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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个目标,我心里有一个特殊的想法。现在大学普遍有一个不好的倾向,特别是在本科教学层面,就是牺牲基本科学素质的培养,只培养法医学的实践操作能力,而这实践能力还是打了折的。我们在法证联合公司的新员工面试中就看到了这个令人失望的结果。我所推动的大学认证计划,其具体内容由我的上一任主席,斯特莱斯克莱德大学法医学中心的布赖恩·卡迪教授制订。他所在的法医学中心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中心,至今仍是两个最好的法医学学术中心之一。我知道他和我一样强烈地感受到了改革的必要性。但我毕竟还有本职工作要做,所以我知道自己无法完成所有想做的事情。也许人生就是如此。
法医学涵盖了非常广泛的科学领域,我们并不是聘请所有领域的专家来工作,而是临时调用一系列的专家。例如,与我们的案例相关的任何与昆虫有关的事情都是由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杰出专家处理,先是肯·史密斯,后是马丁·霍尔,偶尔也会由剑桥大学的扎卡里亚·厄津瓦卢(人称“扎卡博士”)处理。不过最终,我们还是决定邀请一位昆虫学家来全职为我们工作。我们聘请了约翰·曼洛夫,这也是第一次有昆虫学家在英国主流的法医实验室中工作。
我们很快意识到昆虫学与其他专业领域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以至于我们最终开发出了一个全新的法医学领域——法医生态学,但其他人倾向于称之为“那门子科学”。现在我们有了人类学家、考古学家、土壤专家(他们也可以分析珍贵的宝石)、孢粉学家(研究花粉颗粒的专家),还有我们的昆虫学家。在调查涉及被掩埋的尸体和户外证据痕迹的案件时,这些专家能为我们提供全面的支持。虽然法医生态学不是一个很大的领域,但与之相关的案件数量还是很惊人的。这也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扩大调查范围的手段。
运用法医昆虫学的一个例子是我们为泰晤士河谷警署调查的一个案件。当时在一条满是水的沟里发现了一具面部朝下的尸体。约翰·曼洛夫检查了尸体,并在死者衬衫的前扣上发现了一些苍蝇的卵和蛹。鉴于苍蝇不会在水下产卵,所以约翰断定,这具男尸是先在其他地方仰卧了一段时间,然后才被翻过来丢进水沟里的。换句话说,凶手可能曾回到现场重新动过尸体。约翰的报告对警方的调查非常有帮助,当凶手被逮捕并供认其罪行时,证明了他的判断是正确的。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研究人员开始认识到储存在手机和个人电脑中的信息的价值。因此,2001年,法证联合公司与本地一家名为沃岗的计算机分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这一合作被证明是非常有价值的,因为它使我们能够从数字设备中发现各种新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与传统形式的证据相结合,如指纹和DNA图谱。我们甚至可以查询洗衣机等设备中的内置数字信息,找出它们最后一次使用的时间和使用者选择的程序。
2002年的时候,英国原子能管理局突然宣布他们打算整体收购法证联合公司。这真是个重磅炸弹!但我认为他们是看到我们在财务上已转危为安,因此希望通过收购来增加对我们公司的控制。当时拉塞尔已经退休几年了。因此,汤姆·帕尔默和我提出了一个非常合理的观点,如果英国原子能管理局收购我们公司,我们至少也应该有机会提出自己的报价。他们同意了我们的报价,我怀疑这是因为我们创办这家公司时的借款超过三百万英镑,他们认定我们绝不可能在他们规定的短短两个月时间内,筹措到足够资金用于还款。于是突然之间,一场与时间赛跑,寻找财务支持者的游戏开始了。
我和汤姆首先想到了在我们成立法证联合公司时,曾热情地接待过我们的克劳斯兄弟财团。当时他们无法给我们提供支持,是因为我们想要的是针对初创企业的资助,然而正如他们的名字所暗示的那样,他们只支持成长型公司。但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们的公司已经成长起来了。感谢比尔·克罗森和加勒特·柯伦,他们两人都非常出色,让我们在约定的时间内基本得到了所需的资金。克劳斯兄弟财团也最终成为我们一个优秀的业务合作伙伴,使得我们在接下来的三年里,能够将业务引向新的、激动人心的发展方向。
2004年,伯明翰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的一些科学家与我们接洽,他们听说了法证联合公司在专业领域的建树,于是想加入我们。因此,我们在斯塔福德郡的塔姆沃思为他们建立了一个实验室,并乐观地认为该实验室将招揽到足够的业务,从而证明我们拒绝收购的决定是正确的。因此,这不但为我们带来了其他好处,还使我们可以为全英国第二大警察局——西米德兰兹郡警察局提供现场服务。现在说起这件事来感觉好像很轻松,其实当时我和汤姆整天发愁,因为如果我们不能得到足够多的新工作来平衡额外的成本,那不用想也知道会发生什么。
与克劳斯兄弟财团达成合作后,我们干了许多出色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在利兹的皇家军械博物馆内建立了一个专门的枪械实验室。这个新的实验室于2005年开始使用,里面包括一个全尺寸射击场、一个枪械车间、一个弹道比较实验室,以及其他从火器和弹道材料中提取DNA和指纹的实验室。这不仅使我们能够在同一个屋檐下进行所有与枪械有关的工作,还意味着我们的客户可以即时接触到军械博物馆的专家、馆藏的两万五千件枪械和弹药,以及同等数量的刀剑类冷兵器。
这个新的枪械实验室启用后,我们关闭了里斯利的枪械部门,并把它改造成了一个毒品实验室,后者在英格兰北部运作良好,深受客户欢迎。利兹的枪械实验室则一直运作至今,对全国各地的警察部门来说,它都是调查真正复杂案件的巨大助力。例如,如果这所实验室的法医学家想要弄清楚案件中使用了哪种武器或弹药,或者想用某种稀有的弹药来进行试射,他们所要做的就是穿过实验室的走廊,找到皇家军械博物馆里那些聪明绝顶的家伙,来携手解决问题。
大约在利兹枪械实验室开张的同时,我们还与全英国最大的一支法医病理学家队伍——法医病理学服务公司,达成了合作,并为他们提供所有的行政服务。当时我们为法医病理学服务公司所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帮助他们测试内政部一个新的IT系统,该系统的设计目的是使他们提供的服务专业化。我们为他们做的另一件事,是建立一间内部组织病理学实验室(这也是主流法医学机构开设的第一间同类实验室)和一间存放他们样本且温度可控的新档案室。这种档案室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可以确保样本以最佳条件储存。一旦有新情况出现,比如也许在多年之后,针对某个死者的情况提出了新的质疑,那么这些保存良好的样本依然可以用于药物或DNA之类的检测。
第23章 纵观全局探真相:敏感事件的真相与谎言
我们成功地破获了一些悬疑案件,并顺利完成“例行”工作,这意味着我们逐渐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得以处理更为敏感的案件。有很多备受瞩目的案件,我们已经跟进了多年,如今终于可以全权负责进行科学调查。至于其他一些案件,我们只需要对特定方面进行审查。正是基于以上事实,我们才得以在戴安娜王妃死后一段时间,加入到调查工作中。
1997年8月31日,英国戴安娜王妃于巴黎发生车祸逝世,车上一同丧生的还有她的情人多迪·法耶兹以及司机亨利·保罗。王妃的保镖特雷弗·里斯琼斯也在车祸中受了重伤。七年后,也就是2004年,应王室和萨里郡验尸官的要求,伦敦警察厅厅长约翰·史蒂文斯爵士就车祸展开多方面调查。验尸官的关注点在于,是否有证据支持多迪的父亲穆罕默德·法耶兹及其律师团的指控——王妃的车祸是由英国当权派密谋策划的?
调查方约谈了三百多位证人,采取了五百多次行动,收集了六百多件物证,以便进行可能的检查和分析。这一大规模的调查活动被称为“佩吉特行动”,其中对于事故现场的还原,是有史以来最为彻底的几次之一。
我们要做的就是帮助澄清三个不同方面:(1)戴安娜王妃去世的时候是否怀有身孕?(2)被归于亨利·保罗的血液样本(酒精含量是英国驾驶法定限制的两倍),真的是亨利·保罗本人的吗?(3)是否存在正当的理由,能够洗脱新闻摄影师詹姆斯·安丹森的嫌疑?那辆与戴安娜等人所乘奔驰车相撞的浅色菲亚特乌诺究竟是不是他的?詹姆斯的妻子称,案发当晚他们夫妻二人是在距事故现场一百七十英里(二百七十四千米)开外的地方。三年后,詹姆斯自杀了。尽管在他死后一个月,有一个“可疑人物”闯入他的办公室,但也只是拿走一些设备而已。
与怀孕相关的法医调查由大卫·考恩教授领导,他是伦敦国王学院法医学和药物监测系主任。该任务有两条主线,一是求证戴安娜王妃血样中是否带有妊娠激素,即人体绒毛膜促进腺激素;二是找出她正在服用避孕药的证据。
由于事故发生后王妃接受过输血,这导致孕检过程变得复杂。所以最好的测试样本就是王妃在汽车座位下,搁脚毯上留下的血液。大卫·考恩教授的团队做出了引人注目的成果,开发了一种能对干涸的血液进行妊娠化验的测试方法。我们将早前在一项与此无关的研究中获得的一系列来自孕妇的样本,作为此类较旧样本的对照。然后我们从戴安娜王妃的胃容物中取样,以进行避孕药物残留测试。
最终所有的测试结果均呈阴性。这说明戴安娜王妃去世时极有可能并未怀孕,也没有服用避孕药。按照约翰·史蒂芬爵士的说法,这些结果与她家人朋友提供的证据相符,他们没有证据能够表明她已怀孕。
至于被归在亨利·保罗名下的血样,我们通过DNA测试,确认血液是属于他本人的,所以血样被他人调换的传言并不属实。也就是说,与之前的报告结论一致,他的血液中确实含有酒精成分。
最后,我们测试了两车相撞后,留在奔驰车上的浅色油漆和保险杠上的污迹。测试结果一致表明,嫌疑车辆应该是一辆菲亚特乌诺汽车;但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就是詹姆斯·安丹森拥有的那辆。其中一个问题就在于现场的碰撞证据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存,包括与另一辆汽车和隧道的墙壁相撞后留下的痕迹。
调查的同时也解决了许多其他疑团,包括多迪和戴安娜王妃是否曾订婚。逐一审查疑点之后,约翰·史蒂芬爵士和他所在团队于2006年12月发布了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政府高层曾有不轨行为,或曾试图掩盖真相
我们处理的另一起敏感案件,是前联合国驻伊拉克特别委员会的武器检查员之死。
这位武器检查员是大卫·凯利博士,死前就职于英国国防部。2003年,英国广播公司一篇有争议的关于伊拉克的报道提到了凯利博士,使他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当时英国政府声称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可以在四十五分钟内完成部署;而那篇报道的核心就是凯利博士对政府这一声明的质疑。在英美两国于2003年3月联合入侵伊拉克后,凯利博士的言论成为头条新闻,他还由此受到外交事务委员会的质询。两天后,人们在牛津市他家附近的一片林地发现了他的尸体。考虑到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他的死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人们对非法活动和高层阴谋的怀疑,就像戴安娜王妃死时那样。
当我们接到任务调查此案时,得知他在2003年7月17日下午离家外出散步。凯利博士患有抑郁症,因此他的妻子完全有理由为他担心,并于当天晚些时候报警称他失踪了。
第二天一早,人们在荨麻灌木丛中发现了凯利博士的尸体,调查犯罪现场的官员在尸体上方支起一顶帐篷,保护现场免遭破坏。尸体旁边放着一把匕首、一瓶水和一包强力止痛药,里面有老式配方的右旋丙氧芬和对乙酰氨基酚。
我们应泰晤士河谷警署的要求着手调查此案件。罗伊·格林查看了犯罪现场,检查了衣服和其他现场物品上的血迹和损害情况等;英国内政部病理学家尼克·亨特博士从尸体上采集了样本;亚历克斯·艾伦对这些样本进行了毒理学分析。
尼克在案发现场发现凯利博士的左手及手腕被大量血液覆盖。在随后的尸检中,我们并没有发现任何有效证据能够证明凯利博士在死前曾遭受持续暴力侵害,也没有被拖拽或转移至此的痕迹。尼克只在凯利博士左手腕下侧发现了一些较深的切口,切断了包括尺动脉在内的多条血管。据尼克解释,这是一种典型的自我伤害。
从病理报告可以看出,手腕上的伤口是促使他死亡的主要原因;服用大量止疼药,以及未确诊的心脏隐疾则是次要原因。
罗伊·格林的发现为病理报告中关于关键物证上的血迹,以及对血迹的性质和分布得出的研究结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血迹的样态具有典型的动脉血特征,表明凯利博士在尸体被发现的地方曾遭受过持续的伤害。
我们在实验室化验的物证均是从警察那里获得,其中包括在现场从博士的尸体和手机上取得的拭子,以及指甲屑、头发、手表、水瓶、小刀。此外,从他的书房里还找到了一部照相机和一些碎纸片。而这些碎纸片上的内容已由“文件证据有限公司”恢复。
重要的是,亚历克斯·艾伦从尸体样本中发现了相对较高的右旋丙氧芬,胃里有一些未溶解的药片,水瓶的瓶颈处也有一些对乙酰氨基酚痕迹。根据上述所有迹象,我们猜想凯利博士或许曾借助瓶中的水服用了大量药片。
从现场衣服和物品上发现的血迹性质和分布情况来看,还可推断出其他情况。例如,血迹斑斑的小刀可能是造成他手腕上约十一处伤口的重要工具。在自杀过程中,他取下手表放到了一旁。血液从伤口喷溅到手腕周围的皮肤以及衣物上。在受伤后的一段时间里,他跪在自己的血泊中,并喝过水瓶里的水。
在现场发现的氯丙氨酚(一种强力止痛药)的泡沫包装上没有血迹。但却在包装上发现了可能来自凯利博士的DNA,这表明他在受伤前触摸过药片包装。
在一系列详尽的测试和调查之后,所有的证据都强有力地表明,现场发现的所有血迹均来自于凯利博士,也只有他喝过那瓶水。尽管不能排除他杀的可能性,但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点。
鉴于此案的敏感性,尸体被发现后,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要求立即对死因展开调查。在2004年1月发布的报告中,赫顿勋爵得出结论称,凯利博士采用割腕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保护这个家庭不再陷入进一步的悲痛之中,
他要求对病理学和毒物学报告保密七十年。但是围绕死亡的怀疑声从未间断,即使政府在2010年公布了这些报告,仍然无法消除人们的疑虑。英国司法部长多米尼克·格里夫应国民请求,再次展开了调查。
在检查了所有的证据,包括我们提供的毒理学分析和结论后,格里夫指出,所有证据全都指向一个压倒性的结论,即凯利博士乃是自杀。他的报告中还说,赫顿公爵的死因调查结论确实真实有效;对于凯利博士被谋杀,或存在任何阴谋,或有真相遭到掩盖的说法,均无任何证据可予支撑。
作为法医学家的我们充分认识到,当事情真相扑朔迷离之时,应该站出来挑战当局和他们所信赖的专家。但是,我们同样知道,不应孤立看待事物的各个方面,而要纵观全局,否则会导致误解或人为增加不确定性。用科学家的眼光来看,上文中的两个案例都没什么疑点。但我深知,要平息阴谋论者的质疑比登天还难,就算把科学证据摆在他们面前也是枉然。
第24章 发现细微之处:DNA检测技术的强化
有时候,证据本身就是一条线索。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医学家会根据“狗在叫”这样的明显线索,找出其背后的原因。然而在个别情况下,“狗该叫时却没有叫”,也就是该有的线索却没出现,那么法医学家也要找出其背后的原因。调查瑞秋·妮寇死亡一案时,我们遇到的就是后一种情况。
1992年7月15日,二十三岁的瑞秋·妮寇带着年幼的儿子和他们的狗在伦敦的温布尔登公地散步时,在遭受了不少于四十九次刺伤后死去,而袭击动机似乎与性有关。
她的裤子被人脱了,警方从尸体裸露的部分提取了一些胶带样本,然后由伦敦警察厅法医科学实验室的法医学家进行DNA分型检测。他们希望能找出一些她的丈夫和儿子之外的男性基因。无疑,这些科学家都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经验,但人总有疏漏之时,这是生活的常态。他们在本案中面临的问题是,不但没有找到什么男性DNA,而且没有找到任何DNA。显然他们并没有停下来思考原因,只要稍加思考他们就会意识到一个问题,胶带上起码会有瑞秋自己的皮肤组织和DNA吧。
伦敦警察厅在讯问了几个嫌疑人之后,将注意力放在了当地一名男子身上,他叫科林·斯塔格。警方坚信斯塔格嫌疑重大,但是苦于没有证据,于是设置了一个所谓的“甜蜜陷阱”来钓鱼。随后几个月里,一名便衣女警假装对斯塔格有意,试图让他承认自己杀害了瑞秋。虽然他一直没有“承认”自己的罪行,但还是在1993年8月被逮捕。一年后,他在老贝利街接受审判,法官对警方钓鱼的证据不予采信,控方随即撤诉,斯塔格得以无罪释放。
2002年,法证联合公司介入这起悬案,调查杀害瑞秋·妮寇的真凶。我们还给这次调查起了一个代号:埃兹尔行动。我让罗伊·格林负责这项工作,还找了几名同事来协助她。迈克·高恩主要负责本案化学方面的工作,克莱尔·劳里负责查验毛发和纺织纤维,安迪·麦克唐纳负责DNA分析,艾普丽尔·罗布森则被任命为本案的首席法医。
我们先对可能帮助找出凶手的各种事物进行了优先度排序,然后按顺序逐项进行检查。瑞秋因为遭受袭击而衣衫不整,所以我们很有可能从衣服上找出袭击者的DNA。因此,我们调查的第一阶段就是检查警方获取的她和她儿子亚历克斯的衣服。第二阶段是检查尸体样本,如指甲屑和碎屑,以及从尸体私密部位取样的胶带。精液通常是很好的DNA来源,但是法医科学中心的法医学家没有在瑞秋的尸体上发现任何精液,所以我们盘算着找出一些更细微的痕迹。之后我们进入第三阶段,查看了从温布尔登公地犯罪现场和几名嫌疑人那儿收集的物件。再然后,我们进入第四阶段,仔细观察法医科学中心从关键物品上收集的碎屑。
我们希望找到的线索之一,是能够将此案与之前同类案件联系在一起的任何证据。但是我们的调查并没有集中在某一个人身上。那时候英国一罪不二审的法律原则还没有修订,因此科林·斯塔格既然已经被判无罪,就不能因为瑞秋的谋杀案而再度受审。然而警方还是在怀疑他,而我们虽然没有将重点放在他身上,但也没有将他的嫌疑排除在外。
为了协助我们第一阶段的调查,即搜寻可能来自凶手的“外来DNA”,罗伊在实验室进行了一次案情还原,也就是袭击者将她的上衣往上扯,将裤子往下拉的场景,试图定位出很可能被袭击者触碰过的特定衣物区域。其中一名法医学家穿了一身与瑞秋死时所穿类似的衣物,然后由罗伊扮演行凶者,在手上抹上黑色粉末并拉扯衣物,直到衣物呈现出尸体被人发现时的样子。而黑色粉末留在衣物上的痕迹标示出了凶手与之接触最多的区域,也就是我们应当特别关注的区域。
这个过程中我们确实有一些耐人寻味的发现,其中有些发现值得先记下来。我们打算如果在整个初步调查中没有其他收获,再回过头来审视它们。接着我们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也正是在这个阶段,我们找到了案件的一个突破口。
法医科学中心的法医学家检测了从瑞秋尸体上取下的胶带样本,他们用了一种名为“LCN检测法”的DNA分型检测方法。LCN是标准DNA短串联重复序列分析的一种变体,其工作原理是在少量DNA中倍增(或放大)相关位,直到有足够的DNA用于分析。在LCN检测法中,共有三十四个扩增循环可以利用,而标准检测法中只有二十八个循环。
在DNA取样时,你必须格外注意,以获取正确的检测量:数量太少,就得不到任何结果;数量太多,其检测反应就会被掩盖(或抑制)。所以我猜想初次调查的时候,正是因为法医学家认为她身上只有少量的男性DNA(如果有的话),所以用了敏感度最高的技术方法进行检测。鉴于尸体上没有残留可能含有攻击者DNA的体液,所以法医学家的判断并非不合情理,但问题是,他们没有停下来想一想,为什么不但没有检测到男性的DNA(这也不算多么意外),就连瑞秋本人的DNA都检测不到?
我们采取了不同的方法。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先从标准检测法(二十八个循环)开始,从而得到DNA提取物含量的一个基线。只有当我们认为合适时,我们才转而使用LCN检测法。我们也总是制备DNA提取物的稀释液,因为如果DNA浓度过高,或检测环境中存在某些化学污染物,检测反应便会遭到抑制,而DNA提取物的稀释液可以提前给予我们警告。
针对从法医科学中心那里获取的胶带样本,我们使用二十八个循环的标准检测法得到了DNA提取物的混合图谱。其中大部分看上去是属于瑞秋本人的,小部分则来自某一位男士。然后我们使用三十四个循环的LCN检测法,对同一提取物进行了检测(类似于在法医科学中心所做的检测),结果发现DNA相关位被过度扩增,导致DNA样本过量,一无所获。
出于对少量男性DNA的好奇,我们又找到最初在私密部位(阴道和肛门)取样的胶带,重新采集样本,得到了我们自己的提取物。然后我们按之前的方法对这部分进行了检测。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对样本进行一式两份的DNA分型检测,只有当两次检测得到相同的结果时,才会将其视为确定的结果,这只是DNA分型检测中的平衡规范之一。就本案的例子而言,这使得我们能够将检测过程中人为导致的,或者由于样本不具有普遍性而导致的错误结果,与真实的结果区分开来。对肛门处的胶带样本进行检测后,我们得到了瑞秋的完整DNA图谱;尽管胶带上还有其他东西,但两次检测也未能确定那是什么。至于阴道处的胶带样本,我们只用了二十八个循环的标准检测法,便得出了结果:上面的DNA大部分来自瑞秋,少部分来自一名男性。可惜样本量太少,不足以鉴定出该名男性的身份。
我们从来都不怎么喜欢LCN检测法,因为这种技术不仅价格昂贵,而且还饱受质疑。例如,在奥马爆炸案中,法官韦尔先生就认为这种检测技术“不可靠”,其检测结果还有待商榷。在调查马德琳·麦卡恩于葡萄牙一家酒店失踪一案时,有人用LCN检测法得到如下结果:从马德琳的父母在她失踪几周后才租用的一辆汽车后备厢里,检测到了马德琳的DNA。这一结果再次被认为并不可靠。因此,我们认为现在是试用不同方法的绝佳机会。大致上,我们会对DNA提取物进行清理和浓缩:尽可能去除多余的物质,如盐和杂质,因为它们会抑制DNA反应。我们还会对检测机器的运行条件进行调校,从而优化检测过程。这意味着我们不必运行LCN检测法所需的额外循环,来放大DNA相关位;这样一来,不需要运行额外循环从而增加环境复杂性,我们也能得到与LCN检测法同样好,甚至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