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看准了多半没人会做确认实验啊。

十连败之后 《小说现代》一九九九年八月号

一月十四日 白天,NTT视讯(NTT VISUAL COMMUNICATION)的加田五千雄社长带我前往一家知名鳗鱼店。加田先生是我就读的大学的杰出校友。二月即将在明治纪念馆举行东京同学会,我受邀演讲,所以这次是开会兼吃饭。当然,我穿西装赴会,还打上领带。我提到今晚有直木奖的评选会,加田先生便应道:「这可是大事,你一定很紧张吧。」我虽然附和,但心里想的是:坦白讲,我现在更紧张。

之后,我先回家一趟,傍晚再度前往赤坂的小饭馆,当然衣服也换过了。文艺春秋的单行本责编H田小姐和杂志连载责编B小姐,及漫画杂志的K先生已在店里等候。我们吃着美味的料理,喝着可口的酒,一面等电话,席间谈话满热络的。其实是每个人都刻意想炒热气氛,我也不例外。连不怎么好笑的冷笑话,大伙都硬逼自己笑。不久,电话响起,一听是指名H田小姐接,我就明白落选了。H田小姐回座时,谁都看得出她很沮丧。当然,每个人都很沮丧,但脸上仍挂着窘笑。在这种局面下的窘笑十分有人味,我挺喜欢的。

得奖者一如预期,是宫部小姐。要是在酒馆不巧遇见,对方反倒要费心照顾我的情绪,我们请B小姐设法避免这种情形。「今晚去『月之雫』应该很安全。」B小姐说。于是,我们搭出租车前往那家店。在车上,H田小姐和B小姐老实承认:「其实,我俩同席等发表结果的战绩,已累积到十连败以上。」现下才告诉我又能如何?不过,自出道以来,我也是文学奖落选九连败。三人相加就三十连败。天哪!难怪会把幸运女神吓跑。

※※※

三月五日 我在四谷一家小馆子等候吉川英治文学新人奖的结果。老实说,这是我第五次入围这个奖。除H田小姐,讲谈社的O田编辑和K村编辑也同席。我正想着他们好可怜,得陪我开落选散心会,果不其然,又收到落选通知。我说:「噢,这下就十连败了,我还真行。」O田编辑和K村编辑照例露出窘笑。H田小姐也是一笑,但笑得有气无力。

文艺春秋的S部长和B小姐、O村编辑也来会合,大伙在新大谷饭店的酒吧小酌。以前打橄榄球、长相威武的S部长也垂头丧气。

之后,和直木奖那时一样,又到「月之雫」去。这里的妈妈桑叫留美,和我同乡。我们算是同一个町出身,最奇的是竟然还同一天在东京落脚。我向留美致歉:「不好意思,每次都是以落选作家的身分来。」留美鼓励我:「甚么话,不是还有下次嘛。」虽然没和得奖的山本文绪小姐碰个正着,倒是遇见评选委员北方先生。「我可是推举你的喔!」看他眼神很认真,姑且就相信他吧。

文艺春秋的O村编辑不知是否太过劳心,在店里呼呼大睡。

※※※

五月二十一日 等候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的结果。地点是皇家花园饭店的咖啡厅,依旧和H田小姐一块,总觉得对她不起。其他还有O村编辑、讲谈社的O田编辑、K村编辑和I田编辑。《小说现代》的K田编辑也到场,但大伙都喝咖啡,只有他灌了啤酒又吃三明治,且没等结果发表就先离开。

说起来,每次都在重复同样的事情。我灵机一动,干脆把等候文学奖发表的情形写成小说好了。一提出这点子,众编辑异口同声地表示「感觉不错」,似乎以为我在开玩笑。我决定付诸实行,到时看到别吃惊。

下午五点左右,日本推理作家协会来电,话筒里传出一句「恭喜得奖」。噢,多美妙啊,这句话我可是等了十四年!我和众编辑猛拍纪念照,其他客人都瞪大眼,不晓得发生甚么事。

记者会后,我们前往银座的酒吧「ELLE」,与其他得奖者拍纪念照。中途先离开与责编们去吃寿司,再回到 ELLE。拿我当踏板、发展得愈来愈好的真保裕一先生也赶来。我们紧紧握手,场面感人。我不得不把「要是没这个人,当时某某奖早就属于我」的心情好好藏起。

身为美人,却嫁给折原一(恕我直呼其名)的新津清美小姐也现身。仔细想想,她也是这次短篇部门的入围者。虽然落选,仍来向我道贺,人真好。不但长得美,心也很美。只不过她有个一喝酒就乱说话的坏毛病,还是折原一的老婆。

酒友赤濑川隼先生【注:赤濑川隼(一九三一─),日本小说家,代表作为《白球残映》。】随后也登场,不过这是巧合。我们明明都只是偶尔光顾,却经常在此碰面,实在不可思议。

藤原伊织先生也来了。好一阵子没沾酒的他,挑着评选委员北上次郎先生【注:北上次郎(一九四六─),本名目黑考二,日本评论家。】的毛病,大喝特喝。

之后,我们移师到「月之雫」,终于能让留美瞧瞧我扬眉吐气的模样。相交多年的编辑们纷纷到场,感慨万分地说着:「太好了,真的。」原来我让大家等了这么久啊。

当晚,藤原伊织先生醉得乱七八糟。

※※※

六月二十五日 在东京第一饭店举行颁奖典礼。我带着恋人和爱人,穿着为当天买的西装赴会。花三天三夜背起来的长篇演讲顺利结束,感到心满意足。

读者与作家的规则 《小说新潮》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号由于拙作改编成电影又推出新版,因此今年夏天到秋天,受访的机会很多,也有好几回是一天中接连被采访数次。这样的邀约我都尽全力配合。我是靠卖书吃饭的,而作家这个职业毕竟也是一门生意。我的想法是,既然是作生意,宣传就不能马虎。以前一年还不见得遇上一次杂志专访,怀想当年,心中真是充满感激。

当然,访谈的内容都大同小异,好比「作品被改编为电影心情如何」、「最新作品想描写甚么主题」等。一直回答相同的问题不烦吗?一点也不会。就对方而言,这是他们首度提出的问题,我也因腹中已有答案轻松许多,不必当场苦苦思索。

访谈明显准备不足而离题的情形亦不少,还有好几个人连角色名称都弄错,仍继续访问。即使如此,我也不觉得有甚么不愉快。在对方眼中,我不过是为数众多的访问之一,一点点小失误,当没看见就算了。

但是,并非完全没有令人不愉快的事。我最讨厌有人利用采访之便,破坏读者与作家间的规则,诸如:

「这是我私下想问的,小说的结局真要让XX是○○吗?」「那该怎么解释这两人的关系?」听到此类问题,我都答「这就要由你自己去想了」。当然要自己想。绝大多数的读者都没有直接请教作者的机会,大家都是靠自己想的。依书中字句了解内容不是阅读的规则吗?我也是秉持这样的信念执笔的。

自然,若作品因此遭读者误解,我也毫无怨言。我认为,会招致误解,不是自己的写法不好,就是和那位读者合不来。不时有作家表示「是解读的方式不对」、「不希望被这么解读」,也算另一种违规吧。

吃到撑死! 《小说 SUBARU》二○○○年十一月号X月X日,我和集英社的猴奇奇小姐,即H编辑,约在横滨车站会合。H编辑的神情有点紧张。

「身体状况如何?」我问。

「嗯,我调整过了。」

「有没有吃东西?」

「有的,中午吃了一个面包。」

「是嘛,三点时我也吃了一个小热狗。」

「甚么都不吃反而不好喔。」

「对啊。」

我们走进百货公司的咖啡厅。看过菜单,略加思索后,我点了啤酒。和编辑开会却喝酒,这种事我平常是绝对不会做的。

「我想活化一下胃袋。」我说明理由。原来如此,H编辑点头表示理解。

稍后我们要前往的地方,是横滨元町一家名为「默林」的餐厅。那可不是普通的餐厅,是一人份的套餐会出三十道菜的超级餐厅。

这不是我第一次去「默林」,以前去过两次。头一回的下场很惨,我以为即使号称三十道,一定是一道只有一口,根本没当一回事地大喝啤酒,岂料吃不到一半就阵亡。有了前一回的教训,二度造访便尽量不喝啤酒,可是后半出的菜还是几乎吃不下。剩下的餐厅会让我们打包带走,我记得回家时简直像喝完喜酒一样,两手提满纸袋。

老实讲,我早已决定不要再踏进那家店,饿肚子虽不好受,但过度的饱胀感也是种痛苦。之所以会有第三次,都要怪两个铁齿的人。这两人分别是以《亡国之盾》得一大堆奖的阿褔──褔井晴敏先生,和一九九九年以《八月的马克斯》获乱步奖的游民作家新野刚志先生。

一切的开端,发生在庆祝福井晴敏先生得到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的续摊上。当时我聊起「默林」,但两人一点都不相信「默林」的厉害。

「哪可能出菜出到让每个人都吃不完啊!我倒觉得,只要分配得宜,应该没问题。」阿褔嘴里大嚼特嚼地说。

「我常常饿着肚子流浪,有多少食物就吃多少,剩下饭菜未免太浪费。」游民新野嗤笑道。

「真的没那么简单,反正就是很夸张。那个量不可能有人吃得完。」我大力坚持。恰巧第二次陪我去「默林」的E编辑在场,我们描述了当时的情状,但自卫队迷褔井和小胡子新野仍半信半疑。

「好,那下次一起去。靠你们自己的眼睛和肚子体验,应该就知道我没说谎。」焦躁的我忍不住脱口而出,于是在后悔莫及中决定成行。

「默林」位于外国人墓地旁,在横滨很有名,出租车司机光听店名就晓得在哪里。

用餐得预约,分为晚上五点与七点半两轮,采完全轮替制,也就是所有客人一齐开动的制度。当然,绝不能迟到。我们预约的是七点半。

由于早到了些,我们在店门口等,凑巧撞见五点那一轮的客人陆续出来。女客意外地多,每个人都提着纸袋。不用说,里面装的想必是吃不完的种种料理。

七点半一到,总算可以入内。福井和新野两位也准时抵达。

「我从今天早上就甚么都没吃。」阿福的神色不免有些紧张。

游民新野碰巧在电视上看到「默林」的菜单,那个节目把三十道菜全摆在餐桌上。

「感想如何?」我问。

「哎,量的确很惊人……」他有点怕了。哼哼,事到如今后悔已太迟。

顺带一提,这家店是不允许两人以上同吃一份套餐的,原则是有多少人就出多少人份的菜。

店员来点饮料时,我们先要了啤酒,但我今晚实在没心情享用啤酒,因为如何有效率地使用胃容量,正是胜负的关键。

1 醋拌车麸【注:像面筋的食材。】白瓜

2 蒟蒻丝炒虾米

3 蕨菩蒻佐黑芝麻酱

4 白带鱼、鲔鱼寿司

头几道菜和啤酒一起上桌,我们在异样的气氛中举杯。阿褔和游民新野一开始就猛灌啤酒,我只啜一小口。

料理依旧美味无比,大伙都相当满意。尤其是白带鱼、鲔鱼寿司上菜时,阿褔十分高兴。

「到目前为止,真是幸福。」他还眯起眼睛这么说。

怕酸的游民新野与他形成对比,劈头就遭醋料理攻击,挫了锐气。

5 综合拼盘

6 螃蟹

7 生鱼片

接着轮到有饱足感的食物上场,还有麻烦的毛蟹袭击。冷场是螃蟹料理的宿命。

见大盘装生鱼片出场,室内欢呼与悲鸣交织。游民新野和阿福商量后,加点了啤酒。真是愚蠢。

我冷眼看着他们喝啤酒,将大块的比目鱼、厚实的鲔鱼生鱼片一一送进胃里。发觉他俩下箸的动作变慢,我不禁在心底暗笑。

8 年糕天妇罗

9 凉拌茄子

10 素面南瓜卷

11 绿芦笋佐特制美奶滋

生鱼片没吃掉多少,料理又陆续上桌,芦笋尤其突兀。生鱼片加烫芦笋是甚么组合?真是不懂。虽然不懂,但此种天马行空的组合,也是「默林」的特色。芦笋直径约两公分、长约二十公分,这根绿棒子,直到最后都折磨着阿福。趁吃生鱼片的空档,我一口气解决「绿棒子」芦笋,但阿福和游民新野则放到一旁,似乎准备最后才吃,不知这战略管不管用?

此际,老板娘突然出现。乍看之下,她给人乡下婆婆的感觉,身形非常娇小,双手扶榻榻米行礼时,好像一座摆饰。她以低得异常的姿态,极其谦恭地开口:

「欢迎光临,感谢您今天的惠顾,感谢您。料理方面还满意吗?最后会有和各位的脸一样大的饭团,请像切蛋糕般切开,一面期待隐藏其中的口味,一面享用。感谢您今天的惠顾,感谢您。我们只晓得自顾自地做菜,以这种方式问候,实在有失礼数。感谢您,打扰了。」过于卑微的姿态反倒引起众人好奇,甚至猜度起她是不是有甚么企图。

「哎,真是个令人浑身不自在的老太太。」老板娘离开后,阿褔出声。「她浑身散发着一种氛围,像是在说,你们猜不到我的心思的。彷佛盘算着要把猎物喂得饱饱、胖胖的,再拿来做菜。」听他这么说,大伙哄然一笑,但笑得有点不自然,肯定是都感觉到那股不自在了吧。一种不知将会发生啥事的压迫感朝我们袭来。

不过,「和各位的脸一样大的饭团」是甚么?我想这话不免有些夸大,但绝对非比寻常。

此时,厨师忽然登场,说生鱼片盛盘时漏掉明虾,询问要直接上明虾生鱼片,或者烫过的也很好吃。我们回答,那就烫一烫吧。

「还有人会忘记盛盘喔?」阿褔纳闷。

「一定是他们设计的桥段啦。」游民新野断然下结论。

12 卤甜薯

13 迷你黄秋葵佐蕃茄青椒酱

14 松茸土瓶蒸

15 小鱼萝卜色拉

我瞥卤甜薯一眼,就决定稍后再解决。甜食会刺激饱足中枢,是吃大餐时的大敌。

只见塞进一大口的阿福,立刻出现不中用的表情。

「哎,幸福好像已离我远去。」

爱喝酒的阿褔不爱吃甜食。

一行人都对松茸土瓶蒸露出笑容,这是自掏腰包吃饭时绝对不会点的菜。松茸大块,其他的料很多,汤也可口。但由于摄取了水分,肚子饱胀起来。这是危险信号,我偷偷松开裤头的皮带。

进食至此,所有的人表情都出现变化。后续不知究竟会出甚么菜的恐惧,以及还要吃多少才能结束的不安,全浮现在脸上。数一数,尚余一半。

16 杏仁豆腐

17 奶油焗面

18 水果西红柿

19 生莼菜

20 鳗鱼竹叶卷

21 荔枝佐优格酱

这一轮是清爽甜点类与浓郁菜式的交互攻击。更经典的是荔枝送来时,看到一起端出的东西,我们都大惊失色。那是刚才预告过的烫明虾。优格酱和明虾,又是一个天马行空的组合。吃下明虾瞬间幸福洋溢的阿褔,随即被优格的甜味击败,哭丧着脸。

「褔井先生和新野先生为甚么不吃芦笋呢?」H编辑指着晾在两人面前的「绿棒子」问。他俩一阵尴尬。

「哎,这个啊,不知怎地就自动漏掉。」游民新野黯然地说。「生鱼片配芦笋,这种组合根本就很怪。」我暗暗偷笑,此时再讲这种话已太迟。

「虽然想吃,但看到这个份量就没胃口。」阿褔以指尖揉弄着芦笋。「软绵绵的东西倒还好,可是里面也都扎扎实实的。」阿福的芦笋旁边尚有吃剩的卤甜薯,他连看都不看。

这家店的罪过,就是料理样样美味,让顾客觉得硬撑也要吃下去。可是,我真的很想慢慢品尝,不想皱着眉头边构思战略。

大伙的话明显变少。此时,隔壁房间却传来愉快的笑声。

「隔壁好热闹啊。」阿福说。

「这种状况下,他们怎能那么开心?」游民新野双手交抱胸前,陷入沉思。

22 奶油香煎牛舌鱼

23 酥炸白带鱼

奶油煎的牛舌鱼鱼身较薄,相对容易解决。我啜饮一小口啤酒,连鳍边都啃干净。但是,看到接下来出的菜,不由得有些气馁。酥炸白带鱼,而且又厚又大。奶油煎完换酥炸,这种类似的料理轮番上阵,究竟是甚么意思?

「一定是进太多白带鱼,绝对没错。」游民新野恨恨地说。「一开始也端出白带鱼寿司,一定是做寿司剩的。」这番说词挺有说服力,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24 炭烤牛肉

25 糠腌小黄瓜

26 清汤

来了一块牛排,大小活像巨人马场的草鞋。店家建议我们切成三等份,我好歹算是前辈,就利用这个身分先拿走比较不肥的部份。要是再吃下一肚子动物脂肪,我就不知道这一年多来是为甚么减肥了。

游民新野食毕油脂丰富的牛排,发生感慨:「真美味。若是在肚子饿的时候享用,一定很高兴吧。」怪异组合的法则也运用在这里,搭配牛排的不知为何竟是小黄瓜。我趁吃牛排的空档一点一点啃掉。

「褔井先生,你最好赶快解决小黄瓜……」H编辑建议,「不然,绿棒子会变成两根。」「说的也是。」阿褔望着巨大芦笋与巨大小黄瓜,下定决心般向小黄瓜伸手。一面喀滋喀滋啃着,一面看着芦笋,喃喃低语:「这么大的芦笋,是怎么种出来的啊?」我们就这么聊着,菜单总算接近尾声。店员来询问吃不吃得下炸虾。若是吃不下,便让我们打包带走。

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再怎样都要全部吃掉,我豁出去说「我要吃」,游民新野也跟进。阿福一脸委屈,微微举手出声:「那我也吃……」27 炸虾28 饭团

29 哈密瓜

30 煎茶

这炸虾又巨大到令人不禁好奇虾子是怎么养大的,头尾都突出盘子了。阿褔咬一口就叹气。

「连边缘也是满满的虾肉……」

我沾沾特制酱汁,一鼓作气吃掉。好吃,不过好难受,连坐着都难受。我虽然不是游民新野,但也想在饿肚子的时候吃。而那位游民新野,则借着吃掉炸虾乘胜追击,将绿棒子芦笋塞进嘴里。

正当我们以为即将攻克所有菜式之际,巨大饭团出现在眼前。好大,大得未免太离谱。这家店究竟在想甚么?真的就像老板娘预告的,足足有一张脸那么大。所有人都放弃进食,看得目瞪口呆。

「这到底是怎么做的?」

「手工的吧。」

「莫非是借用镜饼【注:日本过新年时,用以祭祀神明的一种米饭做的糕饼(或说是一种麻糬)。一般而言,是大小两个圆盘状的饼相迭而成。】的作法?」大伙完全化身为解说员。在吃哈密瓜、喝煎茶时,也紧盯着那巨大无比的饭团。

「我实在不晓得今天到底是幸还是不幸。」阿褔有感而发。喝着煎茶的他,面前还留着绿棒子与卤甜薯。

以理科下酒 《银座百点》二○○○年十一月号

喝酒时的话题相当难选。谈工作会让场面太沉重,聊兴趣嘛,又不可能在场所有人都对同一件事着迷。职棒话题更是禁忌,因为不晓得对方支持哪一个球团,就算知道了,万一不巧是自己讨厌的球团,难免冷场。

扯上天气尽管无伤大雅,但多半是「好热噢」、「是啊」几句结束,无法期待话题延续,于是转而说起食物或时尚服饰,但若没有特殊的梗,要炒热气氛也不易,顶多只能当谈话的引言。

最近我常端出来聊的,是理科相关话题。理科出身的我原本就对此较拿手,但不曾想到在喝酒时提起。我总以为,世上怕数理的人比喜欢的人多,搬出这种话题只会惹人厌。

其实不尽然,这是我最近的心得。

好比前几天,我和某出版社的人吃饭时,对方的董事提起夏天忘记把啤酒放进冰箱,想喝却没得喝之类的事情。他的对策是将啤酒倒进盛装冰块的玻璃杯里,趁冰块还没溶化赶紧喝掉。

「遇到这种情形,有个好办法。」我说。「把罐装啤酒直接埋进冷冻库的冰块,转动几十秒,很快就会冰透。我试过好几次,十分有效。假如想快些,可以在冰里加盐。」大伙都露出一副「满有道理」的表情。看样子,是单纯认为接触冰冷的东西,自然会变凉。

于是,董事又开口:

「对了,大家小时候都做过棒冰吧,那也是在冰里加盐。之前我都不知道盐具有吸热的特性。」听到此处,我有点吃惊。

「盐没有这种特性。任何能很快溶于水的物质都可以,不一定要盐,砂糖也没关系。」这回换董事惊讶了。「咦,砂糖也行吗?」「没错,只要能让凝固点降低的都可以。」

「凝固点降低?」

「若有东西溶解于液体,则需要更低的温度才能让液体变成固体。具体来说,水原本是在零度时结冰,但盐水或糖水结冰的温度会比零度还低。」「哦,原来如此。可是,这样要怎么解释加盐会让冰的温度下降?」董事歪着头感到不解。

「水是在零度结冰,不过并非一到零度马上结冰,而是要再冷一点,才会结成零度的冰。这您晓得吗?」「嗯。」「所以,最重要的是在此一临界状态下的水。假设用冰来冰罐装啤酒,接触罐子的冰温度会上升,不久便由零度的冰变成水。此时加盐进去,水就变成盐水。这些盐水的温度又会因旁边尚未溶化的冰而降低。只不过,盐水的凝固点较纯水低,即使降到零度以下也不会结冰,持续以液体的状态存在。」我试着慢慢讲解,出乎意料地,在场众人异口同声表示:

「我今天才知道。」

「嗯,学校的老师都没教。」

是的,重要的事学校老师都不会教。我认为,原因在于「老师本身并未真正理解」。

最近,我经常像这样,在喝酒时谈起传真的原理、钟表的石英是甚么物质之类的话题,且颇受欢迎。起初还以为大伙只是附和我这个喜欢理科的人,但似乎并不尽然,因为甚至有听众点播:「上次你提到石英,能不能再讲一次?」无论是传真或石英,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每个人都用得理所当然,但明白其中原理的极少。许多人经过提醒,才想起「对喔,我都不知道」,而一旦发觉,便不禁心生好奇。

不仅是物理、化学,我还会准备生物的话题,诸如「鲨鱼和魟鱼为甚么没有鱼鳞」、「为甚么海里没有青蛙」等,更是我的拿手好戏。

我认识的女性中,也有人表示:「我一直以为自己偏好文科,但既然会对科学的话题如此感兴趣,说不定是理科的料呢。」她当然是开玩笑的,不过我相信她乐谈理科的话题是事实。如今孩子们对理科不感兴趣成为问题,我不禁思忖,让孩子们讨厌理科的,不就是学校吗?

喝酒时选择话题的重点,是找出一般人认为「我知道有这样的事情或东西,却从未认真思索过」的主题,愈贴近生活愈好。

只不过,有一点得注意,就是说话的时间绝对不能太长。我总是先下一句前言:

「那么,我来解释传真的原理。只要三分钟,三分钟之后,你就能完全弄懂。」重要的不是让对方真的懂,而是让他相信自己懂了。

在书上盖书店章──出自防止犯罪的观点 《文艺春秋》二○○一年六月号Bookoff 所代表的大型旧书店出现已久。店中经营的商品,应称之为「新旧书」而非旧书。因为新刊图书推出不到一个月,就出现在架上,价格又相对便宜,难怪消费者会大步靠拢。

关于著作二度贩卖一事,身为作者,我难以苟同。关于这方面,日后我也希望能找机会深入讨论,但现下我想谈的并非此事。

实际上,由于大型旧书店的出现,某种犯罪逐渐增加。正确地讲,是据传正在增加。这种犯罪便是「偷窃」,想必读者很快就能了解其中的架构。犯人从新刊书店窃取书籍,再带到 Bookoff 等店换钱。新刊书店与 Bookoff 比邻而居时,偷窃犯只要带着大包包移动几公尺,现金便轻松入袋。

为预防偷窃而寻求 Bookoff 等店的协助是没有意义的。收购的一方不需考虑书籍是透过何种管道取得,他们重视的是书籍状况良好与否。偷窃犯带来的书籍想必轻易就符合此一条件。以结果而言,偷窃犯与 Bookoff 是利害关系一致的共同体,但在这件事上,Bookoff 无可非议。

因 Bookoff 产生的犯罪,除偷窃外还有不当退书。所谓的退书,自然是退还书店卖不出去的书。退书后,书店可取回书款。新书中都会夹着售货单、补充订货单,当客人在柜台结账时,店员会将这些单据抽下。换句话说,卖不出去的书里,一定夹有这些单据。

假设有一个缺德的书店老板,带着几张已售出的书本单据,到 Bookoff 买齐与单据一致的书,再将单据夹入各相应的书里,厚颜无耻地将书退还。最后,书款与他在 Bookoff 购书的费用之间的差额,便是他的赚头。

是否真有其事,我们无从确认。但是,对于可能发生的状况,我们真能置之不理吗?于是,我构思了一个解决办法,想在此提出。

一般书籍上会明确标示作者名与出版社名,目的是标明「是谁写的」与「是谁制作的」,这样才是一本完整的书,亦是所有人长久以来的认知。我认为,应该加上「是谁卖的」,换句话说,就是附上书店名。不过,不能采用印刷的方式。如同先前所提,卖不出去的书必须是可退的,因此在书卖出前,不能加上书店名。那么,在书上加入书店名的合适时间点只有一个──柜台结账之际,在书的显眼处盖上书店章如何?印章愈大愈好,有特殊风格的更佳。

盖书店章有甚么效果?列举如下:

?优点① 防范偷窃

透过正当管道购买的书必定盖有书店章,这样的情况对想偷书卖给 Bookoff 的人非常不便。他们的书自然没有盖书店章,若带到 Bookoff,等于向世人宣告「我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得到这本书的」。即使买方故意视而不见,但势必会造成卖方的压力。另外还有一个效用,便是当场逮到偷窃犯时,「在别家店买的」类似借口便不成立了。

?优点② 防范不当退书

透过正当管道购买的书上必定盖有书店章,这就意味着迟早有一天,Bookoff 架上的所有书籍都会盖有书店章。那么,上述缺德书店老板的恶行显然就无法得逞。

?优点③ 区别旧书店与新书店

对消费者而言,Bookoff 之类的旧书店与新书店的差别在哪里?顶多就是新书出现的时间略有不同罢了。这么一来,新书店的存在价值几乎等于零。我认为,应该要让新书店的特征更加明确。这个特征是甚么?不用说,当然就是贩卖「新书」。然而,现下大家认为 Bookoff 也卖新书,问题便出在此。Bookoff 卖的始终都是旧书,为凸显这一点,就必须要有书店章。如前所述,只要将盖书店章制度化,Bookoff 架上的所有书都会盖有书店章。换句话说,没有盖书店章的、干干净净的书,唯有在新书店才找得到。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差别。

?优点④ 促使新书店自尊自重

在书籍中盖上自家店的印章,当然必须自重,并负起相对的责任。我相信,这必定会连带促进书店提升对消费者的服务,同时亦有宣传效果。在这一方面,Bookoff 也担任重要的角色。

以上说明了几个主要的优点,但也有问题需要克服,紧接着就提出讨论:

?可预见的问题① 因脚步不一而造成的混乱

书店章的实施必须全国上下同时进行,且必须义务化。制度若不统一,便谈不上任何好处。难免会有客人不愿意书本被弄脏、排斥盖章,但不能允许例外。凡透过正规管道买的书,一律要盖章,这是此一办法的命脉所在。基于同样的理由,也不能有店家不愿意盖章。

?可预见的问题② 作者与设计师的反弹

听说要加条形码时,最主要的反对意见来自设计师。若要盖书店章,也许他们会有所反弹。但是,必须让他们明了,这是拯救整个业界的办法。

?可预见的问题③ 书店的负担增加

这恐怕是最大的问题。若是大型书店,一天要卖好几千本书,而这些书每一本都要盖印章,势必得花不少工夫。但我想,人事成本应不至于大幅增加,视情况只须取消为书装封套的习惯即可。和装封套比起来,盖个章简单许多。

盖书店章这个办法,对防范犯罪是否具划时代的效果?我看好能有一定程度的效果,但并不是绝对的。窃贼迟早会想出在赃书上盖假印的对策,不过,伪造印章的犯罪性质远比偷窃重大,不像过去那么容易实行。不当退书也是,想必很难完全消失,毕竟眼下就有书店若无其事地将盖了漫画出租店店章的书拿来退。可是,这必然会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遏阻力量。

四月时,我有机会与书店人员碰面,便当场提出上述想法。对方首先表示成本会增加,但这是习惯问题。我曾在生产线工作,负责在只停留数秒的零件上加工,而追加作业内容根本是家常便饭。即使起初认为不可行,也会渐渐习惯。

当时,有人提出能否利用条形码的意见,亦有人谈及或许能在书里装设防盗产品。我的看法是「防范犯罪严禁使用高科技」。利用高科技是为追求效率,相反地,被破解时也是很有效率的。要防范犯罪,低科技是最好的办法。老老实实一个个盖上的店章,是无法有效去除的。

尽管是以防范犯罪的观点想出书店章这个办法,但我认为上述的优点④亦不可小觑。一旦加盖书店章成为常规,岂不极可能成为读者的另一项新乐趣?例如,在店名外加上日期,便能纪录购买的时间。这样的书排列在 Bookoff 会如何?拿起书的人,大概会浮现对前任所有者的想象吧。既然书将由一个人手中转至另一个人之手,能多留下一点纪录自然更好。

以上是我研拟的办法,无论是从防范犯罪的观点,或是为了今后出版界、书店业者着想,希望各方人士务必对书店章办法的实施加以检讨。

这是一场愉快的游戏,谢谢大家! 《ALL读物》二○○六年三月号我从小就喜欢模仿,特别是瞧见有趣的事物时,总会试想自己是否也办得到。受《铁人28号》和《原子小金刚》的影响而画漫画,应该是我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吧。画画虽有趣,但我不擅长在对话框里写字。

小五时,因着亲戚大哥的感化,弹起吉他,也作词作曲。只不过事后一听,发现每首歌曲都是现成歌曲的翻版,让我失望极了。

国中时代则迷上插画,尤其喜欢描绘女性。期中考和期末考若很快举双手投降,我就把考卷翻至背面涂鸦打发时间。有一次被老师发现,还佩服地说「画得真好」。我曾认真考虑要当插画家,而去找美术老师商量。

开始读小说是上高中后的事。在那之前,我最怕看到一堆字,国文成绩也很悲惨。我两个姊姊都是爱书人,但我一点都不想碰书。

所以,当时我怎么会想看乱步奖得奖作品《阿基米得借刀杀人》,至今仍是个谜。但是,那确实称得上一次幸福的邂逅。由于这本书,我栽进推理小说的世界,特别是松元清张先生的作品,几乎本本读遍。

喜欢模仿的我,不久后就思索着:我写不写得出推理小说?

高一那年冬天起,我花了半年,写出一部长约三百张稿纸的小说。不可思议的是,记忆中我并没有写得很辛苦。学校的社团活动(我参加田径社)结束后,回到家就一点一点地认真写,不知不觉便完成。当时的感想是:原来只要有心,自己也能写小说啊。

然而,我不曾涌现当作家的念头,那时最感兴趣的是拍电影。在学校文化祭上放映和朋友拍的蠢电影,令我感到心满意足。多半是当时史帝芬?史匹柏的《大白鲨》备受瞩目,整个电影界充斥着年轻艺术创作者抬头的气氛吧。

即使上了大学,我也没完全放弃从事电影相关工作的梦想。尽管念的是工学院电机系,走的是与电影完全无关的路,但我仍持续阅读一些书,为将来当剧作家铺路。

但最后我选择到制造业上班。这是一条以一般世俗眼光看来顺顺当当的路,没有任何人会反对。必须先说明,这并不是妥协的结果。我从小就喜欢玩机械,成为工程师也是我的梦想之一。

就职的头一、两年,我十分投入。当然,身为工程师,我还不成气候,急着早日独当一面。然而,一面过着这种日子,脑海里却有一个疑问挥之不去。

那就是:这里真的是我的归宿吗?

成为工程师的确是我的梦想之一,但若是这样,从小我无数次「模仿」算甚么?我真的不挑战其中任何一项,就此终老一生吗?不会后悔吗?

我一直告诉自己,我只是为了逃避不适应的公司生活才这么想,但「要是去追逐其他梦想,现下会如何?」的念头,却一天天攫住我的心,不肯离开。

二十四岁那年秋天,终于下定决心。我摊开杂志《小说现代》,里头刊登着江户川乱步奖的评选结果,得奖的是冈嶋二人先生的《宝马血痕》与中津文彦先生的《黄金流砂》,但得奖的新人是谁我一点也不在意,我想知道的是报名办法。

之所以在好几个梦想中选择成为小说家,很大一个原因是:这个挑战能与公司生活并行。我从未想过把写小说当兴趣,一旦要写,就得以职业小说家为目标。连外行如我,都知道乱步奖堪称成为职业作家最短的一条快捷方式。

这年夏天,我开始写作,而且是很莽撞地直接写在 KOKUYO 稿纸上。坦白讲,我并没有「绝对要拿到乱步奖」的拚劲,重要的是先挑战再说。我唯一想避免的,就是甚么都没做便放弃梦想。

我设定五年的期限,要是试了五年还不行,就当自己没才能,完全死心放下,认真朝成为优秀的工程师努力。

一查之下,得知每年的投稿作品有三百篇左右。三百分之一──若是买彩券,得奖机率算是相当高。当然,我明白这不是机率问题。

翌年一月底,我把完成的手稿寄到讲谈社。成果我并不满意,但对当时的我而言,完成一部作品才是最紧要的。

我自知还没有得奖的水平,所以投稿的第二个月,便着手写另一篇小说。只不过,历经上一次的教训,我决定先打草稿。于是,我把公司不要的计算机报表纸带回家,在背后密密麻麻地写满小字。这样删改十分容易,也可剪下贴在别的地方,感觉倒是和使用文字处理机、计算机相同。

即使有时加班到很晚,我也规定自己一定要有进度。当时我住单身宿舍,同事间开始流传「最近在宿舍都没看到东野」。为实现梦想,许多事不得不忍耐。在我,与朋友的往来就是其中之一。纵然想休息,我也没有本钱玩。

不久,这一年的新乱步奖得主诞生。我立刻买来《小说现代》,得奖的是高桥克彦先生的《写乐杀人事件》,据说是部优秀的作品,但我更在意评选过程。我的名字和作品名称就印在高桥先生旁边,还以粗体显示我通过第二次评选,只差一步便能入围。

也许有希望──我第一次产生这种感觉。那一瞬间,写小说成为我真正的挑战,之前不过是写心安的。

我从头润饰、修改执笔中的第二部作品,又是在截稿前才投稿。我一直努力到最后一刻,希望不会后悔。

我对作品有自信,但一个月后便继续进行下一部作品。因为等得知落选再提笔,就赶不上下次投稿了。但我心中盘算更多的是,即使得奖,也是备妥一部作品比较好。

对我而言,乱步奖不是终点。若运气好得了奖,也不过是站在起跑点而已。当然,得奖非常重要,可是我也知道得奖后太久没推出新作,立刻会被读者遗忘。读者是冷漠而健忘的,这一点身为乱步奖迷的我最清楚。我的想法是:倘使边上班的情况下一年产不出一部作品,将来当了职业作家也终究无法以此维生。

那年五月,我收到通知,告诉我投稿的第二部作品《魔球》入围。不用说,我自然高兴得不得了,将必要文件寄回讲谈社时,还对信封合什祷告。

然而,事实上,在祈求得奖的心情背后,却有着「不,这次还是先别考虑太多」的想法。当中有两个意义,其一就是警告自己「反正不可能得奖,与其把心思花在那种事上,不如思索该怎么改进现下正在写的作品」。关于这一点,就不必多加解释了吧。问题是另一个意义,各位也许不会相信,但我暗暗觉得「这次可能还是不要得奖的好」。

这实在很怪异,虽然以得奖为目标,却害怕得奖。因为当时的我,还没有当作家的自信。只不过碰巧有一部作品得到肯定,并不代表往后都能够维持同样或者更高的水平。我认为待准备妥当再得奖,才是最理想的。

真是想得太美了。根本还没得奖,就对乱步奖这块招牌的沉重感到压力。一个月后果真落选时,还是颇为失望,真是可笑。

我照例仔细阅读《小说现代》上刊登的评选过程。光看到大师们针对自己写的小说发表意见,便恍若置身梦中。由于落选,自然被批评一顿,即使如此,还是按捺不住想向人炫耀的心情。尤其是土屋隆夫先生一句「期待这位作者的下一部作品」,更是给了我莫大的勇气。

于是,翌年一月底,我投稿第三部作品《放学后》。这次比《魔球》有自信,深觉一定能入围,但直到实际接获通知前,内心依旧忐忑不安。此番入围,较前一年更加高兴。

而七月二日晚间七点半,命运的电话响起。

「恭喜得奖。」

听到这句话时,我整个人都晕了,通往新世界的门打开的声音清晰地回荡在耳际。

真的,接下来有一段短暂的时期,我的人生是玫瑰色的。单行本《放学后》销售超过十万册,在《周刊文春》的十大排行榜中也被选为第一名(当时乱步奖作品得第一是常识,但我并不知道)。

然而,我也明白好景不长。我认为,当下正是胜负的关键,于是辞掉工作,决心前往东京。

来到东京与编辑见面,编辑却显得十分为难。

「那么好的公司,亏你下得了决心辞掉。若事先商量一下,我多少能给你一些建议。」得到新人奖就开心得忘我,辞掉工作搬到东京──这样的新人作家想必很多。或许打消此种天真的念头也是他们的工作。

「请放心,我是仔细盘算过才决定的。」

「话虽如此,要靠摇笔杆过日子,可不容易。」

我对依然一脸不安的编辑做了以下解释:

《放学后》卖出十万本,但那是沾乱步奖的光,以后的作品大概不可能卖得这么好,我认为十分之一是个合理的数字,也就是一万本。

另一方面,辞掉工作便能专心创作,我准备一年写三部作品。

一本一千圆的书,版税一百圆,换句话说,我一年的版税收入是三百万圆,和上班的年收入差不多。

编辑听完总算露出笑容,表示既然考虑得如此周全,应该没问题。看样子,他似乎是高估了我上班的薪水。

虽然自己讲这话有点怪,但以一个刚出道的新人作家来说,我当时的推算实在神准。刚到东京的前几年,收入不过比我预估的金额高一些。对此,我毫无不满。我早知在这个业界生存不易,而现实更加严苛。乱步奖这块招牌的有效期限短得吓人,因为在第二年的乱步奖庆祝会上,除了责编外,几乎无人记得我的名字。连乱步奖都如此,得的若是其他新人奖就益发辛苦了。眼看着每年无数新人作家出道又不知不觉消失,不禁为能以作家身分生活感激万分。

而新一代作家的抬头,带给我很大的冲击。比我晚出道的作家一一得到文学奖,闯出名号。另一方面,高举着新本格大旗的作家,则轻轻松松便虏获大批读者。

等我着急的时候已经太迟。我的名字对读者和书评家不再新鲜,即使自认写出得意之作,却打一开始就不受注目,当然不会成为话题。我耗时三年创作《天空之蜂》后,甚至认真考虑过以笔名推出。

现下回想,那或许是成为作家后最辛苦的时期。虽没动过退出文坛的念头,十分彷徨失措却是事实。

这时候支持我的,是几位编辑。每当受到他们的鼓励,我就能得到勇气,明白不是没人注意我。当然,他们并不只会说好话。他们向我要求高水平的作品,且毫不妥协。另一方面,他们也让我尽情发挥,告诉我:「请写你自己觉得有趣的题材。」一位女性编辑爽快地答应了我写奇幻小说的要求──母亲的灵魂因车祸栖息在女儿的肉体上。这样荒诞无稽的故事内容,曾遭数家出版社拒绝。

而另一位男性编辑,则同意让我写一部光听大纲难以想象的小说──描写一对男女的犯罪行为,却完全不叙及心理层面,且两人毫无交集。

我抱持着愚公移山的信念继续创作,于是《秘密》在一九九九年的夏天得到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我出道已过十四个年头,赶来祝贺的编辑人数多得令我惊叹。原以为没人注意我,但我错了。他们深深让我感觉到,不仅有人紧盯着我、教我不致走错路,且还为数众多。

写小说是一份孤独的工作。然而,要将小说变成一本书送到读者手上,过程中所需的人力却多得惊人。我再次感到,能与他们共享一本书带来的喜悦与懊恼,这份工作就更有价值。

即使是直木奖一再落选的期间,我也是开心远大于失望。二十年前踏进东京时,我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和这个奖沾上边。当然,入围就会有所期待,没得奖难免失望。但是,有朋友一同分担我的失望。我知道他们的表情毫无虚假,因此连闷酒喝起来也很可口。

得奖是大事一件,不过落选也不会有任何损失。没有风险却刺激万分的游戏──直木奖对我而言便是如此。能够参加已是万幸,怎能不好好享受?

这次是第六次入围,只要获选,无论多少次我都会接受。我早有准备,即使入围十次、二十次,最后仍没得奖也无妨。这样的可能性不低,再怎么说,直木奖可是第一大奖啊!难以相信这个奖会落到我头上。但是我从未萌生退意。所谓的游戏,要享受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每日新闻》报导我曾表示此次若无法得奖,下届起便打算辞退入围,恐怕是与芥川奖得主丝山秋子女士搞混了。

但是,我绝不会为得奖而写,这是对支持我的读者和编辑应有的礼貌。

只不过,我身边的人似乎把此事看得很严重。得奖后,我打电话给姊姊,已从新闻得知消息的她哭了,还切切细诉至今她心里有多不服气。

老友也陆续与我联络,我才知道,过去每当我的作品入围,他们是多么着急,得知落选时又是多么失望。装作漠不关心,是不想给我压力。这没甚么。我能够悠哉地说这是一场游戏,也是因为有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守护。

前几天,即将八十八岁的父亲寄来一封信,里面有照片数张,拍的是位于横滨的直木三十五【注:直木三十五(一八九一─一九三四),日本小说家、编剧、导演。一九三五年,创办文艺春秋社的菊池宽设立直木奖,以兹纪念。该奖为日本大众文学的最高荣誉。】的墓。迷上数字相机的父亲,想必是得知直木的墓就在附近,便出门去拍照。信中没有只字词组,果然不改父亲的职人作风。

后记

在此之前,我已推出《当时我们是傻蛋》、《挑战?》、《科学?》、《追梦杜林》等四本散文集,本书将是第五本。而正如书名所示,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本散文集。最近,除非有特殊情由,否则我一概婉拒散文邀稿,因此就算想出也出不了吧。

决定不写散文后,总觉得轻松许多,连身体都感到轻盈。其实,最近我一直认为自己写散文实在格格不入。

得到江户川乱步奖,冠上小说家的头衔后,就偶有散文邀稿。最初我有种「喔,我也成了职业作家哩」的真实感受,写得很高兴。之后,也没产生甚么疑问,以为写小说的人也该写散文,有时写点类似自传的东西,或谈谈自己的兴趣,其中不乏一些愉快的工作。

但有一次,我看着自己的散文集,忽然想:这看起来真的有趣吗?我的读者等的是这些吗?

老实讲,写散文对我并不容易。江户川乱步奖是颁给创作小说的奖,我得奖与写散文的能力无关。每当受邀写散文,我往往绞尽脑汁,写得满头大汗。

我很不擅长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化为言语。绝大多数的场合,千般思绪在我脑中都没有明确的形体,只是模糊不清的概念,而我选择「小说」作为表达的方式。请读者藉由阅读小说感觉这种「模糊不清」。

我的原则是,想传达甚么,就透过小说倾诉。毕竟这是我最拿手的。

连上网络,部落格比比皆是。不管有名无名,形形色色的人谈论林林总总的大小事。其中不乏有趣的文章,偶尔也有发人深省的,而且,浏览基本上全都免费。

无论我再怎么想,都想不出写散文的必要。不仅没有必要,要是继续写我不擅长的散文,书迷一定会说:

「既然那么闲,就去写小说啊!」

对于这样的斥责,我无可反驳。因为这句话一点也没错。

为避免误会,必须先解释,我并非主张小说家不该写散文。像我,是由于写散文在时间和精神上都会妨碍本职才推辞的。其实,说来丢脸,光写读者现下在看的这篇文章,就花了我写周刊连载一回的时间。

也许连这本书都不应该出的。把本人明知差劲的散文集结成册,还标上价钱,实在令我十分踌躇。但毕竟「已是最后」,也就是倚恃着这一点,才决定出书。

虽然这是最后的散文集,但小说方面,我会比过去更加努力,请各位多多支持、多多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