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因为自我认同是T,高中时代我就会煮东西了,照顾女孩子啊,谁要我总是喜欢上漂亮女生,要人疼惜那种。以前不懂得追求,就是一味地对人好。我的第一个女朋友,是大学学姐,我总是去窝在她租的套房里,电磁炉、大同电饭锅,看着食谱,我就能变出三餐,手艺不能说多精湛,但后来咖啡店厨师不做了,我也勉强可以帮上忙。美宝教我做了几种蛋糕,在店里几乎没有停下来的时间。我喜欢忙,忙碌让我不会一直沉溺在痛苦里,忙碌让我感觉跟美宝亲近,忙碌是我唯一可以为她做的事。
我知道她在恋爱,男朋友是工程师,他们是朋友介绍认识的,但我不认为美宝真的会爱上那个工程师,他们的相处方式太奇怪了。大黑每次星期六来店里,就是抱着电脑不知在做什么,他们俩很少互动,大黑很沉默,看起来是好人没错,但总是让人觉得有点控制欲,不知该怎么说。他每次来店里,东摸摸西看看,什么东西坏了都要修没坏也想保养,有时音响好好的,他也要拆下来看,弄得我们很困扰。但我又知道那也是他在表达对美宝的爱,大黑对我好像有点敌意,又好像跟我很哥们,这种男人我受不了,心里有些什么地方卡住了吧,或许,交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心理压力很大吧,最重要的是,当你自觉配不上她,你明知道她不可能为你疯狂,她对你的爱顶多就只是喜欢,这种感受,会让人抓狂。
像我是已经死心了,美宝不爱我没关系,不让我爱的话,我就要疯了。
但同住不到一年,她就搬走了,搬到套房去住,我们还是同一栋楼,但除了上班,其他时间就很难看见她了,她开始改变是从搬到套房之后。
静夜里,我会想起她美丽的脸,她柔软的身体,同居时代,那些生活的点滴。我依然觉得我们是交往过的,以某种程度在爱着彼此,不这样想我受不了,因为我可能还会一直爱着她,我这一生可能都会困在这份无望的爱情里。想到自己并不为自己爱的人所爱,那份无论多么亲近熟悉的感情,永远也不会变成爱情,有时,会让我绝望得想一死了之。
命案发生那天,就是我请管理员撬开美宝房间锁头的前一天,店里非常忙,有很多蛋糕订单,美宝几乎都关在烘焙室里,外头也是闹哄哄的,这可能是马后炮了,但我觉得美宝那一阵子都处在强烈焦虑中,焦虑到心神不定,工作上时有差错,这在她是绝对不寻常的。她对自己工作的要求百分百,即使感冒发烧也会准时来开门,即使没办法上班,她也会打电话给我,请我过来先开门。营业时间到了,店门却是关着的,在美宝的信念里,这就是“不敬业”。
某个程度来说,她对人的过度亲切与对自己的过分严格,似乎是一体两面的事,就是“自贬”。我敢说无论在她童年生长的小镇或是来到都市,她都算是个美女,即使在五光十色的大台北,女孩子多会打扮,穿着如何时髦,发妆怎么厉害,美宝的脸孔,比起经过完美化妆术包装过的脸,依然不逊色。很难想象她过着艰辛的童年,很小的时候就出来打工,或许那些辛苦劳顿还来不及摧毁她的外在吧。瓜子脸,皮肤细致,尤其是一双清澈大眼,特别漆黑的眼瞳,两颊有淡淡的雀斑。就比例来说,眉形如远山,鼻梁虽不够挺,但小小的鼻头微翘,却显得调皮,嘴唇小巧淡薄弧度美好,使她的美貌带有一点童稚的气息,不那么迫人。或许因为长期不化妆,而且一直保持着运动的习惯,吃喝都清淡,她身上整个散发的就是所谓的“疗愈系清新美感”,跟她做的蛋糕很像,看起来很朴素,吃起来没负担,还会让你感觉自己内在有什么很空寂的东西被抚慰了,而且会上瘾。好啦,我说的可能都是我自己的感受。
以前我对美女很感冒的,觉得都是些公主病,躲都来不及。我交过几个女朋友,都是属于女强人型的,不过女强人跟公主病都很难相处。我不知道私底下的美宝如何,但工作上,或早期我们当室友的时候,没话说,她真是个非常好的生活伴侣,完全替他人着想,甚至到了过度有礼的地步,缺点是,你就是觉得她依然无法亲近,即使她看起来已经毫无防备了,认识她这么久,我还是觉得她总是把自己收藏完整,或许因为收得太好了,自己想要把那个东西找出来,也找不到。
话说那天,到了晚饭过后,我们都精疲力竭了,那个星期五晚上是“阿布之夜”,有人包场了,我俩都可以提早下班。我问美宝晚上做什么,真希望她可以说“没事”,那我就会约她去看电影。但她说“弟弟要来找我”,眼神就又不知飘到哪了。
颜俊这次出院,似乎让她很苦恼,之前与我商量过是否让颜俊到我们的公寓住,但公寓里没有办法加入男室友,我想美宝那儿毕竟是套房,两个人住也不妥当。美宝说:“很怕阿俊在家里跟我妈住一段时间又会发病。”找了一些房子都不合适,主要是美宝经济负担太重了。
这是她唯一一次对我吐露的心事,虽然不至于向我借钱,只是在商量租屋的过程提过母亲常向她要钱,她还背着三百多万银行贷款。她说如果有人到店里来找她,或问她住户地址电话,绝对不要说出去。美宝提过以前每一两年就要换工作,都是因为被母亲找到了,或者银行来催讨欠款,也有地下钱庄找上门的。阿俊长期住在疗养院,是精神分裂症,外观看起来都没事,但发作的时候有幻觉,说脑中那声音叫他杀死自己,会自残,也自杀过很多次,后来我跟几个做社运的朋友打听,找到了一个临时照护之家,专门收容精障人士,还有工作坊,可以学习技能,阿俊就住那儿,每一两个星期会来找美宝,时间跟大黑错开,是星期五来,星期六离开。不知情的人,一定以为美宝有两个男朋友。
那个周五,美宝的电话很多,平时很少见她看手机,除非是在休息室里。只要在店里,她手机一律关无声震动,我们也都有默契,上班不滑手机,有电话就到外面或后头去接。但那天美宝的电话之多,使她频频到后面小厨房讲话,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我猜可能是阿俊的事,不然就是跟大黑吵架,但这怎么可能?你如果见过她跟大黑相处的状况,就知道两人不可能吵架,倒不是多恩爱什么的,而是大黑很尊重她,那种尊重法,简直叫做崇拜。
但七点之后我们都下班了,晚班工读生美美跟晚上的吧台顾店,阿布会带人过来。派对八点半开始。
美宝没说晚上去哪,但阿俊七点前就到了,一样是一脸忧郁坐在一旁,他们俩凑在一起说话,美宝像是一直在安抚他,也像两个人在讨论什么,我没多问,我先离开,临走前美宝跟我说:“好好休息。”语调是那么温柔,我没想到那会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了,只是习惯性地回头再看她,隔着玻璃窗,她跟阿俊严肃地说话,眉头深锁,即使是那样的她,也是美丽的。
美宝还跟我们住的时候,有一回我在客厅的大餐桌上赶报告(卧室的书桌太小),美宝突然跑出来,以为她在梦游,却是还没睡。那时的她看来无助,与白日大不相同,客厅静静的,无声电视播放着,她裹着毯子,窝在沙发上,模样令人疼惜。我放下手中的书本,到她旁边去,她没来由地说起很多话,我不知怎地胆大起来,握住了她的手,她似乎没感觉,继续说话,我猛地抱住她,她完全没挣扎,像是全身没有力气一般,静静地依靠着我,我想进一步动作,但却发觉她似乎神智不清楚,觉得这样做太乘人之危。她在我怀里。就那么紧紧地,像抓住什么不然就会沉没一般,“生命一直没完没了的,简直可怕”,她轻声地说,就安静了。
不知怎地,我开始哭起来,其实我很好命,一辈子没遇过什么困难,爸妈都是公务员,不曾让我为钱烦恼,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然而,拥抱着美宝时,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空洞的,我如此地爱她,渴望她,但可能连她也无法使我感到充实。为什么我就是不爱生命?我无法感受到活着的喜悦、生命的热度,任何事物,都只是经过我,轻飘飘地,我不断拾掇他人的痛苦,拼命地进入那些受难的现场,为的只是我的愧疚感,我为自己如此幸运地活着却毫无快乐可言,感到愧疚。
然而愧疚感无法弥补什么,拼命地搞社运,一次一次上街抗争,想要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他人争取权益,以为只要可以为别人做点什么,就可以阻止我生命那种不断流失的感觉。但其实没办法,我内心里有什么不断崩塌着,是所谓的信念,我没有这个,没有任何我必须、非做不可的事,我离开了那些现场,依然感到空洞。


第三部


第一章 林大森
可笑吧,一个男人把老婆跟情妇放在同一栋大楼里,只为了图个方便,简直是愚蠢。说来你们也许不信,我是搬来这边才遇见美宝的,之后我一直想搬走,没找到更合适的房子。我妻子有孕,搬家怕动了胎气,我也不能要求美宝搬家,毕竟她工作的地方就在楼下,但上周美宝突然对我提出分手,毫无预警,或许是因她也知道我的为难、我的胆怯,想帮我一把,让事情在曝光前安全落幕。
是在案发前那周的周一早晨,我们固定会面的时间,我按门铃,她隔了很久才开门,她已经穿戴完整,好像要出去跑步或赴约,或是刚回到家?看起来就像是忘了我们的约会,或者不准备跟我见面,气氛非常尴尬。我不懂为何几天前还深爱着我的她,会突然变得如此冷漠?
她并非冷淡待我,反而是客气有加,倒了茶给我喝,端坐在沙发上。她说:“有事想跟你谈一谈。”
之前我一直害怕有这么一天,怕她想摊牌,要我离婚,或她有了孩子,或其他需要,虽然这可能性很小,有时我害怕的是茉莉想要跟我谈一谈,总之这不是一句好话,背后总带着你无法抗拒或不喜欢的选择。
“我们分手吧!”她直截了当地说。
我当场愣住。
我伸手去拉她,抱着她,她似乎已经下定决心,不做任何说明,也不给我缓冲或商量的余地。
“为什么要分手?”我艰难地说着,脑中依然难以理解她的话语,好像有嗡嗡的回音在脑子里回荡。
“请给我两个星期的时间,我会搬走。”她又说。
“到底发生什么事?”我吼叫起来。
“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们准备搬到乡下开个小店。”她说。
不要用这种肤浅的借口打发我。难道是想激我离婚吗?但美宝不是这样的性格。
“如果我离婚呢?你还会走吗?”我问。那时我确实想到,我也可以离婚,跟她搬到外地,开个小公司,一切就都解决了。
“不用了,真的,谢谢你的照顾。”她很礼貌地欠身,做出感谢的样子,我哗的伸起手打了她一巴掌。为什么会这么愤怒,我不知道。
我又把她压在地板上,剥光了她的衣服。这时,有人来按门铃。
“就是他吗?你说的那个人?”我问。
美宝满脸是泪,没有说话,我站起身要去开门,她跳起来挡住了门。
“不干他的事,我没别的选择,我必须离开这里,否则你的家就毁了,我们的爱也会毁灭的,你会恨我的。”她低声地说,好像害怕声音太大会激怒我。
敲门声继续。
过了许久,我听见脚步声,那人离开了。
我望着她红肿的脸颊,才整个清醒过来。我到底做了什么?前段时间不是我自己冷落她,矛盾于分手不分手,谁该搬走谁不该搬走?如何善后?如何善了?美宝主动提分手,对我不是解套吗?我凭什么打她?
美宝赤裸着身体,脸上还有泪痕,被打过的脸颊又红又肿,我赶紧拿毯子给她盖,又到冰箱拿了些冰块,包在毛巾里给她敷,我安慰她,向她道歉:“我们好好谈谈,我不会勉强你。”
她一直哭个不停。
童年时的美宝,我一次也没见她哭过,相较于同龄的孩子,她的神情总是过分成熟了,只是因为长得甜美,显得稚气,当时的我总为她那样近乎冷漠或自外于世界的神情所吸引,确认我们是同一种人,对于所处的环境、身边的人,都感到一层隔阂;对于自己的命运,发生于自己身上的种种,无奈地一一承受,好像唯有不露出哀伤或快乐,才得以让自己继续存活。然而,每次我们三人去游泳,当海水托着她,或是我用手与身体托着她漂浮,她会露出很罕见的,完全放松的愉悦神情,那种放松的愉快,也是超龄的,是唯有长期负担着过重的包袱的人才会有的那种突然“松了口气”的释然。我不知道美宝这些年发生什么事,她到底如何跟着那样疯狂的父母长大成人,但自从我们相遇以来,她笑得多,哭得也多,即使她说要与我分手的时刻,我也还知道她是爱我的,而我有多么自私。
我们相拥而泣。
或许这是最后一次像恋人一样相拥,我对她的欲望高张,恨不能再一次一次深入她,永远待在她温暖的内里,不让任何人占据,不让其他人碰触她美丽的身体。但我只是抱着她,感到她的脆弱与坚毅。
“这房子给你。”“你不用搬家,我会搬走。”我说。
“我真的要离开这里了。”她说,“我想要重新生活。”她又说。
我问她为什么,她不回答。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大森哥哥。”她又一次喊我大森哥哥,我知道,我们的爱情结束了。
那天冲突的过程就是这样,大约半小时后,我离开美宝住处去上班,我就没再去找她了。最后一次,就是周五晚上,那天我应酬到很晚,十一点多吧,在停车场一停好车,可能醉了,也可能过度思念,我不自觉就摸出磁卡上到她的楼层,但我按了很久的电铃,没人应门。
你们怎么说我,我都不在意,事到如今,我太太也知道了,所有一切都被摊在阳光下,过程似乎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美宝死了,无论我有没有罪,她都已经死了,死了就是没有了,我不曾想过真正完全地失去她,若知道会如此,我宁愿我们不曾重逢。
如今,美宝死了,我成为嫌犯,只是内心哀伤是否因为自己的出现将美宝的生命翻转,使她走上绝路,我知道人不是我杀的,然而,或许在另一义的世界里,当我卸下她的衣裙分开她的腿进入她时,我已经将过去的美宝杀死了。


第二章 林梦宇
有时你不会感觉自己其实并不是自己吗?或者该怎么说?自己其实有很多样子,大多数的面孔是被遮蔽的,被好先生、好爸爸、好儿子、好情人的面孔盖住,以至于深夜里你洗完澡望着自己憔悴的脸,会突然不认得那个没带着微笑的人,你的脸如此之垮,法令纹深得像被刀切过。
一张脸底下有另一张脸。
我为何要躲在出租的空屋里?这是一种个人偏好吧,虽然此种作为有负委托的房东,对将来的房客也不够尊重,但,当屋子尚未有人租赁、购入,屋子还是一种空白的状态,产权上属于房东,但空间意义上,也算属于我的吧(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拥有这些钥匙,也短暂地拥有了这个空屋的使用权,这么多年来,我只是逐一地,不厌其烦,重复又重复地,带人去看房子。我想要与这些年复一年不断更换主人的空屋进行更深度的交流,不,扯远了,心态无须研究,就是怪癖而已。
但是,当我与某个女人,唉,现在已经没有女人了,但过去有,那几年的猎艳时光里,我不是为了省旅馆钱,而是在旅馆我就没办法,我自己清楚。激起我欲望的,不只是这些女人,更是这种在空屋里的刺激。准确来说,我平凡乏味不断重复的人生,已经无法有所改变,唯一可以改变的,仅有在携同某位女子假借看屋之名,或者在看屋的过程里一时兴起,或,早就相约只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空屋,这样的过程,使得我这充满租售买卖的浅薄人生,有了山高水深,有风景变换,有类似于白日梦,那样的风光旖旎,无限可能。
偷窥?
我不只是偷窥,我还偷偷潜入。有一天我终于锯开了隔板,从回风口进入她屋内,所以屋里有我的指纹。在钟美宝去上班的时候,我像一个小偷似的潜入,躺卧她的沙发,钻进她的睡房,这是孬种的我,唯一敢做的事。
待在钟美宝房间,我想起许多事,记得以前有部电影叫《重庆森林》,对,我以前可也是文青,1995年,我在干吗?大学毕业第一份工作是卖儿童百科全书,真是挨家挨户推销,我负责的就是双和区跟新店、三重。骑着摩托车,到处跑,夜里我就去窝在MTV看电影,那部戏,王菲刚出道,剪个小平头好酷样,她暗恋梁朝伟,偷溜进人家屋里,换毛巾、肥皂,打扫,缸里倒金鱼,就是这些事。当然我没打扫,我只是想象着美宝那漂亮的身影,我穿梭在她屋里,却不动她任何东西,不曾对着她晾挂在浴室的内衣裤手淫,我不用做这些事,光是她残留在屋里的香味,她摆设屋子的方式,甚至,只要待在知道她曾经待过的房间里,我就兴奋到无法自已。那种快乐,无须任何其他具体行为来表达,我只是静静地沉醉。
当然不是我杀的,我恨不得她能活到天长地久,让我永远可以下楼就看见她,让她对我微笑,煮咖啡给我喝,我是个变态,但我可没犯罪。


第三章 李茉莉
早上九点钟,门铃响了。两个警察在门口,接下来的一切就像失控的列车,完全驶离我的想象。他们说大森涉及一桩谋杀案,他们在办公室直接带走了他。
三天前有个二十九岁的女人就死在我们住的这栋楼里,就在大森描述的“很乱那边的C栋”,女人手机里有大森的电话号码,案发傍晚两人通过电话,是由大森这边拨出。屋里酒杯上留有大森的指纹,女人体内检验出他的精液,女人被枕头闷死在床上。大森是头号嫌疑人。
我被这一连串的说法震住了,无法想象大森这么严谨的人,会把女人藏在同一栋大楼里?偷情?杀人?到底哪一样比较不让人吃惊?
警察给我看死者的照片与身份介绍,才知道死者就是我常去的咖啡店的店长,那个每次都细心帮我制作猫爪子拉花咖啡的漂亮女孩,钟美宝。
别管这么多,交保要紧。我抓上包包,准备跟警察到警局,出发前,给父亲的律师打了电话。
从警局做完笔录回家,屋里太静了,大森还关押在看守所,也不过是两天的事,这个曾经叫做“家”的地方,就完全变成一处空壳,唯有我肚里的胎儿不断踢蹬着,好似要提醒我自己的责任,不任我迷途走进黑暗的迷宫中。
或许是我杀的。
我在灯光全黑的客厅想着,是我杀的。我本该去洗米煮饭,但大森不在,这一切显得没有意义,我们已经失去了应该遵守某些规则、使生活易于运转的理由,因为“生活已经被摧毁了”。
可能是我。我摇晃米桶,听见沙沙米粒撞击塑料桶的声音,沙沙的,像是杀戮之声。
会不会是我?是我偷了钥匙去复制,等美宝上班时潜入屋内,拿家里大森用过的红酒杯去屋里调包,第二天晚上,在美宝下班前潜入屋内,在冷水壶里加入磨成粉末的安眠药,等她一昏睡我就勒杀了她。用的是大森的领带。
剧情都对,细节也相符,如果不是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为什么我杀人还要嫁祸给大森?因为我不能放过他们俩,我要让他知道,把我当成有钱人家的傻妹戏弄,要付出多少代价。
我不是如他想象中那样纯真以及白痴的,不如他想象的快乐,也没那么愚蠢。大森瞧不起、又惧怕着像我这样的女人,智商低,阅历少,但家境富裕,出身好,不够漂亮,却足以吸引各种男人,轻易可以得到幸福,即使婚姻不幸,也可以回娘家避难。唯一可以使我痛苦的,就只有他。
或许是我杀的,我越来越肯定这种可能,尽管我也不确定自己怎么发现大森与钟美宝的关系,但我早就知道他延后上班时间的事,我也曾在他的皮夹里发现另一张磁卡,我曾在他带多多去遛狗时跟随过他,他只是把多多放在中庭里随意让它撒尿,就搭上另一部电梯离开了。每天早晨他都心不在焉地看报、吃早餐,像在计算什么一样加快吃早餐的速度。我没有跟他去,可是我知道他有女人,他西装上不止一次黏附着长长的头发,他身上有洗不掉的女人香味,而且,他看起来前所未有地疯狂,似乎非常快乐,也极度苦恼。
我相信大森还是爱我的,他可以离开我,但是他没有,即使,他舍不得的是因我而拥有的这份生活,但这只是他的不安全感作祟,他凭自己的力量,也可以得到这样的生活,我不由得相信,即使有了那个女人,他还是离不开我,舍不得我。
然而,他却让我置身于地狱里。
我是在咖啡店女人的身上看见她戴的项链,才串起了所有一切。那条大森到巴黎出差买回来的名牌水晶项链,就在同一时间,我看见美宝颈子上也戴了一条,我的是粉色,她的是蓝色的,这是限定款,太过巧合。直觉让我突然领悟一切,我无法原谅他的愚笨,如果愿意花这么多心思费神来骗我,为何要在这么小的事情上出错?我直接问她住哪楼几号,说改天要去拜访她,美宝一直不知道我就是大森的老婆吧,或者她知道?那就更不可饶恕。
她让我去了她家,在某个大森出差的星期六上午。店开门前,她送我自己做的果酱,我送她珠宝盒的面包。卧室那边我没进去看,木头拉门隔开了一切,但那张沙发我认得,我跟大森一起去选家具时,我脱口说这张两人座很漂亮,一张十三万的黑色皮沙发,经典复刻版,大森根本没有这么好的品味,我看这个女孩也没有,我为她感到可怜,连礼物,都是我替她挑的。
为什么要杀死她?如果是我杀的,那么,一定是为了恨。我恨什么呢?不知道,从小,我就容易恨,我恨长得美丽的女人,大森或许觉得像我这样出身的女孩,心中只有快乐吧,但我心里种满了恨,那是金钱无法挽救的。不是普通的美貌,而是一种妖魔般的美,就像我姐姐,美得像天仙的女人,智商却低得跟狗一样,但是美得令人颤抖。在我还是个小女孩时,成天跟前跟后绕着姐姐转,她比妈妈给我买的任何洋娃娃都漂亮。美丽是一种仿佛刀刃一般的事物,在年幼的我眼中,我看见许多男人到我们家客厅,因为姐姐的美貌而打翻了茶水,看见姐姐眼神顾盼之间可以倾覆的事物,看见拥有五个孩子的父亲,却只顾着宠爱美丽的大女儿,眼神里有着露骨的亲昵。在我们家,甚至连妈妈都怕大姐,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父亲的喜乐,而她偏又喜欢操弄人心,总把大家弄得七上八下,为她奔走、争执才肯罢休。姐姐生来戏剧性,如果不是父亲阻止,她应该去当演员的,一般强度的人生于她已经不够,我看着父亲母亲因她眼神发亮或黯淡,因她狂喜或悲伤,另外两个姐姐只顾着买衣服、打扮、交男友,只有我,始终睁着清亮的眼睛看见家里荒谬的一切。
我们本就是有钱人家,金钱加上美貌,使她无所不能。但我姐那个白痴,越大越笨,除了操弄父亲,使母亲悲伤,只喜欢吃喝玩乐,只愿意当医生太太,完全没有找到足以匹配她的美貌的男人,她只想找个听话的丈夫,继续任性度日。姐姐满十六岁之后,父亲也不再那样迷恋她了,转而疼爱小姐姐六岁的我,然而父亲总是在眼中流露失望的神情,他看着我时,就像看着一个劣质的复制品。
听说姐姐婚后一直劈腿不断,我才稍感安慰,姐夫始终没离婚,姐姐产后也还是貌美,那股子白痴般的幸福感大概就是大森从我身上感受到的。但他错了,我并不快乐,当你见识过极光,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个幸运的平凡人,所有一切都令人感到无味。
我会拒绝父亲安排的婚事反而嫁给大森,是因为他是与这一切悖德与疯狂无关的事,啊,我终于说出了那个字眼,悖德。我们那个金玉满堂的家,活脱脱是个悖德之家,高中时发现母亲沉迷于牛郎店,被父亲抓到之后,她却又迷上某神秘宗教,在我看来两者是一样性质,疯狂、花钱、熬夜、伤身。而父亲在女儿都离家后,女友一个比一个年轻,后来的对象是甚至比我都还小三岁的女模特儿,父亲甚至因此投资了一家连锁服饰品牌,让她当品牌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