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瓶”再次折返进洞内后,也就在我们脚下石质地面融化殆尽的时候,几匹盲狼几乎同时冲上去在她身上抓挠撕咬,她顿时感觉到痛感从身体的各处传来,可忽然那几匹狼都纷纷停了下来,正将她团团围起准备攻击的百余匹盲狼也忽然都停了下来,它们纷纷转动身子,上百匹盲狼全部保持头部朝着那中空位置的方向,随后惊人的一幕便出现了,盲狼群竟像士兵听到首长下令一般,上百匹盲狼先是同时跪下后腿,随后顿了一两秒,再几乎同时跪下前腿,顿了一两秒后,上百匹盲狼纷纷像是臣子给首领叩首一般把狼头深深低下,让头部贴在地上。
半清醒半被控制住的“花瓶”此时已经完全震惊,她自己也分不清自己是被这群狼造成的气氛给吓到了,还是意识里接收到了由那痛苦呻吟声传达的指令,她蓦地跪了下来,但她并没有低下头去,而是直直地盯着那中空的位置,就好像她原本就知道,有东西即将从那里露出头来。
那痛苦的呻吟声忽然大了起来,同时那群盲狼齐刷刷地昂起头来,“花瓶”顿觉周遭明显亮了很多,要比方才亮上不知多少倍,并且这亮光并不是来自那中空位置,而是来自她的身前身后,她甚至看见了一束束凌烈的光束在周遭不断游走穿插,她缓缓扭头看着,这才发现原来那群狼在昂起头之后,竟然全部都大睁开双眼,那眼里射出的光芒如灯泡般明亮,无一例外都牢牢盯着那中空位置,她甚至可以在那群狼的眼里看出明显的情感,那是虔诚与崇敬。“花瓶”也随它们一样转头看向那中空的位置,这时那呻吟声像是带着某种节奏,时而粗犷时而绵柔,而那地面中空位置垂直往上的巨大不规则圆柱形状的立体空间里,也随着这呻吟声音的粗细大小情况而变得时而云絮布满,时而刺眼炽白。“花瓶”顺着那光柱朝上仰望,光柱的上面竟然通着天际,星光密布。
再把视线收束到地面中空位置时,让“花瓶”不敢置信的一幕发生了,就发生在她眼前。这一幕给她带来的震惊程度,用“花瓶”自己的话说,就算是她忘记自己叫什么,忘记了爹妈忘记了我,都不会忘记那一幕。
一条直径十余米的圆柱形软体动物,就从那中空洞里扭摆着身体向上升去。
“花瓶”半清醒的脑子里闪现出在那壁画前,包爷讲述的那些关于天脐的符号文字的深意。
匈奴是上天之子,上天将天脐给自己的孩子,不是为了让他们侵略,而是为了庇佑孩子不受欺凌。匈奴用天脐赶走霍去病后,竟以它为兵器侵略欧洲,祸害天下。直到天脐到大单于阿提拉手里后,被恶称为“上帝之鞭”。天所不容,上天忍痛灭子,封存天脐。天下各族,若有如匈奴这般无正当理由侵害别国者,都将遭到天谴。天脐者,上天分娩匈奴之脐带。
这时“花瓶”脑子里又忽然闪现出看到那壁画最后一幅时,包爷摇头说着“它是活的,它仍活着”的画面。
“花瓶”好奇地看着那盘升的巨大活物,耳边响起了百狼的齐齐嚎叫声。“花瓶”在那声域宽广的狼嚎声中想着,眼前这巨大活物难道就是天脐?就是上天分娩匈奴的脐带?可是这脐带未免也太粗壮、太长了吧?此时它已经盘升到了至少有二三十米高,并且依然保持着固有的速度朝着天际盘升,它的周遭尽是碎掉的轻云正在缓缓浮动,并随之一起向天际升去。那些浮云是随着这巨大活物从地面以下升起来的,难道这下面也是一片天际?“花瓶”有股冲动,她想要往前凑过去,她迫不及待地想要亲眼看看这活物升起的地方是不是也是天。她脑子里不断回响着自己的疑问:“怎么可能上面下面都是天呢?”这时“花瓶”的脑子里又有两种声音抗衡了起来,其中一种声音在催促着她往前走去;另一种声音混杂在那虔诚而充满敬畏的狼嚎声中让她站在原地不要动,她无数次鼓着勇气最终却都没敢去做。
那活物还在不断向上面的天际盘升。
这时另一股怪异的声音传进了“花瓶”的耳郭,她仔细辨别着这声音的来源,是从中空位置的下面传上来的,虽然因为太过嘈杂而听不太清里面具体的内容,但她还是能模模糊糊地大致感觉到,应该是刀枪碰触在一起的声音,还有马的嘶鸣,以及男人粗犷的喊杀声。下面似乎是一个战场,正在展开一场鲜血淋漓的厮杀。
“花瓶”仰起头来看向那活物,已经足足升起了百米有余,并且盘升的速度已经变得异常快,她猜想着当那活物真的升到天际,真正的奇景定会呈现在眼前。她正翘首期待着,忽然一声号角响了起来,依然是从那中空位置的下面传上来的。这号角声在“花瓶”听来要远比我们最初遭遇铜甲狼兵时听到的要恢弘有力,似乎整个世界都在这号角声中静候着发号施令。就在那号角声刚刚落定,“花瓶”随即感觉一道道风从身边吹过,只见一匹匹狼飞速朝着那中空位置奔去,顺着那活物与石地边缘的缝隙一跃而下。就像是一大队战士,刚刚听到号令而快速奔赴战场,而那活物却依然向上盘升着,速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再一次加快了,此时已经快到了惊人的地步,以至“花瓶”眼里看见的只是一道向上流动的影子。“花瓶”实在是忍不住好奇,起身要朝着中空位置走去,可还没等她完全站起身,脚下的石质地面竟然放出异样的光芒来,那光芒异常锐利刺眼,她之后的感觉就是自己整个人都被那光芒给吸了进去,随后脑子里只有那活物发出的呻吟声、厮杀声、狼嚎声…各自声音混杂在一起,大脑里再也没有任何一点儿属于自己的思维。
下一刻,下一刻就是躺在我的怀里,睁开了眼,看见了太阳。
虽然她被脚下的光芒吸了进去,直到躺在我的怀里沐浴着阳光而清醒过来,这一段几乎跟我们一样没有任何记忆,但她丝毫不怀疑看见那活物、听见下面的厮杀号角声等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都是她自己的亲身经历。
“花瓶”讲述的内容让我们几个都听得格外入神,我脑子里似乎也能想象得出来那番景象,同时我无比期待地想知道那庞然大物直抵天空时将带来怎样的奇异景观。当然,这一切恐怕只有想一想的分儿了。
我们在“花瓶”描述出来的神奇景象中沉醉一会儿过后,欧阳用略带疑惑的语气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他说道:“我们现在算是完成任务了,还是…”
包爷用下巴努了努我身侧的位置:“那刀还没送回去呢,咱无缘无故就出来了,肯定还是哪儿出了问题。”
这时有一句话像是条件反射一般出现在了我脑子里——“凡擅动大单于佩刀,期内未还者,必死于匈奴精兵”。我又想起了这个诅咒式的“大单于口谕”,此时此刻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时间,我们几个除了被那些狼给咬了挠了一些普通伤外,都依然很正常。我朝着身上的背包摸去,短刀还在,而假手机和坐标木牌却没能摸到,反倒在那背包的底部摸到了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我把背包摘下来,打开一看,除了短刀仍然完好无损之外,假手机和坐标木牌都已经碎得不成样子了。
这时欧阳笑道:“瞧你那皮厚的,东西都碎成这德行了,那刀在你身上就没把你硌疼?”我这才撩起上衣,身侧背包所在的位置上一道道血红的印子赫然在目。可能是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的缘故,竟然真的没感觉到疼痛。我把背包抖了抖,又把短刀装好背在身上。那碎得快成粉末的手机对于我们也毫无作用了,就算是冒顿侍者会通过这玩意儿联系我们,也只能是妄想了。“花瓶”把那破手机连同折成几段的破木牌摆在一起,像个小孩子撒气似的在上面狠狠跺了几脚。
太阳越升越高,更加温暖的阳光打在脸上、身上,让人不觉间慢慢放松了下来。只是这一放松,身上的伤口处也跟着疼了起来,我们几个都或轻或重地受了伤。简单商量了一番,不管是主张再设法进去一趟的包爷和郑纲,还是主张打道回府的我们其余三人,都一致认为有必要先处理好身上的伤。
既然有人曾在这里露营,这里距离市区应该就不至于太远。我们稍作休息后便上了路,这一路上我还为自己没遭受所谓大单于口谕和诅咒的惩罚而庆幸不已。
正如包爷的直觉和推测,我们走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见到了当地住户。因为怕惊动了当地的警方,我们没敢到医院诊治,而是再次搭了没牌照的破摩托车直奔锡林郭勒找到了欧阳的哥们儿。欧阳的哥们儿付了摩托钱后,告诉我们当地几家医院正在组织学生们的体检,我们这样去怕也会招来警方。听他说话的语气定是已经猜出我们几个绝不只是过来玩玩,但这哥们儿也是个识体之人,和我们此行目的相关的话一句都没提。他去药店买了些常用的消炎药、纱布、医用酒精之类的东西回来,又找了个略懂医术的当地朋友帮我们做了简单的包扎,还告诉我们这略懂医术的朋友靠得住。但事实证明他所说的“靠得住”是且只是指这人跟他的关系够硬,不会把我们丢公安局派出所去而已,“靠得住”这仨字绝对不包括此人的医术。他基本上就是给我们抹抹药水、缠缠绷带之类的,然后还照着说明书上的字告诉我们吃哪个药、吃多少。“花瓶”身上的伤他不方便处理,只能让欧阳那哥们儿的老婆帮抹药,被那哥们儿老婆问及抹哪种药时,这略懂医术的哥们儿竟然说:“忘了方才给他们抹的是哪个了,我先看看说明书。”
鉴于这哥们儿的医术让我们几个着实信不过,我们几个在欧阳哥们儿家吃喝了一顿后,便准备迅速返回去处理身体,等恢复战斗力再作其他打算,对此包爷和郑纲也都没有反对。
让我们欣喜的是,欧阳那哥们儿当天送我们到正镶白旗回去后,就找了个略懂修车技术的当地朋友把包爷的大悍马给弄好了。包爷把车发动后,简单做了下检查,堆着一脸坏笑对那哥们儿道:“这略懂修车的哥们儿可比那略懂医术的强多了。”
虽然我们几个的身体状况都不怎么样,但为了避免搭车可能带来的不必要麻烦,还是决定轮换着开那大悍马回去。
第十章 休整过后的抉择
回程我们开得较慢,一路上用了将近十一个小时。进城后并没有去医院,包爷直接把车开到了他在城郊的大别墅。我还不忘问他:“你那别墅不是刚动工吗?”哪知包爷竟然风轻云淡地回答说:“这是另一栋。”
天已经黑了下来,夜色在车窗外大片大片地铺开。
从路灯光中大致可以看见,这里是一个别墅群,虽然地处城郊,但看那路灯、木椅、运动场、花园…就能很容易推断出,这里的一切基础设施都好得不得了,比起城里的高档住宅区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或许这就是钱的魅力吧,能在这儿住下来的,除了贪官就是富商,包爷应该能算得上是后者。
“花瓶”一边在我的搀扶下往车下走一边拿包爷打趣说:“弄这么大个房子,金屋藏娇呢吧?”对于这句话,包爷一声都没吭。从那橘色的路灯光中,能看见他像是因为这话而想起了什么,脸上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我想应该是在想他的小眉吧。“花瓶”见包爷没有反应,翻着白眼嘀咕了一句:“真不经逗。”
下车后,我们可以看见一幢一顶二的独门独院小楼立在夜色之中,此时刚入夜不久,房子内就已经黑漆漆一片,显然里面并没有住人。我们几个随着包爷进到屋子内,一股久未住人的闲置味儿迎面而来,呛得我不禁咳嗽了几声,随便问道:“你平时不在这儿住?”
包爷边“啪啪”几声按亮各屋吊灯边应话:“偶尔有买卖时过来一趟,没住过几回。”说完像是自觉语失,侧头朝着郑纲看了一眼,之后走到窗边把窗户推开,“放放味儿。你们先在沙发上休息休息,我打个电话。”
我们几个往摆放在底楼正厅中央的大沙发上坐去,我顺便打量着屋内的装饰。
豪华吊灯、豪华沙发、豪华窗帘、豪华茶几…几乎每样东西都能用“豪华”来形容,但这豪华又不让人觉得俗气。整体上是内三层的结构,漆成朱红色的内楼梯直通楼上,即使是在这城郊地段,这栋房子的价格肯定也是高得惊人的。
我侧着屁股坐下来后,关心地问候大伙的身体状况。这一路上折腾,我们几个的纱布都已经被混在一起的血水药水洇湿了,我一路上或是趴着或是歪着屁股坐着,此时正侧着半个屁股落在沙发上,斜靠在沙发边沿半仰着身体,即使这样痛感仍从屁股上隐隐传来。他们几个的情况也跟我差不多,可见那略懂医术的哥们儿着实不怎么样。
包爷用挂在墙上的座机打了一通电话后,走过来告诉我们,一会儿相熟的大夫就会过来给我们处置伤口,也会顺便带吃的喝的过来。
我故意用扯淡的语气问他这大夫的水平怎么样,包爷笑嘻嘻地回应了一句“略懂医术”,随后也坐了下来。
十多分钟后,一个中年男人就进来了,并且还带了一个女助手,女助手便于给“花瓶”处理伤处。看他们之间说话的随意,看来跟包爷都已经足够熟了,之前定是没少遇着类似的情况。大夫和助手给我们的伤口做了专业处理后,我们又饱餐了一顿,之后便被包爷安排在客房睡下了。
这一夜,我睡得格外踏实。
第二天晨起后,我不得不暗赞这大夫的水平实在太高了,受伤的地方不仅一点儿都不疼了,小伤口甚至已经完全愈合了,并且连疤痕都几乎看不见。刚出客房后,听见他们几个也都在夸这位大夫。
包爷早早就去附近的饭店里打包了早餐回来,我们简单洗漱后,边吃着边议论了起来,议论的话题就是我们要不要再去找天脐。
讨论时包爷的话很少,但每句都有理有据,甚至让人有点儿不太敢去反驳他。他坚信他的小眉还在那耸立入云的大山之内,就在离天脐不远的地方。他要去,即使我们都不去,他自己也会去。他的态度概括起来就是:去是必然,我们中若有谁想去就一起去,谁都不想去的话他就自己去。
郑纲表示自己对这天脐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说他儿时的偶像就是像包爷这种偏门歪路都精熟的人,他敬重且想结交包爷,决定要跟包爷一起去。一直怀疑郑纲身份的包爷并没有拒绝他,但对他也只是淡淡一笑,没有表示出太高的热情。
欧阳还是一贯的态度,以我的决定为准。如果我去,他就同去;如果我不去,他就不去。
“花瓶”和欧阳的态度基本一致,但从她的言语中能够体会到她心里的矛盾。一来着实被这一路的凶险吓着了,生怕我或者她再在其间发生什么危险,一路下来她对我的情感已经到了难以割舍的程度。而另一方面,她似乎也被那天脐牢牢吸引住了,尤其是当她看见那天脐携带着云絮朝着天际盘升时的那种奇妙得让人着迷的景象,她期待着看见那天脐直抵天际时可能带来的奇观,也期待着能有机会看到那中空位置下面究竟是天还是地。
看起来我的决定将对此行的成员数起到决定性影响,虽然成员数和战斗力并不会成正比,甚至还会成反比。我又抬眼看了一下已经开吃的包爷和郑纲,我知道我的决定对这二人来讲一点儿用都没有。
包爷决绝的态度我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小眉还被困在天脐附近,他是以寻找小眉、以伟大爱情的名义作出决定的,至少此时包爷表现出来的是这样的,虽然我总感觉他的这份坚定,即使没有小眉的因素也会存在。而此时的郑纲已经没有了当初动身时的最主要理由——出于帮助欧阳,进而帮助我。此时的他已经不会再受到我和欧阳的影响,我不知道事实果真像他所讲那样是出于对天脐的兴趣以及和包爷的相投,还是有其他的原因。我知道包爷早就怀疑他是警察,但这也只不过是他的猜测,如果我们去试探肯定也逃不过这家伙的眼睛,反正我也没打算干什么违犯大法的事儿,索性就不去在意了。
我前后想了想,一时也无法作出明确的决定,也就打马虎眼一般含混着说了一句“我再想想”,也没有人再继续追问下去,都消消停停地吃着自己的早餐。
郑纲很快就吃完了,起身就往外走去,说是要回去收拾收拾自己的衣裤,再准备准备家伙,等晚上回来了再跟包爷商量行程。
欧阳这些天不在家,买卖上肯定有不少事儿等着他处理,急忙吃了几口,先要回自个儿的店里看看,晚上也回来听我的结果,两人一起就要出门。包爷把悍马的钥匙丢了过去,说今天在家看球,不打算出门,把车借给了他们俩。
“花瓶”连着往嘴里塞了点儿吃的,她也需要回家一趟,至少也得回去换换衣服。想让郑纲和欧阳先送她,还叮嘱我说别出去逛了,好好养养屁股上的伤,下午或者晚上她跟我联系后,再给我带新衣服过来。
他们三个走后,屋子里就剩下我跟包爷两个人。包爷在这房子里有一套换洗衣服,早已经穿在了他自己身上,我穿得破破烂烂的也不好出门。我们俩闲着没事儿窝在沙发里看球,嘴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包爷说到他爱钱,搞了左一个别墅又一个房子的,除了替石头那伙兄弟照顾爹妈妻儿之外,就是想有一天等小眉活着回来,小眉父母就不会再挑剔他是一个穷光蛋了,他们俩就能真正守候在一起了。他笑话自己太极端,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当时被小眉父母的态度造成了阴影。我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听他说着,无意间看见包爷的眼里似乎转起了泪花。
包爷或许是怕自己太过失态吧,说出去弄点儿喝的,买点儿啤酒肉串之类的,起身就出了门。
也许是包爷的话影响到了我的情绪,也许是这一路来我承受了太多的担惊受怕,脑子里刚一琢磨是不是跟包爷他们再去一次,心里面就会有些发慌。我知道,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已经爱上了“花瓶”。如果我真的再次去寻找天脐,说不定又会遇到怎样的凶险,说不定就真的有去无回了。我真的担心“花瓶”会像小眉那样,被那股神奇而强大的力量,或者是被某个充满凶险的事物和人从我身边带离。我脑子里不断闪现着一路来“花瓶”的样子,她因为看见“‘男枯树’和‘女枯树’拼尽全力试图去抓住对方的手,可是它们并不是连理枝,它们的枝干尚且没有合在一起”而抽泣着吸着鼻子,如玉珠般大把大把的眼泪从她那脸颊上不断地滚落下来。当我被狼兵攻击并且吓得瘫软在地时,睁眼看见的已经被吓傻了、僵硬地站在那里的她。我又想起了当我误以为“花瓶”死在了紫色大山包围圈里时,那揪心的痛…还有在此之前我们以朋友身份相处时的点点滴滴,我的眼睛里竟然也湿润了起来,我知道我不能失去她,我知道我此时的情绪已经倾向于不去与包爷一同犯险。
我的情绪正在不受控制地波澜起伏着,忽然被门铃的响声给吓了一大跳。我本以为是包爷没带钥匙,起身紧着做了几个深呼吸,应了声“来了”就走去开了门。
可门刚打开条缝,没等我埋怨他不带钥匙,一张陌生的脸便闪进了眼里。那是一个瘦得几乎皮包骨头的中年男人,个子也要比我小半个头,年龄看上去应该比包爷还要年长几岁。这人虽然瘦,却显得很有气场,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气息让我不敢小视他。
“你找谁?”我问道。
“这儿是不是包子…哦不,这儿是不是成浩天的家?”他说话的语速有点儿慢,却每个字都中气十足,我真好奇这么瘦小的一个人,是如何历练出如此强硬且让人不敢小视的气场。
听他这么一说,我便知道他应该是包爷的熟人,不然不至于毫无意识地把“包子”二字先叫出口,但肯定又不只是像古玩街那帮常出入的家伙一样的单纯买卖关系,不然见到我这个陌生人开门而觉得叫“包子”不妥时,改口叫的应该是“包爷”而绝对不会是“成浩天”,并且知道又能记住“成浩天”这个大名的人,在古玩行当里估计也没几个。
我放心地把门开得更大,边请他进屋边介绍道:“他去买啤酒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你先请进,屋里等。”
那人冲我颔首微笑,似乎根本没注意到我身上破破烂烂的穿着,大方地走进了屋里。我把他让到沙发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和他互相寒暄着。他似乎对我还有些提防,虽然我主动把姓名以及和包爷一起在古玩街混的身份都如实告诉了他,他还是巧妙地绕过他对自己姓名和个人情况的介绍,只是说道:“他去买酒了?有什么好事儿庆祝啊?”还没等我应话,包爷用钥匙开门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门被他打开的同时,包爷的声音也传了过来:“小印子,快过来搭把手。”
从我的位置可以看见门外包爷所在的地方,只见包爷脚下摆着两箱啤酒,上面还放着几个大餐盘,里面摆着几十串各种烤肉,旁边另一个兜子里像是装了一些花生瓜子之类的坚果,还有一兜子水果。我正要起身去帮忙,只见包爷的脸色顿时变得黑了下来,那表情除了极度厌恶和愤恨之外,还带着浓重的不解与惊讶。
我还没反应过来具体情况,包爷就从那啤酒箱里抽出一瓶啤酒来,在门框上狠狠一砸,手上完好无损的啤酒瓶就被他砸掉了一半,甩手倒掉里面冒着沫子的啤酒,露出锋利的碎瓶子碴儿来,包爷握着那半个瓶子就朝着我这边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确切地说是朝着我旁边的这位瘦小家伙走了过来,边走着嘴里还骂道:“你这个王八蛋还敢露头!”说完好像连跑上两步都嫌慢地直接猛地飞扑起身,就好像变形金刚忽然变成了飞机甚至火箭,同时把手里的半个瓶子高举了起来,把锋利的玻璃瓶碴儿正对着那瘦小男人的脖子。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吓得目瞪口呆,而坐在我旁边沙发上的这位瘦小男人竟然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平静而冷峻地看着随时可能压到他身上的包爷,以及那随时可以插在他脖子上的半个啤酒瓶子。
这情景让我着实纳闷,我甚至有一闪念,难道这是他们俩奇特的见面打招呼的方式?
包爷的胖身子逼近那瘦小男人身体的时候,我快速朝旁边闪了过去,虽然我知道他那碎啤酒瓶将扎到的是这个瘦小男人,根本不会对我造成任何伤害,我压根儿没有必要躲闪,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怕被溅一身血?
就在这时,那瘦小的中年男人嘴里中气十足地蹦出了一句“找到小眉了吗?”,然后,眼看就扎到他的碎酒瓶竟然被包爷猛地向一侧翻身而换了方向,包爷也摔在了沙发里。摔倒的包爷迅速翻起身,又朝着他扑过去,只是这次没有直接刺过去,而是把碎酒瓶尖利的一侧顶在了那男人的下颌:“说!”只说了这一个字,我看见包爷的脸情不自已地抽搐着,像是嗓子被那无名的情绪给堵住了,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世界上能让包爷这号人物变得这么怪的,恐怕也只有这个男人了,哦不,准确说应该只有小眉有这个能力和魅力了。
那男人依然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都说镇定自若,可他镇定得未免也太自若了。不仅没有惊慌失措地乱叫,嘴上没有一句求饶,而且他脸上的肌肉都看不出任何的绷紧,淡定得就像压根儿没有包爷这回事儿。
他的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慌乱、没有无助,甚至没有惊讶。
就连他说话的语气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每一个音节都那么稳,他说道:“你冷静点儿,我来了就是要告诉你当时的情况。”见包爷还是纹丝未动,他又冲我这边斜了斜眼,补充道,“你们俩这体格,都比我威猛,我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