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想拍电影,至少也先拍部纪录片,得先累积人生经验吧。在便利商店看到的人生百态就不错,真的,我想拍一部“深夜便利店”或者“隔壁的咖啡馆”还是“顶上的摩天楼”,灵感都来自这一带。我研究所读的是文化研究,还不如我待一年便利店看到的多。我的论文应该写“便利商店与城市生活”、“摩天楼的地下经济”、“咖啡馆人类学”。好啦我扯远了,我当初想做的是什么,“村上春树其小说与料理之关联”,妈的烂爆,我一定是疯了,我对村上春树真的没有特别喜欢,那时就在把妹啊,我把的那个学妹是标准村上迷,为了她我铁了心把那家伙的作品读到烂,也算读出点心得。学妹勒,不是真爱啦,她去英国了,我从头到尾没跟她表白过。妈的,弱爆了。
不过我更喜欢钟美宝,她每天会来买两份报纸,如果我上早班,会遇见她,只买报纸,零食甜点御饭团什么都不买,感觉她喝咖啡就会饱吧。很瘦,但人家店里有卖餐,员工餐一定也有供应吧,她那种瘦法,很健康,感觉就是不吃垃圾食物,每天都慢跑,会练瑜伽那类型的。
安静,甜美,爱笑,有礼貌,人家扫骑楼都扫到我们这边一半超过,就是扫个地,也像做什么美事似的。当然不是天天都她扫地,可是轮到她扫地,我就可以看上五分钟不转开眼睛,真是奇景,她就在那儿扫地,外头热得要死,可是你觉得有阵微风吹过来了,所以她很优哉很舒服地在那儿弯着腰扫地,一点也不会累似的。你知道我们这骑楼最多什么吗?屎。狗屎。到处都是狗屎你相信吗?我没看过这世上会有这么多狗屎聚集在一起的奇景,但是人家钟美宝眉头不皱一下,就在那儿扫狗屎,真是天兵。
这城市,真能把人逼出躁郁症,我们店长就为了这些狗屎跟楼上的住户、小区管委会都吵过架,大概就是这样,钟美宝扫地就扫过我们这边来了。养狗的那个爱心妈妈我见过,疯婆子一个,可能是养狗把脑子都养坏了。不过轮我大夜班,会给她一些过期的御饭团跟面包,店长说可以带走,我带那么多干吗,可能是受到钟美宝影响,不能捡狗屎,给点御饭团行吧。早上要离开时我就把饭团包好,塞在咖啡店信箱里,钟美宝会拿给爱心妈妈。我能做的就是这样,而且我知道那些狗屎不是黎妈妈的狗拉的,人家每天遛十四只狗,狗尿狗屎都弄得干干净净。是那些穿得美美的贵妇,遛她们的名种狗,光顾着展示她们丑爆了的衣服跟造型,眼睛长在头顶上,才看不见她们的狗也会拉屎撒尿,反正什么都赖给黎妈妈,大家都想把她赶走。欲加之罪,还不容易吗?
算了啦,在这种地方讨生活,过一天算一天,我是不会去帮黎妈妈遛狗,不然店长铁定把我炒掉,她会让我想起我妈,也是养狗,养到天怒人怨。
干吗扯到黎妈妈,我是要讲钟美宝的好,你懂吗?我不是只是看美色,像其他人看她胸啊腿啊,像看一块好吃的肉。人家是有灵魂的,所以煮出来的咖啡不会像我们的这样,都是铜臭味。
但是钟美宝死了。
唉。
案子没破,这一带都笼罩奇怪的阴影,感觉夜里更荒凉了。当然,无论是住户还是像我这样的过客,偌大一栋楼,吞噬了一切,再将这一切消化吐出,人们很快就会把她遗忘,咖啡店休息几天就会继续营业,柜台站着谁好像都可以替换。我们这行最清楚,店员换来换去很正常,服务业,像我们这样的店员,不论你顾的是超市、咖啡店、面包房,还是便利商店,都只是工蚁,辛苦地帮资本家搬钱吧。但你不做这些,当上班族吧,办公椅坐到天荒地老,开会开到死以为有好些吗?没有,一样为人作嫁,替老板卖命,多赚点钱,牺牲健康、青春、才能,换算成一个月到底也会用光的薪水,这一切所为何来?
我二十七岁了,不回台中的话,就算让我当到店长,我一辈子也买不起房子,连楼上的小套房我也买不起,我也没这想望了。你别以为我很悲观,其实我没有,因为我们家好歹在台中市有透天厝的,爸妈养老也不用靠我,真混不下去了,我就回台中,不做铁工厂,也能找到一份混饭吃的工作,但,我们从小读书,要学的是什么?我爸有次生气就骂我:“你喜欢顾便利商店,我就开一间给你顾啊,当什么店员,没出息?”他不知道我就是想要有出息,才还要拼一拼,不想掉进上班族的世界里。但或许我错了,不当上班族,当打工仔就能参透什么人间道理?现在这世道,就是钱、消费、日子过得爽快,没什么可图的了。嘴巴里舔根冰淇淋,就把生活里的苦全都忘光了。
我想要什么?怎样的生活才会让人感觉有希望?我得想一想,全人类的命运都与我息息相关。
所以钟美宝的死,我也有参与感,我每天在这里继续顾着,或许能让我挨到破案那天,好歹,我记得她,我还为她的死哭泣过,不像这个冰冷无情的城市,时间吞噬所有,对谁的死去或消失都不掉一滴眼泪。


第九章 干燥的梦
丁美琪,41岁,大楼住户,中介林梦宇之妻
我知道梦宇有外遇,几年了吧,大概是从我生病第二年开始,或许更早前就开始也说不定。但我不打算追究,至于他外遇的对象是谁,我不想知道,也无意探查,所以他到底跟钟美宝是什么关系,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知道他外遇是一回事,但外遇的场所在大楼待租的空屋里,这我有点匪夷所思,但这可能是他的怪癖吧,谁没有那么些奇怪的癖好?可是如果你说他会跑到钟美宝的天花板上偷窥,所以涉嫌杀害她,真的,我不相信。梦宇是个软弱的男人,好色也好奇,那我也要负点责任,毕竟这五年来,我几乎不与他上床了,但这也还不至于让他变成个变态。结婚前我就知道他几乎可说是个“奇怪”的男人,像是隐藏了什么秘密在心中,却又努力做个老好人,于是内在与外在的冲突会在性格里呈现一种奇怪的扭曲,这种扭曲不会显现在旁人面前,只有很亲近的人才会在他放松的时刻察觉。某种程度来说,我也是这样的人吧,怎么看都是个乖乖牌,从小到大没让父母操心,毕业后也找到好工作,结婚对象也是看来很有前途的有为青年。但我是那种只要一闭上眼睛,心里想的总是放下一切,远走高飞。我会想着最危险的旅行,毫无目的的流浪,淫乱的性爱,奢侈的乱买……但我会杀人吗?梦宇会杀人吗?像我们这种程度的普通人,做不出这样真正大胆的事。
渐渐地,我越来越相信警方的说法,他们在钟美宝隔壁的房间发现梦宇的指纹,那个空屋我知道,正对着电梯前的空地,与对面的住处门对门。这种风水最不好,所以那个套房老租不久,都是些怪人,时常被投诉,每次搬走都会遭到破坏,每次退租后,要很长时间才租得出去。房东是个老太太,有阵子她搬回来住,自己也住不下去,说有鬼。后来出面的都是她儿子,含全套家具只租八千块,还是会有上班族来租。上一个搬走的人总算没有出什么问题,没想到梦宇会挑上那间屋。
我想象着那景象,白天或晚上,空当时间,可能是我去买菜、上健身房,或带小孩去安亲班、去学校等,甚至是晚上我入睡后,总之,在我不知道的时间,梦宇独处的机会很多,我完全不管他,反倒是他自己常会用line报告行踪。现在想想有点好笑,这就是做贼心虚吧,他根本不知道我对他的放任是真心的,如果我能让他理解,或许他可以稳定交个女朋友,也不会闹出这些事。
我想象他带着客户(炮友、女友?)去看屋,然后在空屋里做爱,心里那种紧张、忐忑,或者,那份紧张忐忑才是他冒险选择空屋的原因。我其实有点生气的是,以前我们感情好、性生活频繁时,他从没提议过要带我去那些待租的屋子,这么好的点子,却不肯用在我身上,或许他对我也诸多误解吧,他认定我就是个保守的好太太。
他是个好人,结婚之前我就这么认定。十五年前,我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就是这栋大楼原先的建商,他是销售部门,我是企划部的,我们是因这座楼而相识,会不会因为这座楼而分离呢?至少,目前我还没有离婚的打算,生活在一起这么久,我很难想象自己再去接受其他男人,考虑孩子的因素也有,但如果我说我还爱着他呢?即使发生如此奇怪的事,在我来说都不离奇了,因为最离奇的事五年前已经发生在我身上,之后所有一切都只是往下滑,走下坡,因为对人生没有任何期待,也不会失望了。
我得的是干燥症,一种免疫系统的疾病,刚开始是一场小车祸,我骑摩托车去买东西,被后面的汽车擦撞,最初只是些皮肉伤,腰椎有点受伤,休息了一段时间,那时中医西医看得很多,可能也乱吃了补药吧,不知道正确原因。发作初期我三十八岁,就是四肢酸痛,关节痛,后来是膀胱发炎,尿道感染,有一次严重起来发烧到快四十度,送急诊。因为一直没有退烧,医院帮我做了很多检查,结果竟然是“干燥症”。太奇怪了,压根没想过也没听过的病,后来就反反复复看医就诊。第一年我很受打击,身体不适的情况使我变得非常神经质,把工作辞掉,在梦宇的办公室帮点忙,后来一大段时间我实在记不清发生什么事,反正等反应过来时,就是干眼症,唾液腺只剩下百分之二十有作用。现在说起来没什么丢脸的,但因为干燥的问题,我完全无法性交。很奇怪的说法,性交,但就是性交,谁能想到唾液跟性交的关系呢?我倒是记得年轻时在性爱过程里会习惯抹一点口水,就是唾液,兴奋的时候嘴里都是口水,为了增加快感,用手指蘸取,抹在自己的阴部,这动作无论是我自己或我丈夫都觉得很色情。那时我们还是年轻的夫妻,热恋期拖得很长,生了第二个小孩也都还很常做爱,我一直是很热衷性爱的,没有受过什么性解放的思想,纯粹喜欢身体接触,觉得性爱很美,有一个很棒的性器官。如今我才知道过去自己有多幸运,容易潮湿、有弹性、易于高潮,又可以反复高潮。我们时常一整个晚上在床上嬉戏,尝试各种体位,开发做爱方式,当时我不觉得那是什么特殊能力,后来我才知道许多女人对性没有办法那样享受,我却是身体心理各方面条件俱全,那时候没有好好利用,增加各种性经验,真的很可惜。
现在那个东西完全损坏了,好奇怪,五年来我第一次可以这样侃侃而谈,之前觉得羞耻、难堪、无法启齿,现在说起来都没什么了。刚开始,我们使用润滑剂,但真正问题不在开口,而是里面的组织总在轻微发炎,使阴部肿胀、疼痛,那种情况下要将阴茎放进去成了莫大的痛苦,一个月有半个月都在反复地膀胱发炎,以及尿道甚至阴道发炎。我无法穿牛仔裤或任何紧身裤,长年都穿着宽大的裤子或裙子,有一大段时间,我沉迷于各种养生方法,勤跑中医院,那时连照顾小孩都觉得没意思,所有心思都集中在对付我自己的病。唾液减少是一种慢性折磨,它会慢慢影响你的消化、排泄,甚至连牙齿都变得不好,开始有牙周病,怎么刷牙都会蛀牙。干眼症使我无法戴隐形眼镜,我近视有一千多度啊,脸上戴着厚厚的镜片,穿宽大的衣裤,因为眼睑长期发炎,睫毛几乎掉光,一上妆就过敏,喉咙总是干痒,吃东西味觉也不一样了。我不再做菜,都买微波食物回家,或者叫梦宇去后面的自助餐打菜回来大家吃。我想,前三年,我真是丑怪得不像话,神经质到极点,全家人都吃了很多苦头,梦宇没跟我离婚算他有情义了。
从小我就是那种容易专注的个性,也可以说很钻牛角尖,一旦钻进什么里面,非得研究个透彻不肯出来。那时我疯狂研读各种“自体免疫系统”的书籍,有一阵子还跟朋友学了气功,但总是觉得不对劲,后来去练瑜伽,也练不好,第三年过后,可能病况稳定,很少叫急诊,就是每两个月固定看诊,吃一样的药。干眼症也习惯了,眼睑炎减缓,我可以上一点淡妆,日子渐渐上轨道,我姐说他们家附近开了健身中心,有体验券送我,我就去啊。教练帮我做体适能检测,体力不佳,体脂肪高达三十四,内脏脂肪也破表,我站在全身镜前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老太太了。我一直都是身体娇弱的、纤瘦型的女生,没想到一病几年,胖了五公斤,腰臀赘肉肥大,肩颈宽厚,显得头很小,整个都不是我了。
我立刻加入健身房,买了私人教练课程,开始一周两次的训练。
这半年吧,我都疯狂在健身,后来买了脚踏车,都直接骑车去上课,教练课一周上两次,每个月就要花一万多。起初梦宇看我每次训练完都全身酸痛,费用也很高,就抱怨我“花钱找罪受”,但三个月后,看我日渐开朗健康起来,他就没话说了,这方面他算是很宠我,给钱给得很大方。
我的教练是女人,却比男人还要帅,真奇怪,这种人我读高中时就遇过,现在大家都说是T,以前就是同学啊,校队的,篮球队的,学校里有好几个风云人物,超帅气。我们读的是女校,每一届都有几个美女跟王子,我的教练Joe就是可以当王子那种。严格算来四十二岁的我都快可以当她妈了。Joe二十七岁,金色短发,强壮的二头肌,穿着合身的运动衣,看来几乎平胸(胸部都练成胸肌),黝黑的脸,深刻的五官,睫毛好长,不笑的时候很严肃,笑起来脸上有酒窝好可爱。她为我设计许多课程,无论多辛苦,我都认真执行,每次训练完,她会为我按摩、松筋,那是我最喜欢的时刻,身上的酸痛都变成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疼痛与快乐相连,在她的拉扯、按压、推拉之中,我这连自己都不爱的身体,重新回归到纯粹的身体感官,肉体的各种功能、感受以及生长变化。从重量训练时身体哪一块肌肉该如何训练,以及运动后如何相反方向拉筋放松,运动回家后隔天会有何处酸疼,肌肉如何慢慢改变形状,要如何饮食,吃什么食物,经过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因为体脂减少,身形很迅速变化。日复一日,这是我一生中最接近自己肉体的时刻,与生病时到处求医,针灸、按摩、推拿、复健不同的是,肌肉训练这种经过破坏再建设的过程,可以看见身体形状的变化。我货真价实在半年内瘦了五公斤,体脂减到百分之二十六,腰围从二十八吋减到二十四吋,又能穿上年轻时的牛仔裤,小腹上柔软的赘肉不见,变成平坦的腹肌。我感觉自己好漂亮,我突然发现我又有性欲了,健身过后的日子里,身体保持着温度,夜里我时常想要跳上梦宇的床(生病后我们分床睡),向他求欢,无奈我已经拒绝他太长太久的时间,我自己也不知如何开始。有些夜晚,我春梦频频,有时是跟梦宇,有时跟Joe,更多时候是不认识的男人,各种光怪陆离、匪夷所思的性幻想在春梦里实现,醒来我大汗,感觉已经激烈做过一场。
痛快淋漓。
人生走了一大圈。对啊,我都结婚了,却对自己的女教练心生幻想,扮家家酒似的搞暧昧,所以我的丈夫喜欢跟客户在空屋里约会,这些事想一想也都不离奇了,我们本就是这样的人,被婚姻规训之后,找个空隙又钻出去了。
走过生死一遭,如今还能穿上三十岁时的衣裙,重新化妆、打扮,身体散发洁净与香气,我感觉自己重获新生。来到这栋楼之前,我曾想象过的未来,无论是结婚或单身,都不是现在这样子,我以为我会住在有院子的屋子,就像我自小一直生活的那样,独栋楼房或公寓一楼,院子里栽着花跟树,巷弄里可以听见人家的吵架、电视、孩童弹钢琴,一入夜巷子里静得很,早晨会听见鸟叫声。
我父亲与梦宇的父亲都是外省人,我们都是这附近的眷村长大的孩子,奇怪却不曾见过面。父亲的眷村后来改建成小区大楼,我们分配到的也是一楼,但那儿就有小区花园、运动场、图书室等公共设施,但还不是摩天楼这种规模,是一栋一栋,像小森林似的,每栋十楼,一整个小区有十二栋这样的楼房,占地很广。父亲搬到小区后,常跟邻居来往,母亲死后,他几乎都泡在小区的图书室,在那儿下棋、看报,后来小区开办老人食堂,他几乎整天都在那儿帮忙,一直健康地活到八十五,突然心肌梗死死去。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要重申,我相信我丈夫,他不会杀人,拜托你们一定要查清楚,不要冤枉了他。最后我要说,我爱他,因为我的怪病与执拗,使他变得孤独,我有责任,我不会离弃他。


第十章 完美的空洞
陆小孟,26岁,阿布咖啡店工读生
最初,我们都觉得美宝“拉拉的”,虽然她很漂亮也很性感,但那种美貌却一点也不张扬,甚至是刻意地低调。她就是扎个马尾(但她的马尾特别漂亮,头发又黑又亮,露出光而圆的前额,像洋娃娃一样),穿上白衬衫或白T恤、牛仔裤,上班时围着店里的黑色围裙,身上经常什么首饰也没有,出门就是一个双肩后背包,一双球鞋,几乎可以说是中性打扮,如果剪短头发,可能比我还帅气。拉拉的,就是说她有lesbian的气质,或者说,至少也是bi吧,这种东西很难界定,是一种气质,至少表示她没那么在意自己的女性特质,不想吸引太多异性的眼光,这样的女人,多半有些同性恋倾向。
我始终无法确定她有没有,或者该说,她是不是。
然而这一年她外貌改变很多,有时会化妆,身上甚至飘散香水味。放假的日子,偶尔见到她,她甚至穿过短裙跟洋装,连高跟鞋也套上了,这一切真不可思议,即使这样的她显得更美了,但我不能不说,我不那么喜欢这样的她,就像是我高中时为了怕女友的父母发现我们是情侣,我会刻意穿上女性化的衣服。我并不是说美宝是T,而是,我总觉得她这样刻意打扮,是一种扮装,好像是有谁喜欢她这么穿,她才刻意打扮。我想她是恋爱了吧,可是她早就有男友啦,但是她身上弥漫一种矛盾的气氛,不能说她呈现某种热恋的幸福,我只能说,她仿佛身陷困扰,当然,这是她一直给我的感受,既是欢快、亢奋的,却又饱受困扰,无限苦恼。
即使如此,我也没想过她会惹上任何杀身之祸,这是无论如何都没法想象的。即使活在这样乱糟糟的台北,觉得一切都越来越糟,世界要毁灭了,但等到身边有人就这么死去,才知道自己以往的灾难感,还都是太幼稚了。
你知道最令人痛苦的是什么吗?就是你以为今天是最痛苦的,但永远有更新的痛苦在后面等着你。
我一直以为被美宝拒绝是最悲惨的事,后来发现还爱着她却要跟她一起工作更加痛苦,但如果为了躲避那份痛苦而离职,无法见到她是另一种难以想象的恐怖。结果,如今她就这么死了,每天我仍旧来到这个我们一起相处了两年的咖啡店,就像她还在的时候那样开店关店,却再也见不到她了,这样的痛楚简直是寒冰彻骨。然而,我想到往后的日子里,我会从极度悲伤,变得逐渐习惯,然后有一天不再难过,这个过程,就是遗忘的过程,想到这些,我宁愿忍受现在的痛苦,至少我的记忆里还是鲜明地拥有她,我还能为她感到悲伤。
我知道你们想知道的只是关于美宝的死,我可能的涉嫌,或帮助案情的任何线索,可惜,我虽然默默爱了她这么久,却既没有嫌疑,也无助于破案,我对美宝的人生而言,只是个不重要的工读生。幸运或可悲的是,她死去十个小时,第一个发现异样的人是我。那么多人爱她,而真正冲进她家的人是我。
然而我还是知道一些事的,毕竟我们每个星期相处五天。周日公休,另一天排休,早晚班轮流,我们一起上班的时间还是很长,有时碰上节日,以前的室友嘟嘟会过来帮忙,中午时间最可怕,那三小时挨过就好了。
我总是不能遏止地关注她的一举一动,我们偶尔也会传讯息互动,只要她在我的视线里,我总是特别留神,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她的动作,当她离开我的视线,我就揣想着她如何生活,做些什么,但是,正如她的脸书也只是阿布咖啡粉丝页的延伸,她不曾写过任何“真正”的个人讯息,她可能会写今天烤了什么蛋糕,下午有什么样客人,天气如何,某些可爱的、伤感的、带有文青气质的发言,但我知道那都不是她,她只是在“演出”,演出阿布咖啡里的人气美女店长“咖啡猫”这个角色,真正的她不是那样可爱的,甚至我也不敢确定真正的她是怎样的,但在偶尔,某些一闪而逝的,某些在紧张、混乱的工作时刻她闪神显露的,一种纤细脆弱却尖锐的,似乎可以听见她脑子里绷紧的弦快要断裂的嚎叫,像指甲刮过黑板的刺耳声音,这些是我感受到的,也是使我真正爱上她的原因。她不是个一般美女,正如她的长相,看起来五官都非常正,她的皮肤、头发、身材,都像是为了“美丽”这个词而打造的,但全部的细节结合起来,却透露出一种紧张,一种像是“画皮”那样的违和感,不像是一个从小就比同龄人都美丽、理当因这份美丽而享受特权、得到关爱那种确认与安心,甚至产生傲娇;却像是她将自己隐藏在这张皮背后,有什么正要努力冲破这份美,或者努力不使这张皮破损,是那样一份颤巍巍的美,在她看来优雅从容的仪态神情底下,是精疲力竭的意志。
我一直是这栋大楼的住户,搬到这边三年半了,也伴随着我研究所的后三年生活,我的剧本没写完,延毕,我没去找工作,也没去外国念书,就在咖啡店打工,朋友笑说,暗恋才是我的正职。钟美宝就是我的论文的主题。
这房子是我爸妈的投资,当初预售的时候一坪二十七万,光是盖就盖了八年,加上交屋后这十多年,若要说这大楼跟我一起“长大”,也很贴切吧。母亲喜欢投资房地产,老市区的旧公寓她手上有一堆,金融风暴时赔掉一些,但这几年又增加不少,因此之故,我得以“二房东”的名义,与几个好友分租这个四房的大公寓。当初父母本想让我们全搬到这栋楼,所以买了四房的格局,但后来姐姐嫁到美国,哥哥到上海发展,爷爷奶奶又执意留在乡下,父母俩就住在山上的别墅,方便父亲每天早晨爬山。他们已经过着优渥的退休生活,大家离得远远的,我觉得很好。
认识钟美宝的时候我二十四岁,如今我也二十六了,最初我们只是单纯的室友,后来变成同事,而我不自禁爱上她,之后对她告白,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不知为什么,即使美宝有男朋友,我还是爱着她,即使她说自己不是拉子,我也不愿放下她,我对她一无所求,只愿她能继续让我在店里工作,陪在她身旁,看着她的一颦一笑,看她隐藏起来那些幽微的悲伤。
同居时代,四个房间里,美宝住的单人雅房最容易出缺,有几个朋友来住过,后来都跟女友同居所以搬出去,我们都笑称那间是“桃花房”。房间不大,有一小扇对外窗,风景很好,当初爸妈地板跟衣柜都订制,小雅房没有床,和式地板铺榻榻米,加上记忆床垫,不用时收起来放在地板掀开的夹层里,屋子可以收纳得很整洁。大房间本来是我住,后来租给好友与她的女朋友,她们是剧场演员,另外两间都是大雅房,长期租给一个舞蹈老师,另一间就我住了。我们这里都是拉子,没特意安排,自然就聚在一起,公共空间都收拾得很好,我们常轮流下厨,这边收送垃圾很方便,房租也算得便宜,住户都是长期。当初有人介绍美宝来住,一开始大家也觉得她就像圈里人,那段时间,咖啡店刚开幕,她早出晚归,夜里回家,偶尔遇上我,会煮面给她吃,就是那短暂的一小时,我们在客厅畅谈许多事。我大学时期就喜欢做菜,自己看食谱也学了不少西餐,她问我要不要去打工,我想我是冲着可以跟她一起上班才去的。但咖啡店气氛很好,工作单纯,只要反复操作,劳力而已。一开始我只做工读,一周上班两天,慢慢时间加长,工作量越多,有班我就上,可以跟她在一起,领多少钱都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