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这才反应过来,很爱惜的把匕首入了鞘,他做贼似的悄悄攥了它:“到这个时候了?好,现在就回城吧!”
然后像小孩子第一次忍不住小偷小摸一样,他一甩袖子盖住了匕首,昂首阔步的走向了出口。很灵活的爬一段儿走一段儿,他轻轻松松的回到了地上,外面的侍卫早已牵马等候着他了,他从侍卫手中接过马鞭,心事重重的飞身上马。回头望着那个隐隐透出火光的洞口,他呼出了一口热气。
忽然,他用眼角余光瞟到了一抹黑影,连忙紧握匕首扭过头来,他暴喝一声:“谁?!”
答案立刻就摆在了他的眼前,几名同样好眼神的侍卫如狼似虎的扑了上去,从深密的荒草丛中硬拖出了一个人。那人奋力挣扎喘息着,然而一声不出。朱棣居高临下的望去,感觉这人体态偏弱,不像是个刺客,而一名侍卫伸手抓了他的头发向后狠狠一薅,迫使他在火把旁仰起了脸。
这一仰脸,不用自报家门,凡是看见的人,都发现他不是他,而是个“她”。
“她”有着雪白的脸和饱满的额头,有漆黑的眉毛和大眼珠,她的面颊上不知受了什么伤,暗红的糜烂了一块,她张开嘴恶狠狠的喘息,露出犬齿锐利的尖端。
她是大吉。
朱棣低头看着她,看了许久许久。
两道浓眉慢慢的拧了起来,在大吉的喘息声渐渐落下去时,他忽然迟疑的问道:“明月奴?”
这三个字一出口,大吉的喘息骤然中断了。将两只眼睛睁到极致,她就这么直勾勾的仰视着朱棣,瞳孔之中黑洞洞的,只有火把的光焰在里面跳跃。
试试探探的,朱棣俯下身,又问了一声:“明月奴?”

  四哥

  在摇曳火光之中,大吉像是招架不住了似的,微微的眯起了眼睛。
然后,她声音很低很哑的开了口:“你是谁?”
朱棣不急着回答,而是先翻身下了马。高高大大的站到了大吉面前,他低头说道:“我是四哥啊。”
大吉又向着朱棣注视了片刻,末了脸上平静无澜,只说:“你还认得我?”
朱棣没回答,只继续问:“我听人说,在我走后不久,你便夭折了。”
大吉垂下了眼皮,睫毛不是很长,然而太黑太密了,黑成了两道浓墨重彩的笔画:“我生了病,被他们扔到了山里。”
“什么病?”
大吉一翘嘴角,扯动了面颊上溃烂的伤口:“你记不记得,我小时候很爱咬人?”
然后带着那一抹血腥疼痛的微笑,她抬起头,告诉朱棣:“我得了吃人喝血的病,是魔鬼转世。你们这些天要抓捕的妖怪,就是我。”
朱棣听了这话,并不动容,只静静的看着大吉。
朱棣第一次见到大吉的时候,他十九岁,大吉四岁。大吉有胡人的血统,是一方名门的孙女,身体娇弱,肤白胜雪,矜贵得连太阳都见不得,说是晒了阳光,便要肉痛。
名门一派乃是本朝的元勋,所以朱棣对他们也摆不出皇子的架子。论辈分,他是大吉的哥哥,大吉同他要好,好得不止称他四哥,玩笑起来的时候,甚至敢叫他的小名。朱棣如兄如父一般的宠爱着她,一双眼睛却是盯着大吉的母亲。
只是爱慕而已,只是看看而已,再无其他的非分之想。
后来,他成了王,去了封地。名门和其他的开国元勋一样,也被细细碎碎的诛杀殆尽。朱棣距离他们并不遥远,但是装聋作哑,只在听闻大吉的母亲逃过一死之时,偷偷的松了一口气。
他不是多情的人,如果如今的大吉不是长得和她母亲一模一样,如果她和她母亲的相貌不是统一的异于汉人,他不会认出她就是十几年前那个名叫明月奴的小女孩。
“你跟我走。”朱棣终于又发了话:“有病,就治。你既见了四哥,四哥便不能再由着你这样不人不鬼的活下去。”
大吉听了这话,忽然激动起来:“不!”她直着喉咙,用嘶哑的声音嚎叫:“不!我已经死了,你别管我!”
一边歇斯底里的大叫,她一边发疯一般的挣扎,于是朱棣劈头一掌,很精准的把她拍晕了。
然后他回了头,对着秦山一使眼色。秦山目瞪口呆的旁观了许久,到了这时,终于如梦初醒,回过了神。
他也是朱棣的老部下了,主仆二人之间很有默契,可以让一切尽在不言中。朱棣重新上马,他便也走上前来,指挥士兵把大吉塞进了马车里。
然后这一行人就在灯笼火把的照耀下上了路,朱棣不出声,旁人也都不言语,这个时节,夜风已经很凛冽,风声盖住了马蹄声车轮声,他们沉默无声的前行,宛如深山老林中一队鞍韂鲜明的野鬼。
秦山把装着大吉的马车送到了燕王府的一处小门外。门内有侍卫出来接应,秦山很痛快的做了交接,然后更痛快的溜之大吉。他是上过战场的人,见过无数的生与死。生与死都是有气味的,那气味无法言喻,但是出生入死过的人,却能感知。
大吉的身上就有死亡的气味,那气味血腥、寒冷、腐败,似有似无,让秦山须发皆竖,感到恐怖。王爷究竟要如何处置这个魔女,他管不了,他此刻能管的,就只有自己的两条腿。
于是他抬腿上马,带着护兵离开王府地界,一溜烟的回家去了。
秦山奔波半夜,不得安歇,先他一步回了城的明石,也在屋子里点灯熬油的不睡觉。
今天他在回来的路上吹了冷风,进了家门就开始咳嗽。他这人虽然看着体弱,但是极少生病,纵是挨了左一顿右一顿的胖揍,也是喘几口气便能缓过来,不落内伤。这样一个人忽然打持久战似的咳嗽起来,连苏星汉都有些紧张了,为了表示关怀,他移居东厢房,表示自己要陪伴明石,结果明石并没有得到他丝毫的帮助,他到了东厢房之后,坐下喝了一壶茶,出门撒了一泡尿,然后就爬上床去,呼呼噜噜的睡了起来。
明石孤零零的坐在窗边,咳嗽得上气不接下气,身上还有点发烧,且被苏星汉抢走了床铺被窝。幸好天不亡他,还有个千目肯走来给他披上一件袍子。这件袍子让明石有一点感动,感动了的明石没有道谢,只特地抬头看了千目一眼,然后迟迟疑疑的说道:“我这回,彻底原谅你了。”
千目一愣:“嗯?”
明石答道:“你害得春枝姐姐死在了大吉手里,我心里一直放不下,觉得是你背着我干了坏事,你骗了我。可是现在想一想,你确实不是故意的,而且对我也是真心的好,所以,我决定原谅你。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以后再也不许瞒着我捣鬼了,我最恨别人骗我,你发誓,你永远都不骗我,好不好?”
千目被他说得愣了又愣,喜也不是怒也不是,最后只得答道:“你刚原谅我呀?我……我还以为你早就原谅我了呢!不过你放心,我保证再也不骗你了。不过你也得发誓,不许你喜欢别人!”
明石收回目光,拿起了一管毛笔:“我就只喜欢你和星汉。别人我本来就不喜欢。”
说完这话,他在面前摊开一张白纸,开始用笔尖蘸墨,细细的描画。千目凑到一旁观看,结果发现他记忆力惊人,竟然能把今日所见的枪支武器全都一毫不差的还原在了纸上。及至画完了,墨也干了,他把纸张细细的叠成一条,又从怀里摸出几枚药瓶标签,和纸条紧紧的叠到了一起。
“这是要送给朱植的?”千目向他耳语。
明石一点头。
“他当初也没说让咱们给他递小纸条啊!这么干的话,是不是有点危险?”
明石将一根食指竖到唇边,对着千目“嘘”了一声:“保密!”

  傻子

  即便是在自己的家里,明石也不敢公然的把信息传递给程自重,毕竟看门老头子目光如炬,做饭的厨子以及负责洒扫的老妈子也都不是吃素的。大清早的,他溜达到了程自重的房内,把手里攥着的一个小纸卷儿往桌子上一扔,然后清了清喉咙。
程自重飘然而来,衣袖从桌面上一挥而过,小纸卷儿随之消失无踪。然后慈眉善目的对着明石一笑,他开口说道:“我再住不过十天半个月,就该回去了,所以还请明先生抓紧了时间才好。”
明石不置可否的一点头,然后转身就走,一点礼貌也没讲——不是故意要怠慢程自重,是他别有心事,把讲礼貌这茬给忘了。
吃过早饭之后,秦山照例登门,把他们接去了城外荒山之中。傍晚时分,赶在天亮之前,他们疲惫寒冷的回了来,于公,他们清理出了一大批榴弹炮,虽然没有人懂得如何使用,但毕竟不算是徒劳;于私,他们则是一无所获。千目这一整天什么都没干,专门瞪着眼睛四处扫描,然而莫说玉佩,就连一块玉渣子都没见着。
当天晚上,在明石坐在油灯前描描画画之时,千目抬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现他果然是有一点像野人,一口药都没吃,也没特别的休养,竟然自己就退烧痊愈了。
“哎。”明石正襟危坐的执笔蘸墨,她俯身趴在桌角,歪了脑袋去看明石的脸:“假如——我只是说假如啊——我们回不去了,你怎么办?”
明石连眼皮都没抬:“只要你们都在我身边,我在哪儿都能活。”
千目微微笑了,笑得眼睛亮晶晶,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我?还有我一个哪?”
明石这回瞟了她一眼,心中坦坦荡荡的,自觉着是一点私情都没有,只是觉得这样坐着很好,灯光下的千目也很顺眼。
在不吵嘴打架的时候,他也愿意承认千目的可爱。
迎着他的目光,千目又是一歪脑袋:“看什么?”
明石没看什么,只是忽然很想和她闹着玩一次。于是对着她的面孔伸出毛笔,他给她涂了个黑鼻尖,又左右分别画了三笔猫胡子。千目立刻打了他一下,然后起身去找铜镜来照,照过之后跑回明石身后,她对着他的肩膀捶了一拳:“烦人!”
然后她环住明石的脖子,迟疑了一下之后,她弯腰下去,从后方将明石搂了住:“明石……”
明石头也不回的“嗯?”了一声。
“我喜欢你,你知道吧?”
“知道。”
“那你喜不喜欢我?”
“有时候喜欢,有时候不喜欢。”
“那……那你娶我好不好?”
明石的笔尖悬在宣纸上方,停顿了片刻:“娶你?”
然后笔尖落了下去:“不好。”
千目抬手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那你不娶我也成,可是你得答应我,如果你不娶我,就也不能娶别人。我一个人孤单,你也得一个人孤单,不能抛了我自己快乐去!”
这回明石没思索,直接一摇头:“不。”
“不?那好,你敢不听我的话,我就让苏星汉去上吊跳河抹脖子!”
明石不为所动的继续运笔勾勒图样:“别吹牛了!你敢胡闹,我就生气。你喜欢我,你最怕我生气了。”
千目又气又笑,直起身对着他的后脑勺抽了一巴掌:“这么不要脸的话你也说得出来?人家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男人,你是女人呢!”
明石被她抽得一缩脖子,随即恢复原形,回过头来认认真真的说道:“就是这样嘛!我又没说谎。”
“你还得意?!”
“我没有。”
“好哇!我这么喜欢你,你还不得意?”
明石把毛笔□□了笔洗之中,转身腾出两只手要去推搡千目:“你少来缠着我胡搅蛮缠,你给我回你自己屋里去!”
千目瞅了个空当,一闪身躲过他的双手,滴溜溜的一个圈子转进了他的怀中。顺势坐上了他的大腿,她搂着他的脖子,向他使劲的笑,笑出深深的酒窝和大大的眼睛,想要在灯下夜色中迷倒他。
明石看着花脸猫似的千目,不明所以:“干嘛?”
“□□你!”
明石扭开脸:“神经病。”
千目看了他这个无动于衷的反应,立刻有些怀疑人生。把牙一咬把心一横,她对着明石的裤裆就是一掏:“你是不是男人啊?”
明石骤然受袭,下意识的向前一弯腰。而千目虽然未曾经过人事,可生理知识是有的,方才那一掏让她确定了一件事——明石对自己,确实是毫无反应!
又羞又窘的一挺身站了起来,她在一刹那间面红耳赤:“你是不是不喜欢女人呀?”
“臭丫头!你算什么女人!你弄疼我了!”
“好哇!你说我不是女人?你怎么不说你自己不是男人?”
“我怎么不是男人了?要不要我脱了裤子给你看看?”
“脱了也证明不了什么!你肯定是阳痿早泄性冷淡,无精少精不□□!你到男科医院治疗一百年去吧!”
千目骤然说出了一长串男科医院广告词,足以证明她先前无所事事,没少听广播。及至话出口了,她反应过来,一张红脸越发的红上加红。眼看明石大睁着眼睛,一脸纯洁的看着自己,她越发羞愧,索性一跺脚,转身推门跑了。
千目夜里鬼上身似的说了一串粗俗之语,事后越想越是尴尬。然而翌日清晨见到明石,她发现明石并没有跟自己计较的意思。
这个时候,她发现了明石的新优点——他大方,只要别触他的逆鳞,那么他是可以相当宽容的。今天他起得比谁都早,竟然出门卖了几块米糕回来。进门先给了千目一块,他说道:“你尝尝,不是甜的,但是挺香。”
千目坐在床上,接了一块,眼看他忙忙碌碌的出门,又去了苏星汉的房内。这回再出来时,他双手空了,只在嘴里咀嚼着什么,大概是米糕合了苏星汉的胃口,他送来送去,自己就只剩下了嘴里的那一口。
“傻子。”千目想:“脾气又坏,心眼又少,真是个大傻子!”

  悲催的路人程

  明石觉得,当下的情形,似乎是难以言喻。
朱棣是一方,自己是一方,远在宁州的朱植是另一方,三方各怀心思的凑在了一起。溶洞之中的物资已经清理出了大半,以武器弹药为主,朱棣爱那些精巧的枪支,幸而枪支和子弹都是分开装置的,否则朱棣很可能在君临天下之前,便在这山里糊里糊涂的饮弹自尽了。
朱棣喜欢这些玩意儿,然而不会使用它们,会使用它们的人在宁州,偏又连它们的一根毛都摸不到。明石夹在这两位“伟人”之间,也没有什么兴风作浪的心思,只是想要回到现代去。苏星汉的心上人小郡主去了舅舅家,一去不复返,导致苏星汉重新变成孤家寡人,成天悻悻的百无聊赖。明石看出来了,如果这个时代不能给他爱情、或者类似爱情的强烈刺激的话,他是一分钟也待不下去的。
对于溶洞内的物资,他心中记忆了十分,但只画出了七八分。七八分的宣纸卷在一起,体积也很可观。程自重用个细长的小银筒子把它装了进去,然后浑身乱藏,想要把它带出北平城——如果出城的人不是他程自重,那么别说一个小银管子,就是牵出去一头骆驼,也没问题;可他的确就是程自重——来自宁州的,名义上是明石的朋友,其实肯定和朱植有些关系的程自重!
“嗳呀……”他柔声细气的叹息:“这可如何是好,料想只要我出了这个大门,立刻就会被燕王府的密探盯上,若是不将它藏稳妥了,一旦露陷,那么不但要连累辽王和明大人,怕是连我自己,也是性命难保哇!”
他说这话时,明石和苏星汉都站在一旁,明石对于程自重的困境毫无同情心,就单是直眉瞪眼的看,苏星汉打了个哈欠,则是随口答道:“那你能往哪儿藏?身上就这么几个口袋,要不然,你往你的行李包袱里藏?或者藏在马车里?”
程自重连连摇头:“不妥不妥。”
苏星汉不耐烦了:“那怎么办?藏□□里?”
程自重将脸一红,干笑几声:“西门先生说笑了。”
如此又过了一日,程自重以回乡为名,当真启程离了北平城。明石和苏星汉站在院子门口目送他的马车远去,等到马车远远的上了大路了,苏星汉轻声开了口:“这人真是够尽职的,等他回了宁州,朱植应该给他升官。”
明石没回答。
苏星汉又道:“等他回了宁州,菊花还不开成向日葵了?我的天,这时代的人,忠心起来可真是够拼的!”
明石一耸肩膀:“他是自愿的,不干我们事。”
后方悄悄溜出一个人,正是千目:“走了?”
苏星汉向旁让了让,让千目站到两人之间:“走了。”
千目点了点头,去看明石:“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明石把双手揣进了袖子里:“我觉得,我们要变成红人了。”
在明石说完这话的当天下午,燕王府的轿子就停在了他们的大门外。
朱棣凭着一双慧眼,看出明石是其余二人的主心骨,故而也不劳动那两位,只把明石一人接到了王府之中。屏退了周围奴仆,朱棣关了房门,转身对着明石微笑。明石这一路在轿子里枯坐,早被初冬的寒风吹了个透心凉,此刻就抱着膀子缩着脖子,像只鸡一样乍起毛发看人。
朱棣本意是要向明石表达善意,然而他微笑了片刻,发现自己是俏媚眼做给了瞎子看,明石愣怔怔的看着他,始终类似一只炸毛鸡。
“明兄弟。”他以为明石做贼心虚,怕了自己,所以声音格外温柔:“你不要惊慌,本王素来坦荡,既然是将你当成上宾一样的请过来了,自然就要将你当成上宾一样对待。
明石这时发现自己身边的桌子上摆着茶壶茶杯,便抬手一指茶壶,小声问道:“我喝一杯,行不行?”
朱棣笑道:“自然是行。”
明石哆哆嗦嗦的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端起来一饮而尽,这回打了几个大寒战之后,他慢慢恢复了人形:“你把我接过来,必定是有所谓。不用打哑谜了,有话直接说吧!”
朱棣背过双手,人高马大的在屋子里来回的踱步:“我已经将洞内那些东西列出了单子,派人将其送去宁州十五弟那里了,若论速度,必要快过你院子里的那个程自重,所以现在知会你一声,若是程自重带回去的单子,同我送去的单子内容不符,十五弟质问你起来,你也好有个准备。”
明石叹了一口气,心想朱棣坦荡得过了分,程自重这一路的罪,算是白受了。
朱棣又道:“十五弟的性情,我是了解的。我直接去同他讲心里话,他定然不肯相信,所以想请你来做个证——你的话,他也许能听上几句。”
“做什么证?”
朱棣叹了一口气,停在了明石面前:“十五弟如今的心思,我明白,我还敢说,他这个心思,不只是他,我也有,其他的兄弟,怕是也有。刀都架到脖子上了,谁会不想求个活命?可话说回来,这个活命,又有谁敢大大方方的去求?又有谁能求得来?”
说到这里,他又是一声叹息:“自从有了这一场从天而降的奇遇,我这些天便如同是做梦一般。既然上天都降下了这个兆头,那我们兄弟又何必还要自相猜忌、空负老天这一场美意呢?”
明石听到这里,点了点头。
朱棣继续说道:“明兄弟,你的身份和旁人不同,我对你有话便是直说了。如今朝廷眼线众多,我和十五弟不便公然相会,你是自由的,你可以向十五弟转述我的心迹,若是真有那么一天,大功告成,我老老实实的讲一句——只要许我在的子孙后代都能长长久久的在这幽云十六州住下去,我便心满意足。”
明石听到这里,有心继续答应着,可是舌头忽然闹了独立:“不信。”
朱棣一愣:“不信?”
明石,既然话已说出,也就不怕:“你不是那样的人,你这话,我不信。”
朱棣苦笑了起来:“看来,你和我的十五弟,是一样的想法了。”
明石思索了一下,然后字斟句酌的答道:“我和辽王不一样,我不是这里的人,我迟早是要走的,你们的荣华富贵,和我们没有关系。不过到底什么时候能离开,我还不知道,真若是十年八年都回不去,我们也得想办法活着才行。所以……”
他略一沉吟:“你们两个谁当皇帝,我都没意见。”
说完这话,他下意识的一扫朱棣腰间。此时的达官贵人们,腰间都挂着扇坠荷包之类,看着朱棣腰间的那些精精巧巧的小零碎,他想起了朱植那块玉佩。
那块玉佩,可是还在朱棣的手里呢!

  被圈养的食人魔

  明石告诉朱棣:“我不是墙头草,我们迟早是要走的。你们的功名利禄,我不稀罕,我们只想要自保。”
朱棣饶有兴趣的反问道:“明兄弟,我有一句话,一直想问,今日算是个机会,你既对我开诚布公,那我也就不再隐瞒——你到底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对着朱棣,明石没有实话实说——他要给朱棣留些悬念。朱棣若是无所不知了,还要自己做什么?
“我不是神,我只是自小修道而已。”他最恨别人对他撒谎,但是自己扯起谎来却是面不改色:“我有些知识,但我的知识也很有限。”
“洞中那些火器,当真是你们制造出来的吗?”
“你看像吗?”
“不像。”
明石莫测高深的走向门口,然后在门口前回过了头:“我也是偶然做法,才将那些东西从天上召唤下来的,这也出乎了我的意料。法门玄妙,你不要再问了,我也不便多讲,否则泄露天机,定遭天谴。”
朱棣见他像是要走,便上前一步,又说道:“还有一件事。”
明石回头看着他,不动了。
朱棣很诚恳的望着他,本是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偏偏神情总是坦荡明白的,明石这样被他紧紧盯着,也不觉得如何不自在。若说这样一个人将来会成为嗜杀之君,现在怕是无论如何不会有人相信的。
“你说。”
朱棣略一迟疑:“那个曾经将你掳去的——已经被我在前几日找到了。但我并没有就地将她处死,因为我认得她,她当年也是官宦人家的好儿女,之所以落到如今这人不人鬼不鬼的境地,并非她故意行凶作恶,而是她被邪疾缠身,也是可怜不得已。”
“那你——把她关起来了?”
“我在府里找了间空院落,加固围墙,暂时将她囚禁了起来,每日杀些猪羊,供她的血食。她初来时虽是如疯似狂,但如今渐渐也平和了,不再是当初的形状。”
“你对我讲这些做什么?”
朱棣笑了一下:“因为明月奴是与你有关的人,我若是保密,将来风声流到你的耳中,反倒怕你要生误会,故而我抢在风声前头,早早的讲给你听。”
“明月奴?我不知道她还有这样一个名字,我只知道她叫大吉。你愿意养她,你就养,只是你千万小心,不要让她逃出来。她的本事很不小,我是受够她了!”
朱棣笑道:“那是自然。”
明石就此告辞,一边随着引路的奴仆向外走,他一边觉得自己心中有事,而且那事和大吉有关。可到底是怎么个有关,他心中迷迷糊糊的,一时间却是死活想不起来。
而且这事还不算坏——世间竟有和大吉有关的好事,这可真是要让他好奇的想破了头。
明石走后不久,朱棣披了一件斗篷,也溜达着出了门。天真是冷了,他总觉着自己是虎狼一样的体魄,可是走在这冷风里,竟然也要打颤。走到半路,他打发掉了身边的小厮,独自一人继续往远走。靴底沉重的碾过薄雪,他呼吸着冷空气,心里有点高兴,恍惚着感觉自己只有二十岁,兴致勃勃的跑去别人家里做客,运气好的时候,能觑一眼心上人,然而觑一眼也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