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出齐城门,遥望荡阴里。里中有三墓,累累正相似。问是谁家墓,田疆古冶子。力能排南山,文能绝地纪…”
孙镖头立在亭前古旧的地板上,耳边暗沉的琴曲声环绕,脸色不由古怪,待到琴声停歇,才道:“公子爷,您今儿是怎么了?竟弹这些悲悲切切的曲子…”
他怀揣‘聚宝盆’,辛辛苦苦赶回家见到公子,结果,没说两句话,连正事儿都没谈到,就听自家主子在那儿弹琴了,若说是那位小侯爷也罢,反正那位最爱做的就是没事找事…自家主子可万万不能学这种毛病…
沐延昭抬头,看着孙镖头,一本正经地问道:“顾家小娘子做的美食好不好吃?酿的酒可不可口?裁出来的衣裳舒服不舒服?…”
一开始,沐延昭只是说笑两句,缓和一下他极度抑郁的心情,但看到孙镖头身上,剪裁合体的毛青布长袍,心下居然真的有一点儿异样,那长袍粗粗一看,并不奢华,但做得非常体贴,容易磨损的部位都稍稍加厚过,领口和袖口的镶边暗纹,也异常精致,显然,做这袍子的人一定费了相当大的心思。
孙家婶婶没有这般绣工,能做出来的,显然便是那位小小年纪便显现出不凡的顾家小娘子…
思绪旁移,沐延昭一阵阵宛如刀割的痛楚,到消减了几分,脸上温和的笑容,也更显自然。
听到这无论如何也与自家公子形象不符的语言,纵然明知他是在开玩笑,孙镖头依旧哑然,半晌才笑道:“闹了半天,公子爷是吃味了,这大可不必,小娘子给我们的,是小礼,送给公子的,才是大礼一份儿。”说着,就把随身携带的包裹,珍而重之地搁在了公子面前。
沐延昭打开,把里面厚重的手稿取出,见到上面娴雅婉丽的字,低声咕哝了句:“字写得比我好…”他的字其实也不错,其聪慧智谋,更是世间少人又及,只是杂务繁忙,又嗜读书,于习字上面,下的功夫就不够深,和上辈子写了几十年的顾婉自不能比,过些年,等顾婉年纪更大,气力更足,说不得差距会更大些…
过了半晌,沐延昭的脸色渐渐严肃,良久,才叹道:“确实是大礼…”若是以前,区区一个雪糖的生意,沐家并不在乎,但今时不同往日——半月前他接到消息,一直出资资助涯州的,高建成高老爷子前日被朝廷以通敌罪诛杀,而首告他的,却是他的外甥,只因他对先皇有大恩,满门老小才得以保全…
沐延昭心口一痛,脸上容色不改,却是硬生生把口中的血腥吞了回去…高老爷子待他如子侄,可如今他只能于这样阳光明媚的下午,调琴悼念,连登门哀悼都不能——高老爷子与他有过约定,他和涯州的关系,决不可公布于世,以免子孙受害…
第三十一章 人市
更新时间2012-9-16 8:02:10 字数:2078
顾婉送来生产砂糖的秘方,放在其它时候,沐延昭可能并不会很在乎,此时此刻,心里却涌起一股暖流——这个世上,还是知恩图报的好人多!
当年他对顾婉多番关照,只是觉得那个女孩子特别,还有赠酒之情,沐延昭从来只施恩义,不欠人情,再说只是顺手而为,并没有花费心力,可三年来,不知是不是因为手下人对他有所误会,他经常从旁人嘴里听到有关她的消息,本来只有一丁点儿的感情,到愈加深厚了…
沐延昭当然不可能爱上一个没长大的小女孩儿,事实上,他的心里,此刻百分之百充斥着他的大业,于儿女私情上,别说没有,纵使有,他也要拼命压制的,他对顾婉的感情,可能只是从一个谈得来的朋友,转移到愿意顾惜的小妹妹的方向…
但无论如何,顾婉那个要沐家打好关系的目标,在她还没有察觉的时候,就已经被动达成。
四月初,百花盛开。
顾婉收到孙镖头派专人送来的银子,足足两千两,她也没推辞客气,尽数全收,让人帮忙抬入库房里,又花了十点几分,换了一千两加进去,这么一算,家里的银钱买地置业之后,若不急着建豪宅,到能吃用几年,不过读书不能没钱,等大哥入集贤馆读书,交际肯定会越来越广阔,使银子的地处也就会渐多,看来,还是要置办些产业,细水长流才好。
收拾妥当,顾婉就和顾安然说了一声,唤来王策,赶车去兴元的人市上逛逛,一是打算考察一下市场,看看开什么样的铺子合适,二来也是存了要给家里添几房人手的心思,王策在兴元讨了几年生活,对当地的人牙子也认识不少。
丰朝,人口买卖是合法的,但要到衙门登记,这门声息也是过了明路,决不允许拐卖人口的事情发生,大户人家挑选人手,多半儿会选择相熟的人牙子。
像顾家这般初来乍到,自然没有把人直接召到家里挑选的面子,想要添合适的人手,还是得辛苦一趟,去集市上碰运气。
顾安然一听,也扔下书本,准备携着妹妹同去,他可是有好几年没和妹子一起逛街了。
如今天气渐暖,顾安然也换了衣袍,他的衣帽鞋袜,都是顾婉新做的,和在上琅时不同,这一次从用料,到剪裁,无一处不用心,做出来的衣裳没有一点儿针脚痕迹,采用了水墨淡彩的绣法,绣工精致,早就脱离了一般绣娘的工匠格局。
顾安然穿戴整齐,哪怕他这个不算讲究的,也觉得自己这一身儿,纵是去参加皇宫夜宴,也不能不说不合宜!
顾家的马车和马,走在街道上,王孙公子唬不住,在寻常人眼里,还是很出彩的,一路行来,没有人找麻烦,平稳顺当。
进了兴元城门,顾婉撩开车帘,看着热热闹闹的大街,干脆也不急着走,路边看到有趣的商铺,也就扯着哥哥出去瞧瞧,遇上符合心意的,就与和气生财的掌柜砍砍价,顾安然就只负责把妹子买来的东西往马车上塞。
不一会儿,顾婉就进进出出了好几家店铺,干货也买了不少,顾安然只是纵着自家妹子高兴,并不阻拦,还觉得自家妹子此时才有小孩子的朝气蓬勃,却不知道,顾婉进人家的干货店,点心铺子,心里打的可是看物价,‘抢’生意的主意…
从一家干货店出来,王策赶着车,替顾家两兄妹把车门打开,向前看了一眼,就道:“大郎,小娘子,前面就是人市了…”
顾婉点点头,干脆也就不乘车,跟在大哥身后半步,慢慢悠悠向前走,转过一条街,眼前的环境顿时就一变——青石板的道路至此断绝,前方尘土飞扬,马牛羊粪到处都是,味道古怪。左侧的一片棚子下面,挤满了人,站着的,蹲着的,躺着的,男女老少都有,一个个衣不遮体,瘦骨伶仃,目光呆滞,还有几个小孩儿,追着过往的大人讨要吃食…
顾安然皱眉,顾婉到没说什么,只是眸子黯淡了一下,即使是涯州,这样的情形也免不了。
王策叹了口气:“这些都是外地来逃难的,那些身体强壮的,年轻的,还有貌美的女子自有人牙子带走,剩下的这些,都是没什么手艺的老弱,连想卖身都没人买,幸好现在是春天,若是寒冬腊月,大约都活不下去。”
“他们怎么不去福田院?”顾安然眉头紧蹙,“兴元不是有官府开办的福田院吗?”
王策摇摇头:“早就人满为患了,再说,到了那地方,也只有一口稀粥喝,还不如来碰碰运气,说不得遇上好人家,把自己卖出去,还有一条活路。大郎,小娘子,你们要是想添人手,还是听我的,再往前走一走,我有相熟的人牙子,买知根知底的人,用起来也放心。”
顾安然点点头,扭过脸去,不再看那些人的惨状,他虽然书生意气,可也知道,往家里领人,可不是闹着玩的,若是他孤身一个,那也就算了,可现在有妹妹在,若是因为一时心软,碰上个恩将仇报的,只卷了家财逃走也罢,万一伤害到妹子,他是万死难辞其咎…
想着,顾安然就扯着顾婉的手,想要离开,却没想到,他一扯居然没有扯动,一转头,正看到顾婉愕然地盯着前方,也便举目望去——“咦?这不是路三娘?怎么…穿起孝服来了?”
确实是路三娘,她一身脏污,身上的穿着,勉强能看出是孝服,头上插着一根草标,此时,她正半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给一个靠在墙上,满脸皱纹的老太太喂水,那老太太远远看着,口角歪斜,路三娘再小心,那半碗水也有一小半儿,从她的嘴角淌出。
顾婉惊讶——这路三娘不是在享城?
她这一迟疑的工夫,那路三娘居然看到了她,眼睛一亮,连滚带爬地冲过来,匍匐在地上,搂住了顾婉的腿:“小娘子,三娘知道你医术高超,万望发发慈悲,救救我婆婆…三娘结草衔环,定当厚报…”
第三十二章 不想
更新时间2012-9-17 8:36:16 字数:2093
顾婉愣了愣,一时无语,看路三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痛哭,还真有些迈不动脚步,到不是她好心,只是医生本能天性冒头,见到病人就不自觉想伸手…
王策却是吓了一跳,急忙一伸手,拉着顾婉后退了两步,眼看着不远处的灾民全蠢蠢欲动,都想围过来,忙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大郎,小娘子,咱们赶紧走吧。”
顾安然也知道遇见这种情况绝对不能轻易出头,要不然,很容易被围堵,他连忙给王策搭了把手,冲过去把那老太太搬上车,趁着大部分人还在观望,绝尘而去。
前行不远,刚才的触目惊心,似乎又淡了,涯州还算好的,只是在一片生机勃发的水墨长卷中,偶尔出现虫蛀一般的孔洞,而他处,即使是大庸的繁华,看似外表光鲜亮丽,内里面却早已经支离破碎了。
寻了一家面馆,王策叫了两碗刀削面,路三娘先是小心翼翼地给她婆婆喂了汤面,这才大口大口,狼吞虎咽地吃下去另外一碗。
这个女子,如今也抛却她那一身书香傲骨了。
“…三天前,我相公和刺史家的公子出外冶游,没想到,飞来横祸,路遇强人,公子被那个叫什么,塞上‘飞白’的杀手,一剑刺穿眉心致死,而…而我家老爷也让刺史杀死泄愤…”
不用旁人开口询问,路三娘一碗面没吃完,就已经泣不成声。
“弟弟路礼不见踪影,老爷在时,我们姐弟好歹还有片瓦遮身,现在老爷不在了,程家把房舍都收了回去,就连我婆婆,也让他们送到偏房,不给水米,更别说寻医问药,我只好带着婆婆离开…小娘子,您是个慈善人,就行行好,救救我婆婆吧,我路三娘没别的本事,做做饭,算算账,缝补衣物,还是能干的…”
顾婉闻言一怔,苦笑,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当然,她现在脑海中想的,不是眼前路三娘的悲剧,不是她丈夫的死,而是那件或许和她丈夫的死,多少有关的——那位薛郡大豪商,高建成的死!
——在她久远的记忆中,对高建成的印象,并不深刻,当年顾婉也只是闺阁女子,朝廷大事,本就知道不多,只隐约记得,庆朝新立,大封功臣,早在景天十五年就被丰朝皇帝水泽,以通敌罪处死的,大豪商高建成,被追封为敬国公,可他的外甥,当年丰朝任命的涯州刺史刘辉,却不知道让什么人给掘坟开棺,挫骨扬灰。
很久之后,才有消息传出,说当初高建成之死,实与刘辉脱不开关系,而他的儿子刘文静,更是一把火将高家的祖宅焚毁殆尽,高家的忠仆,因此而死的,不下五十人。
顾婉叹了口气,这么说来,高建成还是死了?历史真的一点儿都不曾改变…她记得,高建成死后半月,构陷他的两位丰朝大臣,就死了一个,正是涯州刺史刘辉,至于刘辉的儿子刘文静,大约只是顺带。
至于另外一个,是中书令陈昊,官虽然不高,却是简在帝心的人物,一直顺顺当当活到庆朝新立,才殉国而亡…
高建成似乎一直暗地里资助涯州沐家,现在他死了,沐七公子恐怕不好受吧,据传,他和高建成是忘年交,关系极好,只是不为人所知。
可惜,高建成的死是必然,他家大业大,早已经惹人眼红,丰朝现在国库空虚,打仗都没钱,又怎么容得下他…
顾婉想起这位给了她很大帮助的沐公子——早知道,雪糖那两千两,她就干脆不要了,那人,现在也缺银钱…初见时,顾婉不知道那位沐公子是谁,只把他当成一个贵客,一个可以投资的对象,现在,经过三年神交,到开始把那人当朋友看。
要说,两个人的关系有多密切,那到也不是,顾婉这三年来,即使是通过孙镖头,了解到一点儿那人的讯息,也试图给那人传达过信息,但除了这一次送雪糖,二人根本就没有真正来往,只是,沐延昭这个名字,她不熟悉,可沐七公子,她却是知道的。
在那一世,沐七公子名不见经传,甚为低调,唯一一次让他为人所关注,还是他的死亡,大庸城破之前,沐七公子死在燕阳关,领军的大公子闻听消息,吐血昏迷,以至于大庸城破之日,又推迟了半月,差一点儿闹出祸事!
顾婉的心里忽然一痛,想起三年前所见的,那人明亮透彻的眼睛,第一次生出一种欲望,她不想让他死…一点儿也不想…
这谈何容易,自从知道七公子的身份,她也对孙镖头暗示过高建成的处境,事实上,不必她暗示,又谁看不出这里面的危局?只是,高建成明知有危险,却依旧不肯改变,他求仁得仁,别人也阻止不了…现在只能指望,沐七公子将来的死亡,不是他自己求的!
“小娘子?”
“婉娘,想什么呢?”
顾安然的手指敲在顾婉的额头上,顾婉眨眨眼,回过神,深吸了口气,笑着对路三娘道:“三娘,我不敢说一定能治好你婆婆,不过,我会尽力。”
医者父母心,她顾婉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夫,这点儿慈悲心,还是有的。
路三娘感激涕零,毫不迟疑地签了十年的卖身契,收下了五两银子,这算是非常的多,现在人不值钱,五两银子,买三四个漂亮丫头都没问题,签的还得是死契,更多的人,只要给口饭吃,就很乐意了。不过,路三娘识字,又是出身,给她五两银子,到不算不值,只不过,顾婉给她婆婆治病,所需要的花费,就远超了这个数…
王策到觉得,路三娘的负担太重,买了她,就等于还买了一个半死不活的老太婆,根本不划算,再说了,真想要识文断字的,也不是没有,何必非要她呢!
顾安然到对此没有意见,路三娘好歹是知根知底的,比陌生人更好些,而且,他觉得,妹子需要一个老成持重的人照料,别管这女人在别人眼里是不是够‘迂’,但她孝顺明理,很懂规矩,对主家来说,守规矩总不是坏事。
第三十三章 选仆
更新时间2012-9-18 8:01:38 字数:2034
热乎乎的面条吃完,顾婉见路三娘总算有了些精神气,转头对王策道:“王叔,麻烦你先送三娘回去,我和大哥再转转。”
他们出来一趟,总不能只带一个路三娘回家!
王策想了想,就道:“也好,那大郎和小娘子千万小心些,我和刘婆子说好了,她就在前面吉祥坊那棵大槐树下等,刘婆子人面熟,大郎要多听听她的意见…”
说完,见顾家两兄妹老老实实地点头,他才伸手打开车门,扶着路三娘和她婆婆上车。
顾家这辆马车的外表,并不算很显眼,可顾婉也是个好享受的人,只要可以,她从不委屈自己。所以,宽敞的车厢内,陈设不说豪华奢侈,却绝对舒服。
脚下垫着雪白的,细羊毛编成的毯子,绣着Q老虎和熊猫图案的坐垫,靠背,外面是锦缎,里面充了棉花,松软舒适,固定在手边的矮桌上,铺盖着浅粉色的桌巾,上面用彩线绘了两尾戏水的锦鲤,栩栩如生,充满了鲜活的灵性。角落里还固定了一个炭炉,上面安置着精巧的紫砂茶壶…
路三娘一身麻布孝服,衣服头脸上都灰沉沉的,她婆婆穿戴到是整齐,却怎么也掩盖不住身上那一股异味儿…
刚才还好,坐在外面,没什么感觉,但这会儿上了车,路三娘看着自己沾满泥灰的脚,牢牢扶住自家婆婆,手无足措,心下不觉忐忑。
顾婉却毫不在意地让老太太躺在雪白的毯子上,又给了搭了一件大氅,虽然是春日,可涯州临海,风有些湿冷,还是得注意些才是。
顾婉以前在孤儿院,照顾孩子,温柔体贴惯了,动作极为轻柔,绝不会让病人有半点儿不舒坦,这是她的习惯,此时在路三娘看来,却是说不出的感激,一瞬间,路三娘觉得心头发烫,身子一下子就软了下来,多日来积压的疲惫,似乎也稍稍消退了些…
王策带着人先回去,顾婉和顾安然就溜溜达达地去前面不远处的吉祥坊,一到了吉祥坊,远远地便看到一排排插草标卖身的人群,也是男女老少都有,密密麻麻一大片,虽然不似刚才所见那般凄惨,可大多数也是面黄肌瘦,神色疲惫。
凡是有主家愿意买下,无不满面欣喜…
顾婉叹了口气,世道不好,也怪不得老百姓们愿意卖身为奴!
不说现在是乱世,想起当年太平盛世时,她打理侯府,每次送到她面前,以供挑选的,还是数不胜数,每一个都拼了命想留下,那些人,无不规矩懂事,各有擅长,她随意选个三等丫头,也要识几个字,专职针线上的人,更是各地绣娘都有,有不少家里并没有艰难到需要卖儿卖女的地步,但他们还是愿意把孩子送到侯府里做上几年。
大户人家出来的奴婢,可比小户人家的女儿有脸面的多,嫁人也容易,尤其是侯门王府里出来的,那都是副小姐,不光能学到规矩,学到本事,走之前混得好,主人宽厚,还能从主子那儿得一份赏赐,连嫁妆都省了。
顾安然拉着妹子的手,没走多远,就有一个年过半百的婆子迎上前,笑道:“敢问,可是顾家大郎和小娘子?”
顾婉闻言顿足,笑道:“是刘婶子吧,劳烦您久等了。”
刘婆子脸上堆笑,急道:“哪的话,能帮上大郎和小娘子的忙,是我老婆子的福气。”说着,她也不废话,转身就带着兄妹两个进了吉祥坊。
吉祥坊外有几个壮汉守着,大约是‘保安’一类的人物,不过,并不凶悍,对来往的行人客客气气,有时候碰见需要帮忙的,还要伸把手,给推推车,拎拎东西。
顾安然看到这一切,脸上不觉流露出几分笑意。
顾婉却没注意这些,她把大部分心神放在看人上,也给了刘婆子几分关注,这人和顾婉印象里的人牙子不同,她当年见的人牙子,个个能言善道,也是珠围翠绕的,但刘婆子看起来就朴实多了,身上的衣裳是粗麻布的,人很富态,言语和气,废话很少,而且,确实人面熟,一路走过,几乎整个吉祥坊的人都认识,有不少主动与她打招呼。
绕了大半个吉祥坊,见了差不多有七八个人牙子,顾婉还是没有特别看中的,顾安然到是相中两个十六七岁,清清秀秀的少年,问了问,两个人是堂兄弟,王大,王二,家里遭了土匪,人都死光了,就剩下他们两个,一路逃难来到涯州,本来在一个地主家里看家护院,后来那个地主儿子当了官,接他爹去大庸享福,就把他们给打发了。
刘婆子仔细跟相熟的人牙子打探了一下,确定这两个小子说的都是事实,就让他们签了身契,以后就给顾安然当随从兼伴读,听说自家跟的主子是个读书人,他们也能跟着识字,两兄弟都眉开眼笑,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子喜气。
之后,刘婆子听说顾家两兄妹初来乍到,家里连个洗衣做饭的都没有,就干脆建议他们签一户人家,当家的姓吴,叫吴二狗,有三十七八,看着挺老实,能做点儿木匠活,平日里赶个车,打扫打扫院子都没问题,他媳妇姓钱,也三十来岁,长得不算好,不过顾婉看了看,手脚都很干净,头发也梳的整整齐齐,低眉顺眼,不是张扬人,还算妥帖,两口子还有个十一二岁的闺女,可惜,是哑巴,不能说话。
顾安然想了想,就选了他们,花了五两银子,签了死契,男的可以看看大门,打扫打扫院子,女人也能洗洗衣裳,做做饭,他们女儿不会说话,可给她娘在厨房里打打下手,端茶倒水,还是能做,再说,一家人都买下来,用着也放心。
这家人也很乐意,不只是主人挑选奴仆,卖身的,也想卖个好人家,像顾家兄妹这样,一看就满身书香,面相和善,衣着打扮,还很富贵的,好多人都是宁可不要卖身钱,也乐意被他们买去。
第三十四章 偶会
顾婉觉得,这些人暂时用用也足够,将来人手不够的时候,可以再添加。
顾安然却是坚决要给自家妹子买几个贴身丫头,现在大户人家的千金,哪个不是身边大丫鬟小丫鬟围着,以他对自家妹子的宠爱,没钱的时候就算了,现在手头宽裕,哪肯让顾婉委屈!
只是从吉祥坊绕了两圈,没有一个合心意的,顾安然不是嫌人家木讷,就是嫌人家太活泛,担心教坏了妹妹,那个挑剔劲儿,让顾婉都无语了。
刘婆子也算看出顾安然的意思,这是按照给大家千金选贴身丫头的标准在选人,想了想,就道:“大郎,咱们兴元地处偏远,礼仪之家调教出来的丫头不多,外面的这些大约都不和您的心意,不如,去里面碰碰运气?”
顾婉一怔,她上辈子也管家了几十年,自然知道刘婆子说的里面,是吉祥坊内调教下人的地方,那里出来的人,可和外面不一样,大多数都是签订死契,直接送到名门望族,以供遴选,一百个里面,能训练出三五个合格的,就算不错,听说最便宜的小丫头,也得十两银子以上,有独门手艺的,百两、千两,也不稀奇。
而且这样的地方,没有门路,面子不够,都进不去,人家辛辛苦苦调教出来的人,总不至于送到平民百姓家去烧火做饭,那也未免太浪费了。
刘婆子一看顾婉的脸色,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有些意外,这里面的路数,不是经常和这些人打交道的大户人家主母,管事,还真不容易知道!
不过,她一想也就释然,看顾婉和顾安然两兄妹的行为举止,显然家世不错,虽然看着年纪小,不像是管过家,可大户人家的千金,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主母见识过这些,也并不奇怪,便笑道:“小娘子,若是以前,咱们还真没有门路,可今时不同往日了,吉祥坊的日子也不好过,现如今大户人家遣散奴婢的多,收人的少,他们手底下积压的小丫头们,迟迟卖不出去,早就放开了限制,只要出五十两银子的押金,便能进去。”
顾婉不心疼银子,顾安然在自家妹子身上,也从来没有金钱观念。
于是,两个人便由刘婆子领路,顺顺当当交了五十两的押金,进入一座颇有几分气势的小楼。
大堂里的光线不算明亮,摆设却还精雅,远不同于外面的脏乱,人也少,事实上,兴元虽然繁茂,到底是乱世,乐意花五十两来一遭的升斗小民并不多,真正不把银钱当钱看的,也用不着亲自来这市井之地…
最前方高台上,一个抱着胡琴的中年汉子,操琴拉曲,曲子也寻常,但站在他身旁依依呀呀歌唱的女人,却不同一般,这是个胡姬,二十七八岁,年纪已经大了,可她五官深邃明丽,眉眼间自然而然地带着一点儿倦怠的媚态,似乎历经尘世,满身疲敝,却犹有渴望,真正的美丽,与年龄无关,总是吸引人的,看台前站立的三两个通身商贾气息的男人,个个凝望着她出神,可那高达三千两的卖身价,却让她无人问津…
胡姬也不焦虑,就站在台上,连看也不看台下,自顾自地歌唱,歌声悠扬,大约是她们国家的小调,外人听不懂,只觉得动人。
有两个大约七八岁,形容消瘦,面容寻常的小丫头,低着头,跪坐在台上,替那胡姬低声应和,这两个丫头头上也插着草标,只是人瘦瘦小小,很不起眼,没几个人关注。
顾婉并不关心高台上价值千金的舞姬,这种舞姬,多是官妓,是那种永远不能消籍的贱籍,和寻常仆从不同,一般人不能买,也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