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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沉默了好一会儿,约克姆才开口说:“恐怕有点麻烦。”
“你是说狗吗?”
“照这种情况,他大老远就会察觉到我们来了。”
亨特看看手表。“不一定。”
“怎么说?”
“相信我就对了。”
约克姆转头看看车窗外。亨特翻开手机,打电话给克罗斯。电话才响了一声,克罗斯就接了。“搜查令呢?”亨特问,“二十分钟之内我就要拿到。”
“那个该死的法官。”听得出来克罗斯有点沮丧,“他还在看笔录,看第三次了。”
“什么?笔录写得那么清楚,小学生都看得懂。理由全写得清清楚楚了,有什么看不懂的?你催他一下。”
“我催过好几次了。”
“是哪个法官?”亨特问,克罗斯立刻告诉了他,“叫他接电话。”
“他不会接的。”
“电话拿给他就对了。”
亨特等着。约克姆斜眼瞄了他一下。“你敢逼法官?”
“不是逼,我要威胁他。”
过了一会儿,法官接电话了。“警官,这种做法非常不恰当。”
“搜查令申请书有什么问题吗?”亨特问。
“我正在看你的笔录。等我看清楚了我就会裁决——”
亨特很粗暴地打断他。“法官延误搜查令签发,导致十二岁少女丧命。听清楚了吗?要是我耽搁了,报纸上就会出现这样的标题。我在报社里有朋友,他们欠我人情。我保证你一定会上报。”
“你敢。”
“你可以他妈的试试看。”
三十分钟后,几个警察集结在当地一家银行后面的停车场。他们已经拿到搜查令了。时间是半夜三点十分,街道上一片漆黑,静悄悄的。头顶上的那盏路灯发出一阵吱吱声,然后啪的一声熄掉。灯丝烧断了。总共有五个警察,连亨特算在内一共六个。停车场上有一辆暗蓝色的厢型车,后门上有一个金色的盾牌形警徽,亨特就坐在后车厢里。他套上一件防弹背心,粘上粘扣带,然后又检查了一次手上的枪。后来,约克姆跳上后车厢来找他。亨特问:“你准备好了吗?”
约克姆看起来有点焦虑。“我们应该等后援来了再行动。”
“不能等。”
“里头很暗,摸黑冲进去太危险了,而且我们根本摸不清屋子里的方位和布置,而且这一带有很多凶神恶煞的歹徒。更何况,他有狗,我们人还在几公里外他就察觉到了。”
“我们马上行动。”
约克姆摇摇头。“你不担心会有人员伤亡吗?”
“每个警察都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行业。我们不是童子军。”
“你现在的对手可不是那种搞不清楚状况的弱鸡法官,这里可是真枪实弹的街头。你可能会害我们的弟兄送命。但要是你肯多等几个钟头,也许情况就会很不一样。更何况,局长一直苦无机会整你,万一有弟兄伤亡,那你真是自动送上门。对他来说,那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克莱德,放聪明点。听我的劝,听这这一次就好。你要好好考虑这种状况。”
亨特忽然抓住约克姆的手臂,掐得好紧,几乎快掐到骨头了。“我问你,假设被绑架的是你女儿,或是你妹妹,你会有什么感觉?这才是我们真正该考虑的。你应该全力以赴。”说完亨特转身就要走,但约克姆还是不罢休。
“你太感情用事了。”
亨特转头盯着约克姆。他的眼睛在夜色中显得更黝黑,脸色更苍白。他露出一种龇牙咧嘴的表情。“约翰,这件事你不要跟我唱反调。我要把那孩子找回来,而且要活着找回来。”
“万一有弟兄伤亡,你会一辈子做噩梦。”
“要是我们继续在停车场耗下去,害她送了命,你才会一辈子做噩梦。好了,你说够了没有?”
约克姆似乎做了什么决定,表情渐渐冷静下来。他压压手指,指关节发出咔嚓一声。接着,他点点头。“反正我也懒得说了。”
亨特抬起手,两根指头啪的一声打了个拍子,几个警察立刻围过来。约克姆、克罗斯,还有三个全副武装的警员。“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他举起一张照片。那是他从旧档案里翻拍下来的,画面有点模糊。“他右边脸上有很明显的疤痕。那孩子亲眼看过他,说那些伤疤看起来很像融掉的蜡。他身高一米九五,体重三百磅。我相信,这种特征的人,应该不可能会有第二个,所以你们应该不可能认错人。”
几个警察都笑起来,不过笑得有点紧张。亨特没有多说什么。“那条路最里面有个路口,再过去就是铁轨。那栋房子的位置就在路口和铁轨之间,在右边。那房子前面有一大片庭院,后面有一大片空地。房子左边就是铁轨,隔壁另外一栋房子有人住。房子的左右两边和后面,都要有一个人守着,然后我会从前门进去。那里的路灯差不多都坏了,很暗,什么都看不到。所以我先告诉你们,庭院的草都枯了,全是泥巴。整片庭院上都是残留的草根,而且还丢了很多垃圾,不太好走,你们前进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被绊倒。等一下我们车子会开到那边。车子一停好,约克姆先带两个人过去,到房子后面和两边守着。”亨特伸手指着两个全副武装的警员,“你们两个负责看守房子后面和两边,免得嫌犯脱逃。其他人和我从前门进去。克罗斯负责用榔头把门锁敲烂,不过,我要第一个进去。还有,这家伙块头很大,所以绝对不要犹豫,一出手就要撂倒他,而且要快。那女孩子可能被关在别的地方,所以开枪要小心,我要留活口问话。”
“那些狗怎么办?”约克姆忽然插嘴问。
亨特低头看看手表。“管他的。”他拉开厢型车的后门,大家纷纷跳上车,其中一个警员坐上驾驶座。车厢里弥漫着汗酸味和枪油的味道,而且空间很狭小,大家挤成一团。“我恨死了这种鬼差事。”约克姆说。两个警察笑了一下。
这是约克姆的口头禅。
接着,引擎发动,大灯亮了,车子慢慢开上空荡荡的马路。隔着后车窗,可以看得到黑黑亮亮的柏油路面,乍看之下很像一层火山玻璃。亨特对开车的警员说:“过了前面那个路口就准备要转弯了。那个路口有一家便利商店,已经打烊了。开到那里先停一下。”
九十秒钟后,厢型车慢慢开到一片空地上,那里有一个生锈的大型垃圾箱。到了距离垃圾箱十英尺的地方,车子猛然停住。亨特低头看看手表。“等三分钟。”
“为什么要等?”约克姆问。
亨特没回答这个问题。“三分钟。”
车厢里的气氛紧张得令人窒息。大家低头看着鞋子,克罗斯猛搓手上那把大榔槌。“敲的时候一定要对准锁头。”亨特说,“一敲开你就马上闪到旁边,不要挡到我。”
克罗斯点点头。两分钟后,约克姆伸出手肘顶了一下亨特。“怎么,你会怕?”
“约克姆,这节骨眼别跟我开玩笑。”接着,又过了一分钟之后,远处忽然传来隐隐约约的轰隆声,听起来像是潮汐的浪涛声,很微弱,几乎听不见。那是火车。
“你听到了吗?”约克姆问。
亨特转头看看黑漆漆的四周。“好了,准备行动。”他拍拍司机的肩膀,“等我下令。”
司机点点头。那一刹那,夜晚的空气仿佛开始汹涌起来。一阵轰隆声从南边传来,越来越大声,越来越低沉。原本轻微的震动开始变成轰然巨响。过了一会儿,一声汽笛猛然响起,有个警员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
“你真他妈的天才。”约克姆说。
这时候,亨特伸手按住司机的肩膀。“走。”
厢型车立刻冲出那片空地,猛然向左转,然后又左转一次,转进休伦街,然后沿着路正中央往前猛冲,一路冲到底。沿路的狗纷纷往前猛蹿,铁链猛然一扯,项圈紧紧勒在它们脖子上。转眼之间,车子已经冲到门口了,亨特注意到车道上停着一辆车,有一边的车窗是开着的,里头有一个亮亮的小光点。厢型车猛然停住,车门瞬间打开,好几个警察立刻冲到马路上。约克姆带着两个警员往屋子两边冲过去,子弹已经上膛。他们的黑皮鞋踩在黑漆漆的地面上,仿佛变隐形了,乍看之下很像他们小腿以上的身体悬浮在半空中。
三十英尺外,庞然的火车刺穿夜色冒出来,隆隆巨响,连地面也跟着摇晃起来。亨特在原地停留了大约一秒钟,等开车的警员下车跟上来,然后就开始往前冲。风迎面袭来,他感觉喉咙仿佛快要被风扯裂了。克罗斯冲上来跟在他旁边,两个人迈开大步穿过庭院,踩过满地的泥泞和枯草,冲上门廊。亨特指着门把手和门框之间的空隙,然后往后退了一步。他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枪,然后点了一下头。接着,榔槌往下一挥,敲断门锁,碎木屑四散飞溅,门上的金属喷出火花,但那敲击声却被隆隆的火车声掩盖了。这时候,火车最后一列车厢呼啸而过,卷起一阵风,那轰隆隆的车声渐渐远去。那一刹那,亨特破门而入。
一进到屋里,亨特看到一张坐垫破破烂烂的椅子,上头的天花板有一盏灯。屋子最里面走廊的底端有日光灯的惨白光晕。亨特看看右边,然后枪口转向左边。墙上有几处黑漆漆的凹陷。那是房间。另外还有一些桌椅家具。左边传来一阵嘶嘶声,听起来像是音响喇叭的静电噪声,还有唱针在老式黑胶唱片最内侧的沟纹上摩擦的声音。亨特跨进屋子里,克罗斯紧跟在后,然后是那个开车的警员。屋子里很闷热,墙壁被香烟熏得黄黄的,他们的影子在墙上闪动。除此之外,屋子里没有任何动静。
屋子里有一股燃烧过的油味。亨特是第一个闻到的。那开车的警员浑身抽搐了两下,抬起手臂嗅嗅臂弯。这时候,克罗斯转头看了亨特一眼。“小心。”亨特压低声音说,然后伸手指向左边那间黑漆漆的房间,示意他们两个往那边前进。亨特举起手电筒照向那条窄窄的走廊,慢慢走到入口,然后小心翼翼跨进黑压压的走廊。走廊很窄,感觉比眼睛看到的要来得长,一片三角形的白光投映在正前方的地毯上。亨特大喊了一声:“警察。我们有搜查令。”
没有人回答。里头静悄悄的。亨特沿着走廊进去,来到右边的厨房门口。水槽里堆满了碗盘,上方的天花板上有一盏长长的日光灯,灯光闪烁。他迅速打量了一下厨房,看到一个空酒瓶,窗户开着,纱窗裂开了。他转个身,继续往黑漆漆的走廊底端走过去。这时候,他看到了墙上的血迹。接着,他朝一个房间门口走过去。房门开着。他把手电筒转过去照进房间里,那一刹那,尸体上那群黑压压的苍蝇立刻轰轰飞起来。
那具女尸是白人,大概三十岁左右,很可能就是龙达·杰弗里斯,不过很难确认,因为她的脸已经无法辨认。她身上穿着薄薄的睡衣,上面全是干掉的血迹。有一边的乳房裸露出来,那肤色看起来已经不再像是白人的皮肤,而是一片灰暗。她整张脸支离破碎,下巴有两三处断裂,左眼眼眶碎裂,眼球突出来。她的身体朝向走廊,可是两条腿却折向床的方向,一条手臂高举在头顶上,其中有两根手指头显然已经断了。
另一具尸体是黑人男性,毁损的情况没有女尸那么严重。尸体已经萎缩了,不过看得出来他活着的时候块头一定很大。他胃部充满了腐烂的气体,肚腹膨胀,所以相形之下,他双手双腿小得异乎寻常。他头的右半边被敲得陷进去,所以整张脸变得斜斜的。他全身赤裸,整个人以一种很自然的姿势瘫坐在一张坐垫很厚的椅子上。
亨特伸手到墙上去摸电灯开关,打开头顶上的灯。灯一亮,眼前的景象看起来更可怕,更残暴。亨特察觉到另外几个警察也到了门口要进来了。“不要进来。”亨特说。
他慢慢跪到那具女尸旁边,想了半天才决定脚要踩在什么位置,动作很小心。接着,他从头到脚仔细看看那具尸体。她做过足部护理,红色的指甲上嵌着亚克力小珠子。脚底长了茧,腿上的汗毛刮得干干净净。她的指甲是假的,大约有一英寸长,看起来像爪子一样。身上看不到明显的伤疤或刺青。年龄应该是三十二岁左右。
接着,他跪到椅子旁边,一样从头到尾细看了一下那具男尸。黑人,年约四十,体型壮硕,身高可能有一米九。两腿膝盖上有手术过的痕迹。手上没有结婚戒指,没有金镶牙,满脸胡茬。
亨特站起来,左右瞄了一下,发现衣柜门前面摆着工作靴、牛仔裤,还有淡红色的丝质短内裤。接着,他看到床边有一块煤渣砖。“约克姆。”亨特比了个手势,约克姆立刻进门走到他旁边。亨特指着那块煤渣砖。砖块的一边有干掉的血迹。“那应该就是凶器了。”
“看样子是。”
亨特站起来。“你等一下。”他走到男尸脚边看看,然后又走到女尸手臂旁边看看。另外那三个警察挤在门口探头一直看,可是亨特不理他们。接着,他走到门边跪下来,伸出手指摸摸地毯。地毯上有几个平行的凹痕,长度和那块煤渣砖差不多。接着,他站起来的时候,注意到克罗斯就站在门口。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克罗斯问。
“到外面去用封锁带把庭院和街道围起来。把法医和鉴识科的人找来。”亨特搓搓脸,“还有,去帮我弄一罐健怡可口可乐。”克罗斯转身正要走开的时候,亨特忽然又抓住他的袖子,“不要从屋子里的冰箱拿。还有,把这条走廊清干净。”
亨特看着克罗斯把走廊上的东西都拿走,接着,他忽然感觉到约克姆站在他身后,于是立刻转身看着他。约克姆身后是一幕血腥残暴的景象,衬托着他的身影,他兴奋得满面通红,整个人显得生龙活虎。亨特看看他身后,然后压低声音说。“我知道现在下定论还言之过早,不过,我认为这不是预谋杀人。”
“怎么说?”
亨特指着门底下。“地毯上有凹痕,显然那块砖头是他们用来挡门的。”他耸耸肩,“如果是预谋杀人,凶手一定会带凶器。”
“有可能。不过,也有可能他本来就打算用那块砖头来杀人。”
“现在下定论还言之过早。”亨特同意他的看法,“你说的没错。”
“嗯,那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亨特抬起手,手掌面向整个房间挥了一圈。“封锁现场,等鉴识科的人来。还有,整条街挨家挨户找人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线索。另外,从局里调一头寻尸犬过来,说不定会用得上。”说到这里,亨特忽然愣住了,转头看向走廊。“该死!”他忽然激动得大吼一声,一拳打在墙上,然后冲向小客厅。约克姆跟在后面走进小客厅时,亨特两手撑在前门的门框上,额头撞着门板,撞得咚咚响。“他妈的该死!”他越撞越用力。
约克姆说:“想虐待自己,还有更好的方法。”
亨特猛一转身,背靠在裂开的门板上。他知道自己脸色一定很难看。“事情不太对。”
“有哪件凶杀案是对的吗?”
“约翰,她怎么没有在这里?”亨特忽然觉得喘不过气来。他用力拉开门,转头说话的时候口气充满了怨恨。“本来今天就应该结束一切的。”
“你是说蒂法妮?”
“所有的一切。”
约克姆一开始没听懂,但很快就懂了。
这一年来亨特所受的煎熬。
生命中所有的痛苦。
第十七章
约翰尼把那辆破破烂烂的旅行车停进弯道旁一片狭窄的阴影中。这里是城区的外围地带,寂寥空旷,一片漆黑,紧靠着一片森林,四下一片死寂。约翰尼盯着那栋房子。有一扇窗户透出微弱的灯光。他上一次到这里来,已经是两个礼拜前了,但这里一切都没变,树荫下还是一样停着锈痕累累的车子,而那个空啤酒罐依然摆在信箱上。
那栋房子本身隐约透露出一点端倪。屋子里透出微弱的昏黄光晕,很多墙面凹凸不平,一副没盖好的样子。空气中飘散一股堕落邪恶的气息,仿佛一英里外垃圾场的毒素渗透到这里来了。白天,乌鸦成群聚集,偶尔会听到远远传来枪声。那是捡破烂的人开枪在打老鼠和空罐头。而一到夜里,蟋蟀鸣声此起彼落。不过有时候,蟋蟀声会无缘无故突然消失,仿佛外面的世界忽然张开嘴,一口吞没了这里的一切。每当这里陷入一片死寂,约翰尼都会紧张得浑身僵直,感觉自己仿佛被一团冰冷笼罩,喘不过气来。约翰尼常常会梦见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尽管他不太愿意承认。但无论如何,他还是常常跑来这里。
有时候是三更半夜,有时候是一大早。
六次是半夜,六次是一大早。
总共十二次。
柏顿·贾维斯犯案累累,所以被约翰尼列入黑名单。在约翰尼看来,“犯案累累”是最关键的字眼,因为那意味着,这病态的王八蛋很可能会故技重施。他有性侵害的前科,平常开车拉着平板拖车运垃圾,有时候也制作鹿标本,借此维生。他的绰号叫“贾霸”。举例来说,你会听到有人对他说:“贾霸,你看,这头雄鹿真他妈的大。你有办法做这么大的标本吗?”
贾霸没有朋友,虽然是有几个家伙来找过他几次,不过约翰尼并不认为那叫朋友。那些人的手总是脏兮兮油腻腻的。他们互相交换光盘,而且会神秘兮兮地交换情报,比如说,到目前为止泰国还是打炮的天堂。约翰尼也跟踪那些人,找到他们住的地方,还有工作的地方。
那些人也在他的名单上。
不过其中有个人比其他人更常来。有时候他身上会带枪,有时候不带。他年纪很大了,身材高瘦结实,手指头很长,眼中流露出一种饥渴的神色。每次他来,就是和贾霸坐在那里喝威士忌,抓着酒瓶你一口我一口,边喝边聊从前在越南的村子里干了哪些事。约翰尼听他们提到过一个小女孩。他们叫她“小黄”。一提到她,他们都露出一种如痴如醉的迷茫眼神。当年那个小村子遭到猛烈轰炸,女孩家的小屋子被炸得支离破碎,家人都死了,屋里堆满了尸体。他们和那个小女孩就在那间小屋里整整待了三天。说着说着,他们把酒瓶举到半空中,嘴里嚷着:“小黄,真他妈可惜。”
那种笑声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约翰尼去过两次以后,开始怀疑贾霸房子后面那间小屋有古怪。贾霸家后面有一条步道,一路穿过浓密的树林,那栋小屋就在树林后面,很隐秘,从公路上或是从贾霸家都看不见。小屋是煤渣砖砌成的,窗户都用铁钉钉死,而且用粉红色的塑料布和黑色胶带整个封死,约翰尼根本看不到里面。屋里从来没有看到过灯火,永远一片漆黑。门上的锁头足足有约翰尼半个脑袋那么大。
那里就是他首先要去的地方。
小屋。
第十八章
到清晨六点的时候,两具尸体都已经装袋了。亨特站在门廊上,看着担架床哗啦啦推出门口,光滑油亮的黑色塑料尸袋看起来很诡异。他转头看看街道两边,看看庭院。天空阴沉灰暗,街道庭院看起来一片黯淡苍白。太阳还没出来,但亨特感觉得到天快亮了。铁路另一边有几棵树,树梢上已经泛起灰蒙蒙的天光,而东边的天际已经露出了一丝曙光。街上到处都是警车,有的停在路口封锁街道,有的斜斜地停靠在路边护栏前。法医的厢型车停在院子边缘,后面的车门敞开着。黄色封锁带前面挤满了媒体记者。不过,亨特并没有留意那些记者。他一直在仔细观察住在附近的那些人。这条街道很窄,房子之间的空隙很小,看起来很拥挤。一定有人知道什么线索。一定有人知道。他视线来回搜寻,后来,他注意到现场有一个穿黄衬衫的白人老先生,还有一个黑人小孩。那孩子眼睛骨溜溜转个不停。他看起来像是混帮派的,身上的刺青可能是他自己刺上去的,看起来很粗糙。接着,他盯上了一个妇人。她脸形很宽,胸部下垂,两手各抱着一个孩子。她就住在隔壁,可是却说她什么都不知道。
“我什么都没听到。”
她眼中充满仇恨。
“我什么都没看到。”
接着,局里有一位警犬训练师忽然从房子旁边冒出来,衣服脏兮兮的,一脸疲惫,一条黑色混血警犬跟在他旁边,紧贴在他大腿上。它一看到尸袋,舌头立刻垂到嘴巴外面,眼睛死盯着尸袋一眨也不眨。那位训练师摇摇头说:“地面和地板下面,什么都找不到。要是还有另外一具尸体,一定是在别的地方。”
“你百分之百确定吗?”亨特问。
“百分之百确定。”他张开手掌,拇指对着那条狗的头。
亨特忽然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可是却又觉得现在还不到可以松口气的时候。因为,蒂法妮·肖尔不在这里,并不代表她还活着。他一直在想后面那两具尸体。“你确定它们不会干扰到狗的嗅觉?”他指向那两个尸袋。
“绝无可能。”
亨特点点头。“那就好,麦克,辛苦你了。”
训练师用舌头顶住上颚,嗒了一声,那条狗就跟在他后面走了。
什么都没有。他们什么线索都没有。亨特忽然想到,约翰尼·梅里蒙告诉过他科罗拉多州那个失踪女孩的状况。有人在地窖墙上挖了一个洞,把她关在里面,洞里只有一张床垫,一个水桶,一根蜡烛。亨特一想到这个就恨,越想越恨。他努力想象自己就是那个找到她的警察。他想象着,如果是他,当时他第一个动作会是什么?他会先把那个小女孩从脏兮兮的床垫上抱起来,还是会先扑上去揍烂那个王八蛋的脸?或者,他会不会毫不考虑就一枪打烂那个王八蛋的脑袋?干了十七年的警察,他会这样做吗?
有可能。
非常有可能。
亨特看着法医特伦顿·穆尔把尸体放进厢型车后车厢,然后用皮带绑紧。特伦顿此刻的模样和亨特差不多:疲惫,郁闷,黯淡,像此刻的晨曦一样黯淡。接着,他又爬上台阶走到门廊上,那一刹那,亨特闻到一股咖啡味,混杂着福尔马林的气味。那是停尸间的气味。“不好意思,没想到这么快又丢了两具尸体给你。”亨特对他说。
穆尔挥挥手。“反正我本来也正要打电话给你。”他说,“那个戴维·威尔逊,初步的检验结果已经出来了。”
“这么快?”
“怎么说呢,嗯,你可以说那是因为我热爱我的工作。”
亨特离开门口,走到门廊的另一头,避开那些工作人员的耳目。穆尔跟在他旁边。亨特说:“说来听听看。”
“他从桥边的栏杆摔下去的时候,还没有死。那小男孩就是这样说的,我的检验证实他说的没错。明显的外伤,大部分你自己也看过了。手臂和腿都断了,而且是断成好几截。完整的细节我会写在报告上。左边眼眶碎裂。七根肋骨碎裂。另外,左侧的器官也有裂伤,有内出血。肺部刺穿。不过,这些都还不是真正的死因。”
“怎么说?”
“我发现他的喉咙有一处很严重的挫伤。”穆尔伸手指着自己的喉咙,就在锁骨上方的位置,“喉头碎裂了,就在食道的部位。他的喉咙受到重压,到最后整个被压扁,完全堵塞住了。”他停顿了一下,“警官,他是窒息死的。”
“可是约翰尼发现他的时候,他不是还活着吗?还能呼吸,还能说话。”
“他喉咙上的挫伤看得出一种模式。很不明显,只有用放大镜才看得到,否则你根本不会注意到,也不会想到要做什么比对。不过,那绝对是一种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