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的时间补回来了吗?补得回来吗?但他们终于平静下来,生命里一直奇怪地空缺的什么,被准确地覆盖着,填充了。
全是梦。堕落、纯洁、悲哀、甜蜜,双生如幻梦。
他问明了美宝的状态,她在咖啡店当店长,在大楼里跟人分租一个公寓,她交往接近两年的男友是工程师,很忙,但想要与她结婚,婚后就要搬到科学园区附近他买的公寓大楼去,她依然得照顾母亲和弟弟,所得薪水一半都拿回家去。
“阿俊长大变得很帅,但一直没办法好好工作赚钱,退缩的情况很严重,会突然不说话很长时间,住过几次医院。”母亲肝不好,常进出医院。她说到继父出狱后回来找他们时,话语犹豫。
“后来我逃走了,但每个月都会汇钱回家。”她说自己经济负担重,根本不敢让男友认识她的家人,男友知道她的处境,但是“我告诉他的只是百分之一”。
大森明快做了决定,把大楼里他投资的套房请中介处理,旧房客租约到期,不再续约,请人粉刷屋子,做了些装潢,让美宝搬过去。同一栋楼上下而已,但他希望美宝自己住。
“好方便你来找我吗?”美宝的语气不无怨尤,但随即又柔顺地说:“我也想离你近一点,我不要在旅馆跟你见面。”
一个月后房客搬走,装潢了几天,家具都换新,他们合力布置了那个房子。每周三天,他跟秘书把上班时间调晚,说要上健身房,他都晚到办公室一小时。夜里,总有几天,美宝关店上楼之后,他会借着遛狗的名义,带着狗去美宝家坐一会儿。只有到了晚上,他们会像一般夫妻那样,相拥着在沙发上闲话家常。
看似偷情,却是陷入疯魔的爱恋。
前半年,他以为自己会发疯,因为绝不离婚的他,也萌生了离婚的念头。但结婚是承诺,对于他的妻子李茉莉,他就是支撑天地的梁柱,他也是爱过她的,只是遇见了美宝,什么事都褪色了。他没忘记自己如何追求、交往、结婚,没忘记寻常生活里,茉莉流掉了两个孩子,为了怀孕吃尽了苦头。在他与美宝重逢后,他有一度打算离婚,每当他要提离婚,看见妻子恬静的脸,又觉得毫无道理。一日拖过一日,无论是离婚,或坦诚,他都没做到。他仍然每周几次去美宝家里,陷入越来越深的恋情,有时,周三周四美宝上早班,他甚至下了班直接到她家去。但妻子突然怀了小孩,所有计划都不管用了,他如梦初醒。
结婚是他正常人生的巅峰。离开小镇,甚至离开母亲,他几乎不数算日子了,人生只能往前不能回头。他一路考试考试,拿到执照,在事务所上班,后来茉莉的父亲给他创业资金开设自己的公司,赚了钱,才能买下现在住的公寓,不到四十岁他已经把所有想要的都要到手了,然后半路上遇见了钟美宝。
“我总是运气不好。”美宝说。论长相、气质、身材,她都比茉莉美上许多许多,然而茉莉所拥有的却是她永远得不到的。大森自从搬进这栋楼,就很少到后面的CD两栋晃,所以根本不知道美宝竟然就在距离他如此近的地方,随时都可能相遇。对他来说,买下这个房子,不是最上等的选择。正如与茉莉结婚,他只是在诸多自己能够负担的、也还算喜爱的人事物中,做了最安全的选择,他心中隐隐还是有着自卑感,无法在公司附近买房子,即使在那边上班许多年,也还是觉得自己不是城市里的人,况且贷款太高,带给他无形的压力。那时因为结婚买下这房子,房价还只是现在的三分之二,说到底现在卖掉还是赚,当初他一口气买了小套房跟公寓,没想到,竟然会把小套房拿来金屋藏娇。
他们把分别后的岁月细细诉说,这些年各自坎坷,美宝还是没能把大学读完,春丽陆陆续续跟一些男人同居,在各式各样的情色场所工作,到把青春与美貌榨干,一直想再嫁。美宝十八岁的那年,美宝的继父,就是颜俊的亲生父亲找到了他们,所有灾难正式展开。
他提议把房子给美宝住的时候,她非常快乐,可以从跟朋友分租的雅房搬出来,有自己的住处,一直是她的梦想。他花钱做了些装修,但美宝坚持不要添购什么家具,只有房间里那些与“睡觉”有关的物品,她特别爱惜讲究。
“也不知道能住多久。”美宝时常叹息,“不要放太多东西。”他其实根本可以把这房子送给她,但以她说的状况,她没办法拥有自己的财产。
“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即使我们分手,你也还可以住在这里。”大森对她说。
美宝又显得悲伤。
他好像轻易可以懂得她的悲伤,就像她也能懂得他为何变成这样一个“规矩而严谨”的男人,却又冒险与她约会。他们背负着近乎相同的地狱,美宝的当然更深更黑暗,他能做的只是拥她入怀,一次次地与她欢爱。
然而回到他与茉莉的小世界,他的恋爱梦就醒了,没人逼他,是他自己愿意停留在这段婚姻里。他对茉莉的爱清淡而简单,就像人们喜爱一朵美丽的花,漂亮的瓷器,珍贵的珠宝,只要你有能力拥有,没什么好挣扎的,其中没有矛盾、阴暗、纠葛,没有挥之不去的往事,没有难以启齿的身世,茉莉这样一个女人,生命平顺简单得令他羡慕。或许他爱上的,就是她与生俱来的这种顺利。茉莉模样并不特别美,但皮肤白嫩、身材匀称,脸上一点瑕疵都没有,举手投足间有种“天塌下来也有人帮我挡着”的从容。她跟家里其他姐妹不同,从小功课不好,也长得没有两个姐姐漂亮,因为是老幺,父亲特别宠爱,母亲严格管教,她自己则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长大后因为精心保养、打扮,也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小姐,与一般时下年轻人不同的是,她那种自信与从容,虽然背后是少根筋的“天然呆”,然而,这是出身好、没吃过半点苦的人才有的天真,有时,感觉她就像个少女一样,给她一本书,一些甜点,她就能满足地度过一整天。
茉莉的快乐有时会感染他。他在城市里工作,每日与最刁钻的客户打交道,衣着、饮食、谈吐、工作,都要显现出符合“品位”的样子,这一切标准都是有定价的,标志着他的工作正在逐步地升级,但他总不适应,心里虚虚的,觉得自己不配,又感到不屑。这些矛盾的情绪,在茉莉面前就得到安抚,即使一切都是他装出来的,但他有个名门出身的太太,她的存在就是他价值的象征。
这样优雅娴静的妻子,几乎感受不到她的灵魂重量,轻盈就是她的代名词。大森把她从市中心带出来,搬到这她一辈子也没机会生活的地区,她没抱怨,即使她不明白他心中的纠结,她也总是顺从,好像只要可以跟他在一起,做什么都会快乐,而且她就真的快乐。
有时,他会想在家里装一台监视器,看看她私下的模样,看她那张年轻无瑕的脸,是不是也会有愁容?她会不会有神经质的焦躁?是不是也会感到自卑?有没有什么令她恐惧?她从职场里退出,一点也不遗憾,没什么损失,对她来说,那只是一份获得“上班族”身份的工作,她这一生只靠着父亲给的零用钱就可以开朗舒服地过日子。精明的岳父在美国、日本,还有本地都置有房产,三个女儿名下都有信托账户,难以想象什么样的灾难才可以使她落入贫穷。能够摧毁她的幸福感的,这世上只有他做得到。
如此想来,他是否是刻意地将她带来这里,住在这栋龙蛇杂处的大楼,让她有机会走进贩卖廉价商品的市场,与穿着便宜成衣的老太太摩肩接踵,让她感受世界的真实,或者该说,是他所在的真实世界。
小吃店暗藏春色,纸包不住火,流言变成真实的攻击。可能钱赚够了,也可能终于从贪婪的梦里醒来,母亲决心带他离开。他们从小镇举家北上,首先定居的,就是这个与北市仅有一桥之隔的双和城,当时母亲的姐姐在此处开设美容院,母亲来投奔,在美容院后头开设裁缝室,后来经过辗转介绍,到百货公司修改部门,专门修改高级服装,因为手艺好功夫细,就一路做下来,直到他事业发达,母亲也还不愿卸职,这几年腿脚不好,才愿意在家休养。
搬来这里,起因也只是为了就近探望母亲。母亲一直住在她辛苦攒下头款、拼命还掉贷款的老公寓,就离这大楼几条街,始终维持她的清俭习惯,还是那么情绪起伏,依然为往事憾恨抱屈。婚礼的时候两家人见过一次,觉得茉莉的母亲高傲,父亲目中无人,大森母亲就鲜少与茉莉的家人见面。
跟茉莉结婚的过程,在旁人眼中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乘龙快婿,减少二十年奋斗”,但另一种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配不上”。结婚前,他还跟母亲住在老公寓,搭捷运骑摩托车上下班,省吃俭用,才能买几套像样的衣服开会穿,偶尔跟同事上高档餐厅聚餐就会心痛好久,出差之外,从没去外国旅行过。他本以为茉莉的父亲不会接受他的提亲,他父亲却像栽培自己的儿子一样训练他,假日带他去高尔夫球场,参加各种商业工会活动,结交各行精英,送给他第一支万宝龙,带他去买第一支高尔夫球杆。学习喝红酒、抽雪茄、穿名牌西装,即使至今他仍有不踏实的感觉,那也是因为他已经飞升到半空中,不习惯脚踏实地。岳父教会他“领略有钱的快乐”,老人家认为“饥渴”是唯一的成功之道,而他从这个青年眼中看见了“野心”,这个青年对事业、名利越饥渴,越有可能成功,越能融入他女儿从小长大的那个世界。而他的策略不能说不成功,即使当初大森违背岳父要出资让他们在市区买房子的提议,大森咬着牙买下这座摩天楼的大坪数公寓,岳父认为这是他的“骨气”,当时他们俩相约,五年后一定换屋。
五年快到了,他却陷入泥淖。如果岳父知道,一定会叫他拿钱把美宝摆脱了,会让他们出清公寓,直接搬到台北市去住,但如果再闹大一点,岳父或许直接放弃他。
到时,他目前所有一切,事业、住家、人脉,全部都会崩溃。
他本就活在分裂的世界里,所以格外自持,从小就养成情绪不外露的习惯,言行异常谨慎,与茉莉的婚姻生活完全照规章行事,而在如此规律的生活里,要找出时间来“热恋”,在热恋过后,又得恢复平静与家常,使他的精神状态紧绷到极点。不见面时他感到松一口气,好像又恢复到原本的自己,生活稍感平衡,但没隔两天,内心又被思念烧灼,痛苦难当,他会想象美宝与她那个男友约会上床的场景,他甚至会猜想美宝另有情人,他所想象的美宝,全都是妖媚、放荡的模样,激起他无比的嫉妒,然而嫉妒过后,却是深深的痛惜,他会回想到过往失去联系的时光,那些日子,他会在某些少女身上看见美宝的影子,不曾重逢就永远不会失去,这念头一起,心中惊觉分离的痛楚像是延迟付款的缓刑,好像这一分开,又会变成永远的离别。到了第三天早晨,他毫不思考,直接就到她家按门铃,见面时,所有热情再度燃烧,毫无疑问,觉得只要能与她相爱,一切都可以抛弃,只要能与美宝相拥,他就会变成那个干净又单纯的少年,人生没有走到他自己无法掌控的境地。
然而,随着时间的经过,见面次数增加,一年以来,他们除了一再地加强性的刺激,找不到其他办法来缓解这没有出路的恋情带来的悲伤,后期他们的性爱已近乎狂暴,有时甚至会在彼此身上留下伤痕,更增加了曝光的可能。
茉莉怀孕后,他更不可离婚了,他羞愧地发觉自己离婚的念头也就最开始几个月里出现过,过完年,孩子就要出生了,情势已变得无法挽救,每次与美宝做爱时,他都会嘶吼着,“嫁给我,嫁给我,你是属于我的”。而那些话语,事后回想,更像是催情的甜言蜜语,全然不负责任。美宝没有掉入他的陷阱,她好像只是在等待,等待他终于不再上门的那天,爱情结束,折磨也会结束,希望变成绝望,都不知该说是解脱还是悲伤。就像当年的夏天,一下子落到寒冬,他们终究是不能相守的。
面对现实吧,他不可能离婚的,他已经无法想象所有一切从头来过的生活。他们的恋情不过就是少年夏天的色情版本,只能存在那个高楼套房里,但为什么自己会变成如此?为何当时他要把美宝约出来,为何约出来时不能只是叙叙旧,不要介入彼此这么深?这恐怕都不是现在的他可以回答的。真正的疑问在于,他变成了怎样的人,他想要过着怎样的生活:究竟是与美宝两人的小世界,还是他正在经营、且步步向前、逐渐高升的世俗日常。
他不用问自己,他的行为自有答案。
他有可能从头来过吗?他并非一无所有,离了婚,把欠岳父的贷款缴清,可能得把房子卖了,手上也还有点钱,买不起房子,开个小公司应该可以,靠自己的能力,未必不能过活。喜欢这大楼,两个人就住在小套房里吧,但赡养费怎么办?孩子怎么办?争取了监护权,他能给小孩带来什么样的生活?想到这里,他浑身不自在,他已经习惯了的一切,开车,上健身俱乐部,打高尔夫,高级餐馆,名牌西装,吃喝穿用都是质量良好、价格昂贵的器物,每年两次的去外国旅行,收集红酒、手表、钢笔、古董、经典设计家具。他对于就在大楼底下的量贩店嗤之以鼻,宁愿开车到城里去百货公司超市采买家庭用品,他鄙视所有“廉价的物品”,好像那些“大特价”的红标黄标都标志着他可悲的过去。二十八岁至今七年,他设法融入这座他求生的城市,同时,城市里的价值改变了他,或许在他选择跟茉莉交往的那一刻,他心中那份饥渴并不亚于对于美宝那种不可理喻的爱欲,他知道自己做了选择,“一脚踢掉过往的自己”,一直都是他在做的事,他早已不是美宝所认识的那个海边的少年。
这些他所拥有的难道不是靠他自己的能力挣来的吗?为何只要离婚就会化为乌有?他可以再用一样的热情与意志力从头来过,他才三十五岁啊。但他无法想象一切从头,到别人的事务所上班,做个平庸的上班族,不可能负担得起他所想要的生活。他会变成累得要死、成天抱怨、赚的薪水只够温饱、回到家只想骂人的老公,而美宝,他无法想象,是否会爱着那样的他。但他很确定,他不想成为那样的自己,那个自己,还没有余力去爱美宝。
他不要走回头路。
一旦回到现实层面去想,那些美如幻梦、令人无法喘息的性爱,那些像是在搏命,要彼此融进对方身体里,他曾经以为“再也不可能爱得更深了”的爱,美宝卸下衣服那仿佛会发光的裸体,她那张令人入魔的脸孔,她所有的爱恨嗔痴,突然都变成了泡沫般的碎影,只是白日梦的延长,是少年时期春梦的成年版。
他猛捶自己的头,他不该,他不该,他不该将那幻梦实现的。
曾经有一次,他决心不顾一切,要给美宝想要的“情侣相处模式”。那天美宝休假,他下午跷班,陪她逛街,本想跷班两小时就回去,但美宝太开心了,他不忍心开口说要走。他们去看电影,吃晚餐,过程里他应该打电话给秘书,给他老婆,随便编点理由,她绝对不会怀疑,然而他是如此心虚,既不敢找借口去打电话,也没勇气在厕所里偷讲电话,明目张胆对老婆说谎,他只好把手机关了,任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看着美宝从灿烂变得黯然。
“你回家吧,这样大家都不安心。”她说。最后,还是美宝帮他解了套。他开车回大楼,美宝在附近先下车,那感觉糟透了,他把车又开了出去,到附近的花店买了花,心想,一把花,就可以免掉自己可能说坏的谎。
那天的遭遇,仿佛预告了他与美宝的将来。当他们不在床上,而是像夫妻般在百货公司里逛街,他心中没有狂喜,只有恐慌。如果要选一个老婆,还是茉莉比较适合他。美宝这么漂亮,但却还是带有乡下女孩那种土气,她在百货公司里手足无措,面对昂贵的东西时既兴奋又恐惧,这些,不就是他一直在设法逃离的事物吗?即使他知道,给美宝够多钱、够多时间、够多安全感,让她像茉莉这样,毫无节制,没有后顾之忧地,每天逛街、采买、选购、试穿,总有一天,美宝也会成为一个符合她天分的“名媛”,眼神里毫无惧色,不会遭势利店员白眼,不会因为享受而心痛,就像他现在这样。
但吊诡的是,一旦他离了婚,他就无法给美宝这种生活,甚至他自己,也要跌回过去那种穷酸、看人脸色的生活,不,他不想重回那些噩梦般的窘境。他不要穷。他穷怕了。
他想着,在恋情曝光之前,果断地分手吧,把套房过户给美宝,或给她一笔钱另外买屋,或者他与妻子搬走,到台北市买一个距离公司比较近的房子。咖啡店是美宝的一切,他没有资格要美宝离开,所以要走的人一定是他,因为继续下去一定会出事的。他要如何去承担自己离婚对孩子与茉莉造成的伤害?然而,分手了,他要如何想象没有美宝的生活,他将要残忍伤害、遗弃的美宝,又会如何地感到心碎?
近冬了,每次早晨穿过中庭,总被大楼的强风吹拂得浑身打战,每一天都更接近结局,他们就更加疯狂,也让他更痛恨自己。一份记忆里最纯美的爱,真正实现却验证了他性格里所有的软弱与自私,他每一回与美宝亲近,都更觉得自己是在玷污、在毁灭她的美善。有时他幻想可以永远维持这样大楼里的双面生活,但更多时刻,他觉得两个生活即将互相穿透,彼此揭穿,而终于上周五,他去找美宝的途中,在中庭电梯前遇到了房仲林梦宇,林先生问:“咦,你不是住A栋怎么跑到C栋来搭电梯啊?”
他像被雷击中似的,久久无法回答。电梯到了,门开启,他迟迟不能迈出脚步,看着林梦宇神色怪异地独自搭电梯离开,好像这就是即将出事的征兆。而到时,他也将会只是哑口无言,束手无策。
第二部
第一章 巡夜人
李东林,28岁,柜台警卫
我过往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很少发生特殊事件,所以我总是看电影、读小说、打在线游戏,像一般寻求虚拟体验的人们那样,屏幕里的影像逐渐替代了真实世界,因为自己的世界也不会发生什么值得记录的事。如果经验是形塑自己的重要部分,那么我这个人,大多数是由信息形成的。我没谈过恋爱,没有值得称许的工作,二十八岁还住在父母家的顶楼加盖,除了几个同事,我身边算得上朋友的人一个也没有。
我喜欢推理小说,有关犯罪、侦探的影集。电视电影里头有谋杀案、命案,或各种悬疑事件我就会入迷。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一出影集,叫做《CSI犯罪现场调查》,拉斯维加斯的部分,鉴识组的组长大胡子葛瑞森,以及组员莎拉、华瑞克、尼克等全部的组员。我曾上网买过盗版DVD,一到七季全收齐了,反复看了很多次。后来华瑞克死了,葛瑞森也不知去哪神隐,第八季之后我就不再追这出戏,迷上另一部影集《犯罪心理》。网络免费看片网站追追追,追到第七季。这部影集专讲连续杀人狂,这些心理犯罪专家可比鉴识组的人好过多啦,个个俊男美女,搭着私人飞机,从这州飞到那州,没事会在飞机上大谈人生哲理,其中有个网络黑客小胖妞,按几下键盘就可以帮你搞到所有数据,还有个长相好比GQ杂志那种瘦干高的金发小帅哥,是个智商超高的天才,他的脑子比谷歌还厉害,只要一见到什么数据,马上在脑中过滤一次,该记的记,该分析的分析,该核对的核对,有他还需要电脑干吗?不过可以想象他加上小胖妞的电脑,有多厉害。好看是好看,但是这组人真真把我对犯罪题材的胃口都弄坏了。一季十集好了,七十集,超过七十个以上的“连续杀人狂”,一个比一个凶残、怪诞、变态,杀人手法越来越华丽、繁复,而且都可以找到相对应的心理背景。不知为何,起初我看得很嗨,四季之后我就完全麻痹了,后面三季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犯罪迷的我,果然真的遇到了一桩命案,但,我一点都不感到兴奋,反而非常难过。今天是命案发生第三天,我被警察找去问话二次了,反反复复核对又核对,弄得好像我有嫌疑似的,为什么呢?因为我就是第一个目击者啊,我这辈子看过的凶杀案电影电视小说漫画可能比一般人多上十倍,可是真正的命案现场我只看过这一个啊。
我不是什么犯罪达人啦,我只有高中毕业。我喜欢读书,但不喜欢上学,没读大学没啥遗憾,但如果可以重来,我会选择认真去考大学,没必要闹叛逆,因为我真的想要去读犯罪心理学科,或者考警校,从小警察干起,看有没有机会当刑警,谁叫我的兴趣发现得太晚。不过这些都是扯屁,我快三十了,想当刑警,重新投胎比较快。
我想说的是,等到我自己走进真正的犯罪现场,发现完全不像影集里那么鲜艳、定格、充满仪式性或者就像个剧场,至少我看到的现场不是如此。虽然尸体经过布置,也呈现出诡异的氛围,然而,整个空间是那么生活化,使得那经过布置的命案画面也带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日常性。当然,没有哪个谋杀会变成日常,我说的是,凶手好像演练过无数次了,或者说,他对钟美宝的屋内摆设相当了解,以至于可以完全不破坏屋内的气氛,只是把人像洋娃娃那样摆设着—当然是先杀死再摆设,我说不清楚啦,但那个气氛在我脑中盘旋好久。应该这么说吧,那就像是一个人的梦境的再现一样!对。就是这种感觉。
那天是我当班,跟谢保罗同一个时间值勤是最快乐的事,因为他年纪轻,见识广,人又温厚,而且跟我一样对“人”很感兴趣。我们俩都对住户很熟悉,无论名字、长相、职业等。我是因为记性很好,保罗不知是为何缘故,他有种说不上来的书卷气,尽管无论穿着或打扮都像个工人,好像是刻意把自己弄得粗粝,不想引人注目。长相来说他算是帅哥,至少也是型男,一百七十八公分,七十五公斤,穿上这身寒酸的制服,还是显得挺拔,皮肤总是晒得黑黑的,他说以前在建筑工地晒的。有些女住户特别喜欢跟他攀谈,他不知是害羞,又或者只是安静,人家说什么,他都认真听着,脸颊隐隐发红,有些太太啊就喜欢看他这个样子,抓着他就讲个没完。
我就没这困扰,瘦皮猴一个,名副其实尖嘴猴腮,高度近视,一嘴暴牙。我妈一直想叫我存钱去把牙齿整一整,不然娶不到老婆,但我就是存不了钱,买太多漫画影集小说,女人谁也不多看我一眼。当保安以前我在网咖工作,更之前我就是个宅男,现在当然也是啦。
这栋大楼里的保安,我是最年轻也最资浅的,老鸟总是欺负我,一点小事没做好,就大声斥责,跟他们当班,简直就像以前的人当兵被操,果然,有几个同事不是干保镖,就是军人出身的。
不过我做的是闲差,专门替补其他人休假的。一个月做个二十天左右,领日薪一千元,加班另计,有时会连上十八到二十四小时,我年轻啊,不怕熬夜。跟其他人都不同,所以有时连上六天大夜班,有时连休三天假期,都是常态。工作少自然钱领得少,我老妈只要我出门工作就谢天谢地,有了钱我当然都拿去扩充装备。自从父亲把我的房间从四楼移到顶楼,热虽热,却宽敞自由多了。我在屋里架了个沙包,要是恨哪个同事,就搥沙包出气。没人相信我,我以前真打过拳击,虽然是中学的事了,但现在身手还是很利落,不过比起那几个海陆出身的老鸟,也不算什么。
那天中午十一点半,咖啡店的小孟跑来柜台,要我们按二十八楼之七住户钟美宝的对讲机找人,说钟美宝没去上班,电话也没接。我按照一般访客的流程按了对讲机,响了十几声,没人接听。
“一定出事了。”那个叫小孟的工读生急得哇哇叫,“美宝从来不会不开店也不交代一声的,可能病倒了没办法开门,拜托帮忙叫锁匠!”她一直拜托,我们也不能不处理。我打电话叫了大楼熟识的锁匠,就在对街,两分钟就到了。但请锁匠开门得知会警察才行,小孟说:“那就快叫警察!”于是我又呼叫警察。五分钟后,警察与锁匠都到了,大厅里弥漫焦躁的气氛,我同事谢保罗一脸惨白,像是要晕倒的样子,他立刻想冲上楼,但主管说既然一开始是我接洽的,还是我带警察上去的好,所以我带着警察跟锁匠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