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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分,一张逮捕令摆在了菅家面前,他的手上被铐上银色手铐。手铐很轻,给菅家带来的心理冲击却很大。三叠大的拘留室里,菅家蜷缩在粗布棉被中,为今后的命运感到不安,彻夜难眠。
严苛的审讯持续了多日。H警部逼迫菅家承认足利市另外两起杀童案也是他干的。
“就是你干的对吗?”H警部咆哮着,双手抓住菅家的膝盖用力摇晃,将坐在椅子上的菅家摇得前后乱颤。自暴自弃的菅家将三起案件都认了下来。他成了连环杀童案的凶手。
菅家每次都会在信中写道:
DNA型鉴定搞错了。
我希望再做一次鉴定。
每封信都必须经过监狱检查。对他们来说,一个已经判了刑的人,与其申冤,不如端正态度,争取早日假释。可是,菅家在信中坚持要再做一次DNA型鉴定。
被捕两个月后,菅家才获准同外界通信。他从宇都宫的看守分所给母亲和妹妹写了许多信,我得到了阅读这些信件的机会。那时的菅家还十分害怕所里的检查,只敢在信中隐晦地表达自己无罪的事实。
这里好冷,我的脚冻僵了,身体也疼,没有自由。我已经受不了了。刚来的时候,我被要求脱去衣物搜身。我从来没有被如此残酷地对待过,我真的非常懊悔。
你们应该都认为这搞错了吧?请一定相信我。
我好想快点离开,好想回家。我会再给你们写信。
翻阅这些信件时,一封信的末尾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还剩两千日元的税没交,麻烦你们帮我交一下。我给市政府添麻烦了,税金就拜托你们了。
菅家身陷囹圄,居然还在担心自己滞纳的税金。
我决定去见一见逼供的H警部和Y刑警。H警部当时是侦查一科的资深警察,案发后被特派到足利警察局当侦查主任。我翻遍栃木县的老旧电话簿,终于找到他们。
H警部早已退休,在宇都宫市一栋灰色的房子里安度晚年。刚见到他,我便记起了这张脸。
我在指认犯罪现场的新闻影像中见过他。当时菅家被带到渡良濑川岸边,身边站着的黑脸刑警就是H警部。如今的他与当年一样,体格健硕,目光如炬。
“菅家正在上诉,说自己其实是清白的。”我说。
“审判是公开公正的。就算你现在来采访我,我也不可能说出‘他不是凶手’这样的话。”H警部双手抱胸,直直地盯着我。
我告诉他,菅家在信中控诉他对自己又打又骂,他的面部抽搐了一下,摇了摇头,说:“我要是这么做了,就得被抓去审判了。我是组长,还是指导助理,得负责指导刑警。当时的侦查是正确的,我们不可能动手。”
我又问了他DNA型鉴定对办案过程的影响。
“当时DNA型鉴定刚兴起不久,我们也不太懂。我们没有依靠这个鉴定去破案。”
可H警部当时是以“科学侦查”为武器逼迫菅家招供的。
“B型血的人一抓一大把。我们还做了其他细致的侦查工作,结果几百号人当中其他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就他没有。我们各方面都查过了,不会因为找不到凶手就乱抓人。万一以后在庭审上发现抓错了人,或者又冒出来个凶手怎么办?”他讲话像在兜圈子,可是又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自信。
我又去见了Y刑警。他也从警察局退休了,如今在一家大医院工作。他还记得菅家在审讯过程中哭泣的样子,拍着自己的膝盖说道:“菅家靠着我的膝盖,就是这儿,哭了大概四十分钟,我的裤子都被他哭湿了。我当时想,终于落网了。我非常确定他就是凶手……”
菅家在信中说他流下的是不甘心的泪水,可到了Y刑警这里,泪水的含义完全变了。
“我们的侦查事无巨细。菅家自己也招供了。他一定是凶手没错。”Y刑警笃定地说。
这是一桩可能被判死刑的重案,菅家却无法坚称自己无罪。在那个小小的审讯室里,他的无罪主张以及任何解释都入不了警方的耳朵。
栃木县警察局曾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件。
二〇〇四年八月,一名男子被捕,起因是夏季神社祭祀活动现场一个小纠纷引发的暴力事件。此人后因涉嫌四月与五月发生在足利市的两起抢劫案再次被捕。当时嫌疑人头戴露眼防寒帽、手持刀具,分别抢劫了面包店与超市。就在侦查毫无进展之际,被捕的该男子认罪了。
虽然没有任何物证,可检方得到了该男子的供述调查书,遂提起诉讼。审判开始时该男子承认了供述内容,检察官以“无法令其洗心革面”为由,要求判处他有期徒刑七年。直到这时,该男子才在法庭上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他说:“我忘记说我没有抢劫了。”他患有某种程度的智力障碍。
二〇〇五年一月,另一名男子被捕,认下了上述两起抢劫案。警察在男子家中搜出他犯案时用的露眼防寒帽与刀具;现场提取的嫌疑人足迹、被害人的目击证词也都与他吻合。栃木县警方只得承认之前抓错了人。
放眼全日本,因为自供造成的冤案并不少见。
二〇〇二年,富山县发生一起强奸未遂案,一名司机被当作嫌疑人,连续三天在审讯室接受审问。办案刑警对已经濒临崩溃的司机说:“你家人都说了肯定是你干的,你就招了吧。”他早已无法思考,稀里糊涂认了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后来别的县警察局抓到另一名男子,对方承认了那起强奸未遂案,真相终于大白。
二〇〇三年,鹿儿岛县发生了一起无罪之人同时招供的案件——“志布志事件”。几个在县议会选举中当选的议员被认为以烧酒、现金等物贿赂选民,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逮捕、起诉。可这十二个人实际上都是清白的。
“自供是最大的证据”这个古老又落后的侦查原则,至今依然束缚着侦查人员。“令其招供”“令其开口”“令其坦白”的说法十分常见。
可在《日本刑事诉讼法》里,“自供”与“令其招供”是不一样的。
《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供述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可以成为证据。但人们普遍认为,嫌疑人不会故意说对自己不利的谎言,于是有了下列条文:
以强制、拷问或胁迫得到的自供,通过不正当地长期拘留或剥夺自由之后得到的自供,以及怀疑不是出于自由意志的自供,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日本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也就是说,本人的“自由意志”是关键,不可以“令其招供”。而证明自供是非强制性的重要文件,便是前文提过的上申书。只要把“警察没有强制问话,是我本人主动招供的。”这句话作为“非强制性的证明”写上,上申书便有了效力。这正是我一直认为它可怕的原因。
日本曾发生过根据自供判处嫌疑人死刑,后来却改判无罪的案件,如熊本县的“免田事件”。这是日本第一起做出死刑判决后改判无罪的案件。
一九四八年,熊本县人吉市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一对夫妇被杀,他们的两个孩子受了重伤。警方先因别的案件逮捕了免田荣,后因此案再次逮捕他。当时他二十三岁。经过数日审讯,免田招供,被判死刑。可一九八三年,免田被无罪释放。
当时我立即飞往熊本对他进行采访。
被释放后的免田暂住在福利院。在一间和式房间接受我的采访时,他眼中蓄满怒火。
“那完全不是审讯,根本就是残忍的拷问。他们为了逼我招供不择手段,我又冷又饿,怎么可能忍受得了……”
案发次年一月,免田在球磨川上游的山中采伐木材。一个寒冷的深夜,他在朋友的小屋睡觉时,刑警突然来了。
“五个刑警带着手电筒突然闯进来,问我案发当天在哪里。我刚被叫醒,脑子还不清楚,答得很含糊,于是他们让我去警察局一趟。”他后背被枪顶着,走在森林铁路的铁轨上,被带到了人吉市警察局。
审讯室中,免田竭力回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刑警却充耳不闻,反而将免田套进他们自己杜撰的“故事”中。
“他们很过分,斩钉截铁地对我说:‘杀人的就是你!我们手中有证据!’我一否认他们就殴打我,说什么‘这里跟外面可不同,你就是欠收拾!’然后用脚踢我,抓着我的头发将我在地上来回拖拽。”
“你只要坦白自己杀了人,我们就让你睡觉。”
在冰冷的审讯室中,两天没有吃饭睡觉的免田被扒光了衣服,跪坐在地上,双手被倒铐在身后。他身上又痛又冷,几乎快昏厥过去。刑警们用警棍击打免田的腹部和下颌,还在一旁烫着烧酒自斟自饮。
当时免田有杆父亲的猎枪,用来吓唬偷吃粮食的乌鸦和麻雀,刑警们拿持有枪支的事威胁免田,说:“猎枪的事一旦让美军知道,你就会被枪毙!”在混乱的战后时期,这句威胁十分致命。他们还欺骗免田,“你是初犯,只要认罪,可以判缓刑,很快就能被释放”。对法律一无所知的免田根本毫无选择。
最终,他“被”招供了。
免田被强行带去案发现场配合勘查,虚构出了一条根本不存在的逃跑路线。他承认了刑警捏造的“故事”后,刑警们突然关心起他来,对他说“这段时间辛苦你了”,还给他端来了热气腾腾的乌冬面。
免田被捕一个月后,案件正式开庭。
刚进法庭的免田一眼便看到旁听席第一排坐着的对他施暴的刑警们。他刚被威胁过:“你要是不老实认罪,就会下地狱,会被判死刑。”在对审判的程序及意义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免田当庭认罪。
直到第三次公审,免田才主张无罪,说自己当初是被逼供的。可是,熊本地方法院已经下达死刑判决,福冈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都驳回了上诉。
免田并没有放弃。他六次提出再审申请。在辩护团的调查下,他的不在场证明得到了证实,之前被迫虚构的逃跑路线也露出时间上的破绽。同时,检方丢弃了案件中作为证物的凶器砍刀与免田衣物的事浮出水面。再审的大门终于开启。
“再审申请成功时,你知道检察官是怎么说的吗?他说,老是让死刑犯活着,才会发生这样的事……”
一九八一年,再审开始了。
在之后的庭审上,为了维持威信,检方再次请求判处免田死刑,发言长达六个小时。免田在庭上做出了这样的最终陈述:“我绝对是清白的。检察官拿着那份我实在忍受不了才签字的虚假供认调查书,认定我就是凶手,要求判我死刑。对此我无比后悔,也很不甘心。”“我想活命,更想要真相。这三十四年里,我天天活在死刑的阴影下,只想在有生之年洗掉这个污点。请大家一定要相信我。我是清白的。”
这番陈述下,免田赢得了无罪判决。检方终于在释放指挥书上签字,还了免田自由身。
我和免田气喘吁吁地在深山里攀登,想去看看当年他被捕的地方。
可当我们抵达时,只看到一片郁郁葱葱的杉木林。警察破门而入的小屋和森林铁轨早已不见,唯有高耸入云的杉木间漏下星星点点的阳光。
岁月似乎抹去了一切,又以另一种方式铭记着过去。
我对免田说,这片斜坡上的参天大树不只是普通的杉木,它们代表了他失去的时间。听了这话,他愣住了,缓缓走向身旁的一棵大树,脚下的落叶沙沙作响。免田轻轻抚摸着树皮,仰头向上望去。“都长这么高了……”
阳光从树叶缝隙中洒下,免田脸上的皱纹清晰可见。
在“免田事件”中,我明白了现场采访的重要性。有些事,你必须去现场亲身感受才能知晓。
我还学到了一件事——世上没有“绝对”一说。假如免田没有坚持不懈地提出再审申请,他恐怕早就被执行死刑了。
“免田事件”的翻案影响了其他死刑案的再审判决。不久后,“财田川事件”“岛田事件”“松山事件”
在再审中获得无罪判决。
免田说,他在福冈监狱目送了七十多名死刑犯。当时,刑场设在一栋紧挨着监狱的木造建筑内,从监狱能听见执行绞刑的声音。免田就是听着这个声音,在牢里日复一日地煎熬着。
“那些人里也有无辜的人,跟我一样不懂什么法律,被人骗着招供了。”免田低声说道,“你知道为什么会发生冤假错案吗?因为警察只要破案就可以拿奖状奖金。破了一起大案,有罪判决一下来,自己就能出人头地了,还可以上报纸呢。”
免田冤案发生的根本原因也许是战后社会纷杂、侦查工作过于草率。但谁能保证这种依赖自供的侦查与审判模式没有延续至今呢?
很长一段时间内,采访“足利事件”成了我工作的重心。足利、太田、桐生、佐野、宇都宫、前桥、小山、鹿沼、下馆、那须……我成了JR与东武铁道的常客,有时也自己开车。寻访相关人员的间隙,我依然与菅家保持通信,不断收集和整理资料。
一天,衫本部长突然来找我。
他带我去见了一个人——原警视厅的长官,一个很有经验的侦查老手,对媒体也十分了解。衫本部长希望我听听多方意见。
我把做了圆形标记的地图、年表等资料在这位长官面前铺开,将我对连环杀童案的推理一一详述。
“有点意思,我都不知道有这样的连环案。”对方身体前倾,仔细听我讲述。
然而,当我提到其中一起案子已经侦破,物证是DNA型鉴定,嫌疑人也招供了……他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回了椅背。我立刻明白,他的兴趣已经消失了。
他说想先看看详细资料,我便将所有材料整理好给了他。看完后,他回复道:“资料我都看了,人肯定是他杀的。证据是DNA型鉴定,绝对不会有错。”
一击即溃。
衫本部长什么都没说,由着我继续采访下去。
人人都认定DNA型鉴定“绝对不会有错”,可随着调查的深入,我还是找到了破绽。
上文提到,DNA型鉴定中,同型异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而且,随着后续数据库样本的增多,MCT118法变得越发不可靠。菅家被捕时,血型和DNA型与凶手一致的概率达到了“1000人中仅有1.2人重复”,到一九九三年,此概率已经上升为“1000人中有5.4人重复”,相差四倍之多。根据菅家辩护团的推算,同一DNA型的人,在足利市达两百多人。
科警研的实验方法也被指出存在重大问题。
在他们的鉴定中,需要使用一种叫作“123bp Ladder Marker”的标尺。在聚丙烯酰胺凝胶中让123bp Ladder Marker与DNA同时电泳,以此为基准读取DNA的型号。可据信州大学研究者于一九九二年“DNA多型研究会”上公布的研究成果显示,123bp Ladder Marker在凝胶中无法正常电泳。
一名法医学者给我简单做了解释。“123bp Ladder Marker的刻度过于粗暴。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像你想要测量一厘米的东西,标尺的刻度却是八厘米的。而且刻度本身并不精准,这是最致命的。”
科警研承认出现瑕疵后将标尺更换为“Allelic Ladder Marker”,可同时又表示,之前用123bp Ladder Marker做的DNA型鉴定是没有问题的。
这是怎么回事?
据科警研所说,依据一定的规律,旧标记物的结果与新标记物是对应的。《科学警察研究所报告》中写道:
123bp Ladder Marker与Allelic Ladder Marker在聚丙烯酰胺凝胶中的移动呈规律性对应,因此,之前使用123bp Ladder Marker方法得到的DNA型与使用Allelic Ladder Marker方法得到的DNA型是相互对应的。
这段话可以理解为,旧标记物与新标记物是一一对应的,因此旧标记物下的型号可以变更为新标记物的型号。然而,报告上又说:“比较型号后发现,123bp Ladder Marker下的14型是 Allelic Ladder Marker下的16型,(中略)型号偏移了2到5个数值。”这相当于承认了之前的数值有误。
科警研认为,可以将之前的鉴定结果增加2到3个数值来置换,例如,14变成16,16变成18,26变成30。可在这种情况下,18不是可以变成20或21,30变成34或35吗?连外行人都会质疑用有缺陷的标记物做出的鉴定是否能够得出正确结论,与其做这种复杂的置换,为何不再鉴定一次?
科警研偏不这么做,只做了书面上的数值变更。他们在论文中提到“型号变更”一事时已是一九九三年八月,也就是菅家一审刚结束不久。这样一个时间点,仿佛是在等待“足利事件”的判决一样。
我曾在上文提到,MCT118法是科警研的K技术官在美国的大学研究DNA型鉴定后,在科警研独立运用的方法。MCT118法则是在一九八九年引入侦查工作的,一九九一年八月因“足利事件”正式投入实践。菅家被捕后不久,警察厅说:“从下一年度开始,我们要完善仪器的配备、推进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一切就像是计划好的一样。
而经过这次标记物更改,凶手与菅家的DNA型都变成了“18-30”。
上诉过程中,辩护方将此次标记物的更改作为问题提了出来。
一九九四年,科警研的主任研究官S女士作为证人出庭,关于123bp Ladder Marker显示错误型号一事,她做出如下说明:“当时除了123bp Ladder Marker,再无其他选择。我们认为它可以正确标识出DNA型。但是,随着DNA各项研究的发展,大家知道了DNA结构会影响泳动的距离……可在当时,我觉得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人意识到这点。”
她坦然地承认了标尺出错的情况。可法院似乎十分信任科警研,最终没有质疑型号变更的问题,对菅家做出有罪判决。之后的终审中,“最高法院平成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决定”确定了MCT118法鉴定的证据效力。
我一开始就很介意“鉴定”这个词。DNA型是由工作人员读取的,所谓鉴定,其实是一个人工行为。
假如DNA型鉴定是科学的,就应该如菅家主张的那样,再鉴定几次。只有做了无数次实验都能得出同一结果,才能叫作科学鉴定。
终于到了将这个案子制作成节目的时刻,我坐在办公桌前思考着。
名为“采访”的飞机已经驶出停机坪,走完了滑行道,开始在跑道上滑跑。接下来要判断是否起飞。在做调查报道时,决断非常重要。值不值得报道,决定着记者的生死。
一旦我报道这可能是一起冤案,就等于跟日本司法正面较量。如果能开启“足利事件”的再审之门,便是真正意义上的“撼动日本”。
可再审需要明确的新证据。
“足利事件”的新证据是辩护团于一九九七年悄悄对菅家实施的DNA型再鉴定。菅家将自己的头发装入信封,送出监狱,委托日本大学医学部的押田茂实教授进行鉴定。再鉴定用了新标记物和不同类型的凝胶,最终鉴定结果是“18-29”型,并非早前得出的与凶手一致的“1830”型。
从数值上看,两者只相差“1”,可是型号的数值表示碱基序列的重复次数,两者实际上是相差甚远的型号,指向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同时,押田鉴定中得出的只是菅家的DNA型,要得到凶手的型号,必须用法院保管的小真实衬衣上的精液实施再鉴定。但就算这只是一方的DNA型,也是重要的证据。
我将两张纸并排放在桌上。
一张是菅家的供述调查书,上面写着“我确实杀害了小真实……”。
另一张是菅家给我的信,写着“我是清白的。我没有杀害小真实。”。
我想起几天前发生的事。
就在我把那个铁皮盒子的梦告诉采访团队的第二天,大家乘车前往现场时,中林如往常一般手握方向盘,告诉我:“清水,昨晚她们也到我房间里来了。那群小女孩。她们光脚在我房间里走来走去。”
我在办公桌前摊开双手,手上有种奇妙的感觉在复苏。
“你把盒子打开,好吗?”小女孩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响。
[1]
日本漫画家Monkey Punch(本名加藤一彦)的漫画系列作品《鲁邦三世》的男主角。
[2]
1950年,日本香川县三丰郡财田村发生强盗杀人案;1954年,静冈县岛田市发生诱拐杀童案;1955年,宫城县志田郡松山町发生纵火杀人案。“免田事件”“财田川事件”“岛田事件”“松山事件”被称为日本四大死刑冤案。
第五章 报道
在渡良濑川沙洲祭拜的被害人家属
要报道“足利事件”,我必须再见一些人——松田真实的家人。
我看过案发当年的新闻报道,小真实的父母并未接受媒体采访,但媒体拍到了他们在葬礼上悲伤的身影。
他们如今应该在某个地方安静度日。一想到要把他们再次卷入旋涡,我就不由得产生抗拒。可是,要准确报道这件事,必然会出现被害人的姓名与照片,我必须得到家属的理解。
倾听最微弱的声音,这是我采访的第一要则。而在这起案件中,能够代替被害的四岁小真实发声的,只有她的父母。
从一开始我就在寻找松田一家,找到他们的一个熟人后,便拜托他替我转交信件。
一个凉意渐浓的秋夜,我的手机响了,对方是我一直在等的人——小真实的母亲,松田瞳女士。
慌乱中,我想要感谢她的来电,电话那头的松田女士却说:“请你不要再给我们写信了,这让我们很困扰。我们不打算接受采访。我给你打电话就是为了说明这点。”
我像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就在我搜肠刮肚地寻找合适的措辞时,对方又开口问道:“事到如今,你还想干什么?”
是啊,为何非得从记忆深处将惨痛的往事再挖出来呢?我能理解这种痛苦。可我也知道,若就这样结束通话,便意味着报道到此为止。我只能继续说下去,希望她感受到我的诚意。
被害人与记者之间难免存在隔阂,我能做的,只是一点一点拉近和他们的距离。
通话时间在一点点延长。松田女士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那仿佛就是小真实的声音。她不再那么抵触,开始听得进我说的话。或许她也想对我说些什么。我心中抱着一丝希望,努力组织着语言。我感觉她好像要向我传达什么——然而就在此时,电话断了。
没有任何征兆,我十分愕然,仿佛被一根拉紧后突然断掉的橡皮筋猛弹到脸上。
发生了什么?
是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还是提了不该提的事?我慌乱地回忆着。也许作为被害人家属,无论我问什么,她都会十分难受。我茫然地握着手机,感觉自己身处一个蜡烛燃尽的山洞,无边的压迫感向我袭来。那天晚上,我彻夜无眠。
第二天,我依然沉浸在沮丧的情绪中,无数次拿起手机,看着通话记录中那个未知来电提示
,很是不甘,仿佛手机就是那个四周被胶带缠死的铁皮盒子。
夜幕降临,未知来电的提示又出现了。我默默数着铃声,数到第五下时,按下了接通键。
手机里传出来微弱的声音。“昨天真是抱歉,手机没电了……”
我下意识脱口而出:“我一直在等您。”
那天之后,松田女士又给我打了几次电话,我们终于约定在郊外的一家餐厅见面。
餐厅里播放着流行音乐,时不时传来碗盘刀叉相碰的声音,几个家庭在这里度过稀松平常的一天。一个角落里,松田女士第一次与记者面对面。
我把名片递了过去,松田女士低语道:“如今我说再多又有什么用?凶手不是早都抓到了,你为什么还要来采访呢?”
我把在电话中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狱中的菅家说,这是一起冤案……”
虽然是事实,一旦说出口却变得很残忍——这大概是被害人家属听到的最糟糕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