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就像地震时发出的地声,冲击着整个刑场。踏板被抽掉,刑场与地狱连为一体。470号的身体就像被突然出现的洞穴吸走了一样,转瞬就消失了。麻绳被拉直的同时,传来了窒息的声音、骨折的声音和麻绳摩擦的声音。
南乡认真调节过麻绳的长度,现在,在他的眼前,被拉得笔直的麻绳慢慢地左右摇晃,好像在对他说,你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请到下边去吧。”
南乡听到了拘留所所长对检察官和检察事务官说的话。他们必须到半地下的地下室去确认470号的死亡。
南乡虽然对还在继续的读经声十分厌烦,但还是呆立在那里。过了一会儿,麻绳突然停止了摇晃。负责按死刑执行按钮的三个执行官已经去地下室,按住了还在继续痉挛的470号的身体。现在,医务官正把听诊器放在470号胸部,等待着他的心脏停止跳动。
过了十六分钟,470号的心脏停止跳动才得到确认。接下来,按照监狱法的规定,在确认死刑犯的心脏停止跳动以后,其尸体还必须在绞刑架上悬挂五分钟以上。
为了处理遗体,南乡等人于上午10点整来到地下室。他们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用酒精擦净死刑犯的尸体,并给他穿上了寿衣。装进了棺材的遗体被运到刑场旁边的遗体安置所以后,南乡他们的工作就算结束了。死刑执行官们每人领了2万日元的特殊勤务津贴,并被告知绝对不要在外面谈论刑场里发生的事。喝完净身酒,南乡他们一起去宿舍区的“俱乐部”洗澡。
南乡就像一个旁观者,冷眼观看着这一连串的行动并参与其中。
中午12点,七名死刑执行官一起到拘留所外面散心。大家很少说话,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后来大家都不想在一起闲逛了,就无言地解散了。南乡一个人在美食街溜达,想寻找一家中午也能喝酒的酒馆。
南乡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正趴在夜色已深的柏油马路上,胃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一片狼藉。
大概是酒喝多了吧?意识模糊的他回忆着数分钟之前的事情。刚才应该是在酒吧的吧台上喝了很多威士忌吧?
他又呕吐了一阵,终于想起了自己不舒服的原因。喝酒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处理死刑犯遗体的情形。为了确认死刑犯死后的样子,他从还悬挂在绞绳上的470号死刑犯头上摘下面罩,470号由于喊叫咬断的舌头滚到了南乡的脚边。
我杀人了。
凸出的眼球和因落下的冲击抻长了十五厘米的脖子。
对于这个残酷的场面,他所相信的正义没有给予任何回答。
南乡在路边一边吐着胃液一边哭泣起来。涌上心头的是一种做了无法挽回的事情之后的悔恨。他想起了少年时代和家人一起围着餐桌吃饭的情景,反复问自己:为什么会是这样?如果自己考上了比哥哥更好的大学的话,就不会杀人了吧?也许这是回避不了的命运,从出生那天起就已经被上天决定了。自己大概就是为了成为一个杀人者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眼泪不但止不住,而且越来越多地从双眼中涌出来。他忽然觉得趴在地上呕吐的自己十分悲惨,禁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在以后的一个星期里,南乡还和以前一样每天上班。到了第八天,他觉得已经到了极限,只好请假去医院。医生给他开了安眠药。
那天,给南乡抓药的药剂师是一位年轻的姑娘。南乡看到姑娘胸前挂着一个小小的闪闪发光的十字架,就问她是不是基督徒。姑娘脸上浮现出腼腆的笑容,摇了摇头回答说,只不过是一个吊坠。但是,那个十字架却让南乡得到了某种启示。
从此以后,南乡每天晚上都要吃安眠药,并且利用睡着之前的时间阅读大量宗教方面的书籍。他觉得书中的语言很美,充满慈爱,有时又觉得书中的话是在叱责自己。南乡在这些书中得到很大安慰,心情变得舒畅起来。但是,他很快又把宗教书丢到一边去了。
因为他认为依靠神的帮助是懦弱的表现。
一切都是人类干的。强奸两名幼女,并残暴地杀害她们,是人干的;对犯下这些罪行的人处以极刑,也是人干的。这一切都是人的手干的。对于人类干的事,人类本身是不是应该给出一个答案呢?
给出这个答案用了长达七年的时间。
后来,南乡跟医院那位戴十字架吊坠的姑娘结婚了。他们从认识到结婚经过了五年的时间。他们第一次在一起睡了一夜之后的第二天早上,她对他说:“你好像整夜都在做噩梦。”听了她的话,南乡犹豫了:自己到底应不应该结婚呢?南乡对谁都没有讲过当过死刑执行官的事,他不知道是否应该对妻子也隐瞒自己以前做过的事。但是,南乡不想失去她给予他的安宁,最终还是决定结婚了。
结婚两年后,他们生了一个男孩。
孩子非常非常可爱。看着孩子熟睡的小脸,南乡又燃起了已经放弃的参加高等考试的欲望。同时,他开始认为自己七年前做过的事是正确的。
如果自己的孩子被人杀死了,当凶手出现在面前时,南乡肯定会把凶手杀死。但是,如果这个社会认可私刑,社会就会陷于无秩序状态。因此,必须由第三者,也就是国家机器行使刑罚权,来代替被害人亲属做他们想做的事。是人都有复仇心,所谓复仇心,就是对失去的人的爱。只要法律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包括死刑在内的报应刑思想就应该被认可。
处死470号死刑犯以来,南乡一直对死刑制度持有疑问。但是现在他意识到,这是由于自己把死刑与杀人的不快感混同在一起导致的错误认识。在执行死刑之前,他一直是支持死刑制度的。
南乡的思绪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时刻,回到了他俯视着跪在地上求饶的470号,在心里把憎恨砸过去的那个时刻。
所以,当南乡第二次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时,他已经能够控制住自己内心的动摇了。执行死刑的时候,类似杀人的那种生理上的嫌恶感,是可以忍耐的。他认为,即使因此被夺走今后四十年的安眠,也必须伸张正义。
第二次接受执行死刑的命令时,南乡已经调到福冈拘留所去了。频繁调动工作,意味着他正在踏上晋升的台阶。
执行前夜,他到公务员宿舍“俱乐部”去了。一进去就看到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看守在那里一个人喝闷酒。
这个年轻的看守姓冈崎,也被任命为死刑执行官。冈崎、南乡和另外一名死刑执行官接受了按下踏板按钮的任务。
看到冈崎的样子,南乡就像看到了过去的自己,于是就在冈崎身旁坐了下来。冈崎先向南乡打招呼,并跟他谈起了如何对待看守所中的死刑犯的问题,似乎在有意回避明天执行死刑的事。年轻的看守冈崎提出了南乡以前曾经有过的疑问,即为什么无视监狱法,优先执行法务省的内部通知。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想了很长时间。”南乡说出了自己的结论,“法务省恐怕是希望修改监狱法的,但是政治家按兵不动,所以监狱法就修改不了。法务省发那样一个内部通知,大概也是无奈之举。”
“照您这么说,是那些不修改监狱法的政治家不好?”
“表面上是这样的。但是我们也必须分析一下国会议员按兵不动的理由。如果哪个国会议员说出要严厉惩罚犯罪者,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死刑制度这样的话来,他的形象就会遭到破坏,就会影响到他的人气。”
“还是政治家不好嘛!”“你没看过关于死刑制度的国民调查吗?”
“支持死刑制度的国民过半数,对吧?”
“是啊,”南乡说,“可是,日本人一边在心里想着坏人应该被判处死刑,一边在公开场合冷眼看待说出这种话的人。这就是真实想法与说给别人听的话完全背离的日本民族的阴暗心理。”
冈崎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张大了嘴巴,过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感慨地说道:“是啊,在电视上露面的都是那些反对死刑制度的人。”
“是的。而且被冷眼看待的并不仅仅是政治家,我们也在其中。我们本来是顺应国民的愿望去做的,却被人戳脊梁骨。谁也不会对我们说,感谢你们为我们除掉了恶人。”南乡叹了口气,接着说,“但是,这事总得有人去做。”
“那么,”冈崎环视了周围一下,压低声音问道,“南乡先生,您赞成死刑制度吗?”
“赞成。”
“也赞成明天对160号执行死刑?”
南乡盯住了冈崎的脸。在冈崎的脸上,可以看出两难和紧张的神情。南乡问道:“160号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吗?”
冈崎没有回答。
南乡有种不祥的预感:“难道是冤案?”
“不,证据没有问题,可是……”冈崎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想了一下才说,“您去看看160号的服刑记录吧,只看最后一页就可以了。”
南乡向死刑犯牢房走去。关于160号死刑犯的罪状,南乡已经掌握了。五十多岁,男性,因为给借钱的朋友当担保人连累了自己,负债累累。走投无路之下,他犹豫着是杀死全家再自杀,还是做强盗抢钱。结果他选择了后者,成了杀人犯。他杀死了三个人,一对很有钱的老夫妇和他们的儿子。如果他选择杀死全家再自杀,杀死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后,即便自杀不成,不要说死刑,连无期徒刑都判不了。
南乡得到翻阅160号的服刑记录的许可之后,拿着厚厚的活页夹走进晚上空无一人的会议室,跟七年前一样,认真翻阅起来。在看冈崎所说的最后一页之前,他看到了160号关于宗教教诲的记述。
“被逮捕以后,我马上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第一次审判时,我皈依了基督教。”
南乡用手指画着160号的记述读下去。
“我不是那种同时信仰多种宗教的所谓‘蝙蝠信徒’,我真挚地按照教诲师的教导,每天为被害人祈祷冥福。”
南乡想,冈崎指的大概就是这些吧。这是一个关于对真心悔过的死刑犯是否有必要执行死刑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南乡已经准备好了答案。因职务关系,南乡认识很多被判了无期徒刑的囚犯和判了死刑的囚犯,对这两类囚犯做过比较之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同样是犯下了非常残暴的罪行,无期徒刑囚犯中没有悔过之心的占很大比例。他们心里只有为自己辩护的借口,甚至有不少人对正好出现在犯罪现场的被害人心怀怨恨。他们在监狱里假装老实,目的是为了被评为模范囚犯,假释出狱。
另一方面,被判了无期徒刑的犯人确实也有表示悔过的,也可以说大多数都表示悔过。但是,这些犯人的态度,跟很多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在某种热情的驱使下所表现出来的悔恨有很大不同。真正达到了宗教式心醉神迷的真诚悔过程度的,只有在死刑犯中才能看到。
经过上述观察,南乡得出了一个结论:死刑犯真诚悔过,难道这不是因为他们被判了死刑才收到的效果吗?也就是说,以报应刑论为基础的死刑判决制度,引出了悔过之心这个教育刑论希望达到的目标,这种现象难道不是一种绝妙的讽刺吗?
现在看到160号有关宗教教诲的记述,南乡也感到具有讽刺意味。对教诲的态度,是判断一个死刑犯情绪是否安定的标准,也是确定行刑日期的重要因素。在死刑犯中,遵从教诲师的教导情绪安定得越早,被处刑的日子就越早。
恐怕冈崎正是对这样一种制度上的矛盾感到困惑吧。南乡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翻到了最后一页。
那是一封信的复印件。收信人是福冈地方法院的审判长,寄信人是一位女性,160号杀害的,就是她的父母和哥哥。
这是被害人遗属写给审判长的信。信笺是高档的,字是手写的。当看到“我不希望判处被告人死刑”这句话,南乡不由得怀疑自己的眼睛。
为什么?这是南乡的第一感觉。以前南乡曾经想过,如果自己的孩子被杀害的话,一定要让凶手偿命。这句话使他受到很大冲击。他无法理解,甚至感到震惊。
“被告人已经充分地表示了赔偿的意愿。”看到信中有这样一句话以后,南乡又慌忙往前翻服刑记录。他想,被害人遗属是不是因为得到了足够的经济赔偿呢?但是,160号是因为受到借钱人牵连,负债累累才走上犯罪道路的,不可能有赔付高额赔偿金的能力。从被逮捕到现在,160号赔付给被害人遗属的,只有服刑十一年间在狱中通过劳动赚来的区区22万日元。
南乡又翻到服刑记录最后一页。写给审判长的信中,遗属的心情是这样表述的:“开始,我对被告人也是恨之入骨,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但是,被告人从小家境贫寒,没有学历,饱尝人世间的辛酸,最后由于太相信朋友而负债累累。考虑到以上情况,我在希望判处被告人死刑的问题上犹豫了。如果我走的是像他那样的人生道路,说不定我也会像他对我的家人做过的那样,去伤害别人。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主张无罪释放被告人,而是希望被告人在监狱里一直活下去,为我的父母和哥哥祈祷冥福。”
这封信比任何死刑反对论者的理论都有说服力。正是因为太有说服力了,南乡甚至非常讨厌这封信。我们忍受着那么痛苦的精神折磨去执行死刑,你却这样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南乡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内心深处在憎恨这位遗属,赶紧让自己打消了这种念头。
接下来南乡看了看第一审的判决。审判长收到这位遗属的来信以后,一审判决宣布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但是,检方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结果在第二审判决时,原判被撤销,改判为死刑。判决的量刑理由如下:“被告人在搜查和公审阶段自始至终都表现了明显的悔过之心,被害人遗属也请求免判死刑,本应酌情轻判。但是,由于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是极其残暴和不人道的,给社会带来了极其巨大的冲击,完全没有酌情轻判的余地。即便处以极刑,都不足以彰显正义。”
后来被告人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予以驳回,并不允许被告人再次申请改判,确定了死刑的判决。
南乡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未能彰显正义。南乡支持死刑制度,七年前执行死刑的行为得以在心中正当化,正是从被害人因果报应的感情出发思考的结果。如果不考虑被害人的感情,剩下的就只有法学家们建立的法理了。也就是说,160号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即法益,所以应该被判处死刑。
可是,事情真有这么简单吗?为了纠正这种一刀切的判决,有一种被称为恩赦制度的挽救措施。但是,恩赦制度在160号身上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南乡又把视线落在了遗属的信上。这位女性,虽然家人都被杀害了,但是她并不希望被告人被判处死刑。这个事实,把一个南乡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的问题摆在了眼前。
明天就要执行的死刑到底是为了谁?南乡和冈崎有必须杀死160号的理由吗?违背被害人遗属的意愿,给予犯罪者绝对报应,这不是精神上进一步伤害被害人的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