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至瑶连滚带爬的退到了角落里,抱着脑袋扭开脸去,任凭何殿英对自己叫骂踢打。远远望着沙发上的胖宝儿,他在心中暗暗的说道:“你来啊,你来啊,你来了我也能杀了你!有你没我,有我没你!”
客厅里面闹作一团,客厅外面的众人自然也都竖起了耳朵,可惜隔着一层,只能听到只言片语,不能领会。
何殿英骂余至瑶是个疯子,其实自己也快要发疯——太可气了,太可恨了,那么好的一个胖宝儿,这个疯子说掐就掐死了!从今往后,世上再也没有胖宝儿了!
他要惩罚余至瑶,他想用烟头烫余至瑶,用刀子扎余至瑶,可是余至瑶已经瑟缩到了墙角,看着也是可怜兮兮。气急败坏的在客厅内转了一圈,他“咣”的一脚,把茶几踢翻了。
弯腰抱起冰凉的胖宝儿,他气冲冲的大踏步向外走去。
余至瑶扶着墙慢慢站起来,心里觉得很轻松。这场战争结束了,他又是大获全胜。
一年来始终盘旋在上方的阴影终于彻底消散,他忍着一身疼痛走到客厅中央,费力的把茶几摆回原位。雪茄盒子摔开了,雪茄散了一地,他饶有耐性的一根一根捡起来放进盒内。门口那里有人探头缩脑的向内窥视,他没有抬头,单是拖着长声说道:“滚。”
门口果然立刻就肃静了。

第28章 安琪儿

何殿英坐在回家的汽车上,一阵一阵气的想哭——他很少想哭,幼年时候再怎样受欺负受打骂,他都没有眼泪,可是此刻,他眼睛真的有一点湿。
悲伤的情绪萦绕了他,他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是无精打采。胖宝儿是个小崽子,出去找地方刨个坑也就埋了;张小英彻底失去了价值,则是被他撵了出去。
家里留下的婴儿痕迹,也被何殿英支使仆人尽数抹掉,唯有一张胖宝儿的百日照片,何殿英犹豫再三,没舍得扔。
何殿英这边愁云盖顶,不能释怀;余至瑶却是神清气爽——他觉得自己很高明,比余朝政高明。余朝政拖泥带水的折磨了他二十多年,最后还是死在了他的手里;而他心狠手辣斩钉截铁,不给余朝政任何翻身复仇的机会。余朝政的确是死了,可又好像不曾离开。所以斗争始终没有平息,除非余至瑶也去死。
家里众人摸不清头脑,只知道何殿英抱来了二爷的儿子,可是一番大闹过后,又把儿子原样抱了回去。二爷挨了顿好打,然而被揍得挺高兴,整个傍晚都在满是积水的庭院中兜圈子快走。
及至天色黑了,余至瑶进入了哑巴的卧室。
哑巴无所事事,睡得挺早,这时已经脱衣服上了床。余至瑶没有开灯,单是搬了一把椅子坐到床前。俯身把两边胳膊肘架在膝盖上,他缓缓的搓手,同时低声说道:“我总算是除了这块心病。”
哑巴翻身转向了他。借着窗外射进来的星月光芒,哑巴可以依稀看出他的轮廓。
抬起双手捂住了脸,余至瑶沉默片刻,随即长叹一声站起身来,迈步离开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内外一切太平,唯有杜芳卿嘀嘀咕咕的抱怨不休——杜芳卿一直在等这个孩子,好容易何殿英把孩子送上门来了,可最后却又无缘无故的带了走。杜芳卿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恨不能撺掇余至瑶亲自把孩子抢回来。
他这个思路,显然与余至瑶的想法完全不合。如此不识时务的唠叨了几天之后,余至瑶忍无可忍,一巴掌抽到了他的嫩脸蛋上。他猝不及防,叫都没叫一声,纸人似的便顺着力道倒了下去。雪团冲上来对着余至瑶狂吠,结果也被余至瑶一脚踢飞。
然后余至瑶自顾自的穿衣服戴帽子,大踏步的向外走去。家里太憋闷了,他要出门透一透气!
余至瑶没有走出多远,因为汽车刚刚拐上大街,迎面就来了游行的学生队伍。
近来学生游行是很常见的,上个月日本军队在沈阳一带寻衅开战,中国军队节节败退,事到如今,关外已然全线沦陷。这样的局势显然很让国人愤慨,而首当其冲做出反应的,自然就是大中学校里的学生们。
学生挥着旗子喊着口号,潮水一般的涌过大街。汽车夫无路可走,只好把汽车姑且靠边停下,静等游行队伍通过。余至瑶见外面人潮汹涌,三五分钟是不会让出路来,便推门下车,在深秋的凉风中呼吸空气。游行队伍和他之间似乎隔了一层薄膜,他不为所动的冷眼旁观,清新的空气流过肺腑,他只是感觉挺舒服。
正在此刻,他的大腿上忽然有了触感。低头一瞧,他看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叫花子。
小叫花子的个头,还没有他一条腿长。小手指头在他的裤子上一触即收,小叫花子显然很有自知之明,不敢用脏手乱拉乱碰。
余至瑶莫名其妙的盯着对方,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有来历的小女孩子——脏归脏,破归破,可那一身衣裳是绸缎制的,脚上穿的也是没了鞋带的小皮鞋。
“叔叔。”小女孩子含着眼泪,两只小手抱拳向他拜了拜:“行行好,救救我们吧!”
余至瑶没说话,因为正在全神贯注的猜测对方身份。而小女孩子见他没有驱赶自己,便有了信心。双腿一弯跪了下来,她带着哭腔继续哀求:“叔叔你是大好人,求你救救我们吧。爸爸打仗受了伤,我们没钱进医院,爸爸马上就要死了。”
说到这里,小女孩子落下泪来,又侧身指向路边墙下。余至瑶抬头望过去,就见那里窝着个人,邋遢的看不出眉目来,一动不动,宛如饿殍。
等到游行队伍过去之后,余至瑶叫来一辆人力车,让车夫把路边那个半死不活的男人拉去附近医院。车夫不愿意拉,怕弄脏了车,小女孩子条件反射似的又要去求,然而余至瑶站在前方,像拦小猫小狗似的,抬起一条腿把她挡住了。
掏出两张钞票递给车夫,然后他转身钻进汽车,又让小女孩子也坐上来。车夫那边有了钱赚,也就捏着鼻子接下了这单生意。两车一前一后的赶向医院,余至瑶坐在车内,忽然转向小女孩子问道:“街上那么多人,为什么偏找上我?”
小女孩子也不知有多久没洗过脸了,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像只花狸猫。怯生生的看着余至瑶,她细声细气的答道:“因为……因为叔叔穿得好,坐汽车,肯定有钱。”
余至瑶笑了一下,发现这女孩生的紧眉俏眼,还挺好看。
“你几岁了?”他继续问。
小女孩子答道:“八岁。”
余至瑶忽然收敛笑容,正色说道:“让你上车你就上,不怕叔叔把你带走卖掉?”
小女孩子蹙着眉毛撅着小嘴,屁股偷偷的往车门挪去。可怜兮兮的看着余至瑶,她哼唧两声,没说出整话,仿佛是有点怕了。
余至瑶没想到自己一句玩话竟有如此威力。很觉有趣的微笑起来,他的声音重新变回柔和:“逗你玩的,叔叔有钱,不会卖你。”
小女孩子委委屈屈的低下头,“嗯”了一声。
余至瑶本打算去劝业场消遣一番,没想到半路受阻,反倒做了一件救人性命的善事。这对他来讲乃是破天荒头一遭,也谈不上发作慈悲,只是感觉新鲜罢了。
经过一路的交谈,他得知小女孩子名叫宋凤贞,本来家在长春,父亲名叫宋逸臣,是东北军中的一名连长。军队溃败之后,宋逸臣负伤回家,想要带着妻儿逃走。然而战火无情,几番辗转到达关外之时,妻子儿子全都死了,他身边就剩下了这么一个小女儿。
父女两个无衣无食,只好住在街边苦捱时光。宋逸臣本是腿上被子弹擦了一下,皮肉伤而已,然而不得治疗,渐渐发炎,最后竟是整条腿都肿胀麻痹,恶化到了不堪的地步。宋风贞见父亲气息奄奄,昏一阵醒一阵,便是终日哭天抹泪,在街上东跪西拜四处恳求,希图有人大发善心,救救父亲。而在无数次的碰壁之后,她在今天终于是遇到余至瑶。
余至瑶把这一对脏如垃圾的父女送进医院。宋逸臣人事不省的上了病床,医生剪开他的裤管一瞧,发现大腿已是烂的惨不忍睹。余至瑶见宋凤贞还一蹿一蹿的要挤上去看,便把她扯了出来,担心她看了会怕。
宋凤贞愣了一下,没想到余至瑶会这样结结实实的攥住自己的手——她知道自己肮脏,因为街上的行人都绕着她走。
余至瑶的确是不嫌弃她——你脏,我也不干净。
在医院附近的点心铺子里,余至瑶给宋凤贞买了一只奶油面包。
宋凤贞坐在铺内靠窗的座位上,捧着面包咬下第一口,再咬第二口,及至吃到第三口,她失控似的开始狼吞虎咽。瞬间把最后一块面包揉进嘴里,她双手端起桌上的一玻璃杯果汁,仰起头咕咚咕咚的痛饮,气都不换。
余至瑶把双臂环抱在胸前,歪着脑袋观看她的吃相,心里依旧只是感觉有趣,又仿佛是多了一位与众不同的新朋友。
宋凤贞一口气把果汁一饮而尽。用手背抹了抹嘴,她抬头说道:“谢谢叔叔。”
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他想笑,可是忽然忘记了怎么笑。向宋凤贞探过头去,他压低声音说道:“把你卖掉!”
宋凤贞已经笃定他不是坏人,所以就对他一歪脑袋,笑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我又脏又臭,没有人要!”

第29章 一双人

因为宋凤贞实在是脏的没个孩子模样,所以余至瑶就近找到一家成衣店,里里外外买齐一套童装,然后坐上汽车,把她带去了玉清池洗澡。
宋凤贞是个大姑娘的名字,和本人那副小丫头的模样很不相称。余至瑶下意识的称呼她为“凤儿”,结果她就很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叔叔,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
余至瑶一本正经的告诉他:“叔叔什么都知道。”
澡堂子里一般没有女宾部,就算有了,宋凤贞一个小丫头单独进去也是不行。余至瑶直接把她带上三楼包厢里去。背对着盆塘站住了,他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凤儿,自己洗吧,别淹着了。”
凤儿还没长到容易害臊的年龄。对着一池氤氲热水欢呼一声,她手忙脚乱的脱了一身破烂衣裳,“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水中。捏着鼻子沉下去憋了半天的气,末了她忍不住了,向上一窜猛然出水。双手在脸上用力抹了一把,她仰望着前方余至瑶的背影,觉得叔叔高大的好像一个巨人。双手合什偷偷的拜了一拜,余至瑶是她心中的佛菩萨。
余至瑶身边没有长久的女人,只有一个三妹,还因为闹自由恋爱,早早的离开家庭远走高飞。和女人在一起,他所能想到的事情,似乎也就只有上床。
他不知道八岁的凤儿算不算女人,反正他背对着盆塘,无意回头。然而凤儿这回没了心事,居然在池子里戏水不止。余至瑶只听后面稀里哗啦水声不断,两根香烟都抽完了,凤儿好像还是没有上岸的打算。
犹犹豫豫的回过头去,他发现凤儿正光着屁股在池子里游泳。
余至瑶蹲在池边,一手扯过光溜溜的凤儿,一手拿着打了香皂的毛巾,从头到脚给她狠搓了一遍。凤儿的头发洗净梳顺了,竟然是长到腰际,换上一身崭新的鲜艳裤褂,她水灵灵香喷喷,像只刚刚化成人形的小水妖。
余至瑶领着她乘坐电梯下到一楼,走出了玉清池大门。秋日的凉风迎面吹来,扬起了凤儿潮湿的长发。她扭头仰起脸去看余至瑶,余至瑶低下了头,也在看她。
双方对视片刻,凤儿张开手臂抱住了他的大腿,撒娇似的唤了一声:“叔叔。”
余至瑶没有回答,单是弯腰把她扯开,拉着她的小手继续向前走去。
余至瑶把凤儿送回医院,这时,宋逸臣已经苏醒过来。
他只是被炎症折磨去了半条命,其实身体健壮,再无其它疾病。看护妇用湿毛巾擦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于是余至瑶发现这父女二人原来是一个模子。凤儿长得标致,宋逸臣浓眉毛高鼻梁,也是精神。
一眼看到余至瑶身边焕然一新的凤儿,宋逸臣挣扎着就要坐起来:“这位先生,多谢您的救命之恩……”他声音虽低,然而气息顺畅:“我若死了,我这丫头也活不长久。您是一次救了我们父女两人的性命。”
余至瑶看他一表人才,心中倒是生出几分好感。凤儿这几天一直没见父亲清醒过,此刻便是欢天喜地的冲到床前:“爸爸,腿还疼吗?”
然后不等宋逸臣回答,她又侧身去拉余至瑶的手:“爸爸,这个叔叔是大好人!他给我吃好东西,还给我洗澡穿新衣服呢!”
宋逸臣听了这话,连忙抬头对着余至瑶再次道谢。可是余至瑶并不需要他的感恩——无心之举而已,并不图着得到报答。
“举手之劳,不必放在心上。”他对宋逸臣说道:“你休息吧。”
病房内的消毒水味刺激了他的鼻子,让他感觉有些窒息。他要离去,临走时告诉凤儿:“你好好照顾他,叔叔明天再来。”
“爸爸”二字很难出口,即便说起别人的父亲,用的也依旧只是个“他”。
凤儿站在门口,恋恋不舍的向他挥手。他没回头,说走就走了。
余至瑶离开医院,直接去了何公馆。
在落地窗对面的长沙发上坐下来,他含着笑意说道:“小薄荷,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
何殿英正在家里睡觉,这时很不耐烦的接待了他。听了这话,他用力一搡余至瑶的脑袋:“你看你这副德行,还能做出什么好事来?”
余至瑶知道他还在记恨自己掐死孩子——可是记恨的没有道理,余至瑶想,你懂什么?
何殿英蓬着一脑袋短头发,身上披着薄棉睡袍。何公馆温暖,他可以光着两条腿到处走,腿很直,也很白。撩起袍襟把手插到裤衩里抓了两把,他继续大模大样的骂人:“看了你就心烦,你给我滚!”
余至瑶听到这话,一挺身站起来,迈步便要向外走去。何殿英见他当了真,连忙伸手去扯他的胳膊:“哎?你真滚啊?”
余至瑶停下脚步,低头望向抓在黑色衣袖上的白手。忽然抬起右手伸过去,他在对方指间拈起一根卷曲短毛。一挑眉毛送到眼前,他好整以暇的对着短毛仔细观看。
何殿英登时红了脸,张口结舌的不知如何是好:“看、看个屁啊!”
余至瑶扭过头来,微微弯腰对他一笑:“又不是夏天,怎么还掉毛?”
何殿英窘的无所适从,恨的抬腿要踢对方屁股,哪知一脚刚刚踢出,拖鞋先滴溜溜的飞出去了。
余至瑶笑了起来,觉得金鸡独立的小薄荷真傻真可爱。转身正式面对了何殿英,他像逗弄小孩子一样先拍拍手,随即张开双臂说道:“小薄荷,来!”
何殿英面红耳赤的纵身一扑,蹿向了余至瑶的怀中。而余至瑶顺势向下托住他的大腿屁股,把他稳稳当当的“端”了起来。
何殿英虽然比他秀气苗条,但毕竟是个成年男人。余至瑶自知力量有限,所以连连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回了沙发。何殿英松开双腿跨坐在他身上,两条长腿齐根划出晾在外面。余至瑶顺势摸了一把,随口说道:“皮肤挺好,真白。”
何殿英的羞涩一向是来得快去得更快。把堆在身前的睡袍袍襟向后一撩,他挑衅似的抬手挑起余至瑶的下巴:“喜欢吗?”
余至瑶抓住他的手亲了一下:“可惜,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何殿英的脑筋转了一圈,领会了这句诗词:“都给你送上门了,你还有什么难消受的?”
余至瑶一皱眉头,歪着脑袋笑道:“你算哪一路美人?还挺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何殿英气的笑了,恨不能咬他一口:“你他妈的——老子长的多俏皮啊!”
余至瑶深以为然的点头:“是俏皮,太俏皮了,俏皮的直掉毛。”
何殿英对他恨的牙痒,然而心里的确是欢喜。胸前忽然一暖,他低头望去,就见余至瑶弯腰把脸埋到了自己怀中,正在一口接一口的深深吸气。
若有所感的搂住了对方的脖子,何殿英开口说道:“我们都亲热成这样了,怎么一提起正事,你就说‘不合适’呢?这有什么不合适的?”
余至瑶闭上眼睛,享受着何殿英的气味:“你懂个屁!”
何殿英把他用力推开:“你懂,你给我讲一讲。”
余至瑶抬头看了他的眼睛,一张脸沉了下来:“我讲什么讲!好好的兄弟,怎么就非得谈情说爱?去年你逼得我在这里跳了楼,今年是不是打算让我再跳一次?”
何殿英把眼一瞪:“什么去年今年的,提那陈谷子烂芝麻都没有用!我就问你一句——行,还是不行?”
余至瑶向后一靠,直接答道:“不行!”
何殿英再无二话,向前抱住余至瑶就是一顿胡亲。而余至瑶吓了一跳,当即开始挣扎。
两人在沙发上闹作一团,手脚缠在一起不得分开;喘息和呜咽混杂在一起,随着呼吸时轻时重。动作激烈到了顶峰,双方仿佛快要开始互殴,然而身体不分你我的贴在一起,无法分出两边阵地。
末了,战争被扼杀在了萌芽之中。余至瑶双手托抱了何殿英的后背,缓缓侧身倒了下去。
何殿英被压在了下方,身体陷在柔软沙发里,似乎是失去了优势胜算。余至瑶抬起头来凝视了他的面孔,眼神之中闪过一丝迷乱。
抬起一只手摸上他的头顶,余至瑶看到自己的手指穿过了对方浓密凌乱的黑发。忽然主动低下头去,他在何殿英的嘴唇上吮出一声轻轻的“啵”。
何殿英没有动,单是向上注视着他。
余至瑶的气息有一点乱,本意是要起身离开何殿英,然而身体紧挨着对方,却又恋恋不舍。身不由己的歪过头去,他结结实实的又亲了何殿英一口。
从这一吻开始,动作突然就顺利起来。何殿英留恋着他的嘴唇,可他亲的短暂而热烈,一口接着一口,有力而干脆,只可接受不可挽留。亲到最后猛然坐起了身,他发现自己已经有了反应。
何殿英还仰卧在沙发上,一条腿搭上靠背,另一条横撂在余至瑶的大腿上。睡袍前襟彻底大开了,裤衩前方紧绷绷的支起多高。
余至瑶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然后转身为何殿英拉起睡袍系好衣带,遮住了他的鼓胀下身。何殿英仿佛有些失神,任他所为,一动不动。
何殿英沉浸在情动的余韵中,一时不能自拔。
余至瑶方才亲的沉闷、笨拙、没轻没重,不过何殿英就喜欢他是个莽撞的样子货。余至瑶实在是徒有其表,大概在风月场中还是个学童,所以是个人就能笼络住他,唯独自己不行,因为他“下不了手”。
搭在沙发靠背上的赤脚晃来晃去,轻轻磕打了余至瑶的后脑勺。何殿英满足而又不足,但是总而言之,还算惬意。
余至瑶在何公馆坐下不走,一直挨到了晚饭时刻。
吃过晚饭之后,照理就该告辞。可是想到家中那几个活物,他又觉得很是腻烦。何家厨房熬了又甜又烂的莲子羹,他端着一碗慢慢的吃,吃完一碗,又要一碗。
何殿英在他面前踱来踱去,兴致盎然:“晚上别走了,我们一起睡!”
余至瑶垂下眼帘,面无表情的吹了吹碗中滚热的莲子羹:“不了,怕你非礼我。”
何殿英想要骂他,可是脑筋转的太快,还未等他骂出口去,新的主意就又出来了:“那……出去逛逛?”
余至瑶和何殿英“出去逛逛”,一逛就逛到了午夜。吃过夜宵之后,他带着一点酒意回了家。
杜芳卿上午不慎把他气走,虽然挨了个大嘴巴,然而心里依旧惴惴,总觉得自己是得罪了二爷。点灯熬夜的把他等了回来,可余至瑶醉醺醺的,并不理人。
他不敢多说,很有眼色的走去楼上浴室,拧开热水龙头哗哗放水,同时把浴巾睡衣都预备出来。
“二爷,洗个澡再睡吧。”他很柔婉的呼唤。
余至瑶冷淡的告诉他:“我困了,别烦我!”

第30章 悍将

余至瑶近来清闲,每天都去医院探望宋氏父女——主要是惦记着凤儿,凤儿还是个小小的丫头,可是在父亲身边充当护工,日日夜夜都要干活。只有在余至瑶到来之时,她才能张开小手扑上去,坐到叔叔的大腿上撒一撒娇。
宋逸臣的右大腿上被挖去了一块烂肉,照理说也算重伤,然而在医院内安安逸逸的躺了一个多礼拜之后,他竟然已经康复到可以下床走动。身体一好,他的精气神也足了,一天一个模样的发生着变化,从垂死萎靡变成器宇轩昂。
这日上午,他眼看余至瑶推门进房,便连忙抓过手杖伸腿下床,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余先生,您来啦!”
余至瑶很惊讶的停在门口,没想到宋逸臣能够这样利索的起身:“你……不错嘛!”
宋逸臣满面春风的向前挪了一步:“托您的福,是挺好的。伤口这回是彻底长合了,只要别再发炎,那就全没问题!余先生,您别在门口站着,快请进来坐。”
余至瑶迈步走到屋角沙发前,弯腰慢慢坐了下去:“凤儿呢?”
话音未落,凤儿捧着水淋淋的大毛巾,从外面跑进来了。
凤儿方才在走廊内的卫生间中洗了许久毛巾。水池太高,她踩着凳子才能打开水龙头。毛巾又大又厚,上面染了浓重药水。她使出吃奶的力气来搓洗,两只小手冻得通红。眼见余至瑶如约来了,她欢呼一声,手忙脚乱的晾上毛巾,然后跑到余至瑶面前,撒着欢儿纵身一扑:“叔叔!”
余至瑶把她抱到腿上坐下。凤儿的小嗓门很清甜,两条粗辫子左右垂下来,却是个大姑娘的打扮;小手搂上余至瑶的脖子,手太凉了,激的余至瑶仰头一躲。宋逸臣看在眼中,便是斥道:“凤儿,别上来就缠着余先生!”
凤儿扭头对着父亲一撅嘴:“叔叔不嫌我!再说我也没有缠人,我是陪叔叔坐着!”
余至瑶看凤儿是个好孩子,宛如安琪儿一样。可宋逸臣显然并不珍爱这个女儿。抬起手杖一指凤儿,他把两道浓眉一立:“你个小丫头片子,是不是欠揍?”
凤儿立刻就怕了,犹犹豫豫的想要溜下地去,小手却是垂下来,暗暗攥住了余至瑶的一根手指。余至瑶看透了她的小心思,不由得微笑起来,感觉宋家父女营造出的这一场鸡飞狗跳,也很有意思。
凤儿并没有真的离开余至瑶,因为宋逸臣只是呵斥而已,并不注重结果。东倒西歪的后退到床边坐下,他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颇为陶醉的深吸一口,他歪着脑袋对余至瑶一笑,嘴唇上方带着一层浅浅的胡茬,如果任其生长,天然便是一抹风流的小胡子。
“余先生。”他喷云吐雾的开了口,微微驼着点背,坐没坐相:“你我本是萍水相逢,谁也不认识谁,可您不但二话不说救我一命,还把我送到这么高级的医院里住单人病房,天天供着我的吃喝烟卷。真的,我不知道怎么报答您才够劲儿。”
说到这里,他虚虚一拍右侧大腿:“眼看着我这腿也快好了,再过几天差不多就能出院。您瞧瞧我这个人,能为您能干点什么?干什么都成,不要钱,给口饭吃就行。”
此言一出,凤儿也一本正经的作了补充:“叔叔,爸爸会开汽车,还会打枪,打得可准啦!天津卫有大山吗?爸爸最会进山打野鸡了!”随即她转向宋逸臣:“是吧?爸爸?”
宋逸臣连连点头:“还有狍子和狸子。”
凤儿一拍巴掌:“对了,还有梅花鹿呢!”
余至瑶听着这父女二人的一唱一和,感觉类似听戏。宋逸臣的确是性格爽朗,言语痛快,可并不是一个好父亲。余至瑶这些天冷眼旁观,发现他真的是把凤儿当丫头使唤。凤儿大概是年纪还小,勤勤恳恳的做这做那,也不懂得生气,也不知道伤心。
余至瑶目前还看不出宋逸臣的价值来,只是觉得这人缺少教养;但是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如果真是就此不管,那凤儿在父亲身边,一定落不到好——大概就是糊里糊涂的长到十几岁,再糊里糊涂的嫁出去,如果宋逸臣续弦生子,就更没她的活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