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连身裤塞回箱子里,又点了一支烟。他站在自己的汽车旁边,看着庞兹正全神贯注于他熟练的即兴新闻发布会。从那些摄影机和记者们昂贵的服装上,博斯可以看得出他们是电视台的。他看到了布雷默,《时报》的那个家伙。他就站在人群的外围。博斯有一阵子没见到他了。他发福了,还留起了胡子。博斯知道布雷默站在外围是为了等电视台的提问完了以后,他可以问几个庞兹需要考虑一下才能回答的有分量的问题。
博斯抽着烟等了五分钟,庞兹才结束了新闻发布会。他之所以冒着去法庭迟到的危险就是为了看看那张字条。庞兹终于结束了跟记者们的谈话,他朝博斯打了个手势,领他来到自己的车旁。博斯坐进副驾驶的位子,庞兹递给他一份复印件。
哈里对着字条研究了很久。那是用可辨认的印刷体写成的。笔迹分析专家把它称之为“费城闭合体”,并且断定它之所以向左倾斜是因为写字的人使用的是未经训练的那只手,可能是一个左撇子用右手写的。
报纸说审判刚刚开始,
重新对这个“玩偶制造者”展开审理。
博斯的枪法又精又准,
但玩偶们应该知道我的工作仍在进行。
当想起可爱的玩偶在宾氏游戏厅地下静躺,
我的心就在西区的事发地歌唱。
真糟糕,好样的博斯目标偏离,
多年已逝,我依然在玩着游戏。
博斯明白笔迹别人可以模仿,但这首诗推翻了这种可能性。它跟以前的那些一样,用的是相同的坏学生式的押韵,相同的半文盲式的夸张言词。他感到迷惑不解,胸口一阵抽紧。
是他,他想。是他。


第3章
“女士们、先生们——”美国地区法院法官阿尔瓦·凯斯看着陪审团拖长了声调宣布,“本案开庭。首先,是律师们的开庭陈述。请大家注意,你们不需要把这些推断作为证据。这或多或少只是个蓝图——或者你们也可以把它叫做路线图,也就是每个律师希望他或她的案子所遵循的路线。你们不能把他们说的当做证据。他们可能会做出一些自以为是的论断,但那只是因为他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说到底,因为他们是律师。”
法官的话引起陪审团和四号审判室里其他人的一阵文雅的窃笑。他的南方口音使“律师”这个词听起来就像是“说谎者”①,这更给人们增添了笑料。就连“钱眼儿”钱德勒都笑了。博斯从自己所在的被告席上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偌大的二十英尺高的木顶审判室里的观众席坐了差不多一半的人。在原告那一边的前排坐了八个人,都是诺曼·丘奇的家属和朋友,但不包括他的妻子。她跟钱德勒一起在原告席上。
那儿还有几个专门在法院旁听的人,他们是一些无事可做,整日观看他人生活中戏剧性事件的老人。另外还有一些可能是想来看了不起的“钱眼儿”钱德勒打官司的律师助理和学生。一群记者已经准备就绪,严阵以待了。开庭总是新闻——正像法官刚才说的,律师们可以畅所欲言。博斯明白,从今往后,记者们大概会经常来访,但恐怕直到结案陈词和判决之前都不会再有什么别的新闻了。
除非有什么异乎寻常的事发生。
博斯看了看自己的身后。那儿的观众席上没人。博斯知道,西尔维亚·穆尔不会在那儿。他们之前已经说好了。他不想让她看到这个。博斯曾告诉她这只是走过场,是做警察这一行需要承担的压力的一部分。但他明白不想让她来的真正原因是自己这次毫无把握。他不得不坐在被告席上任人攻击。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他不想让她看到这样的情形。
他不知道陪审团是否也注意到了自己身后空着的观众席,并会由此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因为没人来支持他。
场内的笑声停止了以后,他转头看着法官。凯斯法官坐在长椅上很引人注目。他的块头很大,很适合那黑色的长袍。他粗壮的前臂和两只大手交叉着放在结实的胸口前,给人一种无声的威慑感。他那被太阳晒得发红的大大的秃脑袋出奇的圆,周围还装饰着一圈灰色的头发,显示出里面存储着大量的法律知识。他来自美国南部,最初以精于民权案子的律师著称。后来,他办了一些控告洛杉矶警察局行事不力的案子。在这些案子中,黑人被警察关进羁押点后致死。他也因此而出名。他在被调回佐治亚之前曾被吉米·卡特总统任命为联邦法官。从那时起,他就一直主管四号审判室。
博斯的律师,地区代理律师罗德尼·贝尔克在庭审前曾极力想在程序上证明凯斯法官不合格,要求更换法官审理此案。他希望换一个以前没有办过民权案子的法官。但他没有能如愿。
可是,博斯并不像贝尔克那样悲观。他意识到凯斯法官跟原告的律师霍尼·钱德勒并不是一种人。虽然他们都怀疑甚至有时憎恨警察,但博斯能感觉到除此之外他是一个绝对公正的人。只要能保证这一点,博斯认为自己就会没事。他开的那一枪在程序上是公正的一枪。毕竟他心里清楚,自己在银湖公寓的行动是正确的。他做了自己应该做的。
“最后将由你们来决定,”法官对陪审团说,“决定审案过程中律师说得是否有理。请记住这一点。现在,钱德勒小姐,你先开始。”
霍尼·钱德勒对他点了点头,站了起来。她走向证人席和被告席之间的演讲台。凯斯法官事先就做了严格的规定。在他的审判室,律师不得靠近证人席和陪审团。律师想要大声宣布的事必须在演讲台前讲。钱德勒知道法官要求严格遵守他的规定,所以她先征求法官的同意,允许她调整那个笨重的红木圣坛的角度以便讲话时能面向陪审团。法官严肃地点了点头,表示允许。
“下午好,”她开始了开场白,“法官把这次陈述称为一个路线图是非常正确的。”
确实是良策。博斯愤世嫉俗地思量并审视着这整件有关自己的案子。她第一句话就拉拢法官。他看到钱德勒低头在看她放在演讲台上的黄色标准拍纸簿。他注意到她上衣纽扣的顶部有一个镶着圆圆的黑色玛瑙的别针,很平,呆板得像鲨鱼的眼睛。她的头发庄重地向后梳着,一本正经地束在脑后。但是有一绺头发散了出来,让人感觉她并非只顾打扮自己,而是全心专注于法律,专注于案子,专注于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博斯相信她也许是刻意把头发弄散的。
看着她开始陈述,博斯记起了听说她是丘奇妻子的律师时胸口感到的一阵重击。这比得知由凯斯法官审理此案更令他心烦。她很棒。那也是他们称她为“钱眼儿”的原因。
“我将带大家走一小段路程。”钱德勒开口道。博斯在想她现在是不是甚至开始用南方口音了。“我只想突出我们这件案子的性质,以及证据将向我们证明的东西。这是一场民事案。它涉及一个名叫诺曼·丘奇的男子遭到了来自警察的致命枪击。”
她停顿了一下,不是去看她的黄本子 ,而是为了做样子,为了让大家注意她下面要说的内容。博斯观察了一下陪审团。五女七男——三个黑人,三个拉丁人,一个亚洲人和五个白人。他们正全神贯注地看着钱德勒。
“这件案子,”钱德勒说,“事关一个不满自己的工作,以及这项工作给予他的巨大权力的警官。这位警官想从事你们的工作,凯斯法官的工作。他想从事州政府赋予法官和陪审团裁决和宣判的工作。他想掌管这一切。此案事关哈里·博斯警官,就是大家看到的坐在被告席上的人。”
她用手指着博斯,从牙缝里挤出被告这个词。贝尔克立刻站起来表示反对。
“钱德勒小姐并不需要向陪审团指出我的当事人,也不需用那种讽刺性的发音。是的,我们是在被告席上。但那是因为这是一场民事案。在这个国家任何人都有权起诉他人,甚至于一家之——”
“反对,法官阁下,”钱德勒喊道,“他正利用他的反对权进一步诋毁从未被证明有罪的丘奇先生,因为——”
“够了!”凯斯法官怒吼道,“反对有效。钱德勒小姐,在法庭上没有必要指出被告,大家都知道谁是谁。也不需要对任何词使用煽动性的发音。单词本身就有美丑之别。至于你,贝尔克先生,我认为辩护律师打断开庭陈述或者结案陈述是非常恼人的。会轮到你的,先生。我想建议你不要打断钱德勒小姐的陈述,除非她过分侵害了你的当事人。我不认为指指他值得反对。”
“谢谢,法官阁下。”贝尔克和钱德勒异口同声地说道。
“请继续,钱德勒小姐。今早在会议室我已经说过,我希望开庭陈述今天可以结束,我四点还有另外一个案子。”
“谢谢,法官阁下。”她再次说道。然后她转向陪审团说:“女士们、先生们,我们都需要警察,我们都尊敬警察。大部分的警察——绝大部分的警察——做的是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并且做得很好。警察局是我们这个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无法指望警察保护我们、服务于我们,那我们该怎么办?但那跟这件案子不是一回事。我希望大家在审案过程中能记住这一点。我们要谈论的是,如果警察中的一员违反了制约警力的规则规章,我们该如何处理。我们要谈论的是所谓的无赖警察。证据将会表明,哈里·博斯就是一个无赖警察,一个在四年前的一个夜晚就注定要被审判、判决的刽子手。他枪杀了一名他认为是凶手,一名穷凶极恶的凶手的人。是的,但在他拔出手枪,对着诺曼先生开枪的时候,他并没有合法的证据证明这一点。
“下面,大家将会听到被告方提出的假定的证据,也就是警察声称他们找到的将丘奇先生与连环凶杀案联系在一起的证据。但请大家不要忘了这些证据都是从何而来——从警察那儿来的,是何时发现的——在丘奇先生被杀死之后。我想大家会发现,这些假定的证据最多只是有疑点的证据或者有污点的证据。事实上,大家必须做出自己的判断,到底丘奇先生——一个有两个孩子和一份薪水优厚的在航天工厂工作的已婚男人是否真的就是那个凶手,那个所谓的‘玩偶制造者’,还是他仅仅做了一个警察用来掩饰他们内部成员罪恶的替罪羊?这个警察残忍地、毫无根据地、毫无必要地杀害了一个手无寸铁的人。”


第4章
还不到四点,博斯把车开进了威洛克斯好莱坞警局的后停车场。贝尔克只用了分配给自己的一小时中的十分钟就完成了开场陈述。凯斯法官宣布提早休庭,第二天再开始提供证词以防陪审团将证词与律师的话弄混了。
博斯对贝尔克在陪审团面前的简单陈述感到有些担心,但贝尔克告诉他没这个必要。博斯从混合牢房旁边的后门进去,穿过后厅到了警探部。部里一般到四点就没有人了。博斯进去的时候,里面只有杰里·埃德加一个人坐在一台IBM打字机前打一份表格。博斯认出那是一份51——官员调查年录。他抬起头看到博斯进来。
“你打哪儿来的,哈里?”
“就这儿。”
“结束得挺早的嘛。别告诉我直接判决了,法官一脚把‘钱眼儿’钱德勒踢出去了。”
“我希望如此。”
“是的,我明白。”
“有什么进展?”
埃德加说还没有新进展。身份还没有确认。博斯坐在自己的桌子上,松开了领带。庞兹的办公室暗乎乎的,所以点一支烟没关系。他又想起了有关案子和“钱眼儿”钱德勒的事。她大部分的陈词都打动了陪审团。事实上,她已经把博斯称为一个凶手。她的控诉是尖锐的,容易打动人。贝尔克的回应是基于法律条文的论述中有关一个警官在危险临近时使用非常武力的权力。即使后来证明并不存在危险,枕头底下并没有枪,贝尔克说,丘奇自身的行为导致了一个危险的状况,这使博斯的行为是合理的。
最后,贝尔克引用《孙子兵法》里的话反击了钱德勒的尼采。贝尔克说博斯在踢开丘奇公寓门的时候就已经被置之“死地”了。那时,他只能战斗或者被毁灭,开枪或者被枪击。事后对他的行为进行二度猜测是不公平的。
坐在埃德加对面,博斯对自己说,贝尔克所说的根本没有用。贝尔克的话令人感到厌烦,而钱德勒的话却能让人感兴趣,并且很有说服力。他们开始处于劣势。他注意到埃德加已经不言语了,而自己什么也没听进去。
“取指纹的事怎么样了?”他问。
“哈里,你在听我讲话吗?我刚才说了我们一个小时前已经用橡胶硅树脂做出来了。多诺万取到了她的指纹。他说那些指纹看起来不错,在橡胶上很清楚。他今晚就开始做指纹模型,明早我们差不多就能看到模拟图了。他大概需要一上午的时间对其进行处理。但至少他们不会把这活儿压下去。庞兹让他们优先处理这活儿。”
“很好,有什么进展就通知我。我想这星期我大概要两头跑了。”
“哈里,别担心,有进展我会通知你的。但你要尽量保持冷静。瞧,你没搞错人,对吧?你对此还有什么怀疑吗?”
“今天之前没有。”
“那么,别担心。可能对的就是对的。‘钱眼儿’钱德勒可能给法官和陪审团敲敲边鼓,但她改变不了事实。”
“原本对的也变成了可能对的了。”
“什么?”
“没什么。”
博斯思考着埃德加所说的有关钱德勒的事。如此频繁的来自一个女人,甚至是一个专业女人的威胁却总是被警察简化为性别上的威胁,这倒是挺有意思的。他相信,大部分的警察都会像埃德加那样认为是钱德勒的性别给了她优势。他们不会承认她的工作能力其实很出色,但为博斯辩护的地区法院的胖律师却不如她。
博斯站起身,回到文件柜那儿。他打开自己的抽屉,伸手从后面掏出两本被称为谋杀卷宗的蓝色活页簿。两本都很重,大约有三英寸厚。第一本的书脊上写着“备份文件”,另一本上标着“档案文件”。它们都与“玩偶制造者”案有关。
“明天都有谁出庭作证?”埃德加从集合厅那头问道。
“我不知道顺序。法官不会让她说。但是她要传唤我、劳埃德还有欧汶。她还要传阿玛多,那个医学检查协作者,甚至还有布雷默。他们都得出庭,然后将会决定明天用谁,以后用谁。”
“《时报》不会同意让布雷默作证的。他们总是很讨厌那种事。”
“是的,但他不是作为《时报》记者被传唤的。他写了有关那个案子的那本书。所以她把布雷默作为一个作者传唤。凯斯法官已经规定了他不享有记者的特权。《时报》的律师可能出面阻止,但法官已经做了规定。布雷默必须出庭作证。”
“瞧,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她可能已经私下跟那老东西有什么交易了。无论如何,这没关系。布雷默不会对你有什么危害。他那本书让你成了扭转败局的英雄。”
“也许吧。”
“哈里,过来,看看这个。”
埃德加停止了打字,站起来走向文件柜。他小心翼翼地从文件柜上取下一个帽盒大小的纸板盒放到凶杀侦破组的桌子上。
“要小心点儿。多诺万说这个得放一个晚上。”
他掀开盒盖,看见白色的石灰里有一张女人的脸。那张脸被稍微调整了一些,所以它的右半边就完全显示在石灰上了。大部分左半边脸稍低的部分,以及下颌的轮廓都看不到了。眼睛是闭着的,嘴巴微微张开,呈不规则状。发线基本上无法分辨。右眼有些肿胀,看起来就像博斯曾在墓地或博物馆等其他地方见到的一种古典环带。但它并不漂亮。那是一个死亡面具。
“看起来好像那家伙在她眼上打了一下,那儿肿起来了。”
博斯点了点头,但没有说话。看到盒子里的那张脸让他感觉身心疲惫,这种感觉甚至比看到真正的尸体更强烈。他也不知这是为什么。最后埃德加把盒子盖上,小心翼翼地放回文件柜顶上。
“你们打算拿它怎么办?”
“还不确定。如果我们从指纹里得不到别的东西,那这可能就是唯一能确认死者身份的东西了。在加州的诺思里奇有一个人类学家曾与验尸官商讨过,说可以做面部修复。通常他都是通过骨骼,也就是颅骨来做。我把这个给他,看他能不能修复这张脸。我们可以放上金色的假发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他还可以给石灰着色,把它弄成皮肤的颜色。也许这些只是传说,但我认为值得一试。”
埃德加回到打字机前,博斯坐到了谋杀卷宗前。他打开了标着备份文件的那本,却坐在那儿看着埃德加。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赞赏埃德加这种利落的作风。他们曾经搭档过一次,事实上,博斯花了一年的时间来训练他,使他成为一个凶杀案调查员。但他从不确定这到底管多大用。埃德加总是开小差去看房地产,花上两个小时的午餐时间去成交会。他似乎从未明白过凶杀组并非是一项工作,而是一种使命。这就像谋杀对那些凶手来说是一种艺术一样,凶杀案调查对于执行这种使命的人来说也是一种艺术。它选择了你,而不是你选择了它。
想到这些,博斯很难接受埃德加是为了恰当的原因努力办这个案子的。
“你在看什么?”埃德加问。他没有从IBM打字机上抬起眼来,手上的活儿也没停。
“没什么。我只是在想那些材料。”
“别担心,哈里,会弄清楚的。”
博斯把烟蒂掐灭在一个盛着剩咖啡的泡沫杯子里,然后又点了一根。
“庞兹给这个案子的优先权让大家加班了吗?”
“当然了,”埃德加笑着说,“你面前就有一个人在全心全意地加班呢。”
至少他还算诚实,博斯心想。他很满意自己最初对埃德加的训练还是有用的。博斯回过神去看谋杀案的卷宗,手指在三卷厚厚的、捆起来的报告边缘来回摸着。那儿有十一个分隔标签,分别标着“玩偶制造者”案受害者的名字。他开始一部分一部分翻看每一宗谋杀案的犯罪现场照片和每一个受害者的个人资料。
那些女人都有大致相同的身份背景:街头妓女、高级陪伴女郎、脱衣舞女、提供应召服务的色情电影女演员。“玩偶制造者”在这个城市的暗流中得意地游动。他发现受害者们很轻易就会跟他去做见不得人的勾当。博斯记得专案组的心理学家曾经说过这些案子里有一个模式。
但是,看着照片上那些冰冷的面庞,博斯意识到专案组还从未对受害者的相似外貌特点做过整理。她们都是金发,浅黑色皮肤,大块头,有轻度的毒瘾。她们中有六个白人、两个拉丁人、两个亚洲人和一个黑人。这倒没有固定的模式。“玩偶制造者”在这方面似乎不挑。他唯一的准则就是他只选择边缘地区的对象,因为在那些地方她们的客源有限,很容易就会跟陌生人走。那个心理学家曾经说过每个女人都像一条受伤的鱼,它们发出一种看不见的信号,不可避免地引来鲨鱼。
“她是白人,对吧?”他问埃德加。
埃德加停止了打字。
“是的,验尸官是这么说的。”
“他们已经验过尸了?谁验的?”
“不,尸检在明天或后天,但我们把尸体带回来的时候柯拉佐看了一眼。他猜死者是白人。为什么这么问?”
“没什么。是金发吗?”
“对,至少她死的时候是。现在已经变白了。如果你想问我是否在失踪人口里找过一个四年前失踪的金发妓女,见鬼,哈里。我可以用加班时间做,但那个描述也不会把我们的搜索范围限定在三四百人之内。我才不会去趟浑水呢,因为明天我可能要拉一个指纹名单出来。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是的,我懂。我只是希望——”
“你只是想找到一些答案来。我们都想。但有时这需要时间,我的伙计。”
埃德加接着打字,哈里也低头开始看卷宗。但他总忍不住去想盒子里的那张脸。没有名字,没有职业。他们对她一无所知。但有关石灰的什么东西让他觉得她适合“玩偶制造者”案的模式。有些跟石灰无关的坚硬的东西。她来自边缘地区。
“我走了以后在混凝土里又发现什么了吗?”
埃德加停止了打字,大声地呼出一口气,摇了摇头。
“你是什么意思,就像那个烟盒?”
“在别的那些案子里,‘玩偶制造者’都留下她们的钱包。他从钱包上割下一段皮带勒死她们。我们总能在弃尸点附近发现她们的钱包和衣服,唯一找不到的就是她们的化妆品。他总是拿走她们的化妆品。”
“这次不是——至少在混凝土里没有。取证完成以后庞兹在现场留了个制服警。但没有别的发现。那些东西大概藏在储藏室里,后来被大火烧了,或者被劫了吧。哈里,你在想什么?你认为是模仿者干的?”
“我猜是。”
“对,我猜也是。”
博斯点点头,对埃德加说很抱歉总是打断他,然后又开始研究那些报告。过了一会儿,埃德加从打字机上取下表格,拿着回到凶杀组那儿。他把表格跟一小沓有关当天案子的文件一起夹进一个新活页夹里,把它放进他的椅子后面的一个文件柜里。然后在整理桌上的记事簿、信息簿的时候,他按每日惯例给妻子打了个电话。他告诉妻子自己要在回家的路上稍停一会儿。听到他们的谈话,博斯想起了西尔维亚·穆尔和他们之间一些长久以来的惯例。
“我要走了,哈里。”埃德加挂上电话说。
博斯点了点头。
“你还在这儿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想看看这些材料,准备一下作证的时候该说的东西。”
他在撒谎。他并不需要那些谋杀案卷宗来加强他对“玩偶制造者”的记忆。
“祝你把‘钱眼儿’打得一败涂地。”
“她可能会打败我的。她很棒。”
“不会的,你一定会赢。咱们走着瞧。”
“嘿,别忘了,如果你们明天查到她的名字一定通知我。”
埃德加走了以后博斯看了看表——五点钟——他打开放在文件柜顶上的电视机,旁边是装着那张脸的盒子。当他等着看有关那具尸体的新闻报道时,拿起电话打给西尔维亚。
“我今晚怕是弄不完了。”
“哈里,出什么事了?开庭陈述怎么样了?”
“不是开庭的事。是另一件案子。今天发现了一具尸体,看起来很像‘玩偶制造者’干的。警局收到一张字条。大概的意思是说我杀错人了,还说,那个真正的‘玩偶制造者’还在逍遥法外。”
“会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但今天之前我从未怀疑过。”
“那怎么会——”
“等等,新闻在报道那件事。二频道。”
“我去开电视。”


第5章
清早,博斯坐在他家的后露台上,看着太阳从卡浑加山口上方升起来。阳光驱散了晨雾,沐浴着山坡上那些曾在冬日里如火如荼开放的野花。他边看边抽着烟,喝着咖啡,直到山口下面好莱坞高速公路上传来了连续不断的交通嘶嘶声。
他穿上深蓝色外套,里面衬一件领尖顶部有纽扣的白衬衣,对着卧室里的镜子打上了一条点缀着金色角斗士盔状花冠的栗色领带,然后琢磨着应该以怎样的姿态出现在陪审团面前。昨天他曾注意到每当自己与其中任何一位陪审员的目光相遇时,他们总是先把目光转开。那是什么意思?他本想问问贝尔克,但他不喜欢贝尔克,他知道如果什么事都征求他的意见一定会让贝尔克感到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