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岛上,死在楼上的卧室里。这真是够糟糕的了,但是她这么做的时候,脑子已经不清醒了……一部分的她知道,另一部分的自己就像被侵蚀的河岸,随时准

备滑入行进中的河流。
你们应该也看得出来,她很孤独,这一点我真的不明白。我一直都不理解,当初她为什么要抛弃一切,跑来这个小岛。至少在昨天之前还不理解。但是她也很害怕

,这我可以理解。即便如此,她仍然有一种可怕又吓人的力量,像个垂死的女王,即使到了生命的尽头,也不想松开手中的皇冠,好像只有上帝出马才能一根一根

地扳开她的手指头似的。
她的情况有时好,有时坏,这我已经说过了。她的老毛病通常在情况好和情况坏的过渡期发作,可能是在脑子清醒几天之后,要进入一两个星期的迷糊期时,或是

在一两个星期的迷糊期之后,要进入脑子清醒期时。她在两个时期间转换时,好像不知自己身在何方,这一点她也知道。在这些时候,她会产生幻觉。
如果那真的全是幻觉的话。我现在不像以前那样确定这件事了。或许我会告诉你们这件事,或许不会。到了该说的时候,我看我的心情如何再决定说不说。
我猜她的幻觉并不全是发生在星期日午后或者半夜。我之所以清楚记得发生在这些时候的幻觉,是因为在星期日午后或者半夜时,房子里很安静,这时她要是开始

尖叫,我真的会很害怕。那就像是有人在大热天朝你泼了一桶冰水。每一次她开始尖叫,我总觉得自己的心脏要被吓得停止跳动了。每一次我都觉得,只要我进她

的房间,就会发现她快死了。不过,她怕的事情都很莫名其妙。我的意思是,我知道她害怕,也很清楚她在怕些什么,但我就是不懂原因何在。
“电线!”我走进她房间时,有时候她会这样尖叫。她整个人蜷缩在床上,双手紧握放在胸前,嘴巴紧绷,不住地颤抖,脸苍白得像鬼一样,眼泪沿着眼下的皱纹

流了下来。“电线哪,多洛雷丝,快阻止那些电线哪!”她会一直指着同一个地方——远处角落里的护壁板。
那儿当然什么都没有,只有她想象的东西。她看见那些电线从墙里钻出来,刮擦刮擦地沿着地板伸到她的床上——至少我认为她看见的是这些幻象。这时我会跑下

楼,从厨房的架子上拿下一把菜刀,然后带着菜刀上楼。我会跪在那个角落里,如果她表现出电线已经蔓延到她附近的样子,我就待在靠床近一点的地方,假装将

这些电线砍断。我会拿着菜刀轻轻地砍着地板,这样才不会砍坏枫木地板。我会一直砍,直到她不哭了为止。
然后我会走到她身旁,用我的围裙或是她塞在枕头下的舒洁纸巾擦去她脸上的眼泪,亲她一两下,哄她说:“宝贝,乖,它们都不见了,我已经将那些讨厌的电线

都砍断了。你自己看看。”
她真的会看(虽然我已经告诉过你们,这时候她根本什么东西都看不见),看完后很可能再哭一会儿,然后抱着我说:“多洛雷丝,谢谢你。我还以为这次我一定

会被它们抓走呢。”
她谢我的时候,有时候会叫我布伦达,布伦达是多诺万家在巴尔的摩的住处的管家。有时候她又会叫我克拉丽斯,克拉丽斯是她妹妹,早在1958年就过世了。
有时候我上楼走进她房间,会看见她半坐在床上,尖叫着说她枕头里有蛇。有时候她会坐起身,用毛毯蒙着头,大喊着窗户正在放大太阳,准备把她烧焦。有时候

她会发誓,说她觉得头发已经开始卷曲了。不管外面是在下大雨,还是在起大雾,她都会信誓旦旦地说,太阳正准备将她活活晒死。我只好将所有窗帘都放下来,

然后抱着她,直到她不哭。有时候我会再多抱她一会儿,因为即使她不哭了,我还是可以感觉到她的身体在颤抖,像是一只被可恶的小朋友欺负的小狗。她会一次

又一次地要我看看她的皮肤有没有哪个地方起了水泡,我会一次又一次地告诉她皮肤没有起水泡。过了一会儿,她就慢慢睡着了。不过有时候她并未睡着,而是进

入一种恍惚状态,对着一些不在场的人喃喃低语。有时候她会说起法语,我说的可不是“妮好吗”那种洋泾浜法语。她和她丈夫都很喜欢巴黎,一有机会就会去那

儿度假,有时候带着孩子们一块去,有时候他们自己去。她心情很好的时候就会说起巴黎的咖啡馆、夜总会、美术馆,还有航行于塞纳河上的船只,我很喜欢听她

说巴黎的事呢!薇拉描述事情很有一套,真的,她话匣子一开,你简直可以看见她说的地方。
但是最糟的,也是她最害怕的,莫过于尘土怪了。你们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吧?就是积在床底下、门后面和角落里的灰尘小球。这些小球看起来有点像乳草荚,真的

蛮像的。有时候就算她说不出来,我也知道就是这些东西吓得她说不出话来,通常我有办法让她镇静下来,但至于她为什么这么怕那些鬼大便——她真的认为那是

鬼大便——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后来想到了一个原因。说出来你们可别笑我,我是做梦梦见的。
还好这尘土怪作怪的次数不比烧焦她皮肤的太阳或是角落里的电线作怪的次数多。可它真的发生时,我就有的受了。即使半夜我已经熟睡,而且房门紧闭,可当她

开始大叫时,我就知道又是尘土怪在作怪了。她对别的事情有异于常人的怪念头时——
怎么了,亲爱的?
哦,我的音量不够大吗?
没关系,你不必将那台可爱的小录音机移过来;如果你要我放大音量,我就大点声。我想我可能是你们见过的嗓门最大的女人吧!乔以前常常说,每当我在家的时

候,他都希望在耳朵里塞上棉花。不过,薇拉怕尘土怪的程度可真会让我打寒战,如果我的声音变小了,那就证明这件事到现在还是会让我打寒战。即使她死了,

这件事还是会让我打寒战。有时候我会骂她发神经。“薇拉,你为什么干出这样的蠢事呢?”我会这么说。但这并不是蠢事,至少对她自己来说不是。我不止一次

地想过,我知道她会怎么死,她最后一定会因为那些该死的尘土怪将自己活活吓死。现在我仔细想想,这和事实也相差不远。
我刚刚要说的是,她对别的事情有异于常人的怪念头时,像枕头套里有蛇啦,太阳会烧焦她啦,电线要来抓她啦,这一类的事,她就会大叫。要是她觉得是尘土怪

开始作怪,那么她会开始惊声尖叫。大部分时候,她的叫声并没有文字意义,只是不断地大声尖叫,像是冰块掉进了心脏,让人全身发冷。
我会赶紧冲上楼,看见她正在用力拉扯自己的头发,或是用指甲使劲抓自己的脸,看起来活像个巫婆。她的双眼瞪得非常大,大得几乎像是溏心蛋,而且总是瞪着

某一个角落。
有时候她会清楚地说:“多洛雷丝,有尘土怪!哦,我的天哪!尘土怪啊!”可是有时候她只能哭喊着。她会用双手捂住眼睛一两秒,然后将手放下,好像她受不

了看见尘土怪,可是又不能忍住不看。接着她会开始用指甲抓脸。我尽量将她的指甲剪到最短,不过她还是常常抓破脸。尘土怪作怪的时候,我常常想知道,她这

么老,又这么胖,心脏怎么受得了那么恐怖的事。
有一次她掉下床,躺在地上,一条腿还被扭曲地压在身体下面。我真是吓坏了。我跑进她的房间,她整个人躺在地上,双手握拳捶打着地板,像个发怒的孩子一样

,还大声尖叫着,连屋顶都快被掀走了。那是我那么多年来唯一一次在半夜帮她把弗雷诺医生找来。弗雷诺医生从琼斯波特搭着科利·维奥莱特的快艇来到岛上。

我打了电话请他过来,因为我认为她的腿扭成那样一定是断了,而且她震惊过度,不死恐怕也只剩半条命了。但是她的腿根本就没断,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断。弗雷

诺医生说,只是扭伤而已。第二天她又进入了清醒期,一点也不记得前一天发生了什么事。她比较清醒的时候,我问过她几次尘土怪的事,她看着我的样子好像我

是个疯子,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
这种事发生过几次之后,我就知道该怎么应付了。我一听到她那恐怖的尖叫声,就会马上跳下床,冲出房间——我的卧室和她的卧室只有两步之隔,中间放着一个

衣柜。我将扫把搁在走廊上,在扫把的握把上挂个簸箕。我会大步冲进她的房间,挥动着扫把,好像在挥旗拦下邮政列车似的,然后放声大喊,这样她才听得见我

的声音。
“薇拉,我会逮住它们的!”我会这么大喊,“我会逮住它们的!你只要握着该死的电话筒就好了!”
我会扫她盯着的那个角落,顺便再扫另一边的角落。有时候我扫完,她就平静多了,不过通常她会继续大喊,说床底下还有更多的尘土怪。于是我就双手撑在地上

,双腿跪着,让她以为我也扫了床底。有一次,那个吓坏了的可怜的笨老太婆还探出头来,想自己瞧瞧,结果差一点就跌下床,压在我身上。要是她真的跌下床,

可能会像压死一只苍蝇那样把我压扁。那可就好笑了!
我把让她害怕的每个角落都扫过之后,会让她看空无一物的簸箕,对她说:“全在这儿啦,亲爱的,有没有看见呀?我已经将那些扎人的尘土怪都扫进来了。”
她会先看看簸箕,再看看我,整个身子还不住地颤抖着,眼里满是泪水,就像浸没在河里的石头一样,然后低声对我说:“哦,多洛雷丝,它们的颜色好暗哪!好

脏哪!快将它们拿走。拜托你将它们拿走!”
我就将扫把和空空的簸箕放回我的房门外,方便下次使用,再回去尽力安抚她,顺便安抚我自己。如果你们认为我不需要安抚,那你们自己试试在半夜,在一间像

那样又大又旧的博物馆里独自醒来,外面有狂风呼呼吹,里面还有个疯女人在尖叫。我的心跳得就像火车头一样快,几乎喘不过气来。但是我不能让她看出来我和

她一样害怕,否则她就会开始不信任我,那我们两个人又该怎么办呢?
这样一阵折腾之后,我通常会帮她梳头发。这似乎是最能让她迅速平静下来的好方法。刚开始她会哭哭啼啼的,有时候她会伸出双臂拥抱我,将她的脸贴到我的肚

子上。我还记得,每次她发完尘土怪的疯之后,她的脸颊和额头总是热烘烘的,有时候她的眼泪还会湿透我的睡衣呢。可怜的老太婆!我想在座各位一定不知道,

活到那把年纪,背后还有一群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恶魔追着你,到底是什么滋味。
有时候我帮她梳头不到半小时,她就安静了。她会继续看着我后方的角落,常常会一边喘着气,一边啜泣着;或者对着黑暗的床底下挥手,然后再将手快速抽回,

好像床底下有什么东西要咬她的手似的。有一两次,连我自己都以为我看到床底下有东西在动,我必须紧闭着嘴巴,不然我可能会尖叫。当然,我看到的只是她手

的影子,这我知道,不过从这一点也看得出来,她真是搞得我心神不宁。哎呀!即使是我,也被她搞得疑神疑鬼的,哪怕我这个老太婆的头脑的冷静程度和我的嗓

门一样大。
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如果我没有别的工作要忙,我就陪她入睡。她会伸出胳膊抱着我,紧靠在我身旁,头枕在我左胸前,而我也会伸出胳膊抱着她,就这样等她

睡着。之后我再蹑手蹑脚地爬下床,真的又轻又慢,因为我不想吵醒她,然后回到我自己的房间。有几次我甚至根本没回我自己的房间。那几次她都是三更半夜大

声哭号,将我吵醒,于是我就和她一起入睡。
就在这样的夜晚,我梦见了尘土怪。只不过在梦中,我并不是我,我是她,被困在那张病床上,肥得几乎没有办法自己翻身,阴道由于尿道感染总是火辣辣地疼,

还闷得湿热(因为她老是尿裤子,所以这个毛病挥之不去),也没有什么抵抗力。你也许会说,那块写着“欢迎”字样的迎宾垫现在任凭虫子和细菌糟蹋,不过摆

的方向倒是没错。
我朝着角落望去,看见一颗由尘土组成的怪头。那个尘土怪双眼上翻,嘴巴大张,露出长长的尘土尖牙。它开始朝着床这边滚过来,但动作缓慢,就在它滚到正脸

这边时,它的眼睛正看着我,我发现那是薇拉的丈夫,迈克尔·多诺万的脸。不过,尘土怪第二次滚到正脸这边时,却变成我丈夫的脸。那是乔·圣乔治,他面目

狰狞,龇牙咧嘴,露出好多紧闭着的尘土长牙。尘土怪第三次转到正脸这边时,我就不知道那是谁的脸了,可尘土怪是活的,还一脸饥饿相,而且摆明了要一路滚

来我这里,把我吞了。
我猛地一跳,将自己从梦中唤醒,差点掉到床底下。当时还是清晨,太阳才刚出来呢,在地板上投下缕缕阳光。薇拉还在睡梦中。她流了口水,流得我整条胳膊都

湿了,但是刚开始,我根本没有力气将她的口水擦干。我只是躺在床上颤抖着,冒了一身汗,试着让自己相信,我已经醒了,一切都没事了,就像你们从噩梦中醒

过来时会有的反应。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还看见那个有着大大的空洞眼睛和长长的尘土尖牙的尘土怪,就躺在床边的地板上。那个噩梦就是这么逼真,这么可怕

。然后尘土怪不见了,地板和墙角干干净净,空无一物,就像平常一样。不过从那一天开始,我常常纳闷,会不会是她将那个梦传送给我的?我是不是目睹了她尖

叫时看见的那些怪物?或许我分担了一点她的恐惧,将她的恐惧变成我的?你们觉得现实生活中,真的会有这种事吗?或者只是杂货店里卖的廉价小报胡诌的?我

不知道,不过我知道那个梦真的吓坏我了。
唉,算了。反正她在星期日午后和半夜那种让人吓破胆的尖叫声,就是她糟蹋人的第三种方式。这一点也同样让人难过。事实上,她糟蹋人的这些方式都蛮让人替

她难过的,可有的时候我还是想把她的头拿来转转,就像转纺锤上的线轴一样,我想只有该死的圣女贞德才会有同样的感受吧!我猜,那天苏茜和肖娜听见我喊着

要杀了她,或者是其他人听见我这么说,或听见我们彼此破口大骂时,他们一定以为,等她死了,我会提起裙摆,在她的坟上大跳踢踏舞。安迪,我猜你昨天和今

天也听过类似的说法吧?不必回答我,你的表情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就像是定期出现的告示板那么清楚。而且我也知道大家有多喜欢嚼舌根,他们会聊我和薇拉的

事,我和乔的事也被加油添醋,谣言满天飞。他还没死之前,他们就开始在背后乱说了;他死后,谣言更多。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最有趣的事莫过于突然撒手

西归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我们现在谈到乔了。
我一直担心这件事,我猜说谎也没有用。我已经说过,是我杀了他,这样就够了吧!不过,难以说出口的却是我是怎么杀他的,我为什么要杀他,还有,我什么时

候杀了他。
安迪,我今天一直想到乔,想到他的时间比想到薇拉的时间多,这倒是真的。我一直想记起来,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嫁给他,只要想起一个原因就行了。起初,我半

个原因也想不出来。一会儿之后,我开始有点慌了,就像薇拉以为枕头套里有蛇时那么慌。然后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我想找出和爱情有关的部分,就像我是薇

拉在6月雇用的那些愚笨的小女生一样,她们通常在夏天还没过完一半时就被解雇了,她们没办法遵守她的规矩。我想找出和爱情有关的部分,但即使远在1945年

的时候,我和乔之间也没有多少爱情的成分,当时我才18岁,他19岁,崭新的世界就在我们面前。
你们知道我今天坐在海边的阶梯上,冻得半死,想到的唯一原因是什么吗?他的额头很好看。我们两个都在上中学时,紧挨着坐在自习室后面,当时是第二次世界

大战期间,我还记得他的额头看起来好光滑,上面一颗青春痘也没有。他脸颊和下巴上有几颗痘,而且鼻翼很容易长黑头,不过他的额头却非常光滑,像乳霜一样

。我还记得自己当时真想摸摸他的额头,说老实话,我做梦都想摸摸他的额头;我想知道,他的额头摸起来是不是就像看起来那样光滑。后来他邀请我和他一起去

参加初高中毕业舞会,我马上就答应了。这样我就有了机会摸他的额头,他整个额头真的就像看起来那样光滑,他的鬈发往后梳,形成好看又顺滑的波浪。我抚摸

着他的头发和他光滑的额头,那时萨莫塞特小酒馆舞厅里的乐队正在演奏《月光鸡尾酒》。在那些摇摇晃晃的阶梯上冻了几个小时之后,我至少想到了这一点,所

以你们可以看出来,过去毕竟还是有些回忆的。当然,接下来的很多个星期,我不只摸了他的额头,而这就是我铸下的大错。
我们先把事情讲清楚。我的意思是,我将生命中的黄金岁月浪费在那个酒鬼身上,不光是因为我喜欢七年级自习室里,灯光斜洒在他额头时那光滑的样子。才不是

呢!我想说的是,今天我记得的有关爱情的部分只有这一点,这让我觉得很难过。我今天坐在东海角的阶梯上,想着往日时光,那可真是他妈的难受呢!那是我有

生以来第一次觉得,我当初可能把自己贱卖了,或许我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也只能过这样的生活。我知道那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敢想,我比其他

任何人都更有资格拥有乔·圣乔治的爱,而他可能只爱他自己。你们或许会认为,像我这样说话不客气的老太婆,怎么可能相信爱情,但我可能只相信爱情这回事

,这是实话。
不过,这和我后来决定嫁给他的原因没什么关系,这一点我必须先和你们说清楚。当我们互许终身时,我肚子里已经有个六星期大的女娃了,而这就是最精彩的部

分,说来让人难过,但这是事实。其他的就是一堆愚蠢的理由了,我这辈子学到的一件事就是,愚蠢的理由造成愚蠢的婚姻。
我不想再和妈妈吵架了。
我不想再被爸爸骂了。
我所有的朋友都这么做,他们有自己的家,而我想和他们一样,变成大人,我不想再当愚蠢的小女生了。
他说他要我,我就信了他。
他说他爱我,我也信了他。他说完他爱我之后,问我是不是也爱他,我想不这么说的话可能不礼貌,所以我也说了我爱他。
如果不这么说的话,我很怕未来会发生的那些事——我要何去何从,我工作的时候谁来照顾我的宝宝。
南希,如果你将我的话全部写下来,整件事情会让人觉得很可笑。不过最可笑的是,我知道很多和我一起上高中的女孩同样也是为了这些理由结婚。她们中的大部

分现在仍是已婚状态,但有很多只是强撑着,希望能活得比家里那个糟老头久,这样她们才能把他埋了,从此将他醉后放的屁从床单上甩走。
到了1952年左右,我已经将他的额头忘得一干二净了。到了1956年,他身体的其他部位对我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猜我是从肯尼迪继任艾克[5]那一年开始恨他的

,不过又过了好几年,我才有杀他的念头。我心里想,至少我的孩子们需要爸爸。就是为了这个理由,我才可以忍着和他一起生活。这真是可笑啊!可这是事实,

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但是另外一件事,我也要发誓:如果上帝给我第二次机会,我还是会杀了他的。即使这样会让我被地狱之火折磨,永不得逃离,我也不在乎

。或许我真的快下地狱了吧!
我猜,住在小高岛上的人,除了那些新来的,都知道我杀了他,大部分的人或许以为他们也知道我杀他的原因——他会揍我。不过,并不是因为他动粗我才送他上

西天的,很简单的一个事实:不管岛上的人当时是怎么想的,在我们婚姻的最后三年,他再没动过我一根汗毛。在1960年底或是1961年初的时候,我治好了他手痒

的毛病。
可在那之前,他真的常常打我,这一点我不否认。而且我忍受了,这一点我也不否认。他第一次打我,是在我们结完婚的第二个晚上,我们去波士顿度周末,那是

我们的蜜月之旅。我们住在帕克旅店,很少出门,就像一对乡下老鼠,很怕出门会迷路。乔说,要是将爸妈给的25美元浪费在出租车上,那可真是糟透了。天哪!

那个男人真是个蠢蛋!当然,我也是。不过,乔有一种我没有的天性,那就是永远多疑。他认为全人类都想算计他,他就是那样。我想过很多次,或许他喜欢喝醉

酒只是因为,这样的话,他睡觉时就不用睁着一只眼睛提防别人。
这不重要。我刚刚要说的是,那个星期六晚上,我们去旅店的餐厅吃饭,晚餐很丰盛,然后我们又回到房间。我还记得,乔走在走廊上时,身体一直往右倒。他下

午已经喝了大概十瓶啤酒,晚餐时又喝了四五瓶。我们进房间之后,他就一直盯着我看,最后我问他是不是我的脸上长了什么怪东西。
“没有,”他说,“不过我在餐厅倒是看见一个男的一直盯着你的衣服,他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你也知道他在看你,对不对?”
我差点就要告诉他,哪怕是加里·库珀和丽塔·海华丝坐在角落里,我也没注意到。然后我又想,算了,乔喝醉酒的时候,和他争执简直是对牛弹琴。我嫁给他,

并不是完全没搞清楚状况,我也不想骗你们说我真的没搞清楚。
“乔,如果有人在打量我,你为什么不过去叫他闭上眼睛?”我问他。那只是玩笑话,或许我只是想岔开话题吧!这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他却不认为那是玩笑话

,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乔是开不起玩笑的,其实啊,我应该说,他几乎一点幽默感也没有。我嫁给他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件事。我以为幽默感就像鼻子或耳朵一

样,虽然有些人的鼻子或耳朵更灵一些,但每个人都有。
他抓住我,将我放在他的膝盖上,用他的鞋子打我。“多洛雷丝,这辈子只有我可以知道你穿的内裤是什么颜色,”他说,“你听清楚了没?只有我可以!”
我真的以为那是一种爱情游戏,他只是假装吃醋,要哄我开心。我当时就是那么蠢。那确实是吃醋,没错,不过和爱情一点关系也没有。吃醋更像是狗用爪子霸占

着骨头,如果你靠近,就朝你吼叫。当时我还不懂这个道理,所以我就忍下来了。之后他打我我也忍了下来,那是因为,我以为男人偶尔打老婆,只是婚姻的一部

分罢了。当然不是什么美好的部分,不过话又说回来,打扫厕所也不是什么美好的部分,但是许多女人脱下婚纱,摘掉头纱,将它们收到阁楼之后,扫厕所却常常

变成她们的工作。南希,我说的没错吧?
我爸偶尔也会打我妈,我想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会以为丈夫打老婆没有关系吧!我以为遇到这种事,也只有认了。我很爱我爸,他和我妈也彼此相爱,但是他为

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能气得七窍生烟,大打出手。
我记得有一次,我当时应该是,哦,我想我当时应该是9岁吧!那一天,我爸去乔治·理查德在岛西的田里帮他割草,回家后发现我妈没有帮他准备好晚餐。我不

记得为什么她没有煮好晚餐,他走进屋子之后发生的事情我却记得很清楚。他在门廊上脱掉了工作靴和袜子,因为上面沾满了草屑。他的脸和肩都晒得红通通的,

头发被汗浸湿了,紧贴在鬓角上,还有一根草正卡在他额头中央的皱纹里。他看起来又热又累,随时准备发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