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连续犯两个错误,”我说,“你是个聪明女孩儿。”
她把枪塞进那件有着军装领的阿尔斯特长大衣的侧边口袋里。
“你是谁?”
“只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你们所谓的私家侦探。我叫卡尔马迪。想喝一杯吗?”
我拿出我的酒瓶。那瓶酒并没有长在我手上,所以我还是得拿着它。
“我不喝酒。谁雇你的?”
“KLBL电台,保护你不受斯卡拉的伤害。”
“所以他们知道了,”她说,“他们知道他了。”
我明白她的意思,没有说话。
“谁来过这里?”她突然警惕地问道。她还是站在客厅的中央,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头上没有戴帽子。
“除了水管工,所有人都来过了,”我说,“他还是像往常一样迟到。”
“很滥俗的笑话,”她的鼻子似乎往上翘了一点,“你是其中一个闯进来的人。”
“不,”我说,“不全是。那只是我必须找到某个人的时候所采取的一种找人方式。斯卡拉后来又回来了,而且碰上了麻烦。他受了枪伤,还被警察抓了起来。现在在医院里,情况很糟糕。”
她没有动。“有多糟糕?”
“如果他做手术的话,也许能活下来。做了手术不一定能活命,但不做手术就死定了。他的肠道中了三枪,肝脏中了一枪。”
她终于动了动身子,走过去准备坐下。“不要坐那把椅子,”我立即说道,“到这边来。”
她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那张长沙发上。她的眼里闪着光。现在我能看清楚她那双眸子了,她眼里闪烁的光芒就像旋转式烟火一样明亮。
她说:“他为什么回来?”
“他觉得他应该把这里清理干净,把尸体搬走之类的。斯卡拉真是个贴心的家伙。”
“你真的这么觉得吗?”
“小姐,即使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这么觉得,我还是会坚持我的看法。”
“我想喝那个酒。”她说。
我把酒瓶递给她。她急匆匆地夺过瓶子。“天哪,”我说,“你应该训练一下怎么拿这个东西。”
她望向我后面那扇通往卧室的侧门。
“去停尸房看看,”我说,“你可以进去看看。”
她立即站了起来,走出客厅,立马又回来了。
“他们会怎么处置史蒂夫?”她问道,“如果他康复了。”
“今天早上他在中央大道那里杀了一个黑人,不过或多或少有自卫的成分。我不太清楚。如果没有马里诺这件事,他可能运气没那么差。”
“马里诺?”她说。
“没错。你知道的,他杀了马里诺。”
“别傻了,”她说,“戴夫·马里诺是我杀的。”
“好吧,”我说,“但这不是史蒂夫想要的结果。”
她盯着我。“你是说,史蒂夫故意跑回来,就是为了帮我顶罪?”
“我觉得是这样,如果他不得不这么做的话。我估计他确实是想回来把马里诺的尸体搬到荒地里丢掉,只不过那时候刚好有个女人出现了——马里诺太太。”
“哦,”女孩儿语调呆板地说道,“她觉得我是他的情妇,那个油嘴滑舌的笨蛋。”
“你是吗?”我问道。
“别再问我这种问题了,”她说,“虽然我确实在中央大道那里工作过。”她再一次走出客厅。
行李箱被拉出来的声音传到了客厅里。我也走进那间卧室。她正在打包几件薄纱衣物,而且叠得很认真,似乎很享受把好看的东西叠得整整齐齐的过程。
“你坐牢的时候不用穿这种衣服。”我倚在门上对她说。
她没有搭理我。“我打算逃到墨西哥去,”她说,“然后再逃到南美洲。我不是故意杀死他的。他对我动粗,而且想拿什么东西要挟我,我拿起那把枪,我们之间起了冲突,我不小心开了枪。之后我就跑了。”
“斯卡拉把这些事都说成是他做的,”我说,“见鬼了,难道你不是——故意开枪的吗?”
“当然不是,你会这么想当然,”她说,“警察也会这么想当然,所以我才不会那么做;我偷过一个喝醉的人的东西,在得克萨斯州达尔哈特市坐了8个月的牢,我不想再坐牢;而且马里诺的女人整天到处宣扬,说我勾引他,后来又厌烦了他,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故意杀他惹祸上身。”
“她会说出很多东西,”我喃喃自语道,“如果我跟她说那个女人朝斯卡拉开了四枪之后,还往他脸上吐口水。”
她浑身颤抖着,脸色发白。她开始把东西从行李箱里拿出来,但随后又放了回去。
“你真的趁别人喝醉的时候偷东西?”
她抬头看着我,又低下头去。“是。”她低声说道。
我走近她。“有什么瘀伤或者被撕破的衣服吗?”我问道。
“没有。”
“太糟糕了。”我说着伸手抓住她。
一开始她的眼里还闪着光,随后便暗淡了下来,如同黑色的石子。我扯掉她的外套,在她的衣服上撕开很多道口子,使劲掐住她的胳膊和脖子,用指关节用力抵着她的嘴,然后喘着气放开了她。她摇摇晃晃地从我身边走开,但没有跌倒。
“我们得等那些瘀痕出现而且变深,”我说,“之后我们会到市区里去。”
她开始大笑,走到镜子前面,看着自己,又开始哭了起来。
“滚出去!我要换衣服!”她大喊道,“我会去自首,但如果史蒂夫的刑罚因此而出现什么变动的话——我就会说出那个更恰当的事实!”
“啊,闭上嘴!换衣服去。”我说。
我走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
我甚至没有亲她。我本来至少可以亲她一下的。在我那么粗暴地对待她之后,她不会介意我再亲她一下。
那天晚上余下的时间里,我们都在路上开着车。一开始我们一人开了一辆,把她的车开到我车库里藏起来之后,我们开着我那一辆。我们沿着海岸线向北开着,随后在马里布喝了咖啡,吃了些三明治,之后又继续往北开。在位于圣费尔南多北面的山脊公路尽头,我们吃了一顿早餐。
她的脸看起来像一个经历了整个艰苦赛季之后的棒球手套。下嘴唇肿得像香蕉一样大,手臂和脖子上的瘀伤变得红通通的,看上去甚至可以在上面烤牛排了。
在清晨第一束阳光的照射下,我们走进了市政大厅。
他们甚至没想过要抓她或者调查她。口供几乎是他们自己写的。她眼神空洞、神情恍惚地签了字。之后KLBL电台的一个人和他妻子过来接走她。
因此不用我送她去酒店。她也没去见斯卡拉,至少当时没去。他还在麻醉状态中。
当天下午两点半,他死了。死的时候,她紧握着他粗壮而无力的手指,但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来过了。
(本文译者 方丹娜、贺世珍、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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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绑在袖子上的吊袜带,是赌场工作人员常见的装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流行。
(2)1920年,美国实行禁酒法案,规定制造、售卖、运输酒品皆属违法。该法案于1933年正式取消。
(3)美国历史上电影审查委员会代表,制定并颁布《海斯法典》,限定影片表现内容。该法典于1930开始执行,1966年正式废除。


第8章 翡翠玉石
1三百克拉翡翠
维拉·马基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办公室门后抽着烟斗,朝着门上有我名字的玻璃窗做鬼脸。这个星期我什么生意都没接到。
维拉是警局的凶杀案探员,他问我说:“侦探生意怎么样啊?去海边赌一把如何?做贴身保镖什么的。”
我回答道:“普通案子要一美元,谋杀案得收三美元五美分。”
“我敢打赌你活儿做得干净利落。约翰,给你资料。”
他给我一个名叫林德利·保罗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他住在卡斯特拉马雷。警方还了解到他是个名流,有辆大型豪车,和一名日籍仆人住一起。他到处跑就是不用工作。除了这些他很会享受的信息之外,警方对他一无所知。
卡斯特拉马雷位于市区,但看着并不像。那里有二三十套各式别墅悬在山的另一边,好像一个喷嚏就能把它们吹到海滩上的餐篮里。路边人行道旁有家咖啡厅,旁边水泥拱形物实际上是一个人行天桥,天桥内侧有一段白色混凝土制的阶梯笔直地指向山边。
林德利·保罗先生之前在电话中告诉我,如果我想走着过去的话,记住昆尼那尔大道就在第三大街上是最简单的方法。由于这街道的设计既有趣又错综复杂,不了解的话在里面兜来兜去几小时出不来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我停好我的蓝色老克莱斯勒后开始步行。那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一开始水上还泛着盈盈波光,不过当我到达山顶后这一切都消失了。我坐在最后一级台阶上一边按摩腿部肌肉,一边等待脉搏平复。之后我抖了抖黏在后背上的衬衫,朝眼前最显眼的那间房子走去。
那是一所很不错的房子,但看起来并不是很值钱。通往门口的铁梯像是被盐水浸渍了一样没有光泽,地下车库里停着一节黑色的汽车头,还有一艘巨大的流线型轮船被一张足以罩住三辆汽车的罩子盖着,轮船水箱盖上绑着一条土狼尾巴。这些看起来比房子本身还值钱。
在楼梯口给我开门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色法兰绒西服,衣服里面松散地系着一条紫罗兰色绸缎领巾。他棕色的脖子很柔嫩,像一个稍显强壮的女人的脖子。眼睛是海蓝宝石的暗青绿色,身材微胖但长相英俊。光滑的褐色前额散落着三缕浓密的金发,身高比我高出一英寸,也就是六尺一英寸。总之是一个看起来会用紫色绸缎领巾搭配白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
他清了清嗓子,看着我的左肩问道:“请问你是哪位?”
“我就是你要找的人,维拉·马基推荐我来的。”
他犹豫了一下,再次清了下嗓子,蓝眼睛从我右肩飘向身后几英里的地方,说:“维拉?天哪,真是个奇怪的别名。请问怎么称呼?”
“就是下午和你通话的那个达玛斯。”
“好的,达玛斯先生,请进吧。我的男仆今晚不在,我想你一定会见谅的,所以——”他对着那扇关着的门轻蔑地笑了笑,好像连开门关门都会弄脏他一样。
进门后就是阳台,环绕了大客厅的三面,仅仅比客厅地面高出了三级台阶。我们走下台阶,林德利·保罗用眼神示意我坐到一把粉红椅子上。我坐下时祈祷自己不会留下任何印记。
在这种房间人们可以盘腿坐在地板上的坐垫上,边喝着加糖的苦艾酒边交谈。阳台上摆满了书架,还有各式黏土制的棱角分明的雕像安置在底座上。旁边还有舒适的沙发床,几个丝绣枕头随意地倚靠着灯具的基座,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室内还有一架红木三角钢琴,上面摆着一个非常高的花瓶,里面仅插着一枝黄玫瑰。钢琴下铺着桃色的中国地毯,如果地鼠打盹时不把鼻子露出来就能在毯子里面躲上一个星期。
林德利·保罗倚在钢琴边独自点了支烟。他仰头将烟圈吹向高高的天花板,这个动作使他的喉咙看起来更加阴柔。
“只是小事一件,真不值得来麻烦你,但我确实也需要一个随行人员。”他慵懒地说,“你必须保证不开枪或做任何类似的举动。我猜你肯定带着枪吧。”
“哦,是的。”我看着他下巴上的酒窝回答道,他的酒窝大得能塞下一颗石子弹。
“但我不希望你用到它或者其他武器。我只是带着现金去见几个人,买些东西。”
“带多少钱?买什么?”我边问边用自己的火柴点我的烟。
“嗯,说实话——”他笑起来很好看,但我却想打他一拳,而且可以对此毫无愧疚,因为我真心不喜欢这家伙。
“这件事是我替朋友办的,相当机密,我不想详谈。”
“那你只是想让我过去给你拿帽子?”我讽刺道。
他的手忽地抖了一下,烟灰落到了他白色西装的袖口上,这让他非常生气。他皱了皱眉,对我说:“我希望你能胜任这工作。”他用的是皇帝厌倦后宫嫔妃后要对其用绞刑时的口吻。
“我只是想保全咱们的性命。”我回答。
他盯了我一会儿,说道:“我他妈的对你好言好语你不听。”
“这还差不多,你必须强硬一点,不过我喜欢你这种气势。现在我们来谈正事吧。”
他看起来还是有点恼火,“我要的是一个保镖,”他冷冷地说,“就算我雇用一个私人秘书,我也不会告诉他所有私事。”
“如果私人秘书常年为你工作的话,他肯定会知道得一清二楚。不过我是临时工,你得告诉我事情的大概,是勒索吗?”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后才接着说:“不是勒索,是关于一条价值至少七万五千美元的翡翠项链。你听说过翡翠玉石吗?”
“没有。”
“来点白兰地吧,边喝我边告诉你。嗯!来点白兰地。”
他从钢琴那儿走开,像舞者一样保持腰部以上不动。我熄灭烟头,又吸了口气。空气里好像弥漫着檀香。林德利·保罗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精美的酒瓶和两只玻璃杯。他往两个杯子里都倒了一汤匙量的酒并递了一杯给我。
我把酒杯原封不动地放下,等着他把酒喝完后好开始谈话。过了一会儿他开口了。
他用一种愉悦的语气说道:“翡翠是唯一一种真正有价值的玉石。其他玉石的价值主要在于其加工工艺,而翡翠的价值则在于自身。由于所有已知的翡翠早在几百年前就被开采光了,加之现在没有发现未开采的矿床,所以翡翠非常稀有。我一个朋友有条这样的翡翠项链。上面镶嵌着五十一颗满清官吏佩戴的朝珠,每颗珠子大约有六克拉,真是完美的搭配。但不久前项链被劫走了,它是唯一一件被劫走的东西。之前有人提醒过我们。我之所以冒险做这场交易是因为案件发生时我碰巧和这位女士在一起。我们没有通知警方和任何保险公司,只能等待电话。几天后电话来了,他们要价一万美元,交易时间是今晚十一点整。地点我还不知道,但应该是在帕里塞茨,离这儿不远。”
我看着自己的空玻璃杯并摇了摇,接着他又给我倒了些白兰地。我喝了一口,又点了一支烟。这次点的是他给的烟,精致的弗吉尼亚牌直切香烟,卷烟纸上印着他姓名的首字母。
“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珠宝敲诈案,否则他们不会知道在何时何地犯案。人们通常不会戴着昂贵的珠宝招摇过市。而有谁真的这样做的话,多半戴的是赝品。翡翠很难仿造吗?”
林德利·保罗回答道:“从原料上来说不是。但从工艺上来讲,仿造翡翠需要花费一生的时间。”
“所以翡翠不能被切开,也就是说他们不能用一小块翡翠来搪塞你。这也意味着赎金是这帮盗贼的唯一报酬。我认为他们会有所行动。保罗先生,你很晚才想到请保镖,你觉得他们会让你带保镖吗?”
“我不知道,”他很不耐烦地说,“我可不是英雄,黑暗中想要有人做伴。如果这事出了差错,那就是出事了。我想过一个人去。但又想到为什么不在车后藏个人呢?以防万一不是吗?”
“以防他们拿走你的钱却只给你一个假包裹吗?我怎么能阻止这个?如果我站出来开枪然后发现那是一个假包裹,那你永远也见不到你的翡翠了。和你接头的人不会知道幕后黑手是谁。但如果我不站出来,那么他们在你验收包裹之前就会消失。他们甚至可能什么都没留给你,也可能要求检验钱上有无标记之后再把东西邮寄给你。赎金做过标记了吗?”
“上帝啊,不是吧?”
“一定要做标记!”我低声吼道,“给赎金做标记只需几天时间。标记成只有通过显微镜和黑光核对印鉴法才能查证的那种。但是这需要用设备,也就是说需要警方介入。好吧,我也会尽力帮忙的。我只收你五十美元。以防我们再也回不来,你最好现在就把钱给我。我喜欢身上有钱的感觉。”
他宽阔、英俊的脸庞变得容光焕发,突然说道:“喝点白兰地吧。”
他这次着实倒了不少白兰地在杯子里。
我们坐着等待电话铃响。我拿到了我的五十美元。
其间电话响了四次,听他的语气像是在跟女人说话。直到十点四十分我们等的电话终于来了。
2失去客户
与其说我在开车不如说我只是握着这辆大黑车的方向盘,让它自己奔驰。我戴着林德利·保罗的帽子,穿着他的浅色外套,其中一个口袋里装着百元大钞,总共有一万美元。保罗坐在后面,手握一把银色的鲁格尔手枪。我祈祷他知道怎么用这枪。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份工作。
见面的地点是普里西马峡谷顶部的一个山洞中,离这里大约十五分钟的车程。保罗说他很熟悉那个地方,不会带错路。
山路蜿蜒曲折,转得我头晕。突然之间我们就拐上了州道,对面的车辆闪着车灯,形成一道白光。路上也不乏长途货车。
我们转向内陆,路过日落大道上的一个加油站。站里很冷清,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不是很浓烈的海藻味,但从黑色斜坡上飘来的鼠尾草味就浓多了。远处山顶上有光线从暗黄的窗户投射过来,那里的房产是地产经纪人所梦寐以求的。偶尔会有车辆呼啸而过,车灯一闪一闪的。一缕缕冷雾追逐着天空中的一轮半月。
“前面就是贝艾尔市的沙滩俱乐部了,”保罗说,“接下来是跳蚤峡谷,然后就是普里西马峡谷了。我们再上一个坡后就转弯。”他的声音严肃低沉,并不是我之前在派克大街时熟知的声调。
“把头低下来,”我转头望向他,“我们可能一路上都会被盯着,这辆车就像艾奥瓦州野餐篮里的蚝仔一样显眼。”
车在我身前呜呜地颤动,直到下个坡顶,保罗在我耳边喊道:“就在这儿转弯。”我把车开到一条杂草丛生的宽敞大道上,这条路并不是交通干道。未建成的黑色路灯灯杆从破旧的人行道旁探出,矮树丛从后面荒地倾斜向混凝土上。树丛后面可以听到蟋蟀和树蛙的唧唧叫声。而车内一片沉寂。
离我们一个街区远的地方有间房屋。里面的住户像是和自家的牲畜一同作息,屋内一片漆黑。混凝土在道路尽头突然中断,我们的车滑过一道土坡到平地上。又越过了一道土坡,就看见一个漆白的路障横在土路上,路障看起来像四轮织布机。
后面有瑟瑟声传来,保罗倾身向前低声叹息道:“就是这里了。下车把路障挪开,再开进山谷。因为我们开车来的,这路障就是为了防止我们及时撤离。而他们想留充足的时间逃跑。”
“别说话,把头低下来,没听见我喊之前不要动。”我喊道。
我把本就没噪声的汽车熄了火,只是坐着仔细地听。蟋蟀和树蛙叫得更响了,除此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附近也没有人,要不然蟋蟀不会叫得那么大声。我摸了摸腋下枪的把手,打开车门站定在结实的地面上。周围都是草丛,我能闻到鼠尾草的气味。这里藏一支军队都绰绰有余。我起身走向路障。
也许他们设路障只是为了验证保罗是否守规矩。
我伸出双手,因为必须用两只手才能把白色路障的一边抬起来。而路障并不是用来验证保罗的,因为有闪光灯从十五尺之外的草丛中直直地打在我脸上,这绝对是世界上最亮的闪光灯。
一个尖锐的黑人声音从一片漆黑的灯后飘来:“我们两个都有枪,快把手举起来。我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不发一语,只是试图把路障一点点地挪开。保罗和他的车都没什么动静。不一会儿四轮路障的重量让我不堪重负,不得不放下路障。我松开路障,慢慢把手举起来。就像被拍在墙上的苍蝇一样,我被灯光照得动弹不得。我现在只想知道是否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好了,”又是那个尖锐的声音,“就这样别动,等我过去。”
这个声音在我脑海里回荡,并没什么特殊意义,因为记忆中这样的场景重复过太多次。我只好奇保罗在做什么。这时灯光后闪出一个瘦高的身影,瞬间又消失不见,只剩模糊的一团沙沙地窜到一边。接着我身后有窸窣声响起,我高举双手,眯着眼睛看向刺目的灯光。
先是有手指轻触我后背,接着是枪口。那个声音又在说:“这也许会有点疼。”
随着一阵笑声和瑟瑟声,一道刺眼的白光从我头顶穿过。我趴在路障上,抓着它叫喊,右手试图向左臂下伸去。
瑟瑟声没再响起,那道白光越来越亮,直到周遭只剩刺眼的光线。四周又回到一片漆黑,只有一团红色的物体在蠕动,像极了显微镜下的细菌。接着那团红色物体消失不见,只留下空洞的黑暗。我渐渐失去知觉。
醒来时眼前的星星都是模糊一片,我隐约听到有两个人在谈论着什么。
“卢里德。”
“什么?”
“卢里德。”
“谁啊?”
“一个野蛮的枪手,你上次在馆中见过他受刑。”
“噢,卢里德啊。”
我翻过身,手撑着地面,单膝跪地并呻吟着。周围其实一个人也没有,我提醒自己要保持头脑清醒。立稳后,我摊平双手,附耳倾听,却什么也听不到。移动时干芒刺扎进手掌。紫色鼠尾草流出黏液,野蜂最爱来这儿采蜜。
蜂蜜很甜,甜得我的胃都承受不住,于是倾身向前吐了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终于感觉好些了。但除了自己耳内的蜂鸣声我还是什么也听不见。我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就像试图爬出浴缸的老头儿。脚没什么知觉,腿也像橡胶一样软。我擦掉额前的恶心东西,那东西又凉又甜,是烂桃子般的软泥状物。一碰它我就浑身发痛。小学时第一次挨揍的疼痛,以及之后感受过的各种痛感都一并袭来。
我的眼前恢复清明。这片荒地呈浅碗形,周围长了一圈杂草,像矮墙一样。土路在渐暗的月光下变得模糊不清,延伸到另一边。那里停着一辆车。
车离我很近,最多二十尺远,只是我之前没往那儿看。那是保罗的车,车灯熄着。我跌跌撞撞地往那儿走去,下意识地去掏身上的枪。毫无疑问,枪已经不在了。那个唠叨的家伙肯定会把枪拿走的。还好我还有个小手电,我按亮手电,打开后备厢往里面照。
里面没留下一丝痕迹,没有血迹,没有破损的座套,也没有玻璃碎片和尸体。车上并没有打斗的痕迹,只是空空如也。车钥匙挂在华丽的仪表盘上,车是被开到这里遗弃的。我用小电筒照着地面寻找保罗。如果车在这儿的话,他肯定也在附近。
在这片死寂中有辆汽车在荒地边缘轰隆作响。我关掉电筒,那辆车的车灯斜照向杂草丛。我迅速卧倒爬到林德利·保罗的汽车车厢后。
车灯照过来,越来越亮。汽车从土路坡上开下来,驶向荒地中央。我听出那是一辆小汽车在发出沉闷声响。
车在半路上停下来,风挡玻璃旁的照明灯被打开,又被转向另一边。照明灯照向低处,固定在某个我看不到的点上。接着照明灯又被熄灭,车也缓慢地开下山坡。
到了坡底那辆车转了点方向,车灯掠过我们的黑车。我咬紧上唇,直到尝到血腥味才松口。
那辆车又转了点方向后突然关了车灯,熄了火。夜晚又一次陷入了无边的死寂之中。四周什么也没有,没有任何动静。蟋蟀和树蛙一直在嗡嗡作响,只是我之前没注意而已。伴随着亮光车门被打开了。地上传来急速的脚步声,一束光线像剑一样越过我的头顶。
我听到了女孩子的笑声,像曼陀林琴弦般紧绷的笑声。光束越过这辆巨大的黑车,直接照到我的脚上。
女孩的声音有点刺耳:“好了。你出来,把手举在头顶。手上最好什么也别拿!我不会对你怎么样。”
我一动也不动。
她又接着说:“听着,先生,我可以给你脚上三枪,胃上七枪。我还有三个弹夹,而且换弹速度也很快。你到底出不出来?”
“把你的玩具枪收起来吧!”我吼道,“还是要等我把它夺过来。”我用的并不是平常的声音,而是嘶哑的吼声。
“哟,原来是个硬汉啊。”她的声音有一丝颤抖,随即又恢复了强硬,“你到底出不出来?我数三声。我来给你算算胜率吧。旋转弹膛能给你做十二次缓冲,或者说是十六次?但你的脚会受伤,踝骨一旦伤到就得养好些年才能痊愈,有些情况更是——”
我站起来,望向光源。“我害怕的时候也会说很多废话。”
“别,别再动了!你是谁?”
“一个游手好闲的私家侦探。谁会在意呢?”
我绕过汽车朝她走去。她并没有开枪,我在距离她六尺远的地方停下。
就在我停下脚步后她喝道:“站那儿别动!”
“好,我不动。你刚才用挡风玻璃旁的照明灯在照什么?”
“那儿有个人。”
“伤得很重?”
“估计死了,你自己也半死不活了。”她说得简短。
“我被棒子打了,”我说,这总是让我起黑眼圈。
“真幽默,”她说,“就跟太平间里的伙计一样。”
“我们得过去瞧瞧。”我严声道,“如果你没安全感的话,可以拿着玩具枪站我身后。”
“我安全得不得了。”她生气道,接着站到一旁。
我绕过她开的那辆车。小车很普通,好看又整洁,在月光下闪闪发亮。我听见她走到我身后,但我没工夫管她。在斜坡的半腰处我看见了那个人的脚。
我将手电筒对着他,她也一起照着。接着看到了他整个人。他脏兮兮地倒在灌木丛旁,面朝上。这种姿势通常只说明一件事。
女孩儿没说话,离我远了一些,喘着粗气。和老练的杀手一样把手电筒稳稳地拿在手里。
那人的一只手僵硬地摊开着,手指弯曲,另一只手埋在身下。他像是被扔下滚到这里的,外套皱皱的。浓密的金发粘着血,在月光下发光。脸上的血迹更多,还掺着灰色黏稠物。他的帽子也不见了。这事应该就发生在我快挨枪子的时候,直到那时我才想起口袋里的钱。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吓了我一跳。我把手伸进口袋里,看起来像在摸枪。
口袋里什么都没有。我把手掏出来,望着她。
她叹口气说:“先生,如果我不是看你像——”
我说:“我身上有一万块钱,我帮他拿着,是赎金。我刚才只是想查看下这笔钱而已。你是我所见到的女人中最勇气可嘉的。我并没杀他。”
“我不认为你杀了他,但有人恨他恨到要像这样敲碎他的头。”
“我们认识的时间还没长到足以结仇,”我告诉她,“再把手电筒照低。”
我跪下去翻看他的口袋,尽量不晃动他。口袋里有银币和钞票。钥匙在装工具的皮制盒里。和平常一样,钱包的夹层里装着驾照,驾照里面是保险单,但是没有钱。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没检查他的裤兜,也许是被灯光吓到了。要不然会把他的上衣剥掉。我又拿了些东西对着灯光:两张质量上乘的手帕,雪一般白嫩;半打时下流行的游戏带;一个银色的烟盒,和砝码一样重,里面都是进口单;还有个龟壳造型的银色烟盒,丝绸镶边,边上各镶有一条蜿蜒的龙。我打开盒盖,橡皮圈里面有三根长烟卷。烟是俄国产的,带有空烟嘴。我拿起一根,烟摸起来又旧又干。
“也许是给女士抽的,”我说,“他抽其他的牌子。”
“或许是大麻,”女孩在我身后说道,呼吸拂到我脖子上,“我见过有个女人抽这种烟。我能看看吗?”
我把烟盒递给她,给她照着手电筒直到我命令她放下烟盒。其他也没什么要检查的了。她把盒子关上递给我,我把它塞进胸口的口袋中。
“揍他的人没时间清理现场。好了,谢谢你。”
我满不在意地站起来,转身夺过她手里的枪。
“该死的,你用不着这么野蛮。”她大声说。
“说!你是谁?为什么大半夜的开车来这里?”我问道。
她假装被我弄伤了手,拿手电筒照着仔细检查。
她抱怨道:“我对你一直很客气,不是吗?我只是好奇又害怕,况且也没盘问过你啊。”
“你很好,但目前的情况容不得我有半点马虎。把手电筒关了,这里不需要灯光。你到底是谁?”
她关了手电筒。黑暗中草丛和尸体的轮廓逐渐显现出来。东南边天际的亮光就是圣塔莫尼卡市。
“我叫卡萝尔·普瑞德,住在圣塔莫尼卡市。”她说,“我在给报社写专题故事。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开车到处逛。我对这附近了如指掌。我在山谷那边看到你的车灯在闪。我觉得年轻的情侣们是不会那么没情调地亮着车灯。”
“我不知道,我没开过车灯。”我说,“你说你这枪有多余的弹夹。你有持枪许可证吗?”
我掂了掂这枪,黑暗中摸起来像是柯尔特式点25自动手枪。在小型手枪中,这款枪的平衡性算是不错的。有不少人在这款枪下丧命。
“我当然有许可证,但说有弹夹是吓唬你的。”
“你什么都不怕吗?我该叫你普瑞德小姐还是普瑞德夫人?”
“不用叫夫人。这附近治安挺好,有的居民甚至都不锁门。我猜坏人们碰巧知道这里多么冷清。”
我把枪口转过来,交给她。“给你,我可不敢自作聪明。你能发个善心把我带到卡斯特拉马雷吗?我想到那里开车去找警察。”
“不该留个人看着他吗?”
我看了看腕表,说:“现在十二点四十五分了,就让蟋蟀和星星在这儿陪他吧。我们走!”
她把枪塞到包里,我们走下山坡钻进她的车里。她驾车往山坡开去,其间并没开车灯。那辆大黑车纪念碑般矗立在我们身后。
我在坡顶下车,把白色路障重新拖到路中间。这样保罗今晚就安全了,估计接下来的几天都没事。
直到我们看见第一栋房子时,女孩儿才开口说话。她打开车灯,小声地说:“先生,不管你叫什么,你脸上有血迹,现在急需喝一杯。不如先去我家,再给西洛杉矶警局打电话。这附近除了消防站什么都没有。”
“我叫约翰·达玛斯,脸上有血迹没什么不好。你不会想搅入这个烂摊子的,我也不会把你牵扯进来。”
她说:“我是孤儿,又独居,这事一点关系也没有。”
“把车开到海边就行,之后的事我负责。”我说。
但到卡斯特拉马雷之前我们被迫停了一次车。汽车的颠簸迫使我冲进草丛,因为我又想吐了。
我们来到我停放汽车的地方。我对她道了晚安后坐在自己的克莱斯勒车里,一直到她的车尾灯光消失在视线里。
人行道边的咖啡馆还在营业中。我完全可以进去喝一杯再打电话。但貌似我半小时后所做的才是明智之举。那就是,清醒地走进西洛杉矶警局,脸上还沾有血迹。
警察也是普通人。他们的威士忌和酒吧里的一样好喝。
3卢里德
我并没把事情说清楚,威士忌也很难喝。瑞维斯是市凶杀重案组的,他边盯着地面边听我口述,两个便衣警察像保镖一样跟着他。巡逻车早在这之前就已经到案发地点勘查现场和尸体了。
瑞维斯是个安静的男人,大约五十岁。他穿着整洁,脸瘦长,灰色的皮肤很光滑。他的裤缝熨得像刀刃般笔挺,将裤子小心翼翼地拎起一点后他才入座。他的衬衫和领带就像十分钟之前才新换上的,帽子也像是在来的路上买的。
我们一直待在西洛杉矶警局队长办公室里,警局在肖代拉附近,圣塔莫尼卡大道旁。办公室里总共就四个人。而牢房里关着醉汉,他们等着被送到市里关醉汉的地方去赶早晨的开庭。我们谈话时一直能听到他们操着粗鲁的澳大利亚口音打电话。
“我今晚给他当保镖,最后却变成这个样子。”我最后说道。
“我才不管这些,谁都可能碰上这事儿。”瑞维斯说,“在我看来他们把你当作林德利·保罗了。他们不想费口舌,为了省时间,所以直接把你敲晕。估计他们根本没有把东西带来,不想这么轻易成交。当他们发现你不是保罗时十分愤怒,然后把怒火都发泄到他身上。”
“保罗有一支性能很好的鲁格尔手枪。可是当两把猎枪对着你时,你就只能投降了。”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