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你见过安琪么?她还好么?”
她看上去就像要哭出来了似的:“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了,我已经好几周没有见过她了,她的一个朋友把信送到了家里。”
罗莎妈妈把信放在了桌子上,我拼命忍住眼泪:“谢谢你把信带给我,妈妈,真的谢谢你。”
我拥抱了罗莎妈妈,之后她走出去了。托马斯修女停留了一下对我说:“方便的时候,我会带她再过来的。”
“谢谢你,修女。”我转过头,直视她的眼睛对我来说还是有些困难。
紧随其后的是漫长的令人尴尬的沉默:“你想要我带汤姆神父来吗?”
“不。”
“你可能会觉得好受一点,假如……”
“真的不用。”
“好吧,尼可洛。”她把信塞进我手中,“只有懦夫才不敢面对现实。”
我收下了信,但我并没有打开看,至少那个晚上没有。
还没到时候,我想着,还没有到时候。
但是那之后第一个周末,我的勇气已经耗尽,一个深夜,我打开了那封信,点燃偷买来的蜡烛,读了起来。
亲爱的尼克:
你现在一定很沮丧吧,我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去看你。而在此之前我还保证过一定会常常来看你。很抱歉我让你失望了。但是,你现在恐怕真的要对我失望了,因为我接下来要说的,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我再也不会来见你了。这周不会,以后永远也不会了。理由可以有很多,我父亲不允许啦,我没有车啦,人们也会指指点点的。但这些都不是理由。如果仅仅只是我父亲不允许的话,我会和他抗争到底,我可以溜走,隐姓埋名,做什么都可以,只要能和你在一起。但我们都知道,我不能和你在一起,现在不行,很多年后,依然不可能。
如果只是你对我说让我忘了你的话,我还能够承受。但是问题是,尼克,我了解你,你也了解我。如果我继续等你的话,你会有多心碎,你可能会感到更加痛苦。而看到你痛苦,我也会感到心碎。我不在乎是否需要牺牲,为你我愿意牺牲所有,但我没办法做一个殉道者,毁了我自己。这样做,我们都会输得惨烈。
现在要说道最痛苦的地方了。我知道你一定认为我所说的一切已经足够痛苦了。而那些还远远比不上我接下来将要说的。我还要继续我自己的生活。我不知道每天会发生什么,更不用说每个月,亦或是这漫长的七年。我每天都会思念你。当我做饭时,我假装自己是在为你准备;洗碗时,我会突然转身,假想某个人站在我身后,而我调皮的将肥皂水撒到他身上;睡觉时,我也会梦到你就躺在我的身旁,感受你抚摸我,倾听你的心跳。我会每天每天这样,直到你出现,将我从这无趣的人生中拯救出来。因为没有你,我的生命是如此的空虚。
你可能永远不会原谅我这样对待自己。我希望你能原谅我。我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你都能快乐地生活下去。真正的快乐,就像罗莎妈妈那样。但你得保证我一件事。
等你出来了,一切都开始开始好转了,你觉得生活的很好,自己也很满意的时候,请你一定来找我,好吗?无论我在哪里,尼克,来找我!
你还记得那一晚,你第一次抚摸我的时候吗?我们是那么的激动,全身都在发抖,难道你能忘记我们缠绵过后,依偎在彼此胸怀的感觉吗?你难道能忘记吗?我多想能够再次感受那种感觉。而且不是一天,或者一次,而是我的余生。所以,来找我,尼可洛·富斯科,该死的,你一定要来找我。
我全心全意的爱着你。
安琪
Tiamocontuttoilmiocuore.我全心全意的爱着你。
这句话是罗莎妈妈曾经教我的。再没什么比这句话更让我感动的了。这也让安琪说的话对我而言更显特别。
我从一开始被她的态度气到,到最后我为她感到骄傲。没错,这就是我的安琪,我所了解的,所深爱的安琪。如果我是她,我会怎么做?我试着告诉自己没有关系。我没办法站在她的角度,但是我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所有的选择。有的时候,我心情还好的时候,我为她的选择鼓掌,用她的话来鼓舞自己。而那些心情不好的日子……我无所慰藉。
又过了两个星期,没有人来看我。唯一的一封信来自罗莎妈妈。多米尼克去世了。他已经病了那么长时间,死亡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但对罗莎妈妈来说无疑是噩耗。看来真的世事两难全。我没有一点安琪的消息,我也没期待会有她的消息。
又过去了一个月。一个周五,他们告诉我有人来见我。我感到心跳加速。我几乎是狂奔去探望室,我希望能够看到安琪,我祈祷自己能见到她,但我也希望看到妈妈罗莎。当我转过弯走进探望室时,我发现是修道院的修女在等我。
是托马斯修女。她来做什么?我上次肯定惹恼了她。但是没有关系,我很高兴见到她。“修女,是什么风把上帝在世间最好的代表吹到监狱来了?”
我本期待能在她脸上看到专属于她的迷人微笑,那笑容会将她的整张脸孔都点亮,虽然她的脸大部分都被面纱遮住了。然而她的表情是那么的冷酷,别的人脸上常会出现这样的表情,但是她不会,至少对我而言,这种冷酷的表情是如此陌生。我的胃抽搐着,她还没有开口,我已经不受控制地开始摇头拒绝。
“罗莎·萨努诺去世了,尼克。”在我跌倒前她扶住了我,扶着我坐到了椅子上。
守卫匆匆赶来,因为我开始不受控制地尖叫、哭泣、止不住的哭泣。


第二十三章
另一场葬礼
罗莎的葬礼是由吉米·马尔多纳多安排的,就在老爸举办葬礼的那个地方。狱警把我带到那儿时有些迟了,但他们为我松了手铐,规定我只能同托尼和他的兄弟们交谈。
捕虫王和西装侠都在隔壁房间。我朝他们挥手,捕虫王走到房间前面。我的心跳停止了。安琪就站在他的后面,她看起来就像上帝派来迎接罗莎妈妈的天使。她微笑了一下,朝我挥挥手,嘴唇噏动着说了些什么,我没有看出来。她想走过来,但狱警拦住了她。西装侠对她说了些什么,她把身体转向了他。她转身的时候,我发现她的肚子有些微隆。
老天,她怀孕了。我入狱已经半年了,但她看起来不像是已有六个月身孕的样子。
我问了托尼,他一无所知,但也许他什么都知道,只是没有告诉我。我知道一些女人怀孕不显肚子,到快生产时肚子才变大,但是......我把这种情绪隐藏起来,把注意力放在托尼身上。我得帮助他。
守灵的人很多。我听说,一夜间有几百人来参加守灵仪式。托尼很自豪,我也很自豪。当轮到我时,我走到棺材旁跪下,祈求保佑。我祈祷,闭上眼睛,又说了更多的祷告。这样的女人应得一条直通天国的道路,我要确保上帝知道这一点。然后我站起身,俯入棺材亲吻她的额头。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我和安琪的照片,放在她的旁边,然后将她的木勺放在她的左手边,内心还在期盼她能伸手抓起它。我最后画了一个十字,然后离开她,走向狱警,耐心地在门口等着。
我要离开的时候,托尼给了我一封信,“这是妈妈写的。”
我把信放入口袋,跟狱警走出了门。他们检查了一下信封,但没有打开,在确定里面没有武器之后就还给了我。离开葬礼之后,我又想起了安琪。究竟是我疯了还是她真的怀孕了?我必须知道实情。如果她怀孕了,孩子是我的吗?
一定是我的。她不会跟别人在一起的。
回到牢房之后,我拆开信读了起来。
亲爱的尼克:
我亲爱的“小尼克”,我走了以后会特别想念你的。你就是我的第六个孩子。我的宝贝。我知道你现在正饱受痛苦,我也知道你为托尼和其他孩子做出的牺牲。我不会忘记你做的这一切。最让我痛心的是安吉拉身上发生的事。我爱安吉拉,如果说你是我第六个孩子的话,她就是第七个。我没有女儿,我爱她就像爱自己的女儿。
总有一天你俩会团聚,你们是为彼此而生的,连我这个老人都能看出来。
尼克,你的日子不好过。监狱不仅能监禁一个人,它还会剥夺人的自由,骄傲和自信。你必须战胜这一切。不要让它像摧残别人一样摧残你。我了解你,尼可洛·富斯科。你一出生我就抱过你,高烧差点要了你的命,是我用酒精不停地为你擦拭。每次你疾病缠身,我都会看着你,为你祈祷,上帝保佑,你每次都能逃过一劫。
你有随心所欲的本事。但你要记得,尼克,你的生命由你做主。你要永远记得,上帝和撒旦都在等待接纳新的灵魂。
爱你的,
罗莎妈妈
我把信叠平整,十分平整,然后把它放入信封,放在枕头下。
我发誓,罗莎妈妈。我不会让你失望,永远不会。


第二十四章
共同之处
布鲁克林——现在
凌晨五点钟起床,可真是要命。但如果你想了一整夜关于死亡的事情,你就会欢迎黎明的到来。弗兰基起来去厨房煮咖啡时,努力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他常想在没有咖啡之前人们究竟是怎么活下去的,自己也清楚一定是有可以替代咖啡的东西。即便是罗莎妈妈,要想一整天都保持精力充沛、举止得宜,也需要喝杯咖啡才行。
煮咖啡时,弗兰基脑子里思绪万千。把这些想法记下后,他直奔警局。弗兰基踏上台阶看到了卡罗尔,她手里拿着两杯咖啡。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泰德看见你开车进停车场了。要是咖啡不热,你可别骂我。”
“我不会骂你,至少不会当着你面骂你”,他躲过她的拳头,问道,“卢在这吗?”
她朝“作战室”点点头,卢总是这么称呼这间房间,他们专门设了这间办公室处理这个案子。
“来得正好,多诺万。”
“睡得可以吧,马泽蒂?”
他将搭在椅子上歇息的双脚挪下来,扑通一声落在地板上,然后把椅子推给弗兰基让他坐下。“如果你结了婚,当然了我很怀疑这点,但是要是你结了,而且已经三十年了,你就知道为啥我这么早就到这了。”
“你说的没错,我永远也不会知道。”
卢朝弗兰基手中的文件点点头,“都查到些什么?”
“今天早上想到的一些东西,”他把笔记本放在桌子上,拿起案卷文件,按照被害人的顺序从左到右依次排开。弗兰基把头伸向门外,“嘿,卡罗尔,要是不忙,我们需要你展示一下你优美的书法。”
弗兰基伸了伸脖子,马泽蒂盯着他看,“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脖子上的胎记很像西西里岛?”
“不知听了多少遍了。”
“不是瞎说,看起来确实很像,太他妈神奇了。”
他一直盯着弗兰基,直到过了一会儿卡罗尔进来了。她穿件带裙摆的短大衣,美丽动人,却又有种不容人侵犯的冷艳。她刚过五英尺高,最多一百磅重,身体柔弱,却有一种古希腊女战士的气度。如果有人把她惹毛了,她的目光常常就足以让这个人不敢再犯。
“需要我做什么?”
弗兰基指了指那张海报,“我们需要你填点内容。”
她叹了叹气,但弗兰基知道她其实喜欢做这件事,只要能把她从办公桌上那些琐碎的工作中带走,她都满心欢喜。“好吧,读给我听。”她说道“但是慢点来,我可不是在打字。”
弗兰基拿起一份文件,“伦佐·西卡雷利,地板上散满杂物,很多已压碎,装在杂货袋中带回家。”
卢拿起德温的卷宗,“汤米·德温···”
“等等,”卡罗尔道,“西卡雷利怎么写?”
卢拼写了名字后继续读,“德温被杀现场的物品包括一瓶杰克丹尼威士忌,在地板上,靠近尸体,没有破损,没有收据,也没有打开。”
弗兰基换到下一份文件,“尼诺·托雷拉,地上有一盒披萨。”
卢站起来,“我们聊过这点,记得吗?披萨店说尼诺每周都去一次,没有例外。德温每天都在那个卖酒的小店里,而伦佐每周至少去两次杂货店”。他看看卡罗尔,“再来点咖啡吗?”她摇摇头。于是他继续说,“还有一件事,他们被杀时并不是在每周的同一天,差不多相隔了三周,但时间不确切。”
“我昨晚刚想到了这点,”弗兰基说,“如果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查这个案子,无非也就是这些东西——酒、披萨、杂货——没什么共同点。一周不同时间,一个城市的不同地点。”弗兰基走向图表,“看看都是在哪儿发现的这些东西,酒瓶,散满地板的杂货,地上的披萨盒,都在尸体附近。如果从凶手的角度看,每个死者回家时手里都拿着东西。他想要他们两手拿满东西,这样放倒他们就容易些。”
卢移到图表旁边,“这就是说他在盯着他们,说不定盯得时间已经够长,所以他能准确地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手里拿满东西。”
“这就解释了每桩凶案为什么间隔三周,这不是哪个草包随机杀人,这是个精明的家伙,算计好时间再动手。”
卢盯着图表挠着下巴,“所以说这个家伙坐在房间里等着他们回家,而且知道他们手里拿满东西。”
“没错”弗兰基说道,拍拍卢伸出的手。
“干得漂亮,多诺万。我们找到这家伙是从哪里监视的,没准就能找到破案子的线索。”
他们离开大楼,直奔卢的车。弗兰基的肾上腺素在猛烈上升。同时,他也无比恐惧。一条线索也有可能会指向错误的人。


第二十五章
改头换面
特拉华州士麦那特拉华州狱证局——十三年前
罗莎妈妈的死让我痛不欲生。每一天都在煎熬中度过,突破自己以为无法逾越的极限。过去的日子我充满希望,梦想着早日出去和安琪开始新生活。但是现在所有的希望都蒙上了顾虑的阴影,担心安琪不会等我,甚至更糟糕的担心那个孩子不是我的。在那些心怀希望的日子里,安琪信里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的支柱。“找到我,尼可洛·富斯科。该死的,你必须要找到我。”但是现在,我恨她,恨她抛弃了我,让我如此孤独。
我每天都在和自己抗争,但是我快输了。葬礼过后的第三周,我在院子里卷入了一场战斗,差点儿杀了个人。在那之后,我确实开始了新生活。每天训练。拳击、跑步、武术、举重,之后再跑步。我遇到了一个中国人,他教我一种心理训练,叫做气功,一套吐纳练习方式,声称有治疗的效用。我的目标就是学习,所以我跟他学,晚上独自一人时在我的牢房专注训练。练习多了之后,我能够感觉到“气”的本源在自己身体里流淌,至少那个中国人是这么说的。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也不关心。这种练习有益于我放松和睡眠。况且我也没有其他更好的事情可以做。
在监狱第二年年尾的时候,我能够一口气跑出十英米。我早就戒烟了,从我认真练习跑步的第一个月我就戒烟了。可笑的是我还是非常怀念香烟,每一天都是,一整天都是。
正当我准备迎接我的新生活之时,坦克·莫雷斯科被释放了,他对我的保护也随之消失。我已经养成了在每晚跑步之后冲凉的习惯。一天三个白人想夹击我。在洗澡的时候发生,这未免不是件好事。我身上滑滑的肥皂泡让他们没法轻易抓稳我。我一逃脱,就为自己争取了时间。我迅速跑开,他们大步追来,然后我突然停下,猛一转身,朝他们冲过去。我打中了第一个人的喉咙部位。他倒了下去,脸先着地,我把脚伸向他的后脑勺把他踢到了瓷砖地板上。与此同时,我把肥皂扔向了离我最近的那个人。他抬起手来保护脸,我趁机给了他的裆部两拳。然后我顺势抓住了他的那里,把他拽倒了。他撞到了头,血液混合着洗澡水流向了下水道。最后一个家伙跑了,但我把他抓住放倒在地,从壁架上拿了一块新肥皂,塞进了他的屁股里。塞进去的时候他大声叫喊着,看来这块肥皂比看起来要大得多。我走过去的时候,踢了他的脸一脚,离开澡堂的时候转身看着他们。
“再敢这样,我就杀了你们。”
警卫把我单独监禁了一周。这样很好,让我有时间冥想。我在冥想时更加清醒,所有事情都突然清晰明了起来。其中一件就是我想明白了该如何跟别人打架。你不一定非要是最好的拳击手、武术大家或是神枪手才能赢。事实上,在打至酣处时,我在这说的不是竞争,而是当生命受到威胁或者更严峻些——生命悬于一线时,这时候才能真正展现出来人到底有什么本领。我意识到澡堂里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擒住我,正如那晚和林边帮的家伙打架时一样。只是我更有获胜的欲望。我愿意冒更大的险去获胜。那晚的冥想又一次改变了我的人生,赋予了我新的视野。
几天后,警卫把我放出来。警卫看我的时候我看出了他们眼睛里的恐惧。那天之后,我在每个人的眼睛里都看到了这种恐惧。
接下来的几年,我什么都训练。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也不仅仅是冥想,我开始读书。我学习了历史、数学、科学、法律、英语,甚至还有地理。托马斯修女给我送书,我拼命学习书中的知识。不得不说,在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托马斯修女是唯一个人在和我对视的时候能让我低下头的人。这肯定是童年时期就产生的心理效应。但不管怎么说,托马斯修女掌控得很好。我猜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又要对此发表他的看法了,他很可能会说是我对托马斯修女的性冲动,这是弗洛伊德对所有问题的答案。
在监狱第六年的时候,我的体能和外貌都有了改变,我的知识储备量更是增加了十倍,这时候我开始专注于提高社交技能。我们在道上把这称为“关系”。如果我想有所突破,我必须和黑人们达成协议。他们是监狱里的第二大帮派,比那些白人帮派要更团结。
我等到阳光灿烂的一天,然后走到了黑人帮派区,这群人围成了一个圈,我走过去的时候他们让开了路,让我走进来,然后又围成一个圆圈把我围在中间,就像土狼围着一只狮子。领头的是一个叫门罗的家伙。他不是十分高大,但是盛传他比任何人都强硬。像我一样强硬,大家私下里这样说。
我走过去的时候,门罗正在狠命地吸一根烟,仿佛那是他这辈子最后一口烟,“你够有种啊,就这么来了。”
“是啊,我猜你想知道为什么你还没给你那群狗仔汪汪两声下命令呢,我就过来了。”
我猜我的话让他很生气,但是他却笑了。这正是我想要的。
“你是鼠仔?”
“这是他们给我起的绰号。”
“我听说罩着你的人出去了,你来找我干什么?”
我摇了摇头,“烟,”我说道,眼睛紧紧盯着门罗,“我能搞到你还有你们这里的任何人想要的烟。”
门罗本来是坐在椅子上,听到我的话,他站了起来,跟我面对面,“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个?因为那些白人都想看看你那漂亮的小屁股?谁知道,没准我也喜欢白人的。在这呆了太长时间了。”
我笑了笑,往前走了两步,离门罗更近了,我们的脸几乎贴上了,“你有的是眼线,门罗。我知道你肯定听说了上次那几个想偷袭我的人的下场。”
他似乎想要往后退,但还是守在了他的位置上,“是啊,我听说了。”他又笑了笑,门罗笑的时候,他手下的几个人也跟着笑了起来,“那跟我说说这笔生意。”门罗说道,并示意我挨着他坐到长椅上。
只花了半小时我们就谈成了一笔生意。我来安排香烟的货源和进货,通过探访和守卫把烟运进来,门罗来负责分销。我拿百分之二十的提成,全程不必碰这些货。
我们商量完之后,握了握手。我正要走的时候,他叫住了我。
“我本来以为你来是想要我们罩着你。”
我转过身,眼睛盯着门罗。“不需要。”
门罗笑得更大声了,比我刚才听见的时候声音还要大。“你真是个疯子,鼠仔。我倒挺喜欢你。”
“我也是,门罗。很高兴能跟你做生意。”
我走过院子的时候脸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微笑。不仅是因为我达成了一个能给我赚钱的生意,而且这对关系的发展非常有价值。至于被人罩着……对于我,这一点没有必要,反而会削弱了我的地位。而且,他们知道如果我出了什么事,香烟就断了。这可比碰白人的屁股重要的多。
关于我地位变动的消息很快传开了。自这之后我和每个人都建立了关系——西班牙人、意大利人、犹太人、爱尔兰人——这都不是要紧的。我想的是等到我出狱了,我建立的这些关系会派上用场。一开始,这些生意给我惹了不少麻烦。监狱是分帮派和地盘的。弗洛伊德很可能会说这是因为我们想和彼此发生关系。照我看来,这里的人肯定都读了他的书,然后把这点铭记于心。
和一个帮派进行了一次尤其棘手的谈判后,有两个人袭击了我。我弄死了一个、弄瞎了另一个。我必须要传达点儿信息,杀一儆百。之后就没有人再对我动过手,但是却给我加刑三年。这次我从容面对,数着日子过,想着我能够见到安吉拉开始新生活。
在我刑期的最后几年,“鼠仔”尼克,那个刚来时被他们暴揍的家伙,现在统领了这个“王国”。警卫们在我释放的当天甚至还举办了一次聚会。我可不会真以为警卫们和狱友们的举动是出于对我的爱。他们只是想让我赶快离开。
至于我,我想的就是赶快回去和安琪团聚。可能会结婚,永远生活在一起。


第二十六章
婚姻永恒
布鲁克林——现在
捕虫王弗兰基·多诺万盯着自己公寓空荡荡的墙壁,嘴里摇摇晃晃的叼着一支烟,不停地咔吱咔吱压着指节。他闭上了眼睛,这样盘旋而起的烟雾就不会刺疼他的眼睛。
婚姻永恒,他母亲曾经这么告诉他,他想她肯定是理解婚姻的含义的,毕竟她忍受了他父亲那么多年。当他还小的时候,他曾经问她为什么愿意忍受,她只是说:“婚姻永恒。”他至今仍记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声音颤抖着,仿佛“永恒”是对她所犯罪恶要承受的苦刑一般。
苦刑,才怪呢!才没有神父会这么仁慈。玛丽·玛格达莱妮也不过是个改过自新的罪人。捕虫王啜完最后一点酒。要是他还有力气的话,他倒是愿意再给自己满上一杯。
厨房里,冰箱沉稳的发出嗡嗡的声音,虽然客厅的电风扇连同街上的臭味也带过来了,但它毕竟带来了阵阵凉风。他打开冰箱看看妻子给他留下了些什么:一张带有亨弗莱·鲍嘉的卡萨布兰卡电影海报,酒架上还留着一些基安蒂红葡萄酒,外加冰箱——真是感谢上帝了!还有他坐着的这把椅子。
他妈的贱人!
虽然这么骂着,弗兰基也知道,自己也有错。他们两个半斤八两,都有不好的地方。她十九岁就怀孕了,他向她求婚,保证会照顾好她和他们的孩子——多诺万家的新成员。不是说这个世界上需要更多的多诺万。但是……责任就是责任。他们结婚了,但不到十八个月,孩子就不幸去世了,留他们孤伶伶地相伴。有了孩子很早就结婚了,是孩子作为纽带将他们联系在一起。一旦孩子没了,剩下的就所剩无几了。至少,在十九岁的时候,什么都没剩下。毕竟,一个意大利爱尔兰混血的街头混混,和一个出身不凡,祖先来自几个世纪前的英格兰的姑娘,还有什么相似之处呢?没有,什么都没有。假如她是爱尔兰人,波兰人,或者是犹太人,情况都会大不一样。来自移民家庭的孩子们更能理解彼此。而那些原住民却不能理解,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家庭并不接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