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地是一个人通常不用多加思考就会做的事。但实际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你会用拖把头在地板上擦抹,吸收一些液体(在我还原的案情里,这些液体也都变成了血凝斑)。然后,你会把拖把放到一桶水里清洗干净,再从桶里拿出来,把它往桶上面筛状的筐里按压或扭动,以挤干水分。最后,你会从筐里拿出拖把,重复之前的拖地步骤。
我把血洒到靠近墙的地板上,也就是现场发现血迹的相同位置,并开始拖地清理。我发现,在把拖把头上的绳条往筐里按压时,会溅出一些稀释后的小血滴。此外,在使用拖把的时候,要想完全避免拖把绳条上的血液溅到墙上,是非常困难的。在墙下方与桶的高度平齐处到墙根之间形成的血迹模式,正好和照片上稀释的血点和条痕相似。
当然,这种证据并不具有决定性。但这的确表明,墙上的血迹模式是有可能像丈夫陈述的那样产生的。根据现场血迹的飞溅状态,相比妻子描述的拳打脚踢,丈夫的解释更令人信服。
这么多年来,我和同事们一起设计、实施并参与了许多次案情还原。有一些非常简单,比如上面这个案例。还有一些也比较简单,只是对表面沾有鲜血的东西进行击打或用脚踢,撕碎衣服,或者刺穿与受害者穿着相似的多层衣服。另外一些就比较复杂了,比如悬挂一头猪的尸体,然后用猎枪射击,弄清子弹的去向;或者在一个头部模型后面放上一块沾满鲜血的海绵然后射击,并检查附近墙上的血样。还有更多的花样,比如从同事身上脱下衣服,把他们在地板上用各种方式拖拽以查看拖痕,或看看哪里最适合对转移的DNA取样。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我在读大学时曾自己设计实验,但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项工作原来如此重要。尽可能逼真地还原案件发生时的情景,你往往会有重大发现,获得意外的惊喜,甚至对案件提出新的见解。然后,你便能与调查人员、律师和法庭上的所有人员分享你的收获。


第12章 想象与坚持:科学的强大力量
1992年,我与同事克莱夫·坎迪和迈克·伊萨克在法证直达公司合作调查过一个案子,它让我真正见识了科学在法医领域的强大力量。
1982年6月18日早晨,有人发现六十二岁的意大利银行家罗伯托·卡尔维吊死在伦敦黑衣修士桥下的脚手架上。解开死者脖子上的绳子后,泰晤士河警方用船将他的尸体运到了滑铁卢警察码头。警方拍下照片后,从卡尔维的裤子口袋和裆部,以及夹克的口袋里,取出了许多砖块和混凝土块。然后,警方将尸体转移到盖氏医院,著名的法医病理学家凯斯·辛普森教授在那里进行了尸检。
尸检报告显示卡尔维是悬颈窒息而亡,案发时间估计在发现尸体当天的凌晨两点至六点间。死者身上没有伤痕,表明他在死前未受过虐待,也没有痕迹表明他死前曾被注射失能药物。
一个月后,经汇总伦敦警察厅法医科学实验室和其他地方的科学家们的各种报告后,伦敦法院进行了死因聆讯,并当庭判定此案为自杀。但卡尔维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的家人坚信他不会违反教义自杀,一定是被人谋害的。因此,他们委托律师乔治·卡曼对此案进行申诉。一年后,法院又召开了第二次死因聆讯,而此次开庭得出的结论是:死因未明。
罗伯托·卡尔维是意大利一家银行的董事长,该银行与罗马附近的梵蒂冈关系密切。在他抵达伦敦短短几天后,他的银行就倒闭了,这期间他也受到了非法交易的指控。此前一年,他就曾因相同的指控被处以罚款和缓刑。此外,他似乎还与犯罪组织有瓜葛。据说他是非法共济会“P2”的分会成员,“P2”也被称为“黑衣修士会”,这与发现卡尔维尸体的“黑衣修士桥”是巧合吗?
1992年,卡尔维的家人委托了克罗尔调查公司(总部设在纽约),而我们则受克罗尔调查公司伦敦分公司的调查员杰夫·卡茨的委托,着手进行一项法医调查。于是,法证直达公司开始介入这个案件,试图找出卡尔维死亡的真相。
我们在法医调查中融入了一系列探索性的步骤,每一步都以前一步的结果为导向。调查卡尔维案件的第一步,就是查看初次调查以及各种检测和检查的结果,那些都是伦敦警察厅法医科学实验室在十年前进行的。
如果你没有找到真正与案件相关的东西,那么在调查中提出假设是存在风险的。不幸的是,警方在发现卡尔维的尸体时以为他是自杀,所以他们解开了悬挂他的绳结,而非割断绳索,从而破坏了可能有用的绳结证物,包括任何可能是作案人留在绳结上的证据。事实上,由于警方误认为是自杀,所以在发现尸体后,他们又拖延了几个小时才正式进行调查。也就是说,在调查人员称之为“黄金时刻”的最初几个小时,没有人仔细地检查过现场。
证据中也有一些不一致之处,好在这些并不是特别关键的部分。例如,发现尸体的男子说,卡尔维夹克上的扣子是解开的,而一名警察却说扣子是扣着的。在阅读了各种报告之后,我们可以确定的是,罗伯托·卡尔维身高五英尺九英寸(一点七五米),体重约十三英石二磅(八十三点五千克)。此外,还有三块混凝土和两个砖块被放在他的口袋和裤裆里面,又增加了十一磅十一盎司(四点三千克)。
对类似的砖块、石头和土壤样本进行比较后得出的结论是:从卡尔维身上找出的这些东西可能是从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取来的。这一可能性与另一位科学家报告中的结论一致。该科学家来自伦敦警察厅法医科学实验室,负责对卡尔维的鞋进行过检查。卡尔维的鞋面上有一些轻微损坏,可能是攀爬高处,或走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造成的。报告还说,卡尔维在鞋面受损之后继续行走的距离不可能超过一千米,否则鞋面受损处应该已经磨平了。
原始文件中有一份非常有趣的报告,是由一位在伦敦港务局工作的高级水文勘测员撰写的。这名勘测员通过估量悬挂卡尔维尸体的脚手架周围的潮汐和水面高度,结合病理学家估计的卡尔维死亡时间,便可以推断出该时间范围内水面的涨落区间。他在报告中估算了系绳子的脚手架上的孔眼被水没过的时间,估计约在案发当夜十二点二十分。此外,他还分别估算出卡尔维的头部、腰部和脚部被淹没的时间段。报告中还说,如果卡尔维在案发当夜是自杀的,那么他应该是在半夜十二点到凌晨三四点的时间段,走过那条“自杀路线”(沿着河岸到达脚手架),这意味着他必须涉过二十五英尺(七点六米)深的河水。
另一位同样来自伦敦警察厅法医科学实验室的科学家检查了尸体上发现的两只百达翡丽表。迈克·伊萨克(一位高水平钟表专家,甚至能够自行制作钟表部件)也对这些表进行了检查。其中一只手表停在了凌晨一点五十二分左右,上面有受到严重侵蚀的痕迹,表明曾有大量的水渗透进来。那么,当水面涨起,没过卡尔维的手表导致其停止运转时,他是不是已经挂在脚手架上了?第二只表是挂在链子上的怀表,它被水侵蚀的程度较小,停在凌晨五点四十九分。然而,当调查者给它重新上过发条后,它就又开始走了,这表明它并没有被水淹没。不幸的是,记录里并没有卡尔维尸体上这两只表和其他物品的发现时间和地点。因此,我们无法单凭涨潮和退潮的信息,来推导出他可能被吊在那里的时间段。
在伦敦举行的第二次死因聆讯中,一名工头描述了应该如何爬上这个脚手架。这个脚手架是由该工头所属的公司,于卡尔维死前约五周半搭建的。他描述的路线是通过一个固定的金属梯子,从桥上的人行道向下走,然后跨过大约两英尺八英寸(八十一厘米)的距离,到达两块看起来很滑的脚手架木板上。在对这个工头进行问话时,他也表示,这对于一个不习惯爬脚手架的人来说是有难度的,尤其是在黑暗中。
阅读完所有的原始报告后,我们重新访问了现场,并检查了仍然存放在伦敦警察厅法医科学实验室的其他所有物证。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有:在卡尔维的口袋和裤裆里发现的混凝土块和砖块,他脖子上的绳子,以及他当时穿的西装和鞋子。卡尔维在死前几天到达英国之后,疑似住在切尔西静谧酒店的一个套间里,他放在酒店的两个手提箱被送回了意大利。所以,我去了一趟米兰,检查了一些衣服和其他物品。
遗憾的是,我接到严格的指示,在米兰检查的时候不能对物品进行任何取样抽检,也不能进行任何检测,只能看一看。这意味着我不能对疑似卡尔维在案发时间所穿的衣服进行检查,也不能检查衣服上的任何污渍和细节。尽管如此,根据他衣服和手表上明显的潮水侵蚀痕迹,再结合那天晚上潮水的涨落来看,他很有可能是在凌晨一点五十分至两点四十五分之间的某个时刻被挂到了脚手架上。
然后,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他到达那里可能的方法。从多个角度对案情进行审视,并与同事讨论各种可能性,这是所有法医调查的重要内容。当我们观察和讨论案件中的证据时,有一点开始变得明显:除了最初提出的那条“自杀路线”外,还有其他路线可能使卡尔维到达最终发现他尸体的地方。如果他是自杀的话,就有两条主要路线可供他选择;如果他是被谋杀,那就有两条路线可以移动他的尸体。
我们用他的几双鞋和其他的衣物(这些鞋和衣服并不是他死前所穿的),设计并进行了一系列简单的实验和案情还原。我们希望找出上述四种不同情况下可能留下的痕迹,然后与我们实际发现的,或我们所知道的仍可能在卡尔维的衣服和鞋子上找到的线索进行比较。
卡尔维的两条“自杀路线”之一,需要他先在口袋和裤裆里装好砖块,然后沿着固定的金属梯子从人行道爬到脚手架上,正如工头所描述的那样。然后他必将经过光滑的木板,走到脚手架的另一边,然后用警方发现的那条橙色绳子把自己吊起来。

果他走的是另一条“自杀路线”,他就会沿着河堤走下去,再沿着另一个梯子走到前滩,途中在他的口袋里塞满混凝土和砖块——很可能取自附近的建筑工地。在沿着前滩走了一会儿之后——只有水位低的时候才可以——他会爬上那个脚手架,然后再拼命往上爬。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在用绳子把自己吊起来之前,穿过水平杆之间三英尺二英寸(九十七厘米)宽的距离。脚手架的底部是始终处于水面之下的,即使在潮水最低的时候也是如此,这使得这条路线更加难走。
我们发现,那个脚手架被那家于1982年在桥下搭起它的公司一直保留着。于是,我们请他们在我家花园里重搭了部分脚手架,然后我设法说服了拉塞尔,请他参与到几项实验中——拉塞尔的体形和卡尔维差不多,只是略高了一点。于是拉塞尔穿上了卡尔维的一双备用鞋,还有裤子和夹克,口袋和裤裆里都装着大小和重量差不多的石头,然后爬上一根脚手架杆,爬到卡尔维必须达到的大致高度。接下来,再跨过两英尺吧英寸(八十一厘米)的距离,来到一根脚手架杆上。我们发现,裤裆里面的砖块在裤子接缝处滚动,最后全部滑落到裤腿里,这给拉塞尔的大腿内侧造成了一系列轻微擦伤。当然,这次案情还原不一定能精确反映出卡尔维当时的真实情况,但至少可以让我们了解大概的情形。
在另一项实验中,拉塞尔要从一根脚手架杆跨到另一根脚手架杆上,这两根杆子的距离是卡尔维走向后来被发现之处的最短路径。这一次我们发现鞋底变得粗糙了,鞋子每次压在铁条上,并在上面移动时,鞋底就会沾到微小的锈迹以及黄色和(或)绿色油漆的碎片。我们确实从卡尔维的一只鞋底找到了一些绿色油漆的碎片。然而,当克莱夫·坎迪检查这些碎片的样本时,他发现这些碎片与脚手架上的油漆并不相同,所以根本无法将二者联系在一起。
我们还进行了其他与卡尔维鞋子的磨损处有关的测试。最初的推测是,这些磨损是他在建筑工地上捡石头时,走在粗糙的地面上造成的。克莱夫发现,爬下梯子到黑衣修士桥附近前滩的这一过程,对鞋底的损伤相对较小。此外,低潮时,沿着前滩行走虽然也会对鞋底造成磨损——在那个时候,前滩上到处都是滑溜溜的大石头和棱角分明的混凝土块——但这种磨损与实际发现的鞋面磨损完全不属于同一类型。

我们将卡尔维另外两双皮鞋的鞋底浸入水中漩涡,以模拟河水涨落时,鞋子上那些肉眼可见的,由正常磨损造成的小而深的口子,此时变得更加明显。我们推测,水会使皮革纤维膨胀,从而使所有断裂的地方突显出来,即使烘干也难以恢复原样。因此,在卡尔维死时所穿的鞋上发现的损坏,可能仅仅是河水浸泡带来的假象。
同样有趣的是,吊起卡尔维的绳子的另一头绑在梯子对面,人们认为他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爬上脚手架的。所以,也许他选择在那个特定的地方上吊,是因为绳子已经系在那儿了。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绳子要穿过一个孔眼而不是简单地绑在水平脚手架杆上呢?况且,卡尔维是如何爬上近乎垂直的脚手架杆,从一根脚手架杆跨到另一根脚手架杆上呢?还有,为什么一个身体明显不太好的六十二岁男子,却能在脚手架附近走这么远的路,尤其是衣服里还装着砖块和混凝土块,他是如何做到的?为什么他的鞋底没有如我们的测验结果那样,沾上脚手架杆子上的黄色和(或)绿色油漆或铁锈?而且,以他的身高来说,沿着上面的人行道走路时是看不见脚手架的,那他怎么知道脚手架就在那里呢?
最后我们得出结论:第一条自杀路线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第二条自杀路线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于是,我们将注意力转向那两条最有可能的“谋杀路线”。其中一条是,某人将卡尔维的尸体从桥上的护墙向下递给等在桥下脚手架上的人,下面这个人将绳子绑在他的脖子上,而此时卡尔维要么已经死了,要么被下药迷晕了。而另一条“谋杀路线”,他是被人用船运到桥上的。第二种情形似乎更能解释,为什么他后背下方的衬衫和裤腿上会有一些污渍(比起污渍是他从护墙之类地方滑下来时造成的,这种解释要更有说服力一些)。
黑衣修士桥是舰队河汇入泰晤士河的地方,这里有水位不断升降的旋流。而过往船只的尾流使情况变得更糟了,这也让我们的调查遇到了比预想更多的困难。但是,了解现场对于还原案情至关重要。所以,当杰夫·卡茨决定对使用船只的“谋杀路线”进行调查时,克莱夫和我便跟他一起去了。
在一个深夜,与案发时间大致相同的时间,同样的潮汐条件下,我们乘船沿河而行,在经过某些桥下的时候,成千上万只蝙蝠发出的惊人噪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发现,当沿着这条路线运送卡尔维时,河水已开始退潮,此时将船只停在发现尸体的脚手架相同的这一侧是相对简单的。当我们把船头楔入桥和河堤之间的角落时,潮水的流向会使船停泊在这里;或许有人就是从这里将卡尔维吊到脚手架上,并用一根绳索套住了他的脖子。而我们在现场确实也发现了放置的砖块和混凝土块。
路堤沿线的灯光使能见度处于正常状态。但我认为没人能从堤坝上看到脚手架和它周围发生的事情。正如哈利法克斯公园的灯光掩盖了约克郡开膛手攻击并杀害约瑟芬·惠特克时的行动一样,路堤上的灯光可能反而会让人无法看到卡尔维和他身边的人。
我发现这个案子还有一点很有趣,卡尔维似乎一直留着胡子,但是在发现尸体时,他的胡子被刮得干干净净。难道他在离开酒店套间去桥上上吊之前还刮过胡子?答案似乎是否定的。至少从他留在酒店的行李箱里发现的两把剃须刀都没用过,因为我检查的时候上面没有明显的胡楂儿,也没有被清洗过的痕迹。所以,他的胡子也许是被别人刮掉了,这或许是因为这些人认为将胡子刮干净后,确认身份需要的时间会更久,又或许是出于某种象征性的原因。就像这个案件的其他许多方面一样,不管围绕案情的解释是什么,似乎背后总有其原因。
由于发现卡尔维尸体后未能及时启动现场调查,我们错过了许多潜在的线索。例如,在河堤的顶部是否存在过绳子的痕迹;在河堤的下部是否存在过往上吊尸体时产生的划痕;现场脚手架上是否有过碰擦的痕迹——可能是在船只经过时发生刮擦所致,并沾上船身上的油漆、橡胶、木材或塑料的微小碎片。我们还错过了其他许多科学证据,它们也许能表明卡尔维是以某种方式被带到发现他尸体的地方。本来并不是没有证据,只是没有人想要去寻找它们。
最终,我们的调查似乎证明,卡尔维并没有沿着前滩走到脚手架上。何况像他这样年龄和身体状况的人,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爬上楼梯,爬上并沿着脚手架前进,本身就是不可想象的,更何况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这样做过。这就意味着最有可能的情况是:他要么是被人从上往下吊运,要么是被船运到他被吊死的桥下。我们觉得后者可能性最大。因此,我们的结论是:罗伯托·卡尔维并非自杀,而是被人谋杀。这一结论给他的家人带来了些许安慰。英国和意大利的法院也先后接受了我们的观点。
几年后,嫌疑人终于被确定,并在意大利提起诉讼。我受伦敦警察局之邀,来到罗马的恐怖分子审讯法庭,并在审判时出庭做证。法院附属于一所戒备森严的监狱,这里非常阴暗,令人生畏。但我提醒自己,我的证据(包括克莱夫的工作在内)只负责证明一项结论:卡尔维是被谋杀的。而找出凶手则是意大利当局的责任。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有点担心,因为在这个冗长乏味的过程中,我所说的每一句话,以及别人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需要翻译。因此,我非常感谢在法庭上坐在我旁边的翻译,他自己也是一名科学家,他温和、轻松的态度帮我缓解了一些紧张情绪。
卡尔维之死可能与黑手党或梵蒂冈有牵连。因此,我很高兴在进出法庭的时候有人护送。直到提交完证据,被送到机场坐上回家的飞机,我才开始觉得有点虚弱。恐怖分子审讯法庭上的高度戏剧性,让人觉得任何事情仿佛都有可能发生。当飞机最终起飞时,我总算松了一口气。
尽管如此,能够调查这个案子,对我来说仍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也许,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是:无论环境多么复杂,只需一点想象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你几乎就能弄清楚任何事情,即使你刚开始对其不以为意。几年后,当我开始怀着热情,对一些悬案进行重新调查时,这一课使我受益匪浅。


第13章 没有证据不代表没有发生:解析证据的合理性
十九岁的法国学生席琳·菲加德被人杀害,我们在审查控方的部分证据时遇到一个问题:缺乏可靠的科学手段来确定血迹的陈旧度。
1995年夏天,席琳在汉普郡的一家酒店打工。同年12月,她准备回到英国和表妹一起过圣诞节。行程的第一段——从她在法国的家到海岸这段路——她与一位在当地一家运输公司工作的亲友同行。接下来,她于12月19日渡过了英吉利海峡,然后乘上另一名法国司机的货车,来到伯克郡M4公路上的奇韦利村服务站。在那里她又搭乘一名男子驾驶的白色奔驰牌货车来到索尔兹伯里。十天后,她的尸体在伍斯特郡的一个路边停车处被人发现。
验尸结果确定了席琳的死因:由于头部受到强烈撞击,致其头骨粉碎性骨折,并导致窒息。几个月后,警方发布了一张照片,那是在奇韦利村让她搭便车的通缉犯的模拟画像。随后,一个名叫斯图尔特·摩根的货车司机经同事指认被逮捕。
控方称,席琳在摩根的货车驾驶室中遭到了性侵犯和致命伤害。尸体在被抛弃到A449公路附近之前,已经在车里存放了好几天。1996年2月,摩根被捕几天后,伯明翰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的一名法医学家前往摩根在多塞特郡的家进行调查。之前负责犯罪现场的人员已经检查过摩根的货车,但看样子他们错过了一些东西。这位法医学家在驾驶室内发现了几处血迹,包括座位下的发动机盖的上面和前面,还在摩根使用的车库里发现了一个略微潮湿的像“座椅”一样的东西。这个东西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上面盖着一层非常像货车驾驶室内饰的布。事实上,这个“座椅”与货车的座椅非常相似。法医学家仔细检查后,发现它的内部存在大量血迹,甚至连释放旋钮的底部和周围都有大面积血液残留。
经DNA分析,驾驶室内的血液被确认来自席琳·菲加德,但座椅上的血液来源却无法确定。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在发现尸体后的两个月里,血液中的DNA和血型物质发生了分解。尽管如此,这位法医学家仍然推断,假设座椅上是席琳的血,那么这些血应该是在尸体留在座椅上的那段时间里,先渗透到座椅内部,然后才往下流到发动机盖上的。
然而斯图尔特·摩根对此有另一番解释。他说他的几个朋友在1994年4月到5月间借了这辆货车。其中一人遭遇了严重的事故,需要从格拉斯哥开车送到曼彻斯特。此人腿上有一处撕裂伤,出血严重,还被缝了大约四十针。摩根声称发生那次事故后,座椅的垫子在货车驾驶室里存放了十八个月以上。后来一箱蓄电池酸液被打翻,渗漏到了里面。因此他将垫子取下来用自来水冲洗了一个小时,随后把它放进了车库里。不过,最终还是被调查人员找到。
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的人是我的同事克里斯·汉德尔。他在那里就控方一位法医学家的发现展开讨论,并检查了座椅上沾满血迹的垫子(上面仍然散发着强烈的腐臭味)。简而言之,克里斯·汉德尔的任务就是尽可能确定,血液沉积是否与摩根描述的方式和时间相符,是否有任何酸性物质溢出或垫子被水冲洗的迹象。经过仔细调查,他发现没有明显迹象能够表明织物被冲洗过。此外,垫子上有一处小白色斑块,它有可能是沉积的血液与蓄电池的酸液发生反应形成的,但也可能是血液与材料中的某种物质发生反应形成的。
对于引起如此大量出血的原因,克里斯·汉德尔未予置评。但是,由于床垫表面的血迹只限于一个区域,他可以断定的是:如果摩根的解释是真的,那么在从格拉斯哥市到曼彻斯特的整个过程中,受伤的人必须始终保持静止不动——而两地距离超过二百英里(三百二十一千米),至少需要三个小时车程。
由于当时的科学手段无法检测出血迹的陈旧度,所以不能确定这些血液沉积是像控方指控的那样始于1995年12月,还是像被告声称的那样发生在1994年的4到5月。但是,还可以考虑其他一些因素,比如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干涸的血块会日益发黑;但就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来看,这一因素并不适用。同样,也没有科学证据证实它必然来自卡车驾驶室里的其他人。此外,血液中的一些化学成分,包括血型物质和DNA,都会渐渐降解消失。在一定的温度和湿度等条件影响下,降解速度还会加快。事实上,在摩根的车库里发现的座椅上,细菌引起的腐烂活动非常活跃,这可能是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尝试进行血型和DNA分型测试,却宣告失败的最大原因。基于血液的颜色和气味的强烈程度,克里斯·汉德尔认为,在两种可能性中,被告的说法更有可能是事实。
克里斯·汉德尔认为科学证据对摩根的案子没有多大的帮助。但显然还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有罪。经过长达十四天的审判,斯图尔特·摩根被判谋杀席琳·菲加德,并判处监禁,服刑年限不得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