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过了两个小时,她就不再觉得自己像电视里的侦探了。她开始匆匆浏览,而且很确定使用她旁边那台机器的杰米也在做同样的事情。就算闭上眼睛,她还是看得到灯箱和不断从上面闪过的黑胶片,它们已经印在她虹膜上了。而且整件事也引发了某种存在主义的思考。一页页报纸都刊载着当时看来那么重要的消息,曾让人夜不能寐、如痴如醉、撕心裂肺或者欣喜若狂,但到今天却已经一文不值。没有人再去关心那些珠宝丢了没有,公主又把它们找回来没有。凯蒂意识到,我们只是时间长河中的小小沙粒,这一点让她有解脱之感。事实上,她不需要担心任何事情,本质上来讲就是这样。过去的差不多五十年的时间非常有效地为她筛选出了值得考虑的范围。
当单词开始在她眼前跳舞的时候,她开始专注寻找“排版工”这个词。她的发现包括一篇报道,说伊利诺伊州的一家报社拒绝指派一位工会成员去操作新到的“电讯排版机”(管它是什么呢),因此导致了工人大罢工;一条讣告,死者是《查塔努加时报》的编辑,最初是排版工出身;还有一条很小的消息,是关于一个既不会读也不会写的“黑鬼”排版工是如何通过一个个比对收到的打印稿上字母的形状,来制作出完美的印版的。没有任何关于女工的信息。
仿佛看穿了她的想法,杰米把眼镜往额头上一推,两只手按住了自己的后腰:“这东西简直像个中世纪刑具。”
她点点头:“你可以随时停下来。”
“我是自愿的,”他说,“要怪只能怪自己。”
“也许我们可以找找关于火灾的文章,纯粹为了好奇。”
翻了一会儿,他找到了需要的胶卷。他拉出胶片盒,把新找到的胶卷安在转轴上,从玻璃下面把胶片穿过去,卷进绞盘里,然后转动绞盘,快进到了第一帧图像。
他很快就找到了火灾的新闻,这消息占了头版右侧的很大一块地方,周围环绕着关于日美军备竞赛以及共和党敦促民主党倒戈,跟他们一同反对罗斯福提高商业税的报道。她站在他身后,跟他共看一块屏幕,往前倾着身子。很奇怪,书生气这么重的一个人,脖子却晒得黑黑的。
小说家英嘉·卡尔森于仓库火灾后失踪各界纷纷悼念普利策奖获奖作家及其编辑昨日,位于迪威臣街的克莱伯恩出版公司仓库发生重大火灾,后在现场找到两具严重烧伤的尸体,一为二十余岁纤瘦女性,一为男性。尸体符合英嘉·卡尔森小姐和她的编辑查尔斯·克莱伯恩的身体特征。自星期二下午后便未曾有人再见过他们。据称,尸体上残留的个人物品已鉴定完毕,警方亦找到克莱伯恩先生发给卡尔森小姐,促其于火灾发生时间前往仓库见面的电报一份。警方预计将于今日正式开展尸检工作。克莱伯恩公司员工表示,仓库内存有价值超过十万美元的图书和纸张。
火灾于晚间七时被路人发现。经四辆救火车的一番艰苦扑救,火情终于在次日凌晨两点半得到控制。最初人们还担心,从仓库屋顶蹿出的火焰有可能延烧至一栋邻近的公寓楼。第一探照灯公司属下三名消防员被坠落的玻璃砸伤,其中两人需送往医院缝针,余下一人在现场接受治疗后,继续坚守岗位。对废墟进行彻底检查后,并未发现任何其他受害者的踪迹。火灾的原因尚无定论。
接下来的报道内容就是对英嘉的生平和职业生涯的详细叙述,以及关于查尔斯的简要介绍。报道里写着,英嘉“在这个国家没有在世的亲属。人们眼下正积极调查,以便确定她在祖国奥地利还有没有家人”。查尔斯家里还有妻子玛德琳和二女一子。可以想见,英嘉的辞世将会引发世界各地的深切缅怀。葬礼的具体细节有待公布。
他们跳到两天后的报纸。
火灾专家帮助调查卡尔森案
小说家英嘉·卡尔森的尸体经鉴定无误后,全城陷入一片悲痛之中。纽约市警察局的三位火灾专家抵达迪威臣街的案发现场,协助当地警察调查火灾原因。各位警官均拒绝就调查的走向进行评论,但表示他们已讯问至少三十人,试图找到火灾背后的一名或多名作案人员。对于有人看见警察从英嘉·卡尔森的编辑、同样在火灾中丧生的查尔斯·克莱伯恩的办公室和住宅里运走成箱的文件这一流言,警官们同样拒绝发表评论。克莱伯恩先生的遗孀也拒绝评论,只说任何关于纵火犯身份的谣言都是毫无根据的。
“外面天气特别好,”凯蒂说,“让你耽搁在这儿真不合适。”
他们坐得离窗户很远。虽然风大,但天气确实特别好,凯蒂不用往外看就知道。他们居住的这座城市天气总是特别好。
“我跟你说了,我是自愿的。”
坐在长桌另一头的一个穿运动裤的男子抬起头来,宛如大脑皮层手术做了一半被打断的脑外科医生那样狠狠盯着他们,“嘘”了一声,然后整理了一下他的一把塑料尺、一支圆珠笔、三根彩色荧光笔和一瓶修正液。
凯蒂重新坐下来,把椅子拉得离杰米近了些,身子也向他倾过去更多,以便用更轻的声音说话:“你认识菲利普多久了?”
“够久了。他是我本科时的导师。他经常……跟学生混在一起,”他眨眨眼,把目光转回屏幕上,“你认识他多久了?”
她感到脸上火辣辣的,于是拿起一支笔转了起来。她很感激他没盯着她不放,但还是希望自己能缩到跟面前的透明胶片上的字一样小。如果人们需要借助某种特殊的机器才能看到她,那敢情好,她就能免于任何人的打扰了,只有那些真心准备好要看她的人除外。
“感觉像认识他很久很久了一样。”她说。
他点点头。
“为什么你不告诉他我在找什么呢,那个美术馆外的女士?”
“这不该由我来说。”
她点点头:“那咱们继续?”
“不错,”他说,“继续。”
他们乘着那魔法时光机回到了1937年,再次开始搜寻。他们慢慢工作着。
快到图书馆关门的时候,她有了发现。这发现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因为它和女排版工完全没有关系。这条消息几乎还没有一英寸宽,是火灾发生三天后刊载的。
本地男子在遭遇抢劫时遇害与窃贼嫌犯搏斗时被捅死塞缪尔·费舍尔,四十五岁,职业为排版工,在布朗克斯区佩里大道工作,周日傍晚于住所附近疑似遭遇抢劫,被刀子捅伤致死。数名路人向其伸出援手,医疗救助亦很快到位,然而已无法挽救被害人的性命。据目击者描述,袭击者身穿一件宽大松垮的黄褐色风衣,行凶后,他便步行逃离现场。警方称伤口极深,并在现场找到了沾血的凶器。附近居民对那一带暴力犯罪数量激增深表担忧。
对一条人命来说,一小段文字实在算不了什么,她想着,又读了一遍。胶片上的黑墨水在她脑子里变成了图像。他出现在她面前,塞缪尔·费舍尔。他是个快活的家伙,他这辈子算不上财运亨通,但是排版工也是份相当不错的工作了。他外表看着很过得去,穿着灰西装,戴着帽子,脚上是他最好的鞋子。她能看到费舍尔沿着一条逐渐暗下来的街道走着。他打扮得这么精神,这么快活,步子还带着一点雀跃,所以不是刚下了班往家走。也许是出去吃晚饭,或者和某个女士去看电影。空气发生了变化,刮起了风,纸片被刮得顺着街道飘。他经过许多红砂岩的房屋,一个电话亭和一座小酒吧,还经过了一个热狗摊。摊主感觉到周围气氛不对,开始收拾他的餐车。人们匆匆走过,抖开了伞,做足了准备。天空呈现一片铁灰。
费舍尔一个急转,走上了佩里大道——在她脑海里这是一条窄窄的林荫路,两边都是住宅楼,前面有楼梯和褪色的红色屋檐——迎面差点撞到了一个穿黄褐色风衣的人。这人没有让开,继续站得那么近,太近了。费舍尔倒是向后退了退,还往旁边让开,但这人跟着他移动,就像在跳某种舞步一般。费舍尔抬起头看看,脸上带着和陌生人在人行道上无意间互相堵路之后的尴尬表情,但是紧接着就感到一个锋利的东西逼上来,插进他的西服、衬衫和背心。他感到尖锐的异物抵在了肋间。
哦,他想道,原来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他吓了一跳,但费舍尔想,这就是住在全世界最刺激的城市的代价吧。他从小就在这几条街上长大。这是一次直白的交易,在那段困难时期,这种事情并不罕见。他知道谁也不必受伤,只需要简单地交出钱包,也许再加上手表,这事就结了。
但不知何故,事情没这样发展。
费舍尔支撑不住跪到了地上。他跌倒的时候紧紧地把那人的风衣攥在手里,但他很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两只手自动松开了,风衣从他指间溜过,他意识到自己倒在了人行道上。这不行,他想,会弄脏裤子的。紧接着他就感觉到有液体在身体下面汪成一池,流进了下水道,沿着路面鹅卵石之间的缝隙画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红绸带。
穿风衣的人俯身下来,掏走了他的钱包,从他手腕上捋下手表,然后跪下来把刀子在费舍尔裤子上擦干净。他竖起衣服的翻领,压低了帽檐,然后匆忙离去。其实街上空无一人,他并未引起注意。等到某个路人发现费舍尔的时候,红色液体已经在鹅卵石之间汇成了图案,好像滴落在一排排铅字之间的墨水一般。
凯蒂感觉心脏怦然一跳。“看这个。”她对杰米说。
他站到她身后,越过她的肩头读着消息。
“很奇怪的巧合,火灾后这么短的时间就出了这事。”她说,但并不真心这样想。她的脉搏跳得那么快,表示她明白这事另有玄机。但她强烈地希望先保持低调,因为如果有谁要跳出来说这篇报道跟他们的搜索目标毫不相干——除了“排版工”这个词和日期之外——的话,她宁愿这个人是她。
杰米用手揉着下巴:“也许吧,巧合确实会发生,毕竟在那个年代,纽约肯定有许多捅人事件,而且也有许多排版工。只不过那个名字,费舍尔,我之前曾经听到过。”
12
193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阿伦敦
眼下墙壁离她已经只有咫尺之遥,整座屋子都缩到了火柴盒大小。后门被撞开之后,听着他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她想到的是那些供织机咔嗒咔嗒工作吐丝的蚕。每一个工厂里的每一名工人,他们的家人,镇上的商店,电影院——所有的一切都要仰仗它们的劳动成果,它们自己则安安稳稳地在蚕茧里憩息,对蚕茧以外的世界一无所知,直到被投进装满沸水的大桶里。
他就站在她面前,往上撸着袖子。在这座房子里,他一个人占的地方比他们三个人加起来还大。她了解他,她的一部分就来自他。他的脸颊布满灰白的胡楂,一道两英寸长的红肿擦伤从他喉咙侧面延伸到脖子根部。她从未见过他身上的衬衫和外套。最突出的是,他胸前口袋里塞着一块方巾,太大了,太紫了。他全身散发着烟味。在农场,她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会跌跌撞撞地向他奔去,那怎么可能真的发生过?
“把我关在自个儿的家门外,”他说,“这就是我得到的欢迎吗?”他把拳头捏了又捏,她看到他胳膊上青筋暴起。乔治已经没影了。
母亲站在沃尔特身后,双臂抱在胸前。“你真让我吃惊,瑞秋,”她说,“《十诫》里说了,‘当孝敬父母’。没有比你这样更大的罪过了。”
瑞秋的肌肉在战栗,她由此知道自己是有实体的。第一击就把她打翻在了地板上。
在那一阵光和暗的交杂中,她迎来了一个皮开肉绽的新世界。她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被之前根本想象不到的网状通路连在了一起:小手指和髋骨,膝盖窝和锁骨,等等。这个新世界又冷又热,放射着,刺痛着。她之前曾觉得没人看得见自己吗?感觉像飘忽的空气,像薄雾?她记不起来了。她是活生生的,她是一个动物。她是地,是土,是血。她感觉得到自己的颧骨,肚脐眼上方的那片空间,还有小腿。她尝到铁的味道,也闻到铁的味道。她新生了,滑溜溜的,扭曲着,翻滚着。时间在流逝。
她用胳膊肘撑起身子来呕吐,母亲在旁边拿着一个盆子给她接着。
“只要一两个星期,相信我,”她说,“你的肋骨就好了,最多再久一点。如果到了星期五,你的尿还带红色,咱们就去找大夫来。但不会的。”
瑞秋躺回去,但是一切都不够软。她感觉就像身体中间都是尖锐的石头,彼此互相磋磨着。一只眼睛无法睁开,她用另一只眼睛看到玛丽正用一块布去蘸冷水。她给瑞秋擦了额头、手臂和胸口,接着把那块布在水罐里涮,拧出血水来。
“他眼看着要大发雷霆,要不就你一个人遭殃,要不就得把我和你弟弟也搭进去,这是肯定的。一个人遭殃总比三个人来得好,不然哪还有人来照顾咱们呢?”
瑞秋两个手腕的关节响着,哀鸣着。每一次呼吸都像用尖锐的石片去划粗糙的河沙。她的身体在对她说话,若是哭号能停止的话,她是可以听见的。那种炼狱受刑般的呻吟,就像从决堤口迸出的激流一般绵绵不绝。
“这会儿你该消停了,”母亲说,“事情已经过去了,没必要再搞得大惊小怪,没完没了。他们不喜欢事后还得去回想。我是说男人们。他们完事了就会冷静下来,因为打人能让他们把怒火都发泄干净。你以后就知道了。你想提任何要求,都要事后再提,趁着伤痕还没消失的时候。”
在某处有对这番话的回答,但是瑞秋嘴里没有空间来形成一句话。
“最好一星期左右别出门。要是处理得当,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甚至同一个屋檐下的家人也不是每次都能看出来。一个女人的一生都是痛苦,只有痛苦。痛苦,鲜血和眼泪。我生你的时候,感觉自己都要痛死了。我想我母亲也是一样的感觉,她的母亲也一样。轮到你的时候,你也会有同样的感觉的。”
很快天花板就模糊起来,瑞秋睡了又醒,醒了又睡,陷在一个猩红、玫红、紫红、阴影和光线统统搅在一起打着旋儿的世界里,骨头的低语伴着她入眠。她的身体在对她说什么呢?她集中精神,尽她所能地仔细听着。那是一种呢喃,一种无声的细语。她转侧着、翻覆着,每一次动作都会送出一朵新的小火花,贯穿她的身体。这其中隐含着某种信息,她若能听懂就好了。
她再次醒来的时候,躺在床上,阳光从她身上横贯而过。整座房子静悄悄的。她把一只手按在胸前感觉着胸口的起伏,尽管还是伴随着疼痛。她在这里,她一直都在这里。
她踉跄着站起来。四肢的劲儿还不能很好地使到一块去,她移动的时候感到很疼,不过是令人高兴的疼。她看了一圈卧室,又透过窗户往街上望去。乔治肯定上学去了,但是她父母呢?天知道。
她用了床下的夜壶,发现母亲说得对,她的尿液里已经没有一点血色,尿得也又快又多。之后,去屋外倒夜壶的路上,她感觉到蓝天、每一缕微风和每一道阳光都揿着她的皮肤。一只知更鸟立在篱笆上,歪着头直直地盯着她。她仿佛错过了许多,不止一天的时间而已。夏天已经降临了,她以前从未感觉到脚下的土地如此坚实。
她从厨房拉了一把椅子到卧室衣柜面前,每走几步都停下来歇一歇。虽然担心膝盖撑不住,她还是成功地站到了椅子上,够到了那么多年以前他们从农场带来的行李箱。她把自己抽屉里的东西都倒进了最好的一个箱子——长衫、内衣、长袜,叠好的外套,她拥有的第一本书《努姆仙境》,她在书摊淘来的两本书——《万世师表》[1]和《世事皆有尽》,一块本来将成为她第一件嫁妆的钩花桌布。她从卧室门背后的钩子上摘下她最好的一顶帽子,又从衣架上取下在星期天才穿的裙子,放进箱子。帽子是红色羊毛织的,裙子是棉布的。多少个月她都在小心翼翼地劳作,把蚕丝织成绸缎,然而自己却连一根丝线也不曾拥有过。
她从窗台上拔起一束离成熟还太早、鬼手般细瘦的橙色胡萝卜,拿了一条围裙,连同泥土和羽毛样的缨子一起把它们包起来,也放进了箱子。她从面粉罐里掏出裹在手绢里的钱,然后从母亲的笔记本上撕下了写着纽约城薇拉姑婆地址的那一页。瑞秋如今有躯体了,她不打算把它浪费掉。她把椅子就放在卧室里,钥匙则留在了梳妆台上,就是父亲好多个星期之前扔下他钥匙的地方。
[1]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作品。
13
1986年,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
她卸了自行车前轮,把车子放在杰米轿车的后座上——他很惊奇,她竟然没有轿车。布里斯班是一座山城。他的车是一辆老气的白色霍顿牌轿车,之前的主人是一个销售代表。车身有几处刮痕,但是内部很整洁。出发之前,他们把所有车门都打开,让空调运行了几分钟,但是她知道方向盘肯定还是热得烫手。车上收音机开着,他把音量调小,然后沉默地开着车,只用一只手握着方向盘。
“你住在布林巴区啊。”他们快到的时候,她说。她住的奥肯弗劳尔在城市的另一边。
“对,是这儿土生土长的。”
布林巴区位于河湾处,丘峦起伏,有许多小溪像血管一般纵横交错地流过,大部分上面都盖上了房子。这里离莫宁赛德区很近,那是她出生的地方,是她和父亲一起居住的地方。莫宁赛德区就像一座小镇里面的小镇,她熟悉那里的每一寸空间。父亲曾给她讲过当地居民的故事:詹金斯一家,麦肯齐一家,住在温纳姆大道那所豪宅里的李家,还有著名的霍兰家的小子们,他们到涨满水的采石场去游泳,身后拖着半满的四加仑煤油罐拉练;开皮革厂的罗斯特家;怀特家的小儿子夭折了,因为他扮狗狗的时候,脖子上的皮带系得太紧;还有那个男孩,小时候在热沥青上玩耍,把三个脚指头干脆利落地烫掉了。即使到了今天,她也不知道父亲讲的这些事有多少是真的。在父亲去世以后,她收拾家当搬到了河对岸的奥肯弗劳尔,这是她离乡背井的最大动作,在她小小的世界里,其意义不啻搬去纽约或者伦敦。
他们开进布林巴区,此时下午已经过半,阳光低低地跳跃着照射过来,带来吱吱的蝉鸣声。空气凉爽下来,温度跟体温差不多了。他们在坡道上停了车。
“哇!”她说。
昆士兰民居一般都是简单的工人小屋,底下用十六根圆柱撑着,颤颤巍巍地像在踩高跷;室外厕所建在通向垃圾焚烧炉的水泥小道旁边,房顶上总爬着佛手瓜藤。然而,杰米的房子的宽度却是普通一户的三倍,露天阳台绕着房子围了一圈;正面的楼梯走下来是一块平台,分左右通向地面。她在本市住了一辈子,从没遇见过任何一个住这种豪宅的人。
他打开门,看着手里的钥匙串,睫毛忽闪忽闪。“和许多东西一样,”他说,“凑近看,你就会感到失望了。”
她把自己从人造革车座上剥下来,跨出车门,屋子前面的花园映入眼帘。这里杂草丛生、阴暗无光,到处戳着桉树,生着危险的夹竹桃,阳光透过雨伞一样大的龟背竹叶子斑斑点点地洒下来。他们走上从大街通向房子的小道时,脚下踩爆了不少无名的种荚。在一个角落里长着一株粗壮的香蕉,挂着孤零零的一串青色未熟的香蕉,悬着一朵紫色的花。另一角则生着一棵巨大的杧果树,是鲍恩品种的,不是筋特别多的那种。别人家也都会种这样的树,只不过都是种在后院里,而不是前院,前院应该留着种玫瑰和扶桑花才对,或者最多在某一侧种棵鸡蛋花。
这所房子弄颠倒了,她想。这让她雀跃起来。她喜欢杧果树,喜欢它树皮的气味和点缀在树枝上、像宝石一般的小团硬树脂。她还记得小时候,自己倒挂在树枝上,头发瀑布样地垂下来。他们沿着水泥小路走近房子,凯蒂的衣服不停地被各种带钩子的东西挂住,铁丝网也像套子一般把她裹住。她停下脚步,努力把自己解放出来。杰米也停住,转过身来。
“抱歉。”他抬手去摸她的头发,在半空中迟疑了一下,最后伸过去拿掉了她看不见的什么东西。“我的初衷是好的,但这花园不按我的想法来。我想,我还挺喜欢它这样的。这是一个不听任何人命令的花园。”
从街上看,这座房子仿佛浮在一层绿色植物组成的垫子上,窗户闪闪发光。现在她可以看到地基柱子到处垫着小块的木头,油漆也剥落了,像纸一样脆裂着。前面的楼梯没有扶手。
“小心点。”他一边说,一边爬着楼梯,钥匙在手上叮当作响。他一大步迈过一块看起来裂着口子又很潮湿的梯级。“这一级有点不稳当,来。”
他伸出手,“跨一大步。”他说。
他的手温暖干燥,她感到眩晕,仿佛马上要走进另一个世界似的。
“还行吗?”他问。
她把他的手握得更紧了一点,踩在他踩过的地方往前走。到了顶端,她转过身去,往下面河流的方向看去。她已经忘记了南岸有特殊的气味,来自恶臭熏人的宠物食品厂、培根厂、动物炼油厂和化肥厂,红树林和它们周围的淤泥,以及当风从东边吹来,还会加进极微弱的一丝被卷上科莫斯利海滩的腐烂死鱼的味道,就像现在。
前门打开,现出一座长长的、昏暗的大厅,通向一扇扇关着的房门。松木地板擦得很亮,但是大厅里既没有衣帽架,也没有挂画和地毯。他按下一个开关,点亮了一颗光秃秃的灯泡。走到大厅中间的部分,右手边的空间开阔起来,但其实整座房子基本上都是空的,除了盖在旧布单下面的一堆堆家具之外。某一面墙上搭着一架梯子,地上放着几罐油漆。他们头上的拱顶已经被刮干净,露出了原本的松木,分隔两个房间的拱门也是一样。这儿感觉很闷得慌——又是油漆,又是稀释剂,在这么热的下午,窗户还关得紧紧的。
厨房还没装修好,橱柜——其实还只能算是些空盒子——只安装了一部分,没有台面。抽屉一个叠一个地堆在角落。另一个角落的一张木凳子上,放着一台微波炉,微波炉上放着一个手电筒。卧室里肯定也有一个手电筒,她不用看就知道,浴室里还有一个。人人都明白随时有可能停电。
“今天女佣休息。”他说,把后墙上的一排窗户全都打开,窗户下面是另一个阳台。她走近一点之后,看到窗玻璃上坑坑洼洼,下面部分比上面要厚一些。
她看到其中一道门的门框上有看不清的横线,只是交替画上去的褪色印记,很容易被忽视过去,如果还有什么别的东西可以看的话。它们是旧日的身高标记,属于两个渐渐长大的孩子。“这么多原来的痕迹,你都要保留下来吗?”
他点点头:“我是自讨苦吃。等翻修好,我估计都老得爬不动楼梯了。”
她用指尖拂过窗玻璃上的凸起和棱子,想着在她之前,做过跟她同样举动的一代代的人:“这玻璃疙疙瘩瘩的。”
“我在这里长大,”他说,“小时候,我经常透过窗玻璃往外看,然后又打开窗户往外看,就这样反反复复。世界看起来会很奇怪,街上人的腿仿佛会变粗变胖。那总让我觉得其他人能比我们在地上站得更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