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们一起来从头看一遍。”帕克一边说一边将勒索信放在老式投影仪上。
“扫描后通过电视屏幕放出来看,不是更好吗?”托比问。
“不好,”帕克倨傲地回答,“我不喜欢数码影像,越接近正本越好。”他抬起头飞快地笑了笑,“恨不得跟它同床共枕。”
勒索信被投影在办公室的一面墙上,灰白的纸面就像一名嫌疑犯,站在大家面前接受审讯。帕克走向墙壁,凝视着眼前放大的字体。

  肯尼迪市长:
结局是今晚。掘墓者已经行动,无从阻止。如果你不能如期付款,他将会再度开始杀戮,时间是:四点、八点和午夜时分。
我的要求是现金$两千万美元。请将其装进袋子里,留它在环城快速路西侧六十六号公路以南两英里处。放在空地正中间。务必在十二点〇〇之前付钱给我。只有我现在知道如何阻止掘墓者。如果逮捕我,他会继续杀人。如果杀了我,他也会继续杀人。
如果你认为我不是玩真的,那么,掘墓者的有些子弹涂成了黑色。这一点只有我知道。

  帕克指着勒索信上的语句说:“I am knowing【注】”和“pay to me【注】”语法的确用得很奇怪。be动词加上现在分词,是典型的斯拉夫或德系印欧语系的语法,可能是德国人、捷克人或波兰人。不过在me前面加上介词to的说法,却在这些语系里均不常见。这些语系的人跟我们一样,都说“pay me”。这种语法倒是在亚洲语言里比较常见。我认为主谋故意随便写几个听起来像外国人的说法,是个陷阱,让我们误以为他是移民。”

 

  【注】此处译文为:我现在知道。
【注】此处译文为:付钱给我。

 

  “我可不这么觉得。”凯奇开口道。
“别这么快就下结论,”帕克坚持,“看看主谋是怎么做的。模仿外来移民口吻的部分集中在一起,似乎他布下这个陷阱以后就不再故布疑阵了。如果他的母语真的不是英文,这里应该满篇都是语法错误。看看最后这句话,他又回到典型的英文句型上:‘Only I know that【注】。’不过,通过这一点我可以判断出他经常上网。我也经常上网,浏览罕见文件商的网站和新闻讨论群,其中虽然有很多是国外网站,但里面的人大都用英文留言,因此我很熟悉这种混杂的英文。”

 

  【注】此处译文为:只有我知道。

 

  “关于他经常上网的这点,我很赞同,”卢卡斯对帕克说,“虽然目前我们尚未证实,但他很有可能是从网络上学到安装消音器、改装乌兹枪的方法。最近大家想学什么都上网去找资料。”
“可是,二十四小时制的说法呢?”哈迪问,“他要求在‘十二点〇〇之前’交钱,这是欧洲人的语言习惯。”
“也是障眼法。他前面提到掘墓者会再攻击的时间时,并没有用二十四小时制。他写的是,‘在四点、八点和午夜时分’。”
“好吧,”C.P.说,“就算他不是外国人,至少很愚蠢。看看这信里全是错字。”他转向卢卡斯说道,“看起来就像我们在马纳萨斯公园逮捕的那些乡巴佬。”
帕克回应:“全是烟幕弹。”   棒槌学堂·出品
“不过,”卢卡斯抗议道,“第一句话:‘结局是今晚’,其实他想说的应该是‘结局即将揭晓’【注】他——”

 

  【注】在英文中,夜晚(night)与将近(nigh)只差一个字母。

 

  “哦,”帕克继续说,“但这并不是个常见的错字。‘偶尔’应该是‘Once in a while’,但大家经常错讲成‘Once and a while’,因为错把介词in讲成连接词,其中不无道理。但是错写成‘结局是今晚’却没有什么道理,这跟教育程度无关。”
“拼错字的地方又作何解释?”哈迪问,“大小写和标点符号用错的地方呢?”他迅速浏览着勒索信。
帕克说:“哦,错的地方可不止这些。看这里,他用了美元记号,后面又注明美元,画蛇添足。提到交钱的地点时,他用错了宾格。”帕克触摸屏幕,一指在文句上移动:
I am wanting $20 million dollars in cash, which you will put into a bag and leave it two miles south of Rt 66 on the West Side of the Beltway.【注】

 

  【注】此处译文为:我的要求是现金$两千万美元。请将其装进袋子里,留它在环城快速路西侧六十六号公路以南两英里处。

 

  “看到没有?他写‘留它’,而‘它’这个宾格根本没必要。只是这种错法并不合理。绝大多数语法错误来自语病。我们的日常口语中,不会在句子里加上不必要的直接宾语。如果真有语病的话,我们通常是精简口语,省略该用的字。”
“拼写错误是怎么回事呢?”帕克继续说。他在投影前方缓步走动,勒索信的内容像黑色的小虫子一般划过他的脸和肩膀。“看看这句话,‘their is no way to stop him【注】’。‘their’是‘there’的同音字,只是拼法不同,不过通常只有在写得太快的时候才会拼错,往往是在电脑前打字的时候,因为打字时大脑想的是发音而不是字形。第二个误用同音字常见的情况是使用打字机。不过手写的时候很少犯这种错误。”

 

  【注】此处译文为:无从阻止。

 

  “还有大小写混淆的问题又该怎么解释呢?”他瞟了哈迪一眼:“该小写的时候写成大写,一定有逻辑的根据,例如说作者指的是某种艺术或表达强烈的爱恨。有时候是跟职业或头衔有关。他犯这些错误时,只是想让我们误认为他很笨。其实他一点都不笨。”
“这封信告诉了你这么多事?”卢卡斯瞪大眼睛问,她觉得自己眼中的勒索信仿佛与帕克研究的那封截然不同。
“没错,”这名文件鉴定专家回答,接着笑了起来,“他犯的另一项错误,是该写错的地方没有写错。举例来说,他在状语从句里面用对了逗号。看这个以‘如果’开头的从句,中间应该加逗号。”帕克边说边指指墙上的文字。
If you kill me, he will keep killing.【注】

 

  【注】此处译文为:如果杀了我,他也会继续杀人。

 

  “这个状语从句若是放在句末,就不需要加逗号了。比如这句。”
He will kill again-at four, eight and Midnight if you don't pay.【注】

 

  【注】此处译文为;如果你不能如期付款,他将会再度开始杀戮,时间是:四点、八点和午夜时分。

 

  “此外,主谋还在which前面加了逗号。”
I am wanting $20 million dollars in cash, which you will put into a bag……【注】

 

  【注】此处译文为:我的要求是现金$两千万美元,请将其装进袋子里……

 

  “在非限定性的‘which’前面加逗号,在限定性的‘that’前面不加逗号,这是标准的英语语法,不过通常只有专业人士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会这样写。”
“which前面应该加逗号吗?”C.P.嘀咕道,“谁管那么多。”
帕克在心里默默回答:我们非管不可。因为这种细微之处往往能带领我们通往真相。
哈迪说:“主谋好像想拼‘逮捕’却拼不出来。你又怎么解释?”
“的确,貌似拼不出来,”帕克说,“不过他删掉的是什么,你们知道吗?我用红外线扫描过。”
“是什么?”
“涂鸦。”
“涂鸦?”卢卡斯问。   棒槌学堂·出品
“是一句美术用语,”帕克语带讽刺地说,“他什么也没写错,只是想让我们‘认为’他拼不出这个字。”
“他干吗费这么大力气,误导我们,让我们觉得他很笨?”哈迪问。
“他想让我们找错对象,专找傻乎乎的美国人或是不算太笨的外国人。这又是一枚烟幕弹。”帕克接着说,“也是想让我们低估他。他当然很聪明。看看交钱的地点就知道了。”
“交钱的地点?”卢卡斯问。
C.P.问:“你指的是绞架路?怎么个聪明法?”
“这个嘛……”帕克抬起头逐个看着在场的探员,“直升机。”
“什么直升机?”哈迪问。
帕克皱起眉头:“你们难道没有查过直升机租赁公司?”
“没有,”卢卡斯说,“为什么要查?”
帕克回想起以前在FBI工作期间一直奉行的一条原则:永远不要孤立地看问题。“他跟我们约定的交钱地点,附近有一家医院对不对?”
托比点头:“费尔法克斯医院。”
“该死,”卢卡斯脱口而出,“那家医院有一个直升机起降坪。”
“那又怎样?”哈迪问。
卢卡斯摇摇头,生自己的闷气:“歹徒看上那个地方,是希望我们派去的监视人员对飞过来的直升机视若无睹。他会租一架直升机,降落在医院旁边,拿走钱后再起飞,然后可能只升到树梢的高度,飞到逃逸用的车辆附近。”
“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哈迪愤愤不平地说。
“我们全都没想到。”C.P.说。
凯奇接口道:“我在联邦航空局有个朋友,我去请他查一下。”
帕克瞟了一下时钟:“肯尼迪召开记者会后,没有收到什么回音吗?”
卢卡斯打了一个电话,讲了几句话后便挂断了。
“共有六通电话,全是骗子。他们都不知道子弹上了色,所以都是假的。这六个检举人的姓名和电话全被登记下来了。以后再以干扰执法的罪名处理。”
“你认为主谋不是这一带的人?”哈迪问帕克。
“对。如果他认为我们可以找民众档案来比对他的笔迹,他就会假冒字迹,或者用利用报纸的字母来剪贴勒索信。他却没有这样做。所以他不是特区的人,也不是附近弗吉尼亚或马里兰州的人。”
有人打开门,进来的是刚才送勒索信来的警员蒂莫西。“卢卡斯探员在吗?验尸官要我把报告送过来。”
帕克心想,早该送来了。
她接过报告看了起来。凯奇问:“帕克,你说他具有反社会人格,是怎么判断出来的?”
“因为,”帕克看着卢卡斯,心不在焉地说,“这种事除了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还有谁做得出来?”
卢卡斯看完报告后递给哈迪。他问:“要念给大家听听吗?”
“念吧。”她回答。
帕克注意到原本谨小慎微的哈迪此时放松了心情,也许是因为他在这短暂的片刻间成了小组中的一员。
年轻的哈迪警探清了清嗓子:“男性,白种人,年约四十五岁,身高六英尺二英寸,体重一百八十七磅,无明显特征。除了戴着一块卡西欧手表之外没有佩戴任何饰物,这块手表具有多重闹铃功能。”哈迪抬起头,“听听这个。设定铃响的时间分别是四点、八点和午夜时分。”他继续念报告,“死者身穿无标牌蓝色牛仔裤,较为老旧。一件尼龙防风夹克。内穿一件J.C.佩尼百货公司【注】的工装衬衫,也已经褪色。骑师牌内裤。棉袜。沃尔玛超市卖的慢跑鞋。现金一百一十二美元,另有零钱。”

 

  【注】J.C.佩尼百货公司(J.C.Penny),美国知名中高档连锁百货商店。

 

  帕克盯着前方的屏幕,仿佛哈迪朗读的文字不是在描述身份不明的死者,而是在描述勒索信的内容。
“还有细微物质。头发上有砖灰,指甲里有黏土灰。胃脏残留物包括咖啡、牛奶、面包和牛肉。可能是廉价牛排,在死前八小时内食用。就这些。”验尸报告后面另附“铁射案”的备忘录,哈迪也读了出来:“肇事的货车尚未查出其他线索。”哈迪向帕克瞟了一眼,“真令人泄气——我们的疑犯就躺在楼下,却什么线索也透露不了了。”
帕克又看了一眼另一份重大刑案通报,是他先前看过的那份,描述摩斯家惨遭纵火的过程。字里行间对摩斯两个孩子死里逃生的过程叙述得十分冷漠,令帕克读来十分憋闷。看着这份通报,他几乎产生了掉头离开研究室的冲动。
帕克关掉投影仪,将勒索信放回鉴定桌。
凯奇看看手表,穿上外套:“我们只剩下四十五分钟,必须有所行动了。”
“什么意思?”卢卡斯问。
资深探员凯奇向她递来防风夹克,也对帕克递上皮夹克。他连想也不想就接过来。
“到外面去。”他朝门口扬了扬头,“帮忙贝克的小组查访旅馆。”
帕克摇摇头:“不行。我们要待在这里继续奋战。”他看向哈迪,“伦,你说得没错。这个身份不明者什么也不肯透露,不过勒索信却可以。勒索信告诉了我们不少事情。”
“可是,贝克的小组需要更多人手啊。”凯奇也坚持己见。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   棒槌学堂·出品
帕克低头站在卢卡斯对面,靠在明亮耀眼的鉴定桌旁,勒索信就在两人中间。然后,他抬起头,笃定地说:“我并不认为我们能在歹徒下一次开枪之前抓到他。我们只有四十五分钟了,这不可能做到。我很不愿意这样讲,可惜资源有限,现在的安排再合适不过了。我们必须待在这里,继续研究这封勒索信。”
C.P.说:“你的意思是,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信上写的事情发生了?那些受害者难逃一劫?”
帕克迟疑一下,然后说:“我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没错。”
凯奇问卢卡斯:“你呢?你有什么看法?”
她看了一眼帕克。两人四目相对。她对凯奇说:“我赞成帕克的看法。我们待在这里,继续研究。”

 


第九章

 

下午三点十五分


卢卡斯用眼角的余光瞥见哈迪一动不动地站着。过了片刻,他理顺头发,拿起外套,向她走过来。

  好得像下雨一样……

  “至少让我去,”他对卢卡斯说,“去帮忙调查旅馆。”
她看着哈迪年轻而真诚的面孔。他大大的右手扭着风衣的衣扣,指甲修剪得十分完美,也磨得很光滑。她心中作了个评估:这个人很注重细节。
“很抱歉,我不能派你出去。”
“凯奇探员说得没错,他们需要人手。”
卢卡斯向帕克·金凯德望去,他却再次埋首于研究勒索信,小心翼翼地除去透明的醋酯纤维封套。
“过来一下,哈迪。”卢卡斯边说边招手示意他来到文件室的角落。发现他们俩这个举动的人只有凯奇,而凯奇却没有吭声。资深探员凯奇在FBI供职多年,经常与下属谈话,知道这种上对下的谈话颇具学问,和审问疑犯差不多。这门学问甚至大于审问疑犯,因为这些下属与你朝夕相处,要是伤了和气可就大大不妙了。何况你还得靠这些人做你的后盾。卢卡斯很感激凯奇,因为凯奇让她能以最合适的手法管理哈迪。
“跟我说说,”她说,“什么事让你心烦了?”
“我想做点事情,”哈迪答道,“我知道自己在这里不属于第一线,因为我是特区警局的人,而且又是搞数据研究的……不过我很想帮帮忙。”
“上级派你到这里来就是让你负责联络,这就是你的任务。我们进行的是联邦行动,不是各方派代表参加的专案行动。”
他苦笑一下:“联络?我在这里只是个速记员。这一点你我都很清楚。”
她当然清楚。只要他能在别的地方发挥专长,她会毫不犹豫地让他去的。卢卡斯并不墨守成规。假如哈迪是全世界顶尖的狙击手,她会马上把他踢出门,派他加入贝克的射击小组,让规定见鬼去吧。过了一会儿,她说:“好吧,回答我一个问题。”
“好。”
“你为什么要来这儿?”她问。
“什么为什么?”他皱起眉头。
“你是自愿来的,对不对?”卢卡斯问。
“对。”
“因为你太太,对不对?”
“埃玛?”他很想表现出困惑的样子,但卢卡斯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小把戏。他只好低头盯着地板。
“哈迪,我能体会你的心情。不过,请你帮帮忙,专心记你的笔记,讨论的时候贡献一些想法,别总惦记着冲进火线。等我们抓到歹徒,你就可以回家了。”
“可是,那样……很痛苦。”他避开卢卡斯的视线说。
“你是说,待在家里很痛苦?”
他点头。   棒槌学堂·出品
“我能体会。”卢卡斯口气十分真诚。
他抱着风衣,犹如幼儿抱着安全毛毯。
事实上,如果特区警局派别的什么人过来当联络官,绝对会被她一脚踢回去。她既没有耐心帮别人收拾烂摊子,也不屑进行部门间的地盘战。华盛顿特区这个城市既腐败又将近破产,她才没空宠着特区的员工。然而她知道哈迪的一个秘密——他妻子发生车祸后陷入昏迷状态。他的妻子在弗吉尼亚州的米德尔堡附近遇上大雨,她驾驶的切诺基滑出路面撞上了树木。
哈迪为了收集大都会区的刑事数据资料,来过特区外勤处几次,因此认识了卢卡斯的助理贝蒂。卢卡斯原本以为哈迪迷上了漂亮的贝蒂,却在无意间听见他用伤感的语调提及妻子的伤势。
他似乎没有多少朋友,处境与卢卡斯相近。两人熟悉一些后,卢卡斯也向他询问过埃玛的近况。她还和他到外勤处旁边的警察纪念公园喝过几次咖啡。他渐渐多说了一些,但与她相同的是,他始终把真情紧锁在心底。
卢卡斯了解他的遭遇,也深知假日独守空屋的痛苦,因此欢迎他加入办案小组,而且决心在今晚为他破一点例。但玛格丽特·卢卡斯绝不会仅仅为了让任何人心里舒服点儿而妨碍办案。

  好得像下雨一样……

  哈迪这时对她说:“我不能一直坐在这儿。我想去抓这个家伙。”
不对,她心想。他想要抓的是上帝或命运之神,或是什么天灾之神,害得埃玛·哈迪惨遭横祸,也将他的人生搞得支离破碎。
“哈迪,我不能派你出去,因为你……”她斟酌着委婉一些的说法,“有些心烦意乱。”其实“莽撞”一词比较接近,她真正想说的是“具有自杀倾向”。
哈迪点点头。他很生气,嘴唇不住地颤抖。但他还是把外套放在椅子上,回到办公桌前。
真可怜,她心想。同时她心里明白:尽管他满腹怨愤,但仍能保持理智、守礼与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因此他不会有事的,肯定能安然渡过这个难关。没错,他会因此而有些变化,但他会像铁一样,在炼钢厂的高温煤堆中百炼成钢。
变化……
就像卢卡斯的经历一般。
如果看看杰奎琳·玛格丽特·卢卡斯的出生证明,上面注明的出生日期是一九六三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但她心里明白,自己只有五岁大。因为现在的她,诞生于从FBI学院毕业的那一天。
她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本童话书,名叫《惠克姆掉包记》。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快活的小妖精,故事情节却令人毛骨悚然。书里讲的是一个小妖精深夜里偷偷溜进民宅,偷走了人类的小孩,留下自己的婴儿。后来这对夫妇发现女儿被掉包,便开始寻找。
卢卡斯记得看这本书的那天突然下起暴风雪,不得不取消去超市购物的计划,留在弗吉尼亚州斯塔福德家中舒适的客厅里,蜷缩在沙发上看书,一读便放不下来。最后那对夫妇终于找到了女儿,抱着妖精的婴儿又把自己的孩子掉换过来。然而卢卡斯看完后觉得浑身难受,哆嗦着将这本书丢掉。
之后她便把这个故事抛在脑后。后来她从FBI学院毕业,被分派到华盛顿外勤处。一天上午,她在上班途中发现自己夹着一个档案袋,一把柯尔特怪蟒手枪紧贴着大腿,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不也是被掉了包嘛!在成为探员之前,小名杰吉的卢卡斯在FBI位于匡提科的研究部门兼职担任图书馆管理员,也会利用周末时间设计服饰,替朋友和她们的孩子裁剪衣服。她也会缝制床单,善于刺绣,热爱收藏美酒——也懂得品尝,在地区性的五公里长跑赛经常名列前茅。然而那个女人早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特别探员玛格丽特·卢卡斯,擅长刑事学、调查手法,熟稔C4与塞姆汀塑料炸药的特性,也深谙与秘密线人沟通以及保护他们的方法。
她的双亲住在旧金山高级住宅区太平洋岗的联排建筑里,有一次她回家对他们宣布自己的决定。“FBI探员?”她父亲一脸不解,然后问道,“你想当探员?不会是佩枪的那种吧?你是说,你想做办公室文员之类的工作吧?”
“就是佩枪的那种。不过我敢打赌,他们肯定会给我一张办公桌的。”
“我真不明白,”身材魁梧的父亲说。他曾任美国银行的贷款员,此时已经退休。他说:“你以前可是个优等生啊。”
父亲这毫无逻辑的说法令她笑了起来,不过她完全理解父亲的意思。她自幼成绩优异,先后就读于俄罗斯丘的圣托马斯中学和斯坦福大学。毕业时,她总能上台领奖。身材精瘦的她很少接受男生的外出邀约,读书十分用功,总在课上频繁发问。大家都认为她的前途不可限量,要么会成为优秀的学者,要么会成为华尔街的精英。令父亲难过的不是杰吉以后会与枪支和凶犯为伍,而是她以后用不上聪明的头脑。
“可是爸爸,我要做的是FBI的探员,FBI是动脑子的警察。”
“好吧,也许是吧。只是……你真的想做这一行吗?”
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非做不可。这两种说法有天壤之别,但她不知道父亲能否理解其中的差异,因此只是简单地回答:“对。”
“那我就不多说了。”随后他转向妻子,对她说,“咱们的女儿很倔。倔是什么,你知道怎么拼吗?”
“我知道,”卢卡斯的母亲在厨房里高声说,“别忘了,我经常玩填字游戏。不过杰吉啊,你以后会小心的,对不对?答应我以后一定要小心。”
好像卢卡斯正要穿越交通繁忙的马路似的。
“我会小心的,妈妈。”
“那就好。晚餐我做了红酒炖鸡。你喜欢这道菜对吧?”
杰吉拥抱了母亲一下,又抱抱父亲,两天后乘飞机返回华盛顿特区,变成了卢卡斯。
毕业后,她被分派到外勤处。她逐渐熟悉特区的情况,逐渐习惯与凯奇合作。凯奇算是一个最理想的掉包父亲,对卢卡斯调教有方,使她在去年被擢升为专员副主任。由于眼下主任休假外出,正在巴西雨林拍摄猿猴和蜥蜴,因此便由她主管这起华盛顿特区多年来最重大的刑事案件。
她此时看着坐在文件室角落里做笔记的哈迪,心想,他一定能渡过这个难关的。
玛格丽特·卢卡斯知道,他一定能。
看看《惠克姆掉包记》就知道……
“嘿。”一个男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向文件室的另一边望去,发现帕克正在对她说话。
“我们作过了语言分析,”他说,“如果你没有什么意见的话,我想对勒索信作个物理分析。”
“这一局由你主投,帕克。”她说着便在他身边坐下。

  首先,他检查信纸。
信纸长九英寸,宽六英寸,是普通的书信用纸。信纸的长宽随历史发展而有所不同,但长十一英寸、宽八英寸半已成为标准的用纸规格【注】,六乘九是次常用的规格。太常见了。单凭纸张大小,帕克无法判断其来源。

 

  【注】即A4。现已成为美国的标准用纸。

 

  至于纸张的质地,他可以肯定是廉价纸,是由机械纸浆批量生产的,而不是用牛皮纸——一种化学纸浆——制造的优质纸。
“信纸本身对我们没什么帮助,”他最后宣布,“太常见了。不是再生纸,酸性高,纸浆粗糙,使用了微量光学增白剂,荧光程度很低。由造纸厂和批发商大量批给零售连锁店,包装成家用信纸的品牌,没有水印,也无法追查出特定的制造厂或批发商,当然也找不到单一的销售点。”他叹了口气,“再看看墨水吧。”
他小心地举起信纸,放在复式显微镜下,先用十倍镜检验,继而增加到五十倍。从笔尖在纸上压出的凹痕,以及偶尔断线与墨色不匀的现象,帕克能判断出主谋用的是非常廉价的圆珠笔。
“也许是AWI【注】牌圆珠笔,百货商场打折的便宜货,三十九美分一支的那种。”他看着小组成员。大家都十分困惑,不得要领。

 

  【注】AWI(American Writing Instruments),即文具品牌“美国书写文具”的缩写。

 

  “那又怎样?”卢卡斯问。
“那就糟了,”他加重语气,“根本没法追查,美国每家折扣店和便利超市几乎都会卖这种圆珠笔,这张信纸也一样。而且AWI从不用标签。”