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纸朱砂,是符文?”谢阮问。
李凌云点头。“门上曾经粘贴过多道符文,制作符文的黄纸,因需要贴在镇压鬼魅的地方,所以都是特殊制作的,颇能防水。”
“大郎可是觉得这些符文有古怪?”明珪敏感,在李凌云开口之前就察觉了什么。
“百姓向来相信鬼神之说,哪怕心中不信,也未必见得会去故意招惹。一般人的话,是不会随便揭走门上的符文的,因为揭掉符文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厄运,所以揭符文的人要么不相信鬼神之说,要么别有目的。”
“此处被人做过法事,符文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贴的——至于为何被撕掉……”明珪琢磨片刻,“或许是凶手进门时觉得符文贴在上面有些碍事?”
谢阮明显不赞同明珪的说法。“若是如此,撕掉进门处的几张便是,可这也撕得太干净了,看起来倒像是故意要把里面的鬼怪放出来。不管怎样,那凶手原本就喜欢做怪异的事,也难说到底是因为什么。”
二人说了半天,李凌云已推门而入,查看起地面和门扉背后。谢阮见状笑道:“大郎当真是个只查踪迹的人,对那凶手在想什么却没什么兴趣深究。”
李凌云对这闲话置若罔闻,口中道:“时过境迁,看这地面上痕迹凌乱,想来案发后有很多人来过,所以地面和房门都没有处理的必要了……”
说着,李凌云沿着走廊径直走向后方祠堂。明珪微惊地跟上,问道:“大郎怎么知道在那边?”
“封诊手记中有此屋绘图,看过一次也就记得了……”李凌云来到祠堂前,大门并未上锁,而是虚掩着的,一推之下,应声而开。
这是一间宗族祠堂,房门朝南,进门靠北墙有一个摆着牌位的台子,台子的造型颇像是寺庙中供奉佛像的泥台,除此之外并未看到其他特别的物件。
李凌云用黄铜卷尺测过供台,说道:“台高五尺,长一丈,宽三尺三分三厘。”让六娘记下之后,李凌云来到供台旁看了看,只见上面有不少木质牌位,到处凌乱倒落着,供台中间的区域却还是一片空地。
“牌位都是层层前后安放的,若是自然倒下,中间不会空出,显然,这是有人故意清空了此处。”李凌云眯眼看了看,让阿奴左右手分别拿一个带铜镜的灯,举在供台上照亮。
“这里有血迹,好大一片……从痕迹看,是滴下来的。”李凌云指着供台上暗褐色的痕迹,又取了水晶镜放大观察。“血迹没有太多毛边,血液是从较低的地方滴落下来的。”
明珪想起之前李凌云看过的骸骨切痕。“死者双脚血脉被深深割伤,会不会是从他脚上流下的血?”
“有可能……”李凌云指着台子左右两侧,“有移物痕。”
谢阮凑过来,看见血迹中有两个圆形痕迹,圆形痕迹中并无血迹,便问:“什么是移物痕?”
“顾名思义,就是移动物体所产生的痕迹,比如说地面上有一把斧头,放的时间久了,地面就会落灰,当你把斧头拿走后,地面上自然会留下和斧头形状很像的痕迹,这就是移物痕。”
“所以说,死者的血流下来的时候,这里放着两个东西?”
“是,”李凌云点头,“是两个圆底器物,可能是筒状的东西……按这大小,有些像是装水的陶罐,不是什么稀罕物件。”
李凌云回身拿出案卷翻阅。“当天报案的书生,在发现死者的时候,死者是全身赤裸的,他的上半身被凶手用绳子捆绑,绳索从肋下穿过吊在房梁之上,致双脚腾空。又因绳子很长,所以他双脚距台面并不太高。除此之外,他的双手被绳子拴在了房梁上,双脚则被系在供台边的木梁上。这让我想起一种酷刑——五马分尸。只不过行刑时,人是趴着的,而本案中的死者是被吊起来的。”
李凌云边说,边用手指向屋内木柱和房梁。这时众人发现,房梁上果然有隐约的痕迹,而在地上与之对应的位置,也发现了落下的染血绳索。
“奇怪,真奇怪……”李凌云道,“我先前检验死者骸骨,发现其双脚脚跟处的骨头上有很深的刀割痕迹,要想在骨头上留下如此明显的割痕,关键血脉一定被割开了。”
“听你说过好几次了,什么叫关键血脉?血脉难道还有主次之分?”谢阮不解。
“关键血脉,就是人身上较粗的那种,和切断手指上的血脉的情况不一样,此血脉一旦破裂,很容易导致人失血过多而死。关键血脉分为蓝、红两种。红色血脉中的血液颜色鲜艳且流速颇快;蓝色血脉中的血液则流速相对缓慢,血色较深。红色血脉受伤时,容易造成血液呈喷溅状流出,可奇怪的是,这供台上却并没有留下此类血迹。”
李凌云歪头想想,继续道:“我怀疑,凶手是把死者的双足套在了陶罐中,用陶罐取走其身上的血液,拿走陶罐后,在供台上留下了移物痕。若这个时候,还有血液滴下,那么移物痕就会被新流出的血液覆盖。而就目前来看,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凶手差不多把死者体内的血都放干了……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那血对他有什么用处?”
李凌云看向明珪,期待地问:“子璋有没有想到什么?”
“没有,我只听说,大夫会在治病时给病人放血,却没听说血拿来有什么用。倒是有一些歪门邪道,或许会用人血炼丹。说不定这个凶手也是拿来做这种用途?”
“兴许如此……”李凌云颔首,又在供台上细细地查看起来,突然,他轻声喊道:“你们看,这里有足迹。”
众人靠过去,果然在供台上发现了几枚带血足迹,在那足迹的旁边还有少量灰色小珠。
“是锡珠,”李凌云拈起一颗小珠,用力搓揉,便在手套上留下了灰色的痕迹,小珠则变得银光闪闪,“取血过后,凶手把锡熔化,灌入死者口中,供台上的锡珠便是在此过程中滴落下来的。”
李凌云走到那堆染血绳索旁,皱眉道:“这些绳索随处可见,不是特别的绳子,可这也是证物,居然就这么扔在一边……”
“既然只是普通绳子,又有什么好看的?当然会扔在一旁了。”谢阮不以为意地道。
“但是,绳子是普通之物,绳结却有特别之处。”李凌云拿起绳结,观察片刻道:“打的都是死结,绳索系了两次,且最后绳结的方向都朝左边,说明凶手用左手顺于右手,是个左撇子。”
“这都看得出来?”谢阮有些难以置信。李凌云捡起一段没有绳结的断绳道:“你打个死结看看?”
谢阮依言照做。李凌云拿过她手中的绳结,跟凶手所打的绳结并列在一起。“如果右手是惯用手,在系第一个绳结时,是用左手拉动绳头,在系第二个绳结时,是右手拉动绳头,因为死结要想打得牢固,系第二个绳结时,必须要用全力,所以左撇子和右撇子系绳结时,用力的方向是不一样的。惯用右手的人,最后一道绳头的方向相对系绳者向右;左撇子则相反。由此可见凶手是个左撇子。”
明珪在旁边道:“四桩案子全是左撇子所为,而且每一桩都需要耗费极大的体力才能独自完成。再加上每位死者身上都被取走了一些东西,看来大郎最初的推测是对的,这是只以术士为目标的连环杀人案,只是我们还不清楚凶手的犯案动机。”
“杀人原因是什么,现在还不得而知,当下重要的是把鞋印提出来,与死水湖案中留下的鞋印仔细做对比。”
李凌云望着台上一双很清晰的血鞋印道:“从鞋底印花来看,凶手穿的是一双长皮靴。这种靴子深受武将喜爱,因为此靴底厚,靴底印花极多,走路很抓地,而且长靴跟脚,适合长途跋涉。由于制鞋工艺因人而异,所以即便是同种靴子,靴底的印花也不可能一模一样。可巧合的是,我在死水湖旁用石膏提出的鞋印,也是这个印花,虽还没有细加比较,但可以看出凶手绝不是什么文弱书生,至少是个习武之人。”
李凌云顺着台上的鞋印一直追踪到了地上,可由于台上血迹不多,所以凶手跳下台面后,留在地上的血鞋印也非常浅。
六娘手持一把小猪鬃刷打扫干净地面上的浮灰,然后李凌云让阿奴紧闭了门窗,随即拿出一个形状古怪的炉子,开始煮起水来。那炉子上方用的锅具,底部极为平坦,下方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将炭火引出铺满整个锅底。如此操作下,锅内的水很快均匀地沸腾起来,并冒出了大量水汽。
谢阮见之大笑道:“莫非大郎饿了,要在这里煮点什么来吃吗?”
李凌云无奈地看看她,解释道:“自然不是了,这是湿炉,之前富商灭门案里,我用这个手段取得铜壶上的指印,你都忘了吗?人血滋味咸腥,其中有一些盐分,加湿之后,人的血液就会吸入水汽,此时再撒上细灰,吹开就能看清鞋印。”
谢阮这时才想起,王万里家酒壶上的指印的确是用水汽取得的,于是她连连点头,好奇地在一旁观看起来。
不久,见水烧干,李凌云在地面上又撒了一层浮灰。此时,本来模糊的血鞋印骤然变得清晰起来。他让六娘拿来半干的白石膏,贴在鞋印上,再拿起时,那黑灰鞋印便清晰地印在了石膏底面上。
李凌云取出封诊尺测量鞋印。“按此鞋长短,推测那凶手身高在六尺一寸七分左右,身体健硕,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壮男子。”
他话音未落,谢阮大叫一声,引得所有人都回头看去。只见她一击掌道:“六尺一寸七分,明崇俨被杀案的凶手,不就是这个身高吗?引雷针是我亲自测的高度,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李大郎还说,至少要超过这个高度,才能把人穿在引雷针上。”
明珪想起父亲明崇俨的惨状,一贯温和的目光变得冰冷。李凌云见他这样,简短地安抚道:“少安毋躁。”说着又在房中寻觅起来。
很快,李凌云在供台后一堆熄灭的炭火旁站住脚。“锡要现熔现用,才能灌进死者口中,不过用来熔锡的工具已被那凶手带走了,只留下这堆炭痕,还有剩余的一些锡块。”
说罢,李凌云抬头四望一番,对明珪道:“这里是常年无人居住的‘凶宅’,而‘凶宅’对凶手来说是作案的极佳场所。他能把死者绑成如此复杂的造型,说明死者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处于昏迷之中,这与前几案完全一致。供台上的少量锡珠覆盖在血迹之上,可以看出凶手将死者捆绑后,先割开了死者小腿下方的关键血脉,把血取完以后,才将锡水灌入死者口中。”
李凌云伸手敲敲供台。“这供台上的滴落血迹多集中在一起,看来凶手割开关键血脉时,死者连最本能的疼痛反应都没有了,否则血液一定会被甩得到处都是,可见死者当时处在深度昏迷状态,恐怕是中了烈性迷药。”
“之前我也说过,迷药分两种,一种是吸入的,另外一种则需要口服。前者没有那么大的药力,所以只能是后者。凶手熔锡、取血都需要时间,所以就加大了剂量。药量并非关键,重要的是如何让死者心甘情愿地把迷药喝入肚中。若两人交情不到一定程度,死者怎会给凶手可乘之机?”
“越来越能看出这些案子是一人所为了……”谢阮皱眉,“要带陶罐、绳索、锡和火炉来此偏远之地,这次他会骑驴,还是驾马呢?”
李凌云道:“在这荒僻之地,带着一个昏死过去的人赶路,太容易引人注目了。不管是什么车,车后应该都有车厢,就算只是运送货物的车斗,最少也要在上面覆盖点东西,便于隐藏死者。”
对于“车”的调查,自然通过面熟男子,又交给了凤九那边去操办。
李凌云继续在屋内探查时,又在旮旯里找到了一个不太起眼的草药包。
那草药包最外层是粗布,内包乳香、鸡血藤、黑三棱三种药物。李凌云皱眉道:“全都是活血的中药,用了这些药,血便很难凝固,凶手应该是把这些草药裹在药包中,挤出汤汁,滴入罐中,用来防止收集到的血液凝固。可凶手为何要这么做?毕竟血液若凝固的话,要好运输得多……”
他边说边查看残渣。“洛阳一带,并不产鸡血藤与乳香,尤其乳香,生鲜时价格便昂贵无比,何况这炮制成熟的佳品,由此可见凶手并不缺钱。只是……这黑三棱却未经过晾晒,是直接采集的鲜品,凶手看来很懂医术。”
此时那面熟男子传了消息刚折回,闻言正要说什么,李凌云却道:“烦你去查一下,黑三棱这种药物,关内道附近什么地方有出产?”
那面熟男子却回道:“郎君不必着急,稍等片刻我们必然会仔细调查。倒是之前让查的消息已经回来了,郎君不如先听一听。”
李凌云应声,那面熟男子便说起了打探结果:经查,只有洛阳城附近邙山的翠云峰脚下,存在驴粪中的两种草大规模生长的情况,其他地方也不是没有,但都只是小小一丛,不太可能那么巧合被驴吃到。
面熟男子说完便又传话去了,也不知被他传话的都是什么人,又隐藏在封门村的什么地方。毕竟凤九行踪始终诡秘无常,众人也无心多问。
李凌云将地上的锡与死者身上发现的锡放在一起,拿出一口石制小锅,在下面烧起银丝炭,没过多久,锡就重新熔化。他移开小锅,把锡放凉,倒扣出一个锡锭,又用钳子钳开来。
看着锡锭银光闪闪的截面,李凌云叹道:“这锡很纯,没多少杂质,的确是官用的锡锭。凶手是怎么得到的呢?”
说着,李凌云又看向那回来听命的面熟男子。对方被他一瞧,不由得笑了起来。那男子长相着实普通,笑容显得格外憨厚,对李凌云道:“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难,我们鬼河市上就有卖的,地上的黑市也有,此非铜铁之类的硬物,做不得重器,遇到天寒还会化灰,价格又昂贵,除了用来炼丹,倒没见它有何妙用,所以常见有人暗中买卖。”
那男子称“我们”鬼河市,此话一出,连人情愚钝的李凌云都猜出此人多半是地底的鬼河人,不过他并未揭穿,只道:“原来如此……这里大约有十块官锡的量,其价值绝非普通人可以承受的,凶手为了作案还真是一掷千金……”
谢阮在一旁冷笑。“这家伙为了达到疯狂目的,好像花多大代价都觉得无所谓,如此视金钱如粪土之人,要么就是银钱来得太容易,要么便是钱来路不正……杀人手法如此凶残,我看他若不是术士,也不排除以前就曾作奸犯科的可能。”
说到这儿,院外响起一声尖锐的呼哨,那面熟男子马上追了出去,看来是凤九那边又有了消息。片刻之后,他果然来报:“封门村鬼怪传闻一直很多,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在此居住,不过少却不等于完全没有,村头的王二说在案发期间,他曾见过一架驴车。”
“驴车?在死水湖用的是马,在城西怨鬼林用的又是驴。靠近东都,用驴倒也无妨,但此处遥远,用驴脚程却远不及马!凶手为何不骑马呢?”谢阮不解。
“马车只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才可以用,否则也是逾越了法度的。寻常百姓大多用牛车、驴车而已,在偏远的地方使用马车太过招摇,所以不用马而改用驴,也算合情合理。”明珪分析到这儿,又道:“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觉得用驴车就够了。”
李凌云道:“我还小的时候,我阿耶就让我测试过各种车驾和牲畜的脚程。凶手犯案后逃跑是必然的,所以驴车一日能走多远,我很早就试过了。我大唐普通驴车行驶一日,不过能走区区六七十里地而已……”
谢阮沉吟道:“也就是说,凶手给死者下迷药的地方,应该在距离封门村六七十里的范围之内,否则时间太长,死者就会醒来。方才李大郎又说,有种草药没有炮制过,是采摘后直接使用的,既是如此,那草药的产地恰好也在该距离范围内,岂不就能查到凶手是从哪个地方来的了吗?”
正在这时,外面又响起了呼哨,面熟男子再一次去而复返,这回他有些高兴地道:“九郎真是非比常人,诸位离开东都时,他就唤来了众多乡老大夫,经询问后得知,那黑三棱产于原武山一代,距离此处不到一百里。”
李凌云闻言大喜道:“驴车在原武山可多见吗?”
那面熟男子老老实实答道:“那原武山下的平原上,居住了许多百姓,平日有很多驴车经过,至于先前郎君所说的三十岁左右的魁梧男子,也多不胜数。”
“……看来不行,线索过于笼统,符合的人太多,只怕就算确定凶手住在那原武山,也难确定他的踪影。”李凌云眉头大皱,“这屋内痕迹被破坏得太严重,凶手留下的其余痕迹已无法提取。不过事到如今,四个案子合在一起,姑且可以将那凶手简单描述一番。”
“凶手为男子,身高六尺一寸七分以上,三十余岁,身体强壮,脚穿长靴,靴底印花极为规整,丝线排列整齐,可见此长靴出自巧匠之手。凶手有习武经历,懂得如何利用中草药,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四名死者口服迷药,可见其懂得医理。他知道脚部血脉位置,一刀割开,下刀稳、准、狠。死水湖案中,他挖眼的手法同样干净利落。在天师宫里,他更是一刀截头,一刀剖腹,毫无半点拖泥带水……他甚至知道人在水中可以变成巨人模样,无法辨别容貌,所以只有死水湖案中,凶手没有附加毁容手段。这一切的一切都可证明,凶手对人体构造极为熟悉,非一般医者可以比拟,只有追求升仙之法的医道才最为符合。
“此人作案时,使用驴、马运送死者与工具,说明其擅长驾驭牲畜。三桩案子里,他一次用驴车,一次用马,一次用驴。虽说天师宫的绝壁之下并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痕迹,但依我看,如果再回去仔细找寻,说不定能发现与牲畜相关的痕迹。
“另外,封门村鬼宅、城西怨鬼林,以及那个死水湖,当地人都很少知道,更别说外来者。凶手能到这些地方作案,说明他对河南道一带的地理情况非常熟悉。
“他可以让死者主动喝下迷药,作案后又对死者进行毁容,显然他是四名死者的老相识。
“杀完人后,他取走死者的头颅、眼珠、阳物及血液,作案动机要么是仇恨,要么就是为了达到其他目的,只是目前我们还不知晓具体为何。
“封门村案中,他为了防止血液凝固,特意准备了新鲜的活血草药。
“怨鬼林案中,他为了将死者钉在树上,提前许久,去铁匠铺锻造了四根铁钉。
“死水湖案中,他为了让尸首漂于湖上,在轻木上用配方极为复杂的‘萤火虫汁液’做记号。
“天师宫案中,他为了一刀斩断明崇俨的头颅,带了一把为自己量身打造的御用陌刀。
“每桩案件中,他杀人的方法不同,使用的工具不同,展示尸首的方式也不同。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但不难看出,每次作案之前,他都做了十分精心的设计。按我们封诊道多年的查案经验分析,这不符合泄愤杀人的特征,所以……”
李凌云沉吟片刻,继续道:“所以凶手这样做,一定有他特别的目的,砍头、挖眼、取血、摘阳物……这种匪夷所思的做法,越看越像是信奉了什么邪神,带着某种祭祀的意图……又或者,他是一个极为疯狂的疯子……”
“会不会,他听了什么胡僧的胡话呢?”谢阮忍不住猜测。
李凌云若有所思。“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可以肯定的是,四桩案子均是一人所为……此人身份特殊,专杀术士,他连天皇、天后身边的红人,明子璋的阿耶都敢下手,足以看出,在他眼中就没有不敢杀的人……”
谢阮也变了脸色。“别人不说,明子璋的阿耶何等身份,平日想巴结他的术士比比皆是,他竟然对凶手也毫无防备,至少说明该人与他处在同一个水平……大郎刚才也说,此人为游京术士,常在东西两京及关内道、河南道附近活动,现在又有如此高的道法,万一被他混进皇家道场……难保不会生出大事情来。”
李凌云认可道:“我看,此人便是凤九说的那种杀起人就停不下来的家伙,如果放任不管,只怕还会有人惨死。”
谢阮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打定主意道:“此事非同小可,必须马上告诉天后!”
官署名,也写作“掖庭”。秦和汉初称永巷,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掖廷,属少府,其长官称令,另有副长官丞八人,掌后宫宫女及供御杂务,管理宫中诏狱等,由宦者担任。
文书名。即由官府发给出家僧尼之凭证,亦简称“牒”。
老子李耳。
第六章 寻道入魔玄胎索命
阳武县的案子暂且算是有了结论,然而开启正式的查案流程,却需要在天后武媚娘许可之后进行。虽说案件调查结果已被谢阮录下,快马送回了东都,但可想而知,就算有旨意,也要和大理寺做更多的交接才行。
为早日破案,一行人打算最多在县城休整一天,便立即踏上归途。然而谁也没料到,李凌云会在这个当口突然倒下。
他这次的病来得有些莫名其妙。马队才刚离开阳武县,李凌云就高烧不止。谢阮本想在驿站等李凌云病愈之后再起程,而他自己诊断是遭了风邪,死活不肯耽搁时日,草草吃下两服药,换了辆更加平稳的牛车,一行人便朝东都赶了回去……
还算宽阔的驿道旁,明珪下了马,踏上停在封诊车后面的牛车,对里头的六娘道:“牛有些走不动了,我们先在此休息片刻,附近有条小溪,你跟三娘一起去洗把脸,再打些新鲜的水回来。”
六娘把李凌云枕在她膝上的头小心地挪到木枕上,为避免弄醒他,她轻轻起身,缓缓从明珪身边经过。
“大郎怎样了?”明珪见六娘下车,担忧地看向李凌云。他额上放着湿手巾,满头是汗。
“赶路太急没歇好,大郎的高热有些反复。”六娘愁眉不展地对明珪道了个万福,“有劳明少卿照顾大郎,让他把药吃了。我去洗洗,顺便再烧些熟水。”
明珪点头进了车厢,把车帘卷起通风,又从李凌云枕旁摸出一个锦袋,倒出一丸药,搓成细条,均分成小颗粒,这才把他叫醒。
李凌云面色潮红,看到药粒,表情有些厌恶。明珪好笑地道:“这药不是大郎做的吗?你自己就是医生,却怕吃药?”
李凌云把药接过服下,又拿了水囊,正要喝水,突然停下来问:“水烧过了吗?”
“烧过放凉的。六娘说你们封诊道不喝生水。”明珪回答。
李凌云喝了几口,把水袋还给明珪,皱眉道:“我十二岁时,阿耶第一次让我独自剖尸。那个人本来在家里好端端的,突然就呕吐起来,吐出的东西里混杂着很长的虫子,随后他就腹胀如盆,浑身发热,痛苦挣扎了一段时间便死去了。乡野传闻说他是中了虫蛊而死的,认为他的娘子与外人私通,下蛊谋害亲夫。”
李凌云缓了口气,继续回忆:“这人看起来身体瘦弱,据说厌食已久。我剖开他的肚子后,发现他腹内都是虫,连小肠和胃里都满满当当的,有的虫子钻破了肠道,导致粪便进入腹中,引发病痛而死。”
“这跟喝生水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