林果儿用完晌午饭,伸着懒腰正要去午睡,忽听身后一声甜腻柔弱的女子低喝:“等一下。”

她回头,只见一名着鹅黄色裙衫的清秀陌生女子站在她身后,试探般地瞧着自己。

林果儿盯着她从头到尾地打量,思考着自己用来练笔的仕女图上,是否可以加上这么号姿色上去…

黄衫女子被她盯得心头发毛,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不问我是谁么?”一般来说,一个家没两个女人,忽然多出一个没有见过的,作为一家之主不都该在第一时间询问来者何人么?

林果儿经她一提醒,从自己那一整幅仕女图的架构中回过神来,顺着她的话道:“嗯,问吧。”

黄衫女子挑眉看着她:“你问啊。”

“你说吧。”林果儿本着能省则省的态度跟对方拆招。

黄衫女子用异样的眼光看了林果儿几眼,目露惊艳,方才毫无士气地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自我介绍:“我叫魏蓝。”

“哦,”林果儿点点头,又疑惑地打量了一眼魏蓝,好奇道:“你叫‘魏蓝’,为什么穿黄色的衣服呢?”

“谁规定我叫‘魏蓝’就一定得穿蔚蓝色的衣衫?”魏蓝似乎有些抓狂。

“也是哦。”林果儿附和地点点头,想象着自己画一黄衫女子在仕女图上,然后下面署名魏蓝…怎么看都有些违和啊。

果然还是擅做主张在画上替她将衣服换成蔚蓝色比较好?

魏蓝见她丝毫没有问下去的意思,忍不住一股脑吐出自己的身份:“我娘是给任府做了五年饭的魏妈。想来你也认识。”

林果儿愣了一下——红斑老妈子的闺女?

“我娘亲最近手指犯风湿,我来给她帮忙。”魏蓝继续介绍来由。

林果儿“哦”了一下,转身伸了一记懒腰,准备按照原计划回房午睡。也并非她疏忽大意,只是想来陈管家对每个进任府的人都严格把关。陈管家做事,任凭放心,她自然也…懒得上心!

“你等等,”魏蓝像是没有说完,追上她,“我还没告诉你,最重要的目的,是来看看你。”

她这一眼,彻底将睡眼惺忪的林果儿唤醒:“看我做什么?”

魏蓝咬唇。来之前,她娘告诉她,任夫人是独眼龙,爬上京城第二美人的位置,多半靠的是家世。

可如今,她面前的林果儿…

哪里是独眼龙了?!那双美目清澈动人,透着茫然,恍如画上清纯的美人丹凤。

哪里不美了?!无论是睡眼惺忪时,还是一颦一笑间,林果儿都闪耀着拉扯人目光的光芒,日光之下,更是夺目。

她娘到底是用了怎样的审美观,才将自家闺女比过了这京城第二美女啊?!

就算林果儿比第一美女风乔的确差了一截,也不能像她娘魏妈那样用“丑”形容啊…当真是“亲人眼里出风乔”了么?

跟这样的美人挑衅,她魏蓝要从哪里才找得来底气?!
作者有话要说:女二狗血地出现了。
可我家女主比女二漂亮…比她有才…比她有背景…
结论是:魏蓝童鞋,恭喜你变成萌物堆中的杯具,杯具中的战斗机…
(任凭路人语:不问我意见?)
(二十一)一般无二
就在魏蓝纠结着怎样开口比较有气势时,一个身影如救命稻草一般,忽然出现在她的视野之中。

魏蓝眸子一亮,欢快地朝那人礼了礼,高声道:“见过大人!”

林果儿顺着魏蓝的目光回头,见刚归家的任凭站在那头,闻声颦眉看了魏蓝一会儿,缓步朝她们走来。

魏蓝狗腿地迎上去,“大人辛苦了,可是刚下朝?”

任凭眉头微抽,平淡道:“我官阶九品,无上朝资格。”

“…”魏蓝尴尬一笑,顿觉自己的马屁拍错了地儿。

任凭走到林果儿跟前,见她睡眼惺忪,声音低缓道:“想睡,还杵在这里做什么?”

林果儿无辜地摇摇头,指着魏蓝:“她说她要见我,可我不认识她。”

任凭一愣,才知眼前的陌生黄衣女子不是林果儿的丫鬟听雨,不由得将目光重新投向魏蓝,质问:“你是谁?”

魏蓝嘴角微抽,“大人,你已经见过魏蓝…不下十次了。”为什么,关于她的身份…那个最该问的林果儿一脸的不在乎不好奇,最不该问的任凭却问得这般地…问心无愧?

“魏蓝…?”任凭微微扬起头,看向屋脊,想了半晌点点头,“魏妈的女儿是吧?”

魏蓝欢欣鼓舞:“大人记得小女子了?”

“不记得。”任凭否定得极其果断,复又别过头看向林果儿,“我回书房了,你若想睡就快去,晚些时候工匠来了又该吵了。”说罢回头,瞧也没瞧魏蓝一眼,径直朝书房走去。

林果儿目送他离开,扭了扭脖子正欲转身回房,却听魏蓝冷哼了一声:“你发现了么?”

“发现什么?”林果儿诧异止步。

“他…谁也不认识呢。”魏蓝望着任凭身影消失的方向,

“什么…意思?”

“任凭任大人,不太认得人啊…或者说,不太能记得女子的脸。”虽说她已经从母亲口里得知了这个事实,但真的被他一遍又一遍确认是谁后,她魏蓝才敢确信,任凭的确记不得女子的脸。“也就是说,你我的脸在他眼里,与世间千千万万的女子一样,放在人堆里,他便找不到你了。”

林果儿一怔,心驰百念,回忆起之前种种。

——初见任凭,他总是上上下下地打量她,像是要拼命记住什么。

——二见任凭,他瞧了她很久,仿佛要确认是她。然后指着她的头顶说:“你的发髻…上次不是这样的。”

——“长得原本辨识度就不高,没什么特点,还成天换发髻,这可如何是好?”他说这句话时,露出一丝“真是不容易”的表情。当时,她以为他在替她不容易,现在想来,恐怕觉得不容易的,是他自己。

既然不认识,既然无法被记住,又何必娶她?

还是说,娶谁都一样,仅仅因为娶她对于他来说,能够做到最大的利益?

见林果儿神色有几分黯淡,魏蓝不觉有些快感,连忙补上一刀:“这样的你,不能被他记得的你,有什么资格成为相伴他一生的人呢?”

相伴他一生的人…?

林果儿眨了眨眼,瞬间仿佛又回到了勾心斗角的林家。她并非无知,只是不想将生活弄得复杂费尽心机,所以全心全意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但若有人真的要上门来挑衅,那么…她嘴角轻轻一勾,抬起头来看向魏蓝时,已是浅笑嫣然:“我只是,恰好是他的妻子而已啊。”没有什么,比声明这一点更重要了。

因为是任凭的妻子,所以比任何人,都有资格,相伴他一生。

魏蓝一震,哑口无言。

“而且,我也只是,恰好…被他认得而已。”林果儿补充道,轻飘飘给了被她前一言堵住口的魏蓝致命一击。

“不可能!”魏蓝反驳,“他不记得任何女子的模样!当初他找我娘当厨娘,就因为我娘的那块红斑独一无二,极其好认!”

“我只知道,他能在夜市人群中,从背后扣住我的肩头。”这就足够说明了。

就在方才的回忆中,一幕场景倏地滑过——长姐成亲那晚夜市中,任凭从背后惊慌失措扣住她,然后如释重负道:“终于找到了。”若不是真的认得她,他不会在人群中找到她,不会轻易做出“扣住女子肩膀”这等事。

但,他如释重负的神情,已足以说明,“终于找到了”对于他来说,是多么费劲的一件事。

之后,他又主动将手伸到她面前:“林二果,你能不能…让我暂时牵一下?”怕她拒绝,他又笨拙地补充了一句:“我怕你会走丢。”

她当时只以为人多,并未多想,如今想来,他是真的怕丢了她,然后…再也找不到了。如此一想,不由得让人暖心。毕竟对于这个认不得人的男人来说,能够只身闯进人群中找人,便需要很大的勇气了。

只是,时隔两个月,她才察觉到这点,该说这个男人不坦率,还是自己过于地迟钝呢?

他当时…是为了什么而去寻她的呢?

林果儿陷入了沉思。

魏蓝被她两句话一戳,仿佛受了很大的打击,灰溜溜地退开。

之后的一下午,林果儿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意全无。

她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当时,任凭说过她辨识度不高后,在解释为什么一定要娶她时,理由是“你辨识度比别人高”。

如果是所有女子的脸在他眼里都是一般无二的,那么…她在他眼里所谓的比别人高的辨识度,又体现在哪里呢?

林果儿倏地下床,找来听雨,将她摁在梳妆台前,“你有没有发现你家姑爷有些奇怪?”

“啊?”听雨被她莫名其妙摁着,想了一会儿,“姑爷…很多地方很奇怪啊…小姐你指的什么?”

“比如…他总是不认得你之类的。”林果儿给提示。

“不会啊,”听雨摇摇头,“我看姑爷使唤我很自然嘛。”

想来,一个家只有三个女人,一个是辨识度极高的魏妈,一个自己的妻子林果儿,剩下那个,只可能是陪嫁丫鬟听雨了。

只消用排除法,任凭任大人便能分辨出这三人。

林果儿立时便想到这种情况,为了确定魏蓝的说辞,她拍了拍听雨的肩头:“听雨啊,能不能…替我做件事呢?”

听雨背脊一寒,“小姐…总觉得有种不祥的感觉。”

“怎会呢…又不是坏事。”林果儿给了听雨极其肯定的安抚。

次日清晨到来时,被打扮得极其妖娆的听雨游荡在任府门口时,一脸的哀怨,映在路人眼里活像被任凭抛弃的情人。

天地良心啊,她听雨这辈子就没穿过这么…清凉的衣服!

就在她向天做着无声地呐喊时,任凭推门走出来,瞥了她一眼,面无表情与她擦肩而过。

听雨一怔——好歹是自己府上的丫鬟,打扮成这副模样都不会说什么么?

为了确定她家小姐的说辞,听雨追上去,开始纠缠任凭:“大人,奴家…”奴家是你府上丫鬟啊!

任凭回头,极其坚定的否定:“姑娘,我不认识你。”然后,撇得干干净净地走开。

听雨目送他不带一丝尘土地走得干脆,在晨风中凌乱了。

“果然如此啊。”林果儿摸着下巴,算是证实了魏蓝的说辞。

“小姐,姑爷为什么不认我…”听雨泪眼婆娑,“我就这么让他丢脸?”

林果儿又一次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听雨的肩头,“能不能,再帮我做件事呢?”

听雨畏畏缩缩扯了扯嘴角:“小姐请吩咐…”

于是,当晌午时分任凭回府时,便看见了这样一幕——自家娘子穿着很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的一件…很清凉很妖娆的衣衫,在家门前悠晃,引来路人注视无数。

“你这是在做什么?”任凭快步上前,将她往里面一推,“别忘了你现在已经嫁人了,穿成这样像什么样子?!”

林果儿被他骂得一阵偷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证明了任凭的确是认得她的,不是从衣服,或者发髻,而是别的什么…

她脑中忽然闪过一丝光亮,右手随即抚上自己的右耳垂。

“你这里有颗红痣,很好认。”任凭当时指着自己的右耳垂,这般回答她。

当真…是因为这颗小小的红痣么?

“你怎么了?”任凭察觉到她不对劲,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见无碍才斥责道:“没事别做出烧昏了头才会做的事。”

“嗯。”林果儿乖乖点头,心里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次日,她换回自己普通的衣衫,却将盘起的发丝放了下来,遮住了双耳,若出嫁前一般的少女装束,在任凭回家时,与他再一次“偶遇”。

任凭见到她,开口便唤:“二…”却在第一个字出口后,生生吞下了后面的两个字。他的目光投向了林果儿的耳侧,眸中透出一抹不确定。

在他人生中,他已认错了太多的人,有时甚至是在他十分确定的时候,对方仍旧抱歉地告诉他,认错了人。一次又一次的尴尬,失落,让他习以为常去记某个人身上特有的标志。一般情况下,即便记得对方的脸,他也要在看到那特有的标志后,才敢上前相认。

唯一的例外,大约只有他不顾一切闯进夜市中,从背后扣住林果儿那一次。

只有那一次,他从心底肯定,是她,即使认错了也没关系,一定要找到她!

林果儿黯然垂下眸子,知道他在不确定什么。

果然…还是因为这颗红痣被记住么?

自己相伴一生的人,只能靠这颗小小的红痣才能记得自己,何其的悲哀?

但,明知道他无法辨认,仍旧用各种方法试探他,捉弄他的自己,又何其的卑劣呢?

林果儿抬头看向他,勉强扯出一分笑意,在任凭眼里就像是扯起心头一片痛的强颜欢笑。

——“相公,你回来了啊。”她苦涩笑着道。


作者有话要说:任二啊,你都认出她是你老婆了,在关键时刻犹豫神马啊…
就算是认错了…还是认错了老婆,我们都不会怪你的…亲们说是吧?(一脸微笑看着读者亲们)
(二十二)二人身世
唯一…在林果儿的世界里,只有一层深深的含义——第一。

且再无落为第二的可能。

但她从未考虑过,一个没有见过自己几面的男人,为何会如此笃定,今后的一辈子,她会是他的唯一。

如今,她知道了。

无关情愫,只是因为,她是他唯一记得,或者说,可以凭一颗小红痣在人群中找到的人。

可,谁又能保证,不会有其他能被他清晰记住的人,在他今后的生命中出现呢?

林果儿食不知味地扒了口饭,若有所思抬起头看着自家嗜甜如命的夫君。

“今天,晋平王又请旨回封地了。”任凭装作漫不经心地道,实则已经察觉到林果儿的反常和沉默,故意把朝堂上的事搬出来讲给她听。

“嗯。”林果儿心不在焉应了声,继续思考自己的问题。

如果那样的人出现了,任凭是否会后悔自己过早娶了她林果儿呢?届时…又会是怎样的光景呢?

林果儿苦恼地一头磕向桌面碾了碾。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必须要考虑这么多的烦心事了呢?

又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如此地患得患失,如此地看重自己在任凭人生中的地位了呢?

还是仅仅因为,她“恰好是任凭的妻子”,且恰好想让家里一个外来的女人瞧清这个事实?

“终于明白你脑子为何不好使了,”任凭夹了口菜,瞥了她一眼,“原来就因为长期跟自己额头过不去。”

“任凭!”林果儿忽然直起身子,抓住他的手,“我有事要问你!”

任凭丝毫没有将她心血来潮的询问放在眼里,只戳破了另外一件事:“你方才唤我什么来着?二果果。”

“任凭啊…”

“你要问我事,便是有求于我。”任凭声线平缓叙述这个事实,“有求于人的时候,二果果,你知道该怎么做?”

“呃…”林果儿抽回手挠了挠头,半晌才不情不愿唤了声:“相公,我有事问你。”

“嗯。”任凭轻轻扬起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浅笑。

“我…在你眼中很特别么?”特别到可以在人群中被找到。

“是挺特别的,”任凭顿了一下,伸手戳向她额头被磕红的印子,“毕竟我很少看见有人如此跟自己的头过不去。”

“…”对于任凭重点完全错误的理解,林果儿握拳,再接再厉,换了种方式问道:“那相公觉得,我相貌如何?”

任凭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你很在意?”一个成天披头散发不施脂粉的女人,会很在意自己的容貌?

“蛮…在意的。”在意自己这副容貌,在他眼里是不是的确是副路人长相。

“想听实话?”

“嗯。”林果儿点点头。

“生气的时候挺生动好看的,”任凭直言不讳,“就像只要抓人的猫儿。”

“…能换个好点的形容么?”为什么一直说她是“猫儿”?换成“会咬人的兔子”也好啊…

任凭似乎认真地想了想她的请求,半晌坚定地摇摇头:“不能。”

“…”好吧。林果儿放弃这个点上的纠缠,换了个问题:“如果,有一天,同样一个容貌生动的女子走过来呢?”

“走过来就走过来啊。”任凭说得一脸自然,“难道还要我让道给她?”

重点完全不对!林果儿抓狂,终于开门见山直言:“你会记得她的脸么?”

任凭一怔,这才意识到林果儿这几天反常的缘由。

她注意到他记不得女子容貌这件事了么?

见任凭犹豫,林果儿心头已大概猜到几分,不死心地追问:“任凭,你娶我…是不是只因为你记得我的脸。”

“的确有这个原因。”但不完全是这个原因。倒不如说,是因为记得她的脸,所以想去记得她更多的神情和个性。越是探究,就越是想要深入了解,乃至于,想用一辈子去珍藏这个对于他来说,来之不易的存在。

林果儿神色一黯,苦涩笑了笑,“我懂了。”然后放下筷子,站起身来,“我吃饱了,回房了,你慢用。”

任凭默默目送她出房门,一回头,林果儿原本坐的那头,摆放着几盘被魏妈特意除甜加酸的菜,几乎都没有动过。

就算半个月前跟他头次同桌而食,被迫吃了那么多据说很甜的菜色,她也没有剩下。

想到此,任凭顿觉没了胃口,起身走到林果儿原本坐的那头,坐下。伸筷子夹了口糖醋土豆丝。

很酸,酸得牙根扯着痛,一如他感受到的她流露出来的酸涩情绪。他狠狠闭上眼睛,痛苦地感受酸味在口腔里面蔓延,直至麻木,才整口吞下。

如此酸的菜,她却吃得眼睛也不眨一下。

这到底是怎样奇葩的味觉?

任凭默默放下筷子,身子一倚靠上椅背,一股子醋味随着叹息而出,萦绕在他的鼻息之间。

即便是知道她喜爱吃酸的,却不知能酸成这样。

又或许,是他从来不曾在她的角度思考过,感受过,只一味地给予自认为她喜欢的,却忽略了她的感受,她的小情绪,直到她撑不住流露出来,他才注意到。

成亲半个月,他除了知道自己的妻子爱吃酸的,喜欢画画,其余的竟一无所知。

事到如今,仔细想一想,他便是在这样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娶了她。当初那一往无前一定要娶回家的执念,当真只是他一时兴起的好感么?

因为是好感,所以之后的日子不曾用心,不曾上心…

那么她伤心失望也是应该的啊…

陈管家进来收盘子时,见到的便是他家少爷烂泥一般瘫坐在椅子上望天的场景,这样的姿态,即便是朝政上遇到麻烦,任凭也不曾如此。

“少爷,你怎么了?可是有不顺心的事?”陈管家走上前关切道。

“陈管家,你说…”任凭仰着头目无焦点,“如果惹一个女子伤心了,该怎样做她才会原谅你?”

陈管家一贯挂着的笑容僵了僵,立即联想到——“少爷,你惹夫人不开心了?”

“我让你就事论事,你别多想。”

“咳…是。”陈管家轻咳了声,直起身子沉吟:“都说女子是容易心软的。少爷若是对夫人讲一讲你的身世,夫人说不定一同情,感情上来了,就原谅少爷你了。”

“你的意思是让我耍可怜博同情?”任凭不满地皱眉看向陈管家。

陈管家眯眼一笑,了然:“果然是少爷惹夫人伤心了。”说完飞快收起盘子退下。

任凭惊觉自己说漏了嘴,正欲反驳,书房里哪里还有陈管家的身影?

罢了…何必让一个没有成过亲的管家拿主意?

话虽如此,到了次日晚饭时间,对上桌对面林果儿那张略微有些不在状态的容色,任凭踌躇再三,终于还是放下筷子,郑重其事道:“二果果,我的身世你知道多少?”告诉对方身世绝对不是为了博同情,而是为了让对方更了解自己!

林果儿含着筷子望天:“知道一些…”出嫁前,林家多少也打听了些许未来姑爷的背景。

就她所知,任凭父母双亡,七岁被太子收留,被太子栽培,成了今日太子最得力最放心的臂膀。

任凭清了清嗓,在心头理了理话语,开始用很平缓的声线叙述:“我出生在海边的一个小村子里,据说家里是村子里的大户,在当地相当有势力。我出生的时候,父亲特意去请了全村当时唯一在县城学堂念书的小书生来给我起名字。这个书生,就是现在的陈管家。”

“嗯,”林果儿漫不经心点点头,“陈管家学问不错,任凭任凭,不凭天不凭地,凭‘人(任)’本身,也就是凭自己。”

任凭见她在自己的名字上做文章,丝毫没把他身世放在重点,深深吸了口气按捺下情绪顺着她的话头道:“任凭两个‘任’,一大一小,一是重任,二是责任,这是父亲对我的希望。可惜我没有等到能够完全记得他的容貌,他与母亲…还有其他的家人就被水寇杀了。”说到这里,他特意顿了一下,抬头瞥了一眼林果儿的神情,见她丝毫不为所动,不由得有些挫败,“你好歹也做些表示。”

“表示…什么?”林果儿眨眨眼,像是回过神来,筷子间的鸡肉一个不稳,滚落在下方的饭碗里,“你继续讲,我听着的。”

“你当真听着?”任凭质疑。

林果儿肯定地点点头:“我听着!刚刚只是听你说起你的名字,有点羡慕你而已。我的名字就普通多了。”

“哦?”任凭来了兴趣,“你这‘果儿’又是什么果子呢?”

“林檎果(注:古苹果)。”林果儿坦然道,“据说我出生的时候,母亲被人陷害,连抚养我的资格都没有。我是被守和的娘亲云间夫人抚养大的。因为我是女儿不被重视,到了三个月大的时候,爹才被提醒给我取名字,云娘说当时那是我爹第一次抱我,正好站在一棵林檎树下,所以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没有任何的涵义,仅仅就是敷衍了事而取,甚至不像是侯门千金的名字。

任凭错愕,见她装作极其满不在乎地道出此事,眼底不禁流过一丝心疼,语气不由得一软安慰:“我见林侯爷,其实很疼你的,想是那会儿有其他事耽误了。”

“的确是有的。”林果儿波澜不惊应和道,“娘亲生我之前,刚丧母的长姐花迟才一岁,被托给我娘亲照管,哪知长姐两岁时忽然一场重病,林家流言四起,都说娘亲虐待了长姐,就在风头最凶恶的当儿,爹又在我娘亲房里找到扎满银针写着长姐生辰八字的巫蛊娃娃…娘亲的娘家那时已经衰落,若非娘亲那会儿晕倒了被诊出喜脉,恐怕早被休离了吧?只可惜娘亲生的是我这个女儿,没能改善她的境地。而爹那一年都忙着为挚爱的亡妻留下的唯一血脉四处寻医,只求能保长姐一命。两相比较,为我取名字自然是小事了。”说到这里,林果儿垂了眸子浅笑,似是十分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