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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等等,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们正在搜捕的不明嫌犯此刻脸上缠着绷带,和你正在疏散的其他病人一起,正从消防楼梯撤离。”
霍曼停顿了下,说道:“该死!好吧,我们会把他们带到大堂,集中查证身份。缠着绷带的人都不准出去。多谢提醒,朗。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能在十分钟内抓到他。”
24
莱姆的轮椅在高清显示屏前转来转去。自他们收到嫌犯在门诊大楼六楼释放有毒气体的报告,已经过去差不多四十分钟了。
屏幕连着紧急勤务小组的摄像头,实时显示门诊大楼正门和后面住院区大楼的情况。
门铃响了,托马斯走过去开门,一阵风吹进来,然后是一串熟悉的沉重脚步声,莱姆知道,是塞利托来了。
啊……
塞利托转过转角,停了下来。他转过身,脸色有些阴沉。
“好了。”莱姆尖酸刻薄地挖苦道,“我就奇了怪了……”
“好啦,林肯。”塞利托脱下他的博柏利风衣,“那只是……”“我刚刚说,我只是觉得奇怪。难道就没人想到吗?一个都没有?就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到,通报有毒气体泄漏的不是医护人员,而是嫌犯自己?大家就这么相信了,然后开始排查脸上缠着绷带的病人?”
“林肯,别说了。”
“就没人去检查下那些戴着牙医防护面罩的人?就是刺青艺术家也会戴的那种面罩。或者是那些穿着连体工作服的人。他就这样装扮成急救人员,大摇大摆地出去了。”
“我们现在知道了,林肯。”
“所以当时就没人想到啊,直到——”
“你他妈说够了没!”
“——现在才反应过来——”
“林肯,你有时候真挺招人烦的。”
莱姆知道,但他一点都不在乎。“现在大理石山附近的搜捕行动怎么样了?”
“大理石山的主干道,那一区每一站公交和地铁都设了检查点。”
“目标对象是?”莱姆继续问道。
“任何三十岁左右的白人男性都不放过。”
莱姆收到邮件提醒,打开一看,是刑侦组的简·伊格尔斯顿发来的。他们根据哈莉特·斯坦顿的证词,合成了嫌犯画像,一个看上去明显是斯拉夫人的男子,不苟言笑,额头很突出,长着一对连心眉,极浅色的眼珠让他看起来格外怪异和可怕。
莱姆本来不觉得人的善恶会反映在外貌上。但是直觉告诉他,这张脸背后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
另一个显示屏亮起,阿米莉亚·萨克斯的脸出现在屏幕上。
“莱姆,你在吗?”
“在,在,萨克斯,你说。”这台电脑原本是用来跟其他城市的执法部门开视频会议用的,有时也用来审讯嫌犯。还被莱姆用来和新泽西表弟的孩子们打视频电话,这家人算是跟莱姆最熟的亲戚了。不过主要还是靠萨克斯,会给他们念故事书和讲笑话。有时萨克斯也和帕米拉打视频电话,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
莱姆想知道,她俩吵架之后,还会不会再这样闲聊了。
萨克斯说:“结果怎么样了?真的被他逃脱了?”
莱姆瞪着塞利托,翻了个白眼说:“是,他跑了。但我们从人质那边获得了很清晰的描述。”
“那个警卫恢复得还好吗,萨克斯?”
“勒容的眼睛需要继续治疗,其他都没问题。他被甲醛和睾丸标本击中了,这让他可很不高兴。”萨克斯微微笑了下,“当时太黑了,我看到地上有一些皮肉,还以为嫌犯泼的是强酸,把他的肉都融化了。但他没事了。现在,朗,跟我说说搜捕的情况吧?”
塞利托向她解释道:“我们已经在大理石山范围内的公交站和地铁站布满眼线,尤其是一号线。当然他也可以坐出租车,但我相信他应该不会愿意跟出租车司机一对一接触。根据那位刺青专家的说法,他不是本地人,所以他大概也不懂得坐黑车。我们猜他大概率还是会选择公共交通。”
莱姆眼角瞄到萨克斯在点头,然后看到屏幕上的画面开始闪烁卡顿。网络太差了。
画面突然又清晰了。
只听到她说:“他应该会往东边走,然后搭乘地铁。”
“对,我也这么觉得。”
莱姆说:“说得有道理。”接着对塞利托说,“立即安排你的人去查四号线。还有B线和D线。那边已经是布朗克斯区的中央,他不可能跑得更远了。”
“好的,我这就去布置。”塞利托转身就去打电话。
萨克斯问道:“莱姆,我发现有一点挺奇怪的。”
“什么?”
“医院有好几十间让他藏身的储物室,为什么他偏偏要去那间储物室呢?”
“你认为呢?”
“他之前去过那里,我估计他是想把哈莉特·斯坦顿带去那里刺青。”
“为什么?”
“那里就像是个人皮博物馆。”她接着形容了一下容器里保存的人体组织标本。
“皮肤。当然了,就是他迷恋的东西。”
“是的。除了外部器官、脑部,有将近一半的容器装着体表组织。”
“你这是在宣讲什么暗黑心理学吗,萨克斯?我不确定这有什么帮助。我们已经知道他对人皮有特殊爱好。”
“我只是猜想,他曾在那里待过更长时间。不仅仅是为了密谋凶杀去踩点。可以这么说,就像去当代艺术博物馆观光的游客一样,纯粹被那个地方吸引。所以我还在那里走了三次格子。”“哈,这样运用心理学还挺合适的。”莱姆说。
25
比利低着头,快步朝布朗克斯的地铁站走去。他搭乘地铁前往曼哈顿南部,回到他的工作室,回到他的玻璃盆栽身边,回到安全和舒适之中。
他的脑海中回想起医院走廊里发生的一幕,以及阿米莉亚·萨克斯的形象……一想起她,比利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毕竟他一直想尽办法了解关于这个女人的一切,以及关于林肯·莱姆的一切。
她是怎么找到他的?这个问题不太准确。
林肯是怎么找到他的?她很优秀,毫无疑问;但莱姆更胜一筹。
好吧,怎么找到的?详细步骤是怎样的?
嗯,他之前去过那家医院。也许他就是在那里沾上了一些证迹。尽管他极尽小心,还是在克洛伊·摩尔的尸体边留下了一些痕迹。
所以警方派萨克斯到医院,是为了阻止他发动另一次袭击?不。比利判定,警方不可能预判他会在那个时候回去。萨克斯去医院,只是为了问问有没有医务人员看见过符合他们描述的嫌疑人。
他的思绪萦绕在阿米莉亚·萨克斯身上……从某种程度上,她让他想起可爱女孩。她美丽的面庞,她的发丝,她那双热切的、坚定的眼睛。他知道,要控制女人,有些要靠讲道理,有些要靠权威和命令。还有一些,你永远无法控制她们。这就会出问题。
想到她苍白的皮肤。
夹竹桃室……
他想象着阿米莉亚身处夹竹桃室中,躺在沙发上,躺椅上,那爱的座位上……
他的呼吸变得急促。他想象着血液流淌在她的皮肤上。他尝到过其中滋味,闻到鲜血的气息。
但现在,姑且忘记这些。
另一个词跳进他的脑海:预判。
如果莱姆算到了医院的事,那他也很可能算到他会从这条路线逃逸。他不禁加快了脚步,这条路人很多。折扣店,餐馆,手机店,还有电话卡商店。主要客户群体是工薪阶层,预支薪资,全市最低价。
到处是人:带孩子的父母,把孩子包得像袜子玩偶一样严实,在刺骨的寒冷和冰雨中行走。青少年却无视寒冷,或者说他们可能根本感觉不到冷,只穿着薄薄的外套,牛仔短裤,或者是装饰着假皮草的花哨外套。光着腿穿高跟鞋。动个不停,一刻也不消停。比利差一点就撞上了一个玩滑板的孩子。
他恨不得把那个小孩从滑板上拖下来。但他顷刻之间就滑远了。再说,比利也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就现在的状况来看,这可不是个好主意。
他继续向东逃逸。他发现沿途也有不少皮肤艺术——这是比利对于刺青的说法。这一代出没的人群大多阶层较低,种族混杂。不少人在皮肤上刺字,大多是手写体。常见的有《圣经》选段、诗歌和各种宣言。根据比利的观察,最有代表性的当属马丁·路德·金了。也有些来自《古兰经》或者大鲨鱼奥尼尔。有些大到差不多是72号字,很显眼。但更多小到几乎要用显微镜才能阅读。
无论是那些长得像黑帮成员和毒贩子的男子,还是疑似娼妓的女人,身上的刺青似乎都有十字架。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迎面向比利走来。他深色皮肤,体格庞大,较比利稍微矮一些。比利盯着他脸颊和太阳穴的疤,几道交叉线条组成了一个复杂的图案。
他注意到比利的目光,放慢脚步,最后停了下来,冲他点点头。
“嘿。”他微笑着打招呼。也许他发现比利很欣赏他的疤痕刺青了。
比利也停下脚步。“你的刺青很酷。”
“哟,谢了。”
这是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传统刺青方式,先割出线条,再敷上刺激性的植物汁液,让伤痕肿起,从而形成永久性的纹路。疤肿有几种目的:表明是某个家族或部落的成员,彰显某种社会或政治地位;另外也可能用来纪念人生转变的里程碑,比如成年或结婚。在某些非洲文化中,疤痕刺青也可能象征着性能力高超和性欲旺盛。实际上,疤痕本身也是一种性感带。女人的疤痕刺青越多,就越适合结婚。因为这意味着她更能忍受分娩的痛苦,可以孕育更多后代。
比利一直很欣赏疤痕刺青,但自己没有尝试过。这个年轻人脸上的刺青实在令人印象深刻,像交错的藤蔓和锁链一般。非洲的皮肤艺术主要是几何图形,很少描绘动植物或人像,也从不用文字。比利几乎难以抑制自己的冲动,想伸手去抚摸那个图案。还好,他忍住了。
年轻人也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比利,目光中混合着好奇和暧昧。最后,他看了周围一圈,然后似乎下定了决心,压低了声音问道:“哟,你要褐仔吗?月亮石?糖粉?要哪种?”
“我……”
“你有多少钱?我算你便宜点。”
毒贩子。
恶心。
片刻之间,对于疤痕刺青的欣赏转化为了厌憎。他几乎觉得这个男人背叛了自己。精美的皮肤艺术也遭到玷污。比利想在他脖颈里扎上一针,把他拖进小巷,用白蛇根草或毒芹汁在他身上刺几个字。
但比利很快意识到,这件事再次证明了“皮肤法则”的正确性。毫无疑问。就像物理法则一样,不应该影响他的情绪。
他失望地笑了一下,绕开这个男人走远了。
“哟,我给你算便宜点!”
又往东走了一个街区,比利回头看了看。没什么可疑人物跟在后面。他走进一家服装店。用现金买了一顶洋基队棒球帽和一双便宜的帆布鞋。他戴上帽子,换了鞋。没有急着扔掉旧的鞋帽,因为警察可能搜查附近的垃圾桶,找到这双带有他指纹的巴斯牌皮鞋。趁店员没注意,他把一只鞋丢进了清仓减价的货堆,另一只放在一排放满类似鞋子的货架后面。然后他走出这家店,继续前往自己的目标——可以搭乘地铁回到运河街的地铁站,回到安全之处。
比利低着头,观察着拥挤的人行道地面。好脏,到处都是椭圆形的狗屎和一块块口香糖污渍。周围还残留着泥泞的融雪。
但没人朝他的连体工作服、工具包以及他本人看上一眼,在内心好奇:这就是在苏荷区杀了那个女孩的男人吗?就是那个在大理石山的医院里差点被围捕和枪杀的男人?
他再度加快脚步,吸入充满汽车尾气的冰冷空气。他肯定不会搭乘一号线,这列地铁会途经大理石山,距离医院太近了。
他花了好几天研究纽约市交通系统,最后决定去东边一点的车站,虽然这样就要在这令人不适的天气里走更多路,遇到更多令人不适的人。
哟,我给你算便宜点……
这种人到处都是。人群越来越密集,其中很多购物者,比利认为,他们都是想趁圣诞节前商场打折来囤礼物的。这些人都穿着深色衣服,破烂又邋遢。
莫罗博士的猪人,狗人……
有些警车从身旁驶过,往大理石山开去。没有一辆停下。
比利喘着粗气,胸口隐隐作痛,终于走到地铁站入口。这一站地铁不是地下的,而是在高架上。他刷了地铁卡,镇定自若地爬上陡峭的楼梯,来到站台上。潮湿的寒风席卷而来,让他下意识蜷缩起身子。
比利把帽檐又压低了一点,换了副不同镜框的眼镜,又把灰色围巾拉高、遮住嘴巴。这里太冷了,这么做看起来再自然不过。
比利搜寻着周围警察的踪迹。下方的街道上没有闪烁的警车顶灯,人群中和站台上也都没有穿制服的警察。
可能——
等等。
他注意到月台上距离他大概十米远的地方有两个穿大衣的男子。其中一个正往他这边看,跟同伴说着什么。
那是两个白人,穿着保守的服装,厚重的大衣底下是白衬衫和领带。站台上大部分乘客都是黑人或拉丁族裔,穿着也要随便得多。
便衣警察?这是他的第一直觉。他们不一定参与了搜捕行动,可能只是来这里调查贩毒团伙的,但听到警报后,相信自己遇到了那个地下人。
其中一人打了个电话,比利感觉他肯定是在跟林肯·莱姆汇报。毫无缘由地,比利就是相信这个警察是莱姆的朋友和同伴。
一辆地铁呼啸而来,距离站台还有不到一百米。那两人交谈了一些什么,在寒风中艰难地朝比利走来。
他已经够谨慎了,在逃离门诊大楼时也足够机智。难道就要因为这样的机缘巧合被抓住吗?因为两个凑巧在附近的警察?
比利周围没有出口。如果他逃跑的话也来不及。跳下去怎么样?
不,这里距离地面有七米高。他会摔断骨头的。
比利决定蒙混过去。他有一张市政府雇员的证件,临时骗骗人还行。但如果有人打电话到市政府查验,一下子就会露馅。他还带了真实的身份证,但严格来说,拿出来就违反“改造诫令”了。
你应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
但是这本身当然也行不通。只要用对讲机或者手机问一声,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了。
他只好继续犯罪。他打算假装没注意到那两个男人,等他们走到身边时转过身对他们微笑,然后趁其不备把其中一人或两个人一起推到站台下。然后趁乱逃走。
这个计划糟透了,笨拙而危险,但他心意已决,别无选择。
两个男人距离他更近了。他们冲他微笑着,但比利一点儿也不相信他们有什么好意。
列车越来越近,三十米,二十米,十米……
他想看清这两人腰间是否有配枪,但他们没有解开大衣纽扣。他又看了看出口,计算着时间和距离。
准备好。那个个头比较大的,先推他——林肯·莱姆的同伙。
列车几乎就要到站了。
二人中的高个子,也就是要先一步去死的那个,跟比利对上了眼神,冲他点点头。
等会儿,等会儿。再过十秒钟。八,七,六……
比利的神经绷紧了。
四,三……
那个男人微笑着说:“埃里克?”
“我,呃,我没听清?”
“你是埃里克·威尔逊吗?”
列车进站了,呼啸着停了下来。
“我?我不是。”
“哦,嘿,你看起来跟我们以前一个同事的儿子一模一样。不好意思,打扰了。”
“没事。”
那人转身走开了,走进人群涌出的列车。
比利也走进地铁车厢,在可以听到他们二人交谈的距离之内找了个地方站着。
然后他意识到,他们就是看上去的样子,商人,刚在上城谈完生意,准备回麦迪逊大道的办公室写会议纪要。
列车启动了,一路摇晃着、呼啸着,向南行驶。
很快,他们就来到曼哈顿,列车钻进了地下。
地下人又回到了他的世界里。
搭乘地铁有风险,但至少可以把风险降至最低。而且显然他这个选择是明智的。他没有坐一号线,或是东边一点的四号线,甚至是B线和D线,而是走了好几里路到阿勒顿大道乘坐二号线。他可以想见,肯定有人——当然,是林肯·莱姆——会吩咐警察搜索附近的地铁站。但就算是纽约市警局也没有那么多人手全城搜捕。所以他希望可以经过这么一通猛走,逃过这次追捕。
显然他成功了。
列车往南疾驰时,比利在心中说:你不是唯一会预判的,莱姆警监。
26
嫌犯11-5先生非常内行,林肯·莱姆再次感慨。
他操控轮椅,来到证物检查台前面。梅尔·库柏和萨克斯正在检查从医院拿回来的证物。
尽管她彻底搜查了走廊、门诊大楼和“人皮博物馆”,但在这宗对哈莉特·斯坦顿袭击未遂的案件中,他们得到的证物少得可怜。
没有指纹。他太机警了,手指始终没有触碰哈莉特(皮肤上可以采集到指纹)。看来他要么是抓着她的衣服,要么是隔着自己的袖子触碰她的肌肤。而且在逃出试图进行攻击的地下室之后,进入标本室之前,他戴上了乳胶手套。而且不是乙烯基涂层手套,这种材质会呈现出特殊的纹路,从而成为呈堂证供。
但跟上一次不同,他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没有时间穿上鞋套。因此,萨克斯采集到一些很不错的静电鞋印。
十一码,巴斯牌皮鞋。不过就算他穿着一双十一码的巴斯牌皮鞋,并不意味着他的脚就是十一码。
根据鞋印上的磨损情况,虽然有时候可以推断出关于体重和体态的细节,但这次也没有太大帮助。而且莱姆心想:这个重要吗?他们已经知道他的体重和体态了。
萨克斯在地板上的鞋印周围用滚筒采了样,想看看是不是能找到什么证迹。但梅尔·库柏说,分析结果显示:“有很多英伍德大理石,还有更多清洁剂和医疗物质。就是那些当初引导我们去医院的证迹。这次又多了清洁剂,但其他就没有什么了。”
她在标本室里还找到了一些特殊的证迹,气相层析/质谱仪分析结果是聚二甲基硅氧烷(硅灵),这种物质常用于化妆品、工业润滑剂,还有食品加工,用以防止产品结块。有趣的是,硅灵也是橡皮泥的主要物质。莱姆也想到了这一点,但经过一番思考之后,他判定,这种玩具应该不在这位不明嫌犯的计划之内。
“我认为他是在控制斯坦顿太太的时候沾染上这种物质的。”萨克斯说道。作为一名五十多岁的女性,斯坦顿太太的妆还挺浓的。萨克斯拿出手机,打通了斯坦顿太太给她的手机号,向她通报了查案进度,问到了她常用化妆品的品牌名。随后她找到化妆品牌的网站,查到硅灵其实是她所用粉底的主要成分之一。
这条线索断了。
也没有其他证迹或纤维。
萨克斯把这些新的发现写在白板上,说道:“还有一点。我看到他有一个刺青,就在他……”她皱了皱眉头,“是的,左手臂,一个动物之类的,也许是条龙。就是那本惊悚小说里写的那样,《龙文身的女孩》。红色的文身。”
“没错。”塞利托看了下他的笔记本,补充道,“哈莉特·斯坦顿也说他有个刺青。但她没看清是什么图案。”
“有关于毒药的证迹吗?他打算用在被害人身上的毒药?”普拉斯基问库柏。
“根据阿米莉亚搜集到的证迹,没有任何毒药的痕迹。”
“我想我们可以假设,他把他心爱的毒药都好好保管着,等到一切准备就绪才会动用。”莱姆再次感到好奇——为什么选取这种作案方式?毕竟现在很少有人用毒药作为武器了。虽然过去几百年里,下毒杀人的方式十分常见,但现在早就不流行了。这主要因为十九世纪中叶,英国著名化学家詹姆斯·麦什发明了一种检测手法,可以检测出人体组织中的砷。而检测其他有毒物质的手段也随之面世。许多害死老婆的丈夫和贪婪心急的财产继承人,曾经以为医生会把死因误判为心脏病发、中风或其他疾病;但在早期刑侦人员的侦查之下,他们都被关进了大牢或是送上了绞刑架。
与此同时,有些物质诸如常用于汽车防冻剂的乙二醇,还是会被一些不幸福的妻子拿来毒害丈夫。国土安全部也担心恐怖分子会利用各种有毒物质作为武器。从可以萃取出蓖麻毒蛋白的蓖麻籽,到氰化物,再到毒性最强的物质肉毒杆菌(用于医美的肉毒杆菌注射物极其微量)。只要几公斤肉毒杆菌,就能杀死地球上的所有人类。
然而毒药难以携带,又很容易被发现,而且在使用时也难以控制,更别说还有毒害到下毒者自己的风险了。
为什么你如此热爱毒药?莱姆在心中向不明嫌犯发问。
梅尔·库柏打断了他的沉思。“在医院,我们差点就抓到他了。你认为他会收手吗?”
莱姆哼了一声。
“意思是不会?”
萨克斯帮他翻译:“意思是不会。”
“我们只需要思考。”莱姆说,“他接下来会在哪里动手?”他控制轮椅来到白板前,“也许,答案就在这里。”
上曼哈顿医疗中心
被害人:哈莉特·斯坦顿,五十三岁
-游客
-未被伤害
不明嫌犯11-5
-细节参照前一犯罪现场
-左手臂有红色刺青
-俄罗斯或斯拉夫裔外貌
-浅蓝色眼睛
-没有口音
-十一码巴斯牌皮鞋
-没有指纹
-曾在医院标本室逗留(“人皮博物馆”)证迹
-没有发现有毒物质
-硅灵
#但很可能来自哈莉特·斯坦顿的化妆品
27
“普罗旺斯2”里人满为患。
自从《纽约时报》发布了餐厅评选结果,这家位于地狱厨房(即曼哈顿克林顿地区)的小餐馆就生意兴隆,顾客们拼命想挤进吵闹、混乱的餐馆里,享用融合美国南部和法国南部两种料理风味的美食。
炸鸡佐酸豆与炖蔬菜。
蜗牛佐玉米粥。
看似不可思议,但风味绝妙……
餐馆南边是一处仓库,北边是一幢时髦的玻璃幕墙办公大楼。而这家餐馆则是中城西南部的典型建筑:房龄超过百年,歪斜的地板踩上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天花板是手工捶制的锡板。每一间狭小的隔间之间低矮的过道和餐馆的墙壁都由喷砂砖砌成,这让室内的噪声更加嘈杂。
室内灯光昏暗,低悬的灯盏里装着昏黄的灯泡,看起来跟整栋建筑一样古老。但其实制造商并不是百年前哈得孙河畔的铁匠铺,而是韩国首尔近郊的一家工厂。
店内靠里的一张餐桌旁,年轻男女正聊得热火朝天。
“他没机会的,太可笑了。”
“你听说过他女朋友吗?”
“那不是他女朋友。”
“现在是了,脸书上更新了。”
“总之我都不觉得她算是女的。”
“哇哦,你也太毒了。”
“等到媒体发现,他就完了。我们再叫一瓶吧,那瓶夏布丽葡萄酒。”
萨曼莎·勒凡心不在焉地听着同伴们的谈笑。一来她不是很关心当地的政治。他们正在谈论的那个候选人应该选不上,不是因为他的女朋友有问题,而是因为他才华平平且目光短浅。你需要有大格局才配成为纽约的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