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很想说服自己那个在树荫下与另一个女孩拥吻在一起的男孩不是大伟,而是一个模样相像的人,然而这个世间不会有人像大伟。也许在别人眼里他只是个长相普通,气质斯文的男孩,可是在她眼里,他举世无双,他是属于她的!属于她?但是又该怎么解释那个艳丽的女孩呢?为什么他在她面前,显示出的完全是与自己在一起时的另一面,那样罕见的慌乱无措那么怜香惜玉。
雁归恨不得自己的眼睛在这一刻瞎掉!
“这是一个背叛!”她恨恨地喘息着:“背叛!”岁那年奶奶去世时不信任的目光和大伟与那女孩相依相偎的画面交替出现:“他也背叛我!”那瞬间她彻底明白了钟爱的恨意。
“我该怎么办?”雁归尝试着慢慢平静自己的思绪:“我会否失去他?”
“不!决不!”她马上否定这种想法,失去大伟,天哪,太可怕了,失去一个从岁开始就建立的梦想,简直比死亡更加可怕。
“我得好好想想。”她的心开始为大伟找借口:“当然,这么多年了大伟一直都待我很好,我们都不能失去彼此,我们已经是彼此的一部分。或许这不是背叛而是一个引诱?男人,一般都是抵挡不住这种原始的诱惑的,而且大伟还这么年轻,他只是太没经验。”
雁归又回想起她爱上大伟的那一刻,他说:“你不要怕,我会保护你!”他当时还那么小,却已经那样正直磊落,她不是城堡里的公主,只是个天天做家务的灰姑娘,但他还是像个佩剑的王子拯救了她。就凭着这一点,大伟都不可能是坏人!
雁归静静地思考一下决定原谅他,其实敌人只有一个——那个叫叶筠的女孩!这个世界上大伟是她全部的依靠和希望,当然不可能是敌人!她从没恨一个人像恨叶筠这么厉害,因为她舍不得恨大伟,所以只好恨另一个。
“不能让她得逞,决不能让这个女人夺走他!我决不允许!”她几乎马上下定了决心,大伟只能是我的!
雁归的决定下得很快,她是那种下了决定就会马上去想应对措施的人,所以虽然觉得有点腿软,她还是冷静地站起来,抱着行李走出了学校的大门。
第六章 雁归和大伟(下)
雁归先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干净的招待所住下来,把东西收拾好,洗了个澡,换上草绿色的连衣裙——大伟最喜欢看的那条,再细细的化妆,然后拨通了大伟寝室的电话。
或许是外面天气太热,大伟已经结束了约会回来,雁归兴高采烈地隔着话筒对他说:“猜猜我在哪里?” _
“雁归!”大伟惊喜地回应她:“你在哪?学校?家?”
“在那些地方还需要你猜么?你就不能有想象力一点?”她娇嗔地回答,似乎根本就没有湖边那场震撼的邂逅。
“老天,你不会是…”大伟有些不置信:“我寝室同学说有个女孩来找过我…难道是你?雁归,你连个招呼都不跟我打!”
“咳,这么快就被你识破,还想让你多猜猜呢。”雁归从容不迫地笑:“你同学让我去湖边找你,可是你们学校地方那么大,我又不熟路,找不着,只好在你们学校旁边先找了个地方安顿了。”_
“那太好拉,我已经忙完了,我这就来看你。”
大伟兴致勃勃地带着雁归在城市游玩,去了有名的烈士陵园,又把城里护城河的典故讲给她听,其实他并不是个太出色的导游,但雁归依然听得津津有味。最后,雁归把生日礼物拿出来,是一支刻了大伟名字的银色钢笔,她温柔地说:“生日快乐!”
大伟惊讶地看着她,眼里慢慢出现一种感动的神情:“雁归,你是特地来给我过生日的,对不对?”
雁归但笑不语,过了一会,她说:“是不是很感动?感动的话请我到你的地盘上吃饭。”
大伟迟疑了一会:“吃饭当然没问题,但是晚上我还有点事,可能没办法陪你。”
雁归的心一阵刺痛,当然,他晚上肯定是有事的,是和那个大胆泼辣的美丽女孩约会对不对?
不过她马上欢快地回答:“晚上你约了同学一起聚会?没关系,你去好了,吃完饭我就回招待所了,咱们明天再一起回家,阿姨可盼着你呢。”
大伟踌躇着,脸上明显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他含糊着回答:“好,明天一起回去。”
两人心事重重地走了一会,过马路时一台车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雁归下意识地伸手拉住他的手,大伟一僵,待过了马路,他不着痕迹轻轻将手挣脱开来。雁归站在马路边上顿住脚步,她看着大伟一径低头前行,眼角不由得轻轻颤了一下,好!很好!他竟然…竟然松开她的手!
那刹那她有尖叫的欲望,又想像泼妇一样在地上打滚,但她马上告诫自己,镇定!雁归,生死存亡,你必须镇定! 她做了几次深呼吸,调整好面部表情继续跟上去。
大伟一路踢着路边的小石子,最终他停下来,似乎是下定了一个重大的决心终于开口:“雁归,我有事情同你说。”
雁归走在他身侧,看他停下脚步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不由得噗哧一声笑出来:“天大的事情比不上肚子重要,我好饿,先吃饭再说,或者明天告诉我。你这么郑重其事,我怕自己会没胃口,你就是这么待客的呀?”
夕阳西下,金色的光芒让雁归越发肌肤如雪,鬓发如云,大伟看她笑得灿烂,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那就明天再说吧。”
一般由单身母亲带大的孩子会有比较明显的两种性格分化,一种冷漠刚强,一种温柔脆弱,大伟显然是后种。他从小温和细腻,虽然很聪明,但是对于大事的决断力却总是欠缺,这点有很大的程度是源于母亲和雁归自小太无微不至的关爱。他从来不是个性强烈、有主见的人,拒绝对于他来说,总是有些艰难,更何况他的对面是雁归,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_
“我该好好陪她一起吃饭,哪怕明天会伤害她,毕竟,她待我这么好。”大伟想。
当然,雁归是很好的,每个人都说她秀丽善良,温存懂事,而且她这么爱他,这么照顾他,大伟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爱上她。他认得雁归这么多年,可是他总觉得自己并不能完全看透她,当然又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认真琢磨过她,这种感觉年纪越大也越清晰。反而叶筠,虽然有点天真霸道,却同时也是热烈奔放的,从第一次在系里举行的英文辩论赛上见到神采飞扬的叶筠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已经完全被她所吸引。雁归像凉凉的白开水,温润解渴,叶筠却像热热的姜糖水,又辣又甜。
年轻人的的想法总是比较单纯,一帆风顺的大伟尤其如此,在他岁的生命里爱情的感觉很重要,他还不能完全考虑以后终身伴侣的德操品行,他清楚知道自己更加喜欢简单明丽的叶筠。至于雁归,也许因为太过熟捻,他觉得她更像他的家人姊妹,他对她的感激远远多于对她的爱。这么说吧,如果说雁归是十全十美,那么现在叶筠在他心里就是百全百美。如果叶筠不对他表白,或许他会把这种暗恋永远深藏在心里,毕竟他身边已经有了一个雁归,他必须克制,但是这么多情任性骄傲的叶筠流着泪对他说我爱你,大伟觉得自己再也没办法抵挡,他蠢蠢欲动的情感毫不犹豫的爆发了。
嗯,就这样吧,大伟打定主意,明天好好跟雁归说,这么好的雁归应该找一个真心爱她的人,不能再耽误她了。
晚餐的地点就在招待所旁边的一个小饭馆里,是雁归建议的。
本来大伟的意思是去个好点的地方,比如学校门口的西餐厅什么的,但是雁归说:“我们都还没工作呢,不要太奢侈。”
大伟有些歉意,或许这是他们单独吃最后一餐饭了,可不知情的雁归依然这么为他着想,想到这么多年里雁归简直就像个粗使丫头似的为他家忙进忙出,他更加觉得自己对不起她。于是在雁归再次提议要喝一点酒后,他马上表示了同意。
他们俩喝了一点酒。
一点啤酒,雁归觉得不过瘾,又叫了红酒。
“啤酒掺红酒不知道什么滋味,我们试下好不好?”雁归脸有点发红,眼睛亮晶晶的,反常的活泼着。
大伟还在被内疚折磨,他说好啊。
结果大伟喝醉了,雁归只好把他先带回招待所休息,让他醒了酒再去参加同学聚会,她吃力地扶着摇摇欲坠的大伟慢慢上楼,听到他迷迷蒙蒙地说了句:“真奇怪,这么一点点酒…”她不由得微微一笑,是的,只是这么一点点。
可是,只要一点点就够了。
她比他自己更了解他,这么多年,大伟的一切就是她的一切,他的小小习惯、他身体对什么东西会过敏会免疫,她都比他自己更清楚,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大伟的老家并不在南方,他祖籍山东,天生就有山东人的好酒量,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们会聚在柳家一起吃饭,吃的高兴了,柳妈妈也会破例让自己的儿子喝酒。他几乎没醉过,唯一的一次喝醉是在白酒不够的情况下,雁归拿了父亲从外地带回来的一瓶红酒混到了白酒里来充数。连大伟自己都不知道,他一喝混酒就会醉,但是雁归知道。
这些小事,他不必知道,雁归知道就好。
大伟醉得厉害,没能参加同学的聚会。
第二天他在招待所醒过来,看到侧边躺着的雁归不由得一阵发呆。雁归被身边的响动弄醒,默默望他一眼,起身把衣服穿好。
她轻声开口:“昨晚…”话没说完,一滴泪水就滑了下来,滴在粉红色的衬衫上,染了一朵小小的花。
大伟瞬间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他呆呆地把目光转到一旁——看到简陋的铁架子床上有一小块红色血迹,终于开口:“我做的事,我会负责。”
雁归泣不成声,一股涩意从胸口弥漫到鼻腔,她没有半点做戏,是真的伤心,她这么爱他,原以为两人是水到渠成,却要用这种心机手段,怎能不伤心。她的第一次,幻想了无数次的美好第一次,竟然就终结在这简陋的、肮脏的招待所里。
大伟顿时手忙脚乱,一迭声保证:“雁归,我不是存心的,我以后一定好生待你。”
雁归哭的更加伤心,他都不知道,就是不是存心才伤心啊。她该怎么回答他?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
雁归看着大伟起身穿衣,慢慢止住哭泣。还能怎样呢?她有些灰心地想,这地方虽然不对,人总算是对的。他没被抢走,始终还是她的,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大伟是她这一生中的一条既定生命轨迹,没有人能随意更改,就是她自己也不行。
大伟还没来得及萌芽的爱情就这样被雁归扼杀在了与叶筠的狭路相逢的遭遇瞬间,因为雁归的这记狠招,他注定只能和叶筠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他们从招待所出来,大伟慌乱地回宿舍清了些衣物就与在侯在外面的雁归赶往长途汽车站,几乎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他做了亏心事,跑得丢盔弃甲,自然不会还记得头天晚上还约了一个叶筠,甚至也忘记要给她一个电话一个交代。
偏偏叶筠也是个多情泼辣的性格,头天晚上大伟的爽约让她火冒三丈,第二天她毫不犹豫地找到宿舍,顺着大伟同学的指引一路追来汽车站,当看到昨日尚与她密密私语的恋人今天竟然与另一个女孩手挽手登车,顿时山河变色。雁归见她面孔一片雪白,牙齿却把嘴唇咬出丝丝血痕,心里虽无半分恻隐,也不觉有些触目惊心。爱情,本来就是一个战场,虽然没有硝烟弥漫,杀声震天,却依旧能让人感到血肉模糊的残酷。
大伟见到叶筠面色大变,将身旁的雁归一推:“你先上车。”
雁归轻轻答应一声,对大伟说:“你是不是欠了人家什么紧要东西?还劳烦别人追来,从来都是这样,真是改不了的粗心毛病。”
大伟被迫尴尬点头:“是很不好意思。”
雁归得到满意的答复,又转身对这叶筠歉意地笑了笑:“这么大热的天,麻烦你了,哪天有空的话来C市我们家玩。”
她轻轻松松地上了车。
雁归虽然没曾想今天会与叶筠对上,但昨天湖畔那一幕已经让她打了底子,是以现在说起话来半点纰漏都没有。叶筠却是措手不及,再坚强倔强一个人也受不了这种打击,眼睁睁望着雁归以胜利者的姿态离开,再也忍不住狠狠一耳光掴到大伟脸上。
雁归清楚听到后面清脆掌掴声,她没有回头看一眼,大伟是她挚爱的人,但是不管谁都要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没有人可以例外,他是男人,男人的事情就该由他自己解决!
雁归在车里找了个双排位置坐下,闭上眼睛假寐,过了一会感觉有人在她旁边坐下,她才睁开眼睛。
大伟半侧脸犹红,神色怏怏,雁归也不吭声,只是默默望着他。大伟尴尬地别过脸去:“一点小事,别放心上。”
“嗯。”雁归颌首:“以后记得别欠人家东西了。”
大伟紧张地等待雁归的下文,但是她竟然一点都不再追问,简直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大伟心里忐忑不安,心里有些害怕雁归盘问,但隐隐又希望她追根究底,至于她追问了之后是耐心解释还是大吵一架他却又没做好准备。偏生雁归只是这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倒像是预期的重重一拳打在了海绵上,怪难受的。
车子开动,大伟心虚的不敢望向窗外,雁归却理直气壮地把脸贴到车窗玻璃上。叶筠并没有走,两个女人的眼睛对视到一起,那天的天气依然很好,没有狂风骤雨,但是她们眼神之间擦出足以燎原的火花却比雷电更加惊险,雁归一辈子都忘不了叶筠的眼神,那个美丽的女郎大眼里充满着愤怒、绝望、哀伤却又隐含希冀祈求,她在渴望什么呢?难道她期望大伟在最后一瞬间会从已经发动的车上跳下去与她相拥在一起?
不会,大伟绝不会这么做!雁归毫不犹豫地用眼神告诉叶筠这个残酷的事实。车子渐行渐远,直至叶筠慢慢变成了雁归眼中的一个黑色小点,她才把头扭了回来。
雁归耐性了得,一路都不吭声直到回去几天以后才问:“你上次说有事要告诉我,什么事?”
大伟犹豫一阵,怅然说道:“是么?我忘了。”
雁归看着他的脸,心突然觉得一阵疼痛,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个略显惨淡的微笑。
她知道大伟已经做了选择,终究责任感还是占了上风,虽然自己算是赢了,胜利感却几乎没有,那丝丝痛楚几乎像毒蛇般啃嗜着她的心——他们的生活里从此不提叶筠这个名字。
第七章 雁归和孔峥(上)
雁归毕业后,进了里仁巷小学教书,她的生命终于开始按照她既定的轨道那样不偏不倚的前行。其实她颇讨学校领导欢心,本来能分去更好的学校,但是被她拒绝了。她对里仁巷小学有一份别样的情怀,那里每一个角落,操场、教学楼、食堂都有她最珍贵的回忆,她舍不得丢弃。
教过雁归的郑老师刚刚退休,人虽走了茶还没凉透,看到昔日的门生来接接力棒,郑老师不遗余力地为她向校长美言。雁归在她的帮助下很快熬过了每个地方都会出现的排斥新人阶段,又历练了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最后脱颖而出。
新人还是谦虚勤奋点好,学校里所有的人都觉得雁归就是符合这个标志的最佳人选。她温和,却泾渭分明,决不是两边倒的墙头草;不多话不爱帮弄是非,虽然沉默寡言却并不孤僻,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认认真真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校长刚开始只是让她做任课老师,接着是班主任,最后终于交给了她一个毕业班,不到三年的时间,雁归成了学校里最受重用的年轻老师。
“现在这年头,像雁归这样的年轻人可真是少。”老一辈的教师们都这么说:“竟然还是里仁巷那种地方长大的,不容易啊。”
雁归除开做班主任还要兼任语文老师,每天都很忙碌,这天她去到学校图书室,看到图书管理员正眉开眼笑的整理大堆的新图书。
“是学校购置的么?”
“嗟,我们学校哪来这个闲钱,整整册呢。”
“教委拨款子了?”_
“也不是。”管理员笑眯眯:“是有人捐赠的。真好,我们图书馆的书实在早该更新换代了。”
雁归顿时很好奇,市里的慈善家们但凡捐赠总是离不了育仁、育才那些名声又老又好的名校,谁会这么大手笔捐册图书给里仁巷小学?
“据说曾经是这里的学生——咦,雁归,你也是这里毕业的,那岂不是你的校友?”
雁归微笑:“嗯,是啊,你看,谁说我们学校就不能出人才。”
选到自己所要书籍,雁归回到办公室,校长打电话过来:“雁归,请过来一下。”
到了校长办公室,雁归看到他书桌上摆着一大叠大红色的请帖,喜庆得很,老校长同她说:“有件事要交给你办。”
里仁巷小学五十年校庆在即,老校长回顾这一生感慨万千,从一个小小的美术老师最后升为校长,着实不易。他决定在退休之前再为里仁巷小学做出最后的贡献,诸如隆重举办五十年校庆、或者集资翻新老旧的体育馆之类,这样哪怕他退了休,甚至过身,依然会有后世之师牢牢记住他的功绩。
雁归的任务是为他送一封请帖。
“雁归,就当是对你的一次锻炼吧。之所以麻烦你,是因为这位先生是你昔日的同窗,他从美国回来不久,现在可是国内最耀眼的商界之星,他的天翔国际你应该听说过吧?”
雁归马上点头,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个名字。_
“当然这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是个非常恋旧的人,刚刚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册新书,所以我觉得这个任务由你这个老同学去再恰当不过了。”
雁归想不出自己昔日的同学谁能变成天上的星星,她一向认为小学同学里除开大伟,每个人都愚钝得很,面对这个重任,她有些紧张。
但是把请帖打开后,她觉得这个其实世界很幽默,这颗最耀眼的星竟然是——孔峥。
雁归经过重重预约才争取到见孔峥的机会,她按约定时间去到他办公室的时候却发现他不在。
那间大得可怕的总裁办公室在天翔国际大厦的顶楼,布置自然是毫无意外的大气奢华,一色纯黑真皮沙发配衬深咖啡柚木家私,英国十九世纪款式,地上铺着纯羊毛乳白色地毯,靠墙的地方是整扇落地玻璃窗,从窗户望出去整个城市尽收眼底,美不胜收。雁归懒得多打量,眼观鼻鼻关心,规规矩矩地在沙发上坐下,喝着秘书送过来的咖啡静静等待。过了好一会也不见有人出现,这时办公室里一边突然传来细微的声响,她循声找过去,发现办公室角落里竟然还有扇门通向另外一个房间。
雁归犹豫着敲了下那扇掩着的柚木门,有把男人的声音传出:“进来。”
里面的那间房大约平米,没有任何摆设,除开天花板上的灯,一片空白,大理石的地面上连地毯都没有铺。雁归推门进去的时候,孔峥正背对着她,半跪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砌一副多米诺骨牌。
雁归走动两步,刚准备开口说话,孔峥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马上把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雁归只好僵硬地站在那里,免得打扰了他。
孔峥砌的多米诺是一副字形图案的牌,他正在为转角处一块牌伤脑筋,那个地方有个折,他的手对于那个弯明显大了点。雁归等了半天,看着他皱着眉头把牌拿起又放下,终于忍不住开口:“我的手比较细,可以帮你试下么?”
孔峥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他们多年后第一次见面。
他看着雁归纤细的手指,思考一下,点点头:“好。”
雁归看着他有些惊讶,她在电视上见过很多小童星,小时候漂亮得不像样,长大了却走形得厉害,最好的那种也就是维持原来的水准,很少有孔峥这么好运的,他剑眉星目,轮廓分明,竟然比小时候更加俊秀,哪怕是半跪在地上,依然可以看出身材高挑修长,肩阔腰细。不过在这么奢华的办公室里,他却不按常理出牌的简单穿着件灰色棉质短袖T恤,米色棉布裤子,或者是为了怕碰倒牌,竟然还赤足。
他招呼雁归过来,指挥她:“那里——看到没有,你放下去,小心点,不要让身体任何地方碰到其余的牌。”
雁归照他吩付,用指尖拈起一张牌,小心翼翼往指定位置放下去。
孔峥一脸严谨地注视着她的动作。
看牌落定,他松了口气,站起来往外走:“不错,你的手和以前一样镇定。”
雁归跟着他站起来:“你现在有时间了么?”
孔峥笑一笑:“我对你,一向有无比的时间和耐心。”
雁归一边琢磨着他这句话的意思,一边顺手把小房间的门关上。
“找我就是为了来送帖子?”孔峥拿起茶几上的请帖,漫不经心地打开看了看,随手又扔到桌上。
雁归看着他轻描淡写的举动不由得想,这种人就是这样,别说十多年,就是一百年也改不了坏毛病,他现在这样子和当年拿女孩给他写的情书叠飞机时有什么区别?人家的心意对他来讲总是一钱不值的,功成名就又怎么样,骡子拉到北极也还是骡子。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人你看到就会讨厌比如孔峥,而有些人看到就会喜欢,比如大伟,正因为他们之间的强烈对比,所以雁归觉得自己更加加倍欣赏大伟了。
但她还是礼貌地回答:“是。”
孔峥等了会,见没下文,于是摇摇头发出咋咋声:“我们都十多年不见了,你对我就这么冷淡?一般情况下是不是都应该问问,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啊?结婚了没啊?”_
雁归马上很配合地问:“你过得怎么样?结婚了没?”
孔峥笑着说:“还凑合,没结婚。”
雁归哦了一声。
孔峥说:“我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说,你应该问,那这些年你想我了没啊?”
雁归顿时把细细的眉毛竖起来:“你这人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总那么玩世不恭没个正经?我是认真给你送帖子来的,校长很希望你能够参加咱们学校五十年的校庆。”
孔峥站起来,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双鞋,当着雁归的面慢慢穿上。
“我干吗要去?”他问,似乎觉得挺好笑的样子。
“你以前不也是里仁巷小学的学生么?”雁归看着他穿鞋有些不自在,在她的感觉里,当着人面穿衣服鞋袜都是件隐私的事情,他们这么多年不见面,几乎就是陌生人,可孔峥给她的感觉就像和她多熟似的。
“小学毕业照上可没有我,雁归。”孔峥一边低头系鞋带一边回答。
“可你曾经是学校的一份子啊,而且你这次回来不是也给学校捐赠了么?”
“别提那个什么捐赠,那是别人用我的名义送的,我事后才知道。”孔峥穿好了鞋,舒舒服服服地在沙发上坐好,脸上全是不以为然:“至于你说的一份子,我可只记得原来班主任最大的夙愿就是能让我退学,班上如果谁丢了什么东西,第一个检查的也是我的书包。”
“多好的一份子。”孔峥微笑着说。
雁归瞪着他:“你是在我文具盒里拿过一块钱。”
她知道自己说这话很幼稚,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忍不住,她从小就很乖,几乎没有与人吵过嘴,只有孔峥,或许从小被他欺负得狠了,总能让她有战斗的欲望。
“嗯!”孔峥马上点头承认,一点也不羞愧:“那时候我特迷打电游,我妈给的钱不够,就顺手拿了你的。你看我从小就跟你特别亲近,别人的钱我还不高兴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