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朝任何东西开枪……无论是对人还是对畜生。见鬼,这孩子什么人哪?
刘易斯嘀咕了一声,“我们把它干掉,是会走运还是会倒霉,管它那么多呢,反正它不会再吓着咱们了。”
是你被吓着了吧,我没有。哈特捡起一块石头,朝近旁扔了过去。那个畜生,一个模糊的影子,走开了。
但它走得很慢。一副懒得理会他们的样子。哈特俯身看到泥地上有几个爪印。他一般不迷信的,但此时他不由得感觉到,这串爪印似乎是一个警示符。告诉他们已经无意之中踏入了一个与他们熟知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天地。这里是我的天下,那生灵留下的足迹仿佛在说。你不属于这里。你看到的东西可能并不存在,而你没看见的东西则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后。
整个晚上,包括刚才屋里的枪战,哈特还是第一次感到了一丝真正的恐惧。
“不会是狼人【注】吧,操,”刘易斯说罢,转身朝湖面看去,“看来她是完了。应该是。我说呀,咱们得走,离开这儿。那事都已经做了——”他说着冲菲尔德曼家那边点点头。“——这回输惨了。全都乱套了,操。我们得去郡级公路那儿弄辆车。把司机收拾了。几个小时后咱们就回到城里了。”他夸张地打了个响指。
【注】:源于欧洲民间传说,指晚上变成狼,吞食动物、人或尸体,白天又变回人形的人。欧美拍了很多以狼人为主题的惊悚片。
哈特没理会他。他朝路那边做了个手势。“我要去看看她有没有游过来。”
刘易斯叹了口气,显得很生气,就像个孩子。不过他还是跟在了哈特的后面。他们悄无声息地朝石滩那边潜行,不时停下脚步。
刘易斯望了望湖面。那儿已是一片黄昏投下的阴影,湖水在微风下泛着粼粼的涟漪,就像是黑蛇身上的鳞片。他喊道,“这湖,我不喜欢。阴森森的。”
说话的声音太大了,走路的声音也太大了,哈特心里很窝火。他决定得要稍稍控制一下局面了。这虽然会冒犯人家,但他也不得不这么做了。他轻声说道,“我说,刘易斯,先前在那边你就不应该说话。说那个什么钥匙的事。我本来是可以摸到她身后的。”
“这么说,是我暴露目标的啰?都成我的错了。”
“我是说,我们得小心一点。刚才在饭厅的时候,你还跟她说话。你应该开枪才是啊。”
刘易斯的眼中又流露出那种不服气的神情,显得很不高兴。“我不知道她是个警察。我怎么会知道呢,操?我坚守阵地,身先士卒,朋友。”
身先士卒?哈特暗自思忖。现在没人再说什么“身先士卒”了。
“我讨厌这地方,操,”刘易斯嘀咕着说。他摸了摸头上的直发,戳了戳原来戴着耳环的耳垂,皱眉想了想,才想起来他已经把耳环收起来了。“我有个点子,哈特。这样,这里离郡级公路有一英里多路,对吧?”
“差不多吧。”
“我们把福特车上的备用轮胎换上,是前轮,然后开着它去郡级公路,坏轮子拖在后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用前轮开。不会有问题的。开到郡级公路那边,就会有人停下来帮助我们。我去拦车,等他们打开车窗,然后就,砰,搞定。狗日的还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敲掉的呢。搞到他们的车,马上回家。我们去杰克酒吧。你去过那儿吗?”
哈特目不转睛地望着湖面,心不在焉地说,“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
刘易斯皱着眉头说,“你还说你是密尔沃基人呢。那可是城里最棒的酒吧。”
哈特凝视着湖岸说,“我想就是在那儿。”他指着南边五十码开外的一个地方。
“哈特,我那一枪是打在她脑袋上的,操。她的汽车又掉到了水里。她死了,横竖都是个死,要么被打死,要么被淹死。”
也许吧,哈特心想。
但他还是摆脱不了刚才在菲尔德曼家的那个情景,她就站在车道上,不跑,也不慌。就在那儿直直地站着,棕发自额头分开,披在身后。车钥匙——你可以说那是通往安全的钥匙——捏在一只手里,枪握在另一只手里。就在那儿等着,等着。等着他这个靶子的出现。
这一切都无法表明她没有被淹死,想来也是,困在重达两吨的汽车里,沉到了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湖底。但这一切也都表明,她绝不是那种连他妈搏都不搏一下就被淹死的人。
哈特说,“事情还没有搞清楚,不能走。”
刘易斯又皱了皱眉头。
哈特耐住性子。“就几分钟,没有坏处。咱们分开走。你走路的右边,我走左边。如果你看见有人,那一定就是她们两个中间的一个,举枪就打。”
他本来还想提醒刘易斯,别废话,只管打。可那瘦子早已把嘴撅得老高了。
于是哈特只好说,“好吗?”
对方点点头。“咱举枪就打。遵命,长官,队长。”他还装模作样地敬了个礼。
第五章
她的脸贴在一块礁石上,礁石上覆满了水藻,滑溜溜的。她的身体浸在冷得令人窒息的冰水之中,水一直没到了她的脖子。
牙齿在格格作响,呼吸时断时续,脸肿得老高,都快把眼珠子从眼眶里顶出来了。满脸都是泪水和湖水。
布琳·麦肯齐吐了口血水和油污,晃了晃脑袋,想把耳朵里的水甩出来,但没起作用。她什么也听不见。不知道是不是有颗铅弹还是块玻璃碎片打穿了她的耳膜。片刻之后,左耳发出啪的一声响,里面有水缓缓地流了出来。她听到了湖水拍打的声音。
先前她调动了全身肌肉的力量,才从车里爬了出来,二十英尺深的昏暗湖水将她团团围住,她想游到水面,但游不动——衣服和鞋子太重了。因此她只能靠爬行,硬是爬到了岸边的礁石上。她向高处爬着,双手拼命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双脚不停地踢打。最后终于冲出了水面,呼吸到了空气。
好了,她对自己说,离开这里。走。
布琳艰难地撑起身。但只撑起了几英寸。身体上的各个部位都不能各司其职了,湿漉漉的衣服把她的体重起码增加了五十磅。双手在滑溜溜的礁石上一滑,她又倒下了。抓住另一块石头。把身体拖出水面。
她的视线一片模糊,手都快抓不住石头了。赶快凝聚起肌肉的力量。“我不能死在这儿。”她想她一定是大声吼出了这几个字。布琳终于设法把腿伸了上来,左脚搭上了一个石沿。右脚再跟过去,终于爬到了岸上。她滚进了一堆垃圾之中——里面有金属,有玻璃,有红色的透明塑料——然后又爬进了一堆腐叶烂枝之中,周围是一片香蒲和窸窣作响的深草。冷风刺骨,比水还冷。
他们就要过来了。毫无疑问,那两个人一直在追她。他们不知道汽车究竟是在哪儿掉下来的,但要找到并不难。
你得走。
布琳爬起来,双膝跪地,想往前爬。太慢了:走!她站了起来,但马上又摔倒了。两条腿一点都不配合。她不由得一阵心慌,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地方骨头断了,但她又冷得无法感觉到什么地方有这样的伤。她在身上四处摸了摸。好像没有什么地方是断的。她又再次站起来,稳住身子,踉踉跄跄地朝湖景路方向走去。
她的脸在抽搐。她摸了摸脸颊上的那个洞,又用舌头舔了舔那个臼齿的豁口。疼得一哆嗦。又吐了几口血水。
我的下巴呀。我可怜的下巴。又想起多年前下巴所受的那个伤,还有后来那可怕的金属线、流质食物、整形手术。
难道所有那些美容的努力都毁了吗?
布琳想哭。
她所在的地方很陡峭,四下里全都是石头。一些细茎植物——柳树、枫树——还有橡树——刚刚横出于怪石嶙峋之地,立刻又遵自然之规,昂然直插于天。她抓着这些树,爬上了正对着湖景路的小山。月亮,像是刚好被切成了一半,此时投下些许光亮。她回过头去找枪。但如果枪是在刚才汽车坠崖时掉出来的话,那现在因为有了黑夜的伪装,也是根本找不到的。
她捡起一块形状有点像斧头的石块。她盯着这个武器,显得十分沮丧。
这时,布琳想起了约伊。有一次他放学的时候,八年级的卡尔·贝德米尔把他打了,他被打得血流满面,气喘吁吁。她根据她所学的医护训练,按她靠死记硬背所记下来的要领,给他检查伤口,安慰他没事,然后说,“宝贝儿,该打的时候就要打,该跑的时候就要跑。但在多数情况下,你还是应该跑。”
那见鬼你在这儿干什么呢?她打起精神,瞪着手中的那块花岗岩。
跑。
她扔掉石头,继续朝通往私家道路的斜坡上走去。快到坡顶时,她脚下一滑,踩塌了一大片页岩和碎石,一阵石雨轰然而下。布琳扑倒在地,闻到一股霉烂味和潮湿的石头味。
还好,没有人冲过来。她在想,那两个人是不是被枪声震聋了耳朵?
有可能。枪声比人们想象的要大得多。
还不趁机赶快走。
又走了几英尺。然后十英尺。二十英尺。地势平坦了一些,她走得也快一些了。最后,她终于走到了湖景路。她见路上没人,就快速地穿了过去,然后滚进另一边远端的一个沟里,身子缩成一团,气喘吁吁。
别。别停下。
她想起去年的一次高速追车。巴尔特·品切特开着他的那辆福特野马超级跑车,那车的颜色黄得就像鸡蛋黄一样。
“你何苦不停车呢?”她一边嘀咕着,一边锁紧手铐。“你知道我们迟早会逮着你的。”
那家伙吃惊地扬了扬眉毛:“我说,只要我还在运动之中,那我就还是自由的。”
布琳跪了起来,然后站起身。她朝远离路的那座小山上爬去,钻进了林子里,来到了一片黄褐色的野草地里。
在她前面,两三百码的地方,她看见了湖景路2号的轮廓。还是像她早先见到的那样,一片漆黑。那儿电话是通的吗?他们会不会连电话都没有?
布琳简短地做了个祈祷,但愿那儿有电话。接着,她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凶徒的踪迹。她又晃了晃脑袋,两边交替地摆了摆,甩出了另一只耳朵里的水滴。
突然之间就听到了有声音——有脚步声穿过草地直接就冲着她过来了——她听得清清楚楚。
布琳大吃一惊,转身便跑,不知是哈特追来了,还是他的同伙,也许两人一起来了。她一路飞奔,突然脚下被一棵连翘枝一绊,重重地摔了一跤,上气不接下气地摔倒在一片纵横交错的树枝之中,那树枝上长满了黄色的蓓蕾,就像婴儿室里鲜亮的壁纸。
他们正开车从丽塔家往回赶,路程有一英里远。在格雷厄姆看来,洪堡这个地方,无论从什么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似乎都只有一英里远。
他把约伊也带上了——不想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一是因为他玩滑板刚刚受了伤——即便他说自己“没事”,二是因为他会不做作业,在电脑上玩视频游戏、网上聊天、上MySpace或Facebook【注1】,用iPhone【注2】发短信,写电邮。这孩子对于去接外婆并没有什么兴趣,不过情绪还不错,他坐在后座上给一个朋友发短信——没准是给全校一半的同学在发短信,瞧他不停地摁键盘的那个劲头。
【注1】:MySpace和Facebook均是当今全球时髦的社交网站,是集交友、个人信息分享、即时通讯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互动平台,只是前者重个性向外界的展示,后者重亲朋好友的私密交流。在美国,Facebook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注2】:美国苹果公司出产的3G手机。
他们接到了安娜,便往回赶。一到家,约伊便朝楼上冲去,三步并作两步地上了楼梯。
“作业,”格雷厄姆喊道。
“知道啦。”
电话响了
布琳的?他在想。不是,来电显示上的名字他不认识。
“你好?”
“嗨,我是拉迪茨基先生,约伊的中心部导师。”
中学如今也真是大变样了,格雷厄姆心想。他以前上中学的时候就没有导师。还有这个什么“中心部”,听起来就像是个共党的间谍组织。
“格雷厄姆·博伊德。我是布琳的丈夫。”
“啊,你好?”
“好,谢谢。”
“麦肯齐女士在吗?”
“她出去了,不好意思。有口信要我转告吗?或者有什么事我可以帮上忙的?”
格雷厄姆一向喜欢孩子。他靠养育植物谋生,但他内心深处一直有个愿望,希望养育的范围能更广一些。可他的第一任妻子不愿意做母亲,态度坚决,不容商量——婚后仍然是这样。这对格雷厄姆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遗憾。他觉得,他本能上就有做父亲的能力。此时,他已敏感地接受到了拉迪茨基先生语气中的早期预警信号了。
“这个,那我就和你谈点事吧……你知道约伊今天逃学了吗?记录上是个‘旷’字。”语气之中隐含着些许责备。
“逃学?不会吧,我去了学校呀。我亲自送他去的。布琳很早就要上班。”
“这个,他确实是逃了,博伊德先生。”
格雷厄姆竭力克制住了申辩。“请接着说。”
“约伊今早到中心部来,给了一张请假条,说是约了医生,需要十点离校。签名是麦肯齐女士。可我们后来听说他受伤了,于是我就去办公室查了一下。发现那不是她的签名。是约伊伪造的。”
格雷厄姆这一下吃惊非浅,这种感觉他在去年夏天的时候也有过,那次他正在用车运送一种植物,汽车在穿过客户的院子时,不经意间压到了一个马蜂窝。他当时心情很愉快,正干得带劲呢,不想危险已经来临,几十个小攻击机已经升空。
“哦,”他抬头朝孩子卧室的方向看了一眼。那里传来了视频游戏的闷响。
作业……
“你刚才还说什么了?‘旷课’?”
“我说的是‘旷’字。就像把‘矿藏’简化成‘矿’一样。事情是这样的,一群孩子踩着滑板在交通信号灯那里追逐一辆卡车,然后扒在那辆车上。约伊就是这么受的伤。”
“他不是在学校受的伤?”
“不是,博伊德先生。我们的一个代课老师刚好在回家的路上。她在埃尔顿大街那里看到了约伊。”
“是在马路上?”
在洪堡城中心,埃尔顿是一个很大的商业区,但一旦出了城,那马路就是马路了,在奥克莱尔和绿湾之间的卡车道上,限速标志没有任何意义。
“她说约伊跌倒的时候,那辆车的车速大概有四十迈。他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后边没有紧随着的车,他摔进了一块草地里。没准就会撞上一根电线杆或一个建筑物什么的。”
“耶稣啊。”
“这得引起注意了。”
我跟他谈过……
“一定会的,拉迪茨基先生。我会告诉布琳。我知道她会找你谈的。”
“谢谢,博伊德先生。约伊怎么样?”
“还好。只是蹭掉点皮。”
他没事……
“小家伙还是挺幸运的。”怎么听,这口气里还是有点责备的意味。格雷厄姆并不怪他。
他正要说再见,突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
“拉迪茨基先生,”格雷厄姆随口编了一个可信的小谎,“我们昨天还谈到了点事。上次约伊打架的事后来怎么处理了?”
短暂的停顿。“这个,你说的是哪次?”
主啊,还有很多次哪?格雷厄姆避开了这个问题。“我是说去年秋天的那次。”
“哦,很严重的那次。去年十月。处分是停学。”
一不留神又踩了一个马蜂窝……布琳曾经告诉他,学校搞万圣节派对,结果发生了点冲撞,不严重。格雷厄姆想起来了,当时约伊在家里待了几天——说是不舒服,这是布琳的解释。原来是撒谎,现在看来。原来他当时被停学了。
这位老师又说,“麦肯齐女士有没有告诉你,家长决定不起诉了?”
还起诉?……约伊到底干了什么?他说,“说了。可我还是很想知道那位学生的情况。”
“哦,他转学了。他有问题,是ED。”
“什么?”
“就是心理失常【注】的意思。是他惹的约伊。但这也不能成为把人家的鼻子差点打断的借口啊。”
【注】:心理失常(emolionally disturbed),其英文缩写是ED,但ED更常见的意思是“阳痿”(Erectile dysfunction),所以格雷厄姆闻言显得很吃惊。
“那是,那是。我只是有点好奇。”
“你们这件事算是躲过去了。不然的话,你们赔惨了。”
责备的口气这回是明显加重了。
“幸亏没闹大。”格雷厄姆感到心里一阵发凉。这个家里还有多少事是他不知道的?
发生了点冲撞。没什么。约伊去万圣节晚会的时候,打扮成了绿湾包装工【注1】的模样,而那个孩子是熊队【注2】的球迷……也真是滑稽。还真成对阵双方了。我得让他离学校远一点了。反正他现在得了流感。
【注1】:系绿湾市橄榄球队的队名,是美国的一支著名的职业橄榄球队。
【注2】:熊队,这里指芝加哥熊队(Chicago Bears),也是美国的一支著名的橄榄球队。
“这个,再次感谢你的告诫。我们会跟他谈的。”
他们挂了电话。格雷厄姆又拿了一瓶啤酒。他抿了一口,走进厨房去洗碗。他觉得做这事挺惬意的。他很讨厌吸尘器,讨厌灰尘,会让他情绪紧张。他也说不清为什么。他就是喜欢洗碗。是因为水吧,也许。那是一个园林师的生命之血。
他一边洗着碗,把碗放进洗碗机里烘干,一边在想着怎么跟约伊谈逃学和滑板危险的事,把那套说辞反复在心里预演了五六遍,还不断地加以完善。可到了收起碗碟的时候,他又觉得那些话太做作,太假了。那只是什么——演讲。格雷厄姆心里在想,你需要的是谈心,而不是教训。他本能地感觉到,那样的说教对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来说,不起任何作用。他努力想象着两个人坐在那里一本正经地谈话的情景。他不能这么做。他放弃了谈话的念头。
见鬼,他应该让布琳来管这事。反正她也坚持由她来管。
旷……
格雷厄姆把手擦干,走进家庭活动室,坐在绿色的长沙发上,挨着安娜的摇椅。安娜问,“刚才是布琳吗?”
“不是,是学校的。”
“没事吧?”
“没事。”
“对不起,害得你今晚没玩成牌,格雷厄姆。”
“没关系。”
安娜的注意力又回到编织上去了,她说,“我很开心,去了丽塔家。她也撑不了多久了。”她咂了一下舌头。“她的那个女儿。唉,你都看见了,是吧?”
偶尔,他的这位言语温柔的岳母也会冒出一句像钢铁一样硬邦邦的话,刚才说的这句话就是这样。他不知道那位女儿到底有多罪大恶极,但他知道,安娜把这事看得很严重,所以她的判决也一定是有道理的。“是啊。”
他扔了个硬币,决定选哪个频道,结果输了,只好看情景剧,这对他也行。他喜欢的球队是这个赛季的大热门。
第六章
这位快要疯掉的女子大概有二十四五岁,面色憔悴,眼睛通红,是流泪流的。她的发型很时尚,短短的,显得很俏皮,色泽深红,现在是一片凌乱,上面还沾了一些树叶。额头也擦破了,两只手在不住地颤抖,但并不仅仅是因为冷。
先前布琳听到的那阵慌乱的脚步声就是她的,而不是某个凶手。当时她穿过灌木丛径直朝布琳走来。
“你就是他们的那位朋友,”布琳轻声问道,看到这个女人没有遭遇菲尔德曼夫妇的命运,她如释重负。“从芝加哥来的?”
这位青年女子点点头,然后就把目光转向了越来越深的暮色,好像那两个人随时会尾随而来一样。“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她说,情绪很狂躁。她看上去就像个孩子。一脸的恐惧,看着让人心疼。
“我们先在这待一会儿,”布琳说。
该打的时候就要打,该跑的时候就要跑……
该躲的时候也得要躲。
布琳看着那对夫妻的这位客人。她衣着光鲜,穿的是城里人的衣服——昂贵的牛仔裤,名师设计的夹克,上面还带着漂亮的裘皮翻领。夹克的皮料如丝绸般柔软。一只耳朵上戴着三个金环,另一只耳朵上戴着两个。两耳的顶部还各有一个耳钉。一个金光闪闪的网球手镯【注】戴在左手腕上,一块镶钻的劳力士戴在另一只手上。在这泥泞的森林里,她显得要多不合时宜,就有多不合时宜。
【注】:一种钻石手镯的别称。1987年美国网球公开赛上,著名女子网球选手克丽丝·埃弗特在比赛时丢失了一个钻石手镯,直到找到以后才恢复比赛,因此得名。
布琳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动静。微风中只有树枝在摇曳,树叶在飘零。湿漉漉的衣服贴着皮肤,风一吹,更是苦不堪言。“看那儿,”她终于发话了,手指着一个隐蔽处。两个女人爬了十几英尺,来到一个岩洞,旁边是一棵倒卧的黄栗栎,周围是一片浓密的树林,离湖景路有五十码远,离湖景路2号房大约有一百五十码。她们隐蔽在一片连翘、豚草和莎草丛中。布琳这时回头看了看道路和菲尔德曼家。没看到杀手的踪影。
像是刚刚睡醒一样,青年女子突然注意到布琳的制服。“你是警察。”她又将视线转向了路的那边。“还有人呢?”
“没了。就我一个。”
她闻言后,脸上毫无表情。然后她看着布琳的脸说,“你的脸……我听到了枪响。他们也朝你开枪了。就像他们对斯蒂夫【注】和爱玛一样。”她的声音哽咽了。“你叫了救援吗?”
【注】:斯蒂文的昵称。
布琳摇了摇头。“你有手机吗?”
“在那儿呢,屋里。”
布琳用双臂抱紧自己一还是没法让自己暖和起来。她看着那个女人柔软的、名师设计的夹克——好羡慕啊,这倒不是因为那衣服显而易见的名贵,而是因为它暖和。她的脸生得很漂亮,脸蛋呈心形。她的指甲很长,修剪得十分完美,她可能上过什么杂志的封面,就是人们在杂货店里等结账时常看的那种,也可能在什么教你保持健康和性感十招的文章中有她的插图。她把手伸进口袋,拽出一双秀气时尚的手套来。那手套值多少钱,布琳连猜都不用猜。
布琳又哆嗦了起来,心里在想,再不赶快弄身干衣服,暖和暖和,她就要晕过去了。她还从来没有这么冷过。
“那个房子,”青年女子朝湖景路2号那边点了点头说,“我要去呼救。我们去那儿吧,我们去叫警察。那儿会暖和些。我都冷死了。”
“现在不行,”布琳说。说话简短些似乎痛苦也小点。“不知道他们在哪儿。等知道了再说吧。他们也可能去了那儿。…
青年女子皱了皱眉头。
“你受伤了?”
“我的脚踝。刚才跌倒了。”
布琳曾经处理过许多外伤呼救。她拉开那女子靴子上的拉链——鞋子是意大利产的,她注意到了——透过及膝高的黑色长袜,检查了一下她的踝关节。看上去伤得不严重。可能是扭了一下。感谢上帝,没有断。布琳见她脚脖子上还戴着一条金脚链。她还以为,人过了十二岁就不会再戴脚链了呢。
那青年女子望着菲尔德曼的家。咬着嘴唇。
“你叫什么名字?”
“蜜雪儿。”
“我叫布琳·麦肯齐。”
“布琳?”
布琳点了一下头。她一般不去解释这名字的来历。“我是警局的一名警官。”她说了一下那个911电话的事。“你认识他们吗?就那两个人?”
“不认识。”
布琳说话的声音很低,还有点变调,而且越来越明显。“需要想一想下一步该怎么做。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下班后与爱玛会合,然后搭上斯蒂夫,一起开车过来。到这儿的时候大概五点,五点三十的样子。我去了楼上——想洗个澡——就听到砰砰几声响。我以为是炉子爆炸还是什么的。要么就是谁打掉了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我就跑下楼来,看见那两个人。他们没看见我。其中一个人把枪放下了。就放在靠楼梯的桌子上。我拿起枪。他们在厨房里,就站在……站在尸体旁,说话。他们低着头,脸上的表情是那样。”她闭上了双眼,低声说,“我实在没法去形容。他们,就像,‘我们毙了他们。行了,小意思。下面干什么?’”她的声音嘶哑了。“其中一个人,就开始翻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