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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萨曼莎还一直想着自己的工作。最近出了大问题。她今天加班了,大概在八点多,也就是半小时之前才下班,从隔壁那座华丽的办公楼赶来这里跟朋友们会合。她试图抛开工作,但在如今这个高科技世界里,你其实没法真正逃离每日都要面对的烦恼和问题。当然,这个时代也有好处,那就是你可以穿牛仔裤和毛衣(夏天换成背心)。就像萨曼莎现在做的那样。你还可以赚六位数的年薪,可以去刺青、穿孔,选择弹性工作制,还可以带一只枕头去办公室,休息时趴着睡一觉。
只要你有业绩。
并且领先于你的竞争对手。
并且,该死,实在有太多竞争对手了。
互联网行业,真是块宝地。如此多的资本在这里流动,很轻易就可以出人头地;反之亦然。
萨曼莎今年三十二岁,身材丰满,一头秀发染成不羁的棕色和紫色,一双深色大眼睛如同日本动漫人物。她又喝了一些白葡萄酒,试图忘记不久之前跟老板一起开的会。这个会议令人焦躁万分,至今依然无法释怀。
别。想。了。
最后,她终于不想了。她叉起一块油炸绿番茄配凤尾鱼碎品尝,并把注意力转移到朋友们身上。他们正在笑着(除了那个正在发短信的女孩),因为她的室友——真的只是室友——拉乌尔正在讲一段关于她的轶事。他是一名时尚摄影师的助理,他们为一些想成为Vogue杂志的电子刊物拍摄。曾有一次,那个身材瘦削、留着小胡子的摄影师来他们位于切尔西的公寓接拉乌尔,当时萨曼莎穿着T恤和睡裤,头发上绑满五颜六色的橡皮筋,还戴了副非常非常严肃的眼镜。但摄影师打量了她一会儿之后说:“嗯,我能给你拍大片吗?”
“哦,你是刚接了宅女年历的活儿吗?”萨曼莎问道。
拉乌尔把这件事添油加醋地说给大家听,逗得一桌子人哈哈大笑。
这真是一群很不错的朋友。拉乌尔和他最好的哥们儿詹姆斯,还有萨曼莎的同事露易丝和另一个女人,那个挽着詹姆斯的胳膊出现的女人。她是叫卡特丽娜、凯瑟琳还是卡丽娜?詹姆斯本周的金发女伴。萨曼莎悄悄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短信女郎”。
男人们继续讨论政治,仿佛他们押了重注在这场选举上。路易丝试图跟萨曼莎讨论某个严肃的话题,而另一个女孩则继续发着短信。
“去去就来。”萨曼莎说道。
她站起身,踩着古老的地板向外面走去。喝了三杯葡萄酒纾解压力之后,她觉得更焦虑了。放松点,姑娘。你可以在汉普顿喝挂,也可以在五月角喝挂,但你绝不能在曼哈顿喝挂。
小酒吧里有两个家伙试图跟她调情。她无视了他们,尽管拒绝其中一个时有点犹豫。那家伙独自一人坐在最偏僻的角落里,身材消瘦,肤色苍白,昼伏夜出的那种苍白。像是个画家、雕塑家或者其他什么艺术家,她猜想着。长得算是英俊,虽然他低头时下巴显得有点短。一双目光炯炯的眼睛,向她投来锐利的一瞥。
萨曼莎把他们称为“舔狗”,想象狗舔食食物的样子。
她有点不寒而栗。因为他的这一瞥时间有点太长了,有些吓人。
他仿佛用目光脱掉了她的衣服,看透了她的胴体。
她有点后悔跟他对视,不由加快脚步,沿着逼仄而陡峭的楼梯,下到了位于地下室的洗手间。
咯吱,咯吱……
她终于逃离了那目光。
这下面黑暗而寂静,但非常干净。她第一次来到这里时,感到颇为意外。改造这家餐馆的人花了很多精力,刻意营造出一种粗糙的乡村风格(没错,我们知道确切的说法是:法式和美式乡村风格),但洗手间却是纯正的苏荷区现代风。板岩墙壁,嵌入式照明,装点着观赏植物,墙上挂着几幅梅普尔索普[3]不那么怪异的摄影作品,里面没有鞭子,也没有臀部。
萨曼莎走向女洗手间,推了推门。
锁着的。她龇了龇牙。“普罗旺斯2”确实面积不大,但这世界上就不该有哪家餐厅只设他妈的一间女厕所。店老板是白痴吗?
头顶一阵嘎吱嘎吱作响,有人踩着高低不平的木地板朝这里走来。
一阵沉默。
想起了酒吧里的那个男人。
我刚才是怎么了,为什么要看他?上帝啊。长点心吧。好吗?为什么跟人调情?你已经跟同事艾略特有点意思了。虽说他不是理想型,但至少体面、可靠,还看公共电视网的节目。下次他约你,就答应吧。他的眼睛很好看,在床上的表现应该也不错。
天哪,我只是想尿尿。却只有一间女厕所?
随后,是另一阵嘎吱嘎吱作响,脚步声来到楼下了。
嘎吱,嘎吱……
萨曼莎的心怦怦直跳。凭直觉她就知道是那个调情的人,那个危险分子。
她看见一双靴子出现在台阶上。那是一双男式踝靴,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风格,透着怪异。
她微微扭头打量着。她位于走廊尽头。无路可逃。没有出口。如果他冲向我怎么办?餐馆里太嘈杂了,没有人会听见这里的动静。手机也丢在楼上了,我——
接下来她想:放松。你不是一个人在这里。厕所里还有个贱人。如果我尖叫,她会听得见。除此之外,不管有多饥渴,也没人会在餐厅走廊里强奸别人的。
应该就是有点尴尬罢了:那个瘦男人太急于求成,强行调戏她,被拒绝后恼羞成怒,但最后还是会走开的。这种事都发生多少次了?顶多骂她是个浪货。
每当有个女人看向一个男人,她就会被骂是浪货。
双重标准。如果有个男人盯着女人看,哦,这就没什么了不起了。男人都这样。
这种情况会改变吗?
等等,万一他真的是个精神病呢?手里拿着把刀?专门用来捅人?
那双目光炯炯的眼睛,看起来真像个精神病。前几天不还发生了一起谋杀——苏荷区有个女孩在地下室被杀了。
就像这种地方。该死的,我该憋着——
随后萨曼莎爆发出一声大笑。
穿靴子的人终于现身了。那是个西装革履的胖老头儿。显然是个从达拉斯或者休斯敦来的游客。他看了她一眼,冲她草草点点头,走进了男用洗手间。
她转过身,继续等在女用洗手间门口。
快点吧,亲爱的。上帝啊,你是在里面化妆准备勾引男人吗?还是趴在马桶上吐个天昏地暗?萨曼莎再次抓住门把手扭动着,提醒里面的人:外面有人等。
门把手转动了。
妈的,她心想。这门一直没锁。刚才她可能拧错方向了。
你这得有多蠢?她推门走进去,打开了灯,门在她身后关上了。
紧接着,她看见里面站着个男人。他身穿一件连体服和一顶针织帽。转瞬之间,他把门锁上了。
哦,上帝,上帝,上帝,上帝啊……
他的脸烧伤了!不,是扭曲了。他头上套着黄色透明的乳胶头套,把面孔压得扭曲变形。手上戴着同样是黄色的橡胶手套。他的左手臂上,在手套和袖子之间的缝隙里,露出一点红色的刺青图案。是个昆虫,有钳子,有带刺的腿,还有一双人类的眼睛。
“啊啊啊,不,不,不……”
她迅捷无比地转过身抓住门,但他抢先一步,双臂钳住她的身体,朝她的脖子打了一记。她感到一阵剧痛。
她拼命踢,拼命尖叫,但他往她嘴里塞了一块布。声音消失了。
接着她注意到厕所后面还有一扇小门,一米见方的样子,小门通往一片无尽的黑暗——那是一条隧道,通往餐馆下方更深的地方。
“求你了!”她央求道,但声音含糊不清。
越来越无力,越来越疲惫。不再感到害怕。她忽然意识到:刚才给她脖子的那一记,他给她注射了药物。在昏睡过去的那一瞬间,萨曼莎最后的记忆是自己被放倒在地,拖向了那扇小门。
她感到一阵暖流沿着腿部流淌而下——恐惧与药物的双重作用,让她失禁了。
“不要。”她低声说道。
紧接着她听见一个声音:“要。”这个声音被无限拉长,仿佛不是袭击者在说话,而是他胳膊上的那只虫子发出的声音:嘶嘶,嘶嘶,嘶嘶。
28
人皮法则……
当比利手持美国老鹰在这位最新受害者的肚皮上创作时,他回想起自己最迷恋的事物,上帝的画布。
人皮……
这也是比利的画布。他对人皮的迷恋,就仿佛集骨者对于人类骨骼系统的迷恋那般——在阅读《连环城市》这本书时,他觉得这是最有趣的地方。他很欣赏集骨者的这种狂热,但说实话,他无法理解人骨有什么好的。很显然,人体中皮肤才是更吸引人的部分,也更核心,更重要。
人骨能给你带来什么触动?什么都没有,跟人皮差远了。
在保护人体的表皮器官中,人皮是进化最完备的,远远超过蹄、指甲、鳞片、羽毛以及那些聪明而诡异的节肢动物的外骨骼。对于哺乳动物来说,皮肤是最大的器官。就算器官和血管可以靠科幻小说里发明的设备来维持运作,皮肤的作用却是不可替代的。它可以预防感染,可以防止机体过冷或过热,可以抵御病毒和感染,可以防御一切外界入侵,不管来自蜱虫还是棍棒、尖牙还是子弹。皮肤还帮助留存对于机体来说至关珍贵的物质——水。它可以吸收我们需要的光照,从而生产维生素D。怎么样,够厉害吗?
人皮。
是的,像皮革一样,精致而坚韧(眼周肌肤只有半毫米厚,而脚底的皮肤则有五毫米厚)。
皮肤的最上层是表皮,呈米色、黑色或棕色,而刺青机的针头必须刺穿再下面一层的真皮层。皮肤是再生大师,如果针头不够深入,就算你创造出全世界最美的刺青,也会如同画在沙滩上的蒙娜丽莎,终有一天会被磨灭。
这些关于皮肤的基本事实固然有趣,但对于比利·海文来说,并没有触及其真正的价值核心。皮肤会说话,皮肤会倾诉。皱纹意味着年龄和生育,老茧暗示主人的职业和爱好,色泽反映健康情况。此外还有色素沉着,那又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现在,比利·海文正坐着,端详着受害者皮肤上自己的最新作品。没错,很好。
比利手作……
右手腕上的手表嗡嗡作响。五秒钟后,他口袋里的另一块手表也响了起来。有点像打盹时设置的叫醒闹钟。这也是“改造诫令”中规定的。
这主意不错。跟大多数艺术家一样,比利总是全身心沉浸在创作中。
他站起身来,借着头戴式卤素灯的灯光,在“普罗旺斯2”地下这个昏暗的空间里走了一圈。
这是一个八角形的房间,大约十米见方,周边有三个拱门,通向三条黑暗的隧道。比利在此前的调查中得知,在几百年前,这些国道是用来把牛赶往曼哈顿西区两座不同的地下屠宰场的。
健康的奶牛走一条道,生病的走另一条道。
不管走哪条道,都会被屠宰。不过病牛肉会被卖给当地地狱厨房附近的穷人,或者运去五点地区和布鲁克林肮脏的市场。而优质牛肉当然属于上东区、西区和中城的高级餐馆。
比利在踩点时把这两条隧道都走过一遍。其中一条隧道是砖墙,另一条是瓦墙,但他不知道当年两种牛分别走哪条道。
他希望自己能推断出答案,因为他想在病牛走的那条道里给这位年轻女士刺青——这听起来非常合适。但他最终决定在屠宰的地方动手,也就是这个八角形的房间。
他再次细细打量了她一番,刺青作品很完美,边界的割痕也很完美,他对此非常欣慰。在家乡的刺青店里工作时,他从来不在意顾客的反应,他有自己的标准。客人们毫无感觉的作品,可能让他心醉神迷。而当一个女孩看着自己身上的结婚蛋糕刺青(是的,这种图案相当流行)感动到泪流满面时,他可能会因为其中一个小小的瑕疵、一处小小的不完美而大发雷霆好几天。
但这件作品非常棒,他心满意足。
他很好奇,警方现在有没有破解他留下的信息。不,不可能,就算是林肯·莱姆也没那么厉害。
想起之前在医院和门诊大楼发生的意外,他决定是时候放慢进度,让他们别跟这么紧了。
比利曾用自己优美的字体写下过诫令中的一段:“要不断重新评估调查你的警方,有时候有必要在他们的调查之路上布置一些障碍。只可以针对低级警员;攻击高级警员或者政府官员会让他们加大追捕力度。”
或者,用比利的话来说就是:凡阻碍改造大业者,虽远必诛。
他打算用来放慢追捕进度的手法很简单,那些没有刺青的人会想当然地认为刺青机用的肯定是空心针头,但事实并非如此。
刺青针头都是实心的,通常好几根焊接在一起使用,墨水顺着针头流淌下来,注入皮肤。
比利还是用了一些皮下注射药剂,让受害者安静下来。他现在把手伸进工具包,掏出一个带密封盖的塑料药瓶。他小心地打开盖子,把这个棕色小药瓶放在地上。他又从一整排手术器械中挑选了一把外科手术用的止血钳,伸进塑料药瓶中夹起一枚0.25厘米针头、三十口径的注射针管——这是现有的最小型号。他小心翼翼地把针头从注射器上拧下来,又在其中注满毒药。
他捡起那个女人的手包,把针头末端扎进包扣下面的皮革里。当来现场勘查的警察打开这个手包,这枚几乎微不可见的针头便会扎进警察的手套和皮肤中。针尖很细,即使被扎也几乎不会被察觉。
当然,直到大约一个小时以后,他们就会开始发作。发作的症状十分美妙:士的宁的效力,在所有毒物中堪称最为极端和痛苦。你会感到恶心,肌肉痉挛,血压飙升,身体僵直,最后窒息。
确切地说,士的宁会令你痉挛致死。
不过这点剂量对一名成年人来说并不会致死,只会造成严重的脑损伤。
向你的追捕者播撒瘟疫。
身后传来一声呻吟。
她的意识正在恢复。
比利转向她。随着他的脑袋动来动去,卤素灯的光束在房间里不断变换着方位。
他小心翼翼地把手包放在地上,布置成他只是随手一扔的效果。他们会认为包里可以找到有用的线索和指纹,他希望是阿米莉亚·萨克斯本人捡起这只包。尽管莱姆才是幕后操纵者,但比利还是对自己在医院被萨克斯找到而大为光火。他还指望以后可以回标本室,但是都怪她,他永远没法回去了。
当然,就算被刺伤的不是她,也会是林肯·莱姆的帮手。
至于莱姆本人?他认为也不是不可能。他已经得知,林肯·莱姆的手臂和手已经恢复了部分功能。也许他会戴上手套,拿起这只包。但他肯定是感觉不到被针扎的。
“哦……”
他转过身,看向横陈在地面上那件美丽的人皮艺术品。象牙的底色。他用强力胶带在这块画布上方绑了一支手电筒,打开开关,凝视着她的眼睛。先是迷茫地眯着眼睛,随后流露出无尽的痛苦。
他的手表嗡嗡作响。
另一只也响了。
该走了。
29
灯光照亮了空中落下的冰雹、堆积的残雪和湿漉漉的沥青地面。
蓝色的、白色的、红色的灯光,急促地、有节奏地跳动着的灯光。
阿米莉亚·萨克斯把自己那辆棕色的都灵产汽车停在几辆救护车旁边,爬了出来。其实这几辆救护车并没有必要过来,一辆都不需要。只需要来一辆运尸车就行了,最先到达的现场警察已经宣告萨曼莎·勒凡当场死亡,她是未知嫌犯的第二名受害者。
不出意外,依然是下毒。这只是先遣警员的初步结论,但毫无疑问,出自不明嫌犯11-5的手笔。
萨曼莎久久没有回到“普罗旺斯2”的餐桌边,她的朋友们开始担心。他们找遍了餐馆,发现洗手间后面有一扇歪歪扭扭的门。一个侍应生打开门,把头探进去,立刻喘息着吐了起来。
萨克斯站在马路上,看着餐馆和周围汇集的车辆。朗·塞利托走向了她。“阿米莉亚。”
她摇着头说:“今天早上我们刚在医院阻止了他,现在他找到了另一个受害者。动作够快的,几乎是指着我们的鼻子骂:去你的。”
食客们纷纷结账离开,餐馆员工则惊慌失措。有顾客在餐厅洗手间里被绑架,然后被拖到房子下面的隧道里杀掉,他们再怎么惊慌也是意料之中的。
萨克斯心想,“普罗旺斯2”迟早要关门,只是时间问题罢了。餐馆本身,就是这宗罪案的另一个受害方。她觉得,伊丽莎白街上那间服装店也会很快倒闭。
“我马上开始调查。”萨克斯低声说道,从口袋里慢慢掏出一本笔记本。
快速反应车抵达现场后,停在了路边。萨克斯对走下车的技术人员挥了挥手。带队的是简·伊格尔斯顿,在苏荷区克洛伊·摩尔的现场也是她。其实就是昨天的事,但感觉却像发生在上个月。
这次她带了个新搭档,是一个瘦瘦的拉丁美洲人,长着一双冷静而敏锐的眼睛。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这是犯罪现场调查的一把好手。萨克斯朝他们走过去:“老规矩。我先进去,调查尸体,走格子。你负责他绑架被害人的洗手间,以及所有可能的逃离路线。”
伊格尔斯顿说道:“交给我,阿米莉亚。”她点点头,萨克斯走到快速反应车后面,开始穿戴防护服、鞋套、头套和手套。当然还有N95口罩。一定要牢记,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能摘下口罩。
铁锈……
这次还要戴护目镜。
萨克斯在套上防护服的两条裤腿时,不经意间往马路上瞥了一眼。就在餐馆所在马路的这一边,街角有个穿深色外套的男人一闪而过,除了头戴棒球帽而不是针织帽之外,他看起来跟医院里偷袭哈莉特·斯坦顿未遂的不明嫌犯简直一模一样。他正在打电话,心不在焉地看着犯罪现场这边的动静。不过他的动作不太自然。
这会是不明嫌犯吗?就跟在苏荷区那样,他又回到犯罪现场窥探?
萨克斯迅速转移开视线,继续穿防护服,试图表现得若无其事。
其实嫌犯返回犯罪现场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更像是那些蹩脚的犯罪剧里的陈旧套路。不过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不会发生。特别是那些非专业的或者有精神疾病的罪犯。这些罪犯的杀人动机往往是精神疾病或情绪问题。而这位不明嫌犯11-5似乎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假装要去快速反应车的另一边拿一副新手套,慢慢靠近了一名认识的警探,南希·辛普森。南希头脑聪明,颇有一些街头智慧,最近刚被派到中城北部的分局。她正在控制现场,指挥食客们有序撤离现场。
“嘿。”萨克斯向她示意,“南希。”
“又是那家伙?”南希低声说。她身穿一件纽约市警察局配发的风衣,竖着领子来挡风。萨克斯最喜欢的,是她那顶深绿色的贝雷帽。
“看上去是这样的。”
“全城的人都吓疯了。”辛普森说道,“关于地下室遭到入侵的报道增长了百分之百,可没有一例是真的罪案,但我们还是加强了巡逻,总得做点什么。”她挤了挤眼睛,“没人再去洗衣服了。都怕去洗衣房。”
“南希,出状况了。”
“你说。”
“不要回头看。”
“好的。怎么了?”
“有条大鱼,街角有个人,就在这个街区。他穿一件外套,戴一顶棒球帽。我希望你靠近他,但不要往他那儿看。你懂我的意思吗?”
“当然。我看到人影了,用余光看到的。他在走动。”
“靠近他,然后拦住他。准备好武器,有可能那就是嫌犯。”“就是杀人凶手?”
“就是他,不确定。我的意思是,有可能。”
“我该怎么靠近?”
“你在疏导交通,你在打电话。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假装在打电话。”
“要逮捕吗?”
“先检查身份证件,我随后就来。我先去准备好武器。”
“他是鱼,我是鱼饵。”
萨克斯往旁边瞥了一眼。“哦,该死,他不见了。”
那个也许是不明嫌犯的人已经不在街角,消失在餐馆旁边那幢十层楼高的玻璃幕墙大楼后面。
“我去追。”辛普森说道。她朝着男人消失的方向跑了过去。
萨克斯跑到指挥中心,告诉正守在那里的鲍尔·霍曼,嫌犯可能出现了。他立刻召集六名包括紧急勤务小组在内的警员。她朝辛普森望去,只见她停下了脚步,四处张望。萨克斯意识到,嫌犯肯定逃了。
辛普森转过身,小跑着回到萨克斯和霍曼身边。
“对不起,阿米莉亚。他跑了。可能躲进了那幢大楼里,就是街角那幢特别漂亮的大楼。也可能叫了辆车。”
霍曼说道:“我们会追查的。我们手头有昨天那个案子里不明嫌犯的画像——拼图识别系统生成的。”
她看了看那张画像,画像上明显是一张斯拉夫人的脸,长着一双浅到怪异的眼睛。
紧急勤务小组的头儿对他召集来的人下达命令:“行动,去找他。要有一个人打给中城南分局,我要一队人马沿着四十二街向西搜索,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能包围他。”
“是,长官。”
他们分头出发了。
跟去犯罪现场走格子相比,萨克斯更想跟他们一起去搜捕。但她还是穿戴好了勘查现场的装备。
防护服、鞋套和头套,最后拿起证物搜集箱。最后,她忍不住又扭过头看了一眼那条大鱼摆摆尾巴消失的街角。
萨克斯打开了餐馆的门。
30
萨克斯心怀感恩。和上次一样,她不必自己把沉重的卤素射灯搬到谋杀现场。等她赶到时,那里已经被照得灯火通明。
谢谢你们,紧急反应小组的同事。
她看了一眼手中的图表找方向。图表来自莱姆那个关于纽约地下交通网络的数据库。
这个现场和上一个有颇多共同点:市政工程的下水管道,标记着“IFON”字样的黄色盒子。但两地之间也有一处很大不同。这个地方要大得多。而且她可以直接从洗手间走进去。不需要爬进圆柱形棺材,也不再有胃管。
谢谢你们……
萨克斯从泥土地面周围残余的木头围栏推断出,这里曾是一条用来运送牲畜的通道,连接着这里和地狱厨房地区的牲畜围场。她再次想起,这个不明嫌犯深受集骨者影响,而集骨者也曾选取一座废弃的屠宰场囚禁其中一名受害人,把她血淋淋地钉在地上,然后活活被老鼠咬死。
不明嫌犯11-5显然是站在了大师的肩膀上。
洗手间里的小门通往一个八角形的房间,从那里有三条通道一直延伸到黑暗之中。
萨克斯打开了音频和视频通话的开关。“莱姆,你在听吗?”“啊,萨克斯,我刚还在想你什么时候打过来呢。”
“他可能回过现场,跟在伊丽莎白街一样。”
“回到作案现场?”
“也可能一直没离开,我看见有个人在街角窥探。鲍尔·霍曼派人去追了。”
“追到了吗?”
“还没有。”
“他为什么回来?”莱姆喃喃自语道,并没有指望有人回答。
摄像头正对着萨克斯视线的方向——幽暗的隧道尽头。在检查尸体之前,她在鞋套上绑了橡皮筋,沿着嫌犯的足迹走了一遍。他那串同样也穿了鞋套的脚印消失在其中一条隧道前。
“他就是从这里进来的吗?我看不太清。”
“看起来是这样的,莱姆。我看见前方有点光亮。”
这次嫌疑人进入犯罪现场不是通过安检孔。而是这三条隧道之一,通往从宾夕法尼亚车站驶向北边的地铁。隧道入口被坍塌的瓦砾掩埋了一大半,但还是留了足够的空间可容一名成年人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