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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园那块地位置不错,但是面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很糟糕。如果想要发展,我还必须把周边的地一起买下,并不合算。”他微笑着同我说:“不过我还是可以帮你,你父亲那边不够的部分我也可以帮你补上来--哎,静言,你先别太开心,有条件的,你得把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交给我珍藏,怎么样?”
这是他的原话,我记得他当时笑得很和煦,温文沉静,像冬日里的暖阳。然而不管表象如何,他毕竟是个在商场中摸爬滚打的人--他是个一等一的商人,早已被磨练得像只狐狸精,自然不会做没好处的事。据说我家曾于他家有恩,但到底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陈年旧事了,念念不忘地挂在嘴边,只是徒增笑柄而已。这种时候连所谓的亲戚都不肯帮忙,更何况是什么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世交?有人施以援手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只怕家里没有让人看得上眼的东西呢。给人一件东西,就必须收回一件东西,再公平不过了。直到现在,我都能够谅解他以物易物的提议,虽然我是那个被换来的老婆。我并没有那种从心底里发出对他的怨毒,只是有点--低人一等的难堪。
那时我以为他要的是静仪,所以毫不犹豫地把她推了出去,我知道静仪肖想他已经很久,唯一对不起的是卡卡,可我真的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一切都不在我的计算中,救了父亲失去了母亲,真是个血淋淋的选择!不管失去谁,都一样让我痛彻心扉,虽然他们最爱的都不是我。
从母亲过世起,我就明了我与单远的出轨是永不可饶恕的罪孽,但这只能让我加倍地恨静仪,把恨自己的那份也算进去!我说过,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母亲头七过后,我把静仪、静聆找来,静园的房契就摆在茶几上,另外还有一份我已经签好名的转让书。
我给她们两个个选择:放弃静园的继承权或者是放弃父亲。
静聆听了有些害怕,不安地扭动身子问:“大姐,不住静园,那我们要住哪里?”
我安慰她:“你不用怕,我会安排好你。”
她看了我一会儿,信任地在转让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我面无表情地把转让书扔给静仪:“我会照顾静聆,但并不包括你。你自己要想清楚,签了,你一无所有;不签,父亲要因你坐一辈子牢。”
她面色煞白:“你如果嫁给刘之牧,他总不至于不救自己的岳父,我们无须搬出去。”
我冷笑:“我嫁给他便是刘家人,助他人财两得有什么不对?不过你的宝贝钢琴倒是可以搬走。”直到今天,我还在好笑,真是小心眼,那个时候还记挂着让我不能释怀的钢琴。
她摇头:“我不信!我不信你会眼睁睁看着他坐牢。”
我把腿交叉搁上茶几,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又点燃一支烟,夸张得像黑社会的大姐头:“你尽可以试一试,反正你已经害死母亲,不在乎多一个父亲。不过你最好想一想,这些年里他最疼的是谁!连个房子都不肯让,真是白养了狼崽子。”
静仪哭起来,撑着茶几不肯拿笔:“你明知道我不是故意的…你也有责任…”
但她还是签了,这个罪名太过重大,没有谁能够背负得起。她签字的时候手在颤抖,一脸悲怆,我一直冷酷地看着她,后来不经意间瞥到镜子,发现自己的笑容和煦却含着丝丝残酷,怎么会和刘之牧有几分相似?我大惊,赶忙收敛。但我知道不管怎样收敛,从看着静仪牵下名字那刻起我就已经变了,变成了个铁石心肠的人。
我很快把静聆送出国,她走的时候惴惴不安:“大姐,你不要对二姐太凶…她只有一年就要大学毕业了,你帮帮她。”静聆的眼神纯净善良,我想如果我和静仪的位置互换,她也会帮我说情。
我摸摸她的头顶,方家总算还保有了最后一个天使。
最后她还说:“大姐,你也要对姐夫好一点,姐夫其实很爱你。”我不禁失笑,他爱我?他爱的是征服掠夺后的快感,小白兔竟然这么帮着大灰狼说话。真相是刘之牧财色双收,他不虐待我我就该万幸了。
时间过得真快,送静聆上飞机的情景历历在目,一晃却已经是一年半了,我与静仪也有这么久没有见面了。我们该说点什么?
沉默,一径的沉默。久别重逢,大家似乎都无话可说。
我皱起眉头再抬手看看表,不行,真的得走了,离开酒店已经四十五分钟,那边现在可能已经在寻人。我转身准备离开,不是怕面对她,而是得为“刘太太”这个身份负责。
静仪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莺声呖呖,人美声音都好听,真是不公平:“你还有脸来?”
我冷笑,要开战了吗?“你都有脸来,我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是你把静园卖掉!”
“可是你不要忘了,没有你的亲笔签名,我没办法拿它怎么样。”
“你…”她语塞,我的牙尖嘴利一向很出名。
她一脚高一脚低地跑到我面前:“我知道你想要我死,但是你看我活得不知有多好!”
我淡淡地看着她,还是一样没变,光有张美丽的脸却没有会思考的大脑:“你活得好不好是你的事,同我有什么关系?”
她咬着唇,恶毒地笑起来:“我现在在姐夫的公司上班,你不知道吧?姐夫原来的房子给我在住,事实上我什么都不用做,根本是姐夫在养活我!”
我一震,的确是不知道,他说那是员工宿舍。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以前暗恋他的美丽女子聚集在一起,想要做个后宫吗?我的心有些乱,看来我不知道的实在是太多了,但是我装作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他也养我,我是他太太,所以他得养活整个方家。而且…你既然知道我不会要你好过,不说也就罢了,我现在知道了还会让你继续留下吗?”
静仪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我打击到她,因为我知道她的痛处在哪里,愚蠢又高傲,认为人人都须得以她为中心,我从小就在琢磨她的弱点。
她恨恨说道:“你到底想怎么样?姐夫公私分明,才不会信你挑唆。”
我嘻嘻笑起来:“你自己也说自己什么都不做,他这么公私分明当然不会留下个吃闲饭的人。”
静仪气得花枝乱颤,我又赢了,但是却无心恋战,一来是赶时间二来因为我心里没底,静仪虽然不太聪明又冲动,但并不太会讲假话,看来之牧的确是在照顾她,只是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既然不知己知彼,怎能百战百胜?我得回去向之牧问个清楚。
我急急忙忙地往前走,静仪突然一把拉住我,:“你站住…”
我猛地甩开她,心情浮躁用力非常大,但是我忘了脚下的不平整,高高的鞋跟让我不能保持平衡,整个人都扑到地上,发出轰然巨响。刚摔下去的那瞬间我并不觉得痛,只有一阵很强的震动感,过了几秒钟,手掌、膝盖和脚踝的火辣辣感觉才蔓延上来,我慢慢撑起身子,发觉有液体一串串沿着额头从眉毛上滴落,是血,我怔怔地看着它们一滴两滴地渗入砖瓦里,然后变成红砖上一朵朵深色的花。
真是倒霉啊,跌下去的时候竟然撞到插在碎砖上的玻璃。当年不知爬过多少次围墙,闭着眼也知道哪里危险哪里安全,可能就是因为践踏它的次数太多,让它在轰然倒地后还不忘要给我一个训诫,自作孽,不可活。静园竟然这样对我。它已经遗忘了自己的主人么?我却是忘不掉啊。在这堵围墙下,我曾经怎样温柔地和一个高大男孩依偎过?老槐树上密集清丽的白花又曾经怎样纷纷扬扬落满我的周身?
静仪看我跌得惨烈,走近一步,似乎也有点慌了:“你…要不要紧?”
我没抬头,不想被她看见这种狼狈样子,又有点怕她乘人之危杀人泄愤,只能很强硬地说道:“少做戏,我不要你的假惺惺。”本来还想加一句“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但终于没说,她何尝需要我的原谅,我和她同样是个罪人。
第四章
眼角处突然瞥见一团由远而近的光亮在静园门口停下,是车灯。然后几条人影迅速从车上下来,中间有个人似乎看到了我,不确定地叫了一声:“静言?”之牧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他,血流进眼里,视线顿时一片模糊,只好抬手擦了擦眼睛,结果发觉手掌也在流血。很痛,我知道会很吓人,血流披面通常都是很能唬人的,但是我能感觉到伤口其实并不如想象的那么深,也许只是一道小口子。
但别人并不知道。之牧是第一个被吓到的,他眉头深锁,面孔竟在几秒中内变得毫无血色,脸上眼中布满惊慌,接着便向我狂奔过来。他肯定没注意到自己的脚下是一片不平的瓦砾,我眼看着他右脚崴了一下,踉跄着差点跌倒,但他还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我面前。这么狼狈慌张,我简直认不出他。但他总算还能冷静地在我旁边蹲下,抬高我的下颌检查伤口,又拿出亚麻手帕把流血的地方按住,不过我清楚感觉到他的手一直在抖,呼吸也变得不规则。他的不疾不徐呢?他那贵族般的优雅呢?
之牧这一分钟的表情多过我认识他的两年,原来他也会心痛的,我还以为他没心呢。平日哪怕我和他在床上那么亲昵的时刻,他也始终维持着冷静与自然,今天是我从认识他起唯一一次失态。他现在的傻样子和一个普通坠入爱河,为妻子受伤心疼的男人没任何两样。
我一直冷静地看着他,疼痛并不会影响我的判断,看到他如斯表现若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就是个笨蛋。那忽然间我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什么,他在爱着我吗?不单是爱而且是深爱?有可能从结婚开始更有可能更早。他肯买下静园,送静聆出国,不择手段地要我嫁给他,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他爱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藏得可真好。不过细想想,他当然不会让我知道这一切,他是那么世故强势的人,他怕输。爱情就像是对手戏,我们两个都是精明人,算盘打得精,自然明白两方对垒,先爱上的那个就是输家的道理;不受控制爱上之后已经懊恼无比,又发现自己比对方爱得深,简直是失败中的失败;最可怕是完全不能自拔后,却发现原来那人心里根本没有你,只能痛不欲生了。到最后只求对方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保持仅剩的自尊,因为千挑万选的爱人根本是个残酷的人,会把爱变成一条鞭子爬到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这样的爱情,谁扑过去谁就是一只飞蛾。我完全理解他,若换做是我也同样会这么做,我和他在本质上很相似--骄傲又自负。可是这种爱情真让人累,我们的职业都不是会计,为什么要这么铢两悉称?
他紧紧地把我抱到胸口,含含糊糊地在我耳边说着安慰的话,我心满意足地靠在他身上。这个迟来的领悟太让我满意了,流点血算什么,从此之后,高高在上的刘之牧任我予取予求!原来一直输的并不是我!
和他同来的是张熹和夏单卡,张熹面如土色,董事长夫人在他的地盘上走丢负伤,万一被迁怒可算是无妄之灾。夏单卡倒是很镇定,紧紧跟到我们身后,眼神深邃也不知在想什么。
我觉得有点头晕,但是慢,还有一个罪魁祸首没有被逮到,怎么舍得就此晕过去?
我用目光寻找到有些惶恐的静仪,清晰说道:“是她推我的,方静仪把我推到地上!”
静仪像只猫似的尖叫一声扑过来,:“你这贱人!”
之牧把我护在怀里,喝道:“统统闭嘴,去医院!”
我悄悄看他,虽然面色极力保持平静但眼里已是怒气冲天,他走得很慢很费力,看来刚刚真是崴到脚了,我愉快地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急诊室里,酒精引起的刺痛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我呻吟着动了一下,有一双手又把我按回去,我对他笑,他却不理我,只是问医生:“怎么样了?”
医生说:“最好缝个一两针。”
我大惊,拼命挣扎:“不要,不要!”
之牧压不住我,叹了口气说:“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不会张牙舞爪。”
我抓着他的手:“别让我缝针,我知道伤口不深--你晓得,我还要靠这张脸讨好你来混饭吃。”
医生忍不住笑起来,终于同意不缝针,帮我好好包扎,开了些药,又叮嘱我千万不要让伤口裂开碰水,否则就一定要缝了,我松了口气。
张熹他们还在诚惶诚恐地等在外面,但是没看到静仪,看到我四处张望,之牧淡淡地说:“不用找了,我已经让她回去了。”
我哦了一声,他变脸倒是很快,刚刚的焦急慌张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我不愿留在医院的急诊室里过夜,医院里那种独有的味道刺激着我回想母亲过世的情景。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凌晨三点回到了酒店,我累得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就直接倒在床上,迷朦中感觉到之牧用温热的毛巾帮我擦身,我口齿不清地说了声谢谢便坠入梦乡。
结果那晚又开始了千篇一律的噩梦,可能是受了先头的刺激,这次梦得更加离谱。
我梦到自己正被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怪物追赶,我拼命跑着,远远看到了静园朦胧的轮廓,心中大喜。静园的门大大地敞开,院子里是一团的灰色,跑进去看见祖父正站在长廊上喂鸟,我向他求救他只是不理;只好又跑进客厅,父亲和母亲坐在那里看电视,静仪在弹钢琴静聆在读英文,全家人都到齐了,但他们每个人却都对我视若无睹,我急得去扯母亲的袖子,却抓了个空,跌倒在冰冷冷的地板上,而这时那追赶我的东西已经越来越靠近了。我害怕地拼命摇晃母亲的身体,她终于向我看了过来,脸上却是茫然空洞,一点表情都没有,然后突然泛出一种诡异的红色,我那时才猛然想起她根本已经过世了,怎么可能救我呢。不由得狂叫一声,惊醒过来。
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泪流满面,哭得歇斯底里,之牧正撑着臂俯视我。我觉得羞愧极了,这两年里似乎每一次哭泣都是在他面前,于是我做了个孩子气的举动,弓起身子用手环住头,不肯看他。他轻轻扑上来要把我的手扳开,我闪身扭了一下想躲过去,但他不顾我的反抗,坚持把我的手拉下来固定住。
“小心碰到伤口,会要缝针的哦。”他在我耳边悄悄低低地说话,似乎怕惊吓到我。我们挨得很近,他的面颊贴着我的,很快感觉到我因为停止不了啜泣而引起的轻微抽搐以及哽咽声,他显得有些诧异,于是把我像小孩子似的紧紧抱在怀中,嘴里喃喃不知说着些什么安抚的话。他的怀抱温暖得很,让人觉得舒适,我整个人窝在他身上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把哭声停了下来。他看我好一点便把我放回床上,我不禁吃了一惊,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死也不让他离开。
“别怕,我不走,我去浴室拿条毛巾,你从一数到十我就回来了,乖。”他一边说一边扭亮床头灯,看到光亮和他微笑的脸,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松开手。下床时听到他轻轻哼了一声,但是没停步,迅速到浴室拿了条毛巾,然后回来小心翼翼地为我擦去满脸的泪水和汗水。
我眨着眼看他,他坐直身子把我抱起来放在两腿间,像摇晃婴儿一样摇晃着我:“宝贝,你梦见什么啦?是梦到色狼还是梦到信用卡被刷爆?”
听他如常地开着玩笑,我的心奇异地安定了许多,以前他并不曾问过这些,只是给予我安慰,事实上我也不愿意说,但今天…实在是太可怕了,那冰凉的感觉太过真实,我犹豫着想说出来却又有些害怕。
他轻拍着我的背:“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勇敢的孩子呢。”
我把头埋进他胸前,闷闷地说道:“我听老人说如果把噩梦讲出来,会成真的。”
“这样啊,”他一边极温柔地抚拍我一边装作认真思考:“那你就只告诉我,让我也进你的梦里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呢?”
我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他一直都是那么强干和镇定,即使在梦里也一定可以保护我,为我分担一些恐惧,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他看着我的表情,不由得仰头大笑起来:“真是个没心肝的家伙。”。他伸手点了一支烟开始抽,我就着他的手也抽了一口,他马上把手挪开,笑道:“小烟鬼,你现在可不适合抽烟。”
我理不了他的嘲笑,吸口气断断续续地把自己的梦一五一十地告诉他,我以为他会继续笑我,但是还好没有,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倾听着我滔滔不绝地叙述。
待我说完,觉得又累又渴,他摸摸我的额头,皱起眉:“好像有些发烧了。”喂我吃了颗药又喝些水,他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因为…我把静园卖掉,我觉得内疚。”
“少来了,静言,你不是那种很多愁善感的人。对你来说,静园再珍贵,也只不过是栋老房子而已,你可能会为它的消失惆怅个一两天,但决不可能因为它的缘故一直发噩梦。”
“那你说是为什么?”药效好像开始发作了,我觉得头有些晕晕的。
“这就是我要带你回来的目的了。你一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需要些什么,而且又固执得像头牛,总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我需要什么?”我含含糊糊地问。
“你真正害怕的不是失去静园,而是你觉得没有了自己的家。”他吻吻我的头发。
“我有家啊,深圳、上海、香港、多伦多不都有我们的家吗?”我不承认。
他摇头:“那不是家,那只是房子。”
我想反驳,却又不太有力气,只能哼了一声。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下意识地抓住他,他揉揉我的头:“别怕,我不会离开你…只要你不赶我。”
我连忙摇头,他似乎微笑起来:“你放心,我保证会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也会给你个新家的。”
我的精神不足以撑到让我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他始终冷静镇定的声音却让我彻底安心了,我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沉沉睡去,甚至忘记问他和静仪之间究竟有什么瓜葛。
大概睡到十点左右我醒过来,之牧搂着我还在继续睡。往日里他都醒得比我早,所以我从没有在床上仔细看过他,今天我发现当他那新月般的长睫毛垂下来时会遮住平时深邃的眼睛,让他显出真正的温和无害。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遗传了母亲漂亮的面孔和父亲的高挑个头。我的公公,面容说是一般都很勉强,甚至有一点难看,但无可否认他是个长情的老好人。他一生都只有一妻一儿,虽然富有可以为他招来数打以上十八岁的小姑娘,但他鳏居十几年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我想之牧精灵的性情应该是像我那无缘谋面的婆婆吧,一个贤良美丽的好女人或许可以让人怀念,但却决不会让一个男人魂牵梦萦一世,她应该有她的独到之处。
之牧是父亲的故人之子,据说刘家以前是个大资本家家族,解放前举家迁往香港。但是因为当时之牧祖母怀孕,祖父不忍她舟车劳顿,他们这一支便留在了内地。文革时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之牧的父亲偷渡到了香港,留下妻儿在内地相依为命。我们家是他们的邻居,在当时的环境下,以他们的身份是没有任何人敢亲近的,一向胆小懦弱的父亲却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直悄悄地接济他们母子。(我一直琢磨着是不是因为之牧的母亲特别美丽的缘故。)之牧的父亲是个极恋旧情的人,他找到香港的家人后去了加拿大定居,但是却始终没有忘记留在内地的妻儿,局势有所缓解后马上回来把他们接走。可惜他的妻子并没能享受到多久的好日子,几年之后便在多伦多患癌症过世了。
当然这些都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之牧走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印象。只是听说之牧的母亲很喜欢小时候的我,经常称赞我玉雪可爱,还送了我一块刘家的传家玉佩。
成年之后再见到之牧,他已经顶着加拿大籍华人身份,回中国是为了投资,方家只是他顺道拜访的对象。当时听到他们谈起这些年代久远的往事,再想一想那块玉佩,我的感觉很诡异,很像古小说里的指腹为婚,而父亲的态度好像很希望他能够报答当年的恩情,娶我们三姐妹中的一个,这简直让我觉得颜面扫地。而且我觉得他是那种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的人,所以那时我有多远就躲他多远,却没想到终是如了父亲的愿。外人看到的景象是王子与曾经有恩于他的长公主共结连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真实情况是公主被迫和番,痛苦下嫁,谁也不能指望一个被胁迫的女人温柔款致、娇柔羞涩吧?
那时候的我一心想着和夏单远远走高飞,因为计划失败而嫁给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痛不欲生,也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看,但日子久了也就终于认命了。多奇怪,我自认不是荡妇淫娃,只是现在的社会,变心无须理由,爱情却需要条件。更何况,我与刘之牧的过往并不是一句简单的爱与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
如果没记错,有一个夜晚我的身和心都很靠近他。
是母亲过世的那个夜晚。
那天从医院大楼出来后,我的思维混沌,一片彷惶。该去哪里?静园还是单远那里?我都不敢去,世界之大,似乎已无我方静言的容身之地。
有一台车向我直直开过来,我不闪不避,心想撞上去也好,最好把我撞成个植物人,不用想事情,天天躺在床上除开吃就是睡。那辆车在我面前嘎然停住,刘之牧从车上下来望着我,我也呆呆望着他。接触到他的眼神,我原先漂来荡去的心忽然好像有了依靠。我固然不喜欢他,因为他太精诈狡猾,但他也是强干聪明的,这时候的我太脆弱,需要一个比我强的人来支撑。
他慢慢走过来,伸手握住我,他的体温一向有点低,但是比我好,而且他的手很镇定很有力。
“带我离开这里。”我小小声地恳求他。
他把我拉上车。我靠在宽阔的车位上坐好,大概是由闷热的地方猛然进到冷气十足的车里,我开始不停地发抖,他看我一眼,伸手把车里的冷气关掉,又替我盖上一件衣服。
“静聆打电话给我。”他的语调和平日一样沉着:“我马上赶过来。”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有超过十位数以上的亲戚,但静聆竟然打电话给他。
“她说什么?”我问。
“伯母突发性脑溢血,抢救无效。”他回答。
“就这些吗?”
“就这些。”他把着方向盘转了个弯,这人连开车都这么镇定沉稳。“你无须想太多,人死不能复生,好好休息一晚,明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忙碌。”
又是我?为什么又是我?我万念俱灰。方家有三姐妹,得宠的不是我,为什么到有事的时候是我去出头?
“你又想多了。”他淡淡地说道。
我不语。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事实上我也不在乎,那个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黄泉碧落,地狱天堂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但他只是把我带去他的公寓,三房两厅的房子,宽大舒适。
我整个人都陷进客厅柔软的沙发里,一动不动,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辈子都不用移动。
他从酒柜里拿了个古怪的瓶子,不知倒了杯什么放到我面前:“等一会,我去拿冰块。”我想那应该是酒,趁他转身,我已经拿起杯子一口气喝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