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男。
年龄:26。
跳开后面密密麻麻的两页,直接翻到“临床诊断结论”,有个陌生而难以记住的名字:阿兹海默氏症。
叶萧用手机上网搜索,这是一种持续性神经功能障碍,通常有以下症状:逐渐丧失所有记忆,无法操作熟悉事物,难以用正常语言沟通,时间与方向感错乱,无法进行抽象思考,总是把东西放错,情绪严重失控,对一切事物丧失兴趣,最后连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也不复存在,直到死亡。这种病最早由德国精神科医师爱罗斯·阿兹海默在1906年记录而得名,英语名称Senile Dementia of the Alzheimer Type,简称SDAT,俗称“老年痴呆症”。
虽然,大部分病人年龄都在六十岁以上,但偶尔也有年轻人发病的案例,可能很早以前就有了潜伏的病根。
阿兹海默氏症是无法从根本上治疗的。
难道,阮文明所说的跟崔善的恋爱关系,全是患有这种疾病之后的幻觉?
叶萧疑惑地回想那张模糊的脸,藏在厚厚眼镜片后的目光。他不知不觉走到窗边,正好看到对面那栋奇形怪状的烂尾楼。
刚开始,并未注意那个塔顶,视野越过无数高楼,落在钢铁森林的缝隙间,有个坟墩头似的建筑,却是个天蓝色圆顶,乍看像个洋葱头,直线距离大约三四公里。
今天是什么日子,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叶萧下意识地靠着窗台,不顾危险地探出小半个身子,俯瞰底下的芸芸众生。
原来是冬至啊,本地传统扫墓祭祖之日,高架拥堵成了停车场。再看对面的市民广场公园,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梅兰失踪后,她的私家车就是在此被发现的,几乎紧挨眼前的烂尾楼。
失踪的阮文明与失踪的梅兰,本来毫无交集的两个人,被这栋楼连接在一个点上——再加上崔善,画线连上整整两年前死去的麻红梅,还有钟点工的女主人程丽君,以及消失三周的林子粹,就是一个完美的封闭圆环。
叶萧几乎爬上窗台,重新瞄准对面的塔顶,视力还像中学时那么好,当年憧憬过在核潜艇上服役。
他看到了——烂尾楼顶的几堵墙内,有个类似空中花园的地方,似乎藏着一个…不,两个?他掏出包里的数码相机,如同望远镜调整到最高焦距——
视野在放大中渐渐清晰,看到一具正在腐烂的男人尸体,还有个躺在墙角一动不动的女人…

第十章 他就是X

冬至,上午。
一千公里之外,天边一朵云飘走。
内陆的小县城比海边的魔都更冷,挤满挑着担子的民工,大蒜与姜葱的刺鼻味。周末街头还算热闹,遍布麻辣烫与打DOTA的网吧、卖保健品与假药的小摊、放着《最炫民族风》的发廊,以及十块钱一次的美甲店。个个裹成粽子似的人群里,崔善穿着黑色天鹅绒大衣,冻得一把鼻涕。她戴着顶深色毛线帽子,左手提着X送的山寨LV包,右手拖着个桃红色旅行箱,不管怎样低调都很显眼。
她在网上卖掉了爱玛仕女包,换了五万块钱。看来X并不识货,若知道这个包的价值,就不必再留给她信封里的现金了。崔善新买了一根水晶链坠,也是迷你的天鹅形状,但从白水晶变成了黑水晶,正挂在她的锁骨之间。崔善用索多玛共和国护照办了张VISA借记卡,存入所有人民币与美元——她已习惯于使用张小巧的护照,到哪里都用这个签名。
昨晚,不知哪根筋搭住了,崔善买了张回老家县城的火车票。漫长的十二个小时,她蜷缩在座位上睡觉,总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回头却是无数张疲倦而漠然的脸。
X,我从未见过你,就像你也从未存在过,是吗?
火车上的清晨,穿过一条幽暗的隧道,玻璃上布满车厢里的热气,惘然看着自己朦胧的影子,用手指画出小猫的形状,随后一片刺目的晨曦,寒冷肃穆的北国大地,蜿蜒过一条快要干枯的河。
几天前,崔善在整容医院做了去除文身的手术,想把“LZCS”四个字母洗掉,让关于林子粹的一切,不再盘踞于自己身上。激光扫过皮肤的瞬间,虽然做了局部麻醉,却比刺上去那天更为疼痛难忍。做完手术的她,看着镜子里的后背,依然有着青色印记,只是字母变得暗淡了些,至少还要再做三次激光。但是,刺青的痕迹将陪伴她一辈子,尤其那对黑色的天鹅翅膀,无论如何都不能完全删除。
回到出生的小县城,走过最古老的巷子,嘴里啃着冰糖葫芦,据说是本地特产。自然,没人再能认得出她,直到一栋破败古老的房子,轻轻叩响铜门环。
门开了,露出一张老太婆的脸。崔善先怔了一下,紧接着抱住奶奶,迅速进入老宅,没忘记往外看一眼,观察有没有人跟踪。
爷爷已在几年前过世了,当时妈妈请假回来奔丧了一趟——不是没有给崔善打过电话,但她总是把妈妈的电话按掉,直到爷爷入葬以后才知道。
这里快被拆迁了,天色如浓稠的铁灰色颜料,盛在大号铅桶里,泼在斑驳的青砖上。多少年前闺房窗下的花园,仅余瓦砾与垃圾。夜来香与月季都死光了,最后一蓬枯草,被岩浆般流淌的沙子覆盖窒息。小白被爸爸吃剩下的猫骨头,还埋在墙角的泥土底下。
她闻着腐烂的气味,似在冰箱封闭了二十年。自从七岁离开,她跟爸爸妈妈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后来春节也在外面过了,上次回来还是高二的寒假。
老宅深处,保留着当年崔善住过的房间。虽然满地尘埃,她却找到一只芭比娃娃,当年爸爸送的生日礼物——早已没了衣裙,还断了一条腿,仿佛遭到过残暴的性侵。
墙上挂着爸爸年轻时的黑白照片,不逊色于这年头流行的韩星。他戴着解放军的帽子,即将奔赴老山前线,颇有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需马革裹尸还的气势。现在看来,却有遗像的感觉。
可惜,没能在这儿找到妈妈的照片——今天是冬至,恰逢麻红梅的两周年忌日。
听说三十多年前,妈妈可是县城中学的一枝花,登台客串过《红灯记》的李铁梅——崔善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角色,想必那时候的妈妈,比现在的女儿更漂亮许多吧。
最近一次回到老宅,还是在她二十岁那年,某个暑假的炎热夜晚。她跟妈妈睡在同一张床上。当时,妈妈脸上刚有皱纹,留着齐肩的长发,不断问女儿学校里的事。崔善不耐烦地转身,用背脊对着妈妈的脸,直至听到一个秘密——妈妈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是读中学时自己的老师,而不是崔善的爸爸。多年以后,当麻红梅发现自己的女儿,也走了同样的一条道路,她是有多么伤心。二十二岁,她嫁给了崔志明,他是个退伍军人,在工厂有份不错的工作,很快有了漂亮的女儿,成为令人羡慕的一家。其实,他并不爱妈妈,因为这个原因。
那就让爸爸去死吧——这是当时崔善的回答。
至今,她并不为这句话而悔恨。
曾经人丁兴旺的宅子,早已北雁南飞人去楼空,只剩一个孤老太太,患有老年痴呆症,完全不认得崔善是谁了。奶奶并未失去全部记忆,她总是拉着崔善的手,不停重复六十多年前的往事,比如爷爷参加抗美援朝啦,她真正喜欢的男人去北京读大学啦,所有的细节都如此清晰,好像从保险箱里取出来,又重新上了一遍机油。
老人脖子上挂着个磁力项圈,五六年前崔善也曾戴过,后来发觉没用就扔了。奶奶怎会有这种项圈?至少,不可能是医生给的。
“奶奶,这是谁给你的?”
“志明。”
老人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儿子的名字。
“崔志明?你是说我爸爸?”
奶奶茫然地点头,看来没有全部忘光。可爸爸失踪了十四年,当年并没有这玩意儿。
“我爸爸,你儿子,崔志明,他在哪里?”
老人终究又沉默了,她不敢再逼迫奶奶,害怕受到刺激。当崔善给老人盖上一床被子,转身出门时,奶奶含糊不清地发出某种声音。她回来把耳朵贴紧老人嘴唇,依稀听出几个字——
“流…花…河…”
同时,奶奶手中攥紧了一个小钱包。
崔善抢过这个钱包,发现有张小纸条,写着一个本地的固定电话号码。她拿出自己手机,却摇摇头放下,还是改用老宅的座机。拨通电话,铃声响了许久,才听到某个声音,只有短短的“喂”,男人沧桑的声线,似乎充盈警戒。
她的手指颤抖,连同耳边听筒,嘴唇嚅动,却发不出一个字,只有沉重的呼吸声。
五秒钟,对方挂断了电话。
就是他?
崔善亲吻了奶奶的额头,迅速告别了老宅,前往县城里的中国电信营业厅。她知道有种巧妙而邪恶的方法——在自动缴费机上,给电话号码充十块钱话费,在话费单上就会显示机主的姓名和地址。
“单富清”,这个陌生的名字让人疑惑,地址却是“流花河乡小白村19组7号”。
她走上出城的大路,穿过小城的南门街,便是一望无际的原野。就当是冬天的远足,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天鹅绒大衣也不觉得冷了。
七岁以前,她常去小城郊外的流花河。在压箱底的记忆中,她像男孩子那样脱得精光,从水底摸出光滑的鹅卵石,还有一尺多长的泥鳅。上游山谷有大片野生桃林,每逢落花时节,就会漂满粉色花瓣,这条河因此得名。
而今,流花河畔多了几排楼房,丑陋的喷着灰烟的乡镇工厂,像突然泼入画中的红油漆。至于九天玄女娘娘的破庙,人生第一次见到死人的地方,早已湮灭在这些建筑的地基下了。
“流花河乡小白村19组7号”,这栋孤零零的房子,坐落在俯视河岸的高地上,前后有两片菜地,寒冬里沙土般荒芜。墙外破烂的信箱上,写着屋主人的名字——单富清。
用力敲门,许久没有动静。
但崔善知道,屋里有人,门前的脚垫,有刚踩过的明显痕迹。
单富清?
低头琢磨这个名字…对啊,第一个字不念“DAN”,“单”作为姓氏念“SHAN”,而且是第四声——“单”就是“善”。
单富清善父亲
崔善的父亲!
这绝对是崔志明使用的假名,终究还是没有忘了女儿崔善。
两年前的今天,他还被关在巴比伦塔顶的空中监狱,囚禁他的人是妻子麻红梅。而在同一天,也是这样的冬至,他的妻子在做钟点工时,摔死在主人家的楼下。当他饿了三天,忽然有人从墙顶放下了绳子。
于是,在塔顶被囚禁十二年后,他获得了自由。
崔志明失去了一切,他也无法再回到原来的生活,更不知道如何去找自己的女儿。他只能回到老家的县城,为了躲避当年的债主,隐居在流花河畔的小屋里,偶尔才回老宅去看望老母。
他给自己换了个名字——单富清——永远提醒自己还有个叫崔善的女儿。
小善的爸爸,为什么还不出来呢?
崔善低头,沉默,两分钟后,转身离去。
她还有更重要的事。
回到干涸的河滩上,流花河大半结冰,剩余的河水缓慢而孱弱,裸露河心的鹅卵石,浅得可以蹚水而过。
崔善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盒子。
黑色的长方形匣子,似乎藏着什么机关,或是神秘的祖传宝贝。
事实上,这是麻红梅的骨灰盒。
上个星期,她悄悄潜入市郊的公墓,用工具撬开了妈妈的墓穴。将近两年前,是她亲手把妈妈的骨灰埋进去的,买这个墓地也花掉了不少钱——用程丽君律师打来的赔偿款。
崔善一度以为,妈妈想要永远留在魔都。现在想来,也许这是错的。既然,自己将要离开这座城市,不如带着妈妈一起走吧。
昨晚,在夜行的火车上,她始终把这个骨灰盒装在包里,小心地抱在怀中,一宿都没有合过眼,以免被小偷当作贵重物品偷走。
尘归尘,土归土。
崔善用力打开骨灰盒,里头只剩下几块骨头片,还有一堆灰白色的粉末,全被她倒进了冰凉的河水。
她想,妈妈是从流花河上漂来的,还是从流花河里漂去吧。
没想到一阵风卷过,许多白灰还未落到水面,就被吹到她的脸上。眼睛、鼻子、嘴巴,充满着妈妈的骨灰,如同眼里进了沙子,迫使泪腺使劲分泌。
对着河流哭了半晌,她想起小时候,这里长满水草和芦苇,常能从河里捞起大鱼,就在鹅卵石上烤了吃掉。河边有许多鸟儿栖息。爸爸带着她用箩筐之类工具捕猎。春天里,流花河畔总是飘满蒲公英,让人难以睁开眼睛。崔志明放起自制的风筝,让女儿抓紧线轴。记忆里的天空荒芜,唯独火红色风筝,像小白尾巴上的斑纹,穿过蒲公英消失在云端。
此刻,崔善取出一只折叠的小风筝,刚在南门街的地摊上买的。她尝试着放起风筝,奔跑在河滩的鹅卵石上。将近二十年没碰过了,开始总是失败,最后闭起眼睛,当鞋底踩上河冰,线的那端终于有了感觉,随着风筝扶摇直上。
像追风筝的人,天鹅图案的黑色风筝,在惨白的天空底下格外刺眼。更为醒目的是崔善,河滩上疯子般狂奔的年轻女子,乍看像只硕大的黑天鹅。
直到那个男人出现。
崔善知道,他始终在看着她。
男人像尊雕塑,站在河堤上,穿着灰蒙蒙的衣服,佝偻后背将手插入袖筒,眼镜片后的目光,格外畏缩与沧桑。
一道细细的风筝线,依然在她的手掌心,随着高空的北风猛烈抽动,仿佛有双手在云中跟她抢夺什么。她看着这张陌生的脸,白茫茫的大雪降落在流花河上…
就像女儿趴在爸爸肩上哭泣,崔善抱着头发半白的高大男人。整张脸冻得红通通的,毫不顾忌地洒着鼻涕与眼泪。
风筝,早已断了线。
男人的额头露出几条皱纹,看来有六十岁了,也许实际年龄没那么老。
“小善?”
“对不起,我叫张小巧,我认错人了!”
崔善用力挣脱出来,装作极度尴尬的样子,双手抱着肩膀后退。
“哦?”男人慌张地摇头,端详了她两眼,“我有十四年没见过女儿了,只觉得她现在应该像你这么大——你的手,也像她一样冰凉。”
“再见。”
她没再多说第二句话,扭头沿着流花河往回走,黑色天鹅绒大衣的背后,不断落下新鲜雪花又融化。
“不要难过,不要哭,会有的,都会有的,面包会有的。”
他老了,还在唠叨《列宁在1918》的台词,声音却被风雪一口吞没。
其实,她略微听到了后半句——面包会有的,就像在巴比伦塔顶。
但崔善不会回头。
顷刻间,某根断裂的黑色发丝,被风卷过数十米远,一直落入河对岸的小树林,缠绕在厚厚的眼镜片上。
灰暗天空,大雪永无止尽,流花河已全部冰封,黑色卵石的河滩,铺满一层积雪,宛如黑白相间的波斯地毯。
她看到了另一个男人。
黑色的天鹅风筝,坠落在他手边。整个人横卧在雪中。几乎隐形的白色外套,连衣帽遮盖脑袋,背着双肩包,厚镜片上积起雪花,脖子上挂着望远镜。
第一次看到这张苍白的面孔,难以准确地形容,但是崔善知道——他是X。
她在X的身边蹲下,瘦弱的胳膊无法扶起男人,只能先摘下他的眼镜。雪花不断坠落到他的脸上,双眼竟像十来岁的孩子。他的嘴唇紧闭,始终说不出话,眼皮微眨两下,口中白气很弱,转瞬被风吹散。
崔善对着镜片呵出热气,融化掉刚积起的雪花,变成冷水流淌到手指上。她把眼镜戴回到他的鼻梁上,这样他才能看清她的脸。
X快要死了——她看到过那张关于阿兹海默氏症的病历卡。
有个黑封面的小本子,被他的双手捧在胸前。当崔善轻轻抓住本子,他的手指自动松开。一支圆珠笔从纸页中滑落,也许刚才还在写着什么。
她将小本子放到眼前,封面上有白色记号笔的大字——
TO:崔善
这是X给她的最后礼物。
崔善不响,直接将小本子塞入包里,转身拉紧衣服领子,赶快离开这寒冷的鬼地方,留下两串深深浅浅的脚印。
冬至的夜,过早降临。冰封的流花河畔,年轻男人的眼皮低垂。口鼻之间,仅余淡淡薄荷味,风里一点点散去。最后半滴记忆,即将被脑中的橡皮擦抹干净。镜片再度被雪花与泪水模糊,目送黑天鹅的背影远远飞走,像幅溶化了颜料的水彩画。血管里的温度,正如水银柱般下降,连同脖子上的黑色望远镜,淹没在漫天遍野的风雪中…

第十一章 X的日记本

冬至,下午五点,天已全黑。
“一候蚯蚓结;二候麋角解;三候水泉动。”
崔善念出这节气的古话,小时候爸爸教给她的,相隔多年还未忘记。
小县城的火车站隔壁,有条冒着热气的小吃街,布满狗肉煲与老妈兔头。她独自走进一家小饭店,挑选靠窗的雅间,点了盆羊肉火锅,一来是希望自己别再那么瘦,二来是以后再也吃不到了吧。
TO:崔善
隔着厚厚的霜,她看到窗外的雪刚好停了,便打开流花河畔拿来的小本子。
第一页,有些僵硬的X的笔迹——
8月1日。
我的记忆还能保持多久?
医生说,大约四个月,120天——只是大概的时间,最好准时吃药,在这过程中,我会逐渐地遗忘,忘记过去,忘记所有人,乃至自己。
最后,就是死亡。
回家以后,我走到窗边,看着对面的巴比伦塔顶,那栋烧焦的尸体般的烂尾楼,似乎也像阿兹海默氏症的病人,不过在等待死亡罢了。
爬出窗外,看着三十层楼下的街道,车流飞驰的南北高架,跳下去是直接摔成肉饼,还是被撞得粉身碎骨?但愿不要掉到汽车上面,这样会给挡风玻璃或车顶砸出个大洞,引发危险的连环车祸。最好是不影响他人的空地,譬如广告牌之类的,尸体半挂在上面,很拉风的样子吧。
接近四十度的太阳底下,对于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眼,留给了巴比伦塔顶的空中花园。
于是,我看到了她。
谁能想象?当我站上窗台准备谋杀自己,突然看见对面烂尾楼顶,竟还藏着一个女人。
盛夏的午后,我从窗台上跳下来,不是坠下三十层楼,而是回到屋里,把望远镜对准巴比伦塔顶——也只有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视线才能越过楼顶的围墙,落到长满石榴树的花园里,还有她。
那是个年轻女子,头发散乱地披着,黑色小碎花的裙子,裸露胳膊与膝盖,肌肤白晃晃的分外刺眼。
她很漂亮,尤其眉眼,从第一秒钟,就在望远镜里抓牢了我的眼睛。
最高六十倍的单筒望远镜,支撑地面的三脚架,德国原装的光学镜头,足够让你看到整个世界的秘密。
她也很绝望,抬头看着天空,向我这边窗口看来——望远镜里会有种错觉,似乎她已看到了我的脸。
怎么会出现在烂尾楼顶上?她也不像流浪者或精神病人,从穿着打扮与皮肤来看,跟街上的时髦女郎没什么区别。这是闲得无聊的行为艺术?城市探险?抑或拍电影?
观察了整个下午,没看到第二个人,直到黑夜覆盖空中花园,她居然躺在墙角睡觉了。
我决定等到明天再自杀。
8月2日。
小时候,同学们给我起过各种绰号,其中有一个叫隐形人。
我经常站在别人身后很久,不发出一丝一毫声音,直到对方回头被吓得半死。有时我会在寝室间穿梭,往往经过许多个房间,所有人竟不知道我来过。
“他是小偷的儿子吧?要不怎么到哪儿都不留痕迹?”
“不对,他是外星人!”
“屁!全都在乱说,我们班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都是你们幻想出来的,看看教室里他在哪儿?
“咦,真的没有啊。”
其实,我正躲在最后一排座位下哭泣,却连一声都没吭出来。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同学记得我的存在。
今天,刚起床就扑到望远镜后,塔顶上的女人还在,坐在空中花园的墙角下,声嘶力竭地呼喊求救。
她出不去了。稍微调整距离,能看清她肩头的蚊子块,裙子破裂缝隙里的皮肤。胸口晃着一根项链坠子,把镜头推到最大倍数,依稀分辨出天鹅形状,阳光下略微有些反光。她的身边有双红色的高跟鞋,除此别无他物,如果有台手机,早就打110求救了吧。
我拨了报警电话,但随后挂断。
如果,她被救走——我就会按照原定计划,从这扇窗户跳下去自杀。
如果,还能在望远镜里看到她的话,我也就能继续活下去了。
我还想多活一天。
8月3日。
每天清晨,这个三十层楼顶的房间,会晒到夏日灼热的阳光。躲在镜头背后的瞳孔,猫眼似的收缩,偶尔产生眩晕感。
没有食物,没有水,白天在塔顶的酷暑之中,晚上睡在墙角的水泥地上。
她即将变成一具美丽的尸体。
还是决定打电话报警,在她饿死之前,然后自己从这扇窗户跳下去。
突然,望远镜里的她在干吗?不可思议,她在制造捕鸟陷阱,耐心地躲藏在石榴树下,真的逮到了一只小鸟。她用树枝把鸟刺死,真残忍。怎么吃呢?她异想天开地钻木取火,以为自己是北京猿人?但成功了,傍晚时分,空中花园点起一堆火苗,她小心地烤起麻雀,看起来很美味。
暗淡的夜色中,火光照亮了她的脸,很迷人。
遇见她以前,望远镜是我唯一的朋友,也是双腿、眼睛与嘴巴,代替我走到无数人的面前,那是一个真正巨大的世界,可以无所顾忌地看到——他们在工作、吃饭、看电视、玩电脑、打手机,还有睡觉。有的一个人睡,有的两个人,或更多人。他们有时笑,有时哭,有时对天空充满期望,有时又恨之入骨。
如果,让我自己走到那些人身边,即便面对面,朝夕相处,恐怕也一无所获。
相比于用肉眼看这座城市,用望远镜看得更丰富而真实。我相信自己有无数朋友,每天跟他们在一起生活,简直高朋满座,夜夜笙歌,就像盖茨比的奢华派对。我可以叫出每个人的名字或绰号,知道他们的特长和缺点,比如谁打DOTA是好手,谁又是泡妞与始乱终弃的专家,哪家的妻子习惯红杏出墙,某个道貌岸然的家伙却是衣冠禽兽…
我闭上眼睛,整夜脑海中都是塔顶上的女人…
8月7日。
她在墙上刻了什么?
望远镜捕捉到她因饥饿而发青的眉眼,有烟熏妆的效果。她的身材越发骨感,胸部因此变小,胳膊虽细却有力量。昨天,她抓住一只老鼠,令人吃惊地剥了老鼠皮,跟小鸟串在一起烧烤吃了,表情厌恶,事后趴在地上干呕半天。
只要每天站在窗后,透过望远镜看着她的一切,我就渐渐忘了想要自杀这件事,不知是阿兹海默氏症作祟,还是偷窥本身。
为了避免忘记时间,我开始在自家墙上记录“正”字。
当看到她用泥土做了个洗脸盆,用高跟鞋当杯子喝水,闭着眼睛吞下蟑螂与蚂蚁,我开始佩服乃至崇拜这个女人。
如果,自己被扔到那个空中监狱,不知道是否活得过第二晚?
为什么不救她上来?只要跑到巴比伦塔顶的天台,放根绳子下去。可是,她的感激会持续几天?她也会像其他人那样,很快忘记我的脸和名字,再次见面就变成擦肩而过的路人。何况,我开始没有救她,等了那么多天再出手,这算什么意思?不也一样犯罪了吗?
夕阳,再度笼罩巴比伦塔,越过庭院深深的高墙,直射到火红的石榴花与她脸上。她还想利用烧烤的烟雾,盼望有人打119火警。不过,除非用望远镜,否则即便侥幸被人看到,也会认为是阳台BBQ派对,或是流浪汉占据了烂尾楼埋锅造饭。每次点火要烧掉许多枝叶,石榴与野草不断减少,她会把整个花园的植物烧光,只剩满地灰烬残渣。
8月10日。
巴比伦塔顶出现一个半秃头的中年男人,跌跌撞撞,面孔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