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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抗议信里还提到一件事:“报告中对现场检查一笔带过,那可是法医学家进行检查的重要领域之一……法医学家们要有探究性的、敏锐的、经过科学训练的思维,来正确地解读信号,并在大量的线索中区分出哪些重要,哪些微不足道;以便知道应该对哪些物件进行深度检查,而哪一部分可以放心略过。面对越来越多的选择尝试,这一任务也日渐困难。”“选择尝试”一词在此是指,通过减少我们检查物件的数量,即重点关注那些明显与案件相关的东西,从而提高效率的一种尝试。当然,你如果不打算检查现场所有的事物,就必须格外小心,避免将任何重要的东西排除在外。
直到今天,我当时的观点仍具有一定意义。我在奥尔德马斯顿的时候,实验室主任就曾说,外出一趟犯罪现场,可以让我们在实验室里少花两周时间。但是鉴于近年来,法医服务在任务委托和提交方面出现的改变,他现在也许要补充一句:“前提是你得知道自己(在犯罪现场)该做什么。”
尽管我们对切普斯托报告进行了回击,但越来越明显的一点是,法医科学中心急需改变。而这场变革即将来临。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就一直在思考,法医服务发生改变,对作为一名法医学家的我的未来会产生什么影响。在负责管理由助手和初级报告员组成的小型团队之后,我下一步想要管理一个更大的团队,或者管理一个部门。当时我认为那就是自己想要的,但回想起来却不太肯定。因为那样做很有可能会离我喜欢的科学越来越远。不过,这些事已经不用我来决定了,因为就在我可能得到升职机会时,法医科学中心却暂停了一切人员的晋升。我在哈罗盖特市工作的时候,法医实验室大量扩员,而从职业角度来看,将有大量经验丰富的法医学家无处可去。
1982年至1988年,法医科学中心的总监是玛格丽特·佩雷拉,她是一名法医学家,最开始干这行是在伦敦警察厅法医科学实验室。她被人们称作“谋杀小姐”,是个善于创新的人。在科学方面,她最著名的一项成就是使ABO血型组微型化,还曾负责在卢肯伯爵夫妇谋杀案中对保姆桑德拉·里韦特的调查。当然,她也做过其他一些有趣的事情,比如在一起案件中发现了一朵新鲜菊花不同部位之间的物理匹配。由于她是角逐总监职务的唯一一名女性,所以她在胜出之后,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许多歧视女性的男同事诟病。尽管处境日趋艰难,她依旧在工作上表现得很出色。因此,我在决定下一步该干什么之前,前去和她见了一面。
我在法医科学中心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晋升的空间,所以我想我必须离开了。我向玛格丽特说明了情况,她的反应和我预想的差不多,她表示完全能够理解我的处境。虽然她不想失去有经验的职员,但是她那儿也确实没有适合我的工作。这是一次友好的讨论,结束的时候气氛也很好,这正是我喜欢和别人交流的方式。事实上,后来在我自立门户与法医科学中心竞争时,她仍给了我很大的支持,还因此在法医科学中心所属的内政部受到了敌视。
过去的十二年,我过得很开心,也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我在法医科学中心已经走到了尽头。我怀着新的梦想,于1986年离开了奥尔德马斯顿,并创办了自己的公司。
在法医科学中心工作的这些年里,我越来越多地意识到,被告方缺乏合适的途径来接触拥有资格和经验的法医专家——法医专家一般只为警方和控方服务。我认为这是英国对抗式司法系统中存在的不平衡现象。因此,我创办了一家叫作“法证直达”的公司,其主要宗旨就是为被告方提供法医服务,从而试图恢复控辩双方的平衡。对被告来说,能够将自己的科学证据送去独立检测,这样的机会是很少见的,而且能委托训练有素的法医学家来做这件事,那就更难得了。我认为潜在的市场需求非常可观。
我还发现,当法医学家只服务于警方时,警方便会倾向于直接采信,而不再考虑能够解释证据的其他可能性(法医科学中心所有的实验室几乎都是这样)。法医学家所处的位置也较为不利,因为他们往往等不及汇总所有的必要信息(挨家挨户询问、问询目击者等),便必须马上进行“一线调查”。所以,当法医证据对一起案件非常重要的时候,应该让两位法医学家同时介入,这一点至关重要。其中一位法医要找出诉讼提案中哪些内容可用作证据,而另一位则要根据所有情况——包括被告一方的证词——确保对证据做出适当的解释。
自从法证直达公司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了先河之后,今天情况已经好很多了,更多的公司开始做同样的事情,一些主要为警方工作的公司也开始同时为被告方提供服务。另一点也很有帮助,现在的法官有时会坚持让控辩双方的专家在审讯前坐在一起讨论,看能否就证据的各个方面达成一致。这样陪审团就可以将重点放在双方产生分歧的地方。但是,当年的法庭只依赖一位法医专家的证词,没有人会对他提出质疑,而他对证词的理解也往往并不透彻,这便难免会做出有失公正的判罚。
当时情况更有利于控方的另一个原因是,被告律师通常不具备从不同角度来分析证据的知识储备。因此,他们通常没有底气提出合理的问题,并找出不同于控方对证据解释的方式。
比如说在某个案例中,警方在嫌疑人身上发现了某种纺织纤维,并认为这种纤维极有可能属于受害人。嫌疑人坚决否认这一说法,声称他没有犯罪,案发时也不在场。如果嫌疑人能指出自己哪一件衣物可能含有同种纤维的话,他的说法便可以得到检验。但那需要大量的工作,警方和控方可不打算为了找到含有同种纤维的衣服,而把他的衣橱翻个底朝天。这样一来,该纺织纤维并非属于被害人,而是来自嫌疑人本身,这种可能性尽管存在,却永远也不会得到验证。
更糟糕的是,如果被告请求进行上述验证工作,他们必须通过警方提出申请,并从警方那里接受检验结果。如果测试结果不符合他们的期望,而且对他们的案子没有帮助,警察和控方律师将会比被告先得到消息。那也意味着,被告律师提供给警方的证据,也许反而会被用来给被告定罪。
但是,像法证直达公司这样的机构就可以改变这一情况,他们为被告律师提供权威的专业知识来源,帮助被告律师了解科学证据中哪些对客户有利、哪些对客户不利。这同时也意味着,我们这类公司可以试用所有的理论,来尝试对证据提出与控方不同的解释。
事实上,法医学家可以出庭做证,理论上任何一方都可以传唤他们做证人。但对于一方律师来说,如果法医是由对方指派的,让他们出庭做证就有事态失控的危险。正因如此,法医学家受到传唤通常都是来自指派方的要求。
我不知道我创办的法证直达公司能不能实现我的想法。显然,我首先得吸引到足够多的客户,公司才办得下去。还有一种危险是,如果客户老是想让我违背良心说出不该说的话,我的理想也会幻灭。我永远也不会成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那种法医专家。尽管如此,我还是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乐观的心态,决心先试一试。
那个时候,我已经和拉塞尔·斯托克代尔结婚,并有了年幼的儿子杰里米——他已经成了我人生的主要动力——以后也仍然如此。婚后,拉塞尔的收入成了我们维持生计的后盾。但我还是感觉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冒险——我从银行借了一笔钱,这笔钱相当于我在法医科学中心一年的薪水。
我们的家在伯克郡的纽伯里,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座典型的郊区平房。我们还给房子扩建了一个门廊和倾斜的屋顶,让它看起来有一点儿像单一楼层的瑞士小屋。然后,我们把一个宽六英尺、长八英尺的房间改成了办公室,靠墙放了一张白色的厨房操作台作为桌子;还有一张更高的操作台放在墙边,上面放了一台二手翻新的对比显微镜和一些电泳设备,以便我进行证据检测。操作台下面还有足够的空间放一台小冰箱,我可以在里面放进所有必需的化学物质,用来进行血型鉴定和纺织纤维分析。那时我还给这个房间添置了两个亮红色档案柜和一辆手推车,并在手推车上面放上一台最新款BBC大师家用电脑,整个房间完全被塞满了。
工作室一经设立,我就去打印了一些传单,并寄给了一大堆专攻刑事犯罪的律师事务所,然后我在《黄页》上登了一则广告。我做了我能想到的所有事情,好让人们知道我这个资质一流的法医生物学家已经独立开展对外业务了。
出于某种原因,我一直对文件用纸拥有浓厚的兴趣,所以看到哥哥亚当为我们新公司设计的LOGO标志后,我非常开心。那个标志模仿了代达罗斯为米诺斯国王在克里特岛上建造的迷宫,也就是国王在里面豢养了牛头人身怪的那座迷宫。与之不同的是,其中增添了一条从外围直达中心的路径。这个标志代表着我们将带领客户穿过迷宫,直达检测结果的意图。它完全符合我想做的事,因为有些科学法证就像迷宫一样复杂,而我可以用一种没有科学背景的人也能轻易理解的方式,向客户解释清楚。这个标志效果很好,直到今天,我们所有的文件用纸上都还印着它。
我有了自己专属的文件用纸,有了一间面积不大但功能齐全的办公室,以及可以用来调查案件的所有设备。现在就差客户了!
有人看到了我在《黄页》上发布的广告,于是我接到了第一个案子。我当时已经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医了,所以当一位男士拿着女式内裤找上我,想让我调查他的妻子是否出轨时,我并不是很想接手这个案子。但公司都办了,该接的客户总得接。
在检查精液的时候必须格外小心,因为由精液造成的颜色变化与阴道分泌物造成的颜色变化非常相似。在推定实验中,未经训练的人很容易就会弄混。我也确实遇到过很多弄不清这两者区别的法医学家。某些检测报告里存在一些被误报为精液的伪阳性反应,这很可能会导致本来完美的婚姻破裂,我认为他们应对此负责。这是我长时间以来一直关注的问题,所以这一次,我至少得到了一个进行精液测试的机会。
我接到的第二个案子就大不相同了,那是一起谋杀案,为被告进行辩护的是我的一位病理学家朋友,斯蒂芬·科德纳。控方的法医证据由伦敦警察厅法医科学实验室的法医学家提交,其关注的焦点在于血迹模式,尤其是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因撞击而飞溅出的少量血迹。
除了参观伦敦的实验室,跟那儿的一些法医学家交谈,并亲自检查关键项目外,我还阅读了相关报道和供词。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控方对证据的解读并不是唯一的,可能存在某种解释会证明嫌疑人实际无罪。我现在已经不记得案子的具体细节了,但是我能隐约回忆起,我写的那份报告至少可以让人们思考一个事实:某件事有可能以某种方式发生,但不代表它确实曾经发生过。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被告的辩护律师通常不够重视这一点。当然,他们的专业是法律,不了解法医学的所有细节无可厚非,我也是花了十二年时间才学会的。但是,这种情况也许快要改变了。
第8章 无法解释的特定案件:“这就是我的生活”
随着接手的工作越来越多,我有时会查看提诉案件中关键证人的证词笔录,并代表被告检查最重要的证物。检查到最后,我简直不知道这案子是怎么闹上法庭的。有这么一起案件,一名医生被指控性侵了他的一位病人。我先翻阅了所有的证词笔录和其他有关文件,然后检查了各种物证,包括两条裤子、一只一次性检查手套,以及从医生手术垃圾桶中收集到的其他杂物。
控方雇用的法医学家将这只手套拇指的上半部分取下来进行检测,似乎还在上面发现了精液的痕迹。拇指部分不再可用,所以我无法检查这部分了。不过,实验室记录能够支持他的报告。我还可以对比其他调查结果,包括在医生裤子裆部发现的精液痕迹。
将上述调查结果与此案的相关背景结合起来思考,我认为它们作为证据的力度有所不足,原因有三:(1)从受害人身上或者沙发和毛毯上(据这位女士声称,她被侵犯时就躺在上面)取得的拭子中没有发现精液;(2)医生的内裤上没有染上精液;(3)从医生裤子上采集到的精液很少,只有一次正常射精活动所能产生精液的极小一部分——如果医生确曾射精,其余的精液去哪儿了呢?
在对手套进行检测的结果中,并没有发现任何与“大量白色(阴道)分泌物”有关的证据,而这正是这位女士最初去看病的原因。当然,法医调查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没有证据证明某事发生过,不代表就能证明某事没有发生过。然而这样一来,这位女士对事件的描述就开始显得可疑了。我在辩护报告中写道,事实上没有科学证据表明原告在那天晚上发生了性关系。结合所有其他证据存在与缺失的情况来看,原先那位法医学家的调查发现,其实应该存在别的解释。
如果只根据科学测试结果来呈交证据,而没有将证据置于特定案件背景下仔细考虑其他可能性的话,反而可能使律师、法官和陪审员受到蒙蔽。这样的风险始终存在,绝非危言耸听。正是为了避免这一风险,我才成立了法证直达公司。上述指控强奸的案件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这也是时隔多年,我对它仍然记忆深刻的原因。
作为一名法医生物学家,我所做的大部分工作都涉及血液和其他体液,如精液和唾液,还有来自衣物和家居装饰等处的纺织纤维,以及各种武器及其造成的损害。有些案件相当简单。比如,有一件芝士番茄三明治的案例,当时英国卫生部的一名人员怀疑,涂抹在该三明治某片面包上的红褐色物质是人血,而我证实了这一怀疑的正确性。还有一次是六个用箔纸包裹起来的巧克力,箔纸包装显然被人拆开过,然后又笨拙地重新包起来。那家著名的巧克力制造商担心有人会用这种方式,给巧克力内部注入或在表面涂抹某种物质,或用其他危险方式进行投毒。经我检测,以上担心并无依据。之后,我开始接到其他大小律师、病理学家、各
个警务部门和调查机构的委托。没过多久,我就成了大忙人。
离开法医科学中心几个月后,一个初冬的晚上,我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里,直到外面的天彻底变黑。房子里其他地方也已经一片漆黑,万籁俱寂,只有我桌上的台灯投射出一片白色光晕,我感到无尽的虚无包围着我。虽然这种感觉只是来自光学效应,但却是一次超现实的体验。我记得我凝视着光圈,心里想着:“这就是一切。这就是现实。这就是我的生活。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确实,我没有忘记。
产生如此奇怪的感觉,也许只是因为我未能习惯孤独。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的兄弟乔纳森和大卫通常都在家,还有另外两个兄弟亚当和杰里米,再后来还有山姆和我的继姐妹凯特;然后,我开始读中学和大学;接下来的十二年里——在那个晚上之前——我一直待在繁忙的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里,与朋友、同事们一起工作。我想正因为如此,当我独自在一间安静的房子里工作,思考着问题的解决方法时,突如其来的孤独感会让我感到很不适应。不过,意识到这一点丝毫不会让我沮丧,我反而觉得有趣甚至是兴奋,想知道自己今后又会是什么样子。
刚开始在家里工作时,我在房子里安装了一个报警器,主要是因为家里存放着一些机密文件。其实,我原本并没有感到紧张或受到威胁,直到有一天,在又一起怀疑出轨的案件调查中,一个男人来我家听取相关检测结果。
当那个男人把妻子一条带有污渍的裙子拿给我时,他不但彬彬有礼,而且心情愉悦。我向他解释了我所能做的检测存在局限性,即使精液检测结果呈阳性,也无法判断它存在的时间,也就是说精液可能是很久之前染上去的。他似乎听懂了我告诉他的每一件事。当他回来拿结果的时候,他仍然保持礼貌。然后我告诉他,他妻子裙子上的污渍检测出精液呈阳性。
虽然之前给他打过预防针,我也料到检测结果会让他很不舒服。但刚刚还保持礼貌的他突然爆发了,翻脸速度之快令我猝不及防。之前,在我讲话的大部分时间里,他的胳膊一直自然垂在身体两侧;而此时他却猛地绷紧了双臂,双手握成拳头,指节都变成了白色。幸运的是,我设法稳住了他,并将他送出房间来到前门处,然后在他身后一下子锁上了门。几天后,我们安装了一个紧急按钮,只要一按下去,本地警局就会接到报案。这让我和拉塞尔感觉安心多了。
在一系列怀疑配偶出轨的案件中,还有一次是一位女士给我送来她从丈夫内裤上收集来的毛发,请我检测。这位女士做事显然非常细致,她把毛发贴在透明胶带上,并分别附上了她自己和她丈夫的头发和阴毛作为参考样本。然而,那次的测试结果无须进一步鉴定或解释,也不会引发任何极端情绪。我成功地打消了那位女士的疑虑,因为她丈夫内裤上的“可疑黑色毛发”其实是很细的灰蓝色纺织纤维,很可能来自他自己的某件衣物。
1987年秋,法证直达公司已运营了大约十八个月,我正在努力应付即将到来的所有工作,显然我需要一些帮助。此前,拉塞尔因为被调到伦敦工作了一段时间,已经受够了旅途奔波的生活。所以,当我想找个助手的时候,他决定放弃工作加入我的公司。然后,我们在纽伯里的房子里对车库进行了翻修,建了一个呈L形的实验室和几间办公室。我们聘了一位秘书,随后还聘请了一位化学家。
我创办法证直达公司用的是从账户里透支的钱,而公司第一年的收入和我从法医科学中心离职之前挣的差不多,还差几百英镑才能还上透支的额度。所以等到化学家加入公司后,我们就把房子拿去抵押。我感觉自己一直在拆东墙补西墙,风险接连不断。不久后,我们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改造后的车库已经远远容纳不下了。于是,我们搬到了纽伯里的一间小型办公室,并在那里雇用了一位实习经理,将原来由我和拉塞尔亲自处理的一些管理工作交给了他。之后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我们又搬到萨彻姆,租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场所。那里以前是一家训练导盲犬的慈善机构,里面有一间训练厨房很适合改造成实验室。同时,我们又招了一位化学家和一位DNA专家以及更多的办公室职员。
因为我们一般是受雇于被告,所以我经常开车去全国各地的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花上一整天时间做检测,并与那里的法医学家展开讨论,然后再开车回家。我不但身体非常劳累,还会耗费大量的心力。
我的任务是查看关键物件的检查和检测结果,并强调特定案件背景下可以得出的其他替代解释。对于后者,法医科学中心的法医学家们可能一无所知。为了做到这一点,我需要与他们就其工作进行有效的沟通。为了让他们将我视为盟友而非敌人,我必须向他们保证,不会无缘无故地给他们的工作挑刺。我在法医科学中心的多年工作经历也很有帮助,这让我知道他们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我十分理解他们所承受的压力,也知道他们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处理尽可能多的案件。有时候我会讲一些笑话让气氛活跃一下,但想要达到适当的平衡还是不容易,一个不善社交的人是干不好这个的。
那时候,我们调查工作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谋杀、性侵、暴力袭击、偷窃、持械抢劫、涉嫌纵火、药物滥用、毒理学等方面,我们还会在英国或国外参与其他各种案件,其中有些相当离奇。
有一次,我们受托调查一起非同寻常的案件。1987年,塞浦路斯总统收到了一封勒索信。这封信署名为“指挥官尼莫”,写信的人自称代表一个叫作“不可抗力”的组织,声称他们在塞浦路斯岛周围部署了化学武器,这些武器都安装在“毒物注射生成器”中。信里要求塞浦路斯政府交付一千五百万美元的赎金,否则上述化学武器就会被激活,释放出有毒气体二噁英,会对整个国家造成数百年的污染。
就在收到来信几天后,某个自称迪格斯比上校的人给尼科西亚的塞浦路斯总统府打去电话,称自己在英国军事情报局工作,并提到“不可抗力”这个组织是出了名的危险,塞浦路斯政府最好听从建议,按照要求交付赎金。过了一阵子,塞浦路斯政府还是没有缴纳赎金。这时,一名男子来到位于伦敦的塞浦路斯高级委员会,提出自己可以乘坐安装有磁力仪的直升机飞去该国上空,帮助探测这些隐藏的武器,但是要支付他二万五千英镑作为报酬。这一次塞浦路斯方面同意了,而当这名男子回来收钱的时候,他被英国反恐小组的侦探们当场逮捕。
两年后,这名男子在法庭受审。他叫潘诺斯·科普帕里斯,是希腊裔塞浦路斯人,出生于英国。这时我们受邀介入了这个案件,塞浦路斯政府的一位代表要求我们评估“指挥官尼莫”和他的“恐怖组织”(组织成员都是他家亲戚)可能构成的威胁程度。接手案件之后,我们一时不知从何入手。我灵机一动,决定向我的哥哥杰里米请教。
杰里米在我的五个兄弟中排行老二,当时在哈佛大学工作,是一位声望卓著的化学教授(1991年至2002年,他担任文学和科学学院的院长;2006年再次担任院长,直到2008年去世)。杰里米在咨询了他的同事,一位著名教授之后,寄给我们一封有趣的建议信,意见如下:
这事儿太搞笑了。这位“迪格斯比”的脑洞也是够大的,电视台应该马上招他当编剧……质子磁力仪如果灵敏度够高的话,是可以探测到金属(还得是和铁类似的金属),但绝对不可能在直升机这种移动的大型金属制品上使用。就算能在直升机上用吧(也有这类装置用很长的绳子拴着,吊到海里侦测潜水艇),它最多也就能探测到新的或是旧的车辆,还有垃圾堆里的冰箱啥的。换句话说,他就是在扯淡。
综上所述,此勒索信(二十号物证)仅可证明本案整体过程有多荒诞。另万分期待见识二十一号物证,翘首以盼……
也就是说,整个骗局听起来就非常疯狂。所谓的“毒物注射生成器”,所谓在英国军事情报局工作的“迪格斯比上校”,所谓的“指挥官尼莫”,所谓叫作“不可抗力”的恐怖组织,全都子虚乌有。只有蓄意敲诈塞浦路斯政府的罪行是真的。1989年7月,嫌犯科普帕里斯在位于伦敦老贝利街的中央刑事法庭接受了审判,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五年监禁。
科普帕里斯的案子结束不久后,我们又介入了另一起“富有想象力”的案件,受邀检查一名前警官的靴子。检查工作由克莱夫·坎迪博士负责,他在加入法证直达公司前,曾是伦敦警察厅法医科学实验室的首席法医学家。他的报告读起来也非常有意思。
我们获悉的案发细节相当简短。据称在1980年冬天的某个清晨,这名警官在昏暗的光线下开车,突然遭遇车祸暂时失去了意识。警官认为在他自己恢复意识之前,外星人把他移出了车子,并将他的脚暴露在某种和激光束类似的强光下,然后又把他送回了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