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五日早上在相模湖畔发现的女尸——星野花江遇害一案的调查工作之所以会遇阻,就是因为遇害人周边完全没有疑似人选浮出水面。
对此,搜查总部是这样总结的:像遇害人星野花江这种毫无异性及同性交往关系的女子,实属罕见。不论搜查人员怎样拼命开展走访调查,都一无所获。对嫌疑对象也已一一做了排查。这当中包括了遇害人担任其秘书的日东商会董事长米村重一郎,她致电通知赛马预测消息的三十余名“会员”,以及日东商会内部向她借过款的七八个员工。然而,所有人都握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从他们的证词中,也找不到任何能作为线索的材料。
至于星野花江向会员们透露的赛马预测消息究竟来源于何处,至今不明。手里养了将近十匹赛马的董事长米村重一郎说起话来,的确有些含糊其词。可是,他本人也持有当晚的不在场证明。总部也曾经将其列为重点嫌疑人之一,可是不论怎样排查,也找不到证据证明二人之间存在董事长与女秘书间常有的那种暧昧关系。更何况,星野花江是个年过三十、毫无姿色的女子,基本上是无法勾起异性兴趣的。在她身上,只有着旺盛的存钱欲望。
可是,即便是毫无魅力的女性,在男人眼里也有可能成为猎物。因为,星野花江手里有一大笔积蓄。杀害她的人毫无疑问是盯上了她的钱。从银行存款里连续取出将近七百万日元,时间还限定在除兼职日以外的每星期一、二、三,也就是说,要在这些日子的晚间把钱交给对方。那么,对方是个与之有着恋爱关系的人吗?可是,以她的性格来看,没有可能白白拿给对方钱财,一定会按欠款一笔一笔记在账上的。手拎包里的记事本失踪,以及找不到本应留在屋内的账本,这一切都印证了以上的推测。
可是,不论怎样排查,都发现不了她存在着“情人”的证据。既然她第一次取出七百万存款的一部分是在去年七月,那么,可以推断的是,这段恋爱关系应该诞生在那之前。警方也按照这个时间调查过了,却依然无功而返。
凶手有车。掐死她的地点依然不能明确。但是,凶手应该是在相模湖畔抛尸当天,连夜赶到了她的寓所,用在手拎包里找到的钥匙打开房门进入屋内,拿走账本后逃之夭夭的。这样的话,很有可能走的是中央高速和首都高速。报上已经登出公告,可是,至今也没有任何目击者前来提供消息。
手段已经用尽,案情却依然迷雾重重。搜查总部在成立四个月之后,终告解散了。
是年八月前后,一名巧妙地修改了未中的马券号码,并企图凭其诈骗彩金的男子,在后乐园场外投注处被捕。
“六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我来这里排队时,在领取彩金的窗口遇到了一个名叫八田的熟人,他是一家洋服店的老板。我看到他领取了一大笔彩金。听他说,他在上次二月十八日的F氏纪念赛上中了大彩。为了不在比赛当日惹人注目,他故意没有领取彩金,等到四个月后才来领奖。我也在那场F氏纪念赛上投了注,买的还是大热的森之杯,结果却失手了。2─3的连环彩金居然高达九千五百日元呢。听说八田一共买了三十张千元券,也就是说,可以分到二百八十五万的彩金啊。我猜,像八田那种一向只会坚持买银行赛的男人,偏偏在F氏纪念赛上放弃了大热的森之杯,一定是手里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消息吧。这件事让我很是眼红,就想着涂改马券号码,自己也能领份彩金回去。”
警察在听取男子供述的过程中,想起一件事来。
那就是调查二月中旬前后相模湖畔发现的尸体——布料批发行的董事长秘书遇害一案之际,自己协助神奈川县辖区警员调查一事。一般来说,其他府县[12]的警署人员要在东京市内进行搜查时,常常会请求警视厅予以协助。当时,神奈川县辖区警署派来的搜查人员曾经对该名警察提到过,在案发现场掉落了一片体育报上的赛马栏剪报,疑是加害人或遇害人的随身物品。而那片剪报的内容,正是关于“森之杯”这匹赛马的预测报道。
这名没能成功骗取到马券彩金的男子在供词中,也提到了森之杯这一赛马的名字。这使警察联想起之前那桩案件,遂立刻通知了已解散搜查总部的神奈川县警察辖区警署,并称,“希望此事能起到一定参考作用”。
接到通知的辖区警署立刻派出两名搜查人员奔赴东京,开始针对八田英吉的身份进行调查。随后得知,这是一名在中央区久松町经营城东洋服店的三十五岁男子,承接着平和服饰的制衣业务。而平和服饰正是日东商会的承包商,也就是说,八田英吉的城东洋服店属于日东商会的二级承包商。
说到日东商会,董事长是米村重一郎,遇害人星野花江之前正是他的秘书。在这里,掉落在湖畔草丛上的剪报(疑似在抛尸时从记事本中掉落)中所提“森之杯”,与日东商会有关人员之间,终于可以用一条线关联起来了。
一度解散了搜查总部的辖区警署立刻重整旗鼓,着手商议新的搜查方案。
八田英吉的城东洋服店作为日东商会的二级承包商,经营异常艰难。加之纺织行业原本就已低迷不振。星野花江从七月开始接连从银行取出七百多万日元存款,是不是就交给了这个八田英吉呢?此时,警方也已得知,八田有自己的车,常常会驾车外出。
辖区警署本想将八田列为重要嫌疑人,立刻进行调查取证。可是,要实施这个行动,还存在着几个难点。
首先,并没有发现星野花江与八田英吉之间的关系。对于遇害人的交友关系,他们在最初的搜查阶段,就已进行了大量走访调查,却没有与之接近的人物浮出水面。不用说,更不可能见到八田英吉这个名字了。这一次,又以八田英吉为主线清查了他的周边,出人意料的是,也没能查出星野花江的名字来。
两人之间不是毫无关联,就是那种关系被巧妙地隐瞒了起来,二者必居其一。
而且,即便暗中进行调查,依旧毫无迹象表明那笔七百万的款项自去年七月起到了八田英吉手里,并被他挥霍出去。城东洋服店的资金周转情况,也并没有因此发生明显的好转。
警方也向日东商会的接线员取过证,证实八田英吉这个名字既没有打过电话给星野花江,也没有打过电话给米村董事长。
这样的话,就不能随意传讯八田英吉了。没有直接证据自不用说,间接证据也只有一项“在东京赛马F氏纪念赛上,特意排除森之杯后中了大彩”。如果他非要辩称,是依靠自己的判断与直觉买的,也并非不合情理。
辖区警署的搜查人员觉得,假如就此放弃八田英吉这条线,实在是心有不甘。
总之为了解开疑团,搜查人员主动登门到久松町的城东洋服店里,拜访了八田英吉。他本人正待在办公室里。这是一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外表温顺柔弱的高瘦男子。
办公室里还有三名女性事务员,两名假扮成客户的搜查人员遂邀他到附近咖啡店里小坐。他说,自己刚好也想喝杯咖啡,于是欣然一同前往。隔壁的工作间里,还传出缝纫机发出的嘈杂声音。
两名搜查人员到了店里后,才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证。此时,八田英吉面不改色,一脸不知情似的问道,不知道警察究竟有什么事情要向自己询问呢?
“你在今年二月十八日F氏纪念赛上中了将近三百万的大奖吧?”搜查人员笑着询问道。
“我都买了好长时间的马券了,还是第一次碰上这样的好事呢。啊,我可是完全没有从什么人那里得到什么特别的消息啊,只是我的直觉而已。”
“你是说,幸好一开始就把大热门森之杯去掉了吗?”
“去掉森之杯?是啊,之前我光买那些大热门的马了,结果老是吃亏。所以,这次就反其道行之,干脆赌上一次试试了。”八田英吉微微笑着,向两名警察说道。
“是吗?直觉这个东西,人人都有啊。其实,还有一个人跟你预测的一致呢。你可能也在报上看过的,就是今年二月十五日在相模湖畔被发现的尸体——日东商会的秘书星野花江。她从体育报赛马栏里剪下的森之杯报道部分,掉在了案发现场。”搜查人员若无其事地说道。
对于八田英吉来说,此刻才是最大的危机。
此前,报上居然只字未提那片剪报的事情,这使他内心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他当然记得,把星野花江的尸体留在现场时,记事本曾经滑落到草丛上,自己还把它拾了起来。那片剪报看来一定是本来夹在记事本里的,就在那个时候掉了出去。他知道,应该是因为自己没拿手电筒,心里又惶恐不安,才没能留意到。
八田英吉在公寓里的偷听记录上,曾经看到过她用潦草的字迹写着“森之杯要用烧酒蒸”。听到警察的一席话,他明白了,那片剪报与之本该是一体的。
可是,他竭尽全力不让自己受到的冲击表露在脸上。他掏出香烟,点上火,在警察面前淡定地吐起了烟圈。
“是吗?”
他看似毫无兴趣地吐了几个字出来。言多必失,说多了肯定危险。
本来,警察会出现在自己面前就已经超乎自己的想象了。不过,当他得知对方只是为了询问自己在F氏纪念赛上中大彩一事,就稍微放下心来。
“你之前认识星野花江吗?”警察接着问道。
“不。就是通过那桩命案报道,我才知道她是日东商会的事务员。当然了,之前既没有看到过星野的长相,也没有跟她见过面。”
“你跟日东商会的米村董事长熟悉吗?”
“米村董事长本人我倒是在什么地方远远地看到过,不过并没有说过话。我也只不过是个二级承包商,与日东商会没有直接的业务往来。平常打交道的是平和服饰,他们才是日东商会的一级承包商。”
“你有私家车吗?”
“有。是N品牌的快捷豪华型中型车,昭和四十九年[13]出厂的。”
“车牌号码呢?”
“XX7355。”
“今年二月十四日晚上,你有没有开自己的车外出过呢?”警察询问道。
“二月十四日的晚上吗……”
八田英吉想了一阵。
“时间太久了,想不起来。已经是半年多前了啊。”
——的确,一般人也没有几个能清楚记得半年多以前自己的行动的。就算是被人家问到四五天前的晚上干了什么,也会有人想不起来的。如果弄巧成拙地制造个不在场证明出来,反而更加危险。他决定,坚持自己最开始定下的方针:不去花功夫制造不在场的证据。
英吉下定了决心。
“是吗?那能不能想办法回忆点什么呢?”
警察笑着,一脸为难的表情。
“还是想不起来啊。”说完,英吉又笑着问道,“警察先生,为什么要向我询问这种事情呢?”
“应该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我们也只是接到上级指示,要求我们问一下八田先生。嗨,搜查的范围太大了,我们也时常会接到上级一些莫名其妙的指示。可是,绝对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请放心。”
警察找了个现成的借口,含糊地搪塞过去了。接着,又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啊,对了。还有一个问题也要问一下八田先生,你在夜间外出的时候,都是开自己的车吗?”
“是啊。也有开车的时候,也有坐电车的时候,看情况吧。不一定每次都开车。”
可是,这个问题引起了八田英吉极大的不安。他的内心开始感到莫名的恐惧。
“要是我能想起二月十四日那天晚上的事情,我会联系你们警察的。”
两名搜查人员又亲自赶赴警视厅交通部。
“二月十四日晚上吗?”
警视厅的办事员说着,抽出了记录本逐一查看。
“当天晚上,辖区内的中央高速也好,首都高速也好,一起事故都没有发生过。而只要没有发生过事故,该牌号的车辆是否经过高速公路,就不会在记录当中,那就没法知道了。”
等到八田英吉主动打电话给神奈川县警的辖区警署,已经是第二天了。他手里拿着出差赴东京的搜查人员名片,约出了其中一人,信心十足地说道:“我想起来了,警察先生。二月十四日晚上八点前后,我本打算去拜访神田的朋友,就离开了家。中途我又改了主意,八点半前后在丸之内R报社旁的关东煮小摊上喝了点酒,结果喝醉了。上了车之后,发现开不了车,准备在车上睡一小会儿,等到酒醒。结果却睡过了头,回到家里都是十一点半左右了吧。我老婆已经睡着了,都没发现呢。”
“您把车停在了哪里呢?”
“R报社旁边一条昏暗的路上。”
由于前一天被警察登门拜访并询问外出情况,八田英吉担心自己只说不记得了的话,会被警察怀疑。因此,他感到惴惴不安。他花了一整个晚上,处心积虑地思索,哪里才是即便警察要调查,也找不到确切证据的地方。最终,他想到了夜间的报社旁。那里自己以前去过,很是清楚周边的状况。因此,干脆自己主动找上门去报告了。
辖区警署的警察又在晚上赶到东京,四下观察八田英吉所说之处。
时间也跟他所说的一致,刚好是九点前后。这天夜里,报社附近行人稀少,并排摆着三四家小摊贩的车。看上去,除了夜班报社员工外,还有些过路的汽车不断地来来往往。也有人会下车,到摊上站着吃些关东煮或是荞麦面,然后再离开。
搜查人员站到了关东煮的小摊前,旁边还有四个客人正在站着吃东西。
“来这里的客人都是些老主顾吗?”搜查人员一边吃着芋头串,一边向正在忙碌着的老爷子发问道。
“老主顾主要都是些报社里的人,生客也不少啊,都是开着车来的。正好这个时间肚子也饿了。再过一会儿,酒吧里的女招待们就会坐着客人的车来光顾了。”头上扎着绑带的老爷子答道。
“那么,您还记得今年二月十四日晚上九点左右开车到这边的摊子上喝酒的人,是什么长相吗?”
“生客吗?那种生客的话,哪个小摊也不会记得的啦。那些人就算来过,我也不会记得的。就是这样啦。”
搜查人员离开此处向背面走去,附近全是些工厂和仓库,路旁停着几台中型车和小型卡车。路上几无行人。
要制造不在场证据,这里的确是个完美的地点。八田英吉自称十一点半回到家里,妻子已经熟睡,并不知道他回去了。
“要在那样的地方搜查不在场证据,纯粹是做无用功嘛。”
听到以上报告时,辖区警署的搜查科长表情明显现出不快。
神奈川县警辖区警署听取了派往东京的搜查人员回来所做的汇报。开过搜查会议后,得出结论:只能放弃八田英吉了。
直接证据一项也没有。若说间接证据,也没有任何周边证词,能证明八田英吉与遇害人星野花江之间有过交往,她那七百万日元的去向也实难把握。把“中了森之杯大彩”说成是偶然的幸运,也无可厚非,这份材料根本就没有办法用作证据。半年前的晚上在小摊上喝酒,在没有行人经过的路上睡在车里,这些全都没有办法开展不在场证明搜查。
辖区警署的搜查工作只得再度告一段落。
——入秋后的一天。
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来到东京市内的四谷警察署,从口袋里拿出一片报纸上的剪报,出示给警员,说道:“我手里有些线索,也不知道跟这则报道有没有关联,所以特来报告。”
剪报的内容是关于“相模湖畔女白领遇害案”的。
“据信,凶手于二月十四日夜里,曾与被害人同乘一台车,或是载上被害人的尸体从东京市内经过首都高速、中央高速,驶往相模湖畔方向,并在湖畔抛尸。之后又独自一人驾车沿同一条高速公路回到东京市内。搜查总部希望,当天夜里如有在高速公路上见过疑似该车者速来报告。”
“你是在什么地方看到疑似该车车辆的呢?”警员代替神奈川县警的辖区警署询问道。
“就是在首都高速上永福与高井户出口之间的紧急停车带里。我们的车开进去之前,那里还停着一台N品牌的快捷豪华型中型车。我们的车就停在它前面的位置。”男子说道。
“我们,是指?”
“我开车,女朋友坐在旁边。”
“然后呢?”
“然后,我们在车上说话的时候,早就停在后面的那台车上突然传来声音,好像是女人短促的叫声。当时,我还以为是车……震……的声音呢。”
“这大概是二月十四日几点钟的事情呢?”
“大概刚过十点钟吧。接着,又过了大概十分钟吧,后面的车就发动引擎开出去了。经过我们的车旁开向前方,也就是朝中央高速的方向开过去了。坐在里面的人一直看不清楚。”男子继续向警员讲述道。
他们在那台车开走后,又在紧急停车带里待了三十分钟左右,说完了话就准备回家了。这时候,汽车出了故障,又耗费了五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他为了把住在牛入一带的女朋友送回家中,在高井户出口下了高速,重新开上了对面的高速公路。
“这样向市内方向开过去时,我突然发现,一台在我们前面的中型车和一个半小时前跟我们停在同一个紧急停车带里的车非常相似。我们是因为汽车出了故障才这个时间回去的,对方可是一个半小时前就开出去了。而且,这个时间才返回来,说明把女的送到了相当远的地方。我们一边聊着这个话题,一边看着前面开车。可不知为何,那台车突然猛地加大油门。简直就像亡命一般狂飙出去,我也来了兴致,加速追了上去。
“当时我觉得很是蹊跷,就想着最起码看看前面那台车的牌号,很想拉近车距。让我吃惊的是,对方居然越开越快。我也是因为好奇才想追上去。可是,从新宿再往前的路段上有许多弯道,我想那样超速太危险了。后来看到报上的新闻时,我就想,那台车会不会跟这桩相模湖命案有关系呢,所以就特地来报告了。”
“你看到那台车的车牌号码了吗?”
“很可惜,对方逃得实在是太快了,最后我也没能看清车牌号码。那台车离开外苑出口的时候,跟我们方向还是一致的,然后就径直朝经过绘画馆旁的外苑周边公路开过去了。我为了把女朋友送回牛入那边,就从信浓町向四谷三丁目方向开过去了。也就是说,与对方是一左一右,分道扬镳了。”
“那台车下了外苑出口,是朝青山方向开过去的吗?”
“我觉得是。”
警官的眼睛看着那片剪报。
“这是二月份的报纸啊。为什么那个时候你没有马上来报告呢?”
“因为我有老婆啊。这种事情要是向警察报告的话,我就会被老婆发现跟情人在车上幽会的事情了啊。”
“原来如此。那,过了八个月之后,就能来报告了吗?”
“我已经跟当时的老婆离了婚,跟那个在车上和我幽会的女朋友结了婚啊。所以,也就不用再担心什么了。其实,我会来报告这件事,还是现在的老婆建议的呢。”
来报告消息的人挠着头,讪笑着。
对相模湖畔女白领遇害案深感棘手的神奈川县警辖区警署接到了东京四谷警署的通知,内容就是关于“首都高速上的目击者证词”的。最开始,警署并未重视。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证人并没有目击到车牌号码,因而毫无线索可言。首都高速公路上,仅仅夜间就会有数百台N品牌昭和四十九年出厂的中型车——这种车型极其普遍,同型号的车辆也数不胜数。
而且,报告人说该车从高井户方向下了外苑出口。按理说,凶手应该从相模湖入口处向距离小岩的星野花江寓所最近的小松川出口直行才对。没有道理出了外苑又驶向青山方向的。从时间上看,凶手也应该没有多余的时间在路上耽搁。
可是,辖区警署对于该报告人所说的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里杀人这一推测,表示出了兴趣。也就是说,这桩命案被伪装成了情侣在路旁的汽车里恋爱。原来如此。这样的话,杀人和搬运尸体就可以一举完成了。掐死对方这个手段也的确符合伪装成恋爱现场的情况。
辖区警署的搜查人员再一次来到了东京。首先,他们与报告人本人见面,听取了他的证词。报告人一再强调说,自己所目击到的那台车的主人一定是住在青山一带的。
搜查人员尽管觉得很有可能是白费工夫,还是坚持去了警视厅交通部。由于目击者并没有看到汽车的牌号,搜查人员向交通部陈述时的口气也颇为郁闷,这份材料从一开始就没有受到重视。
交通部遂从记录中查找,八个月前的二月十四日夜里,青山附近是否发生过什么。
科员说,二月十四日夜里,并没有发生过事故。但是,有一台N品牌昭和四十九年出厂的中型车,在十二点左右曾在外苑处被一伙暴走族包围过。被巡逻车发现后,警官下车向该车驾驶人询问是否受到了伤害。貌似车主之人答曰没有,却慌忙启动汽车,匆匆逃离了现场。
当时,深感奇怪的警官记下了那台汽车的牌号,汇报上级以后,被记录了下来。
“牌号是?”
“XX7355。”
搜查人员翻开记事本,这正是八田英吉的车牌号码。
“二月十四日晚上八点半左右,在丸之内R报社旁的小摊前喝酒,之后在附近的路上停下了车小睡,十一点多才回到位于久松町的自己家中。”
这可是八田英吉事后特地从东京打电话给辖区警署的搜查科,主动提供的证词。
[1] 在日本,家庭用汽车的牌照是白色的。——译注(如无特别说明,本书中注释均为译注)
[2] 日本的汽车为左侧通行。
[3] 主要负责收费公路建设、管理的特殊法人。
[4] 东京新宿区的地名。
[5] 坪是日本的面积计算单位,1坪约合3.3平方米。
[6] Derby,赛马比赛的一种。此处指日本东京赛马场举办的德比赛。
[7] Oaks,赛马比赛的一种。此处指日本东京赛马场举办的橡树赛。
[8] 赛马用语,相当于八分之一英里,约合二百米。
[9] 日式房间的面积单位,一大叠约为1.65平方米,一小叠约为1.5平方米。
[10] 传统日式料理店门口挂着的布门帘。
[11] 即日本的飞车党。
[12] 日本的行政区划,相当于中国的省、直辖市。
[13] 即1974年。
第2章 .狂奔的男人
一
所谓收藏狂,从精神分析层面来讲,大概应该归类于偏执狂。不过,这个概念似乎也因收藏对象而异。像绘画、古董那些,收藏者不论集齐多少,都有可能受到外人的尊敬,并不会被称为某某狂。再比如玩具、器物之类的手工艺品,基本上也属于这一种。可是,假如绞尽脑汁收藏回来的对象却是那些并无价值的、一般人根本不会有收藏欲望的物件,就可以称之为某某狂了吧。比方说,喜欢收藏别人穿旧了的杉木屐、拖鞋、睡衣纽扣、烟灰缸之类的人,应该就可以归类为收藏狂了吧。倘若把这些东西搞到手里还并非通过金钱,而是多少有些不合法的手段的话,就更不必说了。
旅馆酒店行业里,这种被盗事件是时有发生的。法律上讲,这种行为的确属于盗窃。但那些丢失的物件是否能被认定为“被盗物品”,对于警方来说,也着实是件令人头痛的事。这是因为,拿走东西的人,通常并非出于经济利益上的考虑,而对于被盗方而言,经济损失也是微不足道的。
可是,这些时候,那些不值一提的普通物件在收藏狂眼中,往往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杉木屐也好,睡衣纽扣也罢,其价值就在于上面印着或是缝上了酒店旅馆的名字。假若没有名字或标志,就全无价值了,也会让他们觉得索然无味。这一点上,倒是与常人并无二致。比方说,遇到一把印有酒店名字的汤勺,收藏狂们便会想尽办法躲过酒店的耳目,将其占为己有。假若上面没有名字的话,在他们眼中也不过就是一把普普通通的汤勺而已。同样,一双杉木屐上是否印有旅馆的名字,自然也是如此。再比如,烟灰缸、酒杯、酒壶、枕套等等,全都可以以此类推。倘若还能把床单缠在腰间,在账房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带出去,更会被外人啧啧称奇。这些玩意儿若是放在自家壁龛里,当成挂轴或是摆设,就算再一文不值的物件,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被盗物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