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芳卿很绝望,想要跟着班子回北平去。余至瑶不让他走,一笔钞票交给班主,他算是把杜芳卿这人给租下来了。
于是,杜芳卿只好留在余公馆,像一朵花似的,活给余至瑶看。
生活平静美好,余至瑶和何殿英也是相安无事。腊月时节,顾占海喜气洋洋的来了,带着几样挺雅致的年货。和余至瑶在客厅内相对落座,他如今穿得体面,气色也好,是大武馆里总教头的气派:“上个月我回乡下,把内子和小孩都接过来了。全亏二爷的帮助,否则我决没有能力置办出一个家来。”
余至瑶对他微笑点头:“这不算什么,顾师傅不必记在心上。改天我去府上奉看,正好见一见嫂夫人。”
顾占海连忙笑道:“二爷,那不敢当。内子是个乡下人,也不会和人说话,到时非让您见笑不可。呃……那什么,腊月二十四,几家武术社联合办了一场比武大会,届时决出一二三名来,还有奖品。二爷要是有时间,过去瞧瞧也好。”
余至瑶自从资助了群英武术社之后,很是得了一点乐善好施的虚名。听闻此言,他颇感兴趣的笑了一下:“规模大么?”
顾占海答道:“人去的很齐。年前这是最后一场,一是以武会友,二是大家见一见面。”
余至瑶把茶几上的香烟筒子往顾占海面前一推:“那我就去,权当凑个热闹。奖品有着落了吗?”
顾占海恭而敬之的抽出一根香烟:“其实主要是图个乐子,奖品……意思意思也就是了。”
余至瑶拿起打火机,摁出火苗欠身送向顾占海:“既然如此,奖品就包在我身上了,你提前一天派人到我这里来取。”
顾占海受宠若惊的吸燃了烟卷。对着余至瑶眨巴眨巴眼睛,他忽然觉得很不好意思,好像自己是专门过来打秋风的。
正当此时,一名青年在客厅门口探头缩脑,鼻尖冻得发红,显见是刚从外面回来。余至瑶看他鬼鬼祟祟,似有话说,便把他喊了进来。
当着顾占海的面,青年在他身边弯下腰去,压低声禀报道:“二爷,西北运来的烟土到了车站之后,还没等我们卸车,就被何老板的人扣了下来。”
随即他用手对余至瑶比划出了一个数目:“他们一车要收这个数。我说这是余家的货,他们说天王老子的货也照收不误。”
余至瑶抬头望向青年:“一车就要八十?”
青年用力点头:“一车八十,他们给押送到租界里,说是路上准保平安。”
余至瑶思索片刻,随即又问:“西北过来的烟土,一批得装多少车?”
青年心算片刻,末了答道:“远的不提,就说今天这批,至少得装十车,十车就是八百块钱。二爷,上个月还是三十呢,而且只要说是余家的货,他们就不大管——没想到这个月突然变了规矩。”
余至瑶沉吟着垂下眼帘,半晌没有说话。顾占海在一旁听得清楚,这时知道是何殿英仗势欺人,便自告奋勇的说道:“二爷,让我带人过去瞧瞧。咱们人多,真闹起来了也有胜算。”
余至瑶若有所思的一抬手:“不必,先把烟土存在车站,明天我亲自去找小薄荷。这个例不能开,否则将来单在这一方面,每个月就要成千上万的花钱。”
青年却是思忖着说道:“二爷,恐怕不能久存。车站里没有正经仓库,想要送到外面货栈里,他们又根本不让我们的烟土出站。”
余至瑶听到这里,不禁脱口而出:“这他妈的!”
然后他挥了挥手:“你还回车站去,等我的电话!”
青年领命而走,顾占海看他满怀心事,便也识相告辞。
余至瑶没能通过电话找到何殿英,只好亲自出马,在一家妓院里堵住了对方。
他进屋子时,何殿英正仰卧在一张烟榻上,听着榻旁的姑娘唱小曲儿。歪着脑袋对余至瑶一笑,他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余至瑶看了旁边姑娘一眼:“你出去!”
姑娘怯生生的略一犹豫,见何殿英不发话,便静静退了下去。这回房内没了闲杂人等,余至瑶站在榻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何殿英:“八十块钱一车烟土,你这是狮子大开口啊!”
何殿英枕着双臂,得意洋洋的翘起了二郎腿:“我不白要你的钱。”
余至瑶盯着他那只穿着白袜子的脚,就见那只脚很灵活的一晃一晃:“我也不需要你来保护。”
何殿英“嗤”的一笑:“要不要保护,由我说了算。规矩是我用命定下来的,谁不服,拿命来换。”
余至瑶终于忍无可忍的俯身抓住了他那只脚,使劲往自己怀中一带:“你有几条命?”
何殿英冷不防的被他抻直了腿,但是也不在乎:“二爷,你怎么了?千儿八百的对你来讲,不算什么,至于让你顶风冒雪的找到这里来吗?你是越有越吝啊!”
余至瑶放下了他的脚,将双手插到大衣口袋里:“小薄荷,我近来没有招惹过你,你这闹的是哪一出?”
何殿英伸长双腿,把脚掌抵上他的大腿:“二爷,别误会,不是针对你。腊月天了,我也得发点财过年不是?就算我不缺钱,可我也不能苦了手下这帮弟兄啊!这钱你得出,人人都出,你不可以例外。如果你真是穷到就等着这几百块钱过年,那我可以私下贴补给你。”
余至瑶没想到他这么牙尖嘴利,一时气结:“你——”
“你”过之后,却是没有下文。余至瑶不想在这种地方为了八百块钱和何殿英争吵——不够丢人的。可对方那副德行着实可恨,他恨不能抄起屋角的硬木太师椅,当场把何殿英砸成骨断筋折。
身体微微颤抖起来,他的皮肤开始隐隐泛红。当初余朝政有时对他下手太狠,他便会有这种反应。他忽然恨起了何殿英——如果换做别人对他捣乱,他或许还不会这样恼火。抬手捂住胸口按了按,他艰难的咽下了一口唾沫。胃里一阵一阵的翻腾,他强忍着不呕吐出来。
何殿英依旧仰面朝天的望着天花板,房内很热,余至瑶的裤子却是偏于凉,双脚蹬上去,感觉十分惬意。
他理直气壮得很。公是公,私是私,和他何老板有交情的人多着呢,如果都学起余至瑶,那他对谁收钱去?余至瑶有困难,他一定帮忙;余至瑶没困难,他犯不上惯着对方。浅浅的吸了一口气,他抬起头来,想要再逗一逗余至瑶。
然而余至瑶没给他这个机会,余至瑶毫无预兆的转身走了。
余至瑶沉着脸回到家中,进门时哑巴正好端着一盆水仙从他面前经过。他停下脚步盯着哑巴看了片刻,忽然不声不响的跟上去,猛然一脚把哑巴踹了个大马趴。水仙花摔在地上,小花盆啪嚓一声四分五裂,净水当即流了一地。
杜芳卿刚好下了楼来,见此情景,不禁一惊:“哟,二爷,您这是和谁生气了?”
余至瑶没理他,虎视眈眈的只跟着哑巴。哑巴爬起来往客厅外跑,他尾随其后,一直跟进了哑巴的房内。
房门紧紧关严,众人就听房内传来几声杂乱闷响。杜芳卿大着胆子把耳朵贴上门板,发现里面已然安静下来,依稀只有粗重的喘息声音。
哑巴从后方死死的抱住余至瑶,因为觉得余至瑶像是受了刺激,快要发疯。
余至瑶在方才的几下踢打中耗尽了体力。瘫坐在哑巴怀中,他神情痛苦的喘个不停。
“原来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他断断续续的说话,一颗心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现在我们什么都有了……”
他虚弱的向后抓扯哑巴的衣服:“真难……我没想到……真难……”
哑巴微微弯腰,把下巴搭在了余至瑶的肩膀上。其实没什么难的,他想,余朝政对他不错,怜他残废,给他吃穿,可是因为余至瑶那一夜要他帮忙,他就去帮了忙。这难吗?不难。一横心也就做了,没什么难的。
他觉得自己有很多话可以对余至瑶说,不过说不出来,就不说了。难得余至瑶肯让他如此亲近,他把对方抱了个满怀,感觉几乎有些陌生,因为总记得对方是个细条条的少年。
余至瑶在哑巴的房里呆了许久,最后推门走出来时,他面色平静,已然恢复常态。
吩咐家里管事人跑出去订制了比武大会所需的花篮和大小银盾,他又往车站打去电话,命令手下交出八百块钱,先把年前这一批烟土运出来,供上俱乐部内的使用。
好好过年,过完年再算账!
第13章 这个新年
新年前夕,余至瑶出席了比武大会。
大会开的精彩,又热烈又有秩序。南京中央国术馆派来了一名主持者,本地名流也齐齐到场。天津卫十八家武术社全部参赛,堪称是各路英雄汇聚一堂。
大会规模宏大,擂台上打的也激烈。最后是顾占海的大徒弟拔得头筹,成了本场的武状元。捧着光芒耀眼的银盾和鲜花,这位方头大耳的弟子不用师父嘱咐,主动就跑到余至瑶面前,想和二爷合一个影。
群英武术社大获全胜,顾占海的荣光自不必提,连余至瑶也跟着一起出了风头。笑容可掬的站在武状元身边,他等到前方的镁光灯闪过了,这才转过头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武状元喜气洋洋的答道:“二爷,在下姓王,名连山。您叫我小山子就成。”
余至瑶拍了拍他的肩膀:“津门第一的本事,怎么能叫小山子?很好,自家送的银盾,自家又赢回来,给顾师傅和我长了脸。”
王连山高兴的不知说什么才好,望着旁边的师父直笑。而在场的报馆记者们逮住了余至瑶,围着他左一张右一张的拍摄不已,又乱哄哄的追着提问,让他讲一讲为何如此热心于武术事业。余至瑶风度翩翩的站在人前,满面春风的答道:“武术乃是中华国粹,而鄙人身为中华国民,自然应该竭尽所能,将这国粹弘扬起来。”
说完这话,他顿了顿,意犹未尽,可是又没有高谈阔论的本事,只好对着四面八方的记者又笑了笑。记者们见他高大英俊,风采很好,堪称国术界的活广告,便举起照相机,对着他又按了一通快门。
余至瑶与王连山的合影,登载了第二天的各家报纸上。何殿英本来没有读报的习惯,可是在得知余至瑶上了报之后,他立刻命人出来买回一份,然后盯着那张报上照片看了半天。
余至瑶那一张脸轮廓分明,十分上相,并且突兀的高出旁人大半个头;对比之下,旁边的“津门第一”则被衬托成了五短身材的矮胖子。何殿英喜欢余至瑶的模样款式,真心实意的认为对方仪表堂堂,男子汉能长成余至瑶这副模样,也就堪称完美了。
余至瑶已经连着几天没有和他通过电话,大概是在为那八百块钱赌气。何殿英也不想惹恼余至瑶,可规矩是不能坏的,他是要靠着规矩吃饭的!
他不是死心眼的人,一切都好说,一切都能商量,只是别涉及到钱。谁敢断他的财路,他就刨谁的祖坟。
大年二十九那天,他没露面,让身边的小白代表自己前往余公馆,送了三千多块钱的礼。小白原来是学说相声的,脾气好嘴也甜,很适合做个使者。小白乖乖的去了,又乖乖的空手回了来。何殿英问他:“余家都有谁?”
小白答道:“有余家二爷,余家大爷,还有杜芳卿。”
何殿英又问:“二爷问没问我?”
小白摇头:“二爷什么也没问,只把礼物收下了。”
何殿英气极反笑,心中十分失望:“那你——你就没提起我来?”
“我提您啦,我说我们老板让我向二爷拜个早年。”
“那他怎么说?”
“二爷说‘哦’,然后就没下文了。”
何殿英挥了挥手,撵走小白。背着手满地乱走了一通,他心乱如麻,颇想把余至瑶扯过来痛捶一顿——捶他,打他,咬他,推搡的他东倒西歪,把他那张好面孔揉搓成鬼脸形状。大洋马似的东西,对他无需温柔。
抓心挠肝的熬到大年初三,何殿英独自坐在落地窗前喝酒。冬季的夕阳是一只红红的小蛋黄,在惨白的天幕间似坠非坠。他轻声的叹息,想象出了外界的寒冷。忽然放下酒瓶站起来,他走到电话机前停住脚步,怔怔的又发起了呆。
事后,他很庆幸自己没有向余公馆打去电话,因为一夜之后的翌日下午,他便在吉泽领事的家中,与余至瑶相遇了。
吉泽领事三十多岁,是一名笑眯眯的中国通,没有架子,仿佛和任何人都能谈得来。何殿英在日租界是个新兴的人物,自然也就入了吉泽领事的眼。吉泽领事大年初四大请客,可是早在年前就把帖子送到何公馆去了。
和其它租界不同,日租界这个地方,颇有一点藏污纳垢的意思,花会烟馆妓院赌场一概齐全,堪称是流氓们的乐土。吉泽领事肯向何殿英暗送秋波,何殿英就敢脱鞋上炕的和他相好。
何殿英做人的宗旨,就是不分敌我、唯利是图。从一个卖糖为生的小孤儿混到如今,他觉得自己是看透了这个世界。
他连这个世界都看透了,可是却看不透余至瑶。
吉泽领事的宅子十分宽敞,大厅收拾出来,说是一会儿还要举行舞会。余至瑶是在宴席散后才抵达的,带着一身寒气。何殿英见他来了,兴奋之余嗤之以鼻,不知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他的位置,不料余至瑶竟然没看见他,到场之后便开始四处的招呼寒暄,居然并非孤家寡人。
何殿英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建立起来的关系网,只看到吉泽领事挤过人群走到他面前,双方又鞠躬又握手。吉泽领事是典型的日本人模样,小手小脚小个子,仰着头对余至瑶说话。余至瑶微微躬着点腰,做出侧耳倾听的姿态,听着听着忽然笑了,笑的时候垂下眼帘,表情是相当的和蔼。
何殿英站在暗处,脸色阴晴不定,等着余至瑶发现自己。
何殿英等啊等,一直等到吉泽领事把余至瑶引进了跳舞大厅。余至瑶为了表示对吉泽领事的敬意,总得低头望着对方的眼睛,所以就一直没有机会看到何殿英。
何殿英等了个空,觉得很不是味。臊眉耷眼的迈开步子,他讪讪的跟了上去。
大厅内关了吊灯,只用红绿彩灯照明。屏风后面的乐队奏起曲来,何殿英贴着墙边走在暗处,这回终于逮住了余至瑶——余至瑶独自坐在角落处的小沙发上,灯光闪闪烁烁的照耀下来,看不清脸,只见他西装笔挺,衬衫领子白的发蓝。
不声不响的走到一旁,他弯腰慢慢坐了下来。余至瑶闻声扭头,万没想到来人会是他,不禁一挑眉毛,显然是十分吃惊。
何殿英不开口,他也不说话。翘起二郎腿向后仰靠过去,他把双臂环抱在了胸前。西装衣袖缩上去,里面衬衫的钻石袖扣反射灯光,亮晶晶的成了一颗星。
双方沉默着僵持了片刻,最后还是何殿英败下阵来——他知道余至瑶的性情沉闷怪异,自己犯不上和这么个家伙斗气。
伸手在对方的肩膀上推了一把,他毫无预兆的活泼起来:“二爷,年过的怎么样?”
余至瑶被他推得一晃:“挺好。”
何殿英合身歪向了他,亲热的越发自然:“明天有没有空?到我家去,吃顿晚饭,如何?”
余至瑶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而何殿英怕他开口拒绝,连忙抬手对着前方仆人打了个响指。及至仆人端着大托盘走过来了,他从盘中端起一杯香槟,转身要送给余至瑶。
余至瑶见他像个小狗腿子似的对自己大献殷勤,心中感情就复杂起来,喜也不是,怒也不是。心不在焉的伸出手去,他本意是要接酒,可是厅内昏暗,他连对方的手也一起握了住。
香槟很凉,何殿英的手指也因此失了热度。一动不动的看着余至瑶,他忽然翘起嘴角,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板着脸,在悠扬的乐曲声中低声问他:“还给不给?”
何殿英答道:“给。”
余至瑶的掌心贴在他的手背上:“那就松手!”
何殿英微笑着把酒杯交给了余至瑶。余至瑶转向前方,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味道很好,他想让何殿英也尝一尝,可是话到嘴边,他略一犹豫,还是没说。
现在大家都是今非昔比了,堂堂的何老板,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
何殿英伏低做小到了这般程度,已经是落了下风,索性继续放低身段,哄得余至瑶与他和好如初。笑着又扯了扯余至瑶的衣袖,他很诚恳的说道:“二爷,给个答复,明天到我那里去,成不成?”
余至瑶轻轻摇晃着杯中的香槟:“后天吧,明天我要请药厂的经理们吃饭。”
何殿英听了这话,不禁有些为难:“后天?后天我要去干爹家里拜年——算啦,那就定到初七。初七,怎么样?”
余至瑶把酒杯放到一旁的小圆桌上,然后点了点头:“初七就初七。”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不阴不阳的态度,脸上还笑着,心里可是翻起了恨——这个打不死的,还对自己摆起架子了!
何殿英不再理睬余至瑶,起身邀请在座的女士去跳舞。人在舞池里搂着女伴,他那一双眼睛却是不时的瞟向余至瑶。他空下来的位置已经被吉泽领事所占据了,两个人谈笑风生的不知在说什么。何殿英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日租界就这么大,好比一个烧饼,别人多咬一口,自己就少咬一口。自己得打起精神加把劲儿,不能天天满心里只装着一个余至瑶。是,那是自己的好朋友,亲人一样,可朋友亲人又怎么样?没有什么关系是不朽的,只有利益永远至上。
花花世界,缭乱变幻的不是风景,是人心。
第14章 昨日今朝
大年初五这天,余至瑶宴请了药厂纱厂内的几名经理。两家工厂都是余朝政一手建立起来的,平时余至瑶很少过问,全凭经理经营,所以对于重任在肩的经理们,他是十分尊重善待。
大年初六这天,何殿英提着重礼,出门拜访了英租界内的侦探长干爹。提起年前发生的几场斗殴,侦探长训了他几句,不许他把爪子往法租界伸。那边镇着好几尊青帮老头子,真惹出事来,可是不好收场。
何殿英虚心接受了批评,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天高地厚,不敢再贸然行事了。
大年初七的清晨,余至瑶照例是早早起床,站在窗前举他那一对哑铃。他很热衷于强身健体,天天对着哑铃使劲,可惜进步几乎没有,练来练去,力气丝毫不见增长。
气喘吁吁的放下哑铃,他眼望窗外,心里沉沉的盘算事情。这时卧室房门忽然开了,装扮完毕的杜芳卿走了进来。
杜芳卿在余公馆久住下来,可是并非夜夜都与余至瑶同床共枕。余至瑶有失眠症,时常双目炯炯的一躺一夜。杜芳卿睡在这么一只猫头鹰身边,总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宁愿到隔壁去独住。
轻车熟路的走去浴室,他习惯成自然的为余至瑶放洗澡水。及至余至瑶坐进浴缸里了,他又找出剃刀,为对方刮净脸上胡茬。
“一天不刮呀……”他翘着指头捏住剃刀,捏着嗓子闲闲的说道:“这下巴就粗的像砂纸一样。”
余至瑶闭着眼睛仰起头,认为杜芳卿是投错了胎。他比女人还女人,而且是个温柔娇媚的好女人。
杜芳卿自顾自的继续说话:“昨天你问我想要什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想要只小狗儿。你这家里没有老没有小,你也是个没嘴的葫芦,真闷死人了。你得给我买只小哈巴狗,要雪白的,看着干净——你别张嘴说话,还没刮完呢,仔细剃刀割了肉。”
小心翼翼的收起剃刀,他从浴缸里捞出毛巾拧干了,为余至瑶擦去脸上的香皂泡沫。余至瑶抬眼看着他,就见他是鹅蛋脸,长眉毛大眼睛,皮肤又白又细,脸蛋却红扑扑,可能是略略擦了一点胭脂。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余至瑶忽然问道:“你怎么不长胡子?”
杜芳卿听了这话,当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二爷,我不知道,天生的吧!我要是一脸连鬓胡子,那上了台就有瞧的了——杜丽娘的扮相,张飞的脸!”
余至瑶也笑了起来,心里很是轻松愉快。伸出一只湿手抓住杜芳卿,他毫无预兆的转了话题:“以后再不登台了,就留在我这里,好不好?”
杜芳卿微微一撅嘴,没有立刻回答。
这样的话,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好歹也算个名角儿,他被人迷恋过,被人追逐过,众星捧月的滋味,他很早就已经尝过了。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他这作戏的人,本来对一切都不大当真,可是在余至瑶身边久了,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真的动了心。
他是个男人,可是从小被师父用马鞭子硬是训练成了女人。自己到底是男是女呢?他糊涂着,也说不清。余至瑶高大,沉稳,英俊,富有,对他总是一个劲儿,起初不很热烈,后来也不冷落,这让他感到了安心。
他走路会扭屁股,笑的时候要抬手掩口,眼珠子一转就是个眼风,恼火的时候也依旧是细声细气。这些特质在台上很美丽,在台下就成了怪异,可是他改不过来。有人爱他有人笑他,他经常无所适从,只有在余至瑶面前能够坦然,因为余至瑶仿佛是很欣赏他这模样——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
余至瑶见他不言语,以为他是贪恋着风光繁华,不甘心留在自己这里不见天日。略觉失望的笑了笑,他开始撩水擦洗前胸后背。
“明天我再带你出去买狗。”他一边洗一边说道:“今天我得出门。”
吃过早饭之后,王连山来了。
在二楼书房里,他站在了余至瑶面前:“二爷,我那边已经挑好人手了,随时都能走。”
余至瑶背靠窗户面对了他,因为个高腿长,所以能够轻易的坐上窗台:“你去车站,找马维元。烟土下午就到车站,到时该怎么做,马维元会告诉你。”
王连山答应一声,雄纠纠气昂昂的告辞离去了。
和杜芳卿混过一个上午和中午,下午两点多钟,余至瑶乘车出发,直奔何公馆。路走了一半,他忽然想起对方年前曾给自己送了一份重礼,而自己如今空手登门,似乎不大相宜。
附近的大铺子都还没有开始营业,正经洋行又距离太远。余至瑶不愿在这些琐事上太费心思,便顺路进了一家花店。花店里面空空荡荡,鲜花也是匮乏,而伶俐的小伙计不肯放过客人,鼓动如簧之舌好顿扇风,末了竟是把店内仅有的一捧红玫瑰以及两三支白百合全部推销给了余至瑶。
鲜花外面包了一层半透明的棉纸,棉纸外面又是一层亮晶晶的玻璃纸,看着倒是十分美丽,并且带有摩登气息。
心安理得的回到车内,余至瑶叹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现在对小薄荷也要讲究礼数了。
何殿英今日起了个早,支使仆人把家中收拾得窗明几净。兴高采烈的站在楼上窗前,他不时的向外张望,等待着余至瑶的到来。
抓心挠肝的终于看到了余家汽车停到门前,他欣喜的转身就跑。推开房门穿过长长的走廊,他在楼梯口那里来了个急刹车,扶着栏杆继续向下蹦蹦跳跳。可是还没等他走尽楼梯,余至瑶已经捧着鲜花进入楼内。
于是何殿英就惊讶的停下了脚步,睁大眼睛望向了下方。
余至瑶穿着浅灰色的厚呢大衣,腰间服服帖帖的扎了腰带。双手托着那一大束红白相间的玫瑰百合,他先是低头浅浅一嗅花瓣,随即仰起头来,一本正经的说道:“小薄荷,我买了花。”
何殿英慢慢的下楼走了过来,抬手想要捧住花束,同时轻声答道:“哦,你买了花。”
余至瑶抱着花,何殿英也抱着花,双方这样近距离的相对了,都有些怔怔的,谁也没有想到松手。
隔着鲜花四目相对,还是余至瑶最先反应过来。把花束往对方怀中一送,他毫不客气的向楼上走去。二楼有间起居室最暖和,他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