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至瑶伸长手臂,给顾占海斟酒:“顾师傅,你没有错。做人是该有点骨头的。”
顾占海端起酒盅,一饮而尽,忽然有点激动:“余二爷,旁人都说我是榆木脑袋,可我认定‘士为知己者死’。你不让我心悦诚服,纵算是强按下我的头了,我也不能心甘情愿的臣服。”
余至瑶很赞许的点了点头:“顾师傅,实不相瞒,墙头草也入不了我的眼,我就欣赏你这一身硬气。”
顾占海舔了舔嘴唇,不知怎样回答才好,暗暗的气血上涌。他的确是笨嘴拙舌,又倔头倔脑的不会讨好,所以在何殿英那里,他是相当的不受待见。有时候走投无路了,他也想舍了脸皮做些谄媚之事,可是事到临头,羞耻心占了上风,他还是做不成大老板的狗腿子。
此刻面红耳赤的看着余至瑶,他感觉自己又有了尊严。
余至瑶不但给了顾占海尊严,还给他找到一处大四合院充作新武术社。社址变更之后,场地扩大,学员人数也急剧增多。练武的孩子,哪有老实的?余二爷那边一个电话打过来要“借几个人”,这边立刻就能争先恐后的跑出一批,一个个悍不畏死,指哪打哪。
而在打打杀杀中尝到甜头之后,想要把他们拽回头去,那就难了。
在赌场球房里吆五喝六多么威风!一个个叼着烟卷敞着小褂,他们无师自通的摆出了混混模样。因为身后有余二爷撑腰,所以他们敢向任何人瞪眼睛。
何殿英早就察觉到了余至瑶的异动。顾占海一直像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的不堪大用,他没想到这家伙会和余至瑶投缘。
余至瑶扶植武术社的举动无可指摘,让他没有办法挑剔,想要治一治顾占海,顾占海却又迁离了他的地盘,让他有心无力,鞭长莫及。把心事深深压在心底,他不动声色,决定冷眼旁观。
终于,在这一年的初秋时节,顾占海的徒弟和何殿英的手下,在俱乐部里打起来了。
开打的原因十分渺小,不值一提。双方一直憋着劲头,如今终于开战,当场就见了血,互相往死里打。顾占海跑到现场想要镇压,可是事到如今,徒弟们在金钱的诱惑和刺激下,已经不听他的命令了。
眼看周遭一片混乱,他想自己深受余至瑶的恩惠,此刻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于是镇压不成,他挽起袖子,也加入了战局。顾师傅出马,以一当十;徒弟们受了鼓舞,越发下了狠手,一鼓作气的把何家部下撵了出去。
何殿英在天津卫顺风顺水的混到今天,还没吃过这么大的亏。
与此同时,余至瑶正躺在杜芳卿的怀里,享受那温柔乡中的快乐。杜芳卿仿佛是对他颇有好感,他这边略施恩惠,那边就主动过来投怀送抱了。
余至瑶其实只是好奇。何殿英先前一度常常提起杜芳卿,满口称赞;他因此知道了杜芳卿的好,但到底是怎么个好法,他非得亲自尝尝滋味才能明白。
一番云雨过后,他沉重的翻到旁边,又将软瘫了的杜芳卿扳过来,拱到对方胸前轻轻地嗅。脂粉气息似乎已经渗进了杜芳卿的肌肤里,余至瑶闭着眼睛喃喃说道:“真香。”
杜芳卿脸上带着一点面具似的笑意,一双眼睛却是红着的。余至瑶在床上像个强盗,霸王硬上弓的摁着他干,偏偏下身那东西又大得很,甚至把他弄出了血。他疼的落了泪,辗转躲避着求饶。然而没有用,余至瑶也不心疼他。
含着眼泪缓了片刻,他终于透过了这一口气。低头看着余至瑶的侧影,他轻声的抱怨:“我又不跑,你何必像要杀人似的这么欺负我?再来一次,我可要死在你手里了。”
余至瑶把额头抵在他的胸前,翘起嘴角微微一笑。
杜芳卿用指尖描绘他那两道斜飞扬起的剑眉,描绘够了,又轻轻刮他那挺直鼻梁。余至瑶享受着这样轻轻巧巧的爱抚,仆人在门外禀报说何老板打来电话了,他一声不吭,懒怠搭理。
迷迷糊糊的瞌睡了片刻,仆人在门外又发出了声音——何老板亲自来了。

第10章 火燎针扎

余至瑶裹着一身丝绸睡袍,下楼接待了何殿英。
何殿英坐在阳光明媚的大客厅里,没好气的看了余至瑶一眼,他移开目光,欠身从茶几上的香烟筒子里抽出一根烟卷。
余至瑶在他面前坐了下来,精神有点不济:“来了?”
何殿英掏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给自己点了火。锐利目光从眼角斜着射出去,他带了凶相:“意外?”
余至瑶从茶几下面的小抽屉里拿出雪茄盒子。划燃一根杉木火柴,他不说话,自顾自的慢慢点燃雪茄。
何殿英的烟瘾很重,一口接一口的喷云吐雾。人躲在烟雾后面,他抽抽鼻子,忽然感到疑惑:“家里有人?”
余至瑶这时抬起了头:“我不是人?”
何殿英起身一步跨到了他的面前,弯腰揪起他的衣襟嗅了嗅,随即恶狠狠的一甩手:“你他妈香的像个荷包,刚和哪个婊子睡完?”
余至瑶把雪茄送到口中吸了两下,然后将其凑到火苗上,专心致志的继续炙烤:“杜芳卿。”
何殿英这回真是震惊了,夹着香烟的手指向上一指,他盯着余至瑶追问:“杜芳卿在你这里?”
余至瑶终于将雪茄彻底点燃。扭头一口气吹灭火柴,他没说话,只点了点头。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心不在焉的表现,忽然就怒不可遏了。抬手把烟卷送到齿间咬住,他抓住余至瑶的头发摇晃着向后一搡:“你这日子过得不错啊!”
余至瑶刚在床上大失元气,如今顺着何殿英的力道往后一仰,头脑中就昏昏的眩晕。闭上眼睛靠向沙发,他耳中涌起一阵轰鸣。外界的声音瞬间就被压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何殿英的言语才又渐渐清晰起来。
噼里啪啦的一阵脆响,他知道那是何殿英拍打了自己的脸颊。恍恍惚惚的睁开眼睛,他丝毫没觉出疼,好像皮肤并非血肉,只是一层厚软的橡胶。何殿英的面孔在他眼前朦朦胧胧的忽远忽近,他伸手向上摸了一把,摸了个空,随即手上一紧,却是被何殿英握了住。
闭上眼睛叹了口气,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响了起来:“我没事,没事。”
然后他把手中的雪茄向前方送过去:“小薄荷,给你这个。”
因为从小身体不好,所以他对于养生的知识了解甚多。和普通烟草相比,雪茄显然更高级健康。可是何殿英性情急躁,永远也没有耐心去点燃一根雪茄。
何殿英接过雪茄,同时把余至瑶扶起来搂到了身前:“我抽什么都一样,用你献这个殷勤?”
然后他“呸”的一声吐掉口中半截香烟。蹲下来仰脸望向余至瑶,他深吸一口雪茄,然后把烟雾缓缓的喷向对方鼻端。
余至瑶面无表情的闭着眼睛,看起来有一种阴沉沉的英武刚毅。
何殿英对他凝视了片刻,随即探头凑上前去,张大嘴巴咬上他的下巴。牙关缓缓用力合拢,他听到余至瑶低低的呻吟了一声。
温凉的手掌抚上他的面庞,余至瑶轻声斥道:“别闹。”
何殿英犹豫一下,果然松了口。一只手搭上余至瑶的后脖颈,他咬牙切齿的说道:“卸磨杀驴,我他妈真想咬死你!”
余至瑶抬起双手用力搓了搓脸,然后睁眼望向了何殿英,声音有些飘,显然还是气息不足:“我养不起你那些手下。余家的生意——”
他这番话没能说完,因为仆人忽然走到门口,说大爷来了。
余至琳穿着一身半旧西装,步伐矫健,一阵风似的刮进了客厅之中。对着何殿英点头一笑,他随即转向余至瑶,很开朗的笑道:“弟弟,你好吗?”
此言一出,何殿英在旁边忍不住笑了。原来余至琳少小离家老大回,口音已然发生变化。一声弟弟喊出去,听着倒像“底迪”。
余至瑶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大哥。”
余至琳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两张花花绿绿的纸单,俯身放在了茶几上:“弟弟,我来送你两张票子,大学里的话剧社第一次登台,你要是有时间,也去捧一捧场。”
余至瑶在他面前总是没有话讲。何殿英却是上前一步,拿起票子看了两眼,又对着余至琳笑道:“余大爷,敝姓何,是二爷的朋友,平时常听二爷提起您,可是一直无缘相见。今天算我来得巧,总算遇上了您。”
余至琳听了这话,连忙伸手和何殿英握了握:“不敢当不敢当。不过这的确是巧,平时我也不大回来。”
何殿英继续问道:“听说您在西洋得了两个博士,这放到前清,相当于两个状元了吧?”
余至琳满面春风的摇头:“不不不,和状元绝对是比不了。现在获得博士学位并不很难,只是名头唬人而已。”
“余大爷,这当博士的都学些什么呢?读书写字您都会,这还有什么可学的?”
余至琳抬手扶了扶眼镜,一本正经的答道:“我读第一个博士时,学的乃是西方哲学,可是取得学位之后,欧洲忽然流行起了东方热潮,所以我闲着也是没事,顺便就以‘中国炸糕的发展历史’为题,写得论文一篇,又得到了第二个博士头衔。”
何殿英发出惊叹:“哎哟,那您是不是特别会做炸糕?”
余至琳连忙摇头:“非也,粗通理论而已。”
随即他转向了余至瑶:“弟弟,我下午有课,这就要走了,记住,有时间要去哦!多送几个花篮。”
余至琳大概是很赶时间,说走就走,来去如风。等到四周无人了,何殿英对着余至瑶笑道:“你家大爷怎么长的像只白面包?”
余至瑶默然无语的坐回原位。他对余至琳并不感兴趣,对方像面包也好,像馒头也好,和他都没有关系。
何殿英本是挟着雷霆之怒前来,可他先是晃晕了余至瑶,好容易等到余至瑶缓过来了,余至琳又忽然登场。如此乱哄哄的闹过一番,他那怒气也就消散了大半。走到余至瑶身边坐下来,他先是有滋有味的吸了一阵雪茄,然后转过头来,手指夹住雪茄在余至瑶脸上一晃,作势要烫。
余至瑶横了他一眼,并不躲闪。
何殿英不能真烫,这时便是压低声音,半笑半恼:“你个打不死的贱种,用得上我的时候,天天小薄荷长小薄荷短;现在用不上我了,就把我一脚踢开——我算是认清了你!”
余至瑶伸手拍了拍何殿英的大腿:“你出力,我出钱,这是公平交易。现在我不需要你了,你不能强买强卖。”
何殿英一挑眉毛,虽然明知道是这个道理,可当真听余至瑶讲了出来,心里还是很不舒服。酸溜溜的冷笑一声,他低声说道:“当年你人不人鬼不鬼的时候,和我向来不分彼此;如今刚刚威风了四五个月,就开始和我谈起公平交易了。”
余至瑶低头沉默片刻,末了答道:“我给了你二十万,你的手下从我的俱乐部里也至少抽走了十万。”
何殿英沉下了脸:“你是说我占了你的便宜?”
余至瑶不再回答。何殿英这个人贪得无厌,他承认对方的好处,可是对方这样无止境的索求,这也是他不能容忍的。
何殿英见他若有所思的一言不发,便又紧逼一句:“让我的人撤出去也行,可是你得把顾占海交出来!”
余至瑶直接摇了头:“不行。”
何殿英不带感情的笑了一声:“不行?”
忽然扯过余至瑶的一只手,他把雪茄狠狠杵上了对方的掌心。余至瑶疼的猛一哆嗦,可是并没有叫出声来,单是皱着眉头瞪向何殿英。
阴燃着的雪茄头粘在了掌心皮肉上,刺鼻的异味弥漫开来。何殿英站起了身,伸手在余至瑶肩膀上一拍:“给你一点教训,做人不要忘本。”
然后他头也不回的转身向外走去。
余至瑶独自坐在沙发上。捡起何殿英留在自己手中的半根雪茄,他放在口中吸了一下,发现雪茄居然还没熄灭。
右手掌心已经有了血肉模糊的征兆,破损的皮肉又鼓起了水泡。他慢慢吸着雪茄,心里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他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死后一定是要下地狱的,所以在这一世,他不能亏待自己。
他穷怕了,十几岁的时候读中学,只有他课间没钱买点心,春游的野餐会就更是要命,因为他只能从公馆厨房中偷偷带些剩菜出来。他年纪比同学们大,穿戴打扮的也像个人似的,却是成天在这些事上出丑,于是到了最后,他无颜上学,宁愿陪着小薄荷坐在街边卖糖。
掌心的疼痛渐渐剧烈起来,像一簇钢针在扎他的肉。

第11章 伤

余至瑶披着睡袍,坐在浴缸边沿。湿漉漉的短发向后梳过去,他闭上眼睛仰起了脸。
一只柔软的手抚上他的下巴,冰凉湿滑,将香皂泡沫涂抹开去。杜芳卿笑微微的捏着一把剃刀,手指翘成兰花。俯身凑近了余至瑶,他小心翼翼的动了刀子。刀锋轻轻掠过面庞,雪白泡沫积在了锃亮刀片上,洁净的皮肤就显露出来了。
仔仔细细的为余至瑶刮净了胡茬,杜芳卿拧了一把毛巾,重新又为他擦了一遍脸。余至瑶睁开眼睛,扭头望向玻璃镜子。杜芳卿俏生生的立在镜中,对他笑道:“我这手艺还不错吧?”
余至瑶抬起左手摸了摸脸,然后抬头对着杜芳卿一笑:“多谢。”
杜芳卿拉起他的右手:“再过两天伤好了,看你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和气。”
余至瑶笑问:“我对你凶过吗?”
杜芳卿娇模娇样的溜了他一眼,随即把脸转开,抿着嘴唇似笑非笑。
杜芳卿这些天是住在了余公馆,每天下午余至瑶会让人用汽车送他去德兴舞台。汽车一直候在外面,散戏过后,直接把他再接回家。
漂亮男人若是妩媚起来,会比女人更勾人魂魄。余至瑶仿佛是爱上了杜芳卿,这不单是因为对方皮相美丽。杜芳卿的过人之处,在于他的“柔”。
柔若无骨,柔情似水,全是他。在余至瑶面前,他像一株开满芬芳花朵的春藤,不松不紧的缠上来,一阵风吹过去,满鼻子里都是他的香。
为余至瑶系好最后一粒衬衫纽扣,他抬起头,把一条素色领带搭上了对方的脖子。手法熟练的打出一个饱满的领带结,他自自然然的轻声说道:“这个领带夹子颜色不配,你昨天用过的那个白金夹子呢?”
不等余至瑶回答,他径自走到梳妆台前,拉开抽屉翻出了白金夹子。余至瑶回头盯着他的背影,忽然说了一句:“我娶了你吧!”
杜芳卿嗔怪的看了他一眼,随即回到了他的面前。很谨慎的夹好领带,他在余至瑶胸前轻轻拍了一巴掌:“你敢娶,我就敢嫁。不过事先声明,我可养不出儿子哦。”
余至瑶张开双臂搂住了他,低头开始亲吻他的嘴唇。他从头到脚扭出一道波浪,捏着嗓子含糊道:“别碰了手……”
余至瑶右手掌心的烫伤,在敷了两天的药末之后,并没有好转的趋势。亏得身边有了杜芳卿照顾,否则他连洗漱都有困难。
昨天下午顾占海来了,见他那手上水泡蔓延、伤势严重,便立刻返回武馆,拿来一副祖传的刀伤药给他用。刀伤药敷了一夜,还没看出效果来,所以杜芳卿在下午出门之前,重新给他又换了一次药。脏污的纱布一圈一圈解下来,杜芳卿蹙起眉头,口中疼惜的叹道:“吓死人了,疼得厉害吗?”
余至瑶伸着血肉模糊的右手,看出杜芳卿是真怕。恶作剧的心思忽然生出来,他抬起这只烂手,作势要往对方那光洁如玉的面庞上摸。杜芳卿素性好洁,这时不禁吓的尖叫一声,扔下纱布就站起来了。
余至瑶嘿嘿的发笑,把手收了回来:“别怕,逗你玩的。”
杜芳卿见他促狭的可恨,拿着恶心当有趣,便赌气不肯再管他。余至瑶没有哄他,自己坐在客厅里,抖抖索索的往掌心上撒药。哑巴从外面经过,一眼看见了,脚步没停,继续前行去洗净了双手。
然后走回客厅,他在余至瑶面前蹲下来,轻轻托起了对方的右手。
开口低低的叫了一声,他比划着向窗外一指。余至瑶能够领会他所有的心意,此刻便是摇头答道:“下午要去大哥那里捧场,没有时间去医院。”
哑巴抬眼看着他,疑问似的又发出一声:“噢?”
余至瑶点了点头:“明天?好,如果明天这伤还不好转,那我就去医院瞧瞧。”
只要心平气和,那他们看起来都是好人。哑巴为余至瑶缠好了伤口,动作十分娴熟。而余至瑶呆呆的望着他,忽然想起往昔事情。面无表情的扭开脸去,他心里很不好受。
余至琳身为大哥,从来没为弟弟做过什么,也没让弟弟做过什么。这次他兴致好,特地送来两张票子,所以余至瑶尽管对话剧毫无兴趣,可是也不好拂了对方的心意。
到了下午,他和杜芳卿分头出门。按照票子上所印的地址,他带着哑巴乘车前往戏场。而为了给余至琳撑起门面,在抵达之前,他让人送去的花篮已经从舞台下面一直摆到了大门口,鲜艳热闹远胜平时。
下车之时,他正好和余至琳打了个照面。余至琳换了一身崭新西装,双手插到裤兜里,正用英文和身边一群女学生谈笑风生。忽然见余至琳来了,他立刻抬起一只手挥了挥:“弟弟,快进去吧,已经开演了。”
余至瑶笔直的站在他面前。在女学生们的注视下张了张嘴,他没说出话来,只一点头,然后仿佛心中有愧似的,低头迈步向内走去。
戏场不算宽敞,下面已经坐满了人,似乎是学生专场,以青年居多。余至瑶没有找到合适座位,正在踌躇,不想就在此时,忽然有一只手从下面伸过来,在他屁股上用力拧了一把。
他吃了一惊,低头看去,就见何殿英大模大样的坐在位子上,身边正是有个空座。
对着身边哑巴打了个手势,他迈步跨过何殿英那长长伸出的双腿,在里面空座上坐了下来。
为了衬托舞台明亮,观众席上一片黯淡。何殿英不动声色的把一只手搭上余至瑶的大腿,先是伸展五指上下抚摸了两把,随即滑到大腿内侧,捏那软肉接二连三的掐。余至瑶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舞台,只将一只手向下挡了胯间,怕对方不分轻重,当众攻击自己的要害。
何殿英由着性子掐了一场,掐过之后,又觉心疼,捂着那一片痛处轻轻的揉。余至瑶向下扫了一眼,只觉得何殿英很孩子气,凶得幼稚。
台上情景在他眼中,依旧是一片模糊,只听得一个女声在锐叫着吟诵诗篇。声音已是刺耳之极了,诗篇,据余至瑶听来,也是狗屁不通。垂下眼帘凝神倾听片刻,他忍不住一笑,觉得这话剧着实是荒诞极了。
然后,他自然而然的把何殿英的手抓起来送到一旁。何殿英抚摸的太持久了,这让他始终不能放心,总怕对方会发动突然袭击。
这举动让何殿英感到了不痛快,仿佛是受到了冷落。忽然一眼瞥到了对方右手上缠裹的纱布,他歪了身子凑向余至瑶,压低声音问道:“烫一下而已,至于包扎成这样子吗?我又没剁了你的爪子!”
余至瑶饶有兴味的盯着舞台,同时抬手扯开纱布结扣。慢吞吞的掀开纱布,他把一塌糊涂的右手送到了何殿英面前。
灯光昏暗,何殿英就见余至瑶的手掌黑红相间,黏湿糜烂。一把攥住对方的腕子,他吃惊的睁大眼睛,万没想到自己当初竟然用力过猛,下了狠手。
余至瑶难得观看这么拙劣的话剧,审丑审出了趣味,以至于何殿英强行把他拽走时,他几乎有些恋恋不舍。
何殿英没有光临医院的习惯,他把余至瑶带到了自己家中。在客厅的大落地窗前席地而坐,他捧着一只药箱,很痛心似的拧起了眉毛:“我只烫了一下……”
余至瑶盘腿坐在他面前,微微探身看着他笑:“是只一下吗?”
何殿英放下药箱,把他的右手拉到面前:“你疼不疼?”
余至瑶看出了他是心疼自己了。抽出手来伸到何殿英面前,他故伎重演,又想用肮脏伤处去吓对方。
然而何殿英是不在乎的,他丝毫不躲,单是热切的看着余至瑶。
于是,余至瑶就把手掌结结实实的拍到了对方的白脸上。水泡再次破裂,脓血蹭上面颊,余至瑶疼的手臂颤抖,可是满心快意,因为用自己的痛苦玷污了别人。
等他慢慢摸过了自己的脸庞,何殿英抓下他的手,伸出舌头舔向伤处。一口舔过了,他扭头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低下头再舔第二口。
“口水能够消毒。”他告诉余至瑶。
说这话时他人在阳光下,皮肤白的透了明,眉眼就显得特别的黑。
余至瑶笑着拂乱他的短发:“像狗一样。”
何殿英抬眼看他:“狗急跳墙,你给我老实一点!”
余至瑶用手指重新理顺了他的短发:“跳了墙,也还是狗。”
然后他想要把手抽回来:“别舔了,脏。”
何殿英抓着他的手不放,一张白脸上渐渐浮起不甚稳定的笑意,像春天河水中的浮冰,又冷又荡漾。
“是脏。”他忽然扑向余至瑶:“要脏大家一起脏!”
说完这话,他在余至瑶的嘴唇上用力亲了一口。余至瑶下意识的向后躲了一下,没躲开,只觉对方的舌头在自己唇间蹭过,柔软湿热。而何殿英单手搂了他的脖子不肯松开,双方相近的几乎可以贴脸。
“拿我开心?”他扭头正视了何殿英的眼睛:“说咬就咬,说打就打,说烫就烫,说亲就亲——我这么惯着你,你还怨我恨我。”
何殿英黏在了他的身上,嘻嘻哈哈的傻笑:“这样说来,我还得感谢你了?”
余至瑶转脸望向窗外:“你我之间的账,算不清楚,也谈不到谁感谢谁。”
这话让何殿英略觉不快,认为余至瑶还是有些忘恩负义,不过不能细究下去了,否则又会爆发一轮冷战。
这几天他想余至瑶想得要命,可是绷着架子,不肯登门看望对方。今日是真熬不住了,他采取了折中的办法,跑去戏院碰碰运气——上次在余公馆看过票子,他知道戏院地址。
何殿英在余至瑶的右手掌心上涂了一层脏兮兮的獾子油,然后就让他晾着伤处,不做包扎。如此混到晚餐时间,他又亲自端了菜饭,想要一勺一勺的喂给余至瑶吃。
余至瑶却之不恭、受之无愧。乖乖坐在餐桌旁,何殿英喂一口,他吃一口。两人都不说话,良久之后,何殿英才咕哝了一句:“真能吃。”
过了片刻,他捏着勺子又问:“还没饱?”
余至瑶低声答道:“再喂我喝碗汤,喝完就饱了。”
何殿英一竖眉毛:“他妈的,碗这么大,我还不得喂到半夜去?我还饿着呢,你倒吃起没完了——蹬鼻子上脸,老子不伺候你!”
余至瑶不喜不怒,是一副好脾气的模样。忽然对着何殿英一笑,他轻声说道:“我饱了,你吃吧。”
何殿英让仆人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过来,随口又道:“晚上别走了,留下住吧!”
余至瑶提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温茶,同时摇了摇头。
何殿英立刻有了预感:“家里有人?”
余至瑶端起茶杯,一边抬眼看着他,一边喝了一口。
何殿英向后靠到椅背上,含义无限的笑了:“杜芳卿?”
余至瑶垂下眼帘,算是默认。
何殿英一粒米都没有吃,可是立刻就饱了。

第12章 各为其利

余至瑶的烫伤,直养了一个多月才彻底痊愈。掌心留下了明显的疤痕,大概是不能轻易消去的了。
杜芳卿已经离开了德兴舞台,因为不知怎的会得罪了何老板,德兴舞台便不敢再留他这个戏班。德兴舞台不留他,旁的戏园子明知道他好,可是也不肯前来招揽邀请。天津卫没了杜芳卿的立足之地,他求余至瑶出面为自己撑腰,但余至瑶也不愿意为了个戏子和何殿英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