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的这段摘录呈现了一幅忧郁的画面,这几页日记中描写的“痛心疾首的样子”也在埃洛蒂的心中挥之不去。这段内容让她清楚了詹姆斯·斯特拉顿怎么会有爱德华·拉德克利夫的书包。但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在六年的时间里,拉德克利夫怎么会和詹姆斯·斯特拉顿相熟到这种程度,饱受煎熬的拉德克利夫竟然会大晚上来登门拜访。此外,为什么他要在所有人中选择斯特拉顿来保管书包和素描簿。埃洛蒂做了笔记,要参照一下有关斯特拉顿的朋友和同事的档案,看看里面是否出现过拉德克利夫的名字。
还有一处令人费解的是,斯特拉顿在日记中提到,他想要“把失衡的天平摆正”。这个说法有些怪,几乎在暗示着,他自己在这个男人走下坡路的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可这根本讲不通。斯特拉顿和爱德华·拉德克利夫应该不熟。从档案里的文件来看,在1861年至1867年间,无论是于公还是于私,斯特拉顿从未在文件中提过这个人。按照皮帕的说法和维基百科上的介绍,拉德克利夫在未婚妻弗朗西斯·布朗去世后陷入绝望,这是既定的事实。就斯特拉顿的档案而言,埃洛蒂对这个名字并不熟悉,但她又记了一笔,提醒自己参照一下斯特拉顿同事的档案文件。
她在电脑上点开一个新的文档,把有关书包和素描簿的说明录入进去,还把那封信和那段日记的梗概写了进去,最后还记录了作为参考的相关档案的详细信息。
埃洛蒂靠在椅背上,伸了个懒腰。
搞定了两个,还差一个。
不过,要想确定照片中那个女人的身份要更难一些。可供参考的信息就这么点儿。相框很高档,但是,詹姆斯·斯特拉顿用的东西差不多都是高档货。埃洛蒂戴上了她的放大镜,在相框上搜索着银制品的标记。她在一张纸片上把标记快速记录下来,即便她也清楚,要想知道照片上的人是谁,她和詹姆斯·斯特拉顿又是什么关系,就凭这些银制品的标记是不太可能获得什么线索的。
让她纳闷的是,这张照片是怎么跑到拉德克利夫的书包里去的。是偶然间放进去的,还是别有深意?她认为,这都取决于那个女人的身份。当然,可能对于斯特拉顿来说,那个女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实际上,这个相框也可能是书桌的主人,也就是斯特拉顿的侄孙女放进书包里的——在斯特拉顿离世几十年后,出于保存相框的偶然之举。但这种可能性极小。女人的穿衣风格、造型特点以及照片本身所呈现的都表明:照片,还有那个女人,都和斯特拉顿同属一个时代。还有一种情形可能性会更大:他把照片存放在甚至是藏在文件夹里,然后他自己把文件夹塞进了书包。
完成了对相框的检查,埃洛蒂做了几条笔记,以便她可以在档案记录表上填写相框的状况说明——顶部有凹痕,好像曾经掉到过地上;背面有些轻微的划痕——然后,她把注意力又放在了那个女人身上。埃洛蒂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光彩照人”这个词。这种光彩照人源于一种特质,蕴藏于那个女人的表情,她的发丝,她眼中的光……
埃洛蒂意识到自己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仿佛在期待着她能给自己答案。但无论埃洛蒂如何努力,都无法从那个女人的脸上、衣服上,甚至从照片的背景中,找到任何有关她身份的特征,她不知接下来的工作该从哪里下手。虽然照片拍得很用心,但四个边角处都没有工作室的签名,而且埃洛蒂对维多利亚时期的摄影手法也不够熟悉,不清楚图像本身是否潜藏着什么固有的特征,能提供线索确定它的出处。也许终究要看皮帕的导师卡罗琳能否给她点帮助。
她把相框放在桌子上,揉了揉太阳穴。这张照片将会是个挑战,但她不会被吓倒。她这份工作的一大妙处就在于体验像侦探一样抽丝剥茧的快感。创建整齐有序的档案记录虽然有些成就感,但这种重复性的工作着实令人乏味。好在这种乏味可以被抽丝剥茧的快感抵消掉。“我会找到你的,”她轻声说,“这一点绝不会错。”
“又在自言自语呢?”玛戈站在埃洛蒂的桌旁,肩上背着手提包,一边说着一边在包里翻找着什么。“麻烦刚露了个头,你知道的。”玛戈找到一瓶薄荷糖,摇了摇,往埃洛蒂伸出来的手掌上倒了几颗,“要加班?”
埃洛蒂瞥了一眼挂钟,惊讶地发现已经五点半了:“今天不加班。”
“阿拉斯泰尔来接你?”
“他在纽约呢。”
“又去纽约?你一定想他了。要是加里不在的话,我都不知道回家干吗。”
埃洛蒂说自己是想念未婚夫了,玛戈同情地给了她一个微笑,然后愉快地向埃洛蒂道了别。她把霓虹色的耳塞从包里拿了出来,在自己的苹果手机屏上一扫,踩着猫步,大摇大摆地下班度周末去了。
办公室重新安静下来,静得连翻阅纸张的声响都清晰可闻。太阳光照了进来,朝办公室最里面的那道墙投下一束光。光束开始像每天那样朝埃洛蒂的办公桌一寸一寸地移过来。埃洛蒂用大牙咬碎了一颗薄荷糖,点击打印键,把她给新档案盒做的存档标签打印出来。然后她开始整理办公桌,这是她每周五下午都会认真完成的一项工作。这样,她就可以在开始新一周的工作时,面对干净整洁的桌面了。
埃洛蒂不会承认,自然也不会向玛戈承认,自己心里是有一点期待着阿拉斯泰尔去纽约待几周的。当然,她是想念他的。但从某种意义上说,知道自己有整整六个晚上可以住在自己家里,睡在自己的床上,看着自己的书,用自己最喜欢的茶杯喝茶,而不必去和别人商量,也不必解释自己的想法,这让埃洛蒂感到平静。
他说她的公寓很小,楼梯间里有炸薯条的油脂味;而他的公寓很大,有两个卫生间,总是有足够的热水,从来不需要隔着薄得可怜的地板听邻居家的电视上在播什么。他说的都对。但埃洛蒂喜欢自己的小公寓。没错,要让厨房水槽正常排水需要点小窍门;要是用洗衣机洗衣服,在洗衣程序运行结束之前,淋浴的水流只有正常流量的一半。但是,这才像是实实在在过日子的人住的那种地方。设计精巧的旧橱柜和吱吱作响的木质地板都有年头了,要去上厕所只能先爬三层铺着地毯的楼梯。
阿拉斯泰尔似乎认为,她在这样的小地方住得舒舒服服还挺可爱的。“我不在的时候,你应该待在我家。”他总是这样说。他家是位于金丝雀码头的一间豪华公寓,“你不需要回自己的小窝住。”
“我高兴住在这儿。”
“这儿?真的吗?”
对于这个话题,虽然每次说的话都有些区别,但至少已经进行过十五次了。每每谈到这里,他都会毫无例外地把怀疑的目光战略性地锁定房间一角,那里放着她父亲的老式扶手椅,椅面是天鹅绒缝制的,椅子上方挂着一个有彩灯装饰的架子,上面摆放着埃洛蒂的宝贝们:埃洛蒂三十岁生日时,贝里夫人送给她的画;母亲去世后,蒂普送给她的魔盒;镶嵌在相框里的合影,是她和皮帕在游乐园拍的照片,当时她俩都是十三岁。
阿拉斯泰尔喜欢20世纪中叶的丹麦设计,他认为如果不是从康伦家居精品店购买的东西,压根儿没有摆出来的必要。埃洛蒂的公寓有种“家的感觉”,他愿意承认这一点,但前提是,他得补充这么一句:“当然啦,等我们结了婚,你还是得离开这儿——我们总不能把婴儿床放在浴室里。”
显然,对于生活在他那个大气奢华的地方不感到兴奋的话,那未免失礼,但埃洛蒂并不是个大气奢华的人,而且改变让她感觉糟透了。“难怪,”埃洛蒂刚到牛津大学那会儿,去看过一位心理医生,她是这么说的,“你失去了母亲。对于一个孩子,这种经历是影响最大也是最可怕的一个变化。”给埃洛蒂看病的是朱迪思·戴维斯医生(她说“叫我朱迪就好”)。埃洛蒂每周都会去医生那里进行一次治疗,为期三个月。朱迪医生的诊所是一栋爱德华时代的房子,在进行治疗的那间温暖的隔音室里,朱迪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告诉埃洛蒂,这种失去亲人所带来的痛苦是无法抑制的,它将在一个人的心里扎根。
“你的意思是,这将影响我生活中的每一个决定?”埃洛蒂问道。
“是的。”
“会一直这样?”
“很有可能。”
不久之后,她就不再去找戴维斯医生(她强调“叫我朱迪”)治疗了。反正去了也没什么意义。不过,她倒是挺想念那儿的柑橘薄荷茶。每次她去治疗,那张磨旧了的木桌上都放着一壶柑橘薄荷茶。
那位医生是对的:在面对生活中的变化时,埃洛蒂并没有好转。想象一下:别人住在她的公寓里,把他们的照片挂在她钉进墙面的钩子上,把茶杯放在她养着花花草草的窗台上,享受她窗外的景色,这些让埃洛蒂感到恐惧。这种恐惧感和她偶尔度假时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醒来的感受一模一样,她会完全陷入茫然之中,因为能帮她定位的那些衡量物一个都不在。
目前,她还不忍心和她的房东太太提搬家的事。贝里夫人今年八十四岁,是在巴恩斯街上的这栋房子里长大的。那时,这里是她和家人的住处,而不是卖炸鱼薯条的商店外加上面的三间半公寓。现在,贝里夫人住在店面后边的花园洋房里。“以前,这儿是我妈妈的晨用起居室,”她喜欢在喝上一两杯她最爱的雪莉酒后开始回忆往昔,“她是个淑女,非常优雅。哦,不是那种摆贵族派头的优雅,我不是那个意思,她是骨子里就带着优雅。”贝里太太一旦开始沉浸在回忆里,她的眼睛就变得格外明亮,打牌时也不怎么专心。“主牌是什么来着?”她在每一轮的开头都会问,“是打黑桃,还是梅花?”
埃洛蒂晚上原定是要和贝里夫人打牌的,现在不得不取消了。她答应佩内洛普,要在周一前完成一份录像清单和精选的剪辑片段。现在,她的进展还算顺利,完成待办事项是她的第一要务,她不能让别的事情耽误自己。
她关掉电脑,盖上笔帽,把笔沿着便签本的顶端放好。桌面上只剩下书包、素描簿和镶嵌在相框里的照片。前两样可以重新放进盒子里保存起来了,最后一样还得跟那堆从盒子里找到的办公用品再待上一个周末。
把照片收好之前,埃洛蒂用手机对着它拍了张照片,就像皮帕那样。如果她想就自己的礼服有更多想法,这张照片还会用得着的。看着照片的时候,把面纱摆在旁边,也没什么坏处。
犹豫了一会儿后,她又给素描簿里的那栋房子拍了张照片。这并不是因为她仍旧觉得这栋房子会是她母亲讲的童话里的那栋。给它拍照,仅仅是因为她喜欢这幅画,它画得很美,让她有所触动。这幅画把她和母亲联系了起来,还把她和童年里不可分割的那部分拴在了一起。
然后,埃洛蒂把书包和素描簿塞进一个新的档案盒,贴上她打印出来的标签,在离开办公楼之前顺路把它们放进储藏室归档。接着,她便走上伦敦熙熙攘攘的街道。
Ⅲ
麦克夫人过去常说,穷人的预算里全都是阴谋诡计。每当她想让我们中的一个去尝试新骗局时,就会这么说。我们这群孩子,都生活在小白狮街鸟类商店楼上的小房间里,活得像是踩着滑板的老鼠。
近来,我一直在想麦克夫人,还有马丁、莉莉和船长,甚至会想面色苍白的乔,他是我第一个真正爱过的人(如果把我父亲也算上的话,乔只能排在第二位,但我不怎么把父亲算在内)。
以麦克夫人的行事作风来说,她对我还算不错。这种作风包括,谁要是惹她恼火了,用刻薄的话骂人了,就会挨顿“胖揍”。不过,和大部分人相比,她算是好的了——以她的行事作风来说。她对我很好。在我绝望时,她收留了我;我觉得她甚至是爱我的。我最终背叛了她,但只是在我不得已的情况下。
生活在这一边是不同的。人类都是艺术馆馆长:每个人都对自己最喜欢的记忆进行加工上色,经过一番排列组合,编造一段讨人喜欢的故事。某些事,因为要拿出来展示,得经过修复、抛光;被认为不值一提的,就抛在一边,藏进脑子里那个挤得满满当当的地下储藏间。在那里,要是运气不错的话,这些事很快就会被遗忘。这是一个有欺骗性的过程,但要想活得心安理得,要想担得起过往的重量,这是唯一的办法。
但这里不同。
我记得一切,记忆依照应有的顺序,形成不同的画面。
如果房子里只有我一个,时间会以不同的方式流逝;我没法搞清楚过了多少年。我知道,太阳不断地升起来、落下去,然后月亮挂在天上,但我再也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毫无意义的。我身处时间之外。这里,那里,那里,这里,我同时身处各处。
现在,按照我的客人的时间来计算,他和我一起待了五天了。他刚来的时候,我很惊讶。他的行李箱上有划痕,肩上背着那个棕色的袋子,这让我想起了爱德华的书包;那天晚上,房子上了锁,而他依然在,这更让我感到惊讶。这里已经很久没人留宿过夜了。自从艺术史学家协会把这栋房子向公众开放以来,我只会在周末看到一日游的旅客,脚上穿着舒适的鞋子,手里拿着旅行指南。
协会的人把老麦芽坊的几个房间安排给他住,那里是封闭区域的一部分,曾给一个看门人用作短期住宿,而且那里是不允许来访的公众进入的。他没法住到房子里来,因为这栋房子现在就像是个博物馆。为了给那些一到周末就来这里乱转的游客留出地方,古董家具都被“安置”了起来。大部分家具都是爱德华自己收藏的,是他在买下房子时附送的。椅子上摆放着一束束薰衣草,都用天鹅绒蝴蝶结系着。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坐在那些椅子上了,虽然椅子的用处就是给人坐的。
每个星期六上午,在我的挂钟敲响十下之前,都会有一群志愿者到来。他们在房子四周各就各位,每个房间里都有一个人。他们的脖子上都挂着标牌,上面写着“导游”,可他们的工作却是提醒人们不要随便触摸!他们事先准备的那些有关过去的趣闻逸事,并不完全正确,但只要和将信将疑的游客目光交会,他们就会凭借着高谈阔论,让游客们乖乖进入他们的“圈套”。
尤其是一个叫米尔德丽德·曼宁的志愿者。她喜欢坐在一把贵格会[7]样式的椅子上,椅子就摆在通往阁楼的楼梯尽头。她咬着牙,露出一个阴冷的、近似微笑的表情。要是有不知情的游客在参观过程中把宣传册放在她旁边的桌子上,就会被她抓个现行,没什么比这更让她高兴的了。这种违规行为给了她宝贵的机会,可以让她缓慢而庄严地说:“爱德华·拉德克利夫的家具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爱德华会恨她的。他无法忍受对“物品”的那种狂热的过度保护欲。他认为,美丽的物品应该被珍惜,而不是被供奉。因此,想着爱德华,在秋天渐渐临近的日子里,我会整个下午都趴在米尔德丽德的肩膀上。当我离得太近时,任何衣服都没法让一个人暖和起来。
我已经摸过底了:我的客人的头发是暗金色的,皮肤因日晒呈棕褐色。他的双手不像画家的手那么精致。他的手饱经风霜,是一双会干活的手。这双手的主人,每天外出时知道如何使用他随身携带的工具。
自从他来了这儿,一直都在忙。日出之前他便早早起来,虽然他似乎并不乐意早起。他呻吟着,眯着眼睛看看放在床边的电话,确定是几点钟,然后挣扎着起来,而不是赖在床上。他会马马虎虎地快速泡上一杯茶,然后冲个澡,穿上衣服。他总是穿着同样的衣服:一件T恤衫,一条褪色的蓝色牛仔裤。头天晚上,这些衣物都被他扔到了角落里的曲木椅上。
不管在做什么,他都要皱眉看着庄园的地图和一堆手写的笔记。我曾隔开一段距离站在他身后,试图弄清楚他在做什么。但是没用。手写的字迹太小,看不清,我又不敢靠得太近。我们认识的时间还短,我还不确定自己可以靠他多近。有我在身边,会让人感到压抑,我不想把他吓跑。
目前还不想。
所以我等待着。
至少我知道他那个棕色的袋子里装着什么;昨晚,他打开了那个袋子。里面装着一部照相机。要是费利克斯现在还能再活过来,突然出现在这里的话,他会觉得这部照相机挺不错。
不过,也有费利克斯弄不明白的东西。我的客人能把照相机和电脑连起来,然后,屏幕上就会显现出图像,就像是魔术一样。不再需要暗房,也不用再配制刺鼻的显影液。
昨晚,我看着他一张又一张地翻看照片,拍的是墓地,主要是墓碑。墓碑上的人没有我认识的,但我还是惊呆了。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能够“离开”这个地方。
我觉得纳闷:对于他为什么来这儿,他的照片能告诉我些什么呢?
就目前来看,还远远不够。
他现在出去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早餐时他就走了。但我有耐心,现在,我要比以往耐心得多。
我一直在楼梯上透过窗户朝外看,越过窗外的栗子树,朝我的老朋友泰晤士河望去。我不指望我这位年轻的客人会从这边回来:和之前来伯奇伍德的人不同,他并不喜欢泰晤士河。他有时会凝视着它,就像人们凝视一幅画那样,但他只是远远地看着,而且我觉得,他在凝视着它的时候并不愉快。到目前为止,他还没坐过船。
我和他可不一样,我喜欢看泰晤士河。它在我的一生中流淌,就像血液在身体中流淌。如今,我只能往北走到田间谷仓那面墙,往西走到哈福斯特德溪,往东走到果园,往南走到日本红枫。这些年来,我一直试图走得更远些,唉,但无济于事。要我说,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锚被什么东西拽着。我不懂物理,我只知道事情本就如此。
我的客人不像我起初想的那么年轻。他肌肉发达,很能干,在他身体中跳动着的脉搏仿佛在诉说,这是一头被硬关进来的困兽,他在因为某件事而苦恼。苦难让人吃不消:我的父亲在我母亲去世后的几个月里,一下子老了十岁。那段时间,房东开始找上门来。他和我父亲之间的对话令人紧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演变成愈发激烈的争吵。直到最后,在一个凄凉的冬日里,房东高喊着,他可不像圣人那么有耐性,也不是搞慈善的。于是,父亲只得另寻他处,换个地方住了。
我这位客人的苦难是另一种。他有一个磨旧了的皮夹子,里面有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我看到他曾在深夜里把照片拿出来,端详一番。照片上有两个小孩,还都是婴儿。其中一个对着镜头咧着嘴笑,那种幸福令人感到心满意足,另一个看上去更内敛些。
他盯着照片皱眉,用拇指蹭着照片的表面,仿佛这样做可以把照片放大,让自己更近地瞧一瞧——这让我确信,照片上是他的孩子。
然后,昨天晚上,他用手机给莎拉打了电话。他的声音很热情,彬彬有礼的,但从他紧握着笔、用手抓着头发的样子,我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挣扎。
他说“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还说“你会看到,我已经变了”,还说“我肯定该有第二次机会的吧?”
通话时,他一直盯着那张照片,指尖不安地在照片左上角捻动。
正是他的那番通话,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因为在麦克夫人和船长之前,还有我的父亲,总在寻找第二次机会。他是个钟表匠,技艺娴熟,没人能超过他的手艺,要维修最精巧的钟表,人们都来找他。“每块钟表都是独一无二的,”他常常告诉我,“这就像是一个人,无论长相一般还是漂亮,都不过是戴了张面具,把复杂的内里隐藏起来。”
有时,我和他一起去修理钟表。他说我是他的小帮手,但我其实帮不上什么忙。他被人领着去图书室或者书房,我则无一例外地被尽职尽责的女仆带去楼下的厨房。厨房都特别宽敞,冒着热气,为英格兰那些富丽堂皇的大房子提供吃食。每个厨房里都有一个胖胖的厨娘,在她的一亩三分地里忙个不停,脸颊红彤彤的,眉毛上挂着汗珠,源源不断地往食品柜里塞甜丝丝的果肉果酱和新鲜出炉的面包。
我父亲曾经告诉我,我母亲就是在这样的房子里长大的。他说,他去给她的父亲修表,她就坐在楼上的大窗户里。他们俩四目相对,爱上了彼此。自此之后,没有什么能让他们分开。她的父母劝过她,她的妹妹恳求她留下,但我母亲年轻任性,骄纵惯了,所以就跑了。一般说来,孩子都是按照字面的意思去理解一个词。每次听父亲讲起这件事,我都想象母亲在奔跑着,缎面的裙摆在身后飞扬,她逃离了若隐若现的城堡,抛下了心爱的妹妹,徒留霸道的父母大发雷霆。
我以为是这样的。
因为我没有机会去了解我的母亲,所以父亲不得不给我讲些故事。她去世那天,离她二十一岁的生日只差了两天,我当时只有四岁。她死于肺痨,但父亲让验尸官在死亡证明上写的死因是“支气管炎”,因为他觉得,这样听起来更优雅些。他其实不必为此费心:嫁了我父亲,没了勋贵之家的庇护,她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无异,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半点笔墨。
父亲在一个黄金吊坠中珍藏着母亲的画像,是一幅小小的素描画,我把它当成宝贝。直到我们被迫搬到东伦敦的一块弹丸之地,住在一条窄窄的巷子里,房间四下漏风,泰晤士河的气味充斥鼻间,海鸥的鸣叫和水手的吆喝交织成歌,不停在耳边盘旋。那个吊坠落到了一个旧货商手里。我不知道里面的画像去哪儿了。它在时间的缝隙中滑落,去了那些找不回来的东西该去的地方。
我父亲叫我柏蒂,他说我是他的小鸟。
他说我的真名很好听,但那是成年的女士才会用的名字,那种名字意味着身穿上好的丝绸长裙,但没有可以飞翔的翅膀。
“我需要的是有翅膀的名字吗?”
“哦,是的,我觉得是。”
“那为什么你给我起的名字没有翅膀呢?”
接着,他变得认真起来,每当话题稍稍和她沾边儿,他都会如此:“你的名字取自你外公的名字。你母亲觉得,你身上该带有她的家族的印记,这对她很重要。”
“就算他们都不想认识我?”
“是啊。”他笑着说,然后揉了揉我的头发。我总会因为他的这个动作而感到安心,仿佛和他的爱比起来,无论缺了什么都不重要。
我父亲的工作室里充满了惊奇。窗子底下是一张又高又大的工作台,上面摆着一大堆各式各样的弹簧、铆钉、天平、电线、钟表、钟摆和精美的指针。我过去常常在工作室门开着的时候偷偷溜进去,跪在木凳上,在他工作的时候对他的工作台探索一番:把让人好奇的精巧装置翻过来调过去;用指尖在丁点儿大、不经摆弄的零件上轻轻按压;举着不同的金属制品,让它们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耀。我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他戴着眼镜目不转睛地回答,但他让我发誓,对于我看到的事,不向任何人透露一个字,因为我父亲不仅仅在修理钟表,他还在研究自己的发明。
他的宏伟计划是做出一台神秘时钟,但需要他在工作台上长时间地不断工作,还要经常偷偷摸摸地去大法官法院——那儿是注册和颁发发明专利的地方。我父亲说,有了神秘时钟,我们就发财了。要是钟表的钟摆不需要机械装置就能摆动,哪个有钱人会不想要一台呢?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郑重地点了点头——因为他说这些的时候是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但实际上,那些普通的钟表同样让我印象深刻。他工作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普通的钟表,从地板到天花板,排得整整齐齐。它们嘀嗒嘀嗒的心跳声和钟摆的摇晃总是有种轻微的不和谐。他教我如何给钟表上弦,我就站在房间中央,凝视着时间不尽相同的表盘,听它们啧啧啧地朝我齐声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