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看他既得意又暧昧的神情,瞬间决定放弃这个无可救药的人:“帖子我已经送到了,到时候如果你实在没时间,可以不必来。当然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我们也会欢迎。”
孔峥看她起身准备告辞,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能不那么假装镇定我就很开心。好吧,看在你刚刚给我砌牌的份上,我去。”
雁归不愿意再多说话,拿起包往外面走。
“嗨,等等。”孔峥叫住她。
雁归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多米诺么?”
雁归摇摇头:“你从小就出人意表,或者你喜欢倒牌那瞬间的毁灭性吧。”
“错了!因为我喜欢事情的成败掌握在我一个人的手里,就像命运,也由我自己掌握!雁归,你知道么?我的牌是不允许别人碰的,今天你是唯一一个例外。”
“世界上哪有什么可能所有成败在一个人手中,你又不是神。”
“对,我或许操控不了其他人的成败,但是起码我自己的这幅牌没人能够左右!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不能再左右我!”
雁归望着他,发现孔峥比大伟几乎要高出半个头,她在他面前显得异常娇小,他的话满含深意,而那种无形的压迫感让她觉得有些不安,他果然不再是当年的孔峥了。_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我…”雁归开了口,又觉得后悔,她在解释什么呢?这么欲盖弥彰,倒好像怕了他似的。
果然孔峥打断她:“当年?什么当年?我这人从小记性不好,尤其对不该记得的事忘得特别快。”
雁归别过头,匆匆说:“那就好,我走了。你记得校庆那天准时到。”
她走出大厦的那一刻忍不住回头望了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孔峥办公室开了冷气的缘故,忽然无缘无故地打了寒颤。谁说人不会变,她一开始的判断似乎是错的,孔峥已经完全褪去了年少时的焦躁轻狂,他骄傲依旧,但他的沉着冷静让她有点不适应。以前他像一只只要有危险就会露出小小爪子的黑猫,但猫毕竟是猫,爪子再锋利,威胁性也不大;现在的他却像一只懒洋洋的黑豹,虽然是漫不经心地躺在那里,但是如果遇到猎物,他的伺机一扑却会要人的命。
多年前的那桩往事雁归几乎已经快要不记得,但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有错,可是如果孔峥怀恨在心——如今的他强大又危险…
管他的,雁归甩甩头,他能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个没名没利的小学老师,身无长物,他就算吃了我也只是一把骨头。而且,如果孔峥的心眼像针尖这么小,又怎么可能做成这么大的事业?这么一想,她马上觉得释然了。女人对男人的触觉总是很敏锐,虽然雁归只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知道孔峥喜欢她,女人永远都不会怕一个喜欢她的男人,当然变态除外。


第七章 雁归和孔峥(下)

孔峥果然如约来参加周末的校庆。这次他规规矩矩地穿着套笔挺的黑色阿曼尼西装,一双眼睛流光溢彩,明朗得像秋夜好天气里的星星,身材好人又漂亮自然穿什么都是锦上添花。热闹的仪式里,他始终保持着冷静优雅的态度,所有人都知道他少年巨富,所以即使他沉默得有些倨傲,也没人有任何非议。在大家的再三恳请下,他上台作了一段简短的发言,侃侃而谈却张驰有度,深情地表达他对曾经的母校不能忘却的热爱和思念,大家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雁归回忆起他拿起请帖时不屑的表情再对比一下现在,觉得他果然有资格担当起耀眼的商界之星称号。她虽然极力抑致,但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笑意,以致于不小心流露到脸上,孔峥远远地望了她一样,犀利的目光从雁归的脸上扫过,雁归强迫自己把笑容收敛起来。
雁归的女同事从看到孔峥开始已经紧张地跑去洗手间补了三次妆,拉着雁归问:“诶,他就是那个给学校捐赠的人?”
雁归点点头。
“怎么这么年轻?他没有结婚?”女同事眼里顿时露出一种看见张五百万彩票的神采。
“据说是没结婚。”雁归回答完马上知道同事很快会第四次去洗手间,她叹了口气,孔峥就是这样对女人有魔力,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或许等他老了落魄了还可以去勾引富家老太婆混饭吃。
里仁巷小学的五十年校庆纪念举办得空前的成功,这所全市出了名的差劲小学因为有了显贵的来临而蓬筚生辉,甚至电视台都来了人,挺着大肚腩的老校长在月微凉的天气里激动得挥汗如雨,以致面对镜头时说话都结巴起来。礼毕后孔峥提出想由老同学陪同重新温习一下记忆中母校的要求,雁归在校长殷切的目光下微笑同意。
他们走过绿树成荫的操场,孔峥笑说:“你觉得校长眼里的我是怎么样的?”_
“里仁巷小学的骄傲。”
“多可笑,十多年前我在他眼里是瘟疫。至于现在,”他无聊地扯下小树上的一片叶子:“我在他眼里等同于一间可以任意支取钞票的银行。”
雁归说:“校长希望你给学校募捐?”
“嗯。”孔峥点点头。
“其实你也别觉得他太势利,校长募捐是为了学校的体育馆,那个体育馆还是我们当年读书时的那间,这么多年过去也没翻新过,实在太旧了,地方小,设施也差劲,有时候我都担心孩子们在那里不安全。”
“我们小时候每到下雨天的体育课都在那间体育馆里上,你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忘记。”
“我现在都记得你那时候的自由操是做得最好的,你的动作轻盈又好看。” 孔峥回忆起幼年的情景,眼里露出一抹罕见的温和:“雁归你信不信,这么多年里我从没忘记过你。”
雁归偏头努力地想了想:“奇怪,为什么我只记得你在和同学掷沙包,打到我的头,起了一个好大的包,痛了好几天。”
孔峥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雁归,你总是记不得我半点的好。”_
雁归淡淡说道:“总要有好的才能记得住。”
她在所有人面前一向都是温婉的,隐忍的,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一碰到孔峥就像个刺猬,似乎针锋相对才是他们之间独特的相处之道,但又莫名地让她有一种畅快的感觉,而且她竟然不能否认这种针锋相对能给她带来淋漓的快乐。
“诶,对了,你怎么想着要回来?美国不好么?”
“我刚不是说了么?我热爱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
“得了吧,别假惺惺。”雁归嗤鼻:“我知道你憎恶这个地方,这间学校,这条巷子。”
孔峥说:“因为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雁归斜睨了他一眼:“什么承诺?”
“你记性真不好,我离开里仁巷那天跟你说过的话你难道就不记得了。”
雁归沉默不语,那句话,她自然是记得的,孔峥当时才岁,身量还没展开,个子并不比她高多少,小小的英俊少年对她说:“你等我!我会回来接你离开这里。”
“而且,我总得来。” 孔峥望着操场旁边的梧桐树,面孔沉寂下来,他慢慢说:“再不来,你就要嫁给那个傻子了。”
雁归很不悦:“他怎么傻了?他是我见过最聪明善良的人。”
孔峥从兜里掏出一盒烟,点燃一根:“嗯,是个聪明善良的傻子,还很怯懦。”
“可能相对于你目前的成就来说,温和等于怯懦,我们的确在物质上不如你,但是并不见得你就可以这样践踏轻视我们的生活。”雁归怒道。
孔峥笑起来:“你糊涂了吧,雁归,我哪里敢践踏你?你是我这一生中最不可轻视的人!我只是好心提醒你,温和的人不见得怯懦,怯懦的人却一定温和,它们是有区别的。而且…”他拉长声音。
“什么?”
“怯懦的人最大的长处就是伤害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他没有能力伤害别人,所以刀锋只能对准自己人。”
雁归恨得牙痒痒:“我懒得听你胡诌,你回不回来我都要嫁的,别以为能阻止我。”
“是么?几时?”孔峥漫不经心地点燃一支烟:“年底?”
雁归警觉得像只受惊的猫,几乎把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你怎么知道?你想干什么?”
孔峥说:“我知道的远比你想像的多。”
雁归狠狠瞪他一眼:“我现在过得很好,你少来搞破坏。”
“如果真正是你想象中固若金汤的爱情,别人想破坏也破坏不了,你怕什么?”孔峥冷冷回答:“而且我不是要破坏,我是要救你。”
“你唯一救我的方法就是离我的生活远点。”_
孔峥见她态度严肃,把脸一变,笑嘻嘻地说:“可能性不大,我已经在跟校长谈帮助学校成立基金会的事情。我没别的条件,但是连络人一定要是你,你从小办事周到妥贴,我只信得过你。”
雁归不理他,转身就走,孔峥也不追,静静站在原地看着雁归的背影。其实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他忍不住感叹,这么中规中矩的及膝A字裙,厚重的长发盘成古板无趣的发髻,时间在她身上都自动退回三十年,不需要任何说明,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她的职业是个小学老师。这个女孩到底有哪一点出彩,偏偏就能让他这么多年里心心念念只有一个她。
这些年,他外表风光,似乎是青云直上,其实内中有不足为外人说道的苦楚。
当年雁归举报过后自然是开心得意,却不知道这事给孔峥造成的影响。自从他被老爸热闹地带回去认祖归宗后,亲戚们对这个平空冒出来的儿子想当然并不认同,觉得摆明了就是来抢家产的,明里不说,暗里却不知给了多少脸色他们母子看。这样也就算了,凭空还从天上砸了个雷下来,这小子竟然还偷东西,认了回来又怎样?只怕比没有还差!
孔峥父亲或许被这些风言风语弄得也有些烦恼,又或许真的是想给他磨练,一句“小孩子受点磨难也好”就把小小年纪的他孤身一人丢去了美国。
“孔峥,你既然不是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那就得付出代价才能换到自己想要的!”母亲含泪送他上飞机时对他说,她忧心忡忡,怕他是那种烂泥糊不上墙的孩子,怕他就此自暴自弃,纸醉金迷。
孔峥皱着眉头说:“我知道了。”头也不回地一转身入了闸。
孔妈妈看着他那小小的身子背着个硕大无比的背包,身影却依然那么倔强,不由得泪如雨下。
刚开始在异国他乡的日子里,因为语言不通受尽歧视,还要独自忍受孤独煎熬,孔峥对雁归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她,他起码还可以呆在妈妈身边,他不会岁就一个人直身国外。后来再待得久一点,他成熟一点,又跟自己说要忘记她,忘记吧,那个女孩没心没肺,何必去爱她恨她。恨了她也不会知道,爱了她也不会感激。而且恨的感情太强烈,越恨越放不下。
然后真有那么几年,他竟真的一次也没想过她。他天天跟同伴们厮混着,从这个城市流浪到那个城市,玩的不亦乐乎,甚至差点升不了级。
再后来到了有一年,那年他刚进大学,日子还那么混混噩噩地过着。有个冬天,大雪纷飞,其冷无比。寝室的暖气却莫名其妙的坏了,同室的同学要么回家要么去了旅馆。他懒得动,等人走光了后,他跑去把其他床上的毯子都拿过来盖在自己身上,但是那天晚上出奇的寒冷,他还是被冻醒过来。醒来后,他浑身开始哆嗦,他非常清楚地记得,刚刚他重新梦到了雁归。
梦中的情景是他们分别时刻的重现,她穿着白裙子校服,一头乌黑长发垂到肩上,眼睛凉的像寒冰中被冻住的水晶,她冷漠地对他说:“你要向我宣战么?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那么冰冷刺骨的话语,那么冷漠的表情,孔峥几乎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天气寒冷冻醒的还是被梦里雁归的冰冷冻醒。
她竟然那样对他!他再也无法入睡,把手臂枕到脑后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早晨的第一束阳光照进窗户后,孔峥慢慢从床上爬起来,眼睛并没有因为头晚的失眠而混浊,反而变得出乎意料的明亮。
他的同学从外面返回,惊讶地看到他在桌上认真地摆一副多米诺:“嗨,你是不是昨晚被冻傻了?你从来都没耐性玩这个的。”
孔峥头也不抬:“嗯,但是现在我有的是耐性。”
从那天以后孔峥的同学都觉得他的性格变得比原来更加孤僻难讨好,却也更加刚毅,大家纷纷不解。只有孔峥自己心里明白重新梦见雁归的那一瞬间他开始真正完全的成长了,他努力让自己迅速变得强大,因为他发现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他不再与原来的狐朋狗友鬼混,他们叫他:“我们开车去西雅图吧,那真是个美妙的城市。”
他说:“。”
他有些感激雁归,以前他是那么固执的倔强着、骄傲着,像个蛮横不讲理的孩童,可是他有什么本钱那么做呢?谁也不会把他看在眼里。就算他有了个有钱老爸,别人还是照样瞧不起他,人家一不高兴照样可以把他发配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而他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只有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人才有资格说:我不要这个,我要的是那个!你必须服从我!
他很庆幸自己很年轻就明白这个道理,有些人到了三十岁、四十岁才懂,到了那时候,即使明白了可能也不会再有改变的勇气。雁归,谢谢你!孔峥轻轻在心底说,表面看你好像是陷害了我,其实也是帮了我,所以…我一定会遵守我的承诺的,你放心!
他不再限制自己对雁归的想念,他开始经常想她,午夜梦回,全都是雁归的影子,微笑的、沉默的、温和的、决绝的种种交替而过,全都是她,雁归雁归…
他开始迷上多米诺骨牌,有时间他就会一个人安静地玩着这个,玩这个游戏的时候平时浮躁的心总是能轻易平复,他享受着那种连锁反应,倾听着牌响时的叮叮咚咚,辛辛苦苦地搭建,再轻易地推倒,看似简单,其实却很复杂,玩的起这个游戏的人,是有无比耐心决心恒心的人,而且必须承受得住随时崩塌的挫折。他想,我的人生之牌,必须由我自己搭建,我决不再允许有人轻易破坏!
雁归,也是他人生里面的一张牌,他决不让她轻易离开!谁也不能再左右他!她想轻松地嫁给别人,没那么容易!


第八章 雁归 孔峥 柳大伟(上)

雁归当然不会知道孔峥复杂的情感。校庆回来后,她晚上照样在柳家吃饭——这几年她与自家感情已愈加淡漠,俨然已成了柳家的半个女主人,除开睡觉,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柳家简陋的小屋里度过。
这天晚上大伟在餐桌上对大家宣布了个事情:“这次公司派我们这组去与J公司谈判,我是主谈判人,如果成功,会有额外的奖励。”语调里洋溢着兴奋之情。_
大伟毕业后进了一家法国物流贸易公司,薪资福利在业内数一数二。他非常珍惜这个机会,每天工作到很晚,反正他年轻,有时间有精力,更何况还有雁归这样聪慧懂事的女友做后盾。他从不需向其他同事那样操心没时间陪伴女友,雁归非但从不抱怨,还帮他把家里的事情料理得一清二楚,大家都羡慕他的福气。不过他毕竟资历浅,人家没可能给进去两年多的新人几十万年薪,家里的境况又明明白白摆在那里,自然是靠不上一星一点,还要还柳妈妈以前生病时欠下的旧债,所以大伟最大的梦想——存钱买房搬出里仁巷这个宏伟目标看来仍尚需一段时日。
他有时候会跟雁归感叹:“小时候多天真,我还记得孔峥走的那天,我说要开自己的车离开这地方,现在不说车了,就是走出这里这个愿望到而立之年也不见得可以实现。”
雁归安慰他:“小时候我还梦想有盏一擦就亮的阿拉丁神灯呢,巨人住在灯里几千年,生存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随时可以跳出来满足我任何愿望,呵,不会想又怎么叫小时候?先得有梦想才会有目标对不对?”_
大伟说:“怎么那小子就是有那么好的命?”
雁归知道他说的那小子是谁,她叹了口气不做声,有什么好羡慕的呢?孔峥现在美丽高贵的新世界也是拿东西换的,他几乎没有过童年,根本就是从妈妈肚子里出来后直接一跃成为成年人,钱可以赚,时光和经历又该去哪里购买?
她不太喜欢大伟那样妒慕孔峥,因此这次孔峥回来的消息也不打算告诉他。
听到大伟宣布喜讯,雁归和柳妈妈眉开眼笑,雁归几乎要为他鼓掌:“你进公司才两年多呢,你们公司就对你委以重任,有这么优秀的成绩,呵。”
大伟显得很期待:“我们公司的内部发售房要任职时间超过年以上或者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才能购买,我本来年限不够,不过若是这次成了,或许会有希望。”
柳妈妈在低矮潮湿的破屋子里住了几乎一辈子,一听到房子两个字马上被刺激得兴奋起来:“这太好了,如果是你们公司的福利房大概多少钱一平?地方远不远的?能比外面的商品房便宜多少?现在房子一天一个价,我们连经济适用房的首期都付不出,我真担心我们得一辈子住这里。我倒是没什么关系,就是太委屈雁归了。”
雁归一边利索地收拾碗筷拿去厨房清洗一边回答:“阿姆说哪里话啊,我们年轻,吃苦是积福,阿姆辛苦了一辈子才应该过过好日子。不过不管住哪里都好,关键咱们一家能够在一起。”
她向来温柔敦厚,说这话一点不惺惺作态,自然得很,大伟感激地看着雁归:“我知道你不会嫌弃我。”
雁归看着他一笑:“我看得见你的努力。”_
她洗着碗,突然想起什么:“咦,对了,你说的那个J公司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大伟说:“对,J公司是天翔国际旗下的一间贸易公司,你知道天翔吧?”
雁归一怔,手上的动作也停下来:“天翔?我们市里最大的那家?”
大伟说:“嗯,就是那家。”
雁归低低的哦了一声,继续洗碗,等洗完了,她再慢慢用干净的布把碗一个个擦干,一不小心,衣袖碰到灶边一个碗,“砰”一声掉下来打碎了。
柳妈妈奇怪的问:“雁归,你今天有心事啊?”
雁归摇头:“没啊,手滑了一下。”
她擦干净手,在大伟身边坐下:“你那个会不会很难谈?”_
大伟说:“说实话,我心里并没有太大把握,都说天翔的人出了名的难缠,而且我们还有很强的竞争对手——不过这话也就是家里说说,公司那边可不敢说这么泄气的话。唉,要是在天翔有门路就好了。”
雁归迟疑一下:“做生意讲究的还是诚信,也不能全靠关系。”_
大伟皱皱眉:“你天天在学校里呆着,每天就是跟小朋友打交到,哪里知道外面的事情。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
雁归低头不出声了,大伟看看她,抬手将她面颊上一点不小心留下的清洁剂泡沫擦净:“你今天看来的确有心事,怎么把这玩意都弄脸上去了,像只花猫似的。”
雁归冲他甜甜一笑,这几年,她与大伟的关系已经完全趋于明朗化,只差步入婚姻之门,大部分的日子就像今天这样,大家自然温馨地在一起。可雁归总感觉有些美中不足,自然是自然,可就是不热烈,就像摄氏度的水,虽然已经在冒着腾腾的热汽,却沸腾不起来。他们的感情始终停留在温润的春季,却走不进夏季,这个年纪,实在不应该已经到了老夫老妻的境地。
到底少了点什么呢?有时候她会深刻反思,莫非是自己还有哪里做得不尽人意?或者,他们认得的不是时候,那时候年纪太小,懵懂的大伟把这种积淀下来的感情当成了友谊,以致发展到现在有点不伦不类?又或者,在他心灵最深处的角落里另有其人?那个夏日的午后,那个敢爱敢恨的明媚女郎是否一直住在他的心里? 这样想一想都让她觉得不寒而栗,真是个可怕的可能。_
雁归看着大伟想,唉,算了,日子能继续这么过下去也挺好的,平淡才是真嘛,我总不能太贪心。那个叶筠能给他的快乐,我也要分文不少的给到他!只是我到底还要怎样做他才会更快乐?
她发了一下怔,醒过神来时觉得脸上一块皮肤有紧绷的感觉,原来是清洁剂泡沫被大伟的手一拭,顿时便干了。呵,他不会说甜言蜜语,也没有什么热烈如火的举动,却总是用这些小动作打动她的心。她把身子靠到正聚精会神看电视的大伟身上,大伟习惯地将肩膀让出一半,过一会把下巴搁到她的头顶,雁归感受着他身上的气息,瞬间下定决心,只要大伟想要的,就算是天上的月亮,我也得搭个梯子去给他弄下来!
过了两天,孔峥的秘书打电话给她,说孔峥约她谈成立基金会的事情,她非常乐意地接受了他一起吃饭的邀请。
第八章 雁归 孔峥 柳大伟(下)
雁归过去的时候,孔峥已经在那间法国餐厅等她,正低头跟服务生商量菜谱。她轻轻走过去,马上有侍应生过来周到的帮她拉开椅子。孔峥抬头冲她点点头,继续说:“嗯,就要这些,今天的香草蜗牛怎么样?白酒好不好?”
那间餐厅人不多,氛围却很好,枝形水晶吊灯投出柔和的黄色光影,雪白的台布上面放着精巧的蜡烛台,不知从哪里传出来的轻柔钢琴声在整个餐厅里流泻,每个人说话都是低声的,几乎像是在耳语,好像怕惊扰了什么似的。_
孔峥合上菜单:“我自作主张点菜了,没关系吧?”
雁归大方说道:“你拿主意,反正我不太懂。”
“我没点鹅肝,记得小时候你吃动物肝脏就会吐。”_
雁归微微一怔,这人平常总那么玩世不恭的,没想到这么多年倒对她一个小习惯上心,她连忙说了声谢谢,又说:“其实我在哪吃都差不多,好东西只怕也不会品尝,回头跟刘姥姥喝妙玉的茶一样。”
孔峥说:“得了吧,像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一个二个不知道多会享受,你这么待薄自己干吗?我在外面这些年,看见好吃的跟饿虎似的,小时候只能管填饱肚子,从来没想过粗糙,后来才知道原来食物也是分好坏的。”
雁归笑说:“你今时今日哪还有想吃吃不上的东西。”
孔峥沉默一会:“我倒还真想吃样东西。”
“是什么?”
“你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有段时间学校实行课间餐?就是第三节课的时候发的那种,老是看别人吃,自己从没吃过,我还真有点馋那个,总想着那到底是什么味道啊。”
雁归心内唏嘘,那种课间餐不是学校硬性规定要购买的,里仁巷小学的孩子们家境都不算富裕,泰半学生吃不上。倒是她,因为那年妈妈评了三八红旗手加了级半工资,就给她和弟弟一人订了一份,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简陋塑料里装个面包而已,袋子的封面上印着“耐氨酸面包”。她现在都记得那字是红色的,因为印刷粗陋,蹭多几下,手指上就会留下块块红色的印记。
孔峥又想了想:“其实本来是有机会吃的,你给过我一个。有次上体育课,我没吃早餐,跑步的时候眼前发黑简直支持不住,下课你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把你那个面包扔我抽屉里。”
雁归哦了一声,也想起来:“可是你毫不犹豫丢进垃圾桶去了。”_
孔峥啼笑皆非地看着她:“你看你,记得的总是我最糟糕的地方。”
“现在想吃那种东西也没得吃了,我去街上的面包店里转总觉得自己进了精品屋,包装一个比一个好看。”
孔峥说:“变的东西很多,可是不变的东西也有,看你有没有发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