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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终得出的证据包括不少于五种不同的纺织纤维、一些血迹,以及一根头发。但是,在我们提出这些证据的任何价值时,还需要确保所有这些证据都不是因为偶然污染而得出的结果。
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绘制的一幅图表,可以解释这些证据之间的联系。比如,多布森夹克衣领后面的血迹,以及包装袋里的血迹,可以将多布森和斯蒂芬联系在一起。同样,在多布森的夹克和开衫上的确发现了至少四种不同的纺织纤维(来自三件不同的物品)。从诺里斯的运动衫上找到了来自斯蒂芬裤子和马球衫的纤维,从诺里斯的牛仔裤上找到了斯蒂芬的头发,这些都将他和斯蒂芬联系在一起。随着图表的绘制,证据越来越多,越来越清晰。用法
医学术语来说,就是确实存在大量证据能将诺里斯和多布森与斯蒂芬联系在一起。
这个图表给罗丝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她可以设想是否可能存在污染,如果存在,则是在什么时间和地点,通过何种方式产生的。比如,知道斯蒂芬的开衫与多布森的夹克有关联之后,她会检查是谁查获的相关物品,并对其打包、密封并贴上标签。她也会检查经手过这些物品的人是在哪里经手的,这些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是否还经手过其他物品。然后,她就可以问答下列问题:用作证据的物质是否可能不知不觉地从开衫转移到夹克上(或从夹克转移到开衫上)?如果可能,那么这种转移需要多少步骤?每个步骤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虽然这些问题带来了大量工作,但我们最终全面地评估了证据由污染造成误导的可能性。
在所有工作的最后,罗丝撰写了一份报告,详细地解释了上述原则。然后写道,她认为同事在报告中提交的重要证据不存在任何遭到污染的现实可能性。她还按要求评价了我们在处理这件案子时的“勤奋程度与高效程度”。除了对这次科学调查的管理细节进行描述外,她还叙述了证物的处理过程,大约包括五百管DNA提取物,大量的衣服胶带,由我们发现的二百三十罐(包)碎片以及转移后额外增加的七百件胶带取样,由法医科学中心发现的一千七百根纤维及相关的二千五百多项细节对比,我们进一步发现的四千五百种纤维及由此产生的更多对比,以及用于检查和分析的数百根人类和动物毛发。此外,还包括新设计的实验——开发并验证的新式摄影技术和与显微分光光度测定法相关的新技术,还有针对几件关键衣服的工业生产程序的调查。
我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的时候,也谈到是否有一部分证据已经在原始调查中出现过。我说,从技术上来说,绿色棉原本是可以被找到的,因为法医科学中心的科学家们当年寻找过它,只是没有从正确的物品上去找。但是这么多年过去后,情况已经有了变化,我们对现场有了更好的了解,并进一步认识到,在袭击过程中斯蒂芬与行凶者的接触比之前大家认为的要多。加之现在有了新的成像技术,可以展现出袭击过程的医学动态,这就暗示着我们应该扩大调查范围。同样,在如今的设计检查策略、识别和严格追寻任何潜在线索等方面,我们的知识面更广,专业性也更强了。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如果存在更微小的证据,我们会比之前更容易找到。的确,正是由于两种因素的结合,使得我们发现了红色的棉和聚酯纤维,从而为发现其他纤维、血迹残片(以及更多纤维)和很短的断发做了铺垫。总而言之,以1995年的条件是不太可能发现上述血液和头发的证据。即使当时找到了这些证物,也很可能因为对血液和头发进行的DNA分析不够先进和准确,而不足以揭示出它们与斯蒂芬之间的联系。
我们当然想确保我们提供的科学证据以及解释是无懈可击的。但在这起特殊的案例中,我们对此的渴望比往常更加迫切。我们强烈地意识到,斯蒂芬·劳伦斯的家人在为孩子追求公正的道路上遇到了种种阻碍。我们也知道,如果不能排除所有污染的可能性,给每一项证据提供强力的支持,最终只会给他的家人带来更多失望。这就是我们如此拼命工作,坚决将调查进行到底的原因。法庭显然也对我们的发现很满意,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这些证据,2010年多布森和诺里斯才会被捕,并被控谋杀了斯蒂芬·劳伦斯。
新法律废除了双重危险的辩护,在多布森因斯蒂芬的谋杀案再次受审之前,上诉法院必须撤销他们的无罪判决。然后,根据“新的实质性证据”,经由英国皇家检察署批准对这两个人进行重审。
2011年11月,审判在老贝利进行,法医证据是这次审判中的焦点。最终,多布森和诺里斯被判谋杀斯蒂芬·劳伦斯的罪名成立,并分别被处以十五年和十四年的监禁。
第18章 找到控方证据的瑕疵:两件杀妻案
被告律师聘请法医学家做顾问,是希望后者找出控方科学证据中的瑕疵,如果不能完全减轻被告的罪责,至少也可以就此提出质疑。不过,无论是否能找出重大缺陷,我们都会以同样的重视程度去检查和核实原始科学证据及其解释。此外,我们还会帮助被告律师充分理解法医证据,以便能在法庭上对控方法医学家提出有效质询。下面仅列举这类实践案例中的两个。
1991年10月30日的夜晚,二十四岁的实习护士朱莉·格林在大曼彻斯特的一家地方医院值夜班。她的丈夫,二十七岁的英国皇家检察署律师沃伦·格林在第二天上午十点醒来时,意外发现妻子不在他身边熟睡。虽然楼下放着她的外套和包,但格林并未看到她的身影,于是他开始寻找。没找多久,他就发现车库外门,以及连接车库和厨房的门都被人锁上了,钥匙不见了。所幸在邻居家还放有一把车库外门的备用钥匙,他用钥匙打开门走进车库后,发现妻子躺在一片血泊中。
以上是沃伦·格林对事件的描述。然而控方却宣称,正是沃伦用一把大锤打死了妻子,而这把血迹斑斑的锤子是警方在车库里发现的。控方称沃伦用它砸了朱莉的头至少十六次,还有可能用拳头打了她的脸。之后他在她的尸体旁边放了一个空的替马西泮容器和一张十英镑钞票的一角,伪造出妻子卷入毒品交易的现场。
我开始调查这起案件的时候,控方已经有了四位法医学家提供的证据,其中一位就职于乔利镇的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我曾于1992年8月前去拜访过她。不过,我首先还是要去格林夫妇家里看看。克莱夫·坎迪与我同行,他负责寻找化学方面的证据。
经过彻底搜查后,警方在大厅地板下面的一块砖头后面发现了失踪的钥匙,而砖头嵌在一根直径为四英寸(十厘米)的敞口管子里面。所以,我们尤其需要查看的是地板下面的状况,以对房屋整体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特别是车库。
要进入地板下面的空间,需要移除地板中六块较短的板子,这是之前警方为了下去查看而锯短的。从大厅往下看并不能看到这根管子,你可以想象,这是一个多么绝妙的藏匿之地。不过,因为警方明确怀疑丈夫格林就是凶手,所以他们在搜索过程中没有遗漏任何角落。
除了勘查犯罪现场,以及去乔利镇的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进行讨论外,我还读了其他起诉报告,并研究了当时拍摄的现场照片。所有这些工作完成后,我了解到朱莉显然是在车库遭到袭击的,因为大部分血迹都是在车库里找到的。不过,在浴室的脸盆里面及四周也有一些稀释了的血迹,这表明曾有人试图在这里洗掉某种东西上的血迹。
乔利镇实验室的那位法医学家完成了初次调查中的大部分工作,她在发现朱莉尸体的当天就去了犯罪现场,从车库和浴室里采集了血迹样本。十二天后,她再次回到犯罪现场,检查大厅地板下面的空间,因为在那里刚发现了一串钥匙。然后她和乔利镇实验室的同事们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大锤、装毒品的容器、那张十英镑钞票的残片、钥匙、钥匙圈,以及从车库通往房子侧面的走廊的那扇门的一个门把手。此外,她还从房子里收集了大量衣服和鞋类进行检查,包括洗衣机里一些湿的衣物。
车库里发现的那把大锤应该就是袭击朱莉的武器。不仅因为锤子上的血液与她的相符,在上面发现的二十七根头发看起来也像是她的,而且在锤子上发现的十九根纤维,有十四根疑似来自她穿的开衫。值得一提的是,钥匙、钥匙圈以及钥匙圈上的小皮饰上都沾了血,表明这些都曾被一双血淋淋的手触碰过。此外,还有一双黑色男士鞋子上也沾了血迹。但鞋子上的血迹很有意思,因为这暗示着在这场极其暴力的持续袭击中,这双鞋子和受害者的距离非常近。尤其是其中一些血迹的形状和位置都能够说明,这部分血液当时是从临近地面的位置飞溅出来的。比如,其中一只鞋的鞋底有一些细长条纹状的血迹;两只鞋子上都有部分血迹浸入了鞋面和鞋底之间的缝隙中。
另外,大部分血迹都在鞋子里面,这和两只鞋之间的某个地方的血迹来源一致。你可以想象一下那种血迹模式:穿着这双鞋的人一定站在尸体的上方,双脚跨开,分别踩在尸体两侧的地面。鞋面上还有一些区域沾有血迹,但只有皮革上的小孔里面才有血,这可能是有人想要擦除血迹,却没能擦干净孔隙中的血迹造成的。如果实情确实如此,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警察在房子的烘干柜里找到这双鞋的时候,它们还是湿的(清除物件上的血迹可比你想象的要困难很多)早期检查人员拍下了遗留在车库地板上的一些鞋印,并将照片里的鞋印与沃伦·格林、他的妻子,还有警察和救护人员等来过犯罪现场的人的许多双鞋底图案进行对比。有些鞋印可能是沃伦·格林的另外两双鞋子留下的,但却不是那双带血迹的鞋子。
通过血型鉴定,再加上早期的DNA测试表明,鞋子和钥匙圈上的血液应该来自朱莉而非她的丈夫。案发时夫妻二人的房屋正在翻修,警察从沃伦·格林的各种工作服上都发现了一些相对较小的血迹。但是,没有办法能证明这些衣服上的血迹和浴室脸盆上的血迹来自受害者。
检查了犯罪现场并尽可能多地查看了证据之后,我给被告律师就案件写了一份详细的报告,里面有一些观点可以用来为沃伦·格林辩护。比如,没有迹象能够表明他的三件工作服上的血迹与此次谋杀有关。同样还有一些证据,比如在车库后门上的血迹呈现出织物的形状,这表明杀害朱莉的凶手可能戴了手套。但在检查了从房子里找到的至少十五只手套后,却没有在任何一只上发现血迹。也没有证据表明脸盆上的血迹来自于朱莉,即便那些血迹很有可能是在最后一次使用脸盆的时候沉淀而成的。尸体旁边的那张十英镑钞票的残余部分也没有找到。
然而,与一些极具杀伤力的证据相比,上面这些证据都显得微不足道了。比如,失踪钥匙的藏匿位置——嵌在房屋走廊地板下的一根管子里,这表明它是被某个非常熟悉这栋房子的人藏起来的。还有一点更加深了沃伦·格林的嫌疑:烘干柜里发现的那双未干的、沾满血迹的鞋子。我觉得这一点比控方法医学家提交的其他任何证据都更有说服力。
据说杀害朱莉·格林的动机是谋财,因为她投保了大额人身保险。1993年3月,根据法医及其他证据,沃伦·格林因杀害妻子而被判有罪,并处以终身监禁。
几年之后,又一位代理律师找我们调查一起丈夫涉嫌谋害妻子的案件。
1994年9月12日的清晨,人们在离卡罗尔·沃德尔家几英里远的临时停车处发现了她的尸体。尸检报告显示她死于窒息,很可能是颈部受到压迫或被人捂住口鼻造成的。法医学家根据丈夫回忆她吃过的东西对胃部进行了检查,并确定死亡时间是前一天下午或晚上。由于卡罗尔的死亡时间至关重要,所以调查她胃里的东西就成了重点。这是一次漫长又耗费心力的过程,有三位不同的专家参与进来,包括奥尔德马斯顿的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的一位法医学家、一家医院的胃肠病专家考文垂,以及一位公共分析师。
最后这三位专家得出结论:被害人最后一次进食是在死前一到三个小时,肯定不会超过八个小时。而最后一次进食就是她丈夫戈登·沃德尔描述的那顿午餐或晚餐。这就意味着,卡罗尔不可能活到第二天早上的五点二十二分。之所以提到这个具体时间,是因为卡罗尔是当地一个建筑互助协会的女经理。在发现她尸体的那天早上,刚好有人在五点二十二分进入协会,使用了她的密码,偷走了大量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
据卡罗尔的丈夫所说,他最后一次见到妻子是在9月11日晚上十点,他从酒吧回来,发现妻子被一位戴着小丑面具的男子用刀劫持为人质。然后,有人从背后袭击了他,他好像被某种麻醉物质捂住了鼻子,之后就失去了意识。第二天早上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过去八到十个小时,他发现自己的手脚被绑住,嘴上绑着布条,身上只剩一条内裤,而卡罗尔不知去向。
在妻子的尸体被人发现几天后,戈登还上了电视,呼吁知情者与警方联系。在电视画面里,他明显因悲痛过度而无法行走,坐在轮椅上,戴着的一副有色眼镜挡住了他所有表情。不过,将轮椅推到话筒前面的那位警官并没有戴眼镜,一个有洞察力的人也许会大胆猜测一下警官心里在想什么。一年后,当法证直达公司介入这起案件时,戈登已经成了杀害妻子的嫌疑人。
很多法医学家都已介入了这起案件的调查,除了仔细分析卡罗尔胃里的东西外,控方的证据大部分还是基于纺织纤维。调查人员从她的尸体和衣服上、丈夫的套头衫上、婚床的枕头上、绑住丈夫嘴巴的被单条上、他车里的所有座位上,以及卡罗尔车里的驾驶座上(不过数量要少得多),都发现了大量的同类蓝黑色纤维。但有趣的是,调查人员检查了戈登和卡罗尔的许多衣物,却没有发现任何一件衣物与上述蓝黑色纤维匹配。警方竭尽全力搜寻,却始终没有发现这些纤维的来源。
更耐人寻味的是,从卡罗尔尸体上发现的纤维与从她丈夫车上发现的纤维是一类。撇开纤维来源不论,这表明她在死亡前后一定与这辆车有过长时间的接触。蓝黑色纤维有可能来自一个较大的物体,比如包裹她尸体的毯子。同样,这些纤维也出现在了戈登的车里和他身上。仅凭这一点,还不足以断定是戈登·沃德尔开的这辆车,但警察在房子窗台上发现了他的车钥匙,这样一来,当时是戈登开车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戈登说,他刚从酒吧回来,把钥匙放在窗台上,就发现妻子被一个戴小丑面具的人劫持。所以,如果不是他开的车,那一定是另一个人从窗台拿走钥匙,开着他的车将卡罗尔的尸体扔在路边,然后又回到房里,把钥匙准确地放回了原位。这一看就不太可能。
卡罗尔长裤和内裤上的一些尿渍,表明她曾尿在裤子里,也许是在死亡时小便失禁。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尸检的时候她的膀胱里面是空的。但是,在她家里和她丈夫的车里都没有发现尿渍,所以事情发生的时候,她究竟在哪里?
还有一点似乎也比较奇怪——休息室的家具和毯子都有点乱,卡罗尔的手提包和公文包被人拿空,扔在了地板上,但是所有的装饰和盆栽都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架子上和壁炉周围。实际上,没有任何迹象能表明在这间屋子里曾发生过重大打斗。对卡罗尔来说,检查者在她体内发现了氯仿(一种麻醉剂),这也许是没有发生搏斗的原因;但对她丈夫来说,就算是刚回到家发现妻子被人用刀劫持时不敢轻举妄动,但之后他在被捆住手脚、绑住嘴时多少也会进行反抗吧!除非他因为太害怕而不敢做出反应,或是被人击中头部并麻醉,来不及抵抗。即使如此,在发生这些事情之后,房间里的所有物品仍然保持在原位,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在卡罗尔的脚趾周围和脚趾之间都有一些灰层,表明她可能赤脚走过路,也可能踮着脚尖在布满灰尘的地面上走过。警方在她尸体旁发现了一只凉鞋,却并未在凉鞋内侧发现明显的污垢,而另一只凉鞋是在建筑协会的办公室里发现的。在路边也没有任何打斗过的迹象,这就表明她是死之后才被人扔在这里的。事实上,她衣服呈现的状态表明,她是被人拉着手臂,或者是以熊抱的姿势从她的后面拖拽,然后再放手,让她的头部和上半身摔到路面上。
建筑协会里发生的盗窃事件,是这起案件中另一个有趣的方面。早上五点二十二分,持有卡罗尔·沃德尔用户密码和钥匙的人解除入侵警报,闯入了协会,然后还在两个监控摄像头上喷洒了银色涂料,由于当时监控摄像正在和无人监控对接,因此并未将案发经过记录下来。这个人在把办公室保险箱里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偷走了之后,还动过卡罗尔的办公桌椅,或许就是在这时候才把卡罗尔的另一只拖鞋落在了那里。
据我们法证直达公司的法医化学家同事所说,银色涂料是有人站在椅子上,拿着装涂料的容器对着前门的监控摄像头喷上去的。所以可以设想一下,这个人的手、脸和衣服上势必会沾上一点涂料,椅子上说不定还会留下鞋印。但是我们并未在戈登的衣服、鞋子和眼镜上发现银色涂料的痕迹,而我也没有在阅读过的文件中发现警察曾经在这方面查找过证据。所以我在给辩护律师的报告中建议,他可以从这个角度进行深入探索。
调查人员在车库里发现的一些塑料扎带,与捆绑戈登手腕的扎带一样,序列号也很接近。更有趣的是,在车库里发现的一些布片,与绑住戈登嘴巴的床单材质相同。
这种围着头部缠绕了两圈,还在第一圈打了结的封口布的方式,似乎是不寻常的。控方的一位法医学家认为,布条很有可能是他自己绑的,而不是其他人。在一项实验中,我们找来十四名志愿者,让他们往别人嘴上绑封口布。结果显示,没有任何人会在第一圈里面打结。正是根据这一实验,控方声称是戈登自己用封口布绑了自己。但是,控方没有进行让志愿者给自己绑封口布的实验。然后拉塞尔单独进行了一项实验,同时验证了绑别人和绑自己这两种打结方式,后来提交给法庭作为证据。而且他发现无论是绑自己还是绑别人,都没有任何一个志愿者会在第一圈就打结。
据我所知,戈登在案发次日的早上通过喊叫吸引了路人的注意,警察接到报案之后进入房内,发现他躺在休息室的地板上,地板上还有一根横切面为方形的金属棒,那是垃圾袋的支架。他的膝盖弯曲着,被放在金属棒的上面;手肘在金属棒下面,分别位于双腿两侧;双手被两根内扣的扎带一起绑在小腿胫骨上方,手腕上也绕着扎带,这些扎带和车库里发现的很像。
随后,一位和他身高和体形大致相同的警察模拟了捆绑戈登的方式,证明了一个人在将嘴绑住布条后,也能够将自己这样捆绑起来。他还通过行动展示了,即使和垃圾袋绑在一起,他仍然可以通过摇晃在地板上移动,用一只脚打开休息室的门,然后向外面大声呼喊,即便喊声可能不是很清晰。所有这些都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戈登花了那么长时间才发出警报。
我访问了负责检查封口布的伯明翰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对那里法医学家的发现,我表示部分赞同:车库可能是存放被单条(封口布)以及塑料扎带的地方。我也同意伯明翰法医学家认为的入侵者在进入房子后,没有随地取材的这一点很奇怪。入侵者不知为何没有使用电话线、音响线这些在休息室里随手可拿的东西,而是去车库寻找合适的工具。但是我不赞同这位法医学家的结论,即戈登一定是自己将自己绑起来的;我也不赞同控方的说法,即戈登描述的事件没有一件是真的。当然,我的观点只是基于我们寻找到的证据。但与此同时,还有其他证据能够表明戈登与他妻子的死有关。比如,警察从邻居那里取得一些口供,当天夜里他们看见戈登家几个房间里的灯开了又关。而他们还提到其中一个房间正是卫生间,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戈登声称他在地板上躺了好几个小时,但是地板上却没有尿液了。
也许在这起案件中最具说服力的证据还是警方在戈登舍弃轮椅,开始借助拐杖行走时获取的一段监控录像。在录像开始的时候,戈登拄着拐杖,非常艰难地走进一家购物中心;随后他把拐杖夹在胳膊下面,一边看着橱窗里的商品,一边非常开心地大步行走。最后他出现在超市另一端的录像中,再次拄上了拐杖。结合其他证据,我想陪审团看到监控录像的时候很难不受到影响。1995年12月,牛津刑事法庭对戈登·沃德尔进行了审判,判定他杀害妻子,并处以终身监禁。
第19章 备受质疑的警方调查:恢复控辩平衡
法证直达公司除了给被告律师提供服务之外,也接手各种私人案件,包括调查出轨、处理私人或企业纷争,以及一些被告未得到足够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有时候人们认为警方的调查不够彻底,便找到我们,想让我们寻找更多的证据。上文中提到过的斯蒂芬·劳伦斯案就是如此。
正如我提到的,我们的很多工作都需要回到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才能展开。很多我以前的同事还在原来的实验室工作,他们几乎只为控方服务。我会先查看他们完成的调查,然后进行一些我认为合理的额外测试,并撰写报告,必要时我还会出庭给被告做证。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注意到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的一些标准开始有所下降。尽管这不是法医学家自己造成的问题,但他们中的一些人对此还是非常担心。
1987年,内政部委托发表的《塔齐罗斯会计事务所报告》中,讨论了警方需要的科学支持。这份报告中有一项提议是将法医科学中心设立为一个政府机构,并让警方拨付法医服务的预算。这项提议是为了限制法医服务的滥用,因为在之前的制度下,法医服务是由内政部免费提供,警方便会随心所欲地要求任何自己想要的法医服务。而新制度会促使警方谨慎考虑自己所需的法医服务,因为现在法医服务费需要由他们来支付了。同时这也意味着,警方可以自由选择法医科学中心以外的其他分析服务公司,从而开放法医服务市场,引进有助于降低成本的竞争。
1991年,法医科学中心成为内政部下属的执行机构。这时,其他给客户提供法医服务的公司也开始进行和法医科学中心相同的一些常规检测。因此,在检测领域确实出现了市场竞争,不过暂未扩大到更加复杂的调查领域。
英国政府化学家实验室(LGC)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其实是一家成立于1842年,专门提供与烟草进出口相关的法医服务公司。在那个时代,有些英国人会先进口烟草,往烟草里混入大黄和糖浆,然后再次出口。虽然他们进口的时候需要缴纳税款,但关税是按重量计算的,也就是说,他们会大量增加出口重量,从而通过出口退税来骗取净收益。而LGC的科学家们能够揭露这种做法,帮助政府遏制并制止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