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想这可以理解,”我说着,尽量想办法回到我的话题,“嗯,如果我记的没错,丹妮尔做证说克丽斯特尔被杀的那天晚上她值夜班。没错吧?”
“嗯……这跟艾弗森出狱有什么关系?”
“你说你在汽车经销店工作到很晚,对吗?”
他紧闭双唇,端详着我:“你想干什么?”
“我想要弄明白,仅此而已。”
“明白什么?”
这时我的缺乏规划昭显了出来,宛如一个走调的钢琴键高声宣布它的存在。我原想隐晦一些,聪明一些,设圈套在不知不觉中套出洛克伍德的坦白。然而,我使劲地咽了一下唾沫,像抛出一个铅球一般随口说道:“我想要弄明白你为什么要在你继女的事情上撒谎?”
“搞什么鬼?”他说,“你算哪根葱——”
“我知道真相!”我吼出这句话。我想要他的抗议在他喉咙里成形之前打断他。我想要他知道一切结束了。“我知道克丽斯特尔到底出了什么事。”
“你为什么……”洛克伍德咬紧牙关,身体前倾靠在椅子上,“克丽斯特尔出事是上帝的惩罚。她咎由自取。”他砰砰捶着桌子,“在她额头上显著地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2]。”
我本想竭力争论一番,但他蹦出的圣经经文让我困惑。他在吐出一些他很可能已经对自己讲了多年的话,一些减轻他罪孽的话。在我能够纠正自己的意思之前,他转向我,眼中燃着怒火,说:“你是谁?”
我从后口袋拿出那几页日记的一个复本,把它们摆在道格拉斯·洛克伍德面前,破解的版本放在上面。“他们给卡尔·艾弗森定了罪,因为他们认为克丽斯特尔这几篇日记里写的是他。你记得她在日记里写的那些代码、那些数字吗?”他看着他面前的那几页日记,然后看着我,又看回日记。接着我给洛克伍德看了破解的版本,里面列出了强迫克丽斯特尔发生性关系的他的名字。他读着这些时,手颤抖起来。我看着他的脸变白,眼睛凸出并且抽搐。
“你从哪弄到的?”他问道。
“我破解了她的代码,”我说,“我知道她写的是你。你是那个强迫她做那些事情的人。你强奸了你的继女。我知道是你做的。我只是想给你机会在我去找警察之前解释一下为什么。”
一个念头在他眼后闪过,他用一种混杂着恐惧和理解的眼神看着我。“不……你不明白……”他手伸向桌子中央拿起那瓶杰克丹尼威士忌。我紧张起来,等着他朝我挥动,准备好阻挡并反击。但他拧开瓶盖,喝了一大口威士忌,他在他的衣袖上擦嘴,手不停颤抖。
我触及了要害。我说的话把他推到了绳子的边缘,我决定再推动一点。“你在她的指甲上留下了你的DNA。”我说。
“你不明白。”他再次说。
“我想要明白,”我说,“这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告诉我为什么。”
他又喝了一大口酒,擦去嘴角的唾沫星子,低头看着日记,用一种低沉颤抖的声音说起来,话语单调机械,似乎他在说着本来想保留的话语。“父母跟孩子之间的爱,”他说,“跟圣经一般神圣。过了这么久,你来到这里……”他按摩着头的两侧,使劲按压太阳穴,似乎试图把在他脑中撞击的思绪和声音抹掉。
“是时候解决这个问题了。”我说。我鼓励着,就像莱拉从安迪·费希尔那里套出信息。“我明白。我真的明白。你不是一个魔鬼。只是事情出了点差错。”
“人们不懂爱,”他说,似乎我不再在房间里,“他们不明白孩子是来自上帝的奖赏。”他看着我,在我的眼神中寻找着理解的迹象,什么也没有找到。他又喝了一口,沉重地喘气,眼睛在一对闪动的眼睑后翻起,我以为他要挂了。但他闭上眼睛又开口了,这次是从他体内某个深处的黑洞里掏出话语。他的话冒出来,黏稠而密集,像旧熔岩,“‘我所做的,我自己并不明白’,”他低声说,“‘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憎恶的,我倒去做。’[3]”他的眼里噙满了泪水。他握住威士忌酒瓶瓶颈的指节发白,他握着它就像握着一个救生圈。
他要坦白了,我感觉得到。我小心地看了眼我衬衣口袋里的录音机,确保没有东西遮住小麦克风。我需要录下洛克伍德亲口承认的他做的事。
我抬起头刚好看见威士忌酒瓶砸向我的脑袋。这一击让我从椅子上掉下来,头撞到墙上。直觉告诉我朝前门跑,但是洛克伍德家的地板开始像一把螺丝起子一样旋绕。我受到损害的平衡感把我甩向左边,抛向一台电视机。我能看到前门在一个长长的黑暗隧道的尽头。我对抗着旋转的房间往那边走。
洛克伍德用一个平底锅或椅子的后背——某个坚硬的东西,打我——把我打倒在地,我离门还有点距离。我拼尽力气往前扑,我感觉手摸到了门把手,打开门。这时我的后脑勺又挨了一击。我跌跌撞撞地冲进门廊,跌进齐膝高的草里,黑暗吞噬了我,我仿佛落进了一口井里。我浮在那黑暗里,看见头顶一小圈光亮。我游向那光亮,与把我往下拉的深渊抗争,强迫自己恢复知觉。一旦我触到那光亮,十二月的冷风再次灌进我的肺里,我能感觉到结霜的草抵着我的面颊。我在喘气。后脑的疼痛推进到我的眼睛,一股热血滴在我的脖子上。
洛克伍德去哪了?
我的胳膊成了石头:不管用的手不自然地搁在我身边。我集中所有的能量和意识来让我的手指动起来,然后是我的手腕、手肘和肩膀。我从身下拉出手,把手掌放在冰冷的地上,把我的上身从野草里支起来。我听见身后,周围有响动,草摩擦着棉布的声音,但是混沌中我什么也看不见。
我感觉到一根带子,像是帆布带,缠在我的喉咙上,拉紧,让我不能呼吸。我试图跳离地面,站起来,但是头上受到的重击让什么脱节了,我的身体不听我的使唤。我往后摸,感觉到他的手在死死地攥住带子末端拉紧。我不能呼吸。我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我感觉落回那口井里,回到无尽的黑暗中。我倦怠乏力之时,脑中闪过一阵憎恶,憎恶我的天真,憎恶没有看到这个男人攥紧酒瓶的目的,憎恶我的生命将会悄无声息地结束,随随便便地,俯卧在严寒的草地里。我让这个老人——这个喝了大量威士忌的娈童者袭击了我。
五
我做了一个梦,然后从梦中苏醒过来。
我独自站在一块休耕豆田里,一阵冷风抽打着我的身体。乌云在我头顶翻滚,带着积压的愤怒,扭成一个漏斗,随时准备把我卷走。面对威胁我坚决不让步,乌云分崩离析,一小点一小点地降下来,那些小点冲我扑过来,越变越大,长出翅膀、喙和眼睛,变成黑鸟。它们充满敌意地俯冲而下,落在我身体的左边,啄着我的手臂、我的臀、我的大腿和我左边的脸。我拍打着这些鸟,跑过田野,但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撕扯我的皮肤。
就在这时我感觉世界在颠动。那群鸟不见了。那片田野不见了。我努力去了解自己当前的现实,眼前只有一片黑暗,听得见汽车发动机的嗡嗡声以及轮胎摩擦地面发出的嘎嘎响声。我的头阵阵抽痛,整个左半边身体灼烧着,仿佛有人像刮鱼鳞一般刮着那部分,喉口感觉像被钝锉刀磨过。
随着疼痛加剧,我的记忆恢复了,我记起威士忌酒瓶砸到我的头,带子勒紧我的脖子,他腐烂的臭气充斥我的鼻孔。我被弄得像胎儿般蜷缩起来,塞进一个寒冷、黑暗而喧闹的地方。我的左胳膊压在我的身体下面,但我可以动我的右手指,把它们抵在我的蓝色牛仔裤上抽动。我感觉到了我的大腿。我的手滑过臀部,穿过盖过胸部的薄衬衣,摸索我的录音机。没有了。我去摸身体下的地板,碰到了地毯的绒毛,潮湿、冰冷,刺激着我身体左边的皮肤——如同我梦中的黑鸟带给我的感觉。我知道这是地毯。这是覆盖我汽车行李箱的垫子,行李箱和车轮之间生锈的洞口溅进来的水让它总是湿的。
天啊,我心里想。我在我汽车的行李箱里——没有大衣,没有鞋子,穿着牛仔裤和衬衣的身体左半边浸在冰冷的水花里——不知道去往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我无法控制地哆嗦起来,牙齿咬得十分紧,感觉要断了。我想翻个身,来缓解一点左边的痛苦,但是没能做到。有东西阻碍了我的膝盖。我小心地伸出手,颤抖而易折的指甲探索黑暗,摸到了靠在我膝盖上的一块煤渣的粗糙表面。我伸得更远,摸到了第二块,两块之间有一条原木链子相连。我顺着链子往下摸,发现它缠绕在我的腿肚子上,在膝盖那里缠了两圈箍住了。
煤渣块拴着我的脚踝。这不太合理,至少一开始我没弄明白。过了一会儿我才理清。我的手没有被捆,嘴巴也没有贴上带子,但我的脚踝被拴在煤渣块上。他肯定认为我已经死了。只有这样才说得通。他想找个地方扔掉我,某个有水,有湖或河的地方。
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惧袭来,让我停止了思考。我的身体因为恐惧和寒冷而颤抖。他要杀我。他认为他已经杀死了我。想到这里,我恢复了一点意识,颤抖的身体平静了下来。他认为我死了。一个死人不能抗争,不能跑,没法搅乱最好的计划。可这是我的车。洛克伍德犯了个错误,踏足了我的地盘:即便蒙着眼我对我汽车的行李箱也一清二楚。
我记起一本平装书那么大的小塑料板,从行李箱内盖住了尾灯。过去一年两个方向灯我都换了。我在黑暗中摸索了一两秒,找到可以让我拉开盖住右边方向指示灯塑料板的小插销。我快速地转动了一下,从托架上取出尾灯灯泡,让行李箱充满美好的光亮。
我双手抱住灯泡,让它的热量温暖我冰冷的指关节。接着我扭曲身体去够左边的尾灯,小心地不猝然移动或弄出声响,以免让洛克伍德注意到他的“货物”还活着。我拉掉塑料板,拉出左边支架上的灯,让这辆车没有尾灯,把行李箱照得跟正午一样亮。
缠住我脚踝的链子被一个钩子缚牢了。洛克伍德肯定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系得那么紧。我努力想解开链子,冻僵的手指自动蜷缩起来,似乎得了关节炎,我的大拇指跟一片花瓣一样无力。我再次抓住灯泡,紧紧地握住它,感觉它在发热,白炽灯照射着我冻僵的皮肤。我一次又一次试图解开链子,但是没法松开它。我需要一个工具。
我没有多少工具,但我拥有一辆烂车,坏得厉害,因而我把我有的所有工具都放在了行李箱:两把螺丝刀、一把月牙形小扳手、一把钳子、一卷强力胶带,一罐WD-40润滑剂,全用一块油污的毛巾包着。我抓住螺丝刀,用我脆弱的右手,把螺丝刀头塞进钩子和链索之间,扭动它,推动它,一毫米一毫米地挪动螺丝刀头。一旦我感觉到螺丝刀咬到足够多的链子,我向上推动把手,迫使链子脱离钩子。链子落到地上,发出一阵响声,似乎在行李箱的小空间里发出了回声。血涌回我冻僵的脚,疼得我想叫,我咬紧嘴唇。我屏住呼吸几秒钟,等待洛克伍德做出反应。我听见一阵轻微的音乐从收音机传来。洛克伍德仍在开车。
自我从支架上拉出尾灯,过去了至少十分钟。如果附近有警察,他早就会截住我的车。我们经过的街角和拐弯比在高速公路上密集,路上偶尔的磕磕碰碰表明我们在边远地区。乡村公路,少有人经过,尤其暴风雪就要来了。
我思索着可能的选择。我可以等待警察把我们拦下来,但是没什么可能性。我可以等待洛克伍德到达他的目的地,打开行李箱发现我活着,大为光火,但那时我多半早就死于体温过低。或者我可以逃走。这时我想到行李箱并不是设计来装人的。我检查了行李箱盖,发现三个小六角螺帽把行李箱锁住了。我紧闭的牙关透出笑意。
我在工具中翻找,抓到了我的月牙形扳手,冰冷的把手刺痛我的手,仿佛它是燃烧的干冰。我用那块油污的毛巾裹住扳手,试着转动蜗杆来调整扳手。我的手指拒绝移动。我把右手大拇指放进嘴里暖热关节,同时左手拿着尾灯来加热。
车子放慢速度停了下来。我右手抓住扳手,准备跳出行李箱。我会让洛克伍德大惊失色,并且杀掉他。但是雅阁又动了起来,向右转弯,速度加快到横冲直撞的程度。
我又试了试扳手上的蜗杆,它转动了,我旋紧扳手的钳口直到它们在第一个六角螺钉处闭合。我把扳手放在我两手的手掌之间,我的手指由于寒冷而蜷曲萎缩。我必须集中力量,仿佛我是一个小孩试图尝试完成远超过我能力的壮举,我的胳膊抖动得很厉害,使得仅仅是将螺丝与扳手的钳口对齐到一条直线上都要花费很长时间。
等我弄出第三个螺钉时,我的身体不再颤抖。这种平静是否来自我努力专注地完成任务或是进入一个新阶段的体温过低,我不知道。最后一颗螺钉落下时,行李箱开了一条缝隙。现在,阻止我打开行李箱的唯一障碍是连接行李箱碰锁和司机位旁边的行李箱分离杆的一条金属丝,一条我用钳子简单拉一下就能弄掉的金属丝。
我把行李箱盖子推开了几英寸,内部照明灯打开了。我快速关上了盖子。我忘记灯了。我等待并倾听着,看我的差错是否引起了洛克伍德的注意,但他没有改变速度。我摘下灯泡,用东西蒙上另一个尾灯灯泡,再次打开行李箱。我大概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经过身下的公路,这条公路消失进没有其他车灯,没有房屋灯光,没有闪烁的城市灯火的黑暗里。我想从行李箱出来,但是我不想经受在这种速度下撞在路面上的那种痛苦。
我又颤抖起来,撕扯着腿肚子、胳膊和背上的肌肉。我需要尽快行动,不然我会被冻僵,什么也做不了,最后被冻死。我把那块油污的毛巾撕成大小相等的三块,把其中两块折成差不多我脚那么大的长方形,用强力胶带把它们小心地包在我的脚上,包裹一层又一层做成鞋。我把第三块油污布包在月牙形扳手的把手上,卷成足够大来阻止排气管排出废气。我轻轻地扯下又一块约三英尺长的胶布,把一端系在行李箱盖子上锁原来所在的洞口。我蒙住了尾灯,这样我打开盖子时,不会有光从行李箱漏出来。接着我用钳子剪断行李箱释放线,用胶带粘住盖子,让它处于关闭状态。我测试了下我的逃跑出口,用一只手把它推开几英寸,另一只手握着胶带把它拉回来。该逃了。
我松开足够的胶带让行李箱打开一英尺左右,空间足够让我的肩膀穿过,但愿还不足以吸引洛克伍德的注意力。我首先把头滑动到车后侧,用右手上的胶带把盖子拉下来,抵住我的背,左手拿着包毛巾的扳手。寒冷的空气让我无法呼吸。
我使上全身力气把扳手往排气管里推,那块破布阻止了废气的流出,一氧化碳倒灌进歧管和气缸。我拿阻塞物抵住排气压力直到车发出啪啪声,扑哧了两次,然后逐渐减弱,无声地朝路肩滚动。它速度慢下来时,我从行李箱跳了出来,穿着强力胶带做的鞋子尽全力朝路边的森林跑。
到达森林边缘时,我听见车门砰地关上了。我继续跑。树枝剐破了我胳膊上的肉。我继续跑。又跑了几步,听见洛克伍德在吼着什么。我没听懂他说的话,但我能听出话里的怒气。我继续跑。又跑了几英尺远,我听见了一声枪响。
六
此前还从没有人朝我开过枪。这个晚上我却经历了——被勒得失去意识,用链条拴在煤渣砖上,差点冻死在行李箱中——我根本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糟。跑的时候我低下头曲折前行,在森林里乱撞。第一颗子弹划破了我右边十码处斑克松的树皮,又有两颗子弹划破我头顶的夜空。我回过头,看见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站在尾灯的光亮中,他的右手抬起,拿枪指着我的方向。我还没来得及为再飞来的子弹担心,脚底一滑,跌进了沟里。枯萎的树枝和灌木丛划伤了我冻僵的皮肤。我跳起来,抓住一根白桦枝维持平衡,听到又一声枪响,一颗子弹从我的头顶飞过。
接着一阵寂静。
我站得笔直,越过深沟的斜边,我可以看到我的车在五十码远处,前灯大开,在公路上投下锥形的光。洛克伍德把枪对准我跌倒的声音传来的地方,不确定我在哪里。他等待着另一个声音,一根折断的树枝或者枯萎叶子的噼啪声,来校准他的目标。他倾听着,而我站着不动,我的身体由于寒冷剧烈颤抖,现在我不再跑。洛克伍德查看着车的后面,弯下身,从排气管拿出扳手,扔进森林。
他朝司机座位旁边的门走去。阻塞物从排气管拿出后,车才能启动。他有前灯,可以照亮大片田野和树林。我从沟里爬出来,向森林深处跑去,躲开我能躲开的树枝遮挡,仍被一些我没有看见的枝条擦伤、抽打。等到他把车子掉过头来时,我们之间隔着一百码的茂密森林。从最茂密的地方几乎没有前灯的光能透进来。我从一座小山上滑下,前灯消失在地平线后面。
他会搜寻森林——至少我会那么做。他不可能让我活下来,不会允许我回到现代城市讲述我知道的一切。我不停地跑,每走一步,尖锐的疼痛就从脚趾蔓延开来,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可以避开路上倒下的树木和枝条。我停下来喘气,倾听着脚步声,什么也没有听到。他应该就在那里,某个地方。我竖起耳朵听,感到头昏,思绪支离破碎。有事情不对劲。我试图抓住一棵小树,但是我的手拒绝服从我的命令。我摔倒了。
我的皮肤灼热。我在学校学过这个。怎么啦?没错。由于体温过低而垂危的人会感到热并且脱掉他们的衣服。我要死了吗?我需要动,不停地动,让血液流通。我需要站起来。我用手肘撑地,跪了起来。我不再能感觉到它们。我不再能感觉到接触我皮肤的冰冷泥土。我要死了吗?不,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的腿像新生的马驹一样摇晃,但我站了起来。我在朝哪边跑?我不记得。每个方向似乎都是一样的陌生,一样的未知。我必须动——否则就会死。背后有一阵风,不是吗?我选了个方向,往前走——冷风推着我前进。就我所知,我可能正走回洛克伍德那里。没有关系。被子弹打死比死于体温过低好。
我又没有看见地面倾斜,从一个陡坡跌下来,像一个装满土豆的麻袋滚落,落在一条车路的中央,两条平行的车辙被卡车轮胎磨光了。看见这条路让我充满决心。我站起身,朝我面对的方向摇摇晃晃地走,我的双腿发软不停打颤,每一步都威胁着要我屈服。当我认为我的身体达到极限,达到差不多只能往前倒这个程度的时候,我看见前面几英尺的地方有闪闪发光的影像。我眨眨眼瞪大眼睛,以为这是我发昏的大脑对我最后的嘲讽。但它又出现了。一片月光穿过乌云洒向地面,像一只瞄准好的剑,反射出狩猎小屋肮脏的窗户玻璃:可能有避难所,也许一条毯子,或者——更好的——一个火炉。
我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发现还有一丝我之前根本无法察觉它存在的体力。我拖着缓慢的脚步在那条车道上走。那间小屋有扇金属门,锁着,但是门边的窗户可以轻易地打破。我找到了一块石头,但我的手指是我胳膊末端无用的枝节,于是我用手腕和前臂拿起石头。我用石头和身体去撞玻璃,砸碎了窗户的一个小角。我把手臂从洞口伸进去,试图紧抓住门把手把它扭开。我的手无力地垂在把手边。我离得救如此之近,但如果我进不去,就毫无意义。
眩晕再次涌遍我全身。我的右腿突然支持不住,我向前倒在小屋窗上,我的左腿努力让我保持直立。我头向后斜,前额撞向窗户,把玻璃撞成碎片,玻璃碎片瀑布般落在地板上。我打掉窗框剩下的玻璃碎片,扑进缺口,落在地板上,落下时玻璃片钩扯着我的肚子。
我趴在地板上往前爬,清点着新住所里在朦胧月光照射下能看到的东西:一个水槽、一张带四把椅子的牌桌、一张沙发和……一个烧木材的火炉。头奖!猎人们留了一小堆斑克松木柴在炉子边,在那堆木材旁边我找到了一张旧报纸和一个苏打水罐大小的盒子和两根长梗火柴。我用扭曲的手指拿起一根火柴在铸铁炉边擦了一下。颤抖让我把火柴头扔进炉子的力道太大以至于火柴断成了两截,火柴头落入黑暗中。
“见——见鬼!”自从我被威士忌酒瓶砸中后,这是我说出的第一个词,说出时这声音强烈地刮擦着我疼痛的咽喉。
我把第二根火柴拿在左手里,把手腕压在我的腹部来让它不再摇晃。我用火柴头碰触炉子的金属,扭动我的身体,让火柴摩擦金属的力量大到点燃它而不断裂。我点燃了火柴边,看着火焰变大。我点燃了报纸的一角,火焰舔着干燥的报纸,很快地爬向我的手,火焰的热量让我得到满足,我像一个乞丐暴饮暴食般消耗着它。
燃烧的报纸发出的光充满整个小房间,我在柴堆旁边找到了几块松树树皮,把它们堆放在燃烧的报纸上,看着它们烧起来。很快,我就用木材生起了一堆火。树皮点燃了树枝,树枝点燃了木块,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坐在熊熊燃烧的大火前面,来回转动身体,让身体的每一侧都烤热到疼痛边缘。
我围绕着假想的烤肉木叉转动,皮肤暖和过来,知觉恢复,身体上的多处伤口也开始发出声音。我的胳膊和脚上布满了切口。我从腹部取下碎玻璃。我肩膀上一块特大的伤痕上仍插着松针。我的脖子上洛克伍德用带子勒过的地方,火辣辣的,提醒我曾离死亡有多近。我解开脚上的胶带把它们放在火上燃烧,血倒回脚趾的裂缝和毛细管。我按摩着腿肚子、胸部和下巴上的肌肉,颤抖的痉挛仍然像钉子一样刺着我。
关节一暖和到能站起来,我就来到窗边,拿着壁炉拨火棍,查看并倾听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的动静。在森林中奔跑时在我背后追赶的风,大了起来,抽打着格子窗帘,吹动着外面的松树,发出呼啸的响声。听起来不妙,却是天赐良机,因为它会把烟的气味带走,让我的追踪者没法追踪。我没有看见洛克伍德的影子。我没有听见脚步声。他有一把枪,但他不能射击他没找到的东西。我把窗帘塞进窗框,确保它盖住了窗户的每个角落,防止火光渗透到外面。我倾听着、等待着。我可以让洛克伍德进小屋来,如果他想要杀我。现在我已经准备好应付他,将会有一场恶战。
我在窗户旁边蹲坐了至少一个小时,静听脚步声,看有没有枪管从我打破的窗户的窗帘戳进来。过了一个小时,我开始相信他不会找到这间狩猎小屋来。我偷偷向外张望是否有洛克伍德的迹象时,我看见了气象员预告过的暴风雪,棉花一般大的雪花在风中飘舞,将能见度降到接近于零。洛克伍德现在绝对找不到我。他不会疯狂到暴风雪大作时待在森林里。我把一个沙发垫推入窗框更进一步地封住那个洞口,放弃了监视。
我四下环顾这间小木屋,一团炽热曼妙的火焰将它点亮。这是一个货车车厢大小的单人房间——没有浴室、没有电、没有电话。水槽旁边,一双齐胸高的钓鱼防水长靴挂在墙上的挂钩上。我跨过碎玻璃走到长靴边,脱掉又湿又冷的蓝色牛仔裤,穿上长靴,把牛仔裤挂在炉子上方的扫帚柄上。我在碗橱找到了两条大毛巾和一把肉片刀。我脱掉衬衣,把它跟牛仔裤挂在一起,把毛巾包在肩上,像围着一条披肩。我拿起刀,用大拇指触摸着它锋利的边缘,把它握在手里,刺进阴影里,在脑中一遍又一遍地刺杀洛克伍德。我有衣服、炉火、沙发和屋顶,感觉像一个国王。我相信我已经逃出来了。我相信我是安全的,远离那个对我说了《圣经》经文后就试图杀死我的疯子。现在,我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那把肉片刀,另一只手拿着拨火棍,等待着再一次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