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也确实这么形容:简直是一场噩梦。“整个中心乱成一团。订单全搞乱了,错误的书送到了错误的书店,有的订单根本没处理;有个客户反映说收到了三十本相同的哈兰·科本[3]小说……而且是每天一本,持续了一个月。还有些书根本连影儿都没见着,找也找不到,就像是从来没有写过一样。其中就包括再版的阿提库斯·庞德系列。”说到这里,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一口气说了好几句话,便停了下来,只简单做了个结语,“麻烦死了。”
“这种情况持续了多长时间?”我问。
“到现在也没完全解决,不过我们派人去处理了。前两个月情况最糟糕。天知道这会对我们本季的销售和运营成本造成怎样的影响!”
“真是太遗憾了。”我说,“你报警了吗?”
“是的,警方介入调查了,但除此之外我也不能多说什么。我们尽了全力才确保媒体不报道这件事,其实连你我都不应该多说的。”
那为什么要告诉我呢?我琢磨着。“我想现在找你大概不是时候吧,”我说,“我是说工作的事。”
“我很愿意帮你,苏珊,我认为你的庞德系列小说做得非常棒——我也知道艾伦·康威这人不怎么好打交道。”
“简直一言难尽。”
“三叶草出版公司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件事真不能怪我,迈克尔。”
“我相信你。”他说着切了一块果酱挞,“但你也知道,业内有些小道消息。”
“那都不是真的。”
“小道消息和流言蜚语往往都不是真的。”他把切下来的一块果酱挞送进嘴里,等待它在舌尖融化,既不嚼,也不咽下去,“可是你看,现在我自己也是火烧眉毛、自身难保,对你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我可以帮你问问,看看有没有回音。你想找什么样的工作?出版公司?编辑部主任?”
“什么都可以。”
“自由职业如何?按项目收费?”
“可以,这样说不定也行。”
“说不定能有些机会。”
也可能没有。就这么简单。
“你确定不喝杯咖啡吗?”他问。
“不了,谢谢你,迈克尔。”
当然,他还没对我下逐客令,因为那样就太不礼貌了。我们又聊了十来分钟,谈了谈三叶草出版公司的失败以及克里特岛。等他喝完咖啡、吃完果酱挞,我们才终于道了别,连手都没握,因为他指尖上还沾着糖霜。真是浪费了我特意买的拉夫·劳伦外套!这场会面完全就是浪费时间。
注释
[1]亚瑟·C.克拉克(Arthur Charles Clarke,1917—2008),英国科幻小说家,代表作《2001太空漫游》。
[2]菲利普·K.迪克(Philip Kindred Dick,1928—1982),美国科幻小说家,代表作《银翼杀手》《高堡奇人》。
[3]哈兰·科本(Harlan Coben,1962—),美国小说家。
克雷格·安德鲁斯(晚餐)
这已经是我今天的第三顿饭了,而我却什么也还没有吃。
所以这顿晚餐我一定不会放过,得好好吃一顿犒劳自己。克雷格选了诺丁山的一家传统意式餐馆,里面的侍应生都穿着黑白色工作服,桌上的胡椒研磨瓶都是六英寸高的大家伙。餐厅里的意面是自制的,葡萄酒的定价很亲民,桌与桌之间的距离很近,正是我最喜欢的风格。
“怎么样,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们掰开火候完美的新鲜意大利烤面包、蘸上鲜熟番茄汁、就着鲜嫩多汁的罗勒叶送进嘴里时,克雷格问道。
“你是说吃的还是这家餐厅?”
“我说的是这件案子!你觉得警方还能找到塞西莉·特里赫恩吗?”
我摇摇头:“要是找得到,早就找着了。”
“看来她已经死了。”
“是的。”我想了一会儿才说,虽然心里也很不愿意接受这一点,“很可能。”
“关于凶手你有头绪吗?”
“情况很复杂,克雷格。”我边说边试着整理思绪,“先从塞西莉给父母打的那通电话说起吧。我们假设那通电话被人听到了。一开始我以为她是从自己家——布兰洛农舍——打的,那就有可能被艾登或者保姆埃洛伊丝听见;可是后来我发现她是从酒店办公室打的,那这个范围就更广了。”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夜班经理德里克当天值班,他跟我说:‘她那天打电话的时候我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了,她听起来好难过。’他是这样说的。”
“所以他听见了那通电话。”
“是的。但丽莎·特里赫恩的办公室就在隔壁,所以她也可能听得见。也说不定是某位住客,甚至可能是从办公室窗外路过的人……”
“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我叹了口气,“但这里有个问题:如果认定塞西莉之所以会被除掉,是因为她知道了有关八年前弗兰克·帕里斯一案的真相,那也就是说,杀害她的人必然也是杀害弗兰克的凶手。可就目前调查的结果来看,我之前提到的所有人当中,没有一个和弗兰克相识,比如德里克、艾登、丽莎。他们都没有动机。”
“有没有可能是他们为了保护别人而杀掉塞西莉呢?”
“有这个可能。可会是谁呢?弗兰克一直待在澳大利亚,回来的时候只是刚巧遇上塞西莉的婚礼。他提前三天预订了酒店,除此之外,和布兰洛大酒店并无任何交集。”说话间,葡萄酒被放在一个麦秆扎的篮子里送了上来,我开心地啜饮了一口,“有意思的是,我倒是发现了两个最有动机杀他的人,而且这两人还对我撒了谎!可麻烦的是,他们住的地方离酒店有一定距离,我想不出来他们要怎样才能听见塞西莉在酒店里打的那通电话。”我想了一下,又说,“除非那时他俩恰好去了酒店,打算小酌一杯……”
“这两人是谁?”
“乔安娜和马丁·威廉姆斯,死者的妹妹和妹夫,住在韦斯特尔顿的一栋别墅里,那栋房子弗兰克也有一半产权。他回萨福克就是为了房子,想逼他们卖房帮自己解围。”
“你怎么知道他们撒了谎?”
“是通过一件极小的事。”
第一个提起那件事的人是艾登。婚礼用的大帐篷迟到了,直到周五午餐时间才送达酒店。马丁·威廉姆斯在提起大舅子时曾说过,弗兰克抱怨过婚礼的帐篷挡住了花园的美景,可他又说弗兰克去他家的时候很早,刚吃过早餐。所以一对比就能知道,弗兰克去的时候不可能看见帐篷。
换句话说,马丁一定见过那顶大帐篷。他肯定在星期五下午的某个时间去过布兰洛大酒店。为什么这么说?很有可能就是为了去找弗兰克住的房间,好计划杀掉他。这也能很好地解释乔安娜最后为什么对我说那样的话——“赶紧滚蛋,别再来了。”因为她知道真相,所以害怕。
我把这些全都告诉了克雷格,他微笑着说:“你可太聪明了,苏珊。你觉得这个叫马丁·威廉姆斯的家伙有这个胆子杀掉大舅子吗?”
“这个嘛,我说过,只有他们有动机,除非……”我并未打算把一切内心活动都诉诸言语,可看到克雷格对整个故事如此着迷,我知道自己不能停在这里吊他胃口,“呃,这个想法有点离谱,但我在想,说不定凶手的目标并不是弗兰克。”
“此话怎讲?”
“首先,他更换过酒店房间。本来给他安排的是十六号客房,但他不喜欢,嫌太现代化了,因此酒店给他换到了十二号客房。”
“那十六号谁住了?”
“一个名叫乔治·桑德斯的人。他退休前是布罗姆斯维尔林一所当地学校的校长。假设凶手不知道换房间的事,半夜敲开十二号客房的门,门一开就举起锤子一顿乱砸,夜晚灯光昏暗,恐怕连开门的是谁都没看清。”
“半夜三更的,弗兰克会去开门吗?”
“这我倒是没想过。不过,我考虑到另一种可能:假设整件事其实跟弗兰克、乔治甚至酒店的任何客人本身都没有关系,也就是说,这件事可能完全是冲着斯蒂芬去的。他似乎和丽莎·特里赫恩有一腿,而布兰洛大酒店里的人际关系错综复杂,还牵扯着诸多情感纠葛和怨气。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某人故意陷害他?”
“构陷他为杀人犯?”
“有何不可?”
“为此不惜随机杀死一名酒店客人?”他大可不必用如此充满质疑的语气说这句话,因为就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找斯蒂芬谈谈了。”他说。
“可他一直没有回信。”
“可能会慢一点,监狱系统本来就设置得让人难以接近——进去出来都难。反正在我看来是这样。”
主菜终于来了,我俩一边吃着一边聊了会儿监狱的事。
和克雷格初次见面时,他和所有新人一样战战兢兢,甚至为自己的创作道歉。那时候他刚满四十岁,作为新人作家来说年龄不小了,不过亚历山大·麦考·史密斯[1]发表首个畅销书系列《第一女子侦探所》时年纪更大,这说不定也是当初我愿意考虑和他签约的原因之一。那时的他已经衣食无忧,尽管从未刻意炫耀,但从着装、私家车和伦敦兰仆林街的私人宅院无一不诉说着其主人的富庶。那时的他刚辞去高盛集团英国股份部门总监一职,但从不将这点写在个人简介中。
我跟他再三保证,不需要为《牢狱时光》(最后终于还是决定叫这个名字)这本书道歉,我和他的合作也很愉快。他的小说主角是一位名叫克里斯托弗·肖的便衣刑警,被上级指派前往一所最高警戒的监狱,从一名重刑犯口中套取有用信息。这个设定让他这个系列的前三本小说火爆大卖。
“你为什么会对监狱感兴趣?”我终于开口问道,主菜已经快要吃完,葡萄酒也几乎见底了。
“我从来没有跟你讲过吗?”他看起来有些迟疑,桌上的烛光倒映在他眼中,“我的兄弟在坐牢。”
“我很抱歉……”我很惊讶,他以前从未对我说起过这件事,否则我内心玩世不恭的那一半很可能会利用它来炒热度。
“约翰本是某家大型银行的首席执行官,当时他想从卡塔尔招商引资……那是二〇〇八年的事,金融危机刚过。他给了潜在投资方一些甜头,当然都是私下进行的,没有报告,结果被‘反重大诈骗局’给盯上了……”他挥了挥手,“判了三年。”
“我不该问的。”
“不,没关系。约翰吓坏了,他是愚蠢多过贪婪,而他的事也让我开始反思自己的职业生涯,这种事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轮到我头上,突然一下就被关进监狱!我不是说他坐牢有多冤枉,但是那真是白白浪费了人生。我坚信未来的某一天,当人类回顾二十一世纪时,一定会诧异我们为什么还会允许这么一个荒谬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刑罚存在。你想吃甜点吗?”
“不必了。”
“那咱们回家喝咖啡吧。”
今晚同样炎热,我们决定步行回去。我有些担心自己唐突询问他的私事会很扫兴,然而事实上,这个话题却让我俩更亲近了。
“你结婚了吗?”他忽然问。
“没有。”我有些意外。
“我也没有。曾经有过两次机会,但最后都没成,现在只怕来不及了。”
“你胡说什么呢?”我问,“你才不到五十岁。”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哪个正常人会想和作家结婚呢?”
“我认识很多婚姻美满的作家。”
“去年我约会过,她离过婚,和我年龄相仿。我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我也很喜欢她。可是,我没办法接受她在我身边……工作的时候绝不可以。问题是,我几乎一直都在工作状态,最终她受不了了,选择离开,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创作时,作品就是作家的一切,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这一点。”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回到了他家门口。他打开门,让我先进。
“你还单身吗,苏珊?”他问。
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的一瞬间,一切似乎都不一样了。天知道我看了多少爱情小说,对于字里行间的明暗款曲了若指掌。我完全明白克雷格的意思——或者应该说,我听懂了他话里的暗示。从他邀请我到他那优雅豪华的单身男士家中借宿那一刻起,我就应该明白;再不济,想想他选择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古典雅致的餐厅,和我共进烛光晚餐;以及裹在麦秆装饰的篮子里的高级葡萄酒,也足够说明一切了。
然而更糟的是,我竟不知该如何回应。
这里不是克里特岛,安德鲁也不在身边,我的心忍不住有些动摇——有何不可?克雷格代表着国际大都市的生活、纵情恣意的派对和畅销书等等几乎所有被我抛在身后的、曾经的人生;而他本人也英俊潇洒、善解人意,不仅举止优雅得体,还十分富有。我的内心天人交战,一个声音说:你看看,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吧;另一个说: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赶紧伸开双手拥抱这大好良机吧。
“没有。之前有个男朋友,但我们分手了。”
我真想这么说,也知道开口就能说出来,一切本可如此简单。可是那并非事实,至少现在还不是,或许我心里也并不希望它是。
“你还单身吗,苏珊?”他问。
“不是,我没告诉过你吗?我订婚了。”
我静静地看着他慢慢理解并消化这句话。“恭喜。”他说,“这个幸运的男人是谁?”
“他叫安德鲁,和我一起在克里特岛经营一座旅馆。”
“我不得不说,这是我最不希望你告诉我的事,不过这真的很棒。那——要不要喝杯咖啡?”
“不用了,谢谢。今晚非常愉快,但明天我得早起,否则赶不及回萨福克郡了。”
“明白。”
“多谢你陪我吃晚餐,克雷格。”
“荣幸之至。”
我们就像舞台剧里的两个演员背诵着别人写好的台词。他轻轻吻了吻我的脸颊表示晚安——然后右转退场——而我上楼回了客房。
注释
[1]亚历山大·麦考·史密斯(Alexamnder McCall Smith,1948—),英国作家。
第一页
一大杯金汤力酒;一块用飘着一面小星条旗的鸡尾酒竹签串起来的三明治;一包香烟;一本书。
我准备好了。
我一大早出门,终于在午餐前赶回了萨福克郡。我回到酒店房间,快速整理好行李,又洗了澡。一切就绪后,我来到酒吧外,选了一张木桌端正坐下。我身旁便是酒店东侧草坪舒展的茵茵绿草——艾登和塞西莉的婚礼帐篷搭建的地方。酒店正门就在转角处,我想象着当天客房部主管海伦(在我的想象中,她是一位年长且严肃的女性,穿着熨烫平整的酒店制服)气喘吁吁地穿过庭院寻找劳伦斯,告诉他娜塔莎在十二号客房发现了什么的情景。真不敢想象那一天对所有人来说究竟有多可怕!满场都是穿着礼服出席的客人,还有一个小时前刚举行结婚仪式的艾登和塞西莉。警车突然呼啸而至,然后是各种拍照和封锁罪案现场、调查,以及洛克高级警司令人不悦的质询,好一番折腾之后,尸体终于被抬上担架送走……
外面阳光正好,我却打了个冷战。室内坐着会更舒服些,可边看书边抽烟一直是我的习惯。尽管不是什么好习惯(我指的是抽烟),但没有它我集中不了注意力。这本书当然便是大名鼎鼎的《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在伦敦时克雷格给我的那本。终究还是躲不过的,迟早都要面对,去重温它的内容以及当初的回忆。这种感觉很奇妙,身处一件真实的凶杀案中,读着关于另一桩谋杀案的故事。
至于我为什么迟迟不愿重读这本小说,原因已在前文中解释过了。因为我还清晰地记得小说里凶手的身份和所有的线索。我觉得,侦探小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全世界唯一几种不值得重读的文学体裁之一。
不同的是,此刻我已经对当年六月十四日、十五日两天在布兰洛大酒店发生的事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也见过了案件的相关人员。艾伦·康威来过酒店,说不定也曾坐在我此刻所在的木桌旁思考,并发现了关键线索。“他们抓错人了。”——这是他对詹姆斯·泰勒说过的话。原本只是来找小说灵感的艾伦却有了意外收获,但又没报告给警察,而是把答案藏在书里。这是唯一能够解释塞西莉失踪的理由,我一定要把它找出来。
此刻,这本平装本小说就放在面前,我用手指轻轻抚过封面上微微凸起的名字,认真地感受着那起伏的触感,仿佛在阅读盲文。艾伦·康威可真了不起,他搞了这么多年的创作,竟能一个接一个地造成如此之多的破坏!《喜鹊谋杀案》一书就差点把我害死,而面前这本书是否又害死了塞西莉·特里赫恩?
我点燃一支烟,翻开了第一页。
我开始阅读[1]。
注释
[1]编者著:请放下这本书,读完《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后再继续阅读。
猫头鹰谋杀案[1]
注释
[1]请读完《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后,再读下文。
小说
多年后重读《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真是一种奇怪的体验。通常来讲,我是不会重读自己编辑过的小说的,就像我所认识的许多作者也不会再去看自己早期的作品一样。因为编辑和校对工作和创作小说一样,需要不断推敲、琢磨和反复修改,偶尔还会被卡住,想破脑袋也找不出一个更好的方案。所以即便最终我对成品再满意,也不想再看了。也不需要再看了。
你问我看到黑尔高级警督转身走向自己的车这一幕,然后合上书的那一刻有什么感受?我花了整整一下午和一部分傍晚重读这本书,却担心这纯粹是在浪费时间。
表面上看,《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的故事情节几乎可以说和二〇〇八年六月发生在布兰洛大酒店的事件并无相似之处。小说里既没有婚礼,也没有订房间的广告公司老板,没有罗马尼亚的酒店维修人员,更没有树林里的男女交合。这个故事的场景在丹佛郡,而不是萨福克郡;也没有人是被锤子砸死的。实际上,小说里的许多情节都相当戏剧化:著名女演员被人勒死——还是两次!——破案线索受到莎翁名剧《奥赛罗》的情节启发;狂热粉丝用淡紫色的信纸写信;去世的姑姑留下一笔高达七十万英镑的巨额遗产。这些设定肯定都是艾伦顺手瞎编的,根本用不着特地去一趟布兰洛大酒店找灵感。
然而,除非我从一开始就想错了,否则塞西莉·特里赫恩确实是看过这本小说后,坚定了斯蒂芬·科德莱斯库并非真凶的想法。随后,她打电话给远在南法的父母,告诉他们:“真相就在眼前——呼之欲出”。据她父亲所说,这是她的原话。我刚把这本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也相信自己掌握了真实世界中那场凶杀案的案情,却依旧不知道塞西莉究竟从书中发现了什么关键信息。
不过,令我自己都感到惊讶的是,就算从一开始便已知两名凶手的身份,这次重读却依然让我感觉十分有趣。虽然艾伦·康威并不喜欢写悬疑小说,甚至瞧不起这个题材,却将之写得十分精彩。阅读一部情节错综复杂,却能完美自圆其说的侦探小说会令人有种难以言表的满足感,多年前阅读初稿时的兴奋与愉悦也仿佛被再次唤醒。艾伦从不欺骗读者,我想这也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
虽然阅读他的作品很快乐,但审校作品并非易事。我已记不清当初花费了多少小时确认细节、查校那十个关键时间点,比如确保那些时间点确实能连上,并且不会自相矛盾。大部分的编辑工作是通过网络进行的——艾伦和我的关系总是摩擦不断——但也确曾在我的伦敦办公室里有过一次面对面的交流。而此刻,我坐在布兰洛大酒店的花园里重读这本小说,突然回忆起那个漫长的秋日下午与他的激烈争执。他这个人怎么可以那样令人不悦呢?作家为自己的作品据理力争是一回事,但艾伦喜欢高声争论,还指指点点,让我觉得自己活像闯入他想象力圣殿的不速之客,而非帮助他创作一本该死的畅销书。
举例来说,我希望他能以对阿提库斯·庞德的描写作为开篇,因为这本书毕竟是围绕着这位侦探展开的,我担心读者会不会觉得前面整整四章都在描写别的人物和事件、迟迟不见大侦探人影很无趣。另外,我对《鲁登道夫钻石》那一章也不甚满意,因为它几乎和主要案件调查以及水上的塔利毫无关系,就像忽然冒出来的独立故事一样。我想删掉这章,但他坚决不肯。我的意见可能让他有些不开心,因为我们都知道,七万两千字的小说略短了些。可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不少小说都挺短,比如《煦阳岭的疑云》(By the Pricking of My Thumbs)和《尼罗河上的惨案》(Death on the Nile)(享誉世界的杰作)两本字数都在六万多字将近七万字。删掉钻石盗窃案一章会大幅缩短这本小说的长度,甚至进而影响其商业价值,但更重要的是,艾伦并不打算扩充剩余的章节。这么一来,我就只能在他已经写好的部分上做改动。我喜欢这一章的故事,后来梅丽莎·詹姆斯卧室墙上的破损这一细节还是我提议添加的,这样才能稍微把故事主线和盗窃案的章节更好地联系起来。
我们之间最大的分歧在于埃里克·钱德勒这个角色。埃里克是一个相当令人反感的角色,而当时的社会舆论与思想还没有如今这样敏感,作者们在塑造身患残疾的角色时无须思虑再三。但是,创造一个跛脚的人物或许情有可原,把他描写成一个心理残缺的巨婴——并且还有某种变态的性心理,却很难让人不怀疑这是故意歧视,某种程度上,好像是故意把身体残疾和行为出格画等号。当然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角色是以布兰洛大酒店的夜班经理德里克·恩迪克特为原型的。正如劳伦斯·特里赫恩所言,书中的描写是对原型的残酷扭曲,我要是早点知道,一定会更加坚决地反对。
关于小说的结局,我更是和艾伦大吵了一架。当阿提库斯·庞德将南希·米切尔从桥上救下后,去医院探望她时——他告诉南希自己会是她永远的朋友,并希望帮助她。然而两章之后,他却指控南希是杀害弗朗西斯·彭德尔顿的凶手。“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善人!”
“他那么做只不过是为了达到效果!”我还清楚记得艾伦当时用他一贯的、略微居高临下的态度嘲笑我的样子。
“但是这样一来角色性格就不连贯了。”
“这是惯例。侦探把嫌疑人集合起来逐个击破。”
“这我知道,可是艾伦,他有必要攻击她吗?”
“那你有什么好主意,苏珊?”
“她有必要出现在这场戏里吗?”
“当然有必要!没有她这场戏根本就说不通!”
最终他稍微让步了一些——很不情愿地做了修改。但我还是不太满意。
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我之前也说过,艾伦喜欢把一些细节藏在字里行间。现在想来,当初他之所以反对我的修改意见,大概是我在不知情下移除了他的部分秘密信息:就像复活节彩蛋一样。我说过自己很不喜欢“阿尔吉侬”这个名字,听起来像哑剧中的角色。我觉得叫这个名字的男人和在一九五三年开着法国进口标致跑车的人形象不符。我也不喜欢《黑暗降临》那一章里的拉丁数字,因为和书里其他章节的计数风格都不一样。同样的理由,我对于这部虚构小说中忽然穿插着出现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也不满意,比如伯特·拉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罗伊·鲍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