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是她告诉我的。
那么胖子君呢?
十年前,他参加了三校生高考,考进一所大学的会计专科。校区在另一座城市,他俩告别的那天,正是个春风沉醉的傍晚。小灵送给胖子君一本书,那年校园流行的《荒村公寓》。胖子君则带着小灵,跑到城郊的游乐园,坐上最大的摩天轮。两个人转到最高的顶上,他掏出打火机对着天空,仿佛点着了夕阳和云彩。
他说,小时候,城里发生过一场大火。从他家的楼顶上,可以看到火光熊熊,满脸都是热腾腾的空气,弥漫着焦煳味,不知死人还是橡胶的气味,闻起来很像过年时油炸的香味。
那时起,胖子君就特别喜欢看火。
北国天冷,十一月就冰天雪地,年底就到零下二十度了。但只要有火,就会暖和。以前家里用煤球烧炉子,能看到火苗子往外窜,后来通了暖气,反而没感觉了。后来,碰到中学的篝火晚会,什么地方的森林大火,哪怕是火车站流浪汉烧的汽油桶,都会让他特别兴奋。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在两个人学猫叫与狗叫之间,摩天轮已下降到了地面。
半年后,小灵去胖子君的大学找他。那时,她还在职高学化妆专业,明年就要找工作就业了。她买了一纸板箱的烟花,坐了三个钟头的长途车,找到胖子君的寝室楼下。他们爬上校园背后的山坡,刚给烟花点火发现全都哑了。拆开来一看,根本没有火药,而是沙子。小灵被骗了,买了假货。
胖子君安慰她,小灵不哭,汪!
又隔半年,春暖花开的小河边,小灵买了一大箱烟花。这回绝非山寨,花光了她一个月零用钱。胖子君用烟头点燃引线,就在烟花发射之前,一场倾盆大雨倒下。两个人变成落汤鸡的同时,小河里的水刷刷往上涨,还没来得及抢救,整箱烟花就被河水淹没了。
胖子君又安慰她,小灵不哭,汪!汪!
她擦干脸上的雨水,没有哭。
两年后,胖子君大学毕业,但没找着会计的工作。他只考出了最低级的证书。任何一家单位,看到他这种五大三粗的体形,就会怀疑他的智商和情商,会不会在账本上少记或多记一两个零,或者干脆抢劫出纳携款潜逃。
他在家里啃老了一年。天天混在网吧,打网游,NENG了把大砍刀,没日没夜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游戏里被他砍死的人,每个礼拜能造出一座殡仪馆。
小灵在给胖子君做全身SPA——是他的尸体。
活着的时候,他喜欢趴在学校山坡的草地上,让小灵给他捏背。可他的体形实在太大,就算用四只手也难以尽兴。
她问他,这要捏到什么时候呢?
一直捏到我死了,胖子君说。
他死了。
这间殡仪馆的服务比较高端,收费也要高些。按照台湾殡葬业的标准,要给死者做沐浴,全身SPA,擦精油按摩,再细心地化妆,漂漂亮亮,往生西天。
小灵做这行七年了。
当她从职高毕业,本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化妆师,但找不到工作。打过几份零工,收入微薄,根本养不活自己。
这时候,看到殡仪馆的招聘启事,遗体化妆师,跟她专业对口,基本工资三千多块,每次上岗都有奖金。
小灵咬了咬牙,瞒着父母,就去应聘了。
总共招七个人,只有四个报名,小灵是唯一学过化妆的,自然毫无争议地录取。
培训三个月后,她开始为第一具大体化妆。原本以为是个病故的老年人,没想到却是个小伙子,大学还没毕业,暑期下河游泳,脚抽筋淹死了。从河里打捞上来,已有些腐烂,又在冰柜里冻了两天,才送到殡仪馆的化妆间,很像美剧《行尸走肉》里的人物。
小灵当场呕吐出来,结果被扣了半个月工资。
然后,她借了几百张恐怖片鬼片僵尸片血浆片的盗版碟,每天在殡仪馆宿舍里练胆。墙壁背面就是放尸体的冰柜,推开窗是火化炉,每天有几百具烧焦的骨骸被敲碎。每个星期天,她去叔叔工作的屠宰场,帮忙杀牛宰羊,哪怕溅一脸血都没关系,只要为了让自己胆子变大。
终于,她完成了毕生第一次为遗体化妆。
那是个老太太,八九十岁,面色铁青。家属们在旁边干嚎着。她小心地用棉球蘸着消毒水,进行大体的脸部清洁。她的工具有化妆笔、海绵、刷子,根据生前遗像,认真地画出脸庞线条,尽量符合原本肤色。
没过两天,她碰上一个跳楼自杀的年轻人。从二十层楼掉下来,四分五裂的,连脑袋都断了——就需要缝补这门技术活了,在遗体化妆师的圈子里,这可是一门高难度的手艺。但要是能够掌握的话,一辈子吃喝就不愁了。师傅带着小灵一起缝补,先得提着死者的脑袋,研究缺口的角度,以及是否有缺少的骨头和皮肤。然后,两个人一针一线的,把人头与脖子重新缝合——古时候的犯人砍头,死后家属也是这么重新缝上再入葬的。
等到这个活干完,死者父母抱着小灵说,谢谢你啊,姑娘,我儿子终于可以去投胎啦。
这地方有种说法,残缺的尸体无法投胎,只能去做孤魂野鬼。
小灵在殡仪馆工作满一年,化妆过一百多具大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病故的有自杀的有车祸撞死的有被乱刀砍死的…但她从没跟胖子君提起过。
有一天,胖子君家的亲戚死了,他被父母拖着去殡仪馆参加大殓。遗体送去火化后,他嫌殡仪馆晦气,一秒钟都不想多待,急着要离开,却正好撞见小灵。
小灵走出化妆间换衣服,刚缝合完一具被变态杀人狂肢解的女尸,身上全是死人的鲜血与污垢。在她摘下口罩的瞬间,胖子君直勾勾地看着她。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胸口还挂着工作牌,有她的名字、照片还有岗位。
胖子君第一次发现,女朋友确实是化妆师——但不是给活人化妆的。
他俩大吵了一架,从遗体化妆间一直吵到停尸房再到火化炉最后到骨灰临时停放处。胖子君身体庞大,不慎撞到一排骨灰盒上,不知多少人的骨灰洒在他脸上——感觉自己这辈子都要被死鬼们诅咒了。
总之,胖子君给她下了最后通牒——必须从殡仪馆辞职。
她摇摇头,换好衣服,洗干净脸,向外走去。
满脸骨灰的胖子君追在后面问,怎样?
走啦?
去哪里啊?
回家。
然后呢?
上班。
不上班行不行啊?
不上班你养我呀?
面对小灵的质问,胖子君低头不语。他还是个无业游民,每月仅有的收入,是在网吧里打网游装备赚来的。
我!养!你!啊!
殡仪馆门口,熙熙攘攘的大街,大堆的纸车纸马纸房纸美女旁边,胖子君大声喊,声嘶力竭。
小灵痴痴地回过头来,才想起有部香港电影,他俩一块儿看过几百遍,《喜剧之王》里周星驰对张柏芝说的台词。
她微笑着摇头,你先照顾好你自己吧。
回家的夕阳下,她一路流着眼泪,再被西北风吹干,刀割似的疼。
胖子君和小灵分手了。
第二天,在殡仪馆的门口,她买了一大箱子烟花,想要放到天上去,希望胖子君可以远远地看到。当她要点火的时候,城管突击检查,把她的烟花全部没收了。
这辈子都没机会和他一起放烟花了吧,她想。
死人们的眼睛皮一眨,一辈子过去了。
活人们的眼睛皮一眨,六年过去了。
小灵没有见过胖子君。
她也没再谈男朋友,父母知道她的职业后,也给闺女张罗相过几次亲,都关照她不要说自己在殡仪馆工作的。
但是,每次她都开门见山地说,你好,我是化妆师,但不是给活人化妆,而是为往生者服务,把人干干净净地送走,我觉得这份工作挺体面的,挺那什么正能量的。只要你喜欢我的话,以后我也可以为你化妆,如果我活得比你久一些。
你可以想象那些相亲对象们的目光和结局。
也有单位同事给她介绍过,殡葬行业的婚恋多是内部消化,反正彼此都是为尸体服务的。也有位年长她几岁的师傅追求过她,却被小灵委婉地拒绝了。
她说,要是你再胖一点,我就答应你。
对方胡吃海喝了半年,体重涨到了一百八十斤,但离小灵的标准还差得远呢。
忽然,小灵低下头来,看着死去的胖子君。
这是她六年来第一次见到他。
额头上有些伤痕,皮肤里残留碎玻璃,都被她小心地处理过了。也因为遗体过于庞大,她从子夜十二点,工作到凌晨三点。虽说,这是殡仪馆里最容易闹鬼的时刻,但她没有半点害怕。
化妆进入尾声,胖子君终于像个人样了。以前跟他在一起时,看到他睡着的样子,小灵就忍不住要为他化妆——其实是拿他作为实验品,当做死人脸在练习。
可惜,现在的他,是冷的。
六年前,胖子君跟女朋友分手。他每天二十四小时混在网吧打网游,在道上混出了名儿,许多金链肉瘤大哥来找他买装备,几个月里净赚了十几万块。通过跟玩家们沟通互动,这些年学到了不少互联网知识。他决定创业,办一家SNS社区,名叫“万圣节”。就像现在网上许多同志社区,而胖子君的这个社区,是专门给恐怖鬼怪爱好者,以及万圣节COSPLAY办的。
但是,胖子君家里没钱,拿不出第一笔启动资金。他住在三十年前爷爷的钢铁厂分配的老工房里——那一年他还没出生,要没有这套五十平米的房子,他妈至今都不会嫁给他爸呢。
这时候,他遇到了天使,也是经常向他购买网游装备的富二代,更是德州电锯中国同人会的会长,网名“重口味天使”。每部德州电锯公映,这家伙都会去美国包场看。他给胖子君投了四十四万,说这数字最吉利了,虽说用来互联网创业诡异了点,但年轻人不就是得艰苦奋斗吗?
果然,他开始了足够艰苦的奋斗。从半地下坟墓般的办公室开始,到雇佣第一个程序员开发APP。这中间他也被别人骗过几次,几乎搞到身无分文的境地。最惨的时刻,他一个人在桥洞下饿了三天,却没有人给过他一分钱——他那肥胖的体形实在是跟乞丐相差太大,最后他被几十个假装要饭的围殴,被赶到了火车站旁的铁轨上险些做了海子。
两年前,终于迎来互联网经济的春天。胖子君赚到了第一桶金,虽然还不够发工资,却证明了万圣节商机无限。不用担心饿肚子了,至于为什么会越来越胖?因为太操心了,经常被迫跟渠道商喝酒,天天熬夜加班,每晚吃一大包酸菜方便面加香肠加鸡蛋加大瓶可乐,肚子就像实心铅球似的鼓起来。
两个月前,马云和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更是让胖子君心潮澎湃,他给自己树立了一个目标——十年后,纳斯达克,敲钟见!
为了拿下一单生意,连续三天没有睡觉的他,又去陪客户喝酒了。那群王八蛋最会灌人了。他一口菜都没吃,空着腹,先喝啤酒五杯,再饮红酒四杯,最后干了五十二度的白酒三斤。然后,大家看他有些不行了,便拼命地给他吃肉,又吞下了半斤牛腿肉,三根羊排,两只老母鸡。
但,胖子君毕竟没有净坛使者的福气。
那家餐馆有个露台,他本想冲过去呕吐,却彻底喝糊涂了,直接撞上玻璃幕墙,再硬的玻璃也承受不了他的重量,直接从七楼摔下来。
他死了。
经过法医的检验,胖子君的真实死因,不是摔死的,而是因为爆饮暴食,加上酒精中毒。
终于,胖子君去另一个世界的纳斯达克敲钟了。
回到殡仪馆的凌晨,阴阴的风在遗体清理化妆间回荡。小灵最后擦拭一遍化妆棉,无菌手套轻轻抹过,死者的嘴角微微一动。
她知道,他还有话要说,对她。
小灵把耳朵贴在胖子君嘴边,亲爱的,说吧。
汪!
从尸体的喉咙深处,传来一记狗叫声,那是胖子君最爱学的声音。
他睁着眼睛说,小灵,其实,你不知道,我始终悄悄关注着你,看你的每条微博、微信、QQ空间和签名。我知道你没嫁人,男朋友都没再谈,每次相亲都失败了。我想,我还有机会,只要我能成功,就一定踩着五色云彩,开着宝马奔驰,像个盖世英雄,接你回家,娶你。
我养你啊!
嗨,还记得六年前,在殡仪馆的门口,我跟你说过的这句话吗?既然是男人,不就应该对女人这么说吗?
小灵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胖子君,许久许久,第一滴眼泪,从她腮边滑落,坠入胖子君尚未瞑目的左眼。
热热的。
刹那间,小灵好想大声说——复活吧!亲爱的,我的胖子君!
他闭上了眼睛。
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泪水,从冰冷的眼角滑落到耳边,溶化死后浓浓的妆容。
再不会醒来。
小灵为胖子君补妆,低头亲吻他的嘴唇。
天亮了,万圣节。
下午四点,殡仪馆七宝山厅,胖子君遗体告别仪式。
可惜,来人稀稀拉拉,除了父母与亲戚,没什么其他人。胖子君生前的互联网公司,总共三十多号员工,连一个都没来——都拥到劳动保障局讨薪水去了。只有投资他的那位德州电锯杀人狂天使,给他送了个黑玫瑰扎成的硕大花圈,看起来煞是拉风与扎台型——那一夜,天使本人正在北京地铁里扮演清宫太监而被警方拘捕。
胖子君安静地躺在水晶棺材里,身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面色白皙,头发锃亮,竟比他活着的时候,更帅一百倍。
大概,只有在情人眼里,他才是这个样子吧。
哀乐结束,遗体告别仪式完毕,胖子君被送到后面的火化炉。
体形过于庞大沉重,只能送进一个单间。关上炉门,按下电钮,数千度高温烈火,往生极乐矣。
小灵穿着一身正式的黑色衣裙,头发上别着白花,远远地看着火葬中的胖子君。
火葬场的玫瑰。
有人给她起过这样的绰号,都从未有人看她穿成这样,同事们好奇地围观,却都不敢上去问她为什么。
火化一具遗体需要个把钟头,家属在外面嚎哭等候之时,火化炉的烟囱上面,喷出大团炽热的烈火。
大家都看不懂怎么回事,只感觉四周温度剧增,地面上流溢着喷火的液体…有经验的火化工高喊:粗大事了!
紧接着,整个火化炉被熊熊烈焰包围,大家慌乱地往殡仪馆门外逃去。
小灵夹在人群中间,痴痴地看着烈火焚城与焚尸,脸被火光映得通红,就像在职业高中的篮球场边第一次看到胖子君——他的浑身上下装满了脂肪,因为烈火焚烧而从烟囱喷出。胖子君的尸体就像一团喷火巨龙,迅速点燃整个火葬场和殡仪馆。何况,他是喝酒醉死的,巨大的肠胃里,灌满了高纯度的酒精,更加助长了这场大火。
终于,当整个殡仪馆都陷入火海,小灵才被两个奋不顾身的男同事救出来。
好大一蓬火啊!
画面太美,你不敢看。小灵站在马路对面,看着这场殡仪馆史上最壮观的灾难。火化炉的烟囱不断喷出烈焰,就像白日焰火,直冲云霄。巨大火舌,半空爆炸,火星四散,带着胖子君身上的油脂,如同最迷人的烟花,绽开五颜六色,绚烂夺目。所有目睹此景的人们,注定永生难忘!
一群外国小孩依次敲门来讨糖吃,他们不晓得这是中国的殡仪馆,小孩的洋妈妈们以为是小菜场之类的。小洋鬼子们敲开了一家家寿衣店和花圈店的大门,店里当然没有糖果和巧克力,只能顺手抓给他们一把纸钱和冥钞,大方点的就送了几块报废的灵位牌和骨灰盒子的边角料。最后看到一蓬大火,小孩子们怀抱最新的礼物,欢快地完成了万圣节讨糖之旅。
西北风吹过,烈火永不停歇地燃烧,从白天烧入傍晚,连着天边晚霞。全城的消防车都已出动,却难以控制猛烈的火势。每个消防员的身上,都沾满了胖子君体内的黄色油脂,而那充满焦煳香气的尸体味道,则弥漫在整个城市,乃至大半个中国上空…
万圣节。
这场“1031”特大火灾,足足烧了五个多钟头。谁都没有想到,子夜时分,突如其来下了一场大雪。黑夜里白茫茫一片,终于把火扑灭。整个殡仪馆与火葬场早被烧成白地。幸好,没有人(活)员伤亡,但几百具尸体直接成灰了。
镜头回放——下午五点,大火最猛烈的瞬间。小灵想起胖子君生前爱看的一部港片,有段黑社会老大的台词: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风风光光地活,红红火火地死。如果,不能风风光光地活,那就红红火火地死吧。
忽然,她跳着双脚拍手欢呼起来!
女孩笑得多么灿烂,像小时候骑在爸爸肩膀上,出门去看国庆节放烟花。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第17夜 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过起,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八点,我在公司开会,关于《天机》电影。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发毛,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在公司,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九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遛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到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很多年前,当它还年轻,住在我们家老房子,就发现它有这个能力。它能用两只前爪趴在门上,熟练地打开门把手,只有从门背后或用钥匙反锁,才可以阻止它开门。
我妈还在哭,她和我爸已寻找很久,在我家附近许多区域,但都没有它的踪迹。
贝贝。
深夜,我一路飞奔,前往苏州河边,那是它最有可能走失和流浪的地方。
穿过黑暗的桥洞,我看到几个流浪汉,隐藏在阴影底下,无法看清楚。我并不厌恶他们,有时候还十分同情,就像我同情《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无辜牺牲品。
苏州河边,有长长的绿化带,经常有人在此遛狗,偶尔也有流浪狗出没。我只感觉自己渺小和无助,只有一个人,在黑夜里,在河边,路灯下。幽暗的树丛中,藏着偷情的男女,还有不知何故的孤独者。只有我,在寻找我的狗。我很想大声呼喊,却说不出口,如鲠在喉,而平常对于“贝贝”两个字,我可是随口叫得欢啊。
我父母住的小区沿着苏州河,贝贝出来后很可能沿着河边遛狗的地带,至少经过了这个地方。我一路茫然地往前走去,仔细观察树林中任何细微的声音。我甚至走到草丛之中,担心它会不会藏在哪个角落睡觉。而它又是浑身黑色的(其实是咖啡色),夜色中煞是难寻。
大约2010年,这个地方,发生过一起命案。公安局的协查通告,贴到了小区电梯间,说是有个年轻女子淹死在了苏州河里,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所以,子夜时分,一般人也不太敢过来。但我丝毫不用考虑这些,倒是别人看到一个男子,深夜徘徊在河边,恐怕要怀疑我是杀人狂了。
那一夜,当我走到河的尽头,被一堵墙拦住了去路,背面就是传说中神秘的曹家渡。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逃犯,走到尽头还是要被警察抓住了。
等我回头走去,忽然发现,苏州河边,躺着一个裸女。但又有些不对劲,她一动不动,而且白花花的,白得刺眼,白得可怕。
原来,是一尊石膏像。
她是被人抛弃在河边的垃圾堆里的,看起来上半身还比较完整,大概是某户人家装修时被扔出来的。
苏州河边,昏暗的路灯底下,我孤独地看着她,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但我从没有抛弃过我的狗。
贝贝,出生于2001年春天。
在它只有拖鞋那么大,几斤重的时候,就被我爸抱回家了。沙皮狗耶,我很高兴,因为它长得也确实那样——皮皱皱的,咖啡色,短而光泽的皮毛,瓦筒似的嘴巴,粗壮的四肢。
首先,就是要给狗狗起名。
那一年,正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大红大紫之时。这是一只公犬,我给它起大名为贝克汉姆,简称贝贝。
我很喜欢它。
关于所有小狗的可爱,我想,不需要再由我来复述。
而这篇文字,我只负责悲伤的部分。
那时,我正在写自己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病毒》,也是中文互联网上第一部长篇惊悚或者说悬疑小说。许多个白天和黑夜,但主要是黑夜,我在当时位于二楼的家,靠近窗户和阳台的电脑台上,敲打键盘诞生这部小说。而幼年的贝贝,就蜷缩在我的脚边上。我可以这样说,贝贝与《病毒》同时诞生,也与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同时诞生。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会不会就没有这本书?自然也没有现在的我?
贝贝刚来的时候,我从没想过它会长到多大,或许就是邻家的那些小狗的样子吧?但是,它成长的速度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不到半年左右,它的体形已经超过了我家附近所有的狗。而当它刚满一岁的时候,完全不是我们印象中沙皮狗的模样。
最后,贝贝长到了七十到八十斤。因为它的皮毛非常短,所以许多看上去比它大的狗,其实只是毛比它长而已,真正论体格未必是它对手。贝贝的皮不太皱,褶皱仅限头部和下巴,四肢与躯干也更加健美丰长,行动颇为敏捷,非常凶猛,与普通沙皮狗的臃肿肥硕形成天壤之别。它的舌头里还有罕见的大块蓝色斑点,皮毛顺抚时有天鹅绒般的感觉,但逆向抚摸又似砂皮般粗糙。
开始怀疑它是串串,后来查阅资料,才发现贝贝是正宗的沙皮——骨嘴沙皮,简称“骨沙”,而我们通常所见的沙皮是含有美国血统的肉嘴沙皮。
“中国骨嘴沙皮犬”是中国本土品种,与藏獒、松狮等中国本土犬齐名。沙皮犬原产广东,曾是用于赌博的斗犬,以凶猛善斗著名,松弛的皮肤可轻易转身攻击,而短少粗糙的皮毛又使咬住它的敌人口腔痛苦,结实的体形更使人望而却步。中国沙皮犬,是世界顶级的斗犬,比特、土佐等名犬都未必是它对手。
七十年代,香港的中国犬爱好者,将沙皮犬引入美国,杂交培养出如今常见的沙皮犬——肉嘴沙皮,严格说已不是中国犬,而是美国沙皮犬。皮肤极皱,四肢粗短,虽憨态可掬,但完全失去斗犬特征,转化为观赏宠物。美国沙皮犬皮毛过皱,容易体臭,尤其生眼病,这些缺点是中国沙皮犬没有的。后来,肉嘴沙皮大举入侵中国,正宗的本土沙皮犬被漠视,乃至大量做成狗肉煲,短短几年陷入灭顶之灾。据说,目前完全纯种的骨嘴沙皮已基本灭绝,只在专业研究所里还有保存,也可能在某些穷乡僻壤,成为农民的看家狗或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