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想怎么样?”赤霞恐惧地问。
紫鸢笑了笑,说:“现在我会先到你家去,杀死关妈妈。当然,我会把她溺毙在浴缸里,就像我曾经要求你做的那样。然后我会回来,杀死你。我会肢解你的尸体,骨头磨成灰喂鸡,肉绞碎了倒进下水道,头发剪断了烧灰当作花肥。你将不会在世界上再留下任何痕迹。不过最后,我还要做件事——”
紫鸢望了一眼赤霞因为恐惧而显得变形的脸,继续说道:“最后,我会剪辑一下这盘录影带,我会让录影带看上去,就像是你杀死了关妈妈。凶手就是你,然后你失踪了,畏罪潜逃。”她笑了一声,走出了房门。
一个星期后,警察找到了紫鸢,问:“我们警方收到一盘录影带,你的表妹杀死了你前男友的母亲,证据确凿。不过我们发现录影带有被剪辑过的痕迹,据说你以前读大学学的是制片专业?”
“什么意思?”紫鸢大怒。
“没什么意思,我们只是想核对一下。请问你在上周二的上午八点到十二点在哪里?这是录影带上标注的时间。”警察不紧不慢地逼问。
“哦……那天我在家里看电视,一部悲情肥皂剧。看的同时,我还打了两个电话给关唯。我想,他可以为我作证。那天我的电视声音开得很大,他应该能够听到肥皂剧的对白,这也就能证明我在家里的——我总不可能在关家一边杀关妈妈,一边看电视,一边给男友打电话吧?”紫鸢很镇定,滴水不漏地回答。她还顺便把那天肥皂剧里的情节与几个印象深刻的对白向警察重复了一遍。
警察笑了。他乐呵呵地问:“紫鸢小姐,上周二的那天,气温超过四十一度,部分地区被拉闸限电。你所在的这幢大楼,正好在拉闸的范围内,一上午都没有电,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到悲情肥皂剧的?你能向我们解释一下吗?”
“啊?!”紫鸢突然捂住了胸口,她的心脏又剧烈地疼痛了起来。
“呵呵,这才真叫做百密一疏啊!”赵博楚笑道,“虽然这个故事里并没有鬼魂的出现,但人心险恶,当一个人准备做坏事的时候,他的心思绝对会比真正的鬼怪坏上一千倍一万倍!”
“唉……”久未说话的赵朴哲突然叹了一口气,慢悠悠地说,“真可惜,紫鸢最后的诡计没有得逞。相比较起来,我还是更喜欢坏人得逞后逍遥法外的结局。”
我乐了,真不知道这赵朴哲为什么这么喜欢坏人得逞的结局。莫非他就是个坏人?
当然,我不会把这样的疑问抛出来问他的。我还是笑了笑,说:“好的,赵先生,明天我就给你说一个坏人逍遥法外的故事。”
第26章 故事二十六 死神来了
第二十六天,我根本就没去在乎这一天的天气。那天我真的很晦气,一出门就看到楼下的过道里摆着一具冰棺。是楼下的老太太在前一夜里心脏病突发去世了。
我不禁感叹着世事无常。这个老太太平时人很好,常常喂楼道里的流浪猫吃东西,还细心地用纸箱为它们做窝。这样的好心人就这么不知不觉地离开了我们,我不得不暗骂一声死神有眼无珠,错抓了好人。
因此,我决定今天给赵老先生讲一个关于死神的故事。
“你听,楼下好像有什么声音?”
方景南午夜梦回的时候依稀听到楼下传来窸窸窣窣的细碎声音,心里蓦地一惊。他摇醒了身边熟睡的胡可可,胡可可嘟囔着不满地表示抗议。
方景南赶紧将食指竖在了嘴唇上,细声说:“你听,楼下好像真的有什么声音。”
胡可可的身体骤然缩成一团,全身的皮肤泛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她抱紧了方景南的胳膊,惊声叫道:“别是小偷吧?”
“别怕,有我呢。”方景南低沉的男中音多多少少让胡可可的心里宽慰了一点。她看到方景南赤裸着身体下了床,披上了一件深紫色的男式睡衣。方景南虽然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龄,但全身的线条依然保持得不错——凡是事业有成的男人,特别是精力旺盛的中年男人,对于身体的保养都是舍得下功夫的。
方景南梭巡了一下卧室,却找不到什么称手的防身武器,于是他拽起了床头的台灯,拔掉插头扯去灯罩,在手里掂了掂,还比较顺手。他拉开了卧室的木门,门外走廊上的感应灯亮了,走廊尽头通往楼下的楼梯却处于灯光的死角,一片让人感到压抑的黑暗。
楼梯那里也安了一盏感应灯,方景南知道自己刚才开门的声音不足以让楼梯处的感应灯也亮起来,于是他大声喝了一声:“嘿!”他这么一吼,一来是想让楼梯转角处的感应灯亮起来,另一来也是想给自己壮壮胆。虽然他平时也保持健身,但从来没遇到今天晚上这样的情况,他也有了一点害怕。可是在胡可可的面前,他又怎么能表现出自己的怯弱呢?他与胡可可结婚不到三个月,而胡可可只有他年龄的一半大,在娇小玲珑的新婚妻子面前,他原本就得显示出自己的勇敢来。
在他的这声吼叫下,楼梯的感应灯亮了。这时他看到从楼梯处投射出一条拉长的黑色影子,映在了走廊的地板上。看到那条黑影,他心里一紧,心脏突突地剧烈跳动着,胸口一起一伏,脚像灌了铅一般全身一点不能动弹。那条投射在地板上的黑影缓缓游移着,像条匍匐爬行的蛇,扭动着从地板一直爬到了墙上。
那是什么人的影子?方景南被这巨大的惊悸吓得说不出一句话,当他看到一个身着黑色斗篷头戴骷髅面具手持镰刀的高大身影从楼梯转角慢慢浮现的时候,他的嘴张得更是圆圆的,好像一个大写的o字。
“怎么了?”胡可可穿着睡衣打开门,扶住方景南的肩头问。
方景南这才反应过来,捉住台灯指这这个正慢慢走过来的陌生人,大声叫到:“你想干什么?你别过来!”
“老公,你怎么了?”胡可可问。方景南扭头看了一眼胡可可,看到她的眼里全是疑惑的眼神。方景南大叫:“怎么,你没看到这个人吗?”
“哪有什么人啊?老公,是不是你眼睛花了。”胡可可睁大眼睛向走廊望去,一脸无辜的模样。
方景南再望向走廊,看到了这个身着黑色斗篷的男人还站在走廊上一动不动。他的骷髅面具只遮住了鼻梁以上的部位,所以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嘴咧了咧,露出一个狰狞的冷笑。他伸出一个手指,摇晃了一下,说:“我过一会再来,给你留一点告别的时间。”他的声音很低沉,像是从低音炮音响里发出来一般。麻木,没有一点感情。然后他转过身去,从楼梯走了下去,楼梯响起砰砰的脚步声。在下楼之前,他握着的镰刀还在空中挥舞了一下,镰刀的刀刃放出了一道寒冷的光芒,惊得方景南浑身一个哆嗦。
方景南的全身已经被冷汗濡湿。他浑身颤抖地问胡可可:“你没有看到吗?”
“看到什么?”
“一个穿着黑色斗篷戴着骷髅面具手持镰刀的人!”方景南大叫。
“没有啊,哪有什么人啊?就听到你在这里大叫。哪像个男人?”胡可可的话里隐隐有一点不满,她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在这个时候显得那么胆小懦弱,她嘟囔了一句,“黑色斗篷戴着骷髅面具手持镰刀,只有恐怖片里的死神才这样的打扮。”她这句话一说完,就看到方景南的身体又剧烈地颤抖了起来。
是的,死神!死神就是这样的打扮!一定是死神,他是来带自己走的!方景南想起前几天做身体检查时,医生说过他有脂肪肝高血压心脏病,要记得吃药预防,否则说不定什么时候一犯病就会一命呜呼。他也一直在服药,但是他也不知道这病会不会突然发作,现在他就觉得心脏有点隐隐的疼痛。
方景南恐惧地把胡可可推进了房,关上门,又用几张椅子犄住了门。他抓起电话,想要报警,谁知道电话里传来嘟嘟的盲音声。他绝望地将电话扔在地上,又翻出手机,可手机却一点电也没有了,连开机都不行。方景南绝望地跳到了床上,用毯子围住身体,竟呜呜地抽泣了起来。
胡可可厌恶地看了一眼在床上瑟瑟发抖哭泣着的方景南,说了一声:“至于吗?你想打电话给谁?”
“110!报警!”方景南歇斯底里地大叫。
“好吧,我就帮你报警,一会警察来了看你怎么说。”胡可可从地上拾起了电话,拨了号码,然后放到耳边,她没好气地对方景南说,“电话好好的,哪有什么问题?”
只过了十分钟,一个警察按响了门铃,是胡可可扶着方景南来开的门。这个年轻的警察叫何畅,在他的陪同下,方景南与胡可可将别墅里走了个遍,。可什么都没看到。何畅的脸色显然有些不太好,他告诉方景南所有的门窗都从里面关得严严实实,大门也没有撬过的痕迹,大概只是方景南精神紧张而已。
无奈之下,方景南只有送何畅离开,当他一打开门,就听到楼梯处响起了砰砰的脚步声。他一回过头去,就看到一个高大的黑影从楼下缓慢走了下来,身着黑色斗篷,面戴骷髅面具,手里的镰刀正闪烁着寒芒。透过骷髅面具眼睛那里的黑窟窿,可以看到一双空洞无神的眸子,正死死地盯着方景南。
方景南抓住了何畅的胳膊,指着从楼梯走下来的黑影大叫:“就是他!就是他!”
何畅与胡可可则疑惑地问:“什么呀?发生了什么事?”
方景南大骇:“你们没看到他吗?他就在楼梯!”
何畅不耐烦地说:“哪有什么人啊,你别开玩笑了,我可没时间和你在这里玩。”他说完了就准备往屋外走。
方景南向楼梯望去,看到这个黑影的嘴角慢慢浮现出一个残酷的狞笑,他张开嘴,露出残缺的牙齿,上面还滴淌着来历不明的暗红色的液体。他举起镰刀下到一楼的客厅,向方景南走了过来,越走越近。
方景南此刻已经被巨大的惊悸吓得方寸大乱,在这紧急关头,他突然从何畅的腰间拔出了何畅的手枪,抬起手对着这踟躇而行的黑衣人就是砰砰两枪。这身着黑色斗篷的死神身体只是微微一晃,然后又挺直了腰慢慢向方景南走来,嘴里还放声狂笑着。而何畅与胡可可却像没看到这走来的死神,只是惊异地看着方景南的举动。
死神已经走到了方景南身边,一手挥起镰刀,另一只手却向他的咽喉伸去。死神的手还没触碰到方景南的咽喉,方景南已经浑身瘫软地倒在了地上,身体不挺抽搐着,只过了一会,就停止扭动,再没了声息。
胡可可从方景南拾起方景南手中何畅的手枪,递给了何畅,然后对那身着黑色斗篷的人说:“何畅,苏炯,你们快走吧,当心刚才的枪声引来警察。”
何畅一笑,说:“你们住的别墅前不挨村后不靠店,哪有什么人会听到?”他与那个叫苏炯的黑衣人一起走出了别墅,在上车前,何畅还向胡可可挥了挥手。
等他们走了后,胡可可接上了电话线,然后拨通了120。医生赶到的时候,证明方景南已经死亡,原因是心脏病突然发作。
三个月后,胡可可在继承了方景南所有产业后,宣布即将与一个叫何畅的男人结婚。而伴郎是何畅的表弟苏炯,一个身材魁梧的高个子。
婚礼当天,三个人在很多公司同仁的簇拥下,在公司二十三楼楼顶的天台上开狂欢派对。当酒过三巡,所有人都醉眼迷离的时候,胡可可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阶梯慢慢走了上来,身着黑色斗篷,头戴骷髅面具,手持镰刀。那个黑衣人看到胡可可在注视着自己,就坦然地卸掉了骷髅面具,露出了自己的脸。
胡可可心里一惊,拽住了同样视线迷离的何畅与苏炯,叫道:“天哪——是方景南!”大多数他们身边的人似乎都没注意到方景南的存在,还是一如既往地喝酒唱歌跳舞。
胡可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拉过了一个公司的女出纳,指着方景南大声叫道:“你看到他了吗?”那女出纳揉了揉眼睛,说:“胡小姐,你喝高了吧?哪有什么人?”说完她又自顾自地继续冲进舞池跳起了舞。
胡可可、何畅与苏炯三人同时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他们惊恐地看到方景南举着镰刀一步一步向他们走来,镰刀的刀刃闪烁着寒冷到窒息的光芒。而舞池里的人们则如同没看到这一切,继续狂欢着,香槟四溅、群魔乱舞。
方景南从人群中间穿过,没有人注意到他。他走到了三人面前,阴恻恻地低沉着说:“你们三个真是不错啊……”他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冷冷地看着他们,眼睛里倾泻出一股冰一般的寒意。。
苏炯最先崩溃,他大声叫道:“方先生,您别怪我,这主意都是何畅出的,他和胡可可早就好上了,我们设计害你就是想要你的财产。但主意都是何畅出的,你就放过我吧……”
何畅也叫道:“别怪我,是胡可可让我这么做的,她和你结婚的时候就知道你有心脏病,她老是等不到你犯病,才让我们做这场戏的,所有的办法都是她想出来的,她想激你犯病,和我没关系的,我只是配合一下……”
胡可可则害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她躺在地上浑身颤抖,歇斯底里地大哭。而方景南则举起了手里的镰刀,冷冷地对着他们说:“你们希望是我亲手杀了你们,还是你们自己解决?”
舞池里,音乐继续汹涌澎湃,公司里的同仁们继续狂欢,没有人看到这一切——没有人可以看到一个来复仇的鬼。
三个躺在地上的人,其中两个是当天结为夫妻的新人,另一个是伴郎。这三个人对着一团空气,突然站了起来,亡命般冲到了天台边的栏杆处,然后越过栏杆跳了下去。天台在大厦的二十三楼,跳下去会没有命的。
天台还在狂欢中,直到警察到来他们才知道胡可可、何畅与苏炯从二十三楼顶层的天台上跳了下去死于非命。
三天后,方景南的双胞胎哥哥方景东接管了公司,成为了新一任的董事长。而那天在婚礼后参加天台狂欢的所有公司同仁都收到了一个大红包,是方景东发给他们的。
“绝妙的结局!希区柯克式的完美结局!”赵博楚翘起大拇指赞道,“这样的结尾,连我都被骗过了,更不用说其他人。”
“只可惜,故事里又没有真正的鬼怪出现。”赵倩莲嘟起了嘴,不满地说道。
我不疾不徐地说:“赵小姐,明天我给你说一个真正有鬼怪出现的故事吧。”
“哦?!那太好了!不过,我觉得应该给你加大点难度,我们应该给你出了题目,然后给你一晚上的时间去构思!”赵倩莲又在给我出难题。
我很自信地回答:“好的,没问题!你们今天又准备给我出个什么样的题目呢?”
赵博楚突然说:“倩莲,你不是喜欢听歌吗?你找一首歌曲来让庄先生编个故事吧。”
“好主意!”赵朴哲也应声叫道。
赵倩莲的眼珠转了转,向我问道:“庄先生,你应该听过老鹰乐队唱的《hotel california》吧?加州旅馆!”
我点点头。作为一个摇滚乐的爱好者,我又怎么能没听过这首歌?
不过,要用这首歌来编个鬼故事,却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第27章 故事二十七 加州旅馆
第二十七天,天气很好,拿小学生的作文来形容,就是“晴朗的天空里飘着几朵白云”。
我驱车进入赵家别墅大院铁门的时候,看到年轻的门卫坐在门房里,手里拿着一把餐刀,刀上叉着一块烤到四份熟的牛扒。他却并没有一口咬下去,而是定定地望着牛扒,似乎若有所思。
我没有理会他,直接将车泊在了别墅外。
来到三楼的卧室,我坐在了沙发上,点上雪茄,慢慢地吸了一口,然后把烟雾一丝丝一点点地吐出,屋里顿时氤氲在一片浓郁的香气里。
我缓缓地对着屋里的人说:“你们一定不知道,我曾经去美国留学了一段时间,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回到了国内。而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留学的那段岁月。”
风冷冷的,从车窗里灌了进来,我的心也在渐渐下降。四周被一片没有边际的黑暗笼罩,只有若隐若现的仙人掌在沙漠里孤独地生长,就像我的心情。
车灯在前方闪耀着,我只能看见前面几米的距离,我不知道这条公路会带我去哪里。我漫无目的地掌握着手中的方向盘,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去哪里,也许不管到哪里去都对我来说都再也没有任何意义。
莲已经离开了我,在这南加州,我又成为了一个孤独的过客,一个匆匆忙忙的过客。
我在嘴里灌了一口啤酒,想要麻醉自己。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啤酒已经不能够满足我,我更想喝一杯龙舌兰,如果在酒杯里再加上一点墨西哥的辣椒粉,那会让我的胃更high。
可是在这沙漠里的高速公路中,我又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真正的龙舌兰呢?
我望了望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竟穿过了无垠的荒野,我看到了在不远的地方,竟有霓虹灯的闪耀。
车继续向前行驶,我离那霓虹灯越来越近,我看清楚了霓虹灯上的字迹,上面写着“hotel california”!
我走进了这旅馆,我希冀着自己能够闻到龙舌兰的香味,一个金发女郎为我拉开了玻璃门,我用我冷漠的眼神瞟了她一眼,我竟惊呆了。
她有着天使一样纯洁美丽的脸庞,她有着魔鬼般诱惑的眼睛,她穿着黑色紧身的抹胸,黑色紧身皮裤,她美丽纤细的脖子上系着一根黑色的长丝巾。
她的朱唇轻启,对我柔柔地说:“欢迎到加州旅馆来。”我的心竟有些融化了……她点燃一根洁白的蜡烛为我带路。蜡烛微弱的光亮形成的光晕令她的背影接近完美。我吞咽了一口自己的唾沫,对自己说:“天啊,莫非这里就是天堂,或许也是地狱?”
美丽的金发女郎转过头来对我说:“忘掉不愉快的事吧,到了这里,所有的往事都会一笔勾销,只会留下快乐。到我们的庭院去跳舞吧,在曼妙的舞曲里,你一定会得到你想要的。”说完,她冲我微微笑了一下,我竟愣了。
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这美丽的佳人已经消失了,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在这长长的走廊上只有我一个人。
从走廊地另一端传来了低沉的乐曲声,像是一首伦巴,我还听到了有人在嚎叫,在喝彩,在笑,在哭。这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听着伦巴的音乐,我猛然想起,我是到这里来买醉的。想到这里,我踏着大步想走廊的尽头走去……莲是四天前离开我的,她走的时候提走了她的皮箱,当她关门的一刹那,我听到她说:“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没法再和你一起生活。也许我们在一起就是一个错误,我们只是两个孤独的人偶然在这南加州交汇在了一起。”接着,我听到了门重重地关上。
是的,她没有说错,我们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我们在国内都有自己的家庭,只是为了生理的需要,走到了一起。现在到了结束的时候了,她的男人终于经过了漫长的等待,来到了这南加州。我也到了和她分离的时刻,但是这两年,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莲。
我的心像有颗针在刺一般,一把钝刀慢慢划过了我的脏器,让我一阵阵抽搐。
看着莲渐渐远去的身影,在我的心里,竟突然有了一种恨意在慢慢滋生。我穿着短裤黯然地站在厨房里,手里握着一把锋利地刀,我想杀了莲,我想让她永远陪在我的身边,我想让她永远离不开我的视线……走进庭院,我听到了一首十分美妙的乐曲,一个长发的男子正坐在舞池的正中,手里拿着一枚拨片弹着吉他,清脆而又曼妙。舞池中挤满了人,都在跳舞。
我弹了个响指,一个侍者走到了我的身边。我低下头来对他说:“给我来一杯龙舌兰,在里面给我加上一点墨西哥的辣椒粉,不要太少了。”
我奇怪地看着侍者的脸上露出了赧然的神色。“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从1969年开始,就不供应烈酒了,给您来杯橙汁行吗?”
我摆了摆手,只能作罢。
这个时候,我发现舞池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我,眼神里尽是冰一般的冷漠。我有点奇怪,为什么每个人都这样看着我。
在人群里走出了一个人,向我走了过来,正是接待我的那个金发美女。
“你来了?来吧,来跳舞吧。跳舞会让你快乐的。”她对我说,声音里充满了无尽的诱惑。
我摇了摇头说:“不了,我只是想来喝一杯。可惜你们这里没有烈酒。我得走了。”我转身想走。
她拉住了我,对我说:“为什么不跳舞呢?有人跳舞是为了回忆,有的人跳舞是为了忘记。你呢?为什么不跳舞呢?”她抓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冰冷,如冰,如雾,如烟,如石。
我不能自己,我随着她被舞池的人群淹没。音乐换成了一首激烈的拉丁歌,是恰恰!金发美女扭动着她那像马达一样的臀部,眼神鼓励着我和她一起跳动。
我喜欢跳舞,特别是恰恰。我就是在留学生舞会上认识莲的,那天我们正是跳一首恰恰,配合得天衣无缝,受到所有人疯狂地喝彩,我才骗来了她的电话。第二天我们就在我的床上翻滚融化。我记得我邀请她跳第一支曲子的时候,我就是对她说:“有人跳舞是为了回忆,有的人跳舞是为了忘记。你,为什么不跳舞呢?”
我扭动着我的胯部,手叉在腰间,脚步跟随着金发女郎,或者说是她跟随着我。我们成了所有人关注地焦点,我听到了每个人都在喝彩,这场景,像极了两年前在留学生舞会的那一天。
一曲终了,我大汗淋漓,她的脸靠在了我的肩上。她的头发湿漉漉的,我嗅到了一股让人兴奋的气味。虽然她的身体冰冷,但是依然,一种欲望在我的心里慢慢升腾,像火焰一般。
我低下头,嘴唇凑进了她的耳朵,呢喃着说:“你能帮我找到一杯龙舌兰吗?我请你。”
金发女郎抬起了头,我看到了她的眼睛,幽蓝一片,无尽的深邃。
“跟我来,我带你去找龙舌兰。”她拉着我的手离开了庭院。
走进了一间客房,我看到了一张圆形的大床,粉红色的窗帘,天花板上巨大的镜子,在桌子上摆着两瓶酒,无色透明的液体,正是最纯正的白色墨西哥龙舌兰。
我问她:“有没有墨西哥的辣椒粉?”
她笑了笑,说:“真正会喝龙舌兰的人都不加辣椒粉的,只有边远的墨西哥印地安人才这么喝。你看我怎么喝。”
她从桌子上的一个杯子里拿出了一块柠檬,然后在她的虎口间撒上了少许的盐巴。她张开了樱桃般的嘴唇,轻轻咬了一口柠檬,然后伸出了她柔软的舌头,在虎口间的盐巴上舔了一口,接着一口饮下了杯中的龙舌兰酒。
我也笑了,我对她说:“这样喝是很不错,但是我还是喜欢喝掺了辣椒粉的龙舌兰,如果没有辣椒粉,我情愿就喝纯的龙舌兰。”我提起了盛满酒的杯子,一饮而尽。
酒精的力量让我浑身燥热,我转过身把她压在了圆形的床上,我现在只想和她一起堕落,我只想忘记关于莲的一切。
我抬起头,在天花板上的镜子中,我只看见了躺在床上的我一个人!
两年前的那一天,在我的宿舍里,我竭力教着莲喝加了辣椒粉的龙舌兰酒,可她怎么都不愿意,她只愿意咬着柠檬,舔着盐巴喝着中和过的透明的液体。不管我怎么教她,她都学不过来。唉……那些美好的岁月,注定了只能留在我的回忆里。
金发女郎的身体依然冰冷,我看到镜子里只有我一个人的景象,我呆了,我的身体也开始冰冷,就像我的心一样。
我尖叫着从床上跳了起来,指着她问:“你是什么人?你究竟是什么人?”
她在冷笑,就像一个女王一般用嘲笑的眼光看着我。她冷冷地说:“我和你一样,都是自投罗网的囚徒!”
门外一片嘈杂声,客房的门砰砰地响着,似乎有无数地人在撞击着这脆弱的房门。我惊恐地回头望去,一声巨响,门被撞开了。
很多人冲了进来,都是原来在庭院礼貌跳舞的那些人。
我害怕!
可他们却全然没有把我放在眼里,似乎把我当做了透明的空气。他们经过了我的身边,冲到了这金发女郎的面前。他们的手里全拿着锋利的尖刀,扑到了她的身上。他们戳刺着她,可她的身体却没有鲜血的溅出,只有泛着绿色的液体……我的胃一阵阵的涌动,喉头开始泛着浅浅的甜意。我想逃离这里。
我拉开了房门,一个文质彬彬的侍者站在门口,冷漠地看着我。
“先生,您要结帐走了吗?”
我慌忙地点着头。可我听到这个侍者冷冷对我说:
“别紧张先生,我们接获指示,您随时可以买单,但您永远都不能离开!”
我的心在一阵阵下降……四天前,莲关上了房门,我慌张地拉开了门,对她说:“莲,你可以再和我一起吃顿饭吗?再陪我喝最后一次龙舌兰?”
她回过头来,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她依然不愿意在酒杯里放辣椒粉,还是咬着柠檬,舔着盐巴,喝着变了味的龙舌兰。
我看着她依依不舍,可我知道她会离开我,永远不再归来,我只是她生命的一个过客。
我从背后搂着她,轻轻地抚摩着她的身体。我希望我可以再次唤回她的激情,可我是在徒劳。莲挣开了我的怀抱,对我说她必须离开了,我们之间结束了。
在沮丧中,我的手摸到了那把锋利的尖刀,我举了起来,冷冷地对莲说:“你永远都不您离开我,永远……”
门开了,我在走廊上全身颤栗地抖动着我的身体,我看到了金发女郎。她的头发垂在前额,我看不到她的脸。她轻轻撩起了她的金色的头发,我看到了她。
她的容貌已经变了,她的脸是我最熟悉的!她竟是莲!除了一头的金发,她就和莲一模一样。
她看着我,眼神里尽是冰霜一般的神情。
她慢慢地对我说着:“我说过,我们都是自投罗网的囚徒!”一字一句,异常地清晰。
看着镜子里的我,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金色的头发,幽蓝的眼睛,一个标准的南加州小伙。我咳了一声嗽,拉开了旅馆的玻璃门,我看到了一个女孩,脸上写满了孤独和沮丧。
我堆满了笑容对她说:“欢迎到加州旅馆来。”
我知道,再过半小时,我就会对她说:“我们都是自投罗网的囚徒。”
“啪啪啪啪——”赵倩莲鼓起了掌。她大声地说道:“太好了!这个故事真是太好了!你把《hotelcalifornia》的歌词完美地编进了整个故事里,变成了承前启后的一条线索!庄先生,我现在也不得不佩服你是一个讲鬼故事的高手了!”
我微微一笑,说:“赵小姐,你真是我的知音。为了感谢你对我的评价,我明天会讲你最喜欢的一种类型的鬼故事——发生在校园,而且有真正的鬼怪出现!”
“哈,那真是太好了!我万分期待你明天要讲的故事!”
“庄先生,如果你的故事里再加一点香艳的镜头就更棒了!”说话的是赵朴哲。他一边说,一边淫亵地笑了起来。
第28章 故事二十八 凶案再现
第二十八天,当天的气候无关重要。
在进入别墅区的时候,我既没看到年轻的门卫,也没在草坪上看到浇水修剪的园丁们。
三楼卧室,他们已经等了很久了。
我拾起桌上的雪茄,一紧不慢地说:“现在,我可以坐在这里很悠闲地吸雪茄。但是,我以前读中学的时候,学校里的规矩却很严,学生是绝对不可以吸烟的。”
“呵呵,庄先生,你的烟瘾这么大,那你中学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笑了:“幸好,我们寝室里有个哥们儿,家里挺有钱的。他给家里说,在寝室里学习实在是太闹了,于是他的父亲立刻在学校里找老师租了一间房让他自习。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天地良心,要是我那哥们儿真想要认真学习,那母猪也能上树了!”
赵博楚也和我一起笑了。他说道:“那我猜,这个故事一定是发生在你那哥们儿租住的房间里吧?”
“没错,这个故事就发生在那间房里。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凶案再现》。”
老三一路小跑进了寝室,高兴地对我说:“老大,我老爸为我租到了一间房。”
“是吗?嘿嘿,这下我们吸烟可不用提心吊胆了。租的哪里呀?”我也很高兴,毕竟在城南高中里吸烟总是不安全的。
老三的脸色有点变了,由白变青,再变红,再变紫,就像猪肝一般。“租的赵小小的房。学校教师宿舍13楼a座。”
“怎么?是那间房?”我大惊失色地叫道!
赵小小是我们的数学老师,一个星期前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想不开,从她那套13层住宅里的洗手间的浴缸中割了她的大动脉。她割的是她的腹股沟,都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那里有动脉的。血流了一地,听说那幢楼的老师说,整个大楼都可以闻到一古浓浓的血腥味。
怎么老三的爸爸会为他租这么一套房让他来进行考前复习呢?一定是因为才死了人,房租特别便宜的原因吧。
不过,我们都是热血青年,阳气满重的,倒也不怕晦气。那套房就那套房吧,没关系的。“我不怕!我不怕!”我对自己说了一万遍这样的话。
我们寝室六个人当天晚上,一阵瞎忙乎后。就帮老三把东西全搬到了13楼a座。这是一套刚刚装修过的两房一厅,建筑材料的气味却依然遮不住一丝淡淡的血腥味。有点邪!
屋里很安静,我们六个人都没说话,总觉得屋里怪怪的,我额头不由自主地渗出一丝冷汗。我打破了沉默,说:“我们还是应该为老三庆祝一下,我们来玩牌吧。老三,你找找看,看屋里有麻将吗?”
不一会,老三就抱着一盒麻将从里屋里走了出来。
麻将只能四个人玩呀,我们六个就一定会有两个人玩不了的。我,老二,老五,老六一个箭步就霸占了位子。老四搬了根板凳坐在我的身边,说看看我们玩他也过瘾。
老三没办法了,他觉得很没意思,说了句他到里面卧室睡觉去了,就钻进卧室把门反锁了。
我的牌技一向不赖,在寝室向来都有赌王的名声,呵呵,不是我吹的,没多久工夫我就赢了一个星期的生活费。
他们三个可不干了,都不想玩了。这怎么可以呢?我的瘾子刚刚才被吊起来。于是我说,没关系,后面我们玩只进不出,你们三个输了不用再拿钱出来了,赢了还可以收我的钱。反正意思就是让他们三个陪我一个人玩。
一个通宵,老四也看了一个通宵。到了最后他们三个都没把输了的钱弄回来一点,倒是我,兴致越来越高。最后,老二一推桌子,大喊:“不玩了,不玩了!我困了!”大家才收手。
已经天亮了,就在这个时候,卧室的门开了,老三走了出来。
我还正往麻将盒里放麻将的时候,就听到老四大声喊:“老三,你的眼睛是怎么了?怎么肿成这个样子啊?!”
我抬头一看,果然!老三的眼睛肿了,上眼皮和下眼皮几乎合拢到了一块,红彤彤的一片,艳若桃花!
老三连忙说:“哦,是我昨天晚上温了一晚上的书,看久了眼睛发炎了,发炎了!”
老四走到他的面前,仔细地端详了一下。老三脑袋回避着老四的视线,可还是被老四看了个一清二楚。
“哈哈哈哈……”老四笑了。“什么看书看发炎了,看书能把眼睛看发炎吗?骗谁呀?你这是麦粒肿!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长挑针。呵呵,你小子是不是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才长的呀?老实交代,昨天看到了什么?”
老三连忙分辨:“我什么都没看,真的!”
不等他说完,我站起来对着卧室的大门就是一脚。门被我踹开了,里面的情形可吓了我一跳!
在卧室的窗台前,摆着一副漂亮的单筒立式望远镜,还是俄国生产的!镜筒正对着十三楼对面,城南高中院墙外的一幢居民楼。
“老三!你小子果然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啊?!哈哈!”我把眼睛对准了望远镜,望远镜正对着一家人的窗户,现在那家的窗户被一张橘红色的窗帘挡着,什么都看不到。
老三脸的晦色,我可不管他了,我对他没好气地说:“你这小子真没意思,有好看的东西一个人看,不叫我们?吃独食?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