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是…”

“好了,你的真气已经充盈体内,现在是你出枪的最佳时刻。我已等候许久了,无需废话!”

罗胜高声喝说:“莫要欺人太甚,真的以为金枪帮内无人吗?看枪!”

罗胜的金枪在夜空里划出大片大片的金光,如同夜幕下飘起了一场华丽的金雨。黑衣男子却没有丝毫动作,只是等着铺天盖地的金雨笼罩在自己头顶。他眼中现出一抹短暂的杀机,杀机起,剑风出,罗胜只看到男子一剑从自己无懈可击的枪雨中突袭出来,轻轻、温柔地送入了自己的胸膛内,不一样的感触瞬间击溃了罗胜,恍似一瞬间被许多许多利剑刺入胸膛,但实际上却只有一剑。罗胜至死也没有看清楚这柄剑的模样,但他人从半空里落下时,却看清楚了黑衣男子,罗胜眼瞳中仅存的生机一点点暗淡下去:“为何,为何…为何!?”

罗胜怒睁双目而毙,牙齿咬破了血肉,一股股血水从他口中流出,黑衣男子低头只看了罗胜一眼,转身几个起落就消失在了茫茫夜色里,唯独剩下了那只安静的黑猫,依旧安静地凝视着这夜,这人,这场腥风血雨。

芙蓉山庄内,黎斯盘腿坐在石室内,目光凝起舒展,又凝起又舒展:“一剑十三杀?为何?”

“大人。”石室外孙健的声音响起,几天都是孙健亲自给黎斯送饭食。黎斯从石室里走出来,伸了伸懒腰说:“是时候该离开了。”

“是,是得离开了。”孙健脸色难看,像是昨晚没睡好。

黎斯眉头微微皱起:“又有命案?”

“是。”接二连三的血案让孙健这个一城捕头成了众矢之的。

黎斯问:“谁?”

“金枪帮,罗胜!”

金枪帮上下已经被封锁,包括罗胜、夫人在内,总共死了六十二人,同样如人间炼狱,血流成河。黎斯一步步走进来时,脸上虽然依旧平静,但是目光中的阴霾却一点点变大,成了一片阴云。

罗胜横尸在卧房不远的假山下,手中的金枪已经崩碎,罗胜握紧了碎裂的枪身,双眼怒睁。伤口只有一处,就是胸膛位置的一处剑伤,因为死者过多,衙门并没有安排人将尸体运回黑房子验尸,而就地在金枪帮内检尸。

两鬓斑白的老仵作屏息处理着罗胜的尸体,黎斯目光一下就落在了罗胜胸膛剑伤上,问:“有何发现?”

仵作摇头:“致命伤只有一处,显然是剑伤,而且是一剑毙命。但很奇怪,这胸膛内的伤口竟然出现了不同的伤害切层,就像是,像是…”老仵作在组织着语言,但一时想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说明。

“像是被许多许多剑同时刺入胸膛,同时刺入心脏所导致的伤口,有深有浅,有强有弱,可是如此?”

“没错,看是一剑,却是许多剑!”老仵作抬起头,却发现面前站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方才他专心验尸,未曾发觉,现在不由得问,“你是谁?”一旁的孙健道:“这个不是你该知道的,老实做你的事。”黎斯却虚心一躬身,说:“其实晚辈对于验尸也多有研究,还请老师傅多指教。”老仵作布满皱纹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笑容:“哪里,我只是个验尸的而已。”

“对了,老师傅,你可检出罗胜胸内剑伤的层数有几层?”

“这个我仔细查看了好几遍,十三层,没错,就是十三层!”

“十三层?”黎斯喃喃道,“一剑十三杀。”孙健小心地从罗胜尸体旁边走过,却不小心碰到了尸体脸部,罗胜嘴角轻轻一歪,黎斯道:“慢!”孙健立马不动了,道:“怎么了,大人?”黎斯蹲下身,撬开罗胜紧闭的双唇,嘴中血水浸染下,竟有一颗拇指盖大小的青绿珠子,只是珠子上面沾满了罗胜的鲜血,此时已经变成了一颗血珠!“这是什么?”孙健疑问。黎斯轻捏珠子,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颤声:“这颗珠子…”黎斯闻言抬头,不远处走来了一名相貌堂堂的中年男子,腰畔挂着一个鹿皮口袋,锦衣黑靴,目光死死盯着黎斯手中的珠子。“这颗珠子,这颗珠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来人几乎冲了过来,到近前才发现自己的失态,收敛了惊容,但目光依然动也不动地盯在珠子上。孙健忙说:“大人,这是邺城惊雷堂堂主布惊雷,跟死者罗胜是至交好友,而且是儿女亲家,听闻罗胜遭此劫难,故着急赶来。”

“布堂主,这位是上方派来巡查邺城衙务的黎斯,黎捕头。”孙健自是没有把黎斯紫令神捕的身份介绍出来。

黎斯点点头,对布惊雷说:“这颗珠子是在罗胜口中发现的,看样子是罗胜死前将这颗珠子吞入自己口中,想来应该是凶手留下的东西。布堂主如此紧张,莫不是认识这颗珠子…知道这颗珠子的主人?”

布惊雷眉毛扫了扫,很快摇手说:“没,我没见过,只是看到这颗珠子沾满了血迹,以为是这颗珠子杀害了罗胜,所以才如此失态。”

“这样。”黎斯笑了笑,将珠子轻轻送进尸物袋里,继续在金枪堂堂内四处查看。布惊雷陪同了一会儿,就借故离开了金枪帮。出了金枪帮,惊雷堂副堂主石问天悄声问:“堂主,方才怎么了,你怎么那样失态?”

布惊雷摇摇头,只是加快脚步回到了惊雷堂,直入惊雷堂最深的内堂,一屁股坐在了太师椅上,额头渗出了大片汗珠。石问天关闭了房门,返回,道:“堂主,现在左右无人。莫不是,那颗珠子有问题?”

布惊雷突然打了个冷战,用一种他自己都陌生的语气说:“那颗珠子属于那个人。”

“谁?”石问天附耳过去,布惊雷轻轻道出了几个字,石问天顿时脸色煞白,说:“堂主,真的是他?那他会不会对我们也…”布惊雷摇手,两眼慌乱,突然说:“去,赶快找无声道人、武圣还有古风尘来,说有关系到身家性命的大事,务必让他们来我惊雷堂!”

“好,我这就去!”

第四章 对尸当歌

金枪帮罗胜及其帮众的尸体都被运回了衙门外的尸房,尸房和检尸房是分开的。为了区分,衙门里行话管检尸房叫做黑屋子,此时正值黎明前最后的时刻,也同样是夜最深沉的时候,黎斯一个人静静坐在黑屋子里,周围没有一丝亮光,扑鼻的是淡淡的零丁香的味道,是用来驱尸气和尸毒的。黎斯不由得想起记忆里那间宽敞冰冷的黑屋子,还有那个说一句话就能噎死人的老朋友,甚至他竟真的用死人胳膊做了一锅肉汤给衙门里的捕快喝,想想,当时黎斯吐了整整一天一夜,而且连续三天吃不下一口饭。

这个老家伙,死老头。黎斯想着,嘴角微微上扬。“黎大人,委屈您了。这么多年,你还是我这间黑屋的第一个客人,老朽没什么准备,只有这壶菊花茶给黎大人品尝了。”黎斯接过茶杯,茶香已扑鼻,老仵作魏师傅坐在黎斯对面一张石床上。“尸体都运来了?”

“是。”魏师傅轻轻点头,“我查点过了,数目和人都对上了。”

“一夜之间,整个帮派全部遭遇屠门,可叹还是可悲呢?”黎斯感慨一句。“谁说不是,而且还有不少年轻的小伙子,就这么走了。世事无常,人心难测!”魏师傅微微叹息,更是感慨地说。黎斯微微停顿,说:“魏老,晚辈还有一事不明,想要请教。”

“黎大人折杀老朽了,叫老魏,老魏好了。”魏师傅一双眼睛浑浊地望着黎斯,问,“不知黎大人有何事不明?”黎斯指了指自己的胸膛,说:“就是这个。”

“黎大人是说罗胜胸口的那一剑?”魏师傅明白过来,说,“但我知道的都已经跟黎大人说过了,不知还有何不明白的地方呢?”

“尸体上的疑点我没有什么疑问,但尸体外的我的确有些东西好奇。”黎斯笑笑:“白天在金枪帮时,我注意到魏老在探究罗胜胸膛一剑十三伤的致命伤时,眼神迷离,似还有事情不想说出来,现在四下无人,不知魏老可否讲出来了?”

“你,黎大人,说笑了。我只是个仵作,检验尸体,查找凶手留在尸体上的线索是我的本职工作。除此之外,我又有何事可以隐瞒?”

“也许现在没有,但以前呢,比如一十七年前。”黎斯突然说,魏师傅手中茶杯竟一时不稳,不少茶水溅出来。好一会儿,魏师傅转过头,用老眼看着黎斯:“黎大人,你好生厉害。”

“也罢,这本就一桩陈年往事,只是今日看到罗胜剑伤时,不由得有所感触。既然黎大人想听,我就说给你听。”

魏师傅稳定了口气,缓缓道:“其实不瞒黎大人,今天在金枪帮时我的确因为看到罗胜的致命伤而有所茫然,那是因为这个一剑十三伤的创伤,我在一十七年前就已经见过,而且我知道是谁留下了这种剑伤。”

“谁?”

“他的名字叫风千烈,二十年前的江湖第一剑客。而他的成名剑技就是‘一剑十三杀’!据说可以一剑挥出,从十三个角度攻击对手,令对手避无可避,无所遁形,只能等死。而当年他手中还有着一柄传闻里凶神恶煞般的魔剑,叫做‘黑夜’!”

“风千烈…”黎斯重复。

“当年我刚加入衙门没多久,还算得上是年轻气盛,对于江湖上一些传闻,还有江湖轶事特别感兴趣。而当时的捕头跟我是同乡,他在江湖里还有点名头,得了个‘鹰刀’的外号,所以跟江湖人物接触得比较频繁,我所知道的这个故事就是他告之我的。”

魏师傅脸色突然一暗,说:“我听闻,风千烈是归州数一数二的大侠,平生没做过一件违背道义的事,但是偏偏,偏偏就在那个时候,我接收了一具无名女尸,那具女尸是普通农家村妇打扮,粗衣布巾,而且村妇怀有身孕,大腹便便,已是婴儿快落地的时候。当时,我在这具村妇的胸膛上发现了跟罗胜胸膛上一模一样的剑伤,一剑刮出了十三层的伤害,一剑致命!江湖中,只有一个人可以使用出这种剑招,那就是风千烈。我不愿意相信这一切,不愿意相信平生最敬重的大侠竟是屠杀孕妇的凶手,但很快听说的消息让我不得不相信了这个事实。那是由大世皇帝举办的五州风云台大会,推选五州武林之主,可就在这盛宴之上,风千烈趁着武林同道酒醉意疏之时,先后屠杀了五位掌门,十二位教主,而后逃离了风云台。那之后,江湖上、朝廷中都下了追杀令,无论生死要将风千烈追捕归案。”

黎斯听得入神,魏师傅却又一声叹息,接着说:“可能天意弄人,风千烈最终回到了他的家乡归州凤翔岭。后来,听我同乡说,风千烈被归州武林中人发现,在凤翔岭同归州武林高手大战了三天三夜,结果风千烈寡不敌众,退入岭中,施以暗器杀害试图进入岭中的武林人士。再然后,为了逼风千烈出来,有人提议放火烧岭。结果,火放了,突如其来的大风让那场大火烧了三天三夜,但风千烈始终没有走出来,人们在烧尽的凤翔岭里发现了一具枯骨,还有风千烈随身携带的暗器,确认他已经死于大火之中。”

魏师傅长吁一口气,突又摇摇头:“只是风千烈成名兵器,那柄绝世魔剑‘黑夜’却始终没有被人所发现,而且,时隔一十七年后,竟然又出现了一剑十三杀的剑伤,实在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或许,风千烈没有死呢?”黎斯说。

“不可能,当时大批武林人士守在凤翔岭外三天三夜,大火也烧了三天三夜,不死,风千烈又能躲去哪里,总不会插翅飞了吧?”

邺城捕快安灰晃晃悠悠地走在邺城东街一条僻静的小巷里,手里还抓着半瓶烧刀子,酒入愁肠更让他一阵火气涌上来,原来他在东街风香楼的相好小胭脂背着他在外面养了个小白脸,而且这事还让衙门里的捕快全知道了。当同僚婉转地将这个事实告之安灰后,安灰觉得自己在衙门里多少年的面子一下子摔地上了。这股子怒气让他直想要拿刀劈了那一对狗男女。

安灰从风香楼打听清楚,那个小白脸有一间老屋在东街岩峰巷的尽头,小胭脂老跟小白脸离开风香楼,估计就是去这老屋里鬼混。安灰再喝下一口火辣辣的烧刀子,将酒瓶子狠狠砸碎在地上,抓起了腰畔挂着的尖刀,拐进到小巷子最后半截。

前面是一间纸扎铺,老屋就在纸扎铺的后面,路过纸扎铺时,安灰突然听到纸扎铺里面传出了女子嬉笑声,还有男子低沉的呻吟声。安灰双眼喷出了火,这嬉笑声他再熟悉不过,就是小胭脂的声音。安灰抬头瞅了一眼纸扎铺前的两个纸灯笼,再也抑制不住愤怒,径直冲了进去。

纸扎铺前堂没有人,只有几个扎好的纸人立在墙角,还有些纸扎的灯笼、元宝、温床、童子什么的,安灰着急地在铺子里寻找小胭脂和小白脸,脚下突然传来咔嚓一声,低下头,却是没留神踩烂了一个刚扎了一半的纸人,安灰一脚正好踩在纸人脑袋上,扭曲的纸脸仰过来瞅着安灰。安灰左右看看,心里有点发虚,毕竟纸扎铺里的东西都是给死人准备的,太不吉利。安灰犹豫着,一声短促的叫声从铺子后面传过来,安灰冷声:“原来躲了起来,我倒要看看你们能躲到哪里!”

方才的心虚被愤怒重新逼走,安灰一撩纸扎铺的后院帘子,一步跨进了后院。谁知后院里只有两间杂物房,盛放着些木柴杂物什么的,再有就是在后院的空地上摆放着几口纸糊的白色棺材。

纸糊的棺材,安灰还是第一次看到,盯了几眼,心道,方才明明听到两人躲进了纸扎铺,怎么追进来就找不到人了?而且这里就巴掌大,他们能躲去哪里?

安灰目光在后院转了几圈,最终停留在了纸糊棺材上。

安灰冷哼一声,高高举起了刀,咬牙切齿地说:“你个不要脸得东西,老子供你吃喝,给你钱花,你竟然敢背着我偷人。滚出来受罚,否则,我一刀劈了这棺材!”

棺材里毫无声息,安灰怒喝:“欺我太甚!”

“嗖”的刀风划过夜幕,纸糊的棺材被斩成了两半,但里面只有些白纸,安灰接连挥刀,结果所斩开的几口棺材里都只是白纸,根本没有小胭脂和小白脸。

安灰额头冒出了冷汗:“奶奶的,见鬼了!”一句道出,安灰突觉背后冷飕飕,收了刀走出后院。来到前堂,再一摸,发觉刀鞘竟不见了,应该是刚才挥刀太过用力,将刀绳震断。

安灰叹一声,只得重新回神,回纸扎铺后院寻找刀鞘。

但当安灰再一次步入纸扎铺后院的刹那,他完全愣住了,目瞪口呆!他所看见的,纸扎铺后院的空地上静静平躺着七八口纸糊的白纸棺材,而且这些棺材竟然不是被拦腰斩断的,而是完整的棺材。

“怎么,怎么可能?我明明将它们…”安灰觉得口干舌燥,目光死死盯着这些纸糊棺材,此时此刻,这些棺材在安灰看来如似从地狱爬出来的死人棺,他一步步倒退着回到纸扎铺的前堂。

安灰准备撒丫子逃离纸扎铺的瞬间,他又清晰地听到了一声女子的呻吟声,这声音就属于小胭脂,而且这声音就在自己身旁不远的地方。

安灰猛地回头,身后站着一个纸人。安灰抿了抿嘴,艰难地吐出两个字:“胭脂?”纸人当然不会回答他,安灰一咬牙,徒手撕开了纸人,呼啦一声,纸人里冲出了一泊黑血,黑血里还躺着一具女尸,正是小胭脂。安灰脸色苍白地瘫在地上后退,纸扎铺中却传来了一个冰冷冷的声音:“你的仇人我已经帮你解决了。你是不是也应该帮我一个忙?”安灰望着纸扎铺里那片完全看不透的黑暗,喃喃地的问:“你,你想要我干什么?”纸扎铺里传出了最后的声音,无尽的冰冷狞笑。

第五章 死人堆里的骨头

邺城,衙门,尸房。

黎斯重新进入到这间停放了近百具尸体的房间,缓缓走来,饶是白天,尸房里始终无法消散的黑暗同尸臭还是阴魂不散地围绕在身旁。黎斯来到尸房最深处,走到一具白布裹住的尸体旁,点燃了尸香,浓烈的香气驱散了尸体腐烂的味道。

黎斯轻轻掀开了尸布,露出了里面尸体的脸,罗胜!但黎斯早已在金枪帮检验过罗胜的尸体,却为何要再一次来到尸房找到罗胜的尸体?黎斯索性坐在了罗胜尸体对面的石床上,冰冷的石温流转全身。

“我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在死人堆里待了整整三天,当时我是为了避开一个可怕的敌人。”黎斯看着罗胜,像是跟罗胜这个已死的人对话一样,继续说,“却不知道你躲在死人堆里,又是为了哪般?”

“忽!”黎斯话落,距离罗胜最近的一具盖着白布得尸体陡然从石床上坐直了身体,白布缓缓滑落下来。黎斯看到了他的脸,竟然是五天前,在芙蓉山庄里所见到的那个黑衣年轻人。

黑衣年轻人漆黑的瞳孔望着尸房里的黑暗,一直到他的眼光同这些黑色的陈腐相互融合,他才转身,面对着黎斯。然后从石床上跳下来,像是完全无视黎斯的存在,缓步走到了罗胜尸体前,拉下了尸布,盯着罗胜的致命剑伤。

年轻人检查得很慢,但绝对仔细,他将罗胜胸膛里一剑十三杀的十三层伤口一一检查了三遍,才重新为罗胜盖起了尸布,而后转身向尸房外走去。

黎斯一直静静等着年轻人将罗胜尸布重新裹起,才跳到他身前,伸手轻轻拦住了他的路,微笑说:“你这个年轻人太没礼貌了,我这人平时脾气最好,但最不能容忍的是被人无视。哎,偏偏每一次见你,你都无视我。”

年轻人黑色瞳孔凝住不动,突然也开口了,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慢,但很清楚,很有力度:“我最不能容忍的是,被人挡住我的路。”

黎斯看了看自己所处的位置,笑了:“好像我挡住了你的路。”

“所以你该死!”年轻人说动手就动手,衣袖一翻,一柄漆黑如墨的长剑挣开了束缚,在空气里发出凌厉的剑鸣,卷向了黎斯面门。黎斯没想到这年轻人说动手就动手,有些狼狈地使出一式鹞子翻身,堪堪避开了杀招,而后回风夺柳,以空手去夺年轻人手中长剑。

剑式大开大合,就敞开了胸前要害不顾,直接回剑去斩黎斯的手腕,黎斯眉毛一挺,撤手,挥拳,一式罗汉撞钟袭向年轻人胸前空挡。

黎斯不曾注意,年轻人眼中黑沉的瞳孔此时泛起了无限杀机,猛地收剑,再剑出已比方才快了近乎两倍,黎斯倒冲了出去,胸口被剑锋扫中了两道剑气,但年轻人并未下杀手,只是划破了胸前衣襟。

黎斯点头说:“好快的剑!”

年轻人收剑,胸膛位置却也被方才黎斯的拳风震破了衣衫,若非黎斯收力,恐怕年轻人也讨不得便宜。黎斯目光一凝,看到了年轻人胸侧似有一个古怪的图案,像是一只黑色的苍狼狼头。

年轻人走向尸房门口,这一次黎斯并未阻拦,反而是年轻人自己停在了门口,突然望着门说:“记得有一次,我在一堆死人骨头里埋了整整一个月,吃的是死人骨头上的肉,为的只是活下去!”

年轻人的话让黎斯无比震撼,这个黑衣黑剑的年轻人究竟是谁?为何黎斯在他身上有着看不透的迷云,他又跟叶芙蓉同罗胜之死有何关联?而最令黎斯惊讶的无非是年轻人隐忍而倔强的性格,就如同是死人堆中的骨头。

坚硬而锋利!

孤飞的大雁从寒冷的北方飞回,在空中喜悦地欢叫,一身黑衣的年轻人骨头,坐在破了瓦顶的山神庙供台上,仰头望着归雁,手往嘴里一口一口送着冰冷的硬干粮,这些东西进到嘴里,就像是咀嚼一块块坚硬的石头。但骨头每一次都将这些干粮嚼得粉碎,再吞进肚子里,与其说是充饥,他倒是更在意将这些坚硬之物咬碎在自己口腔中的过程。

骨头漆黑的眼珠子突然上翻,嘴角泛出了白沫,吃进去的干粮也全部吐了出来,他扑通一声从供台上摔落,溅起尘土。骨头捂着脑袋痛苦地挣扎,他紧紧咬着自己的嘴唇,头每痛一次,他就用力咬一次,却不让自己发出哪怕半点的呻吟,双手的力量几乎快要将自己的脑袋挤碎。终于,骨头的身体平静下来,呼吸渐渐正常。

骨头重新睁开了眼睛,就这样平躺在地上,似对着远离的大雁无尽忧伤地道:“我是谁,我究竟是谁?为什么要让我活得如此痛苦,为什么要让我有走不完的路,为什么,为什么啊?”

骨头猛烈捶打自己的胸膛,破裂的衣襟展开,露出了里面黑色苍狼的狼头,狰狞而恐怖。骨头一拳砸在地上,冰冷地咆哮:“无论是谁,无论是谁,我要找到你,找到你!”

邺城惊雷堂。

布惊雷的手握起又松开,他的目光再一次对准了门口,副堂主石问天也是坐立难安,终于门口绿影一闪,一脸阴邪笑容的阎罗书生古风尘出现在了惊雷堂内。

石问天看到了布惊雷的眼色,立即关了堂门,古风尘看了看堂内,似早已料到说:“果然无声道人跟武圣没有来,看来他们两个是不打算蹚这趟浑水了。”

“难道他们已然知晓了什么内幕不成?”布惊雷惊讶地问。

“你小看无声道人跟武圣了。这个无声道人据我所知,前两天有位皇城的贵人将他请入皇城,在那里停留了一天一夜,却不知为了何事。而这个武圣所在的天门镖局,大世疆域十二州八郡都设有它们的分堂,实力不可小觑。”古风尘若有所思地说,“也许我们知道的事情他们早就了然于心,而我们所不知晓的事情他们也有可能都知道。”

“怪不得我三请四请都请他们不到,原来…”布惊雷一跺脚说,“他们明哲保身也就算了,但我们是躲也没法躲。古兄,你先请看这样东西。”布惊雷从怀里取了一个黄木盒子,打开,盒子中间放置着一枚晶莹剔透碧碧青青的珠子,古风尘脸色瞬间也变得铁青。他看看珠子,眼珠子也随之转了几下,恍然道:“我终于明白了,是什么人会对叶芙蓉跟罗胜下手了。而且既然他动手了,就绝对不会放过我们。”

“不错。”布惊雷点头道,“我只是搞不明白,都过去一十七年了,大家相安无事,为何突然动了杀心!”

“这个你我都无法知晓,我们所知道的是,我们的对手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人!”古风尘碧绿色的瞳孔微微颤抖。

“哼!”布惊雷怒哼一声,“我已经将家眷妻小全部安排去了圣城亲戚家,他若真为了一十七年前的那件旧事夺我性命,我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呃?”古风尘眼睛眯了起来,说,“莫非布兄早已成竹在胸?”布惊雷神秘地点点头:“既然他要赶尽杀绝,不若就跟他来个鱼死网破,到最后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布惊雷渐渐压低了声音,附耳在古风尘耳边,古风尘不住点头。

第六章 一十七年浮一梦

凌云宫坐落在邺城城外最高山脉灵山最顶端,传闻旧址乃是千年前一飞升剑仙尘世所居的仙洞,凭空而望,整个邺城宛若一盘纷乱的铁色棋盘,俱在眼皮之下。凌云宫地势高,宫殿周围常年生有云雾,就如同置于天上云间一般。此时,凌云宫之主凌天明正轻轻扶栏,眉眼起伏落下,不知在思考着什么,身后传来了一声温婉的话声:“天明,有客到。”

“哦。”凌天明深深吸一口暮气,将外物逼出脑海,转身对青红轻轻笑说,“终于来了。”

古风尘多年前曾经上过一次灵山凌云宫,见识过凌云宫之富丽堂皇,宛若人间幻境。而布惊雷跟石问天却是第一次来到凌云宫,不由得时时被所见到的景致所吸引,尤其是竟然在宫殿内也可以看到浮起的白色云雾,就如是步行于云端一般,就此一点,凌云宫一名,实至名归。三人缓行来到凌云宫大殿之上,大殿足够宽敞,布惊雷暗自比较,即便三个惊雷堂加在一起也不若人家一半大小,大殿面积几十丈,置身此处,让人不由得感到心旷神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