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半小时以后,当他们在战壕里喝着同一杯茶时,汤姆问起了姬蒂。
“我只见过她一两次。”
“她在信里提到了,听上去挺有意思的。我觉得你和她没进行过什么特别的谈话吧?”
“什么意思?”
“没说过什么私人的事?”
“别傻了。我们几乎没怎么说话。”
“看来休假也没能让你的情绪好到哪儿去。我是说——”他弟弟怎么也掩饰不住脸上的笑容,“我和姬蒂订婚了。我敢肯定她会忍不住告诉你。我们发誓在战争结束之前谁也不告诉——她父亲那个人,你也知道。”
汤姆看起来很高兴,像是个小男孩一般欢欣不已,伦纳德忍不住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用力拍着他的背:“恭喜你,汤姆,我真为你们两个感到高兴。”
三天后,他的弟弟死了。因为被一块飞过来的弹片击中而阵亡。在被弹片击中之后的好几个小时的漫漫黑暗中,他躺在无人区里,因失血过多而丧命。那时的伦纳德,就在战壕里听着:救我,兰尼,救救我。从他身上只找到了两样东西:姬蒂的一封来信,上面还散发着古龙香水的味道;一枚又脏又旧的两便士银币。这就是汤姆仅有的遗物。那个在花园围墙赛中获胜的汤姆,那个在较量水下闭气时拔得头筹的汤姆,那个最有前途的男孩汤姆。
不过,露西·拉德克利夫在谈及内疚和自我宽恕时没有恶意,但是不管她觉得她和伦纳德之间有着怎样的相似之处,她都搞错了。生活是复杂的,人们当然会犯错。但伦纳德和她是不同的。对于战死的弟弟和溺水身亡的哥哥,伦纳德和露西各自怀有的内疚并不一样。
汤姆死后,姬蒂开始给身在法国的伦纳德写信,他也给她回信。战争结束后,他回了英国。一天晚上,她到伦敦来看他,去了他那间卧室兼起居室。她带了一瓶杜松子酒,伦纳德帮着她一起喝掉了。他们谈到了汤姆,两个人都哭了。她离开时,伦纳德以为,他们俩之间就这样结束了。不过,汤姆的死不知怎的就把他们俩绑在了一起。两个人成了同一个轨道上的两颗卫星,围绕他的记忆运行着。
起初,伦纳德告诉自己,他在替弟弟照顾姬蒂,不过,要是1916年那天晚上的事情没有发生,他可能会相信这一点。然而,真相却复杂得多,也并不那么光彩,他没法长久地隐瞒下去。他和姬蒂都知道,汤姆的死是因为他们两个那天晚上的不忠。他知道,这么想并不完全合理,并且也不会减损事实的真实程度。不过,露西·拉德克利夫是对的:在内疚的重压之下,一个人没办法无限期地继续生活下去。他和姬蒂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所造成的破坏进行辩解,因此,没有经过商量他们便达成了一致,他们俩都要相信这一点:那天晚上,他们在山上发生的一切都是因为爱。
他们成了一对,被悲伤和内疚所束缚的一对。他们都在憎恨着将他们绑在一起的理由,却做不到放开对方的手。
他们不再谈论汤姆,不再直接谈起他。但他从未离开过他们。他就在姬蒂右手的那枚戒指上,那个光滑的黄金指环,上面有一颗漂亮的小钻石;他就在她时而看着伦纳德的眼神里,隐约有着些许惊讶,仿佛她以为自己看到的会是别人;他就在每一个房间的每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就在阳光明媚时户外空气中的每一粒原子里。
是啊,对于鬼魂一说,伦纳德确实是相信的。
伦纳德走到了伯奇伍德庄园的大门,穿了过去。日头在天上越来越低,投在草坪上的阴影开始变得越来越长。伦纳德朝前院花园的围墙瞥了一眼,停下了脚步。在那边,他看见一个女人,在日光照耀的那块方寸之地上,斜靠在日本红枫下,正睡得香甜。一瞬间,他以为那是姬蒂,以为她决定不去伦敦了。
伦纳德有片刻的怀疑,觉得那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但接下来,他意识到,那根本就不是姬蒂。她是那天早上自己在河边遇到的那个女人,他为了避开她和她的伴侣,特意选了另一条路回家。
现在,他发现自己没法错开眼。一双粗革拷花皮鞋规规矩矩地摆在她的身旁,睡梦中的她光着脚丫躺在草地上,对那一刻的伦纳德来说,这似乎是最勾人的画面。他点起一支香烟。他觉得,正是她的毫无防备使他受到了吸引。她实实在在地,在今天,出现在这个地方。
在他正看着的时候,她醒了过来,伸了伸懒腰,脸上一副幸福满满的表情。她望着伯奇伍德庄园的表情勾起了伦纳德久违的情感。纯洁,质朴,爱。这让他想哭,像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那样号啕大哭,为了所失去的一切,为了丑陋不堪的一片狼藉,为了自己的领悟——无论他再怎么去希冀,他永远也无法回头,无法回到过去,回到恐怖的一切还没有发生的时候;无论在生活中他再怎么去挣扎,战争的事实,他弟弟的死,还有自那以后被荒废的岁月,都将永远成为他人生际遇的一部分。
接着,“对不起,”她喊道,因为她看到了他,“我不是故意闯进来的。我迷路了。”
她的声音宛如铃铛,纯纯的,一尘不染,他想跑过去,抓着她的肩膀警告她,告诉她生活可能是残酷的,可能是无情的、冰冷的、疲惫的。
他想要告诉她,一切都毫无意义,告诉她好人年纪轻轻就会没命,可却不是为了什么好事送的命;告诉她这世上到处都是想要害她的人;告诉她谁都没法预料即将到来的是什么,或者甚至没法预料还有没有即将到来的那一刻。
然而——
他看着她,她看着那栋房子,站在枫树底下,日光透过枫叶洒下的斑驳光点将她照亮,这番光景中的某样东西让他的心发疼、发胀,他意识到,他还想告诉她,正是因为生活的毫无意义,莫名其妙地令一切又如此美丽、如此珍贵、如此精彩。尽管战争是野蛮的——因为它的野蛮——每一种颜色都因为战争鲜亮起来。他还想告诉她,没有黑暗,人们永远也不会注意到星星。
他想把所有这一切都说出来,但这些话鲠在喉咙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抬起手来挥动了一下,她没看到他这个愚蠢的手势,因为她现在看向了别处。
他走进屋子,透过厨房的窗户看着她拾起手袋,朝房子这边露出最后一个耀眼的微笑,随即消失在阳光暴晒后的一片迷蒙之中。他不认识她。他再也不会见到她。但是,他希望自己刚刚可以告诉她,他也迷了路。他走丢了,但他希望自己仍然像一只小鸟一样,飘来飘去地唱着这样的词句:若他不停迈向前,一步又一步,也许会找到回家的路。

我父亲曾经告诉我,在他看见我母亲坐在她们家的窗户上时,他觉得,自己此前的整个人生都笼罩在破晓之前的熹微里。他说,一见到她,世界上的每一种颜色、每一种香气、每一种感觉,都变得格外明亮、格外清晰、格外真实。
我当时还小,觉得他讲的这些就像是童话故事一样。我遇到爱德华的那天晚上,我回想起父亲的这些话。
父亲所说的并不是一见钟情。说那是一见钟情,是对爱情的嘲弄。
那就是一种预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识:有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发生了。总有这样一些时刻,它们如同金子在淘金者手握的盘子里一样,闪闪发光。
我说过,我经历了两次出生,第一次是我呱呱坠地的时候,另一次是我在麦克夫人家醒过来的时候,也就是在小白狮街那个鸟类商店的楼上。
这些都是实话,但并不是全部。因为我的人生故事还有第三部 。
1861年一个温暖的夜晚,在德鲁里街的皇家剧院外,我再次获得了新生。当时距离我年满十七岁还差一个月。我母亲生我时,她也是这个年纪。在一个星辰闪耀的夜晚,我出生在一栋泰晤士河畔的小房子里,就在富勒姆区。
麦克夫人说,“走失的小女孩”和“乘客小女孩”这两个把戏可以继续下去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了。当然,她说得没错。于是,新的计划正在酝酿之中,新的行头已经准备好,新的身份我也下足了功夫,可以装得像模像样。计划很简单:在剧院大厅这个人来人往的地方下手。在这儿,女士们都光鲜亮丽、落落大方;男士们则一心期待着能遇上某位可心的女士,再加上喝了几口威士忌之后,一个个都不再沉默寡言。如此一来,对于手指灵活的女人来说,有的是机会把某位绅士的贵重物品揣进自己的口袋里。
唯一的问题是马丁。我已经不是新手了,可他还是盯我的梢,愣是假公济私地跟着我。他总是缠着麦克夫人,给她灌迷魂汤。在他以为我听不见的时候,他会小声跟她嘀咕说,也许我会遇上麻烦,甚至我还有可能会“背叛他们”。然后,他给自己安排了一个身份,在我干活时,他可以跟着掺和一脚。我据理力争,说他把事情搞得太复杂了,我喜欢单干,但不管我怎么拐来拐去地想把他甩掉,他都跟在后面盯着我,摆出一副我是主子你奈我何的架势,让人厌恶。
不过,那天晚上,我甩掉了他。演出已经结束,我很快穿过剧院的门厅,从侧门闪身出去,走进一条巷子里,打算离开剧院。我那晚满载而归:裙子的那个大口袋里沉甸甸的,装了不少战利品。我很开心。父亲在最近寄来的信上说,虽然之前经历了一些挫折和不幸,但他在纽约做起来的钟表生意已经不欠外债了。我希望,如果这个夏天我能多弄一些钱回来,他能让我去美国找他。从他把我交给麦克夫人起,已经过去九年了。
我独自走在巷子里,心里正盘算着是穿过几条窄巷,直接抄近路回家,还是走熙熙攘攘的河岸街,没准儿能给我今晚的收获多加一两个钱包。就在我犹豫不决之时,爱德华也出现在我刚刚离开剧院的那个门口,他看到了我没被遮掩起来的真面目。
那就像是在迷雾消散之后,眼前突然一片清明。我意识到,自己突然满怀期待,但立刻又觉得这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如果这一晚我们注定会相遇,又怎么会错过彼此呢?
他朝我走过来。当他伸出手抚上我的脸颊时,他的手是那么轻,仿佛我是一件宝贝,就像面色苍白的乔那一屋子他父亲给他搜罗来的宝贝一样。我们定定地凝视着对方的眼睛。
我不知道我们这样站了多长时间——可能只过去了几秒钟,也可能过去了几分钟——时间已经超越了它的界限。
直到马丁出现,高喊一声:“住手!小偷!”我才仿佛从咒语的魔法中清醒过来。我眨了眨眼睛,后退了几步。
马丁开始用起了他惯用的伎俩,但突然间,我对这种卑鄙的伎俩没了耐性。不,我一口咬定,这个人不是小偷。
真的,不是小偷,爱德华说。他是一位画家,想要为我画像。
马丁开始结结巴巴地说起什么年轻的淑女,他的“妹妹”,讲究身份,不能失了体面。但爱德华并没在意他那堆乱七八糟的废话,他说了自己的家庭,还许诺说,他会和他母亲一起去我家,见见我的父母,去跟他们保证:他是个品行端正的绅士,跟他来往不会败坏我的名声。
他的提议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建议要到我家里去,和我父母见面,这也让我觉得很稀奇。不过,我跟他承认,说来惭愧,自己少不得要考虑,身为端庄的年轻淑女,需要这般将自己保护起来。
我答应他可以到我家登门拜访。临别时,他问了我的名字。我知道马丁一直在盯着我,便告诉他我的名字是“莉莉”,这是我下意识想到的第一个名字。我说:“我叫莉莉·米林顿。”
麦克太太觉得这里头有利可图,便二话不说,跟打了鸡血似的着手准备起来。客厅被她一通收拾,立马显得温馨淡雅,有了点儿居家过日子的样子。刚来不久的埃菲·格兰杰,虽然才十一岁,但体型却不似同龄人那样纤细娇弱。于是,麦克夫人让她穿起黑裙白衣的制服,扮成女仆。那套女仆装还是马丁在切尔西从一根晾衣绳上偷偷拽下来的。麦克夫人还给埃菲开了女仆的速成班,把当仆人的基本常识都填鸭似的教给了她。马丁和船长负责扮演正直的哥哥和父亲,而麦克夫人则化身为遭遇不幸却仍对孩子们百依百顺的母亲。她身上那股情真意切的劲儿,要是被那些在德鲁里街的剧院里上台表演的女演员给瞧见,一个个都会甘拜下风,自愧不如。
爱德华母子登门拜访的日子到了。年纪小一些的孩子们都躲去了楼上,还被警告不准偷看:他们要是躲在蕾丝窗帘后面,偷偷往楼下看,但凡有点风吹草动,准要他们好看。至于我们剩下几个人,都在楼下紧张兮兮地等着门铃响。
爱德华和他的母亲被迎进了门。这位事后在麦克夫人口中不论穿着打扮还是举止做派都有一股欧陆风情的女士,在脱下帽子时,忍不住好奇地四下看了看。不管她对“米林顿夫妇”和他们一家有什么看法,她的骄傲和快乐都在她儿子身上,而且她把自己所有的艺术抱负都寄托在他的身上。如果他相信,他需要米林顿小姐来成就他的梦想,那么米林顿小姐就要为他所用;如果这意味着,她要在科文特花园和一对陌生的夫妇坐下来一起喝茶,那她也乐意之至。
见面时,我坐在沙发的一头——我很少有机会坐在这里——爱德华坐在另一头。麦克夫人在提到我的品格德行时缓慢而庄重地说:“我家莉莉,是个信奉基督的正派姑娘,向来天真无邪。”我从没见过哪位夫人这么慢条斯理的,我猜这种端庄得体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
“听你这么说,我真是太高兴了,”拉德克利夫夫人说着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她会一直是这样的好孩子,没人会影响她半分。我丈夫虽然不在了,但他的父亲是比奇沃斯伯爵,我儿子是个品格极其高尚的绅士。我向你保证,他会照顾好你的女儿,保准让她毫发无损。”
“嗯哼!”船长干咳了一声,他扮演的是不太情愿的一家之主。(“有疑问的话,”麦克夫人给他打过预防针,“你就哼一声。但不管干什么,就是别把你的那条腿拆下来。”)
最终,夫妇俩应允了女儿去当模特的事,支付的酬劳也谈妥了。麦克夫人表示,有了这笔酬金,她就觉得心安了,女儿的德行不会留下什么污点。
然后,我才终于敢对上爱德华的灼灼目光,跟他约定好第一次去给他当模特的时间。
爱德华的母亲住在汉普斯特德,爱德华的画室在他母亲家后花园的深处。第一次去的时候,因为花园里的小径有些滑,他牵起我的手,以免我跌倒。“樱花,”他说道,“虽美,却在绚烂中凋零。”
我没和画家打过交道。关于艺术,我知道的一切都源于乔的那些书和他父亲家一面面墙上挂着的艺术品。所以,当爱德华打开画室门时,我对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没多少概念。
画室不大,地板上铺着一块波斯地毯,上面摆着一个画架,正对面是一把朴素而雅致的椅子。天花板是玻璃的,墙壁是刷了白漆的木板。顺着其中两面墙,摆放着定制的工作台。台面底下是几层宽大的抽屉,台面上堆满了颜料罐、装着各种液体的瓶子和塞在陶罐里大小不一的画笔。
爱德华先走到画室最里面的角落里,在壁炉里生了火。他说,不想让我着凉;还说,如果我感觉不适,要告诉他。他帮我脱下斗篷,当他的手指碰到我的脖子时,我觉得浑身发热。他示意我坐在椅子上,他今天要画几幅习作。这时,我注意到,画室最里面的墙上,随意地挂着好几幅用钢笔绘制的素描。
此时此刻,我处于这样一种奇怪的、非此非彼的状态中:我能看见对方,但不再被对方察觉。以前,我并不知道进行眼神交流——看着另一个人的眼睛——有多么的重要。我也并不理解,能有机会把全部注意力放在另一个人身上而不用担心被对方发现,有多么难得。
在爱德华对着我画习作的时候,我也在打量着他。
我逐渐迷上了他对我的关注,我也了解到,被盯着看的人也具有一种力量。如果我的下巴稍稍动一下,我就会看到他脸上的变化:在他看清洒在我脸上的光线有所不同时,他会微微眯起眼睛。
我还要告诉你另一件我知道的事:如果有个英俊的男人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你的身上,想不爱上他都难。
画室里没有钟。这里没了时间的概念。日复一日,我们一起工作,墙外的世界都消失了。这里只有爱德华,只有我。我们的努力似乎让我和爱德华的周围形成了一个奇异的茧,甚至连这茧子里的各种界限都变得模糊起来。
有时,他会问一些关于我的问题,画室里的沉寂会被这些没头没脑的问题给打破。对于他的问题,我会尽可能地回答,他会一边听一边画,专注的深情让他的眉心现出一道淡淡的皱纹。起初,我还能避重就轻地跟他兜圈子,但一周一周过去了,我开始担心他会看透我那些迷惑他人的虚幻伪装。我甚至开始冲动地想要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给他看,这让我心乱如麻。
于是,我把谈话转向一些更安全的话题,艺术啊,科学啊,还有我和乔讨论过的那些关于生命和时间的事。这让他很惊讶,因为他微微一笑,略带疑惑地皱了皱眉头,停下了手中画笔,越过画布打量着我。最后,他说这些话题他也很感兴趣。然后,他跟我聊了聊他最近写的一篇文章,主要是讲人与地点之间的联系,他还在文章中谈到,某些风景会把过去发生的事讲述给现在的人们听,因而这些风景会比其他风景具有更大的力量。
我从没见过爱德华这样的人。只要他一开口,就不可能不去听他在说什么。无论他在做什么、感知什么、表达什么,他都会全情投入。我发现,我们不在一起时,我也会想着他:想起他曾流露的某种情感;想起有一次我在给他讲一件轶事时,他无拘无束、仰头大笑的样子。而后,我便会渴望着,能让他再次那样开怀大笑。我再也记不起我在认识他之前的所思所想。他就像是那种在人们的脑海中盘桓不去的音乐,能让人们的脉搏也随着音乐的节奏时快时慢。他就像是一种无法解释的冲动,让人明知故犯地冲动行事。
偶尔会有人送来一壶热茶,对我们稍有打扰。但除此之外,再无干扰。有时候,他的母亲会端着托盘过来,还会迫不及待地扭头看看爱德华的画进展如何。其他时候,都是女佣来端茶送水。我每天都和爱德华见面,就这样过了一两个星期。有天上午,听见有人敲门,他应了一声“进来”。开门的是个小姑娘,十二岁左右,小心翼翼地端着托盘。
她看起来有点紧张,这让我立刻喜欢上了她。她长得并不漂亮,但我发现,她收紧的下巴显出一股力量,令我感觉到,这是个不容小觑的姑娘。她还是个有好奇心的姑娘,她在房间里扫视一圈,先看了看爱德华,然后是我,再然后是墙上挂着的素描。好奇心是一种能让我产生共鸣的特质。其实,在我看来,好奇心是活着的一个先决条件。要是连可以照亮前路的好奇心都没有,一个人的漫长跋涉又有什么意义可言?我立刻就猜到了她是谁,而且相当肯定。
“这是我的小妹妹,露西。”爱德华笑着说,“露西,这位是莉莉·米林顿,我这幅《佳人》里的佳人。”
1861年11月,《佳人》在皇家艺术学院的画展上首次亮相。当时,我跟爱德华已经认识六个月了。他让我七点钟到,而麦克夫人还在忙着为我精心打理裙子,那是她为我出席画展特意准备的。对于她这样一个体态臃肿、衣着邋遢却自信满满的女人来说,她被名望所折服的那种样子几乎让我觉得她还挺讨人喜欢的。如果名望能给她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那她会更讨人喜欢。“好啦,”她一边说着,一边帮我把身后的扣子系上,那排珍珠纽扣要从后腰一直系到后脖领,“好好干吧,小丫头,我们也许会就此飞黄腾达的。”然后,她冲着壁炉架上她收藏的名人卡点了点头,那一张张卡片上印着皇室成员和其他知名人士的照片。“你也可以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马丁并不像她那么激动,这是可想而知的。在我去给爱德华当模特的时候,他便会怨气冲天,似乎我白天不在他眼皮子底下,是冷落了他。有几天晚上,我听见他在麦克夫人的客厅里跟她抱怨收入变少了。他的话并未让麦克夫人动摇,因为我去当模特挣的钱可比我偷回来的要多。但他还是坚持认为,让我“和猎物太过接近”是在“冒险”。可不管他怎么说,在鸟类商店楼上的这一亩三分地里,主事的是麦克夫人。我受邀参加的是在皇家学院举办的展览,这是伦敦社交界最盛大、最重要的一次活动。于是,我被派了出去,但马丁会在暗地里跟着我。
我到的时候已经来了很多人。男士们戴着闪亮的黑色缎面礼帽,穿着长尾的晚礼服,女士们穿着精致的丝裙。宽敞的大厅里到处都是人。当我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时,周围的人会上上下下地打量我。空气又闷又热,大家都在进行着简短的交谈,杂乱的嗡嗡声中偶尔会传来阵阵大笑声。
就在我打算放弃寻找爱德华时,他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你在这儿,”他说道,“我在另一个入口等你来着,但没看到你。”
他牵起我的手,我一下子感觉到有股炽热的电流遍布全身。看到他这样出现在公共场合,对我来说很新鲜。因为在过去的六个月里,他一直都在自己的画室里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我们谈论了许多许多事,我现在已对他非常了解。但在这里,当周围是一群说说笑笑的其他人时,他看起来让我觉得有些脱节。这个新的环境,对他来说并不陌生,对我来说却并不熟悉,这让他不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他。
他领着我穿过人群,来到挂着《佳人》的展位。这幅画,我曾在画室里看过一眼,但我没想到,当被挂到墙上隆重展出时,它会产生另一种效果。他盯着我的眼睛,等待我和他对视。“觉得怎么样?”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很少如此。这是一幅非凡的画作,运用了丰富的色彩,我的皮肤看起来泛着光,仿佛摸上去会给人温暖的触感。我出现在画布的中央,头发宛如荡开的涟漪披散在身上,眼睛直视前方,脸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说我的自信是绝无仅有的。不过,在这个形象的背后,还隐藏着一层更深的东西。从这副美丽的面孔中——它比我现实中的那张脸要美得多,爱德华捕捉到了一丝脆弱,它让整幅画给人一种细腻的感觉。
但我说不出话来,不仅仅是因为画中的那个形象本身。《佳人》是一个时间胶囊。在笔触和颜料之下,还藏着我跟爱德华之间你来我往的一字一句,藏着我们彼此交换过的每一个眼神。这幅画记下了他每一次的开怀大笑;记下了每一次他在对着光线小心翼翼地调整我看向他的角度时,如何触碰我的脸;记下了他的每一个想法;记下了在花园角落里那间与世隔绝的画室里,我们每一次思想上的碰撞。画中的那位佳人的脸上藏着上千个秘密,如果把它们汇集在一起,那便成了一个故事,一个只有我和爱德华知道的故事。看到它被挂在这间大厅的墙上,周围挤满了吵闹的陌生人,让我觉得不知所措。
爱德华还在等着我的回答,于是我说:“她……”
他攥紧我的手:“是啊。”
接着,爱德华看见了拉斯金先生,他说要先失陪一下,还跟我说,他马上就回来。
我继续看着这幅画,而且意识到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走过来,站在我旁边。“你觉得怎么样?”他说。起初,我以为他是在跟我说话。正在我苦苦思索该怎么回答他时,另一个女人给了他答案。她站在他的另一边,身材娇小,长得很漂亮,头发是蜂蜜那种淡淡的棕色,嘴巴小巧。
“画得很棒,一如既往。”她说,“不过,我真想弄明白,他为什么要坚持选那种出身低贱的模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