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衡问杨木:“到底怎么回事?莫非有人剥了她的衣裳?”
“不是不是,她死的时候,根本没有穿外衫,”杨木连忙道,“我记得很清楚,每个案子我都是第一个赶到的,苗氏亡于屋内,当时确实就只穿了罗衫,至于外衫,就放在旁边的榻上。那些巫师说,死者沾染了邪祟,生人不宜碰触,所以是按原样下葬的,苗氏的家人也没给她穿上衣裳。”
“苗氏家贫,这罗的卖价却不低,她这样的人也穿得起昂贵的罗衫?”谢阮觉得有古怪。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起初查案时,也不知这些女子是否有私通之嫌,发现任何异常都得弄个清楚。她家中人说这是她成婚时长辈送的,看似贵重,其实是绸铺里压箱底的瑕疵旧货,这样的陈罗向来卖得十分便宜。新婚娘子爱美,就算家贫,也有人偶尔会穿罗衫。”杨木道,“此事算不得奇怪。”
“说得过去。”李凌云看看那轻薄的罗衫,思索道,“之前推测,凶手从正门进入,又没发现撬门痕迹,而这些新妇不会轻易给男子开门。这个苗氏被杀死时还穿着罗衫,显然,她见到那个凶手时,认为没有加一件外衫的必要,如此一来,更加坐实凶手是女子。”
“凶手不但是女子,还和苗氏非常相熟。”谢阮皱眉,“你可以问问你家六娘,如果不是与来人关系亲近,女子也不会这样衣衫不整地见客,哪怕是妓子,也不会如此失礼。”
六娘闻言点头赞同道:“谢将军说得极是。”
“看来,凶手为女子已毫无疑问。”李凌云照例检查了一番苗氏的尸骨,在她的骨骼上也没有发现中毒迹象,倒是同样在裙上发现了一点血迹。既然前两人身上都有血迹,他就把最后一名死者谭氏的襦裙也取下验看,果然她身上染的也是血,于是他剪下苗氏和谭氏的裙裾,让六娘浸出血水,同样喂给验鼠试毒。
六娘操作时,杜衡又仔细查看了另两条狐狸尾巴。验看苗氏棺中的狐狸尾巴后,杜衡道:“这条狐狸尾巴虽已剥皮,也取出了尾骨,但皮质触摸起来相当粗硬。你们看,皮面内侧还沾着风干的血肉和骨渣,显然这条狐狸尾巴是刚从狐狸身上切下,只经简单晾晒,还未搓揉的生皮。”
说完,杜衡又继续查看谭氏身边的狐狸尾巴。
他拿出来晃了晃,狐狸尾巴如木头一样硬邦邦的。“这连骨头都没取下。”他凑到跟前闻了闻,连忙拿开老远,“臊臭腐臭,臭不可闻,从僵硬和腐败程度看,这条狐狸尾巴还带着血肉,刚砍下来未经处置,就被塞到了死者身下。”
听杜衡这样说,李凌云再度拿起谭氏的襦裙仔细检看,发现一块长条形血迹。他拿起嗅嗅,脸色也有些难看。“这块血迹臊臭难闻,不是人血。”说罢,他照例将襦裙上染血的地方剪下交给六娘,“也浸出血水喂给老鼠。”
此时之前的三只老鼠都已被喂下了血水,是一死二生的状态。活着的两只,六娘也在它们脖子上用不同颜色的绳索做了记号,就在她开始喂第四只老鼠血水时,之前那两只活着的老鼠开始狂奔,不一会儿便暴毙在笼中。
六娘小心地把老鼠拿出。这两只老鼠的死相与第一只的一样,均是七窍流血。又等了一会儿,众人发现脖上系了白绳的第四只老鼠没有暴毙,依旧活泼地在笼子里跑来跑去。
“果然是狐狸血。血只要流出,不论人血还是兽血,都会很快凝结,凝血沾染不会留下这种长条形血迹。谭氏棺中这条狐狸尾巴,是从活狐身上直接斩下的,且凶手斩尾后很快就杀了谭氏,丢下狐狸尾巴时,狐血尚可流动,所以才在谭氏的襦裙上留下这样的血迹。”李凌云看看面前一字排开的三只老鼠,“从暴毙的迹象上看,三人都死于同一种凶猛的毒药。看来这种毒物不会渗进骨头,可能是通过血液进入人体的。”
“不对,据案卷记载,三人身上没有外伤。”杜衡抚须道,“若用见血封喉的带毒兵刃毁伤人体,导致她们中毒,毫无外伤是不可能的。所以毒一定是通过口服,从肠胃进入血液的……我们封诊道的人在剖尸时早就发现,人的肠上笼罩着一层膜,膜上有粗大的血脉,吃下去的东西经过肠脏后,会通过血脉转移到人体各处。所以,我猜测,毒是被她们吃下去的。”
“嗯……”李凌云没有反驳,“人的口鼻虽比不上猫狗灵敏,却也非常敏感,若要服用者察觉不出异样,那这种毒必须没有任何异味。”他沉吟道:“到底会是什么毒呢?”
“大唐现在常见三种类型的毒物,”杜衡顺着李凌云的思路一一列举,“丹药毒(砒霜等矿物毒)、本草毒(植物毒)、活物毒(动物毒)。丹药毒毒性大,但是异味强,刺鼻,且难以下咽;本草毒颜色偏深,且味苦,很难不被发现。因此只有活物毒较为可能。但世上活物千千万,毒蛇、毒虫、毒鱼均有可能……”
杜衡叹了口气。“要如何确定凶手用的是哪一种毒呢?”
“的确是活物毒,”李凌云认同杜衡的猜测,补充道,“不过无法判断到底是哪一种,它很可能是很多种活物毒汇集而成的。”
“多种?莫非是把很多种活物毒采取之后,混在一起?”杜衡惊讶道。
李凌云摇头。“单一活物毒时效短,绝不可能到了今日仍有如此强的毒性。单一活物毒经长时间之后,毒性必然会因风、水、土等环境的影响而减弱。所以这种活物毒一定含有多种毒素,其毒性相互融合。但简单人为混合的活物毒,其中的不同毒素容易互相排斥,毒性非但不会增强,反而会减弱。所以这些活物毒所含的各种毒素必然相互融合,形成那种一旦制成,就能保存极久的复合毒。据我阿耶所说,这种类型的毒,刺客身上多有携带。只是我大唐地大物博,能人异士也比比皆是,而复合毒品种繁多,制作方法秘不外传,就算将刺客擒获,也没人能说清毒物的成分。”
“如此说来,毒性要怎么去相互融合?”杜衡不解,“丹药毒中最常见的就是互相混合。不过你所言也不虚,炮制中药时,同一服药里,就有可能会出现毒性相冲的两种药材,单独使用都会损伤人体,可二者混合,毒性便会被消弭。炼制这种活物毒,必定要比制作草药复杂许多,要经长时间的尝试。这都是基本工序罢了,另外制毒者还要精通用毒、用药之道,这凶手难道还有这种本事?”
“凶手谋杀的对象是贫苦女子,她自己也是女子……”说到这里,李凌云朝谢阮看了一眼,“一般女子,除非生在医人世家,否则即便富裕一些,也很难精通医技。至于用毒,那些身份地位不高的巫女倒是会……对了,巫女!”
李凌云突然想通了什么,语速加快,兴奋地道:“我知道了,对女子而言,最简单、最方便融合活物毒的方法就是——养蛊。”
“蛊?你是说,畜蛊?”明珪倒吸一口凉气,“畜养蛊虫,可是不赦大罪。”
“说是这么说,但山野民间养蛊的人向来不少。”李凌云道,“而且如果不是长期养蛊,其实也很难被人发现。而且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人很快地取得蛊毒。”
“何种法子?”明珪问。
“方法很简单,”李凌云比画,“将多种毒虫放入容器,放任其自由厮杀嚼吃,最后活下来的那个,就是最毒的。而且,这种蛊毒没有单一的解药可以医治,哪怕是经验老到的仵作和大夫,也未必能够看出死因。”
李凌云继续道:“制作蛊毒需要捕捉大量毒虫,不可能不留下蛛丝马迹。所以,只要查出用的是什么蛊毒,就可以借此找到购买或者制作蛊毒的人,也就是凶手了。”
“可你又怎么确定是哪一种蛊毒?”谢阮有些头疼地道,“没有切实证据,一样找不到线索,更抓不到凶手。”
“这倒不难……”李凌云道,“虽然现在还摸不着门道,但是至少我们清楚,这种蛊毒会让人暴毙。民间都用‘蛊毒’称呼,但还是有比较细致的分类,到时与各种记录一一比较,未必不能找出是什么蛊。我阿耶对此也有研究,从他的手记里,或能找出些线索。”
李凌云又说:“就算不知是何种毒,我们也已知晓凶手是女子,她无法用蛮力杀人,才选择较为轻松的下毒手段。所以除了蛊毒,我们也还有这条线可以追查。”
“连续杀死了三名女子……她到底会是什么人?杀人可是大罪,要偿命的,村里人也没听说这些女子跟人有仇,凶手为何要做到如此地步?”仵作杨木万分不解。
“抓到凶手,自然就知道缘由。如今只能先做一些合情合理的推论……”李凌云拎着三条狐狸尾巴,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目露困惑,“一条熟皮,一条生皮,一条竟然是新鲜的。如果早已计划好要杀三人,为何不直接准备三条一样的尾巴?”
明珪闻言眉心一紧,试着提出一个问题:“大郎能否看出这些尾巴是不是同一人切割下来的?”
李凌云赞赏地瞧他一眼,抬起狐狸尾巴,仔细观察每一条尾巴的断面,又用手仔细抚摩,这才道:“狐狸尾巴都是被人用小号刀具沿环形切割一圈从狐狸身上割下的,此人手法极为熟练,断面整齐,且下刀处正好是狐狸尾巴骨节所在。你们来瞧,这些狐狸尾巴的断面相当光滑。且第一案和第二案的狐狸尾巴上可见同种痕迹,这就反映出凶手对狐狸的身体构造极为了解,且剥狐狸尾巴的技能相当娴熟……那么,她为什么不把狐狸尾巴都制成熟皮呢?”
“如果要买狐狸尾巴,当然是买硝好的熟皮。”谢阮提起苗氏身边那条狐狸尾巴闻了闻,那臭味让她打了个干哕,她抬手将狐狸尾巴扔给李凌云,捏着鼻子道,“猎户就算自己猎了狐狸,除非一定要留整皮,否则尾毛定会留下来制熟单卖,狐狸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这条尾巴。买皮毛的人,谁会要这种发臭的生皮?”
明珪好奇地凑过去闻了闻,被熏得直闭眼,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你长在宫中,怎么会知道这些?”
“朝廷也有官市啊!而且各级官市里都有店肆经营的商人,朝廷也建了专用的市籍,责令专人详细录入在籍商人手中的财产。我知道些这些玩意儿的卖价,又有什么好意外的?”谢阮白他一眼,又疑惑道:“凶手手头总有狐狸尾巴,还是市面上轻易买不着的,那么……她会不会也是猎户家中的女人?”
“也有可能,但还是解释不通她为什么不全部用熟皮。”明珪思索片刻,恍然道:“除非她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狐狸尾巴留在死者身下,而是突然想要杀人,意外留下狐狸尾巴,因此准备不够周全,才会导致三条狐狸尾巴状态不一。”
“为什么你会这样想?”李凌云猛抬头,视线凝聚到明珪脸上。
“第二条狐狸尾巴是生皮,第三条更是带着血肉,可见凶手连杀三人,绝不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明珪在三条狐狸尾巴上抚过,接着将它们拿起,放在旁边的高腿木几上,只见他手指第一条狐狸尾巴道:“或许凶手一开始根本没想着什么狐妖,而是想用这条尾巴做借口,骗开罗氏的家门。”
明珪回头问:“仵作,当时这条狐狸尾巴,罗氏的丈夫可亲自认过?他专猎狐狸,会不会是他自己家里的?”
“邵七郎家中并不富裕,向来一个大钱的成色都要争半天。狐狸尾巴市价很高,若自家的货都不认得,那在交易的时候,就很容易让收皮子的奸商给偷摸换了去,所以邵七郎非常确信,这条狐狸尾巴绝不是他自己家的。”
“那就对了!”明珪道,“第一条狐狸尾巴定是凶手带到现场的,至于她为何会带一条狐狸尾巴去,我猜她多半是借口称要用此尾制作衣物,罗氏的丈夫是猎户,所以罗氏一定也擅长使用皮子……第一案的房门,应该就是这么被敲开的。”
“说得过去,”李凌云沉吟片刻,“女子杀人不多见,再说凶手如果是第一次杀人,见到罗氏七窍流血的惨状,可能会惊慌失措起来。要是罗氏发作时恰好将狐狸尾巴压在身下,凶手又着急逃走,将狐狸尾巴遗落在现场,也是很有可能的。”
“不管罗氏怎么开罪了这个凶手,凶手用这种剧毒害人,显然是非常想置罗氏于死地,那么……凶手如果不确定罗氏是否死透了,是不会轻易离开的。所以就算逃,她也不会逃得太远,极有可能,她当时就在现场附近转悠。”杜衡看向罗氏的棺材,“据案卷所载,罗氏被发现死了之后,村人很快聚拢到院中看热闹。就在这时,人群中有人高呼,说邵七郎猎杀狐狸太多,得罪了狐妖,所以狐妖眼下前来索命,这才杀死了他的娘子。而邵七郎闻言,当即跪地祈祷。依我看,只有凶手才会在确定罗氏死去之后察觉自己遗落了狐狸尾巴,又发现可以借此脱罪,而如此嚣张地喊叫。一切都是为了误导众人,让众人以为是狐妖作祟杀人。所以凶手必然混在人群之中,咱们只要查清是谁喊的这句话,凶手的身份也就暴露了。”
杜衡说到这里,众人齐齐看向仵作杨木,后者苦笑摇头。“实不相瞒,我与本县贼曹尉在检验现场时,也听到了喊叫,但我只能凭声音判断喊话的是个女子,并不知对方身份。现场惨烈可怖,围观者人人自危,虽然我们也盘问过,可没人注意到是谁喊的这些话。”
李凌云不紧不慢地道:“没有被围观村民回忆起来,反而提供了别的线索,至少说明此人也是个熟脸,想必就住在罗氏家附近。”
杜衡不赞同道:“就算如此,附近居民何止数百人?没有实证,光靠你那‘线索’,要找凶手还不是大海捞针。”
“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明珪双目炯炯,看向苗氏的棺材,轻声道,“凶手在第一案留下狐狸尾巴,恐怕是个意外,但后面两案,看起来就是她刻意所为了。”
“意外?刻意所为?”谢阮疑惑道,“你是怎么得到这个结论的?”
“凶手在现场直接喊出狐妖作祟,就是因为发现自己遗落了罪证,她害怕这个罪证暴露后会被追查。你们想想,罗氏的丈夫是个猎户,对这些皮毛之物一定很了解,一旦他从悲痛中清醒过来,认出这条狐狸尾巴并不是自家的东西,官府就会一直追查狐狸尾巴从何而来。
“刚才大郎也说,凶手就住在附近,那么官府大有可能会沿着这条线找到真凶。而且,万一这条狐狸尾巴有别人见过,被人认出,那她岂不是作茧自缚?所以她急中生智,试图以妖怪邪说来扰乱官府查案。”
说到这里,善于分析人情的明珪也忍不住叹道:
“其实她这么喊,抱的也是试一试的想法,如果官府中人不相信这些歪理邪说,顶多就是拖延一段时间。可能就连凶手自己也没有料到,这通信口胡说,官府却给当了真,罗氏被稀里糊涂地草草掩埋了。如此一来,凶手当然是大喜过望,于是将计就计,开始盘算下一个目标。
“不论她是想借机除掉眼中钉也好,还是想坐实狐妖作祟也罢,她最后都选择了继续杀人。毕竟不杀的话,定会有人怀疑,妖怪作恶,哪里有干一次就收手的道理呢?
“而此时,那凶手手里恰好还有一条狐狸尾巴,不过这条还在晾晒,未经最后处置,仍是生皮。只是凶手心里清楚,要坐实狐妖作案,就必须接二连三制造恐怖,不让官府有反应的机会,所以在选定目标后,她就迫不及待地对下一个目标苗氏下了手。”
“如果只为证明狐妖作祟,凶手为何还要杀第三人?”谢阮不解,“作案两次就足够了,不是吗?”
“所以我还有一个猜测,被害的三人很可能在生活中与凶手有嫌隙,凶手怀恨在心,因此在第一次得手后,她就趁机把讨厌的人一一除掉。”明珪推测道,“苗氏、谭氏之死,必是事出有因,只是现在还猜不出具体缘由罢了。”
“我看这三人和凶手仇恨应该很深,仔细调查,从她们身边亲友口中问出线索并非难事,只是当时官府被狐妖传闻迷惑,才会轻易放过。”杜衡抚须道,“这凶手恐怕颇有城府,所以能瞒过他人。”
“我不这么看。”听了半晌的李凌云摇摇头,“杜公,这人与三名死者间,应该没有什么不得了的生死大仇。”
杜衡闻言目露精光。“哦?何以见得?”
“我也说不太清,只是凶手在第二次杀人时,手中没有称手的狐狸尾巴,所以用了生皮,要说她深思熟虑,倒也勉强说得过去。可那第三条狐狸尾巴,刚剁下来,凶手就着急杀人,如果真的胸有城府,怎会如此耐不住性子?”
李凌云又道:“就目前看,她与罗氏之间有矛盾,但矛盾起因绝非打闹争吵,否则附近村民定会说三道四,随口一问便可知晓。她能有计划地用狐狸尾巴当借口创造杀人机会,且不被罗氏瞧出端倪,可见罗氏与她至少表面上和气,罗氏自己也不知哪儿得罪了对方,遭其记恨。再看凶手,她又是准备狐狸尾巴,又是拿出剧毒,分明下了置人于死地的决心!这恶毒的念头绝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换言之,凶手一直在乎和罗氏之间的矛盾,进而才使这份怨恨变成杀人的原因。所以我觉得,明子璋的说法更有道理,苗氏、谭氏被害,不过是凶手为了掩盖第一桩罪行,她想坐实狐妖的传闻,所以才会继续作案,她和后面两位死者之间可能并无大仇。”
杜衡听得胡子直翘,怒而拂袖道:“大郎,我所言未必就是错的吧!现在没有证据,你我都只是猜想而已,莫非你就一定是对的?”
“时过境迁,直接实证已经难以寻觅,但未必就没有办法侧面验证事实。”李凌云不慌不忙地拿起苗氏那件罗衫,“杜公是不是忘了,苗氏穿得轻薄,却还是给凶手开了门。这般亲密相见不回避,可见苗氏对凶手毫无戒心。另外二人也都在房中受害。如果凶手与死者间有摆在台面上的仇恨,凶手就算拿条狐狸尾巴赔罪,也不一定就能骗开房门,所以杜公的想法怕是说不通的。”
杜衡冷哼道:“你这小辈真是胡乱猜测,乡野村妇本就不拘小节,哺乳孩童都未必避嫌,见来人是个女子,更没什么好介意的。另外,村中百姓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大有人在,一条狐狸尾巴价值可观,以此为借口前来赔罪,商人都未必经得起诱惑,何况她们只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未见过什么世面的初嫁小娘子。”
“杜公这么辩倒也有理,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凶手继续作案,最倒霉的人又会是谁呢?”李凌云气定神闲地自问自答,“既然是罗氏的丈夫邵七郎招来了邪祟,要是继续死人的话,村里人肯定会忍无可忍,把他赶出村去。或许,凶手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并不纯粹是为了坐实狐妖传闻,而是打算一举两得才继续作案……杜公您觉得,我这个想法是否也有一些道理?”
杜衡闻言,勃然大怒道:“什么有没有理的?李大郎,你阿耶难道没教过你规矩?你别忘了,封诊道没有证据不可直接定罪。”
面对杜衡的怒火,李凌云并不退让,直言不讳道:“我阿耶当然教了,但他也说断案时,不能遇到古怪的地方就找理由敷衍,必须合理猜测,同时再加以实证方可定案!况且,我一直没把话说死,而是认为有可能,等找到实证便能判断。可杜公……您同样没有证据,轻易排除我的推测,只怕也不太妥当吧!”
见两人剑拔弩张,唯恐天下不乱的谢阮拍起手来。“好好好,这才算有点赌斗的意思嘛!既然你俩各执一词,杜公说凶手是因生死大仇杀人,李大郎说死者和凶手明面上不但没仇,或许关系还很亲密,那么我就来做这个证人,最终本案结果符合谁的说法,谁就赢了这一局!二位觉得如何?”
明珪见杜衡面色难看,忙把谢阮拽开,温声道:“既然二位各有想法,之后只需求证即可。我看不妨把输赢放在一旁,再去村中查一次,问问罗氏家中情形?”
“那谁去?”杜衡、李凌云异口同声地问。
“横竖你们别看我啊!我只会揍人、砍人,不会寻什么线索。”谢阮笑嘻嘻在明珪身后一推,后者摇头轻叹道:“二位别吵,由我去问村里人,你们可愿意?”
“我看行,明少卿相貌俊秀,温文尔雅,颇能得人好感。”杜衡连连点头。
“人情之事,我向来做不好。”李凌云也点了头。
“走吧!趁早儿的,否则天都要黑了。”谢阮大笑连连,伸手推开封诊屏上的小门,领头猫腰钻了出去。
众人又一次来到罗家的村头,天色也暗了下来。里正安排大家先到村中富户家休息,顺便等他召集村人过来。众人一人一张胡床刚坐定,就见里正带着几个村老匆忙奔进院里。
明珪连忙起身,客气地招呼道:“诸位都是长辈,不必多礼,我有几句话要问问你们,只是一些家长里短,各位只需照实回答便是。”
“贵人您瞧着面善,可您身后的官人,眼神却让人看着害怕得很哩!”一个白胡子老头儿说着,哆哆嗦嗦地朝明珪身后张望。
明珪回头,见杜衡低头不语正在饮水,显然老头儿不是说他,再看发现李凌云正盯住那老头儿,脸上毫无表情,双眼炯炯发亮,心知说的就是李凌云了。但明珪也知道李凌云沾案子就这副模样,于是只好找个借口,把几个老头儿带到院中问话。
见李凌云起身要跟,明珪将他拦住,苦笑道:“他们怕你,在你面前怕是不能畅所欲言,你信我就稍等片刻,回来与你仔细说。”
“我自然信你,只是不要问漏了话。断案所用,句句都很关键。”李凌云叮嘱明珪。明珪好笑地拍拍他。“记下了,大郎不必担心。”
谢阮双手抱胸,倚在门口调侃:“李大郎,你当真是看死人比看活人还多,就你这夜猫子进宅的眼神,叫人家活了一辈子的老头儿都怕。你不必担心,明子璋他阿耶是个厉害的术士,靠着三寸不烂之舌混进宫中讨生活,虽说他说话的技巧还远远比不上他阿耶,但从那群老头儿嘴里套话,对他来说绝非难事,你只管等着便是了。”
李凌云被谢阮打趣,倒也不跟她争执,反而乖乖回屋去了。谢阮多看了他好几眼,捉摸不透这人的想法。片刻之后,明珪果然回到屋内,笑道:“问出来了。”
众人异口同声道:“情况如何?”
“那罗氏的丈夫邵七郎的确是附近为数不多的猎户之一,家中虽说也不怎么富裕,但狩猎运气好时也能赚到不少银钱。只是罗氏的父亲颇爱赌钱,常从女儿这里拿钱,家中偶尔也会青黄不接。”明珪看一眼认真倾听的李凌云,继续道,“罗氏喜欢炫耀,总说家里有什么亲戚在京中做官,而且看不起诸色贱人,言语中多有贬低。但这人又有一些急公好义,有时仗义疏财,有人相求的话,罗氏也愿意帮忙,村落周围有很多人爱和她往来。像她这种说话直接、爱憎分明之人,身边难免有对她心怀不满者,所以和罗氏表面关系不错,又有利益往来的女子最为可疑。只是村老说,粗看罗氏跟谁都处得挺好,他们也想不出有谁要置她于死地。”
“罗氏喜欢炫耀,是因为她丈夫能赚钱?”谢阮思索,“照这么说,她的男人就是她的底气。凶手或许早就对罗氏的跋扈有所不满,所以杀死罗氏,连带把她的男人赶走,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