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好心没好报,我看见你要跳水轻生,拖住你保命,你还反过来问我?!”谢行远怒气更盛,“早知道就让你跳下去就好,你看,你看看,我的头见血了!”

少年莫名其妙四处张望,“谁要轻生了?”

“你刚才站在这里一动不动,又突然往河里扑,不是跳河轻生,这么冷的天,难道是要游泳啊!”谢行远望着手上的血迹,忿忿的说道,今天出门就见血,大势不妙。

“哦!”少年反而展颜一笑,走到谢行远面前,“你如果喝了一坛酒,会不会醉?”
“有时候会。”谢行远诧异的舔舔干裂的嘴唇。
“那你喝完酒后还要坐在大篷车里颠簸四个时辰,你会不会吐?”少年继续问道。
“会啊。”谢行远一愣,闻着少年身上飘出淡淡的酒味,焕然大悟,“你刚才是要吐啊!”

“是啊,你真是个疯子,我怎么可能会…恩,”少年停顿了一下,像是嘲笑似的加重语气,提起了谢行远反复提起的词,“轻生呢。”

“我走了,以后可别突然在身后出现,我还以为是打劫呢。”少年抽了抽鼻子,转头欲走。

“喂,等等,你是不是认识我?”谢行远跳起来叫道。

“想不到仙界文曲星官法力全失,落魄如此,都没看清我这个小小的蔷薇花神孟霄潇。”少年摇身一变,恢复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你真的不应该和我们芳主抢老婆的。”

“是你?”谢行远忿然道:“息昔这一世是我的妻子!令狐晞这个混蛋使诈逼走了她!”

“看来你还是执迷不悟啊!”孟霄潇摇摇头,“如此我就帮不了你了。”

夕阳西下,总算是熬过了今天,明天不会比今天还倒霉吧,谢行远靠在油乎乎的墙壁发闷。

今天他在寺庙前排队了三个时辰,才领到一碗薄粥,一个玉米饼压饥,向和尚讨了些香灰敷在后脑止血,浑浑噩噩中被酒香引到了这家小酒馆,这个小酒馆简陋的连个牌匾都没有,只是挂出一幅被烟火熏的看不出颜色酒旗。

酒馆无名,但并不代表没有客人光顾,每到晚饭时分,店里十张桌子从来没有空过,掌柜经常挂着八分歉意二分得意的笑意说:“十分抱歉,您看小店实在是没有地方伺候各位,下次您早点来,我给您留个好位置。”当然了,如果是特别熟的回头客,掌柜会变魔术般从拥挤的柜台搬出一张折叠竹桌,腾出地方挤一挤,店小二全凭瘦小灵活的身体在这个打个喷嚏都能溅到另一桌客人脸上的地方端菜送酒。

“今天吴军爷赢了钱,黑豹有好东西吃。”店小二端过来一盆饭菜,放在拴在门口的一只黑狗面前,

瓷盆里装着半只烧鸡,还有三块明显是被人啃剩下的肉骨头,不过黑豹毕竟是只狗,天性就喜欢啃骨头,它从盆里拔出肉骨头,放在两只前腿里,趴在地上啃的高兴的直腰尾巴,却将半只完整的烧鸡弃在一边不顾。

谢行远看见这种情形,肚皮不禁轰鸣起来,口中涎水直流,直钩钩的盯着半只烧鸡,打量着四处没人注意这里,奔过去抓起烧鸡就往怀里塞。

“狗的东西都抢,你连狗都不如!”吴起中阴着脸,一脚踢翻谢行远,他的鞋子是用厚实的牛皮制成,由于磨损的太厉害,这几天被他钉上了铁掌,谢行远被他一脚踹在肚皮上,然后又踩在脚底下。

谢行远闭着眼睛,双手死死抱着那半只烧鸡,希望他快点揍完,他就可以找个地方好好享用烧鸡了。

出乎意料,拳脚并没有落下来,吴起中像拨弄死耗子般用脚翻动他的身体,迫使谢行远面朝上,踏在他瘦长的脖子上,用力踩下去。

突如其来的窒息和疼痛,谢行远不得不伸长舌头,睁开眼睛,舍弃烧鸡,双手抓住吴起中的腿,企图将他移开,吴起中是军人出身,仍凭谢行远如何挣扎,他一只脚仍旧是轻松的踏住他的脖子,欣赏着谢行远越来越长的舌头和扭曲的脸。

周围慢慢聚集起了一些围观的人,都是一些普通百姓,甚至还有些乞丐,看见同道被欺,他们不仅不过去相劝,而且围在一旁疯狂的挥舞着肮脏的拳头起哄叫好。

此时的谢行远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到,他觉得身体慢慢变的僵硬冰凉,就这样死的吗?

娘子,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谢行远没有悲戚,也无愤怒,放弃挣扎,脖子上的压力越来越紧,在意识消失的瞬间,他绽放出了二年来从未有过的灿烂笑容!

一声闷响,脖子上也压力突然消失,空气骤然进入,谢行远跳尸般坐起,剧烈咳嗽起来,待他稍微平静,发现周围安静下来。

此刻吴起中正痛苦的捂着右腿——就是踩在他脖子上的那只,连谢行远冒着金星的双眼都可以看见对方因疼痛而冒出的冷汗。

是蔷薇仙孟霄潇!这个家伙居然来帮他?

“是这个小贼偷烧鸡,我才打他的。”吴起中觉得孟霄潇气宇非凡,便首先开口辩解道,一句话说完后,觉得自在了许多,又指着围观的人群说道:“店小二和他们都可以做证,本是我用来喂狗的烧鸡,被这个小贼抢走了,我只是教训他而已,错的是他。”

围观的大多都认识吴起中,吴起中和他老爹一样,平时好交朋友,花钱阔绰,人缘颇好。他们在吴起中被打之时并没有出手帮忙,现在只需要说几句“公道话”,就可以还一个人情,何乐而不为呢,所以众人便七嘴八舌的附和。
“是啊,是这个乞丐偷东西。”
“偷东西就应该罚,这是城市,要讲规矩。”
“打几下没什么,要是送到衙门,五十个板子是少不了的。”

嘈杂议论声响起来,孟霄潇逼近一步,周围立刻安静下来,他不耐烦的抿抿嘴唇,冷冷道:“你想怎么样。”

吴起中顿了顿,指着地上沾满泥土的烧鸡说道,“他在狗嘴里抢食,就让他当众吃掉这只鸡好了,即能让他如愿以偿吃饱,又能让他长记性。”

吴起中之所以敢这样要求,是听出孟霄潇说话还算客气,听口音也并非本地人,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有了和解的意思,而他提出的条件也并不苛刻,对于一个乞丐来讲,当众吃狗食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看见吴起中腰杆越来越硬,众人又乘机讥讽起来。
“吴军爷真是菩萨心肠,这一来岂不是两全其美。”

谢行远已经完全清醒过来,绝望的靠在油腻的墙壁上,许久不曾光顾的羞耻感又回来了,幽灵般围绕在他周围,嘲笑声被放无限大,他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一切,自尊这种奢侈的东西,他不能也不佩享有。

他注意到孟霄潇在听到议论后,有一丝晃动,为什么要救我呢,死掉了就不用再受到这样的侮辱,幸运的话还可能在地府里遇到息昔吧。

他的卑贱只会让帮自己的人都觉得不值得。
既然没有死,就要解决现在首要的事情——吃!
借着墙壁,他勉强站起来,尽力站直了,吹了吹烧鸡上的浮灰,狠狠的咬了一口。
哄的一声,周围发出一阵嘲笑。
陷入沼泽,再深入一些也无所谓吧!

谢行远吐出鸡骨头,欲再咬一口,孟霄潇抢过烧鸡,撕下鸡翅膀,复又递给错愕的他,他的眼眸溢出一丝暖意,压低声音,只有谢行远听得见:“你总不能这么小气吧,有吃的也不分给我一些。”

说完,轻轻咬一口,囫囵咽下去。
周围一片哗然,随即转为寂静,之后众人又仓皇散去,这个神秘人举止极为古怪,刚才咽下鸡肉的瞬间,散发出一股凌厉的杀气来,令众人不寒而栗,仿佛咽下去的是自己。

谢行远看着吴起中拖着受伤的右腿,头也不敢回的仓皇北去,转头对着孟霄潇说道:“你…你…你。”

说了好几个你,就是凑不成一句话,最后谢行远轻声说道:“谢谢你。”

“这只烧鸡我刚才也吃了一口,真是难吃,难怪那个蠢蛋要拿他喂狗。”孟霄潇俯下身子,摸了摸黑豹的头,十分认真的说道:“不如把这条狗宰了,烤来吃味道一定不错。”

黑豹仿佛感觉到来着不善,散开腿跑了,情急之中方向往南,和它的主人相反。
两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
“其实我真的打算过来帮你。”迟疑片刻,孟霄潇脱下兜帽,轻声道,“你以前在仙界是多么风光,天帝这般对你真是不公。”

“谢谢你。”谢行远缓声道。
“其实事情的缘起还是因为我当初在仙界对你纠缠不休,后来你才避到人界遇见了息昔。”孟霄潇十分歉意的说道。

“我无怨无悔。”谢行远目光虚浮的看着远方,过了好一会才拍着孟霄潇的肩膀道:“我请你吃晚饭吧。”
“等等,你不是身无分文么?我…今天晚饭我请。”
身形一顿,孟霄潇瞪着眼睛看着地下残缺的烧鸡。

“不是吃这个。”谢行远连忙摆摆手,靠在墙壁上脱下靴子,在靴底抠了半天,献宝似的掏出一枚金币来,“晚饭我请。”

“没想到你会有请我喝酒的一天。”孟霄潇微醺的摇了摇手中半坛梨花白,“那枚金币是你最后的家当罢。”

“本来是打算救命用的,其实也是不义之财,从一个醉军官那里顺手拿的,”谢行远嘿嘿一笑,抬起双脚,“这双靴子也是那天得来。”

谢行远和孟霄潇用罢晚饭,用最后的钱换了两坛梨花白,坐在河堤上对饮。

亥时,喧嚣的街市慢慢安静下来,几艘画舫在河面上飘荡,歌声停歇,晚风卷起舞姬轻纱,轻盈的像是要飞起来。

也许是许久没有喝酒了,谢行远觉得不胜酒力,顺势躺在河堤上。月亮依旧撑圆了肚子,舒服的躺在空中,谢行远摸了摸自己同样圆滚的肚子,眼前突然一黑,失去了知觉。

待他醒来时,已是子夜时分,按照惯例,城市子夜就要宵禁,巡街士兵十人一队在街道上来回戒严。

“你到底来找我何事?你不怕群芳司芳主找你麻烦么?”谢行远揉了揉胀痛的额头,侧身询问,却发现孟霄潇早已离开,留下半坛梨花白,夜间的雾气在瓷瓶上凝结成珠。

瓷瓶下压着一封信,上面写着“息昔踪迹全无,估计早已转世,你苦等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只能生生世世和她错过,你被逐出仙界,法术全失。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一腔执念,一定能修炼成魔,他日遇到转世的息昔,你们还可能有机会再续前缘。是否愿意为爱成魔,你自己选择吧。”

一百年后,一个绝世大魔头出现在魔界,三十六魔族一半都他降伏,另一半在观望,和统一魔界没什么区别,他的名字居然和仙界前任文曲星官一样,都叫做谢行远。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书生的日子不好过。不过下章会给他一个甜果子吃吃。
虎摸书生,乃抢别人老婆抢的那么嚣张,难怪。。。。。。。

 


缘续

从前仙界的文曲星官谢行远是个逍遥的散仙,他诗词歌赋无所不能,写得出令众多仙子神魂颠倒的风花雪月,也能板正严肃的起草天帝颁布的诏令檄文。可谓是上得厅堂,下得卧房。

他每日与笔墨相伴,磨破的砚台、写秃的毛笔不计其数,墨水都是用大缸来盛。一言蔽之他就是人界理想的读书人形象:天赋、勤奋、名声、傲骨、足以令人凝眸的相貌和不错的女人缘。

四处招风引蝶、沾花惹草、雌雄同体的蔷薇君孟霄潇怎么可能放过这样的人物?于是谢行远成为被他骚扰次数第二多的仙,仅次于排名第一的月宫嫦娥姐姐。后来嫦娥不堪其扰,干脆抱着兔子下了最后通牒:老娘只爱这只母兔子,你还是哪凉快在那呆着去!再纠缠下去,我就开门放吴刚,把你大卸十块八块,放在药臼子里捣成碎肉给桂花树做花肥!

纵使孟霄潇软硬不吃,还是被嫦娥彪悍的威胁吓住了,他悻悻的离开月宫,在天池里偶遇正在洗濯一箩筐毛笔的谢行远,脑中火花一闪:哎呀呀!自己怎么没有想到这个,听说书生好这个的还不少呢…。

孟霄潇首次以男性的面貌出现在谢行远面前,他挥舞着折扇,眼角微微上翘,自信满满的想:嫦娥喜欢同性,这文曲星官定和她是同样的嗜好,不然凭他孟霄潇的实力,谢行远怎么可能对他始终无动于衷呢?

“行远兄,在洗毛笔呢?小弟过来帮帮你吧。”没等谢行远拒绝,孟霄潇就蹭到他身边坐下,侧身对着他耳边吐气如兰,“行远兄,以前都是小弟的不对,屡次装成女人来试探你,我现在总算明白你的意思了——只要能够为你抚枕席,在上在下都是无所谓的。”

谢行远愕然,在琢磨清楚最后一句话的意思后,气得面色发白,手中的毛笔沉到水底都没有发觉,过了好一会,他遏制住一脚将其踹飞到天池里的冲动,冷冷的说道:“刚才的话我就当没听过,如果你以后还纠缠不清,我一定将你送到封在墨水缸里,叫你变成一枝墨蔷薇!”

看着这个平时文质彬彬的文曲星官目露凶光,孟霄潇不由得往回缩了缩脖子,还是贼心不死的吐出一句话来,“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可以将白变黑,黑变白的魔障,我这个红蔷薇变成黑蔷薇又算得了什么。”

“嘿嘿,你这个三心二意的家伙知道什么是爱情?”谢行远不屑的瞥了他一眼,“如果说花心大萝卜是朝三暮四,你孟霄潇就是朝六暮八,还好意思装情圣。”

“非也,非也。”孟霄潇站起身来,开始了他有史以来最精彩的演说,当时这两个仙谁都没想到,这段演讲后来在谢行远心里再也挥之不去,成为他执念最初的契机。

“爱情无形无质,不过有时候轻的可以让你飘飘然直上云霄,有时候却如巨山压顶,沉甸甸的让你的心脏都跳动不起来。它美妙无比,琼浆玉液、诗书画卷都只有当丫头的命!倾心的一瞬间,你会觉得所有的事情都是那么美好,即使万剑穿心,你也觉得那不过是挠痒痒。”

“你会嫉妒她踏过的草地,她喝水的瓷杯,头上的发簪,甚至是她脚下的鞋袜!因为只有你,也只可能是你那么亲近的和她在一起。她就是一杯越喝越渴的水,你永远都不会满足,愿意为她而死,也愿意为她而生,你明明是清醒的,却像是活在梦中,你的心是悬的,脚步是轻的,所有人都觉得你很奇怪,只有你自己还浑然不知。”

“你想和她长相厮守,可惜仙人魔妖冥五界之中,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毕竟是少数,如果你们有幸相守,即使日子过得平淡的像一块豆腐,每天重复着同样琐碎的事情,你也甘之如饴。”

“就这样二年、五年、十年的过去了,不需要任何法术,你和她的相貌都会神奇变得相似起来。她的肌肤不再水润光滑,额前眼角都会爬上皱纹,你的腹部也会慢慢堆积起臃肿的肥肉,不过到了那个时候,皱纹和腆起肚皮反而和你们更加协调…。”

那天,孟霄潇说了很多,也不知是那句话戳动了他的心弦,谢行远当晚就偷偷去了人界,打算亲自体验一回他描述的爱情。

谢行远做事向来很有章法,去人界的路上,他给自己未来的恋人定下了四个条件:

第一、是女人。(这一点丝毫不能让步!男的坚决不要,不男不女的也一边呆着去!)
第二、性格要温柔体贴,知暖知热。
第三,要会做一手好菜。(这个条件可以适量放宽,暂时不会做饭没关系,但是未来一定要能下得厨房。)
第四、要会吟诗作对(似乎每个读书人都希望有个红袖添香的颜如玉。)

谢行远自以为这个标准定的很低了,可是他断断续续在人界寻了好多年,最终都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其实符合这四个条件的女子也不是没有,但还是因为种种原因他都未能满意。

有个家境殷实的女孩符合所有标准,但是她的体重估计连平常的磅秤都失去了作用,要用三张铜镜才能搁得下那张脸。

另一个人界的公主也是潜力无限,无论是身形还是长相都能和月宫的嫦娥姐姐媲美,谢行远几乎就要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是千不该万不该,他实在不应该看到她暗中抠鼻孔的样子。

公主有个表姐,模样和她不分伯仲,性格娴雅,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谢行远和她相识两年,都没有挑出她的毛病来,可是不知为什么,每次他打算提出求婚私奔的想法的时候,总是说不出来,心中总会有个莫名的声音响起:要不,我再等等吧。

后来郡主年龄大到不得不嫁的时候,王爷答应了护国将军长子的求婚,成亲前的一晚,郡主冒险跑去找谢行远,眼泪汪汪的倾诉衷肠,谢行远就快要融化在她的泪珠里的时候,突然慌乱的将她一把推开,说了一句非常无力且无聊的话 ,“要不,我们再等等。”

“等什么等?我明天就要出嫁了,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郡主悲恸欲绝,“或者是,你一直在等待着什么人?我只是你歇歇脚的凉亭而已?”

良久,郡主都没有得到回答,她失望的回到王府,第二天黄昏坐上了花桥当新娘去了。

谢行远坐在云端看着将军府高朋满座、主宾尽欢,喜庆的气氛渲染着整个京城,只有在郡主在新房里独坐垂泪,谢行远反反复复咀嚼她的那句话——或者是,你一直在等待着什么人?

难道我真的等待什么人吗?为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在等谁?或者说,是不是有什么人在等我?谢行远和普通书生一样自恋,难道是自己在人界有桃花债要还?不过这个没道理啊,谢行远是从书籍当中孕育出来的灵体,从未在红尘中沉浮,有意识起就在禁欲的仙界晃悠了。

谢行远冥思苦想不解,这时,一阵黑风刮过,后方一个除妖师打扮的女子御剑而来,还大声喝道:“妖孽!那里跑!乖乖投降吧!本除妖师还能放你一条生路!”

除妖师在他藏身的云端边掠过,虽说谢行远只是匆匆一瞥,但是他立刻认出这个高调的除妖师——她就是很久很久以前偷了他的衣服,夺了他的初吻的小狐妖息昔!

小狐妖居然转世投胎成为人族,而且还当上了除妖师!谢行远心潮澎湃,巴巴的跟过去,那时他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该怎么惩罚她,如今她投胎转世,说什么他也要把衣服和初吻都偷回来!

那个时候,连谢行远自己都不知道,其实他一直等待的,就是这个息昔。

当初他看着水面上的两只狐妖相拥成双,心里空落落的很不是滋味,这段丢了衣服又丢了初吻堪称“耻辱“的经历被他很努力的遗忘了,这都是浮云啊浮云,我堂堂仙界文曲星官谢行远岂能和那个微不足道的小狐妖计较?

千年后再次遇到息昔,他却一眼就认出了她,尘封已久的回忆被彻底唤醒,谢行远满脑子都是初次见面时那个缠绵悱恻的偷吻,前世的债后世还,天经地义嘛,再加上千年的利息,这一世我必将分毫不剩的讨回来!我必将让你爱上我,嫁给我,把爱情和最美好的年华都给我。

谢行远在云端看着除妖师息昔收拾作乱的妖怪,这个凶悍的蛇妖并不好对付,息昔手中的佩剑紫光大盛,映得天空夕霞都黯然失色。

这柄剑绝对不是凡品,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族除妖师怎么可能有这种仙界武将都自叹不如的佩剑呢?谢行远蹙眉苦思不得,决定先跟踪息昔这一世的住处,摸清她的底细,然后去仙界找最八卦而且消息最灵通的蔷薇仙孟霄潇打听缘由。

要想征服一个女人的心,你可以无视她的优点,可以你必须了解她的缺点。谢行远在红尘中摸爬滚打这些年,也算是有些心得体会。

息昔弱点之一——爱钱。他看到息昔第十次清点客人付给她的酬金时,立刻“邪恶”的笑了。

息昔弱点之二——心太软。这是谢行远看到息昔买下老婆婆地摊上所有的剩菜,然后将那些菜扔给沿街要饭的乞丐时得出的结论。

息昔弱点之三——爱看美男。同样是两个包子铺,她只去店伙计长得帅的那家。嘿嘿,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看你如何逃得过我的“情网”,谢行远看着镜子中比店伙计帅一百倍啊一百倍的自己,胜券在握扬了扬眉毛。

息昔缺点之四——“好逸恶劳”。她整日不是在除妖,就是在除妖的路上,整日奔波劳累,十个贪图享乐的老师傅是不是那么好养的。她累得好几次都在御剑飞行时睡着了,差点撞到山头上,每当看到食物或者床的时候,她很难挪开眼睛,看着息昔眼神露出的疲态,谢行远得出一个结论——此刻她貌似坚强,其实十分脆弱,只要他伸出肩膀,息昔这艘疲劳驾驶的小船肯定愿意靠岸。
…。

谢行远用一个多月时间,总结了息昔十八条缺点,而且根据这些缺点制定了一套天衣无缝的“情网”计划,这个计划一旦实施,偷取她的芳心还不是探囊取物,瓮中捉鳖么?

接下来,就是要调查她手中紫电剑的来历了,那柄剑似乎对他很不友好,好几次他靠近息昔时,都会有所反应。

他回仙界以赏花灯为诱饵,将通晓人妖冥仙魔八卦轶事的孟霄潇骗到了空空山脚下,岂料孟霄潇在暗中见到御剑飞行的除妖师息昔,就立刻摇头说息昔来头不小,劝他早点放弃。

孟霄潇叹息道:“这柄紫电剑是原本是冥界阎王阎小玉的佩剑,别说是除妖,就是除魔除仙也绰绰有余啊,她要是发现你的意图,一剑砍过来,你还不一定能躲得过呢,牡丹花下死,你肯定不想要这个结果。”

谢行远皱了皱眉头,“哼,不过是柄紫电剑,我会想办法封印它。”

“除了这柄诡异的紫电剑,息昔本人也是不好惹的,我听刚入仙界的狐仙提起过,当初恶龙族在青丘山上作乱,息昔和一只最凶猛火龙同归于尽,后来是冥界阎小玉突然出现,铺天盖地的曼殊沙华聚拢起她的元神,在地狱之火烬炎的淬炼下才得以恢复,原来阎小玉将她投入了人界轮回。”孟霄潇目露倾慕之色,“听狐仙说阎小玉容貌绝世无双,不知何时能有机会见她一面。”

“原来如此——息昔她不是还有个相恋的白狐么?息昔变成了人族,他干脆就抛弃了她吧。”谢行远酸溜溜的说着风凉话。

“你是说令狐晞吧,他可是青丘山唯一一个修炼到九尾的白狐,息昔元神散后,他就消失了,听说是闭关修炼,发誓要亲手砍下恶龙族族长的头颅呢。”孟霄潇叹道,“这对狐妖可是青丘山出了名的恩爱,不知羡煞了多少旁人!”

作者有话要说:谢行远:兰舟你这个变态,上一章居然把我当过流浪汉的糗事抖出!!!
兰舟(捂脸,准备时刻逃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折磨他,饿他,累他,圈叉他。。。。。。。。
谢行远:别找借口,我一刀劈了你!
兰舟(立刻拿出电脑):你要是劈我,我就继续码令狐晞和息昔的H!!!!
谢行远(立刻炸毛):你难道是劳资的后爹?
兰舟(虎摸之,借机揩油):乖,亲爹给你块糖糖吃。

 


缘生

谢行远铁了心决定要偷空空山有史以来最年轻、最干净、相貌和脾气最好、价格最公道的除妖师息昔的芳心,孟霄潇苦口婆心劝告无门,打算拍拍屁股走人,可是被谢行远强行拦住,说是有个计划,必须要他帮忙。

也许是天意,也许是巧合,息昔十个好吃懒做的师傅在二个月内相继蹬腿咽气了,她将师傅的遗体抬进石棺里,封上墓门,整整两个月空空山青烟不断,息昔烧光了好几马车的纸钱,祈祷师傅们保佑她以后不要没日没夜的到处奔波除妖,她不想在做除妖师了。

最好的契机终于到来,谢行远觉得这个时候的息昔身心疲倦,此时乘虚而入肯定能一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