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悬疑小说上一章:周瞳探案系列1234全集
- 悬疑小说下一章:鬼谷子的局
“这,这是什么虫子?”王怀让看得惊奇,不由得问。
“这是‘血棉花’,也被人叫做吸血虫!”李英风说。
“啊,这便是那血棉花?”王怀让点头,仔细看着,又问,“但不知黎公子究竟是要做什么?”
黎斯将紫竹尾端给所有人看了看,尾端生有许多细小的倒刺,这些倒刺在检验卞盈盈尸体时就曾经提及过,它们刮出了卞盈盈胸口锯齿状的外伤。黎斯道:“当日从牛长天处寻得紫竹,当我看到紫竹根茎上的鲜血,我便注意到,紫竹染血并不仅仅在尖端,在尾端也有,只是零星散乱,并不多。我这才想到,那些紫竹尾端的血或许不是死者卞盈盈的,而是凶手在行凶时因为太过紧张,被紫竹尾端的倒刺划破了手掌,留下的血液。当时我一个慌神,才让牛长天铸成了大错,现在想来,着实后悔!所以今日,我只能找出杀害卞盈盈的真正凶手,也算是给亡故的牛长天一个交代。”
“那这盆中的血就是凶手的?”王怀让瞪大了双眼。
“不错!血棉花此时正在吮吸这些血液,而血棉花最大一个特点就是在短时间内,不会吮吸第二个人的血,也就是同一时间,它只吸允同一个人的血液。稍后,只要丰公子将自己的鲜血滴入盆中,看血棉花是否继续吮吸,便可知究竟谁才是杀害卞盈盈的真正凶手!”
又半盏茶时间,血棉花已将盆中鲜血吮吸干净,丰无庸缓缓亮出了自己的手掌,望着盆中的血棉花,突然仰天惨笑两声,摇头说:“服了,我服了!黎公子,我认罪了!”
“一切都像你所说,一丝不差。呵,若不是亲耳听你说出口,我简直相信是听到了鬼神怪谈,竟可以将所有案情分析得滴水不漏,我输得心服。”
丰无庸脸上现出了更多悲伤。严千蝶轻轻问他,说:“我能知道,你做这一切的原因吗?”
“原因?方才黎公子已经说明了,其实盈盈所爱之人根本不是我,也不是顾青城,更不是牛长天,她的心另有所属,甚至,甚至…进入马车私会。想想曾经与我许下的山盟海誓,情比金坚,只让我觉得心都要碎了。这等始乱终弃的女子,杀了就杀了。现如今被黎公子识破,去死我亦不悔!”
“恐怕你真要后悔了。”黎斯从怀里又掏出了一封信,递给丰无庸道,“这是卞盈盈写于牛长天好让他彻底死心的信件,信中提及她所真爱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你!丰无庸!”
丰无庸慌乱接过信,看着上面一个个熟悉的字,不觉目瞪口呆,长久才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的…她明明亲口同我说已经不爱我,爱了其他男人。”
“那是顾青城逼她说的,若她不说,顾青城就威胁会杀了你。”黎斯摇摇头,“至于你看到同外镇男子一同进入马车私会的女子,那其实是胭脂醉的苏儿穿着卞盈盈的衣衫,为的就是让你误会卞盈盈已经成了贪慕钱财的女子。而这一切,也都是顾青城所为。其实在来你这里之前,我已经将所有事实摆在了顾青城面前,他自己也承认了一切罪行,是他恨卞盈盈爱的是你,故设下了这个天大的骗局。而胭脂醉的苏儿也承认了是她假扮卞盈盈同人私会。”
“顾青城…苏儿…究竟,究竟怎么了?”丰无庸扑通一声跪下,紧紧抓着手中冰冷的信纸,一股无可抑制的悲凉同悔意涌上心头,似要活活将他撕裂。他将头重重磕在地上,磕出了血:“这么说盈盈,盈盈是爱我的!她没有骗我,没有骗我…而我,我,我却亲手杀了我最爱的女人,我亲手杀了盈盈啊!”
丰无庸想起卞盈盈临死前望向自己的眸光里,那抹闪动的泪珠,心脏如同被万箭射穿。
黎斯微微摇头,不再多说,走到一旁窗边,窗外,天色微微亮白,而笼罩了佛洛许久的雨幕也终于要缓缓落下了。
顾青城、苏儿、丰无庸都已下狱,等待他们的将是律法的惩处。
朝阳东上,黎斯第三次站在了佛洛镇外。回首,不远处是一副绝色容颜,渐渐变得熟悉,再到陌生。黎斯挥了挥手,对着那人道:“走了。”
“我们可以共同经历过那样的黑夜,却不知在如此清丽的朝阳下,我们会各自奔向何处?”黎斯小声说,声音小得只有心才可能听到。
卷三 焚天之巅
第一章 尸风
凌天明站在邺城之巅的凌云宫,俯视身下的邺城,丝丝的夜风灌入他的眼睛里,如同一根根凛冽的刺。身后传来了轻柔的呼吸声:“天明,三十年的醉生梦死才只喝了一半,你去干什么了?”
凌天明将手中夜光杯中的绿色液体一饮而尽,目光带着迷离色彩转了过来,望着走出青纱帐的一副曼妙身姿,嘴角微微抽搐地说:“我在等…等你叫我,青红。”
“真是坏死了。”
与此同时,邺城芙蓉山庄内,一个少年脚步蹒跚地从远处的黑暗里走来,他的目光同样带着飘浮的黑色,如同一只只锋利的蝙蝠飞翔在他瞳孔内,他的嘴唇紧抿,目光始终盯在身前三丈外的地方。他走得很慢,而每一步都显得很吃力,终于,他的目光接触到了三丈外的芙蓉山庄的大门,红色的大门。大门原本是黑色的,只是因为沾满了太多的鲜血才变成了红色。
一行十几个蓝衣捕快围拢在芙蓉山庄外,迟疑地望着庄内,他们都是来自邺城衙门的捕快,本来睡得好好的,却突然被召回了衙门,又被派遣到了芙蓉山庄。这些捕快本多怨言,但谁知一来到芙蓉山庄,所有人都闭嘴了,不敢说一句话。他们的目光现在仍然凝聚在从庄内蜿蜒流出来的血泊上,目光随着月色颤抖。
“孙,孙捕头呢?”一个捕快问。
“他随着一个不知道身份的人进到了芙蓉山庄里面,但是,孙捕头走时让我们留下来,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再进去。”
“这么说,我们不用进去?”为首的一人叫安灰,是邺城衙门里的老捕快,除了捕头外,其他年轻捕快都以安灰马首是瞻。安灰当了十三年捕快,他也从一个二十来岁精力旺盛的小伙子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遇事瞻前顾后的中年汉子。这十三年中,他经历了许多,而随着年龄的增加,安灰早已发现心中那份最初的激情与热情不知不觉已退散,他现在只是想平平安安地活着。
“既然孙捕头留了话,咱们就留在外面,不允许一个人进去。”
安灰的话刚撂下,他就看到了一双眼睛,像是黑夜里的豹子,盯着自己。
芙蓉山庄依山而建,富丽堂皇的亭台楼阁是一座连着一座,其中还有不少凿空山体修建的山室,里面也装饰得精良华贵。孙健又摸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将目光从脚下一具残缺的身体上移走,他方才就看到了这具尸体的头颅,头颅在十丈外别院里的一个泉池子中,上下翻滚着,往外冒着血泡。
孙健身体猛地一收,一双手搭在他后背上,孙健本能地问了一句:“干吗?”
“孙捕头,你太紧张了。”孙健身后的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即使在这夜幕里也闪闪发亮,他微笑着,轻轻捋着下巴处新长出的一撇细胡说,“可有发现?”
孙健望着面前的人,就是这个人今晚上突然从孙健床头上跳了出来,捋着胡子问自己是不是孙健,孙健惊魂未定地应了后,这人从怀里取出了一块紫色令牌。孙健几年前跟随着邺城太守进过皇城,也当然明白这紫色令牌意味着什么,这紫色令牌在大世王朝中只有六块,代表着在大世皇朝六扇门里最具权势的六个捕快,也同样是武功背景最厉害的六个捕快。
“孙捕头,我也是捕快,我的名字叫黎斯。有件事想要请你帮忙。”这个人当时也是这样面带微笑地介绍自己,然后孙健就被拉到了这芙蓉山庄。而自从踏入芙蓉山庄时起,孙健所见的简直就是一派真真的人间炼狱之象,血肉横飞…
孙健听闻这个黎斯位列当今四大神捕之末,破获了许多离奇诡异的案件。
孙健摇摇头:“黎大人,卑职并未发现什么凶手留下的线索,但这个凶手实在太狠了。”
黎斯笑了笑:“我没问你这个,这一路来,你见到了多少具尸体?”
“多少?”孙健仔细回忆了下,但满脑子都是血淋淋的残尸,缺手缺脚没了脑袋,孙健赶紧收回了思绪,说,“卑职疏忽,并没有记得很清楚。”
“无妨。”黎斯从两人所待的这件山室走出,望着偌大的芙蓉山庄,宁静夜色下的一派血腥状道:“一共是六十五具尸体,包括仍然未找全尸体的十二具残尸在内。”
“六十五?”
“芙蓉山庄总共有庄丁五十六人,丫鬟十人,包括庄主和夫人在内,理应有七十八具尸体,但目前我们已将芙蓉山庄找寻全了,却还是少了十三具尸体,说明什么?”
“这说明…”孙健脑中一闪,立即说,“兴许,兴许是芙蓉庄主叶芙蓉在发现有人要杀害他们后,趁着凶手不注意,偷偷带着夫人还有其他剩下的人逃走了也不一定。”
黎斯又笑了,但这一次他的笑容里带着几分残酷:“孙捕头,你觉得有人可以从这座死亡庄院里逃命吗?”
孙健随着黎斯的目光望着目光所及的地域,微一抬头,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席卷着另外一股淡淡的味道灌进了鼻腔里,让他一阵难过,作为一个捕头,这种味道孙健也曾嗅到过多次,只是没有任何一次比之芙蓉山庄带来的恐怖震撼要强烈,这种味道叫做尸风。
死人的味道!
孙健低下头,又摇摇头。
“所以还少了十三具尸体,这说明我们还有没找过的地方。”
“但,但我们已经将每一间房间都搜找过了,并无遗漏啊。”孙健蹙着眉,说,“要不要我安排手下重新点一遍尸体?”
“不用了。”黎斯的眼睛眯了起来,视线里,芙蓉山庄远处缓缓走来了一个黑衣年轻人,一身黑衣,一双让黎斯为之震动的眼睛,几乎没有眼白,只有黑色瞳孔,年轻人正用这双黑色的眼睛盯着黎斯。
孙健也发现了年轻人,心头突突跳了几下:“你是哪个?这里正在办案,赶紧走,否则拿你进衙门。”
年轻人始终不正视孙健,只是看着黎斯,而后走到最近的一具尸体旁,低头沉思,这让孙健好生郁闷,自己在黎斯面前完全抬不起头,没想到一个突然闯进芙蓉山庄的臭小子也敢蔑视自己。他咬着牙摸到了腰畔的长鞭,孙健一手三十二路回风舞柳鞭在整个归州武林也是叫得上名号的,他抽出长鞭,却被黎斯轻轻按住。
同一时间,从庄口位置跌跌撞撞蹿进了一人,正是捕快安灰。
安灰嘴角有血,捂着自己的肋骨,指着年轻人说:“捕头,兄弟们都被…他,他撂倒了,是个硬点子。”
孙健的手离开了长鞭,能同时打倒十几个捕快的家伙果然是个硬点子。
安灰远处小心望着黑衣年轻人,黎斯更是有兴趣地看着他,年轻人却完全看不到他们,像是整个芙蓉山庄只有他一个人和脚下的那具尸体。不一会儿,他的视线离开了那具尸体。
他向黎斯这边走来,孙健小声道:“黎大人,怎么办?”
黎斯没说话,年轻人走到黎斯面前一丈,黑色的瞳孔在黎斯身下的残尸上瞥了一眼,倏然,他转过了视线,身形如同一只展翅的黑鹰,一纵上了身侧的一间大院的院顶。
黎斯望着黑衣年轻人,黑衣年轻人同他对望,黑色的瞳孔微微闪烁着光芒,而后这光芒落下,落在了房顶砖片瓦楞之上,那上面平躺着一十三具尸体。一十三具没有脸、血肉模糊的尸体。黑衣人沉默,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他回头,黎斯跟了上来。“你可看得出来,这十三个人是死在同一剑之下,而且是同一时间毙命的?”黑衣年轻人目光收拢,黎斯又道:“凶手应该是故意留下这最后一剑,让我们记住,一剑十三杀!”黑衣人缓缓举起手来,黑衣撩动,黎斯看到了他腋下一柄同样漆黑的剑,剑身细长,微颤,发出一阵隐约剑鸣。黑衣年轻人空手在空气里轻轻摆了摆,拿捏出了一个剑势,随即又轻轻摇头,收回了手,然后纵身跃下了高院。孙健望着黑衣年轻人向自己走来,竟是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黎斯轻飘飘地站立在风中,问:“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年轻人?”黑衣年轻人顿了顿,没有回头,但终是撂下了四个字。“我叫骨头!”
安灰远处小心望着黑衣年轻人,黎斯更是有兴趣地看着他,年轻人却完全看不到他们,像是整个芙蓉山庄只有他一个人和脚下的那具尸体。不一会儿,他的视线离开了那具尸体。
他向黎斯这边走来,孙健小声道:“黎大人,怎么办?”
黎斯没说话,年轻人走到黎斯面前一丈,黑色的瞳孔在黎斯身下的残尸上瞥了一眼,倏然,他转过了视线,身形如同一只展翅的黑鹰,一纵上了身侧的一间大院的院顶。
黎斯望着黑衣年轻人,黑衣年轻人同他对望,黑色的瞳孔微微闪烁着光芒,而后这光芒落下,落在了房顶砖片瓦楞之上,那上面平躺着一十三具尸体。一十三具没有脸、血肉模糊的尸体。黑衣人沉默,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他回头,黎斯跟了上来。“你可看得出来,这十三个人是死在同一剑之下,而且是同一时间毙命的?”黑衣年轻人目光收拢,黎斯又道:“凶手应该是故意留下这最后一剑,让我们记住,一剑十三杀!”黑衣人缓缓举起手来,黑衣撩动,黎斯看到了他腋下一柄同样漆黑的剑,剑身细长,微颤,发出一阵隐约剑鸣。黑衣年轻人空手在空气里轻轻摆了摆,拿捏出了一个剑势,随即又轻轻摇头,收回了手,然后纵身跃下了高院。孙健望着黑衣年轻人向自己走来,竟是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黎斯轻飘飘地站立在风中,问:“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年轻人?”黑衣年轻人顿了顿,没有回头,但终是撂下了四个字。“我叫骨头!”
第二章 一剑十三杀
邺城,惊雷堂。
惊雷堂堂主布惊雷第十二次将目光投向了惊雷堂的大门外,门外还是空无一人。堂内坐着五六个人,衣着各异,坐在最里面的是归州惠山清风门的无声道人,无声道人目光如挂在腰畔的利剑一样,从喉咙里拧出了一句话:“不知道是布堂主的面子不够大,还是这位大人物的面子太大,竟让我们这许多人在这里干候了两个时辰!”
紧挨着无声道人左手而坐的一位中年光头男子附和着无声道人说:“不错,目中无人之辈,就算他武功再强,地位再高,我天门镖局武圣也不会真心服他!”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坐在武圣对面面黄肌瘦、书生打扮的古风尘微微摇头,渐渐眯起的眼睛里似有意无意地流露出一股比之毒蛇还要毒辣几分的眼神,让武圣不得不闭上嘴。
“既然已经等了这些时候,无妨再等等。毕竟他贵为归州武林盟主,统领整个归州武林,为公为私,也定然要等他来到惊雷堂。”说话之人,眼角有两颗黑色大痣,一说话,两颗痣就往眼中间挤,就如同又多了两颗眼珠子。故江湖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四眼金枪,罗胜。罗胜乃是邺城金枪帮帮主,平日里只有旁人等他的份儿,但今时今日,却心甘情愿地等着别人,此人身份之特殊,可见一般。
布惊雷听了几人话,眼中一亮,声音里带着几分抑制不住的激动,说:“来了,他来了。”
一句话,方才还各有争议的堂中几人寂静下来,齐齐起身,但见布惊雷守着的惊雷堂门口舒舒然先于人之前飘进了一股淡淡的香气,似花香又似软脂。而后,几人才看到了着一身金色大氅的身材高大的男子走进了惊雷堂,他的目光带着淡淡的疲倦,却又像是一把隐于水中的绝世宝剑,可以轻而易举地洞穿在场每一个人的内心。
布惊雷离他最近,不由得注意看他的金色袖口,袖口里就藏着当今武林中第一凶剑——天命剑!据闻五百年中死于天命剑下的武林人士不下千人,名副其实的第一剑法。而这刚刚步入惊雷堂的着金氅的男子正是被誉为当今第一剑客,也是整个归州武林的一把手,天命剑客——凌天明!
凌天明带着淡淡的笑容看着每一个人,而后走到了最里面的无声道人身旁,说:“天明有事来迟,倒让道长无辜受累等候了许久,是天明的过失,还请道长海涵。”
无声道长没想到拥有着可怕武功的凌天明进到惊雷堂第一件事竟是跟自己道歉,想想自己方才说的几句话,不由得冷汗滚落下来,腮帮子微微抖动地说:“哪里,哪里,是在下定心不够,倒让凌盟主见笑了,失礼。”
凌天明依旧挂着淡淡的笑,也不再多说,目光又从天门镖局武圣脸上扫过,武圣连忙低下头去。凌天明这才走到一张空椅处,拱手道:“各位久等,请坐。”
众人落座,凌天明静默,端起了惊雷堂精心准备的百花茶,细细品味起来。布惊雷终于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进入正题。
“惊雷堂之议,请各位武林同道来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三天前邺城芙蓉山庄满门遭屠的惨案,想必,大家都已经知晓了这件武林大事。”
在座所有武林中人面色都是一暗,如此惊天大案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如何能不知晓,如何能不震撼。罗胜惋惜道:“芙蓉山庄叶芙蓉的一手芙蓉镖,暗器排名尚在唐门金钱沙之上,只是想不到竟然有高手能在他的芙蓉山庄屠庄。”
“但不知布堂主此次召集大家来,与这芙蓉山庄惨案有何关系?”
布惊雷微微一顿,叹息一声说:“实不相瞒,各位,我从一位在衙门当差的亲戚口中得知,芙蓉山庄庄主叶芙蓉连同他的夫人、三个儿子,以及其余八名庄丁乃是死于一剑之下,一剑十三条人命!”
布惊雷此话一出,在场的几位武林中人都是面色一变,唯独天门镖局的武圣不知内因,问说:“算来,十三个人死在一剑之下,好生了得的剑法!”
罗胜的瞳孔却在收缩,喃喃地说出:“这是…一剑十三杀!一剑十三杀啊,难道是他…”
布惊雷面色凝重,在座之人除了武圣外都面如死灰,而此时一直在细细品茗的凌天明突然站起身来,将茶盏按在了桌子上:“布堂主的茶水我已经喝过了,是时候回去了。”
“凌盟主,你怎么能这样就走了?”
凌天明笑了:“你给我的请柬上写的是让我来品茗,现在我品完了,自然要走了。”布惊雷一时语塞,走到门口的凌天明却突然冷冷地说:“布堂主,既然喝了你的茶,就送还一句话给你。”
“什么话?”
“今日邺城之月已非十七年前的邺城之月,它更加美丽了。不是吗?”
“若想品好茶,可来凌云宫寻我。”金色大氅卷起了一阵淡淡香风,接着凌天明消失在了惊雷堂外,再眨眼,就完全寻不到踪迹了。
“他,他这话什么意思?”武圣一头雾水问,他问的是身旁的无声道人,但无声道人依旧无声,倒是对面所坐着的病死书生古风尘吐话说:“什么意思,是说邺城将会有好戏上演了。”古风尘起身,一脸惨白地离开了。
其余武林中人也陆续离开,最后只剩下了罗胜和布惊雷,罗胜拍了拍布惊雷的肩膀说:“我知道叶芙蓉是你的堂兄,节哀顺变吧。”
“叶芙蓉已死,我更担心的是一十七年前那个人。”
一声惊雷,打亮了土地庙的黑暗,一个身影咕噜一声从土地庙后的草堆里爬了起来。他睁着一双漆黑的眼睛,方才噩梦中那一双双沾满血迹的手还在眼前晃荡,这些手属于谁,为何这些血手一次一次出现在他的梦境里?他低下头,怀里的剑冷却着他的身体,像是万年的冰石。
邺城三里外,芙蓉山庄,血迹已经干涸,凝结成了黑色的血渍。孙健步行于黑风枯树间,恢弘的庭院此时如同一间间阎罗殿,让孙健恨不得一步就走到尽头。
尽头,一个人静静坐在那里,忽然站起,手里拿着一根树枝,仔细地将树枝沿着脚下的一具尸体上的伤痕上扫过,一遍,一遍,又停下,像是发现了有人来,他放下了树枝,转头问:“孙捕头,可拿来了?”
“拿来了,拿来了。”孙健从怀里取出了一柄锋利精锐的长剑,黎斯交代他要找到一柄最锋利、最精细的长剑,孙健好不容易寻到了,忙不迭送来给了黎斯。
黎斯将剑拿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微笑说:“好了,你可以走了。”
“那,那你还留在这里?”孙健看着周围血迹还有残尸,尸体还未收,一直在等着黎斯的命令,但黎斯偏偏执意要留下守尸三晚。黎斯看着犹豫的孙健,说:“既然孙健大人舍不得,不如一同留下?”
“不,不。卑职还有要事,就先告辞了!”孙健可不想守着满院子几十具尸体过夜,连忙脱身离开。咔嚓一声闪电,一场滂沱大雨似马上将至。凌云宫上,凌天明眼神明灭之间,思绪转瞬万千。鼻尖一阵熟悉的香气,他回过头,青红正举着红粉裘氅站在自己身后,说:“你怎么了,去了一趟邺城,整个人变得痴痴呆呆了。”凌天明感受到青红将裘衣披在自己身上,搂她入怀,用极低的声音说:“痴痴呆呆,是因为想你。”
“你就知道哄我,但我好欢喜。”青红躺在凌天明怀里,却没看到凌天明一时变得沉寂下来的目光。
第三章 邺城血雨
邺城。
“嗖嗖,嗖嗖!”耳边传来了阵阵冷风袭来的声音,伴随着声声异响。罗胜从床上坐了起来,身旁夫人也揉着眼睛问:“老爷,怎么了,这半夜三更的?”
“嘘!”四眼金枪罗胜让夫人躺下,自己运行内功,将自身声音压到最低,悄然来到门口,想了想,又转到窗边,一个鱼跃冲出窗外。“哐当!”金枪也滑落到手里,判官笔长短的金枪在黑夜里闪烁着丝丝金光。金光反衬下,罗胜发现假山顶上蹲着一只夜宿的黑猫,漆黑的瞳孔望着罗胜,黑猫不时用尾巴扫着假山顶上的碎石,碎石零散落入假山旁的水池里,发出一波波细微的溅水声。罗胜收了攻势,心中吐出一口气,心中道:自己太过多虑了吗?
回到卧房,罗胜和衣而卧,身侧的夫人已经又熟睡了过去。但一刹那,罗胜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一股凛冽的寒气从卧房某个角落袭来,竟如同一直看不见的冰冷大手生生将罗胜按在床上不敢挣扎,因为细微的挣扎,带来的很可能是万劫不复的后果。
夫人微微转了个身,瞪着眼盯着罗胜,罗胜腹内一阵翻涌,一股无法抑制的愤怒同时涌上心头,夫人的胸口位置开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流出。罗胜握紧拳头,蹿了起来。
窗门微微颤抖,罗胜将金枪挡在身前,冲入院中,望着院中假山之顶,黑猫之侧,站着一个一身黑色长衣的男子,男子双手垂在腰畔,可隐约看出男子长衣内,腰畔处悬挂着一柄长剑。
整个金枪帮内陡然弥散起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道,罗胜的眼睛暴出了血丝,牙齿一点点咬入肉里。但他强忍住内心的愤怒,努力平息着真气在体内的循环,试图在最短时间达到一个决战的最佳状态。
“你究竟是谁?”罗胜问,“芙蓉山庄的血案就是你做的?今日,轮到我金枪帮了?”
黑衣人沉默,如同上古的战神俯视着下面的罗胜,半晌才道:“芙蓉山庄,金枪帮,只是开始。”
“你的目的是什么?”罗胜心脏剧烈跳动起来,他似等待这个答案很久了。
“喈喈!”黑衣男子突然冷笑,“这个你应该知道,一十七载过,那时的血雨腥风,你会忘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