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上楼,他一边抬手去解腰间衣带。何公馆热,大衣简直穿不住,所以他习惯性的边走边脱。
何殿英没有跟上。把脸埋进花中深吸了一口香气,他在心中哭笑不得:“这王八蛋,把我当娘们儿哄!”
把鲜花交给仆人,何殿英伶伶俐俐的追向了余至瑶。三步两步的跑进起居室,他见余至瑶正把脱下的大衣往衣帽架上挂。
“就怕你来得晚!”他欢喜的凑上前去:“我们今天早点吃晚饭,吃饱了出去玩。”
余至瑶转身面对了他,一粒一粒解开西装纽扣:“玩?不会又是钻戏园子吧?那我可不去,现在天津卫里唱戏的都是些什么东西,简直都没法听!”
何殿英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点头微笑:“有会唱的,在你被窝里呢!”
余至瑶把西装上衣也脱了下来,兜头罩上了何殿英的脑袋:“屁话,当我是你?”
何殿英在黑暗中抽抽鼻子,然后抬手扯下西装,让自己重见天日:“别急啊,你不愿意听,我不说就是了。我是想带你去戏院看西洋杂耍,这应该还算有点意思吧?”
余至瑶低头扯了扯身上的青缎子马甲,又把怀表的金链子理了理。舒舒服服的在沙发上坐下,他在满室阳光中闭上眼睛一歪头,很惬意的鼻子出气,“嗯”了一声。
何殿英看了他这样子,心里觉得他很可爱。嬉皮笑脸的走到对方面前,他弯下腰来问道:“好几天没见面,想没想我?”
余至瑶翻了他一眼,随即连连摇头:“不想。”
何殿英抓耳挠腮的,恨不能咬他一口:“别这么无情啊,我可是挺想你的。”
余至瑶又翻了他一眼,继续飞快的摇头:“那也不想。”
何殿英在他头上轻轻扇了一巴掌:“你他妈的,好话都不会说一句了?”
余至瑶向后一仰,把脸扭开:“没好话。”
何殿英揎拳掳袖:“小子,大过年的,是不是欠揍?”
余至瑶缓缓的侧倒下去,眼睛也慢慢的闭了上。
何殿英不明就里:“你干什么?”
余至瑶低声答道:“装死。”
何殿英俯身抱了他就往地上拽,而余至瑶终于绷不住了,开始一边挣扎一边笑。
抛开名利场上的明争暗斗不提,其实他还是和小薄荷在一起最快活。
嘻嘻哈哈的闹了一场,最后余至瑶力不能支,主动投降。长长的趴在沙发上,他喘着粗气要求停战。
何殿英一屁股坐到了他的后背上,向左转拍拍他的屁股,向右转又摸摸他的后脑勺。试探着上下颠了几颠,他那一张小白脸泛了红,快乐的心神激荡。深深吸进一口气,他忽然很想做出一番表白。
“二爷……”他开了口,声音有些颤抖。
余至瑶侧脸枕着自己的手臂:“嗯?”
何殿英想要把话继续说下去,可是喉咙里面痒痒的,气息也是紊乱。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他感觉自己这个状态不大对头,仿佛即将出乖露丑。
用力清了清喉咙,他决定先让自己平静片刻。平时胡闹惯了,正经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也像是不正经。所以在正式开口之前,他要严肃身心,要让余至瑶知道,自己是认真的。
这时,余至瑶回过头来:“什么事?”
何殿英不动声色的又做了个深呼吸:“没什么,吃过饭后再和你说。”
余至瑶趴了回去,并不是很感兴趣。何殿英是个孩子的性格,最爱故弄玄虚的胡闹——此刻,也许是他又要淘气了。
因为说好饭后同去戏院观看杂耍,所以晚饭开的很早,而且全是从外面的西餐馆子里买回来的,并非厨房出品。仆人将其不分主次的摆了一桌子,余至瑶和何殿英相对落座,何殿英坐下之后又站起来了,亲自把一副刀叉送到余至瑶面前。
余至瑶饶有兴味的把番茄酱浇到牛排上面:“不知怎的,在你这里总是很容易饿。”
何殿英坐回原位,展开餐巾一抖:“吃大户?”
余至瑶端起手边的玻璃酒杯,对着何殿英微微一举,随即送到嘴边抿了一口。皱着眉头咽下烈酒,他一边抄起刀叉切割牛排,一边似笑非笑的摇头叹息:“伏特加?受不了。”
何殿英把一份汤端到了自己面前,舀起一勺吸吸溜溜的喝:“你的酒量真不行,我这可是好伏特加。”
余至瑶端起酒杯又喝一口,实在是尝不出好来,牛排的滋味倒是不错。
何殿英浮想联翩的喝着浓汤,因为心思太乱,所以嘴里已经尝不出酸甜苦辣。偷偷的溜了余至瑶一眼,他发现对方一脸坦然,专心致志的只是吃。
端起酒杯也尝了一口,他品出了好酒的芳香。不由自主的翘起嘴角,他忍不住的想微笑。
正在此时,小白在餐厅门口轻轻敲响房门,然后垂着双手,无声无息的快步走到了何殿英身边。
弯下腰来以手掩口,他开始对着何殿英耳语。小白胆小腿软,干什么都不成,唯独在传话这方面是个好手,能把声音压到极低,用气流送出清晰字句。
嘴唇凑到何殿英耳边,他说的是:“老板,北车站打起来了。余家十五车烟土往外硬闯,我们的人死了一个。”
何殿英没有回头,单是抬起左手。小白见状,立刻识相退下。
轻轻放下手中勺子,笑意凝固在了何殿英的眼角眉梢。不必争吵了,也无需对质了,事情很简单——余至瑶不买他的账!
原来两个人都穷,一分钱都要等到两人到齐了分着花。如今两个人发达了,却是开始各自守着家业,狗一样的对着咬。其实这也没什么,不新鲜。能共苦而不能同甘,这样的事情他见得多了。
二十一岁的何殿英少年得志、锐不可当。压下所有的喜悦与伤心,他伸手拿过洋酒瓶子,欠身为余至瑶斟满了酒杯。
“这么贵的酒。”他的手很稳,声音也很稳:“你怎么就喝不出好来?”

第15章 人自醉

余至瑶的胃口向来很不稳定,依照他的身量,他不该是个吃猫食的,可是仔细想来,他的胃口还真是秀气,尤其是到了闹脾气的时候,一颗心向上壅到喉咙口,他会连一口水都咽不下。
不过,在何公馆,他倒是一贯能吃能喝。
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只有伏特加不合心意,但是也能入口。何殿英几次三番的和他干杯,他不说话,一口接一口的把烈酒往嘴里灌。脸上渐渐泛了红,他没觉出醉,只是晕晕乎乎的挺舒服,周身血脉全流通开了,有一种暖洋洋的惬意。
抬眼望向前方,他发现何殿英正盯着自己,白皙的面孔上笑意流动,宛若浮光。
目光交错了一瞬,他微笑问道:“怎么看我?”
何殿英侧身坐在椅子上,端着玻璃酒杯慢慢摇晃:“你好看嘛!”
余至瑶听了这话,发现何殿英果然还是没个正经。拿起餐巾擦了擦嘴,他忽然想起事来:“刚才你说你有话要对我讲。”
何殿英抬手放下了酒杯,然后挑衅似的皮笑肉不笑了:“是。”
余至瑶饶有兴味的凝视了他:“说。”
何殿英歪着脑袋,枕上了旁边高高的椅背:“我爱你。”
余至瑶登时哑然失笑。欠身对着何殿英浅浅一躬,他含笑答道:“谢谢,我也爱你。”
何殿英不置可否的一挑眉毛,没再说话。
酒足饭饱之后,余至瑶扶着桌沿站起来,脚步踉跄着晃了一下,他对何殿英说道:“坐坐再走,我有点晕。”
何殿英站在他身边,嗅着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热烘烘的,人味混合着酒味。磨牙霍霍的咽了口唾沫,他对余至瑶是真的有欲望。
“到我房里躺一会儿?”他强忍着不沉下脸,维持着表面上的友好:“睡一觉再出门也不晚。”
余至瑶摇了摇头,径自往二楼的起居室走。
余至瑶打开了起居室内的落地窗。
自从过了新年,天气就一天暖似一天,夜风似乎也不再冷得刺骨。酒精在他的血管中缓缓燃烧,他燥热的忍无可忍,宁愿冒着受寒的危险吹风。
何殿英站在一边,冷眼旁观。若是放在先前,他定要上前阻拦,热身子吹冷风可不是闹着玩的。然而现在,他没有动。
他用金钱放惯了高利贷,所以在感情上也存了锱铢必较的心思。难得掏心扒肺的爱上了一个人,这份情债,余至瑶就是拿出命来,也抵不上,也还不清。
余至瑶在窗前立了片刻,然后转身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青缎子马甲服服帖帖的箍着上身,他还是热。两边胳膊肘分别支在膝盖上,他弯腰抬手搓了搓脸。搓过之后,也没抬头,含含糊糊的轻声说道:“小薄荷,别看杂耍了,我想回家睡觉。”
何殿英走到他面前蹲了下来:“这里没有你睡觉的地方吗?为什么非要回家?”
余至瑶双手捧着脑袋,心和脑子都有些乱。何公馆当然有地方让他好睡,不过今晚应该回家一趟,因为王连山和马维元也许会去。
这时,何殿英伸出双手,缓缓的抓住了他的衬衫衣领。
余至瑶没理会,自顾自的想要找个借口脱身。忽然有了主意,他抬起头,打算开口说话。
然而就在一刹那间,何殿英骤然发力,竟是把他从沙发上拎了起来!
余至瑶身不由己的顺着力道起立,低头看着面前的何殿英,他一脸懵懂神情,是个红着脸的傻大个儿。
忽然笑了一下,他醉醺醺的说:“小薄荷,别闹。”
何殿英神情漠然的仰视着他,心中知道在这段不见天日的感情里,余至瑶是不可救药的了。
自己的一切作为,在他眼中,都只是“闹”。
何殿英吻上了余至瑶的嘴。
余至瑶怔了一下,随即仰头作势一躲,脸上没有反感表情,显然依旧认为对方是在胡闹。何殿英恨透了他这置身事外的老大哥模样,双手用力抓紧衣领,他不由分说的把余至瑶拖到房屋中央,随即恶狠狠的一推!
余至瑶猝不及防,当场摔了个四脚朝天,在地板上砸出“咚”的一声大响。未等他挣扎着爬起身来,何殿英几步赶上,分开双腿跨坐到了他的腰间。俯身死死抱住余至瑶,他开始用舌头去舔对方的面孔。而余至瑶大概是清醒过来了,在他怀中拼命的反抗:“小薄荷,放开我,你这发的是什么疯?”
何殿英知道他空有一副威武皮囊,论体力绝非自己的对手,所以心中很有胜算。抬起一只手抓住余至瑶的短头发,他在对方脸上肆意的又舔又咬。余至瑶的喘息声音在他耳边回荡不已——他什么都听不见了,万籁俱寂,天地间就只剩下了余至瑶的喘息,粗重又清晰。
舔够了,咬够了,他三下两下扯开了对方的领带。这回直起腰来,他狞笑着望向了身下的余至瑶,双手握住领带两端用力一抻,他想要绑住对方的双手。
余至瑶惊恐而又迷茫看着他,心里知道这不好了,要出事了!
余至瑶不肯束手待毙,连滚带爬的想要逃跑。可何殿英如影随形的纠缠着他,让他无处可逃。跌跌撞撞的退到房屋角落,他的马甲衬衫已经全被何殿英扯开,冷风掠过胸膛,扣子崩了一地。
何殿英仍然服饰整齐,一张脸上白里透红,是个险恶而又鲜艳的模样。似笑非笑的逼近余至瑶,他在相当的距离处停下了脚步。
“你到底要干什么?”余至瑶怒视着他:“玩笑也要有个限度,你不要太过分!”
何殿英冷笑了一声:“二爷,我要干你。不是玩笑,我他妈的是真想干你!”
说完这话,他忽然迈出一步,一脚踹上了余至瑶的腹部。余至瑶向后撞上墙壁,随即神情痛苦的弯腰跪了下去。
何殿英毫不怜悯。俯身拉起余至瑶的一只手,他把领带缠上对方的手腕。
好整以暇的绑住了余至瑶的双手,何殿英又伸手抬起了他的下巴。此时此刻,余至瑶的酒意已然彻底消退,何殿英却是红了眼睛——两个人,轮换着醉。
“二爷啊……”何殿英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抚过他那紧皱的眉头:“你说,当初我为什么愿意为你赴汤蹈火?”
余至瑶的声音有些沙哑:“小薄荷,你明明没醉,发什么酒疯?”
何殿英缓缓摇头:“谁说我没醉?我醉透了,醉的一发不可收拾。”
余至瑶直视着他的眼睛:“借酒装疯,你没有醉!”
何殿英的手指一路下滑,沿着对方胸膛上那道长疤往下走,最后停到腰部,他开始去解余至瑶的裤子:“酒不醉人……”
他猛然抽出了余至瑶的皮带,咬牙挤出后半句话:“人自醉!”
余至瑶不肯让何殿英如愿以偿。
他竭尽全力的反抗躲避,这种行为对他来讲,是侮辱,是伤害;而他已经受够了侮辱伤害。可论单打独斗,他又肯定不是何殿英的对手——何殿英在街上长大,是个斗殴的行家。
顶着拳脚向前爬去,身上的痛楚让余至瑶感到又恐怖又熟悉。精神忽然恍惚起来,他扶着身边的玻璃窗站起了身。
“他又打我。”他默默的想:“他又打我。”
视野开始变得模糊,疼痛的感觉却是越发清晰,力道透过皮肉骨骼,一直震动肺腑。接下来会怎么样,他心里清楚得很。绑在一起的双手主动扶上窗框,他就不劳父亲出手费力了。
余至瑶哆哆嗦嗦的转身面对了大敞四开的玻璃窗,弯腰向外一头栽了下去。
何殿英大惊失色的伸手抓了个空。耳边只听一声闷响,他快步赶到窗前向外望去,就见余至瑶姿态扭曲的趴在水泥地上,已是一动不动。

第16章 悔不当初

何殿英惊慌失措的跑到楼下,一颗心都怕的要停止了跳动。他这洋房举架很高,二楼的高度已经颇为可观,再说下方又是坚硬的水泥地面,余至瑶那样沉重的摔下去,结果可想而知。
余至瑶趴在地上昏迷不醒,头脸一时还看不出伤。何殿英运足了力气摇晃他拍打他,反复摁他的人中:“二爷,二爷,你别吓我!”
余至瑶枕着他的手臂,脑袋随着他的力道左右滚动,眼睛紧紧闭着,气息浅浅的弱。
何殿英解开余至瑶手上的领带,然后把他拖回了楼内。
一个电话打去了熟识医生的家中,他让对方马上赶来。而在短暂的等待期内,他蹲在一旁,守着仰卧在地毯上的余至瑶。
明亮灯光下,余至瑶的额角颧骨开始缓缓泛红渗血,那是方才在水泥地面上蹭破了皮肤,衬衫马甲大敞四开着,胸膛上也添了新伤。
何殿英默默凝视了他半晌,随即伤心的伸出手去抚摸了他的身体。手掌滑过结实的胸膛腹部,因为腰间没了皮带束缚,所以可以继续向下深入。余至瑶的身体很凉,下面那一副家伙沉甸甸的,更是又冷又软。何殿英将其捂在手中轻轻揉搓,心中下了结论:“鸟大蛋大,样子货。”
的确是样子货,昏迷不醒的余至瑶伸开长胳膊长腿,骨架子似乎都有些歪斜扭曲,看起来特别像一捆废柴。
何殿英把手抽出来,上楼拿下了余至瑶的皮带,为他重新扎好裤腰。衬衫的扣子已经崩落大半,只能勉强系上几个,能系几个算几个吧,余至瑶一直活得很没面子,以至于他比别人更要面子。何殿英成全他的面子,把他尽量收拾出个人形来。
医生匆匆赶到何公馆,问清了余至瑶昏迷的原因之后,他从头到脚的将余至瑶检查一番,末了建议何老板把人送去医院。
何殿英从来不进医院,可是余至瑶始终不醒,他没了法子,只好依言行事。千辛万苦的把余至瑶抬进汽车运入医院,还未等他办好入院手续,余至瑶就在医生面前醒了过来。
此刻的余至瑶,看起来已经有点变形,因为头脸全都肿的厉害,裹着何殿英的大衣坐在床边,大衣紧窄,让他显得越发狼狈滑稽。
当着医生和看护妇的面,他抬头望向了何殿英,由于鼻青脸肿,故而看不出表情:“我的汽车夫呢?让他过来送我回家!”
何殿英没想到他说醒就醒,几乎手足无措:“汽车就在外面,我送你回家。”
余至瑶盯着他看,同时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嘴角那里也擦破了皮,舔起来有些甜腥。
扭头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余至瑶说道:“不用你。”
何殿英忽然反应过来——也许余至瑶并没有昏迷,他一直只是在伪装!
这个念头让他立刻生出了怒意。上前几步抓住余至瑶的手臂,他不由分说的就要往外拉扯:“你说不用就不用?这还轮不到你做主!”
余至瑶猝不及防的顺着力道起身踉跄一步,双脚还未站稳,右脚脚踝传出的刺痛便让他惨叫一声跌坐下去。医生和看护妇们连忙惊呼上前,何殿英满不在乎,还要继续拖拽余至瑶,不料几番挣扎过后,余至瑶忽然对他怒吼一声:“小薄荷,你他妈是个疯子!”
何殿英被他这一嗓子震了一下,随即不顾旁人阻拦,一把薅住了他的短头发:“彼此彼此,你又是个什么好东西?”
医院是个肃静的地方,尤其此刻又是晚上。这边病房越闹越大,值班未走的医生们全赶了过来,甚至连住院病人都好奇的推开了房门听新鲜。
何殿英狂妄惯了,医生的劝阻警告在他耳中全都是屁——直到巡捕接到报告,冲入医院。
何殿英和余至瑶,两人全不是省油的灯,巡捕们见多识广,自然不会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招惹。嘴里说着镇压调解的话,他们一边安抚一边行动,偷偷把电话打去了余公馆。
余家立刻派来了人马保护二爷,这回,何殿英就真没辙了。
余至瑶下午衣冠楚楚的出门,晚上却是面目全非的回了来。杜芳卿吓坏了:“哎呀,你这是和谁打了架?”
余至瑶这时的模样又有所变化,满脸青紫自不必提,眼睛也是肿成一大一小。扶着一名仆人单脚跳进楼下客厅,他开口答道:“小薄荷。”
杜芳卿吃过何殿英的苦头,可因知道余至瑶和他是好朋友,所以此刻依然不敢妄言:“这么大的人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还动手?”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脑袋,摸得一片高低起伏:“我们两个都喝醉了,没事。”
杜芳卿翘着小手指头,捏着酒精棉球去擦余至瑶的伤口,一边擦一边吸气,替余至瑶害疼。
哑巴闻讯而来,对着余至瑶哇哇直叫。余至瑶对他挥了挥手,语气平淡:“没事没事,我和小薄荷酒后打架,没打过他。”
说完这话,他环视了眼前这几个人,同时长长吁出一口气。
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下来,他打了个冷战,开始感到了疲惫和寒冷。
余至瑶回房上床,躺下就睡了。
梦里一片颠颠倒倒,余朝政歪在他的身边,一只手就合在他的脖子上。他大睁着眼睛去看余朝政,余朝政面无表情,也看着他。
手指掐住咽喉,忽轻忽重的时收时放,他微微张开了嘴,始终都是半窒息。他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想要清醒,却不能够。煎熬许久之后,他渐渐平静下来,又不想醒了。
他真真切切的看清了对方脸上每一道皱纹,看清了对方鬓边依稀花白的短发。他们父子相貌相似,余朝政年轻时英俊,上年纪了也是个体面的老头子,只对着余至瑶最丑恶。
余至瑶难得距离他如此之近,可是没有感受到他的体温与呼吸,心里就想:“真是死了,变成鬼了。”
他的心情反倒平静下来,觉得还是这样好。
余至瑶一直睡到了翌日中午,才醒过来。
这时他已经烧的遍体滚热,如同火炭,喉咙里肿的“满”了,连口水都咽不下。头脸倒是有些恢复,可扭伤的右脚脚踝却又皮肉透亮,成了馒头。
杜芳卿捏着一条手帕,坐在床前拭泪,因为一颗心总悬着,所以早上无心梳洗,一张脸苍白的没有血色。哑巴小心翼翼的端了一碗汤药进门,他连忙起身去接;哑巴腾出了手,便是走到床边,力大无穷的把余至瑶扶了起来。
杜芳卿眼含珠泪,将一碗汤药喂给了余至瑶。余至瑶每咽一口,感觉都像是吞了刀片,然而没有办法。昨晚一定是受了风寒,喝完汤药祛了寒气,想必也就好了。
与此同时,何殿英正坐在家中长吁短叹。
昨晚太冲动了,他现在几乎要把肠子悔青——怎么就干起了霸王硬上弓的事情?难道除了用强之外,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办法多得很,可他偏偏走了最笨的路子,并且还没成功。冲动,还是冲动,何殿英抬手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清脆响亮,让自己长长记性。做大事的人,总是脑筋发热怎么能行?吃一堑长一智,趁着年纪还轻,务必要改正进步。
他在心中把自己狠狠教训了一顿,然后思想又绕到了余至瑶身上。
其实撕破脸皮也没什么的,这仿佛是迟早的事,不过事到临头了,他心里还是难受。喜怒全形于色,这依旧不是大人物的所为,他忽然很想向余至瑶当面道个歉——能把表面上的情谊维持下去,也是好的。
何殿英唉声叹气的,在家里坐了一天。他有点不大敢见余至瑶,心虚打怵。万一登门之后再被余至瑶轰出来,那就更不好看了。怎么办才好呢?他把头发挠成鸡窝,想不出两全其美的主意来。

第17章 你侬我侬

余至瑶在家里躺了半个多月,这期间杜芳卿衣不解带的服侍他,因为知道他夜里做不成那一桩事,所以心里不怕,早早晚晚总在他的身边。
余至瑶心里感激他的好处,所以等到可以下床出门了,便张罗着给他买狗。正好顾占海的太太是养狗的,家里母狗刚下了一窝崽子,正经是纯种哈巴狗。于是这天余至瑶便穿戴整齐,带着杜芳卿出门前去顾家抱狗。
顾占海的太太是从乡里出来的,胆怯怕生,不肯见人,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子却是嘻嘻哈哈的跑出来,好奇的围着客人饶舌。顾占海撵了几次,没撵开,便不再管,自顾自的对余至瑶说道:“二爷,您看这只小狗怎么样?一窝的崽子,属它最欢实。”
其实这话应该对杜芳卿说,因为是杜芳卿要挑选小狗。可顾占海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男旦在他眼中,是很带有神秘性的,尤其又是二爷身边的人。
余至瑶不置可否,单是对着杜芳卿使了个眼色,让他快做决定。杜芳卿果然弯腰抱起了那条活泼小狗,狗白,他的手背上涂了雪花膏,也白。亲亲热热的把小狗托到胸前,他扭头对着余至瑶嫣然一笑:“就是它吧!”
说这话时,顾家两个小子跑到了他的身边,扯了他的长袍下摆往脸上蒙,因为他从头到脚都洒了香水,满身芬芳。
顾占海见此情形,连忙抓鸡似的一手一个,把这一对不省心的儿子扯了过来:“不许讪脸,回后院去!”
小儿子胆子大,伸出小手一指杜芳卿,他仰着脑袋告诉父亲:“这个哥哥好香哟!”
顾占海老虎似的一瞪眼睛:“小兔崽子,找你娘去!”
说完这话,他后了悔——不该在杜芳卿面前说出“小兔崽子”这四个字,虽然对方的确是个兔儿爷,不过毕竟外面有着余二爷的面子,自己这话有些不厚道了。
杜芳卿倒是没在乎,他笑盈盈的低着头,一下一下的摩挲那狗。
两人一狗打道回府,杜芳卿一路欢天喜地的,给小狗起了名字叫做“雪团”。及至进了家门,他蹲在地上一边用湿毛巾擦小狗爪子,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养过这么一只小白狗儿。我那小狗养了一年多,又会起立又会作揖,乖的了不得。可我有个师弟对我使坏,把我的小狗捉去杀掉吃了。”
余至瑶愿意听他絮絮叨叨的说些琐事。居高临下的站在前方,他颇感兴趣的问道:“然后呢?”
杜芳卿站起身来,把毛巾交给身边仆人:“然后?然后我自然饶不了他。”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他的脸蛋:“再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