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人是森林里古老的侏儒一族,并非什么魔法生物,无法依靠魔法生存,要在森林里生存下去,必须要依靠森林。作为森林的一分子,从他们的祖辈开始,就建立起了与森林和谐共处的方式。
“当同伴变成尸体,如果都采取掩埋的方式,那么久而久之能利用的土地就会越来越少,而让尸体分解回归森林,即能让森林更加繁茂,又能解决土地的问题。因此,矮人的祖先用一个美好的故事给他们处理尸体的行为提供了合理性。而祖训中要求他们放下尸体立刻离开,则是为了避免被前来消化尸体的野兽误伤。最终白雪公主尸体的消失,就是这样的道理。”
李见白大段大段地讲完后,扬扬得意地看着我。我虽然不爽,却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做到了近乎“百分百”的解答。但没关系,好戏才刚刚开始……
我追问道:“那王子的动机呢?”
李见白笑了笑,又露出了那副推理上瘾的表情:“至于王子的动机,那就得说回第一个案件了。”
李见白把书稿翻到第一章 ,接着说道:“第一个案件中,王后的尸体在一间门口有守卫、窗户又被封上的密室内被发现,这是推理小说中传统的密室杀人的模式。如果仅以推理小说的标准来要求,也即不探讨可行性,只探讨可能性,那么我刚才所说的那个物理诡计其实也足够,但我想以你严谨的性格和推理入门者的心态,恐怕还无法接受自己设计出这种解答。所以,这个密室另有解法。”
“那么你找到了解法吗,王后究竟是怎样被杀死的呢?”
“她是被人斩首致死。”
“这我当然知道……那凶手是怎么进入密室的呢?”
“哈哈哈,老甫你休想误导我。凶手并非进入密室再杀死王后的,或者说,王后根本就不是死在密室之中。密室之谜的真相其实是,王后并非死在密室里,但尸体却出现在密室中。”李见白伸出两根手指,“而要完成这一切,需要两个凶手,利用两个诡计。”
我咽了口吐沫。
“第一个诡计,双胞胎诡计。只要是读过几本推理小说的读者就能够一眼识破这个诡计,王后与她样貌相似的妹妹,当这一对组合出现时,就意味着必然会出现利用样貌互换身份的诡计,这样的因果规律就像是推理小说世界中的‘契诃夫的枪’,而作为凶手之一的妹妹,正是这个持枪者。
“虽然你在文中反复强调,她们的样貌存在着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区分的差异,但是,凶手显然用了某种手法规避了这个差异,也正因此,才让证人们对于彼时眼前所见之人的身份如此笃定。总而言之,这个诡计的结果是,当天格林所见到的进入到侧殿的人,并非王后,而是她妹妹;而妹妹周围的邻居所见到的回家的人,其实是王后,而非妹妹。
“而要实现这个诡计,只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王后自愿与妹妹合作,但是王后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为了杀死自己而与人合作,因此只剩下第二种途径——制造出王后不得不如此行动的理由。
“从格林的讲述中可以看出,王后在王国中过得并不如意。这种失意源于两个对她影响至深的东西,一个是她王后的身份,一个是投奔她的亲族。对亲族的牵绊让她无法彻底成为民众心目中的王后,而出于对王后身份的保护又让她不得不对亲族都防范几分。凶手正是利用了这两样东西——象征王后身份的宫装和皇冠,象征亲族关系的亲妹妹身份。
“想来妹妹事先通过某种方式控制住了王后,比如把王后约到隐蔽之处,趁其不备把她迷晕。然后扒下王后的宫装和皇冠,再给她换上自己的简朴衣裤。
“当王后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宫装和皇冠失踪,又回想起把自己迷晕的妹妹。此时的她有两种选择,要么大张旗鼓、召集侍卫、逮捕妹妹,要么低调行事、索回衣服、私下问责。彼时的王后几乎不可能选择第一种方式,她甚至不会召唤侍女,因为那意味着让所有人知道她妹妹的强盗行为。
“如果这样,那民众对于跟强盗妹妹一起长大的她会是什么看法呢,对于把亲妹妹投入大牢的她又会是什么看法呢?亲族的形象,就是她的形象,那是她的面子、她的死穴。妹妹正是吃准了这一点。
“因此,当妹妹做出王后的姿态,走到格林面前时,王后则独自走上了去往妹妹家的路。但她并不知道,等在那里的并非妹妹,而是另一个凶手,国王的侍从。
“接下来就是凶手的第二个诡计——无头尸诡计,或者说斩首诡计。当侍从把王后制服后,他并不会立刻实施斩首,而要等待与妹妹约定好的时间到来。”李见白越说越忘乎所以,“没错,妹妹跟侍从事先约定好了时间,他们会在那个时间点同时进行斩首。这样就能确保侧殿现场的血液凝固情况和尸体情况相匹配……”
“等等……”我赶紧打断他。
“怎么了?”
“你刚才是说了‘同时进行斩首’吧?”
“嗯。”
“侍从斩首王后可以理解,那妹妹斩首的是谁呢?”说这话时,我的心突突直跳,就像是面临决胜时刻。但其实我知道,当他说出那几个字时,就意味着他已经破解答案了。
李见白像是看出了我的紧张,哈哈大笑起来:“是啊,妹妹斩首的是谁呢,这个问题恐怕是你的王牌吧?这个问题,正是第一个案件的门,只要找到这扇门的钥匙,妹妹和凶手的诡计,就将不攻自破。”
来了……一时之间,我陷入了一边期盼着李见白说出那个答案,一边又希望他错答的矛盾心理。
“妹妹斩首的那个人,在你的小说中出现过,却又不算真实存在过。”
“怎么能这么说……”我心虚地说。
“首先,我对于你能给予我完全公平的信息致以敬意,但如果作为小说,要以文字的形式面对广大读者时,你要怎么做到公平给予呢?”
听到他这么说,我不禁咽了咽口水,开始为自己下的赌注而感到后悔。
不会真的要跟荣美表白吧……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关键的信息,并不出现在小说之中,而是在小说之外。”李见白露出邪魅的笑容看向我,“就是你的那句‘这是以那个经典童话故事为蓝本创作的本格推理小说’。”
“这……这又怎么了?”
“所谓‘本格推理小说’是指正统推理小说,是从爱伦·坡、柯南·道尔、黄金时代一路发展而来的,推理小说原本的模样。相较于在现实可能性上跳跃甚至完全脱离现实的新本格而言,本格推理始终都是建立在现实背景之下进行科学论证和逻辑推导的游戏。现实是基础,’赛先生’和‘罗先生’是本质,这才是本格推理。很多人认为不管故事是不是现实的、科学的、逻辑的,只要其中有谜团、推理、解决的结构,就可以叫作本格推理,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如果推理故事中任由科幻、魔幻、妖怪等内容乱入,那就不再是正统的推理小说,若不如此认定,那么久而久之就将无法再区分推理小说与其他同样存在谜团的类型小说。
“我并不排斥多种元素与推理小说的结合,更不反对多种文化类型相互融合,一本完美容纳各种类型、具有各种元素的小说绝对会是读者的狂欢。但我认为在经典类型小说与融合型小说之间应当有中间地带,对于推理小说而言,新本格就是这个中间地带。
“不管是丧尸也好、死而复生也好、络新妇也好,都可以投入到推理小说的世界之中,但一旦投入其中,单纯的推理世界就会被改变,也就无论如何不能再称之为经典的、正统的、本格的推理小说。这就好比在倩女幽魂中出现外星人入侵,让令狐冲带上魔戒来对抗哥斯拉,并非不能这么做,但一旦这么做就意味着你放弃了它原本的类型,进入到了新的领域。如果将本格推理对比现实主义小说的话,那么新本格就是推理小说中的魔幻现实主义。
“其实我并不赞同对各种小说都进行锱铢必较的划分,但当有人声称并强调一本推理小说属于本格推理的话,那就有必要审视其是否符合本格推理的特点,否则就是虚假宣传。
“既然是本格推理,是推理小说的源头,那就应当坚守其基础和本质,在现实世界中,利用科学和逻辑破解匪夷所思的谜案,这才是专属于本格推理的魅力。也正因此,当你说这是一篇‘本格推理小说’时,就意味着它是符合现实逻辑、能够科学论证的。所以,在第三案的解答中,我才会试图寻找出魔法生物‘矮人’和神秘毒药的现实真相。
“可是,明明声称是‘本格推理小说’,却为什么在开篇就描写了一个超常识、超自然、超越逻辑性与现实性,能够全知全晓,甚至预言未来的‘魔镜’呢?”说着,李见白把手稿翻到第一页。
“那只有一种可能,所谓‘魔镜’其实是披着魔法外衣的现实,是伪装成魔幻的科学。真相就是,镜子中那张脸来自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故意控制着呼吸频率,佯装不动声色道:“要是我对于‘本格推理’的定义跟你不一样呢,要是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本格推理呢,这个解答可不能算是百分百的正确哦。”
“当然当然,我的推导当然不仅如此,严谨如你当然也不会仅凭那一句话就让读者来推理答案。其实,有两种方式可以验证这个猜想,或者说得出这个结论。
“第一种方式,一套简单的逻辑推理。王后死亡的时间是在尸体被发现前的一个小时,而在那个时间点,门口有侍卫,窗户有格栅,其间只有一个人进入密室,最后却又发现了一具被斩首的尸体。只要想明白了进去的那个人没有必要也很难在密室中以斩首的方式自杀,那么,在侍卫的看管下,这具尸体——不是头颅而是尸体,没有在此后被运入的可能,那就只剩下尸体在此前即已存在这唯一的答案。只不过,在此之前尸体是以活着的形态存在的。
“第二种方式,有三个直接证据。这也是确定结论的现实依据——房间里的床铺,专门安排老侍女每天早晚的打扫,通向阳台的窗户所装的格栅。
“王后明明每次只在侧殿短暂停留,既不会过夜,更没必要非在那个陋室午睡,那么那张床是留给谁呢?如果侧殿中没有藏着秘密,那又有什么理由不让老侍女之外的人的进入呢?如果侧殿里只藏着魔镜,为了防范甚至装上格栅,那为什么不干脆放到自己的寝宫,反而单独放置在偏僻之所呢?
“当试图为这些问题寻找一个统一的答案时,就会发现这三个证据指向的其实是三个需求——休息、食物和囚禁——人的需求。在此情况下,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出于某种原因,王后将一个活生生的人,要么是王后的情人,要么是国王的仇人,总之是一个不应该出现在王宫的人,软禁其中。
“而在那个空荡荡的房间里,唯一可能供人藏匿的地方,只有魔镜的背后。”
李见白话锋回转:“当妹妹进入侧殿后,利用自己的伪装,把藏匿者从魔镜后引出来,再故技重施迷倒藏匿者,这就是格林听到的那声‘砰’的由来。约定时间一到,她跟侍从就会同时实施斩首。”
是不是线索给得太明显了……听到李见白这么说,我自省着。
“斩首之后,一里一外两个凶手都开始各自行动。侧殿里,妹妹给藏匿者的躯体换上王后的套装,自己抱着藏匿者的头颅藏到了魔镜之后;侧殿外,杀手则带着王后的头颅来到了侧殿门口。
“你在文中反复强调,侍从步履缓慢,而且时刻注意着不把背后暴露给格林,那恐怕是因为当时王后的头颅正装在他身后的布袋里,侍从利用他的身高、身材,就在格林的眼皮子底下制造了一个盲区。”李见白接着说,“进入到侧殿之后,侍从把头颅解下,放在离藏匿者躯体不远的地方,然后假装呼喊,寻求格林的见证。当格林见证完毕,去向守卫队报告时,侍从则跟妹妹一起把藏在外面的王后躯体替换回藏匿者的躯体,再把藏匿者的躯体和头颅都搬出侧殿。至此,整个密室杀人诡计就全部完成了。”
啊……
李见白这滔滔不绝地拆解,即便是我,作为作者本人,也不得不觉得震撼。我花了两个星期构思出来的诡计,居然被他在读完后的半个小时内就拆解得一干二净了。
这家伙真可恶……或者说……可怕……
不对,还没有一干二净,还没有百分百,还有一个谜案,还有一个谜案……
就在我思绪万千之时,李见白却丝毫没有喘息,马不停蹄地继续说道:“接下来,就是最后一个谜案。如我刚刚所说,每一个案件都有一个关键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指引读者走出案件的门,只有找到门,才能找到钥匙。”
李见白眼睛盯着地板的某处出了神,口中却一刻也不停息地说着:“第三案中的门是白雪公主为什么愿意吃下丑苹果,第一案中的门是被妹妹斩首的人是谁。而最后这个谜案的门则是……”
我的心快提到了嗓子眼。
“在说出答案之前,不如先跟你分享一下我是怎么找到的吧。”李见白故意话锋一转,我都分不清楚他是不是在戏弄我,“在读完全部书稿时,我的脑中出现了一扇门,在门前,放着一个装满钥匙的盒子,似乎要找到那把正确的钥匙,唯有一把一把地尝试。我透过钥匙孔往里看,才发现门的后面又是一扇门,那时我意识到原来我所面临的并非只有一扇门,而是一扇之后又一扇的数不清的门。难道每开一扇门我都要把钥匙全部试一遍才行吗?在这样的困惑中,我开始研究起第一扇门,第一扇门上写的问题是:小说的名字《白雪公主和三个谜案》究竟是什么意思?”
啪!
听到李见白这么说,我不由自主地一巴掌拍在了书稿上。
不该让他读的……
完了……
对人贸然表白肯定会被拒绝的……
“哈哈哈老甫,你的应激反应未免太大了。”李见白笑着把我的手挪开,拿起了我的书稿,翻到封面。
“《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与《白雪公主和三个谜案》,这两个名字中,后者完全是对前者结构和模式的拙劣模仿。而你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你的起名技巧实在令人堪忧,另一方面也肯定有非这么起不可的理由,那就是——为了让读者陷入思维的惯性。
“你是为了让人误以为本作无非是在前作的故事框架下加入了三个谜案罢了,是为了掩盖其实这篇推理小说和那个经典童话故事的世界观完全不同这一真相。”李见白语速加快,“明白了这一点后,我发现第一扇门被打开了些许。从门缝里,我又看到了第二扇门,第二扇门上的问题是猎人用了什么方法救回的妻儿?于是,我又开始研究第二扇门。猎人究竟用了什么方法呢……要救回妻儿,只要让人相信他杀死了白雪公主就行,而要做到这一点,比心脏更有说服力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