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盒内盛了一枚核桃大的青褐色果实,貌不惊人,却堪称举世无双——本来确实有一双,其中一颗被种在淳国监狱的缝隙里,换回了唐国的通关文书和一个英俊的车夫,还算物有所值。至于这一颗……
“平临君寿辰,天启城的达官显贵共聚一堂,你说,是不是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机会?”
小闲掩上锦盒,昂首阔步出门去,留下一个意气风发的背影,惊得里亚半天阖不上嘴:她不是第一天认识顾小闲,这人天生懒骨,但凡不感兴趣的事,说破天也不会屈尊就驾。怎么来到天启忽然转了性,主动去做那些打点关系、疏通门路的官面文章?
顾小闲的意气并没有支撑太久,很快就被一股近乡情怯的抵触情绪所替代。
她走入园中,对着天光张开手掌。昨天种花时不慎划伤,初时鲜血淋漓,过了一夜便已凝结,风吹上来有些□,估计不日就能愈合。
伤口曝露在外才会好得快,道理她明白,实践起来却有些困难。
她一直竭力淡化自己是平临君妹妹的事实,毕竟曾经的记忆不怎么令人愉快。很多人,也许包括顾西园本人,都以为顾府千金是为贼人所掳,但事实恰好相反——她是自己出走的。
如果她不走,也许会被活埋吧?
顾小闲的脸色有些苍白。她至今不能肯定自己那天晚上看到的一幕是否真实:顾府上下聚集在祠堂里,灵柩牌位香案一应俱全。四叔公的尖嗓门明明白白穿过纷飞的挽联白幔传出来:
“刑克父母,白虎带煞,留着这孩子整个家族都会败落……”
“不是说她活不到年关?这一病不起,肯定又折损不少……”
“早去早好,入土为安……”
四叔公一贯嫉恨他们兄妹,所以她只是站在雪地里安静地倾听,淡漠的目光落在牌位上,仿佛上面写着别人的名字。可是接下来,她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说了一句让她人生彻底颠覆的话。
“好,如叔公所愿。”
那个负手立于窗前,面色清冷的高挺少年——她的哥哥顾宛琪。
疼痛突然来袭,小闲松开拳头,发觉初愈的伤口被不小心抠烂,淡红的血水沁了出来,不由满心懊恼。
所以,她很少回忆过去。谁没事喜欢自虐呢?那个光脚站在雪地里的小女孩,每次回头看到,都会让她感到彻骨的寒冷和悲怜。
那不是她喜欢的情绪。
她想要和和满满,热热闹闹,自由欢快地活在这世上。
所以,即使丢了贵族世家的名字和身份也不要紧。自从踏出西园之门那一天起,她就不再是顾宛瑶,过去的一切与她再无干系,努力重新开始就好。
正是抱着这样的念头,她度过了接下来的十年,竭力遣散心中的愤恨和悲凉,并没有因为心怀仇恨而成为丑陋狭隘的人。
她也打探顾家的动向——四叔公的家产之争终于失败,年轻的家主顾宛琪风生水起,以西园之名震动天启,成为名噪一时的平临君——却也只是抱着听书的心态,就像一切对贵族公子好奇的坊间平民。
她也听说顾西园当年为找她几近倾家荡产,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赏格高悬,四处探听妹妹的下落,但只是一笑而过,继续过她诗酒天下的飒沓生活。她记得一个世家小姐有多少愁死人的规矩,根本不想给自己找个桎梏。再说,流水十年,山倾河改,她从顾宛瑶变成顾小闲,他从顾宛琪变成顾西园,江洋大盗与世家公子,若说交集,除了这个姓氏,又能剩下多少。
你为什么不连这个姓也一起放弃?
你从擎梁山出来,为什么偏偏去了淮安?
你在宛州苦心经营这些年,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衣锦还家吧?
原映雪的话在耳边萦绕不去。
这个人,只要开口必然一箭穿心,句句明白通透,着实让人讨厌。
这些问题她都有答案,只是一直刻意忽视,以为捂得严严实实,它就不复存在。
小闲颓丧地垮下肩膀,是啊,人永远无法彻底抹杀过去。说到底,她还是在意。顾宛琪希望她做一个言德容工的世家千金,她就偏要女扮男装行止粗鲁。顾宛琪经商,她也经商,入淮安城三年便混得出人头地,造了一座比西园大得多的闲园:他们流着一样的血,对商机的把握和运筹,她的天分不比他差,更何况,她背后还有一个隐秘而强大的体系——天罗。
她是在斗着气。
他原本是唯一护着她的人。她出生时折腾了一天一夜,最终母亲因难产故去,自此宗族里就开始流传她是煞星的说法。这个传言在父亲丧身海难时达到巅峰,连自幼相伴的丫鬟也纷纷辞去,唯有哥哥相伴不离。那时候多少亲戚外族觊觎顾家的生意,试图争夺家主之位,四叔公甚至意欲将他们兄妹逐于旁室,但她从未担心过,因为顾宛琪总会摸着她的头顶说“别怕,有我”,声音那么严肃,眼睛却那么温暖。
这个长她十岁的哥哥,她总需要拼命抬头仰望,才能看得见眼睛,是那么高大稳妥的存在,是她孤独世界中最后一样安慰和庇佑。
却在那一年冬天,崩塌如雪。
靠山没了,被迫自立自强,总得咬牙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吧?
她即使不是平临君顾西园的妹妹,也能照样活得很好——或许,这就是她跟过去相关的唯一执念。
顾小闲拍拍额头,长舒了一口气。
既然如此,就让她像一只开屏的花孔雀,到平临君面前使劲地炫耀一通,好好完成这个执念吧。这个经年的旧伤口,也该拿出来晒晒太阳了。
13.
顾小闲递上拜帖,不出所料,片刻工夫就被迎进府去。闲园在宛州风头远盖西园,声名早已传到帝都。竞争对手踢上门来,以平临君的性格,不会避而不见。
筵席开启多时,酒盏一满再满,场面已十分热络。她一路分花拂柳而来,看见那些喝至酣处散发弄琴的贵公子,心中颇为感慨,甚至涌出一丝自豪来。
耍风雅,耍奢侈,耍情致,谁耍得过宛州顾氏?世人都说顾西园之所以能凭一己之力与辰月展开风气之战,只因他抓住了人性里抹杀不去的弱点:贪婪与贪欢。
灭欲修来的长生,总归不如纵情声色的今生。
“花好月圆庚星耀彩,兰馨桂馥甲第增辉,宛州顾小闲恭贺平临君寿诞。”
清亮之声越过觥筹与丝竹声传到水榭亭台上,顾西园微微一怔,远看白衣的少年款步走来,眉目逐渐清晰,心里轻轻哦了一声。
原来他就是顾小闲。
这个名字,宛州来书中屡屡提及,淮安西园的主事顾襄称他“年少飞扬、才情跋扈,大有气吞宛州之势”,不过两家生意并无实质冲突,他也不甚在意。据说这个少年仿佛凭空出现在淮安城,无人得知他的身世与过往,却在短短数年迅速生根发达,成为宛州商会的头面人物。
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顾西园带着几分赞赏看着面前的年轻人,虽则稚气未脱,斜飞的眉梢眼角却满是锐意,看向他的眼神几分慧黠,几分自傲,又几分挑衅——这样的毕露于形的少年心性,他已经失去许多年了。
“顾公子之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少年才俊,西园幸甚。”
顾小闲仰起头。
主位之人背光而坐,面目看得不甚分明,但那熟悉的声音隔了十年的时光再次传入耳中,竟在刹那间令她眼眶尽湿。
原来她一直都没有忘记。
她飞快眨去泪意,托起手中锦盒,道:“薄礼一份,聊表心意,望平临君笑纳。”
顾西园起身步下亭台,薄暮里的淡水阳光落在他脸上,恍惚一如昨日。他和她,一样斜飞入鬓的眉,一样尾角微翘的眼。这血缘的印记,隔了这么多年反而愈加清晰,只是从前需要拼命仰望的人,现在只需抬眼便能看得分明。顾小闲飞快低下头,想,她是真的长大了。
“恕在下眼拙,不知顾公子所赠何物?”
顾西园接过小闲递来的锦盒,翻来覆去打量了半天,到底也没看出个所以然,不由兴致渐起。原本喧嚷的酒席也因这句话而静了下去,众人纷纷引颈观望,好奇究竟是怎样的稀世珍宝,竟让见多识广、家藏充栋的平临君也露了怯。
顾小闲正等他开口。
她转过身来,对众人朗朗一笑,道:“这是一颗桑觉木的种子。”
席间有人发出短促的惊呼,但大部分宾客还是沉默,似乎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有鸟曰风,翼比天地。有木曰桑,枝散八荒。”顾西园讶道,“这是……上古传说中的桑觉木?”
“不愧平临君,”小闲笑得欢畅,“当初别人给我的时候,确实是这么说的。桑觉深埋在极北的荒漠中,千万年也没有机会发芽,但如果天空落下一滴雨,它就会从百尺的地下破土而出,只要雨露不止,它就能一直朝着天空生长,比最轻盈的羽人能飞到的地方还要高,比最强劲的大风能吹到的地方还要远,百鸟来朝,祥云万丈。”
从顾西园开口那一刻,座下宾客便涌起小小的骚动,当小闲演说完毕时,这股骚动已汇集成热烈的鼓噪,仿佛油锅里淋了水,人人七嘴八舌,期待一睹为快。
顾西园看着小闲眉宇间飞扬的神采,不知缘何也跟着愉悦起来。
“既然如此,就让在下和在座各位一起开开眼界吧。”
犁地,播种,浇灌。随着土壤的浸湿,地底传来轻微的震动,仿佛远方山林中正有一群夸父踏鼓而舞。在视线无法触及的地方,桑觉树的根系正已惊人的速度纵横生长,小闲不由稍感遗憾:根据上次的经验,地下的景观也应该别具一番观赏情趣。
宾客纷纷离席,聚集到花园中临时清理出来的空地上。显然,小闲今次的目的已经达成——成功地成为这些达官贵人的关注焦点,打响了在帝都的知名度,而且更重要的,给顾西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众人瞩目之下,一株透明的淡蓝色植物从地底喷薄而出,如烈火烹油般翻腾到半空,又如一个绝世的舞者,款款抽枝散叶。不出半刻钟,树冠已遮蔽天穹,在百尺高空交叠成半透明的幽碧,整个信诺园仿佛被一只巨大的水母覆盖。向晚的天光穿透水晶似的枝叶,析解成云雾状的虹彩,洒在人们如痴如醉的脸上。
正是倦鸟归巢的黄昏时分。一只黄眉柳莺率先闯入这片神奇的领地,发出了心驰神迷的欢唱。接下来,整个天启城的鸟雀都仿佛得到召唤,从四面八方奔投而来,沐浴着一碧万顷的天光,喜极而鸣,声彻霄汉。
小闲站在需十人合抱的巨木之下,朗声对顾西园道:“再浇一碗水,这片精心修葺的园林恐怕就要毁了。平临君舍得么?”
顾西园看着树下的人——他一定在哪里见过这双明亮的眼睛,和这副略带挑衅的神气——笑意忍不住漏了出来。
“无妨。花园毁了可以重修,但奇观只有今天才看得到啊。”
小闲在众人的欢呼中掬起一碗水,水面映照出流光溢彩的天穹,和她突然红透的眼圈。
“哥哥,这么漂亮的船,烧了多可惜。你舍得么?”
“我们会有很多新船,但这一艘要跟父亲去很远的地方,它一定得是最结实、最漂亮。”
她早已沧海桑田事过境迁,为什么这个人说起话来,还跟当初点燃木兰长船祭祀亡父的十八岁少年一模一样?
小闲吸了吸鼻子。
老头曾经说,人可以往回看,但不能往回走。这个道理她笃记了很多年,关于过去,她是连看都不肯多看的。然而当真回过头去,她才发现追逐在背后那么多年的洪水猛兽,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心结罢了。
她看着自己的哥哥,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融化,越涨越高,直想从眼睛里跑出来。
顾西园也看着这个双眼晶亮的年轻人,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流泪。他下意识要走过去安慰,却在半途被人拦下。
酒宴上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光禄卿冯轶。
现场所有熟悉天启局势的人都吃了一惊。冯轶是辰月教的红人,和暗中支持勤王义士的平临君绝非同道。他带着大批的缇卫出现在信诺园,恐怕只意味着一件事:辰月终于不愿再姑息平临君恣意散财、搅乱政局的行为,打算拿他开刀了。
气氛骤然紧绷。几个急躁热血的门客憋不住拔出刀剑,乍现的杀气惊动了树上的鸟雀,瞬间飞走泰半。
然而出乎众人的意料,冯轶竟口称“贤侄”,态度亲热走上前来,仿佛与顾西园有着超乎寻常的交情。更出人意料的是,他忽然转身对缇卫挥挥手,那些黑衣的卫兵便如潮水般退开,现出被他们层层簇拥在中间的人。由于太过娇小,大家一开始甚至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那是一个鬓发凌乱的少女,眉尾斜飞,眼角微翘,神情极尽淡漠。一件黑色的缇卫军衣将她从头裹到脚,只露出巴掌大的脸,浮冰碎雪似的,好像一眨眼就会融化,消失在浓艳的霞光中。
冯轶附上前去,在顾西园耳边悄声言说。话音未毕,顾西园便疾步奔到少女面前,用一种半是惊疑、半是惊喜的眼神将她从头到脚仔细查看。
与顾西园狂风骤雨般的情绪相反,少女只是木然地瞥他一眼,然后继续神游太虚。那双点漆似的瞳仁空茫涣散,似乎喜怒哀乐这些人间烟火都与她无关。
平临君顾西园的寿宴是在一片哗然声中仓促结束的。
他甚至顾不得礼数周全,连招呼也没打,就径自带着少女和冯轶等人离席而去。
那株举世无双的桑觉木因为没有得到持续的灌溉,渐渐萎化为苍白的丝络,被风吹散在天启城的夕照里。不过人们顾不上惋惜,因为这一天有太多的话题可以热议,比如权倾一时的光禄卿冯轶,竟然曾是宛州顾家一名微不足道的食客;比如缇卫一举清剿了帝都附近的盗匪,匪首侥幸逃脱,却被信诺园的高手围猎于铭泺山下,当夜身首异处;比如平临君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妹妹,可怜那个苦命的姑娘遭了太多罪,找回来的时候已经形同痴愚。
14.
鸡叫头遍敖谨就醒了,天刚麻麻亮。
推开柴门,青郁的仲夏气息扑面而来,满园生机勃勃的浓影。山药在葡萄架下睡成一团,听见门响头也不抬,正合着小闲所说,“当条护院狗都嫌迟钝”。
敖谨套上马车,盛了一瓢稗子倒进马槽,预备待会儿出门采买。熙来攘往的市场容易隐匿行踪,东西两市便成为各路义士联络接头的据点。正因如此,敖谨来到天启之后还继续留在顾府当杂役——一个大户人家需要太多东西维持一天的生活,他可以驾车走遍市场每个角落而不引起巡卫的注意。
敖谨用特制的膏药遮住脸上的黥痕,戴上斗笠准备出门。走到葡萄架旁,山药忽然一骨碌爬起来,四足腾空往外狂奔。喂食也没见它跑得这么快,敖谨心里纳闷,决定跟上去看个究竟。
整个顾府都沉浸在破晓前最后的睡梦中。山药一路狂奔,最后扎进中庭的主屋。
那是顾小闲的寝居。
屋内一片漆黑,偶尔传来一两声激烈的喘息,像是哭的太用力,上气不接下气似的。敖谨叫了几遍无人应答,正在迟疑,忽听里屋轰然作响,东西摔得稀里哗啦。他终于顾不得礼数,一手打亮火折子,破门闯了进去。
顾小闲伏在山药背上,破风箱似的直抽气。原本靠墙的红木搁架被翻倒,碎瓷片摔了一地,她却不管不顾,胡乱地用手扒拉,血顺着指尖一直淌。
敖谨大惊,扶起小闲一看,眼瞳翻白,嘴唇青紫,气息长进短出,显然得了急症。他立即扯了条毯子将人裹住,抄起来飞奔出门。
这么紧急的病况,以前只在蝰蛇咬伤的人身上见过,只怕根本来不及找大夫。这家伙总说自己贪生怕死、命大福大,总不会那么容易死吧?
敖谨步履仓皇,险些被门槛绊倒。正在此时,山药从背后直撵上来,急急挡住去路。它看看敖谨,又看看小闲,往地上丢了一枚瓷瓶。
瓶中滚出几粒乌黑的药丸。敖谨略一迟疑,捡起其中一粒塞到小闲口中。
他没有会错意。山药找到的,确实是救命的灵丹。小闲服了药,不多时便顺过气来,渐渐停止了抽搐。她睁开眼,有些惊惶地环顾左右,像是梦游之人中途转醒,自己倒被吓了一跳。
“该死,好痛。”
她甩了甩手,试图站起来,忽然发现自己背后还靠着一个大活人,惊得好一通喊叫,声音高亢有力,明显已无大碍。
敖谨松了口气,将小闲扶到床边坐下,点亮桌上的油灯。
“你病了?”
“老毛病,死不了。”
小闲无所谓地抹了抹脸,一手冰冷粘腻的汗,这才发现单薄的夏衣早已汗湿,脸上顿时爆出一团血红。
“你知道了!”她裹紧毯子。
“我早就知道。”
敖谨头也不回走了出去,片刻又端来一盆清水,言简意赅道:“手。”
小闲从善如流伸出手。
“七公子,我从来没有向外人透露过你的身份,公子这么光明磊落知恩图报的人,一定也会替我保守这个小小的秘密,对吧?”
“你天不怕地不怕,还怕别人知道你是女人?”
“我怕一切不必要的麻烦。”
敖谨将她掌心的碎瓷片一一挑出,冲净残血,低声道: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明明怕麻烦,却对一个毫无益处的逃犯伸出援手。明明爱财如命,却看不过路边的孤儿寡老,每每倾囊相助。既本事了得,又笨手笨脚,总把自己搞得命悬一线。既聪明,又糊涂,老做一些赔本买卖。我跟着你好几个月,也没看懂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敖谨平时沉默寡言,一开口竟句句打到实处,噎得小闲说不出话来。
她憋了半天,眉毛一挑,笑嘻嘻道:“我从来不做赔本买卖。等你将来做了义士领袖,脑袋可就值钱了,千万不要太轻信于我。要说糊涂,你才当真糊涂,如果当初答应了百里恬,你荣华富贵也有了,血海深仇也报了,还用得着当逃犯?”
敖谨往小闲手心撒着药粉,面上露出不以为然。
“百里恬做事不择手段,我若听他所言,杀了兄弟,夺了兵权,直接反上天启,与逆天而行的辰月邪教又有什么区别?”
“开口闭口辰月邪教,”小闲故意笑道,“可我认识的那个辰月的教长,知书达理,温文尔雅,比你还像个世家公子,怎么看都不是恶人。”
敖谨拧起浓眉。
“中州之乱,一乱就是五年,如今只看到灾荒遍野,民不聊生,不是邪教是什么?还要流多少血,才能填满天墟的祭坛?甚至——”他凝视盆里混浊的血水,仿佛又看见那段血雨腥风的陈年往事,“很多人相信,中州之乱根本是由大教宗一手引发。”
“隔了这么多年,谁能说清当初的事?”
“但在当时,蹊跷事一件接着一件,让人不得不心存怀疑。”
“什么蹊跷?”
“先是辰月代替皇帝诏令唐国和楚卫紧急出兵,明示各国诸侯亲征。家父年迈,早已挂盔多年,也不得不听令前往晋北走廊与联军集合。接下来,在胜局抵定的决战前夜,一支蛮族轻骑竟然趁夜摸到中军主帐……”
“那就是有内应了。”
“家父与楚国公白麓山当即遇袭身死。唐国公百里冀与家兄领残兵撤至天启城下……力战而亡。奇怪的是,蛮族并未趁胜攻城,就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回北陆,仿佛他们南下只是为了用诸侯将士的血,冲洗他们的屠刀而已。”
敖谨尽量平淡简洁地叙说往事。小闲并未应声,脸上的戏谑之色却像潮水一般渐渐退却。
中州之乱发生于圣王七年,当时她与老头隐居深山,听闻东陆遇蛮族入侵,各国诸侯听令勤王,联军奋起反击,却节节惨败,胤朝险些改朝易帜。她在山中隐居多年,一直过着不知寒暑的世外生活,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并没有太多感触,只是向老头提出一个商业方面的建议:
战时百业废弛,除了必要的战略物资,妓院、赌场、漕运、甚至天罗本行的杀手生意都必然受到影响——很少有人在逃命之际还想着买凶杀人,所以那些耗资千万训练出来的刀和锷将会丧失用武之地。然而在乱世之中,人们十分需要把最有用的信息以最有效的方式传递,日常使用的信鸽往往会在枪林箭雨中丧生,但天罗的魇和魅却能日行千里、来去无踪。因此她提出,可以有针对性地发展限时信使生意,任何信息不论远近收取一百金铢,确保次日午时之前送抵,延迟一刻钟则分文不取。
做生意要赚大钱,就要赚有钱人的钱,这是自古颠扑不灭的真理。一百金铢虽资费不菲,但在生死攸关之际,钱财就成了身外之物。尤其长炀川一役折损了胤朝超过半数的名门望族,整个战事过程中便见无数天罗杀手来往于晋北走廊与东陆各地,只为与家人报一声平安。原本通过暗杀敛财的杀手组织,现在只需送信便赚得钵满盆盈。
中州之乱时,龙家是天罗组织中唯一财源广进的家族,并由此奠定在天罗上三家中的商业霸主地位。所以,这场人间浩劫对于顾小闲而言,只是她小试牛刀却大获收益的商海初航而已。
她看着敖谨娴熟地为她上药包扎,突然意识到这个少年和她有着迥然相异的人生过往。
五年前的修罗场中,整个九州都陷入支离破碎的沉默,只有十三岁的他千里独行,孤身前往天启,只为发出最后的质询。
灯影里,敖谨的眼神孤独而又执著,就像在云中城的河络市场里流浪的里亚,又像在擎梁山的干涸河谷中徘徊的山药,有一种幼犬躲在雨檐下忍住寒意不肯颤抖的倔强。
小闲突然无奈了,原来她一贯拿这种倔强的家伙没辙。
“你当时在哪儿?”她的声音柔和了许多。
“哥哥担心蛮族绕过南望峡直捣毕止城,命我镇守国都。”
“所以你日夜兼程赶往天启,也是因为内疚吧?内疚没有和他共生死。”
敖谨低头不语。
“那就好好完成他的心愿。我听说淳国大公子敖诩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不要给他丢脸。”
“哥哥说,我们流血打仗,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不用再流血打仗。我相信一个安居乐业的新时代终将到来,”他端起水盆走出去,“我一定会努力让它到来。”
15.
一个成熟的杀手团队应当包括如下分工:
负责前期凑集情报的人。他必须人脉宽广、观察入微,可以迅速摸清目标的衣食起居和出行规律,尤其目标在何时最不设防,例如如厕,欢爱,或者在一个自以为隐秘的地方背着老婆欢爱。
准备杀人工具的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的杀人工具可以快速提高杀人效率,好的工匠则可以根据刺杀需要度身定制杀人工具。如果目标是个老饕,显然一条不慎刺破内脏的河豚会更有胜算。
守望人。守望者负责在刺杀过程中望风,他的外貌应该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毫无特征,可以随时和街边卖豆腐的大婶或者下棋的大叔混为一谈。这种令人过目即忘的长相在乱世十分吃得开,不论当斥候、盗匪还是杀手都具有较强的先天优势。
清洁工。清洁工是维持团队可持续运作的重要角色,他负责抹煞一切可能追踪到杀手的蛛丝马迹。而清洁工往往也是终结者,如果刺杀不慎失败,他必需果断终结杀手的性命,以免泄露组织的任何信息。
当然,最重要的,还得有一个人负责刺杀。
从上述标准看来,显然顾小闲的团队并不成熟。她、里亚和陆珩的三人组合就像一只真正的三脚猫:作为工匠的里亚过于学院派,总是因为过分追求器械的机巧而忘记杀人是一件简单粗暴的事;作为守望者和清洁工的陆珩虽然有着神偷的技能,但为人太过心软,常常在“杀人灭口”和“放人一马”中不假思索地选择后者;作为刺杀者的顾小闲则……完全不像一个可靠的杀手,值得庆幸的是她十分善于凑集情报、制订方案,并且总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