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几点钟。几点钟对我有啥用?”琼斯还没来得及打断他,他就摇起他那颗巨大的脑袋,在我看来那匹马也做了同样的动作以表赞同,“好吧,好吧。我知道你说的人是哪个了。一位高个子的绅士。我能告诉你那个,是因为他得把自己折叠起来才能坐进马车。奇怪的客人——我就是这么想的。”
“他多大年纪?”
“三十或者四十。”车夫想了一分钟,“或者五十岁。我说不上来。总之,此人的长相比实际年龄可能要老些——就这些。让人讨厌的眼睛。不是那种你想要看到的,和你一样看事情的那种眼睛。”
“那么你是在哪里载他上车的?”
“在斯特兰德。”
琼斯转身向我。“这对我们没有帮助,”他轻声地说,“斯特兰德是伦敦最繁忙的一个马车出租站。它靠近一座主要的火车站,所有的车夫都用它,因为许多公共马车的线路都不到那儿。”
“所以我们的神秘乘客可以从任何地方到此地。”
“绝对如此。告诉我,格思里先生。你直接载他去了白厅吗?”
“我是按路况载他直奔白厅去的。”
“他是一个人吗?”
“绝对是一个人。他一声不吭,帽子遮住了眼睛,眼睛向下看着领子,蜷缩在角落里头。他咳嗽了几次,可没和我说过一个字。”
“他肯定告诉了你目的地。”
“‘白厅’,他上车时说的。还有就是他要下车时说的‘停’。嗯,一共对我说了这两个词,再没别的了,连‘请’和‘谢谢’都没有。”
“你把他送到白厅了。然后呢?”
“他叫我等着。”车夫抽了抽鼻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官老爷,第三个词是‘等着’。这些就是全部了。我和马的交谈都比这多。”
“发生了什么?”
“你知道发生了啥!整个伦敦都知道发生了啥。一声巨响,就跟沃克斯乐园的日本炮那么响。我想,老天啊,那是啥玩意儿。可是那家伙,他连动都没动,他就坐在那儿朝外看,我懂了,他在等人。然后那个男孩跑过来爬上了车。一个送信的。我问自己,这里咋回事?我没问他们,因为很明显这两人谁都不会说的。”
“那个人和男孩有没有对话?”
“说了。可我听不见。我坐在前头,车厢的门窗都关着,所以听不见。”
“你把他们带到了哪里?”我问。
“不太远。穿过国会广场,又上了维多利亚大街。”
“是去了一所私人住宅吗?”
“我不知道那是啥。可我能告诉你门牌号。平常我是不会记得的。因为我没脑袋去记号,我脑袋里都是号,干吗还要在一个号上再记另一个?可这个号就和一二三一样简单。它就是一二三。维多利亚大街123号。我还有些号码要给你。等待时间每一刻钟六便士,我在这儿至少两个钟头了。你怎么说?”
琼斯给了那人一些钱,我俩赶紧一起离开,沿着人行道大步走,经过福特纳姆梅森百货公司,直到格林公园。我们拦了另一辆出租马车,琼斯把地址给了车夫。“抓到他们了!”他对我说,“就算他们不是真的住在维多利亚大街,那房子也会引领我们找到他们。”
“四轮马车里的人,”我低声说,“他不可能是克拉伦斯·德弗罗。他没有先遮好车窗,是不会坐车出门的。”
“车夫说他缩在车里,脸埋在衣领中。”
“我觉得对一个像他一样深受广场恐惧症折磨的人,这还不够。还有呢,琼斯。非常奇怪,但是我觉得那个地址,维多利亚大街123号,我是知道的。”
“那怎么可能呢?”
“我说不上来。我在其他地方见过这个地址,或是读到过它……我不知道。”我停了下来,我们再次在沉默中行进,直至最后到达维多利亚大街,这是一条宽阔、人头攒动的大道,人群在优雅的店铺和商场中进进出出。我们发现了要找的那幢房子,那是一座坚固的、不怎么好看的建筑,最近才建成,作为私家住宅明显太大了。它让我立刻想起了布雷德斯顿公馆,我看到它有着同样坚不可摧的感觉,都有装着栏杆的窗户、一扇大门、一条狭窄的小道通向富丽堂皇的前门。我注意到琼斯正朝上望着,随着他的视线,我看到飘扬在屋顶上的美国国旗,然后往下是大门边的牌匾。
“这里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公使馆,”我叫起来,“当然了。我们和公使的随从人员有过许多沟通。罗伯特·平克顿在伦敦的时候就待在这里。这就是我怎么知道这个地址的。”
“公使馆……”琼斯重复着这个词,他的声音突然变得紧张起来。他停了一会儿,让自己体会其意义。我明白马车夫也许为了我们所需,都会把我们带到月亮上。“我们被禁止入内。没有执法官员可以进入一座公使馆。”
“可这是他们来的地方,”我叫道,“佩里和他的同伙。这可能吗?”我走上前去抓住了栏杆,就好像能把它拆下来,“克拉伦斯·德弗罗得到了他自己国家使馆的庇护吗?我们一定要进去!”
“我告诉你,这不可能,”琼斯坚持道,“我们必须先向外交大臣的部门提交申请——”
“那么我们必须做这事!”
“我不认为我们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样一个申请。我们只有格思里先生的证词,他说把客人带到了这里,我们甚至不能确认他们进去了。这和在海格特发生的事一模一样。我跟踪那男孩到了布雷德斯顿公馆,但我们仍然不能说他真的进了那房子。”
“布雷德斯顿公馆!你也许记得——斯科奇·拉韦尔曾吹嘘说他享有公使馆的保护。”
“这是我第一个念头,蔡斯。他的说法当时让我觉得很奇怪。”
“他的书桌里有一份邀请函。他和那个女人被召唤到这个地方。”
“我把它……或者它的剩余部分,放在我的办公室里了。”琼斯已经从布雷德斯顿公馆里带走了所有他感兴趣的东西,包括那本日记,以及把我们带去法院巷霍纳理发店的那块肥皂,“一场为工商企业庆祝的聚会。”
“你还记得日期吗?”
琼斯看了我一眼。他能立刻明白我在想什么。“我相信那是明天晚上。”他回答道。
“是啊,有一件事情我们可以确定,”我说,“斯科奇·拉韦尔不会来参加。”
“我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顶替他进去,都会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
“也许对你是的,可对我就不是。我毕竟是一个美国公民。”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进去的。”
“那里不可能有危险。那是为了招待英国和美国的商人……”我微笑着说,“那不正是斯科奇·拉韦尔自认为的身份吗?我设想犯罪事业也可以算作某种生意。”我转向埃瑟尔尼·琼斯,他肯定能看出我心意已决,“我们不能让这个机会从手上溜走。如果我们向外交大臣提出申请,只会让克拉伦斯·德弗罗警惕我们的目的。”
“你假定他在那里。”
“证据不是这么表明的吗?我们至少可以到里面看上一眼,”我迅速地继续说,“而且肯定风险不大。我们将会是众多客人中的两个而已。”
琼斯站着,让自己倚在手杖上,眼睛紧紧盯着大门和房门,两者均在他面前关着。风停了,旗帜垂了下来,像是羞于展现自己一样。
“很好,”他说,“我们去。”


第十三章 三等秘书
美国公使馆被布置成了公使的招待会场。大门打开,排成两列的火炬照亮了通向公使馆前门的道路。有六个男仆穿着同样耀眼的鲜红色外套,戴着老式的发套,当客人们从聚集在外面的双头轻便马车和四轮马车上下来时,朝着他们鞠躬致意。灯光在窗户后面闪烁,前门的另一边传来钢琴的演奏声,还有火光映出的深橙色影子越过砖房,这一切真的容易让人忘记这是一幢相当单调乏味的建筑,忘记我们在伦敦而不是在纽约。甚至连美国的国旗也在高高飘扬着。
埃瑟尔尼·琼斯和我一起到达,我俩都穿着燕尾服,打着白色领结。我注意到他把自己常用的手杖换成了一根带象牙手柄的,我怀疑他是不是为每个场合都备着一根手杖。他看起来有点紧张,终于有一次对自己不自信——我必须提醒自己,他到这里来承担了多大的风险。因为一个英国的警方官员以虚假的借口进入一个外国使馆,而且还正在进行一起罪案的调查,这会是他事业的终结。我看到他犹豫地注视着敞开的大门。我们的眼神交会。他点了一下头,我们向前走去。
他已经把从布雷德斯顿公馆得到的邀请函拿了回来。幸运的是,这份邀请函躲过了爆炸和火苗,尽管靠近看的话,它还是有一些略微烧焦的痕迹。“特命全权公使,罗伯特·T.林肯先生,很荣幸地邀请……”邀请函上的字是用完美的铜版体写就,接下来是,“斯科特兰·拉韦尔先生及贵客。”我们很幸运,那个我们只是短暂认识的女人,亨儿的名字没写在上面。我们决定,如果被问到,我会声称自己是斯科特,斯科奇,或者现在似乎是斯科特兰先生。琼斯将是那位无名的客人,而一旦被问到,就说出自己的本名。
可是事实上,我们俩没被以任何方式查验身份。一个男仆瞥了一眼邀请函,就挥手让我们进入一个宽阔的门厅,那里陈列着的书籍明显是假的——这里的主人都懒得摆出一些真书——还有两个古典希腊女神像的塑料复制品,门厅的两头各摆一个。宴会在二楼进行,钢琴声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铺着厚地毯的楼梯通到楼上,但要走上楼梯,客人们必须从排成一列的四名男士和一名女士面前经过,他们刻意站在那个位置,以便能在那里欢迎每一位客人。
我几乎没注意到第一个男人,因为他背对门站着。他有着灰色的头发,下垂的眼睑,身上具有某种阴郁和不愿抛头露面的神情,看起来完全不适合作为欢迎团队的一员。而且他还是四人中最矮的——甚至连那个女士也高他一大截。
显然那位女士就是公使的妻子。她鼻子高挺,肤色灰白,头发紧紧地打成卷,虽然说不上漂亮,但无可置疑是娴淑端庄的。她朝所有向她走来的人致意,好像她就是使大家到这里来的唯一原因。她穿着朴素,鼓起的羊脚袖棕色斜纹羊毛衫,脖子上围了一条丝巾。当我握着她的手鞠躬时,我闻到了薰衣草香水味。
“斯科特兰·拉韦尔。”我小声说。
“非常欢迎,拉韦尔先生。”就算是女王本人说这话也不会更缺乏热情。
站在她身边的丈夫则要可亲得多。这是个大个子、宽肩膀的男人,深黑色的头发在脑袋上从前往后向两个方向分开。他脸上的笑容被眼睛里的严肃抵消了,而他的每个动作似乎规矩到近乎刻板。他的脸颊甚至嘴巴,都几乎被他的大络腮胡子和八字须所淹没,此两者一路延伸到他的耳朵,我几乎可以描写其为不均匀,甚至是蓬乱。我看到他站在前排和人们打着招呼,我想他和妻子或多或少成功地隐瞒着什么,而没多久之前,他们才经历了某种伤痛,它依然在这房间里,萦绕着他们。
我发觉自己站在他的面前,再一次重复我假冒的名字。现在我已经习惯它了。他用力抓住我的手。“我是罗伯特·林肯。”他说。
“林肯先生……”这个名字肯定是我耳熟能详的。
“非常荣幸地欢迎你们来到我在伦敦的家,拉韦尔先生。能允许我向您介绍我的参赞,怀特先生吗?”这个人排在欢迎行列的第三位,也留着胡子,比公使年轻十来岁。那位绅士鞠了一躬,“我希望你们今晚既过得愉快又有所收获。”
我等着埃瑟尔尼·琼斯介绍完自己,然后我们俩一同走上楼梯。
“林肯?”他问。
“亚伯拉罕·林肯的儿子。”我回答。我怎么会忘记,这位美国最著名家庭之一的后裔被派到詹姆士国王的宫廷来了呢?他父亲被暗杀的那晚,福特剧院有一个座位其实就是给他预订的。许多人将对他的同情转化成了热情支持,而且据说下次大选时林肯自己也许将参选总统。
“这次冒名顶替会毁了我。”琼斯半是认真地咕哝。
“我们进来了,”我回答,“而且,到目前为止,毫无困难。”
“我心里真无法相信,一个犯罪组织能把自己托庇在一个国际使节的官邸里。这样的念头简直无法想象。”
“他们邀请了斯科奇,”我提醒他,“让我们来看看能否找到那个胖男孩,还有马车里的那个人。”
我们经过一个拱廊,来到一间有整栋建筑那么长的房间里,如果从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的落地窗不是被窗帘遮挡得严严实实,也许能看到后面花园的景色。大约上百人已经聚集在一起,一个年轻人在钢琴边弹奏着切分音节奏的曲调,我想埃瑟尔尼·琼斯对它不会熟悉,但是我听出来它源自新奥尔良的街头。一张长桌上摆放着玻璃酒杯,还有一碗碗看起来像是水果潘趣酒的东西;招待们已经拿着一盘一盘的食物转悠开了——有生蚝配黄瓜和小红萝卜、油炸鱼丸,还有酥皮馅饼等等。让我觉得好笑的是,许多菜品还带有配料广告的标签。其中有“E.C.哈泽德的番茄酱”“巴尔的摩的醋”“科尔伯恩的费城芥末酱”。稍后,其中一张桌子还会摆上“蔡斯和桑伯恩的顶级咖啡”。这本来就是一次商业宴会,所以也许公使馆的人员认为这些标识牌也是这次宴会的一部分。
我们没有太多的事可以做。招待会在这房间里举行,而且也没人来质疑我们蹑手蹑脚地在公使馆里搜查克拉伦斯·德弗罗。如果他在这里,我们也许会有机会撞见他——或者至少能碰上认识他的什么人。如果他不在这里,我们就是浪费了自己的时间。
我们喝了点冰镇薄荷酒(标签上写着“产自肯塔基‘四玫瑰’的波旁威士忌”),就混入其他客人们中去。很快就来了几百人,他们所有的人都穿着最好的晚装,我注意到他们之中就有门口的那个小个子。他正在愤怒地打发托着一盘咖喱香肠走近他的招待。“我不吃肉!”他的尖锐嗓音说出来的话似乎既没礼貌,又与这次活动不相称。最后,公使、他的妻子和参赞终于从门厅走了上来,表示这个团队的人全到了。从那一刻起,无论罗伯特·林肯身处何处,总有一小伙人聚集在他周围,这就是他对房间里所有人的掌控,我和琼斯再不能逃脱被拉进一个这样的圈子。
“该怎么对待猎杀海豹的这个行业呢?”有人问他。问话者的络腮胡子和珠子般亮晶晶的眼睛,让我不禁想,他本人身上就有些像海豹的东西。“我们会在白令海开战吗?”
“我觉得不会,先生。”林肯用平静的语调回答,“我相当有信心,我们能谈出一个解决方案。”
“可那些是美国的海豹啊!”
“我不信海豹会把自己想成是美国的、加拿大的,或者任何其他国家的,尤其当它们最终成为某些人的手提袋时。”公使眼光闪烁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突然之间我们俩就面对面了。“又是什么风把你吹到伦敦来的呢,拉韦尔先生?”他问。
这让我印象至深,他居然记得我的名字——或者说,至少是我告诉他的那个名字——所以我结巴了,琼斯不得不替我回答:“我们一起做生意,先生。我们是公司发起人。”
“你是?”
“我的名字是琼斯。”
“很高兴在此见到你。”他朝站在他身边的稍年轻者点了点头,“我的朋友怀特先生认为,我们应该着眼于中南美洲,将他们作为我们自然的贸易伙伴。可我相信欧洲才是我们的未来。如果我和我的属下可以为你的企业提供任何帮助……”
他正准备走开,我脱口而出:“你确实可以在一件事情上帮助我们,先生。”
他停下脚步,“怎么帮呢?”
“我们想要被引荐给克拉伦斯·德弗罗。”
我故意大声说出这句话。房间骤然沉寂,这是真的,抑或是我的想象?
公使困惑地看着我,“克拉伦斯·德弗罗?我不能说我知道这个名字。他是谁?”
“他是一个纽约来的生意人。”
“做什么样的生意?”
可是在我回答之前,那位参赞插了进来。“如果这位先生在使馆注册过他的地址,我确信会有一位秘书将能够为你提供帮助,”他说,“你任何时候来访都可以。”他温和而又不着痕迹地领着公使离开了。
我和琼斯被晾在了一边。
“琼斯先生!平克顿先生!”
听到自己被这样称呼,我的心沉了下来。我转过身,看到面前站着埃德加·莫特莱克和利兰·莫特莱克。虽然依着这场合的需要,他们戴着更加正式的白领结,但总体来说这两个人还是他们在波士顿人会所时的模样,好像从那时到现在时间并没有流逝一分一秒。
“也许我听错了,”埃德加·莫特莱克开始说话,“但是我肯定听见公使称呼你为斯科特兰·拉韦尔。我听到这名字就知道不对,因为可怜的斯科奇可没办法来。”
“不法行为!”利兰·莫特莱克粗声粗气地说,他的厚嘴唇噘着,面露怒容。
“在我看来你似乎没权利来这里。你没受到邀请。如果你出席,只可能是通过偷窃——你偷了邀请函,对不对?——还有就是对美利坚合众国的公使撒谎。”
“我们来这里,是为了追踪调查一次针对我的办公室,并且导致两名警官死亡的袭击案,”琼斯回答,“当然,你会装成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我们可以下次讨论这事。我们要走了。”
“我不这样认为。”埃德加举起一只手,一个年纪稍轻、看起来颇为自负的男子——这个人我们没在楼下见过——急忙赶过来,他好像觉察到有麻烦,“这两位先生是侦探。一个是平克顿的探员。另一个来自苏格兰场。他们用伪造的身份进入公使馆,而且还查问过公使本人。”
那名官员瞪着我们。“这是真的吗?”他问。
“我是一名警官,这是真的,”琼斯回答,“而且我刚才的确和林肯先生谈过话。可是我的意图并非来见他,我肯定也没有查问他。”
“你必须把他们带走。”埃德加插话道。
“逮捕。”利兰补充道。似乎他一直只会说一个词。
那名官员意识到,这场对话正发生在一间挤满人的房间里,公使和他太太就在几英尺开外的地方,他显然感到不自在。琼斯保持着镇定,但是我能看出他甚感麻烦。与此同时,那兄弟俩正幸灾乐祸地享受着我们的窘境。“先生们,你们最好跟我走。”最终那名官员说。
“乐意之至。”琼斯和我跟着他出了房间,把宴会留在身后。我们俩都没有说话,来到了走廊,门都关上了。发现四周没有其他人,琼斯转向护送者,“我不否认我们不应该在这里,最起码这严重违背了外交礼节。对此我只能道歉。可是我能保证,你可以向我的上司找到弥补的方法,现在,你允许的话,我和我的朋友要离开了。”
“我很抱歉,”那名官员回答,“我无权做这样的决定。在允许你们离开之前,我必须告知我的上司。”他做了个手势,“如果你们可以等几分钟,这儿有个房间。你们不会被扣留多久的。”
我们不好再争辩什么。那名官员把我们带到一间办公室,我想这里可能是接待公众访客的,因为房间里稀稀拉拉地摆放着一张桌子和三把椅子。一面墙上挂着美利坚合众国第二十三届总统本杰明·哈里森的画像,还有一扇大窗正对着维多利亚大街,下面的灯火还亮着。门关上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琼斯两人。
琼斯重重地坐了下来。“这事糟糕了。”他说。
“这件事全是我的错,”我说,又赶快补充道,“我都没法告诉你,我有多后悔自己心血来潮让我们今晚来这里。”
“总而言之,这或许徒劳无功。可是我不会怪你,蔡斯。这是我自己的决定,而且莫特莱克两兄弟都在这里这件事或许有些意思。”他摇摇头,“也就是说,我不在乎接下来可能发生什么。”
“他们不会解雇你的。”
“他们也许没有选择。”
“好吧,那又怎么样?”我嚷起来,“你具有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头脑。从我们在迈林根相遇那一刻起,我看到在雷斯垂德和其他督察之中,你是多么与众不同。我在平克顿的这些年,从未遇到过一个像你这样的督察。苏格兰场也许会选择舍弃你,但是让我向你保证,我亲爱的琼斯,无论你在哪里,他们都会来找你的。伦敦需要新的咨询侦探。就在昨天,你才说过同样的话。”
“这倒是真的,我是这么想的。”
“那么你就让它成为事实。也许我自己也会在这里再待一段时间,就像你太太建议的。是的——为什么不呢?我可以成为你的华生医生,但是我能向你保证,我会给你更多溢美之词!”他对此报以微笑。我走到窗前,朝外头的仆人和等着的马车望去。“我们为什么非得在这里等着?”我问,“让它见鬼去吧,琼斯,我们走吧。明天我们再来面对这事的后果。”
可是还没等琼斯回答,门就开了,那名官员回来了。他朝我走来,拉上窗帘,刻意挡住了窗外的景色。“我们被允许离开了?”我问道。
“不,先生。三等秘书希望能和你们单独见面。”
“他在哪里?”
“他一会儿就到。”
他说完没多久门口就传来了动静,那位秘书走了进来。我立刻认出这就是我在门厅见过的矮个子灰发男人。现在我们距离近了,他看起来比我一开始以为的还要矮小,让我想起琼斯给他女儿买的那个玩偶。他有一张很圆的脸,眼睛、鼻子和嘴巴紧紧地——几乎是过紧地——挤在一起。他的头发又薄又稀,透过头发可以看到布满老人斑的头皮。最奇特的是他的手指,虽然形状完整,但对他的手掌来说却太短了,也许只有应有长度的一半。
“谢谢你,艾沙姆先生。”他说,用之前我注意到的那种奇怪的尖锐嗓音打发了那名官员,“先生们,我们能坐下吗?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我们需要简短。”
我们坐了下来。
“让我介绍一下自己。我叫科尔曼·德·弗里斯,是这公使馆的三等秘书。你是苏格兰场的埃瑟尔尼·琼斯督察?”琼斯点头,他又转向我,“那你是……”
“我叫弗雷德里克·蔡斯,美国公民,纽约平克顿事务所的探员。”
“你们为什么来这里?”
琼斯回答道:“你应该知道两天前发生在苏格兰场的暴行。我相信我是这起导致两人死亡、多人受伤的袭击的目标。”
“是你的调查将你带到这里来的?”
“是的,我们相信涉案的那个人躲藏在公使馆的保护后面。”
“那个人是谁呢?”
“他的名字叫克拉伦斯·德弗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