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西莉也吃了一片安眠药,所以当你半夜蹑手蹑脚溜出去时,她也毫无察觉。在你的计划里,让人看见斯蒂芬进入十二号客房是极其重要的一环,而你为此做了周密的安排。你从员工宿舍区的工具室里拿走工具箱,又戴上一顶和斯蒂芬平时戴的一样的针织圆帽。你从酒店大门进入,乘坐电梯上到二楼。德里克·恩迪克特当时坐在楼下的前台区,那么你要怎样才能让他上楼来看见你呢?”
“答案就是利用宠物狗小熊。我的推测是,你借助了小熊睡篮旁边桌子上的那枚爱尔兰胸针。”我从手提包里拿出胸针,用手指捻开后面约两英寸长的扣针,然后放在洛克面前的桌子上,“等今天这一切结束,您或许应该仔细检验一下这枚胸针,高级警司。上面说不定还有小熊的血迹。我想艾登用针扎了它,好让它吠叫。”
我转头继续看着艾登。
“就这样,德里克听见狗叫,上楼察看状况。他蹲下来检查狗的时候,你故意快步从走廊上经过,向十二号客房走去。走廊灯光昏暗,时间又很短暂,德里克根本看不太清:除了那顶针织圆帽和工具箱。他自然而然以为那是斯蒂芬。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跟过去看看,可等他转过拐角,到达走廊时——虽然只有几秒钟——这个人却已经消失了。这说明了什么呢?德里克既没有听见敲门声,也没有听见任何人说话的声音——既没有深夜登门的解释,也没有熟人见面的寒暄。弗兰克可以用废纸篓或者别的什么东西给门留一条缝,但我认为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高。在他盘算的剧情里,利奥要自己开门进来,而他是有钥匙的。”
“你进了十二号客房,弗兰克已经准备好等着你了。你等着德里克重新回到楼下,然后拿出锤子把弗兰克活活砸死,下手之狠,导致人们在第二天几乎无法辨认出他的脸。这起谋杀案充满了愤怒,这一点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而你的确有理由如此愤怒。”
“可那天晚上的计划并未就此结束。你从弗兰克的钱包里拿了些钱,又把他的血洒在斯蒂芬卧室的床单被褥上和浴室里。我想这也是你偷走劳伦斯的古董钢笔的原因,因为他从未被使用过,不会污染血液。你用钢笔的墨水泵吸取了部分弗兰克的血液,然后带着钱和钢笔来到员工宿舍区。丽莎的办公室里有宿舍房间的备用钥匙,你要想拿到也很容易。因为被下了药,斯蒂芬睡得很沉,根本不可能醒来,也听不见宿舍门被打开的声音。他不知道你把钱藏在了床垫下,又洒了弗兰克的血。做完这一切后,你扔掉了笔,回家继续睡觉。”
“别忘了那张‘请勿打扰’的告示牌。你杀害弗兰克是因为他威胁到了你和塞西莉的婚姻。顺利结婚对你来说十分重要,所以你在杀人后挂了那张告示牌。恐怕你趁斯蒂芬熟睡的时候把他的指纹留在了上面。然后,当婚礼仪式结束、午餐开始前,你又想办法把告示牌拿掉了。为什么要那么做呢,艾登?”
“我不会回答你的任何提问。”
“这或许是因为你不想立刻去度蜜月。毕竟你根本不爱塞西莉,我想你从来没有爱过她。我的猜测是,你娶她纯粹是为了钱,还有乡绅家庭能提供的富裕生活和保障。说不定搞砸了她的大喜日子还让你心里有种难以言喻的快感。”
“艾伦·康威也认出你了,对不对?所以你才不愿意接受他的采访。我听过他和波琳的对话录音,他见到你后,第一句话说的什么?——‘我想我们见过面了。’就在那一刻,艾伦明白了一切。他知道了真凶是谁,并以自己的方式嘲弄着你,就像几个星期前的弗兰克那样。你自然要想办法保护自己的身份不暴露——‘是的,您到酒店时我就在前台。’你这话是说给波琳听的。可后来他又是怎么说的?——‘请叫我艾伦。’而你回答:‘我不会理会这套把戏。’可不就是如此吗?一个令人不悦的心理游戏。你和他都知道真相,你们在伦敦一起吃过饭……而且当时弗兰克也在!”
“从那时起,相安无事地过了八年。艾伦再也没有出现过,而当你听说他的死讯时,说不定还松了一口气。或许你还特地去看过他写的小说,可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和布兰洛大酒店的事有什么关系。所以你认为自己逃过了一劫。”
我停下来又喝了一口水。房间里的所有人都沉默地盯着我、等待着下文。除了一个人——洛克——他双眼死死地盯着艾登,如梦初醒地意识到自己究竟犯下了怎样的错误,以及这件事可能对他职业未来产生的巨大影响。
我放下水杯,用余光瞟到安德鲁正对我投来肯定的微笑,于是继续说:
“后来塞西莉看了这本小说。”
“让我再次重申一下她的性格。劳伦斯告诉我说,塞西莉太过善良,总是过分信任别人,是那种相信人性本善的人。当时这话是针对小女儿与斯蒂芬的关系而言的,但其实也可以用来形容她和你的关系。梅丽莎·康威甚至把她比作《大卫·科波菲尔》里的多拉。我想,塞西莉婚后也一样保持着这样的天真纯良,完全不知道自己卷入了怎样的旋涡。”
“可她很快就发现了。我不知道和你一起生活究竟会是怎样的感受,艾登,但她一定发现了你并非她期待的那个白马王子。甚至在你们还没结婚时,她便已经发现你无法在床笫之事上满足她,所以她才会去找斯蒂芬。那么后来呢?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如果结婚对象其实是个杀人狂,我们迟早会有所察觉。”
“可即便她怀疑是你杀了弗兰克·帕里斯,却没有证据——主要是因为她想不出你的作案动机:你和弗兰克明明从未见过。可当她翻开这本小说,看见扉页上的赠言竟是——‘献给弗兰克和利奥’。如果艾登就是利奥,那么弗兰克在酒店时的一切奇怪举止和言论就都说得通了。更别忘了你对她来说就是利奥(Leo)——射手座最爱的狮子座。”
“你是不是漏掉了什么?”艾登挑衅地看着我说,“书是我给她看的。我自己先看过一遍。这一点我告诉过你。”
“那是你的一面之词,艾登。你想让我这么想,因为这样会洗脱你的嫌疑:小说揭示了杀死弗兰克·帕里斯的真凶身份,不管他是谁,肯定都不希望塞西莉看到这本小说。”
“可事实却是,在我抵达酒店时,你根本没看过这本书,或者说还没看完,尽管你想赶在我来之前看完。因为你需要知道书中到底有什么——塞西莉到底看到了什么。可你苦于根本买不到这本小说,因为迪德科特的书籍分销中心系统出了大问题。我恰好和相关出版商见过面,从他那儿得知,大约从两个月前开始,就没人能买到《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这本书了。你给我看的那本是全新的,我猜应该是在我来之前两三天刚寄到的,而你刚开始看。当我问你是否喜欢这个故事时,你形容它有不少意外反转,并说结局令人拍案叫绝。可这些并不是你的原话。”我拿起桌上的平装本递给劳伦斯,“请您看看前面几页的书评,里面《观察家报》的评论员就形容它‘充满反转’,作家彼得·詹姆斯也写了‘结局令人拍案叫绝’这种话。根据过去在出版行业的经验,我知道不少人都是这样,明明没有看过,却靠着背诵几句书评来假装自己看过。”我看着艾登,“你当时最多看了二十几页,因为阿尔吉侬差不多就是那时出场的。对于接下来的故事情节你根本一无所知。”
“塞西莉在哪儿?”直到此时,洛克才第一次说话。他站了起来,终于找准时机出击。
艾登没有回答,于是我决定代劳。“我想他把塞西莉杀了。”我看了看劳伦斯和波琳,“很抱歉,但二位必须思考为什么塞西莉会选择从酒店打电话给你们,而不是家里——因为很显然她不能在艾登旁边打这通电话。可不幸的是,这通电话被埃洛伊丝听见了,而我想她把这件事告诉了艾登。”我看着她问,“是这样吗?”
埃洛伊丝难以置信地望着艾登,仿佛看着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是的,我说了。”我注意到她已经松开了握着艾登的手。
“艾登知道塞西莉至少已经发现了一部分事实,而他即将暴露。于是当塞西莉去散步时,他尾随而去。他知道塞西莉平时的散步路线,所以提前在马尔特山姆那片树林的另一边埋伏。我不清楚他是如何杀害塞西莉的,也不知道他哪来的时间处理尸体,但我想他应该是先把塞西莉塞进了自己的后备厢。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带着几件胡乱挑选的塞西莉的衣服跑去弗瑞林姆捐赠给慈善店,其中还包括一件塞西莉刚买的、从没穿过的连衣裙。因为他要确保一旦警方要求调查他的车辆,他有充分的理由解释后备厢里有塞西莉的DNA。”
洛克朝艾登迈了一步,说:“我认为你最好跟我走一趟。”
艾登环顾四周,那一瞬间,他的神情犹如一头被困住的狮子。安德鲁站起来,一只手揽住了我的肩。有他在身边我很安心。
“麦克尼尔先生……”洛克接着说,并伸出手准备去抓他的胳膊。
就在那电光石火的一瞬间,艾登虽面不改色,我却看见他眼中闪过一丝寒光,那是只能用犹如噩梦般阴寒刺骨来形容的光,我相信无论是十二号客房里的弗兰克·帕里斯,还是马尔特山姆树林里的塞西莉,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见过:那是即将杀人的人眼中的神情。
艾登猛然出手,一拳击向洛克。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出拳挥向洛克的下颌,后者身材较他更加魁梧高大,这一击威力本不应太大,可洛克却仿佛完全惊呆了一样僵住了。有那么一会儿,一切似乎都静止了,可随即我却惊恐地看见一道鲜红的血液从洛克脖子一侧汩汩流下,很快便染红了胸前的衣衫。我立刻想到,一定是艾登站起来时,顺手拿走了桌上的古董胸针,握在手里,一下扎进了洛克的喉咙。
洛克发出一声仿佛呜咽又像是呻吟的叫声,跪倒在地,一手捂住伤口。然而滚烫的鲜血依旧从指间汹涌而出。房间里所有人都呆住了,艾登也站着,面无表情,手里还攥着那枚胸针的长针。我很害怕安德鲁会跳出来逞英雄,可即便是他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震住了。黄金寻回猎犬在角落疯狂吠叫着,洛克依旧跪在地上,喉咙里发出阵阵痛苦的低吼。我看见波琳吓得转开了脸,艾登突然冲向我,我吓得连连后退,预感到了最坏的结果。可他却越过我径直冲向后方,紧接着,我听见一阵玻璃碎裂夹杂着木条断裂的巨大声响,这才反应过来,艾登踢碎了休息室后方的法式落地窗。我只看了他一眼,他便穿过花园,消失在远方。
埃洛伊丝赶紧奔向洛克高级警司,蹲下身抱住他;劳伦斯忙着照顾波琳;丽莎则拿出电话叫救护车。
安德鲁把我揽进怀里问:“你还好吗?”
我惊魂未定,双腿酸软。我听见丽莎拨通了紧急救援电话。“带我离开这里。”我轻声说。
我们一起离开了休息室,一次也没有回头。
注释
[1]约翰·纳特尔斯(John Nettles,1943—),英国演员,作家。
[2]安吉拉·兰斯伯里(Angela Lansbury,1925—),女爵,英国-爱尔兰-美国演员和歌手。
[3]初夜权是中世纪西欧的一种社会规定,指一地的领主具有剥夺当地所有中下阶层女性第一次性交的权利。
最后的话
我们还得再待几天才能回克里特岛。虽然我和弗兰克·帕里斯的死以及塞西莉·特里赫恩的失踪毫无关联,警方还是需要给我录一份完整的口供,基本上就是把我之前在布兰洛大酒店休息室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我有种感觉,好像他们都觉得洛克高级警司之所以会受伤,都是因我之故。他能活着都算走运了。胸针的针尖刺穿了他的颈动脉,所以才会流这么多血,要不是急救医护人员及时赶到,只怕凶多吉少。反正问讯我的警察态度算不上友好。
我不可能再在布兰洛大酒店待下去了,但真正的原因是,我不想再见到他们任何一个人:特里赫恩一家也好、埃洛伊丝也罢,甚至包括德里克和那只狗。我也不太想搬去凯蒂家。结果,安德鲁和我在弗瑞林姆的皇冠酒店订了一间客房。我当初来参加艾伦的葬礼时,也是住在那里。我很喜欢这座酒店,距离伍德布里奇相对也比较近。
我们对于案件的进展所知甚少,并刻意远离报纸新闻,警方也没有告诉我们任何消息。可到了我们被迫留在这里的第三天早上,我的餐桌上放了一个信封。不用拆开我也知道是从哪里寄来的,因为信封上印着一只猫头鹰的剪影。
里面有两封信。第一封来自劳伦斯·特里赫恩。这倒是让我挺开心的,因为我终于看见了那张理应支付给我的支票。
亲爱的苏珊:
我怀着五味杂陈的心情写下这封信。首先随信附上之前承诺的费用支票,很抱歉迟了这么久。希望你不介意我这么说,某种程度上,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伤害其实比艾伦·康威还要大。尽管同时,我也应该感谢您。我们请您调查,而您调查得非常详尽,毕竟当初我们谁都不知道最后的结果竟会惨烈至此。
我想简要说明事件的最新进展,想必您也有兴趣了解。
第一件,艾登·麦克尼尔死了。在酒店大闹一场后,他开车去了曼宁特里火车站,冲着飞驰的火车跳了下去。我很惊讶警察竟然没有拦住他,但我想洛克高级警司大概是私自来酒店的——真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一切又发生得太过突然。波琳和我对他的死都有同样的感受,我们无比后悔让我们可怜又可爱的女儿遇见了这个男人,并且很高兴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他了。她就是太善良、太容易相信人了。你说得完全正确。
在自杀之前,艾登给我写了一封信,警方允许我保留一份副本。而我也复印了一份,随信附上。这封信充分说明他是怎样的一个人,而你面对的又是怎样的敌人。同时,信里也解答了其他几个问题,我相信您会有兴趣了解,虽然其中一些说辞显然是虚假的。他谋害塞西莉的计划是如此冷血无情,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我得提前说明,这封信读起来恐怕会令人不适。
我还想告诉你最后一件事。波琳和我都为之前对斯蒂芬·科德莱斯库的态度感到非常愧疚,虽然那时我们并不了解真相。就我们所知,警方已经开始着手处理释放他的手续和流程,以及释放后的生活协助,再过几个星期,他应该就能自由了。我已经写信给他,告诉他我们愿意为他出狱后的生活提供一切所需的帮助,也欢迎他回来布兰洛大酒店工作。毫无疑问,我和波琳都会承认他是我们唯一外孙女的生父这一身份,并愿意尽全力弥补过去的伤害和损失。
我希望您和安德鲁可以早日回到克里特岛,并再一次感谢您所做的一切。
您忠诚的,
劳伦斯·特里赫恩
以上是第一封信的内容。第二封信足足有三页长,写在看上去像是从便宜笔记本上扯下来的纸上,估计是艾登在去往曼宁特里的路上买的。他的笔迹意外地十分孩子气,每个圈都画得大大的,字母“i”上面的点也是画成一个圈。我一直等到天色渐晚,和安德鲁一人喝了一大杯威士忌后,才展开来看。我们需要酒精的安抚。
亲爱的劳伦斯:
给你写信感觉真奇怪,尤其是想到二十分钟后我就要死了。我打赌你一定不会为此难过!可像我这样的人不适合待在监狱里,坚持不了五分钟,就会被环伺的变态们吃干抹净,所以我在等下一列开往伦敦的火车,一列不会停下的火车。
我为何要给你写信呢?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说实话,我一直不太喜欢你和波琳,你们总是以恩人自居,可其实我为酒店的工作称得上尽心尽力。但此刻我却感觉和你的距离很近,因为,是我杀死了你的女儿。我想你一定同意,像这样的事会把人们紧紧捆绑在一起。
这不是一封自白信,因为实际情况你已经知道。可是,我还有另外一两件事想告诉你,或者说是我想一吐为快。和你们在酒店、家里和法国度假的每分每秒我都不得不假装,可现在我想让你了解真正的我。
我早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我不会给你讲我的人生故事,因为没有这个时间,而且你也一定不感兴趣吧?可你一定不知道从小在哈格西尔区长大是一种怎样的体验,那是格拉斯哥市最糟糕的区域。我住在破烂的房子里、上的是最差劲的学校,我很早就知道,哪怕自己再与众不同,也不可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我想要变成有钱人,我想要做出一番成绩。看着电视上那些足球健将和影视明星,我忍不住感叹他们的人生是多么幸运,竟拥有这么多东西。他们只不过在某方面有些小才能,却让全世界为之倾倒。要说才能,我也有。我有让人喜欢我的本事。我长得好看、有魅力,可这些在哈格西尔这个烂地方根本没用。所以,一满十七岁,我便立刻离家前往伦敦。我以为去那里就能赚大钱、见世面。
可是,事情当然并没有想象得那么顺利。在伦敦,什么事情都跟你对着干。洗车时薪三镑;在餐厅当服务生,时薪五镑;和别人合租,对方却偷穿你刚洗好还没晾干的袜子,房租还高得不像话。而在你周围的其他人却都比你有钱。商店里摆满了各种好东西。那些漂亮精致的餐厅,豪华的屋顶公寓。我好想拥有它们,然而只有一个方式能让我得到。
于是,我成为利奥。
你无法想象卖身是一种怎样的感受。被有钱的肥胖男人压在身下予取予求,只因他们比你有钱。只一点,劳伦斯,如果你曾怀疑过的话——我不是同性恋,希望你了解这点。可我不得不这么做,除此以外,别无他法。我十分痛恨这种工作,它让我无比恶心。
可是我也因此赚到了钱,还找到了一份房地产中介的工作。你明白吗?虽然那份工作靠的还是我的魅力,可真正赚钱的是利奥。一晚三百镑、一晚五百镑,甚至有时候,一晚可以高达一千镑。我的客户很多都有家室,真是一帮不要脸的伪君子。我冲他们微笑,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就算心里很想一拳砸在他们脸上。可我知道,终有一天能够逃离这种生活。正是这个想法让我坚持了下来。我终于赚够了钱,可以摆脱利奥这个身份,迎接新的、理想中的人生。
然后我便遇见了塞西莉,带着她看房。
我在见面的一瞬间就已确定,她就是我等的那个人。因为她够蠢,又很容易受人蛊惑,当我告诉她那天是我生日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兴奋得不得了。哇——你是狮子座,我是射手座,我们俩是天生一对。哇,哇,哇。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去喝酒,她便滔滔不绝地跟我讲了关于你、关于酒店和她那讨厌的姐姐的故事以及其他各种事,那时我便知道,我能通过她得到我想要的一切。因为我是她的小狮子。
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开始约会,后来又来到萨福克郡见了你和波琳以及酒店的其他人,而你们当然都十分喜欢我,这正是我的才能所在。再后来我和塞西莉订了婚。我精心挑选了一个好日子,那是她的宇宙幸运日和生命轨迹号码刚好一致的日子,我知道那样对她来说代表着好运气,而她也确实这么想。她当然会这么想。
就这样,我终于和该死的哈格西尔还有伦敦都彻底划清了界限。我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一切。我在酒店努力工作、接待客人,我本来就擅长这个。不过,如果这么说会以某种方式让你安心的话,我其实一直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不得不杀掉塞西莉。说不定还有丽莎。我想要她们拥有的一切,你明白吗,酒店、土地、金钱。这是我一直梦想的未来,而那里从来没有她的一席之地。
当弗兰克·帕里斯在婚礼两天前出现在酒店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像苏珊所说的,那个可悲的混蛋认出了我。他出于纯粹的娱乐心态,胁迫我在婚礼当晚去他的房间,满足他的一切需求。这让我哪怕只是想想也恶心得想吐。我知道自己必须杀了他,这个念头占据了我大脑的一切空间。我按照他的要求去了房间,但并不是去提供服务,而是狠狠砸碎了他的脑袋,每一下我都无比享受。
快要没时间了,让我告诉你一切是如何结束的吧。
我认识艾伦·康威的原因和认识弗兰克·帕里斯一样。又一个中年变态,以捕猎像我这样的年轻男人为乐。要是可以,我也想连他一块杀掉,可他识破了我的身份,所以我没有机会。我很害怕他会揭发我,可他没有——当然没有了,因为这样做只会让他自己也暴露无遗。尽管如此,当他离开酒店时,我还是松了口气,几年后,我得知他的死讯,更是彻底放心了。
我根本不知道他还写了那样一本该死的小说,更不知道塞西莉还看到了,直到现在,我也不清楚她是怎么得到这本书的。已经过去整整八年了!斯蒂芬被关进了监狱,而我和塞西莉之间也如胶似漆。好吧,也不是完全那么甜蜜。我当然知道罗克珊娜不是我的骨肉。我其实并不觉得你的女儿有多迷人,劳伦斯,请不要责怪我的坦率。我知道她和斯蒂芬幽会的事,在我面前,她根本藏不住秘密。所以我才故意设计了斯蒂芬,当他被捕入狱判处无期徒刑时,我心里的快乐和兴奋简直难以言喻。
塞西莉确实怀疑过是我杀了弗兰克·帕里斯,尤其是在案件刚刚发生而斯蒂芬尚未认罪的那段时间。每次和她在一起,我都尽力伪装自己,可还是有那么一两次被她看出了端倪。她虽然傻,但并不是纯粹的白痴,过了一段时间,也终于意识到我并非她心中梦寐以求的完美丈夫。不过我还是想尽办法说服了她,说我和弗兰克根本不认识,没有理由要害一个陌生人。这就是我当初的说辞,而她相信了我的话。
可当她看过那本书后,一切就都改变了。弗兰克和利奥。我一直悬着心等着东窗事发的一天,不用埃洛伊丝告诉我那通电话,我也知道自己要有麻烦了。那天是星期二,我立刻就明白一切都穿帮了,而塞西莉必须死。
当天晚上,我就出门挖好了她的坟墓——在杀她之前。这里的重点是,你知道,第二天星期三,我可行动的时间不多。杀掉她和埋葬她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我的计划必须精确到每一分钟。因此,星期二的夜里,我开车去了雷德尔舍姆,挖了一个坑。如果您想找她的话,就在布罗姆斯维尔林的另一边,沿着标记为数字十二的小路走,就在第七棵树的左边。我在那棵树上刻了一个箭头,指着正确的位置。射手座的箭头——想必她会喜欢的。
第二天,我努力表现得一切如常,可我并不确定她是否真的毫无察觉?我一辈子都在伪装,这是我的强项,所以能看出她的表现很不自然。下午三点左右,她带着小熊出门散步,我便跟在后面。我看着她在伍德布里奇火车站停了车,很清楚下一步她会去哪儿,于是直接开车去了马尔特山姆,停了车、从另一边进入了树林。树林里一个人也没有。那里平日就没什么人。
当她看见我的时候,完全知道我要做什么。她甚至没有反抗。“我一直知道。”这是她说的唯一一句话。在我把长筒袜缠上她的脖子时,她只是悲伤地看着我,任由我动手。
我带了几件她的衣物,还有一件我的干净衬衫。我把她装进后备厢,一路狂飙去雷德尔舍姆森林把她埋了。这是最危险的部分,因为很可能会有遛狗的人出现,可好在她只在地面上躺了三十几秒而已。我只花了二十分钟就把土填回坑里,可挖坑却花了很长时间。然后我换上那件干净衬衫,开车去了弗瑞林姆。大约四点刚过一点时,我在慈善店门口停下,一副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把她的衣物交给了店里的女人,还有一些我自己的东西,又把挖坑时穿的衬衫也混在里面,这样就能完美地处理掉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