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玻璃杯重重撞到茶几上的声音,之牧惊讶地回头望我:“你知不知道在喝什么?那是烈性伏特加。”

一丝火线沿着我的口腔直进胃里,我抹一下嘴唇:“我还要。”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看看我,又倒了一杯。我再一次仰头喝下,然后自己伸手去拿酒瓶,再倒一杯。

等我喝完第三杯,他按住我:“再喝下去,我要送你去医院洗胃了。”

一听到医院两个字,我的胃里开始排山倒海地翻涌,吞了口口水,我努力微笑着问:“真的只是伏特加么?我以为我喝的是工业酒精。”说完之后,我开始呕吐。


他一步抢上前把我拎了起来,直接拖进浴室,我毫不示弱,从客厅一直吐到浴室。趴在马桶上,我一边吐一边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长发上也沾上污物。那天没有吃晚饭,我把胃里能够吐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到后来只是一阵阵的干呕,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我听到之牧往面盆里放水的声音,看我吐得差不多,他蹲下来把我的长发撩起问:“吐完了吗?”

我筋疲力尽地喘息着点头,他把我拉起来来,看看我的一脸狼狈,然后毫不动容地把我的头按进盛满水的面盆中。我尖叫挣扎,又被水呛到喉咙,那种感觉真是难受,温热的水好像一下子变成了杀人的利器。在我以为自己会被呛死时,他终于把我拉起来放到干净的浴砖上,又拿了条大大的干毛巾温柔地为我擦拭,我像个木头人一样不动,只是不停抽噎。擦完我的脸,他再继续小心翼翼地擦干我的头发,然后打横把我抱起来,一直抱进他的卧室。


我在他的大床上躺好,他说:“睡一下。”

我觉得全身轻飘飘地,好像在腾云驾雾,但思维还算清晰,我口齿清楚地说:“我们一起睡。”

他啼笑皆非地望着我:“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起身去拉他,但是头太晕,只好又躺下。他总算在我旁边躺下来。

我侧过身子,搂住他窄窄的腰身,开始在他耳边低语。我自问并不是个饶舌的人,但那天确实是喋喋不休,从来没有试着一口气说过那么多的话。

“上学前班的时候,妈妈下班顺道接我放学,我一定要她抱。她很累,刚刚下班,送我回去后还要去幼儿园接静仪和静聆。但是我一定要她抱,不然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静仪比我小一岁,静聆比我小三岁,为什么她抱她们不抱我?她没有办法,叹着气看我,眼神很无奈,最后只好抱着我走。后来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望着我很惊讶地说,这么高的女孩还要妈妈抱,真是懒小孩。从那以后再没要妈妈再抱过。”


还有关于父亲的,“静仪才九岁就把她送去学钢琴,那时候整个学校里只有我们家有钢琴,同学羡慕得不得了,每个人都同我说,方静言,你家有钢琴哦。我却恨得要死,钢琴是妹妹的,我没有份。有一天趁着静仪去学琴,悄悄跑去把琴盖掀开,新钢琴特有的味道一下冲进鼻子里,琴键黑白分明,还在上面按了几下,触感像是叩动情人的心脏,很幸福。爸爸听到声音,高高兴兴跑出来说:静仪你回来了?结果看到我,话语马上改变,静言,你要小心点别弄坏了妹妹的琴---我以后看到那琴就绕道走。”


之牧一直很配合地听着,有时候“哦”一声,有时候说“是么?”

“最终发现全家最大的其实是爷爷,爸爸妈妈都有些怕他,因为我们住的是他的房子。他有一只很会唱歌的画眉,那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为了讨好他,我帮画眉洗澡结果被它跑掉,他让我在青麻石上跪了一整夜。为这事还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振翅不知去,只剩空笼荡。’那年只有十岁,爷爷看了诗以后很开心,给了五块钱,说我‘不辱方家’。我开心得很,马上拿着横财买了支三块七的口红。”


有些事情只记得一鳞半爪,我在说完之后发现不对还会回过头来进行补充,反反复复,绵绵长长,不停地说。但是我不忘照顾他的情绪:“你烦了吗?”


“很有意思,你继续。”他纵容我。

于是我又开始,到后来实在没话可说,我甚至开始谈起夏单远。

“第一次见他,他穿烟草黄裤子,白T恤,骑一辆二八的旧单车,钢圈擦得铮亮。我和卡卡放学回家,老远看见他,她扯着嗓门连名带姓地喊‘夏单远!’他回过头来对我们笑,牙齿雪白耀眼,笑容灿烂得像夏日里最猛烈的太阳。”


之牧哼了一声,我没听清,问:“什么?”

他没好气地回答:“没什么!”

他懊恼的样子让我笑起来,然后我继续:“他的面孔其实并不如他妹妹来得精致漂亮,但是却很阳光。”见他第一眼,我就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的心像是常年不见太阳的阴暗湖水,只有绚烂的阳光才能把我折射得波光粼粼。


“我要的其实很简单,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我们不应该在一起?”我问他。

他回答:“那你就应该相信大家是对的,因为真理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

我觉得有些不对,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只能皱眉看着他。

他凝视我:“你该睡啦,明天的事明天再去想。”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温柔得让我心痛。我张开嘴,还想说什么,他已经俯下身子开始亲吻我。

那是我和之牧的第一个吻,他的吻与单远的截然不同。我和单远经常吻得轰轰烈烈,难舍难分,但他的却不是这样。他的吻细细柔柔,却深刻隽远,好像一直要吻进我的心里。我感觉到他轻轻咬着我的嘴唇,然后用湿润的舌头抵开我的牙齿,最后终于牢牢允吸住我的舌尖。


我没想到之牧这么会接吻,我和单远是第一次,两个人都是青涩的小苹果,从没遇到过这样的高手。那种沉静而湿热的感觉像一个梦似的包围着我,我被一种潮水般的迷惘和惊恐热情席卷着,时间、空间、天地万物好像都已不复存在。


“你看,”他推开我,低声说:“静言,其实你一点都不讨厌我,为什么不肯承认呢?”

我还没有恢复过来,傻头傻脑地看着他,他拍拍我:“睡吧。”

我乖乖地阖上眼睛,进入梦乡。半夜里不知为什么醒来,朦胧中看到之牧在旁边抽烟,小小的烟头一明一灭,还有淡淡的烟草味,这个场景有着一种带着魔力的抚慰力量。我安心地再次坠入睡梦中。后来我想,当时如果他要跟我做爱,我是不会拒绝的。那种感觉,甚至不能完全归罪与酒精。


第二天醒来,我马上知道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那么舒服的枕头,那么细致的绒毯,还有如此宽大的床,决不是我房间里应该有的东西。或许宿醉未曾全醒,但我还不至于昏到这种地步,把不属于自己的好东西想成是自己的。


然后我慢慢想起昨夜的一切,包括那个缠绵至极的吻。有许多人醉酒之后忘记所发生的一切,春梦无痕,像是老师写错的粉笔字,擦过就算,学生永远不必记得。偏偏我是个怪人,酒醒后记性好得惊人,说过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深深镂刻在心---甚至比平日里清醒时还来得清楚。我很懊恼,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自己能够短暂失忆。


我坐直身子,发现自己衣物完好,但胸衣的扣子是解开的。他竟然趁人之危!

我一拍床铺,大吼一声:“刘之牧,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施施然从外间走进来,看我像贞节烈妇一样捂着上衣,不禁笑起来:“昨晚投怀送抱的可是你…你应该庆幸我突然意外地想做一个君子,否则我就要同情你心爱的男朋友了。”


我才不相信他的动机如此高贵,于是反击:“正人君子有解女士胸衣的癖好?”

“你的胸脯是长得不错,但还没有美得让我失去理智。”他慢慢地说:“我对神志不清的女人没兴趣,但是你的胸衣像中世纪的盔甲,我不得不帮助你,免得你晚上尖叫扰到我的睡眠。”


“你大可以去睡其他床!”我恼羞成怒。

他温和地说:“我也想。”

我的脸顿时红了,并没有忘记昨晚是我拖住他不放。

我不再说话,恨恨地扣好胸衣扣子,准备离开。

他在身后问:“吃过早餐再走?要我送你么?”

我一言不发,脚步坚定,他也不勉强,但还是追问:“会缺钱用吗?”

我顿了顿,终于回答:“我自己想办法。”

“静言,让我给你一个忠告,自尊和任性是奢侈品,只有富有的人才可以拥有。”

“我不需要你的忠告。”我疲惫的把手搭上金属的门柄。

“那我就给你一个建议好了,”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那个提议至今未变,五十年有效。”

“最美的不是静仪吗?”

“如果我要的只是美貌,大可去收集仕女图。”

“可我不是一样东西,我是一个人!”我“砰”一声把门甩上。

下电梯,走出他住的大厦,天开始下雨,一片暗淡的灰色。我四下看了看,放弃坐的士的打算,前路渺渺,还是能省就省的好。我一步一步走回静园,刘之牧并没有像小说或电视里那种有风度的男士追出来坚持要把我送我回家--他任我离开,或许他早已预料到单枪匹马的我走不了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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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为一些必须做的琐事忙忙碌碌,四处奔走。医院、母亲的单位、火葬场、看守所、律师事物处,有的地方我为了几块几毛和别人拍桌子瞪眼,争得面红耳赤;有的地方又点头哈腰,卑膝得自己都想唾弃自己。整个人变成一把绷紧弦的弓,常常想这样的日子真的没有办法再过下去,但又对自己说:忍忍忍,一切都会好起来,面包牛奶总会有的。有时想我比忍者神龟不过少一个硬壳,于是狂笑不已,笑过之后又觉得一片悲凉。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静仪和静聆却像是两尊贵重花瓶,派不上一点用场,所有的烂摊子由我一人收拾。最可怕的还是钱的问题,家里的现金所剩无几,银行帐户也早已被冻结,捉襟见肘,我纵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那天同刘之牧说自己会想办法,只不过是一时的意气之词,我没有任何办法可想。我那年刚刚从一所二流大学毕业,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吃住都在家里父亲还会给零花钱,日子过得风花雪月,从出世起到现在哪里这么凄楚过?


我变成家中的权威,静仪见了我战战兢兢,就像耗子见了猫,这种威风八面的感觉我想了好多年,如今却一点成就感也没有,而静聆每句话的开场白是:“那时候…”我让她闭嘴,我不许任何人帮助我回忆过去,那只能让人软弱,现在面对的是一场战争,唯一的指挥人是我!


很久没有见到单远,有天我们约了见面,多么希望能够从他阳光般的笑脸里汲取一些力量,可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那么不安,甚至比我还要惶恐,他哪点可以帮到我?连不要钱的勇气都不能给我。


但他也和之牧一样给了我一个提议,“我们一起走吧,静言,我们去北京,那里不会有人认识我们。”他一直想去北京,那是个艺术家聚集的城市,还有他认为最神圣的艺术殿堂。


我也有些心动,去到北京,我可以找一份工作,我们或许会过得很好,可是…就这么走?把父亲丢在看守所里不管?把静仪静聆丢下?把静园也丢下?


“你留下来,帮不上任何忙!只会让你徒增伤心!”

“你放弃静园的继承权就已经是问心无愧了,你还能怎么样?去卖身吗?这个责任重大,你担不起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他说得对,可是…

“你真自私!”我低低像是在耳语,我和夏单卡是高中同学,爱上夏单远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但是好像今天才真正看清他:“而且冷酷!”

“我知道,我知道我自私又冷酷,可是我爱你啊!”他痛苦地抱着头,一拳狠狠打在桌子上。

我觉得我们两个像是电视剧里的悲情男女主角,说爱字时像快打烊的超市里降价面包般廉价。但是我催眠自己,抱住他的腰:“我也爱你,就让我们一起下地狱吧!”真是夸张,但我必须这么做,让一切背叛和逃避都以爱情来做理由,这样我的罪孽似乎可以变得天经地义。其实我真实的想法是,凭什么要我背负起这沉重的桎梏?我不要再挑这担子,反正我也是个自私的人,何不干脆自私到底?


爱情,多少罪名借汝之手而行!我们约好晚上九点在火车站碰面。

“静言,你一定要来!”

我点头:“好!”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道:“万一我没来呢?”

“如果你不来,我就明白你的选择了,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呢?我会一个人走的。”他凄然说道。

我很疑惑,就是说无论我走不走,他都是要走的,他到底是为我而离开还是为自己而离开?我到底算什么?但是我不准自己想太多,有的时候糊涂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想得越多越不对劲。


我回家动手收拾行囊,又打了个电话给刘之牧,告诉他我要出去一段时间,但是如果他收购静园时需要签名公证,我会马上赶回来。

他并不问我去哪里,也不问我跟谁去,倒是问我行李多不多,需不需要他来送行。我一口谢绝,借口早已想好,母亲去世心情不好,想要出去散散心,三两天就回来。他笑了笑,把电话挂断。


但是十分钟后,他出现在我房间门口,我深深有一种作贼被抓的感觉。

“静言,你真把我当傻子吗?”他靠在门扉上微笑着问我。

我恼羞成怒,他凭什么做出这样的神情?我又不是他红杏出墙的老婆!

“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我问他,又马上自问自答:“当然你这种奸商是肯定不懂这些的,你的眼里只有钱。”

他把门关上,想起那晚的吻,我顿时心生警惕:“你要干什么?”

他耸耸肩:“我只是不希望你在静仪和静聆心目中形象受损--你接下去说。”

我很觉得有些没面子,但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在《纯真年代》里,男主人公说如果女主人公在船行到灯塔前回头,他就要给自己一次机会,放下一切和她私奔。结果他没有做到,直到二十六年以后他还在后悔。”


“所以呢?”

“我不能让这种遗憾出现在自己身上。”

“这就是你抛下自己责任的理由吗?”他的眼睛似乎已经看穿我。

他那一切了然的眼神让我打了个冷颤,知道没办法再对他有任何隐瞒,于是我坦然说道:“没有人让他去犯罪,他擅自挪用公款,所以必须为自己做的事负责,如果能帮到他我会尽力,可是我已经没有任何办法,我不是魔术师。”一口气说完后,我闭上眼睛,等着雷从天上打过来把我这不孝女劈死。


他一声不吭,走到我旁边把已经收拾好的行李袋拉链打开,然后把袋子里所有的东西统统往外倒,一样样审视:“阿帝达斯…耐克…还有一件宝姿,这里是…你的宝贝相机,新款的佳能Eos系列…啧啧…”他发出尖锐的咋舌声,回过头看我:“你以为他为什么会做错事?因为有你这样的女儿,不幸的是他还有三个。”


他一枪命中靶心,我强作的镇定再也派不上用场,当时便彻底崩溃,捂着脸沿床沿滑下:“你到底想怎么样?这些根本不关你的事!”

他蹲下身子,拉开我的手,让我与他平视:“静言,你一直都像个孩子一样无畏任性,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有时候甚至不惜用些不怀好意的小手段,但你怎么样都是个敢做敢当的人…你有一种很任性的勇敢。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性子,如果连这些都失去,你就太令我失望了。”


我仇恨地看着他:“勇敢地去做你的妓女吗?”

他竟然不生气,微微笑了笑:“总算你没有骂我禽兽。”

“为什么是我?”我喃喃问道。

“为什么不是你?你外表秀丽内心却很叛逆,聪颖有韧性而且不太善良,你具有一个商人妻子的绝佳特性。再说,”他笑了笑:“你知道么,我母亲过世前还一直挂记着你呢。”


“但是我们互相都不爱对方!”

他哈哈大笑,好像我说的是本世纪最好笑的一个笑话:“用爱来维持婚姻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件事。”

“如果不是为了爱情,为什么一个人要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

“为了你无可选择的利益。而且…”他带着一种玩笑的口吻继续说道:“谁说世界没有奇迹呢?就算真的没有,我也想赌赌自己的运气。”

我思维混乱,已经不能完全明白之牧的话。

他屈尊地在我身边席地而坐,慢悠悠地掏出烟来抽。看着他,我歇斯底里地哭起来,捶了他几拳,再恨恨地把鼻涕泪水都揉到他昂贵的比亚焦蒂衬衣上。最后我从他手上把烟抢过来抽,被呛得再一次流出眼泪。读高中的时候,我和卡卡经常躲在房间里偷父亲的烟抽,但只是好玩。我真正的烟瘾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的话冷酷伤人,可是我知道我是不会去北京了,我没办法可耻地把这烂摊子丢下,我不能跟夏单远一起离开。我爱他,现实却逼我放手,或许跟他在北京会很快乐,但是伴随而来的内疚也会让我痛苦一辈子,我不能用毕生的痛苦去买一小段时间的快乐,到时候爱情会变成一种折磨,只怕更要生不如死。人为什么总要选择自己不愿意选择的事?那次的选择对我来说像一个马上就要在沙漠中渴死的人,面前却摆着一杯掺有砒霜的水。我是带着毅饮砒霜的悲壮心情出嫁的,新婚之夜我想:嫁给他而被迫与单远分离,就是上天让我们共同为母亲去世所担负的十字架吧。


回忆到这里,我不由得叹了口气,用手指尖轻轻触摸之牧的脸,心情复杂。他一向深沉,有那样的机会自然毫不犹豫趁人之危,得偿所愿。我由方家大小姐一跃成为刘太太,本来以为自己会恨他直至天荒地老或者死于这场没有爱的婚姻,但似乎也没有。人的生命力其实是很强,哪里可能因为这么点事就痛苦致死?既然死不了,就得继续活下去,命运总会送你另一个环境让你生存,我开始认份地接受命运的安排。而且做刘太太其实并不是件太痛苦的事,他待我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几乎可以说是纵容的。


这点从他由我自主选择定居城市就可以略见一斑。

自之牧做主把事业重心转移至中国开始,他便正式接替公公的位置。总公司设在香港,上海和深圳的分公司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结婚前,他过着的几乎是空中飞人的生活,按理说婚后我们该在香港长住,可我打死也不肯。我的理由很简单,语言不通而且那里的生活节奏太快,让我觉得自己百无一用,空气亦不清新。之牧的评价是:胡说八道,极度幼稚,但不管他如何百般规劝,我就是咬牙不点头,最终我们选在深圳长住,这里离香港很近,气候舒适,不像香港那样节奏快得令人接受不了,却又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城市。还好我们的住所距离他的公司不过一个多小时车程,只是苦了每日送他往返的司机。他与我约法三章,如果太忙不能及时赶回我必须去香港“陪宿。”


我纳闷,但是心中隐隐有一丝窃喜:“是怕我红杏出墙,或是担心我被人勾引?”

他回答:“这点倒是可以放心,你的姿色做到这点还不太容易。”

为此气到差点内伤。

之牧虽然在很多地方都表现得唯我独尊,但其实并不完全是个令人讨厌的大男子主义者,生活上很多事情都与我有商有量,而且很大部分尊重我的建议,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


当婚姻的紧张感和新鲜感过去后,我开始觉得无聊。我曾经是个有理想的人,这段婚姻却改变了一切,虽然以前的生活已如幻影般破灭,但既然已经做了选择,我就必须有自己的新生活,我希望有一份能够充实自己的工作。


第一选择自然是之牧的公司,薪酬优厚、制度健全,而且我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老板娘。可是他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

“静言,你最好放弃这个想法,这是不可能的。”

我顿时沉下脸:“我还以为你是个开通的人,原来你也和其他人一样怕自己的妻子抛头露面给人家说闲话!还是你怕我不安分做你的老婆?”

“你未免太小看我了。”他慢吞吞地说:“人家说什么,我向来都是不太理会的。你要去工作尽管去,决定权在你,我可以给你充分的自由。我也不相信你去找个工作就能闹出什么天大的事来,孙悟空再厉害也有降他的如来,你以为你斗得过我?我只是不欢迎你来我的公司。”


“为什么?”我为他的形容词差点咬碎一口牙齿。

“理由很简单,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决不会因为某个人的身份而在公司里特别厚待于她。你考虑清楚,如果你能保证不会把私人感情带进工作里,你就去。但我不允许公事破坏我的私生活。”


我瞪着他,心里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却不得不仔细考虑他的话,他总是那么一针见血不留情面,说的又都是事实,能真正理性地做到完全公私分明的女人的确不多。由这事,我也再一次明白自己的丈夫是个相当理智的人,他有他的规矩底线,不会让他的女人有恃宠而骄的机会,若想把他当作以前千依万顺的小情人操纵指挥,只能让自己碰一鼻子灰。


可是一腔热血怎能就此罢休?我开始积极地向外广投应征信,深圳精英众多,合适的工作并不好找。我好歹也是大学本科,总不能去餐馆当小妹。高不成低不就,一个月下来,只收到两份回函。


一份是盐田港的一家公司,那里离我的住所差不多有五十分钟车程,中间还要转车两次。我有一台崭新的白色佳美,可是打一份三千块的工,却开着价值四十万的房车,纵然别人不说什么,自己也觉得不不可思议。只好选第二份,离家很近,坐中巴五分钟就到,是一家国际连锁大型超市里的值班经理。


那天晚上吃饭时得意洋洋地告诉之牧这件事,我相信自己的眼角眉梢都写着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字样。

“决定了吗?”

“当然!”我骄傲地抬高下颌。

“那就去吧。”他开始低头喝汤,不再对这件事情发表任何评论。

经过三个星期的艰苦培训,我正式走马上任。三个月的试用期里只能拿到百分之七十的薪水,嘴里和其他新进同事一起骂着这是老板不人道的剥削,心里却甘之如饴。总算有了一个向刘之牧示威的机会,而且这还是我此生的第一份工作呢。


上班前一天,我们又一起晚餐。碗筷被我敲得叮当作响,心里已经在兴奋地盘算如何使用第一次的薪水。之牧只是微笑不语,我想到时候一分钱也不花在他身上!越发得意,好像自己不是去打工,而是领六合彩。我的笑容持续扩大,甚至开始敲桌子。


之牧终于忍不住:“太座,虽然终于有人赏识你的才华让你很开心,但请不要得意忘形,让你的丈夫安稳吃完饭好么?万一有一天你不幸被炒鱿鱼,还得靠我养家糊口,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