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著名小说家,文体家,被誉为“英语文学史上最具摧毁力、成果最显著的讽刺小说家之一”。作品的文字简洁,文笔辛辣,结构巧妙。《一把尘土》是伊夫林·沃创作巅峰期的杰作。
[2]美国动画连续剧《摩登原始人》的男主角,是一个胃口极大、嗜好吃肉的中年发福男子形象。
[3]澳洲电影《疯狂的麦克斯》系列以核战后文明尽毁的澳洲大陆为背景,讲述了公路巡逻队员麦克斯与暴走飞车党斗智斗勇的故事。此处戏仿该系列第三部片名《疯狂的麦克斯:超越雷霆》,指此人反差极大的外表和内心。
[4]《野蛮人柯南》讲述了在一个充满黑暗魔法和野蛮的虚构史前世界,一个名叫柯南的男子给自己惨死父母报仇的传奇性历险故事。此处同样戏仿片名。
[5]美国出版史上一位传奇人物和编辑。他曾为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欧内斯特·海明威等著名作家编书。

8
193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阿伦敦
那个星期的周日早晨,瑞秋很早就醒了。乔治在他俩合睡的床上摊成了一个“大”字,睡得人事不知。父亲躺在对面的床上,从身后揽着她的母亲。母亲在睡梦中窝进他的怀里,他的胳膊从上面搂住了她。最近几天,他们之间满是柔情。沃尔特会帮玛丽把食物切成小块,或者从外套口袋里像变魔术一般拿出一根香蕉。玛丽则向他频送秋波,拿手绢捂着嘴咯咯地笑。两人一起取笑瑞秋找不到男朋友。如果不是母亲下巴一圈的紫色瘀青,你可能会以为他们还在蜜月中。
瑞秋穿上挂在门背后的罩袍,把脚用力塞进靴子里,这靴子是过去在农场的时候他们专门穿去户外的。她摸到的一切都那么粗糙:罩袍的粗料子,开裂的木头梳妆台,凹凸不平的地板。还在农场的时候,周围美丽的东西太多,太稀松平常,从来没人表示赞美。现在,虽然用了一些时间,但她还是开始发现镇上一些细微的美,而且不只是丝绸的美。那些女工们,她们拉线轴的强壮胳膊,她们骄傲地挺起的颈项和垂在脸侧的玉米色头发都很美。
她点燃还带着余温的炉子,烧水准备煮燕麦粥。她拉开前窗的窗帘,看到一层迟来的白霜轻尘般蒙住了每块窗玻璃的下角,往上像凌厉的白色蕨叶一样在玻璃上冻成了纵横的网格。到处都找得到美,即使在这个镇子里也一样,她想,只要你别去摸任何东西就行。
接着她瞥到一个姑娘站在街对面,靠在正对着她家的那栋居民楼的黑色栏杆上,裹着一件上好的外套,两臂深深插在口袋里,一条腿的膝盖弯着,脚搭在身后的台阶上,露出一只刚踩过脏雪的黄色靴子。她披着一条厚厚的暗色围巾,哪里都盖住了,只露了个脸。她挑了一个多么奇怪的地方来等人啊,瑞秋想。
过了一会儿,沃尔特、乔治和瑞秋一同上教堂去。母亲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好像过去的一周她连门都出不了,真的是因为她哮喘,而不是脸上的大片的瘀青。瑞秋注意到那个女孩还在那儿,只不过换了另一条腿站着,全身裹得像蹲在树枝上的猫头鹰。这会儿瑞秋出门了,离得近了些,感觉那女孩看着有点熟悉。
“那边会不会是海伦啊?”她对父亲说。
“谁?”
“海伦,厂里那个。”
他看都不看那边一眼。“我怎么知道?”他说,“难道这一片所有的疯丫头都归我管吗?”
瑞秋拉住了乔治的手,他却甩开了。
“就是啊,瑞姐,”他说,“难道所有的疯丫头都归爸爸管吗?”
今天和往常不同,他们准点到了教堂,因为在路上冒着寒气走得很急。乔治一路都在讲话:“爸爸,一辆自行车多少钱?等我有了自行车,我就可以给自己找个送报的活儿了,是不是?然后我就要攒钱买辆车,等我有了车,周六周日带你和妈妈去兜风,我们还可以买冰激凌吃。瑞秋也可以一起,如果她求我的话。”他一路手舞足蹈,在马路牙子上“走钢丝”,一半身子悬在下水道上方。
在教堂门口,沃尔特停住了脚步。“这周我在主的眼里做得够好了,”他说,“你俩进去吧。”
“但是爸爸……”乔治说。
“去吧。仁慈的主会理解的。”
“爸爸,他会理解什么?”乔治说。
“理解一个男人需要有一天开开心心的,不用回答各种该死的问题。”他回答,把乔治领进去,然后推着瑞秋的后腰把她推进教堂。在离他这么近的距离,她能闻到他身上的肥皂味。
“做完礼拜之后,我们等着你吧,爸爸。”她说。
“不用,”他说,摘掉帽子拿在手上,“你是个大女孩了,你自己能找到回家那条该死的路。”
他们果然能。回家的路并不长,但瑞秋和乔治却拖延着脚步,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如果说最缺什么,那就是不必分秒必争的闲暇时间。他们一路走,一路玩着“你说我猜”,走到自己家那条街的时候,母亲穿着父亲的浴袍到门口来接他们。
“他去哪儿了?”玛丽一看到他们就问。
她任由炉火熄灭下去,瑞秋走过去添火。
“他在没人问该死的问题的地方。”乔治说。
瑞秋在餐桌上摆好四人份的刀叉和熨好的餐巾,他们一起吃了晚饭,然后睡下了。第二天一早也没有沃尔特的影子,但他们发现他的钥匙放在梳妆台上,紧挨着一个空的法国浮雕玻璃香水瓶,那是玛丽的姑妈薇拉给她的礼物。瑞秋去上工,乔治去上学。沃尔特也不在厂里。瑞秋当了一会儿班就注意到后排的一台空机器。海伦也不见了。
到了午饭时间,瑞秋鼓起全部的勇气,去跟迪姆利先生说,请他多多原谅,不知能不能问一句关于父亲的消息。
他眨眨眼,眼神聚了聚焦,好像她这会儿刚从面前的空气里显形一样:“所以你是谁?在家叫什么名字?”
瑞秋·莱勒尔,她提醒道。沃尔特的女儿。
接着他就朝她一顿大骂,骂她给他添麻烦,骂人们怎么这么反复无常,骂他们不知感恩,不懂回报,好像跟事实相反,最初是瑞秋在这儿工作,父亲是她介绍来的一样。
“我一有机会就应该开除你,”他跟她说,“坏习惯要遗传的。”
但相反,他付了她一直以来工作应得的钱:成年女工的工资。
沃尔特离开的第一个星期,玛丽的瘀青变得更肿、更深了。瑞秋感觉,每隔一个小时,乔治就要问一句“爸爸什么时候回家”。
第二个星期,瑞秋的母亲脸上出现了新的瘀青,当时是怎么弄的,瑞秋没有印象。它们一直深埋在肉里等待着,现在终于轮到它们冒头了。
乔治不再问问题了。空气很凝重,像等着第二只靴子落地。
一天晚上玛丽惊叫着从梦中醒来,两手捂住了脸。瑞秋爬到她床上,抱着她直到她再次入眠。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一张传单,是海伦的兄弟们昨天在轮班结束的时候,到厂里发给大家的,上面写着“失踪少女”,底下是一张海伦的模糊照片。照片上,她的头发被一顶羊毛帽压得扁扁的,在阳光下眯着眼睛。传单上面还写着“找到必有重谢”。他们一定要每个工人都拿一张或者好几张。他们板着脸,面色阴沉,牙齿咬得紧紧的。
“我想你不会知道你父亲的去向吧,”海伦的大哥问她道,站得离她太近了一点,“我们很想跟他谈谈。”
瑞秋摇摇头。
等到了第三个星期,他们开始缺钱,因为只剩瑞秋一个人的工资了。不过乔治找了一份放学后的零工,去铸造厂清洗手推车。他晚上不再抓着她睡,那瘦骨嶙峋的手指再也不紧紧捏着她的手腕了。玛丽也接了些缝缝补补的活儿。他们吃的是咸牛肉、豆子和饼干。第四个星期,瑞秋母亲的皮肤痊愈了,恢复了本色——温暖的小麦色。瑞秋如今十九岁,她的母亲才三十四。如果不是母亲掉了几颗牙,两人看上去就像姐妹。星期天,如果愿意的话,他们会睡懒觉。随着天气转暖,瑞秋种的蔬菜也可以吃了,有土豆、萝卜和青葱。他们用吃不了的蔬菜去换鸡蛋和一点咸猪肉,然后坐在后门廊上用手抓着吃冷猪肉和黄油煎的鸡蛋。他们想要的都有了。
事实是,沃尔特吃得很多,而且酗酒。男人还需要零花钱——如果兜里没有几个钱丁零当啷,他们就觉得会被低看一眼,所以他们三人现在的钱比他们所想的更多。瑞秋甚至还设法存了点钱,包在手绢里,和面粉一起放在塑料罐子里。她现在能一觉睡到天亮了,因为她再也不会被细碎的声音惊醒了——不用总想着提防什么,也不用保持警觉。
一天,瑞秋下班回家,看到玛丽坐在厨房桌子跟前,围裙兜着一兜豌豆,一颗颗剥了放进一个锅里,脸上带着微笑。玛丽干活多了起来,打扫得也勤快了。瑞秋觉得,她现在想把房子搞得整洁闪亮,是因为这是他们的家,而不是因为担心如果不做,就会挨一顿劈头盖脸的大骂。睡觉前,她会坐在瑞秋身后,用梳子梳一百下她的头发。乔治成了家里的男主人,他也逐渐担当起了这个角色。瑞秋把父亲的钥匙藏在梳妆台一个抽屉的最深处。
“我不想他回来。”一天晚饭时,玛丽说道。
瑞秋把豆子递给乔治。
“我想让你们俩都知道,”玛丽说,“这不是因为他脾气不好,那只是做妻子应该忍受的罢了。是因为羞耻,是因为出了这个姑娘失踪的事以后,走在路上人家看你的眼神。我不想他回来。”
刚开始过第十个星期,一天瑞秋起来点炉子的时候,闻到客厅里有奇怪的气味。很微弱,但确定无疑,是烟草的味道。她感到嘴里充满了口水。她悄悄挪到前门上的小窗子后面,轻轻把窗帘挑开了一寸宽的缝。在门廊的角落里睡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人,领子竖得很高,帽子拉得很低,外套像毯子一样铺开来。他瘦得像根芦柴棒,但从肩膀的形状,她看出那就是父亲。

9
1986年,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
又到了休息日,凯蒂发现自己又搭上了去往大学的渡轮,但这次时间是上午。距她上次来这里才过了一个星期。二月还没过几天,校园就像荒废了一样,平淡,炽热,就算那些喷头在操场上催眠般地转着圈洒水也无济于事。她昨晚来来回回改变了好多次主意,现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来了。也许经过这么多的纠结,其实只会落得一场空,但她还是无法说服自己先打个电话,因为那代表她在谋划此事,也会摆明她的目的,那样她就会失掉所有的勇气。
从河岸往上,穿过学生会组楼的内院,再经过食堂的这段路,走起来还是很怡人的。组楼里面很阴沉,学生法律服务处、美发室和女士俱乐部都关着门。楼前的桌椅空着,没有卖线香或者扎染T恤的小摊,也没有印度教的黑天信徒派发大米和扁豆汤。
走进主楼的长廊,她在佛根·史密斯大楼外面的回廊底下,靠在砂石墙上等待着。她知道那个办公室在哪儿,那个她此行前来拜访的办公室,但在爬上通向那里的楼梯之前,她需要镇定一下心神。她等待着,呼吸着,让加速的心跳平静下来。墙上的石像朝她邪性地笑着。这天早晨,什锦燕麦粥她一口也吃不下,只能在兜里揣了两块迷你奶酪圈出门了。这种食物看起来就像包在柔软的红色蜡皮里的奶油色橡皮擦。她已经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块,蜡皮也被卷成了小子弹的样子。她在想象中注视着几年前的自己从旁边走过,把蜡球向她弹过来。她在想她会怎么提醒自己当心蜡球。
天哪,凯蒂,她想,她一定是想解开这个谜想疯了。这是上天在告诉你,要拯救你的生活,找点事情来操心,试试保龄球也可以,或者舞蹈。
她等的那个男人不属于会改变习惯的那种人,所以她并没等多长时间。他出现在敞开的房门口,和一个年轻女士一起向凯蒂这边走过来。那位女士——其实还算女孩子——穿着牛仔裙、人字拖和荧光蓝的无袖上衣,黑发扎成高马尾,脸庞光鲜又干净。她胸前抱着一摞书,单肩背着一个黑色的书包,步伐很快,好跟上菲利普。凯蒂猜想她是他的学生。他一路说着话,空着的双手不断打着手势,活力十足,存在感很强,仿佛在说“我就在这里”。女孩点着头,跟在他后面一路小跑。一看到凯蒂,他一句话没说完就停了下来,女孩也跟着停下来。他的嘴角先是温柔了一下,然后绷紧了。她的心怦然一跳。
他像演员一样扬起一边的眉毛。他的眼睛像湛蓝的冰块,头发像金黄的稻草。他穿着蓝色短袖亚麻衬衫,打褶的驼色灯芯绒裤子和船鞋。他甚至比真名乔恩的普雷蒂还要帅,这本身就说明了一些问题。
他收紧了下巴,两只胳膊抱在胸前。这是战斗姿势,身体形成了临时的盾牌。
“哎呀,哎呀,”他说,“天才学生浪子回头啊。”
她只说得出一句“你好”,声音都变了,只有一点点像自己。
“阿娇,听话,你们先开始吧,不用等我,好不好?我这儿用不了多长时间。”他说,目光一直没有从凯蒂身上移开。
“当然,”女孩说,“我去帮您拿饮料好了,还是老习惯?”
他点点头。那个女孩,阿娇,就沿着回廊继续走下去,马尾一晃一晃。
菲利普靠在了砂石墙上。
“有段日子不见了。”凯蒂说。
“我发现,你轻描淡写的天赋依然如故啊。你这段时间还好吗?我看好像瘦了点。”
是的,她跟他说。她过得还好。
“你父亲呢?我相信他也还好吧。”
对。她没有停顿地回答。他很好。
渴望,这就是她初识菲利普的感受。她那时十八岁,完全被那种渴望摧毁了,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会死掉。没人警告过她爱情会像这样,像一场大病一般突然袭来。她现在看得很清楚,自己是如何一步步沦陷的,沦陷得那么激情四溢,那么目眩神迷。他的反应很矜持,她则全盘崩溃。他表现得那么现实,明说她幼稚——她“之所以认为这就是爱情,那是因为她还很幼稚”,她“不懂这世界的规则”,她那时太“冲动”。现在也还是一样。
和菲利普分手以后的一个多月,她身上每寸地方都在痛,包括眼皮、脚指甲、手指肚,连动一动都困难,更不可能吃得下饭。之后的岁月转瞬即逝,仿佛下午去看完电影出来,突然发现已是晚上。如今再看到他时,她的身体还有记忆,刻骨铭心,印在每个细胞里。她的脉搏跳动加速,她感到舌头在嘴里怎么放都不自在。又过了片刻,她还记得,菲利普很擅长沉默,用以制造黑洞,让你往里跳。他的面容一如往昔,甚至,如果这种事可能的话,还更英俊了。头发有点变白,但是气态更自信了。
“你的寒暄技巧仍然没进步多少。”
“确实没有,”她说,恢复了自己的正常声音,“我需要你告诉我关于20世纪30年代后期,美国图书出版领域的一切相关技术知识。”
十分钟以后,他们已经在他办公室里了。菲利普坐在他的雕花办公桌后面的老板椅里晃来晃去,一只脚踝搭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凯蒂坐在办公桌前面一张为访客准备的扶手椅上。办公室的门开着。他身后的窗户朝西,正对着运动场,能看到开阔的天空。他的办公室比以前更大了,打通了一堵墙,把隔壁房间也并了进来。在大学符号学里,这是个好现象,正如他桌上那台未来主义风格的微型电脑一样。电脑米色的显示器——虽然大体是立方体,但每一边都是有棱有角的斜面——放在一台跟录像机差不多大小、前面装有软驱的主机盒子上面。他无疑已经飞黄腾达了。角落里甚至放着一张多余的课桌——她猜是给研究助手用的。这里还是到处堆满了一沓沓的论文,那张裂了缝的老旧鞣皮沙发一向就让人不太放心,如今一条沙发腿彻底不见了,改用书来垫着。他已经把阿娇忘得一干二净,让她拿着他冷掉的卡布奇诺咖啡干等。凯蒂也没提醒他。
“那么,菲利普,你这些年还好吗?”他说,“非常抱歉一直没有联系你。跟我说说,菲利普,你这六年来都在做些什么呢?”[1]
“我太失礼了。我应该问候你的,很抱歉。你还好吗,菲利普?”
他不在意地挥挥手:“混日子罢了。我正在写一本新书,但已经有点过了交稿期限了,我的经纪人急得直挠头。不过不提也罢。我欣赏你这么开门见山,所以你指哪儿我就打哪儿好了。我记得你还在这儿读书的时候,对历史和出版业两者都没有特殊的兴趣呀,”他说,“你喜欢浪漫主义诗人,不是吗?还有英嘉·卡尔森。”
“图书史只是门选修课,”她说,“我当时在忙着做别的事情,如果你还记得的话。”
“哦,我记得,”他懒洋洋地一笑,看向半空中,“我不知道你还记得多少,但那门课不是我教的,是简米森教的。现在已经没有这门课了。他们把它砍掉了。”
他桌上堆满了书和论文,顺序都是有意安排过的。电话旁边放着一个胶带切割器和一支装在盒子里的钢笔。整个房间里没有什么东西看着像他的私人物品,除了门旁的墙壁上贴的一张《愤怒的公牛》电影海报以外。海报上伤痕累累、赤裸上身的罗伯特·德尼罗汗流浃背,冷面冷心,备受摧残,但还是豪勇无畏,一心专注于自己的宿命。凯蒂试着想象菲利普筋疲力尽、淌着鲜血,仍准备与对手正面较量的样子。围绕着终身教职、办公室大小、新生和假期待遇而进行的争夺只是附带的琐碎小事。他要的是握手,拍背,然后把一柄薄薄的利刃送入敌人的肋间。
菲利普伸手从桌上一个彩釉陶碗里够到了一盒彩色回形针,开始无意识地把它们一根根掰直。她很确定,他所知道的足够帮得上她的忙。在她遇见他之前,他最大的成功之一就是一篇关于《世事皆有尽》的论文。他对英嘉的热情来得无缘无故,去得也十分迅速,但足以为他赢得了成百上千的引用次数,以及提升到副教授的职称。
“但是你懂这门学问,对吗?印刷史?”她说。
“简米森休假的那一年,我替他代过课。他当时本应该退休的,但终身教职这东西在那儿卡着,你能拿他怎么办呢?如果一个人就愿意占着个办公室不用,然后到社会上去混日子,最后在读叶芝诗集的时候猝死在书桌旁边,谁又劝得住他呢?”他撕下小块的透明胶,裹在他选好的几个拉直的曲别针顶端。
她清了清嗓子:“1938年,在纽约,学会排版技术有多困难?”
“我刚才说了,这不是我研究的课题,而且学校反正也放弃这门课了。书本已死,小凯。简米森那种人应该到动物学系去,在那个研究恐龙脚印的家伙和那群专攻大陆漂移的书呆子中间找个地方自行腐烂算了。要不他们就该让他负责教全部的新生。天哪,那些新生!他们那语法才叫差,基本靠自己乱编。”他翻了个白眼,“瞧瞧!”他举起曲别针,“这是什么?猜猜看。”
他捋直了所有的曲别针,拼成了一个平面网格,最外一圈是两根黄色的,底下一半交叉着几根绿色的,一根蓝色的和一根黑色的从它们中间垂直穿过,一根红色的横贯其中。
“想不出来。”
“来吧,认真猜一猜。这可是天才的创意。”
他把作品在两人之间的空中挥了挥,保持在她的视平线上,拿拇指和食指捏住黄色的那几根,“这是伦敦地铁线路图,很明显嘛。看到了吗?红色的是中央线。”
“当然,是伦敦。我可真傻。”
他把这东西像扔飞盘一样抛进桌边的废纸篓里,然后像讨论什么阴谋一样,向前倾过身子:“这里快要变成原始丛林了,各种玩政治。如果不是有终身教职的话,我肯定会告诉他们少跟我来这一套。温哥华有个大学在招英联邦文学系的待位教授,我真的在考虑应聘,那样就能让他们清醒清醒了。”
如果这个系真的变成原始丛林,她一点不怀疑谁会站上食物链顶端。菲利普就是个披着粗花呢外衣的马基雅弗利。
“拜托了,菲利普。”
“拜托得真好听,”他说,“甜甜的,跟抹了糖似的。”
“我真的会非常感激你的。你这是在帮我一个大忙。”
他朝她挥挥手,她认为那意思是“接着说”。
“20世纪30年代后期给一本书排版,难吗?”
“很难。操作莱诺铸排机是极高端的技术工作。”
她不知道什么是莱诺铸排机,从来没听说过。
他摇摇头,向后靠进椅子里:“如果你当初坚持到底的话,这些你就都会懂的,现在你应该连博士学位都拿到了。也许当时我该对你——怎么说的来着,爱之深责之切?应该强迫你回系里读书的。我肯定能在我的组里给你找个位置。”
她双手叠放在膝盖上,等待着。我看起来很镇静,她想,这是最重要的。
“莱诺铸排机是一种机器,有点像连接着金属热压铸造设备的打字机。那时候,图书排版就是这么做的。机器操作工的报酬非常丰厚,抢手得不得了。学这个得拜师,而且学起来并不简单,需要精神高度集中,因为键盘上有九十个字键。干活的时候又热又脏,而且如果机器卡住了,就会崩出一大坨炽热的铅,掉在你的腿上。工作压力也特别大。如果出一个错,一整块铅字条就废了,只能直接扔进垃圾桶。那时,莱诺铸排机操作工是一个出版公司工资最高的人,有时候比编辑挣得还多。”
“这机器是怎么工作的呢?”
“实在相当巧妙。操作工坐在机器前面打字,机器就会制造出每个字母的字模,排成一排,然后每一行字都会被铸造成一块整的金属板,这就叫铅字条。一行行的字模凑在一起就是一页。”
“一行字,一块整的?”
“我刚才就是这么说的。”他朝门背后一排三个灰色金属文件柜的最边上一个走去,蹲下翻阅里面的悬挂式文件夹,“看这个。”他递给她一张纸。
那是一张照片,上面是一台巨大的黑色机器,带一个小小的键盘,后面连着一台有很多拉杆和机械臂的设备。机器顶端有一个斜面的显示器和某种滚轴。机器极其笨重,隐约流露出不是善茬儿的味道。这跟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照你看,这机器会不会被说成是使用‘可怕的小字母’呢?”
他耸了耸肩:“那听起来像是在描述手工排字,就是人工一个个把字母拣出来,凑成‘一组’,然后放进排字盘里。你说的是哪一年,1938年?那时候手工排字早就过时了,除非是印头版标题或者追求特定的设计效果才会使用。莱诺铸排机是19世纪80年代投入使用的,20世纪初就很普及了。”
在这一瞬间,凯蒂发现了两个互不相干的真相。第一,英嘉并不清楚书本是如何排版的。她不知道有莱诺铸排机这种东西,也从来没见过。她脑子里的想象跟凯蒂是一样的,就是查尔斯·克莱伯恩会动手一个个分拣字母,然后放到一个排字框里。第二,查尔斯这个人,在纽约拥有豪宅,又有钱,又有范儿,而且大家都知道他没耐心,所以他绝不会是那种愿意自己去使用这嘈杂、肮脏的机器的人。查尔斯对英嘉说了谎。他没有亲自给《日夜与分秒》排版。还有别的人读过这本书。
“喂喂?”菲利普说道,“你还在听吗?”
“那时一般都是男人操作莱诺铸排机吗?有没有女操作工呢?”
“我没听说过有女的。天哪,这是什么女权主义课题吗?你是不是对男人失去兴趣了,凯蒂?跨过性别那道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